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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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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猫叫声把豆蓉吵醒了,他睁开了眼睛,只见一只白色的狸猫趴在他的床头,一双绿色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他。
  知道他醒了,这只猫还变本加厉,伸着爪子就想来挠他。
  “呀呀呀呀……”
  走开,臭猫!
  他最讨厌猫了,瞧着这双猫眼,跟个鬼魅似的。
  豆蓉严肃地板着脸,别过头去。
  他喜欢狗,忠厚又听话,一路无畏地往前冲,能为主人打来凶猛的猎物。养狗好,养狗棒,养狗养得哇哇叫!
  狗党的内心坚定不移!
  “豆蓉,我是你大哥啊。”
  一个小男孩抱起那只猫儿,他笑得非常可爱,但豆蓉总觉得这笑容有点熟悉。
  豆蓉板着脸,在努力回忆着在哪儿见过对方。
  他保留着前世的习惯,下意识地摩挲着扳指的位置,即使他的小手上什么也没有戴。
  小男孩留意到豆蓉的动作,往后退了一步。
  “哼,你也有今天。”片刻后,小男孩轻笑了一声,“弟弟啊,这一辈子,我们肯定会兄,友,弟,恭。”
  这一辈子?
  莫非这个大哥认识他的前世?
  他……
  他是老八!
  豆蓉总算想起来,这个笑容是像谁了。老八这个笑面虎,见人总露三分笑,但是他的笑容不及眼底,虚伪到了极点。
  “唉……”豆蓉无奈地叹了口气。
  天道好轮回,这次他投胎做了次子,除非这大哥死透了,不然他只能继承少数家业,看着兄长的脸色过活。
  宫廷权谋斗争剧突然变成了狗血争家产大戏?
  朕,不玩了!
  那他和兄长怎么相处?
  随意吧。
  豆蓉打算不再纠结往事,但豆包可没打算放过他。
  “娘亲,弟弟尿裤子了!”
  “娘亲,弟弟拉臭屎了!”
  “娘亲,弟弟流口水了!”
  “娘亲,弟弟放臭屁了!”
  每逢豆蓉出糗的时候,豆包总是准时的出现,像装了监控器一样,向嬴静汇报。
  嬴静:“……”
  大儿砸,你好幼稚哦。
  这种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的打击报复行为,让嬴静哭笑不得。能让豆包这么讨厌的人,她早就猜到是谁了。
  别管你是谁!反正都是我的儿子!
  嬴静挺直了腰板,觉得自己的肚皮牛逼哄哄的。
  她真是厉害,她的儿子们都是响当当的大佬呢!
  为了让豆蓉开心,嬴静特意派人去了涉安侯府(第48…58章相关人物),讨了一只胖嘟嘟的草原獒幼崽。
  不到两个月的小狗崽一身奶膘,毛发蓬松像个球儿,还不认生,非常可爱。它的一双眼睛似棕色的玛瑙一样,前额有两个黄点,咆哮的时候颇有几分威武之气。
  虽然它现在咆哮的姿态,奶萌奶萌的。
  豆蓉一见到这个小伙伴,就撒不开手了。他搂着比他还大的狗子,笑得口水都要流下来。
  “公主,这狗这般大,吃肉又猛,万一磕伤二公子的身体,反倒不美。”有嬷嬷劝道,“等二公子长大点,再养吧。”
  豆蓉一个眼刀瞪过去。
  哪个刁民不让朕养狗?
  “没事,豆包养猫,豆蓉养狗,这才算不偏不倚。”嬴静摇了摇头,“若是豆蓉没有宠物,看着旁人都有,他该多伤心啊。”
  配合着嬴静的话,豆蓉和狗子粘得更厉害了。
  每日里,他和狗子寸步不离,连吃辅食糊糊的时候,都要给狗子分上半碗。到了晚上,趁嬷嬷在门外守夜,他就哼哼几声,让狗子跳到他的小床上一起睡觉。
  “真舒服啊。”抱着暖乎乎的大狗子,豆蓉睡得很香。
  这比暖炉还好使呢,无烟无公害!
  就是狗毛有点臭臭的味道,但他也不介意啦。
  这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了好久,可惜前世里人人都盯着他,要是他敢跟狗子一起睡觉,估计那狗子会被人贴上“蛊惑圣心”的标签。
  不当皇帝就是爽,天天养狗更加爽!
  虽然嬷嬷不太乐意让狗和二公子一起睡,但豆蓉总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每天半夜的时候,大狗子都溜到婴儿床上,越长越大的狗子,差点把豆蓉都挤下床了。
  嬷嬷们没有办法,把这件事向公主请示。
  嬴静沉思了半晌,终于定下了基调,“百福忠心又听话,是条好狗,不怕。”
  是的,豆蓉的小手指蘸了茶水,写下了“百福”这两个字。
  百福?百福!
  百福的大名都传到了宫里,连陛下都听说了,他这个小外孙最喜欢养狗,连吃块饼饼,都要分半块给狗子。
  “孩童之乐罢了,何必忧心。”
  皇帝嬴礼微微一笑,没有把这种趣闻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小外孙富贵一生,只要不是杀人放火,有一两个爱好,都是可以支持的。
  听闻窦融爱养狗,陛下还派人用最上好的木料,打了一张巨大的婴儿床送过来,让他和狗子同起同卧。
  “真好啊。”
  躺在近两米宽的大床上,豆蓉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坦。虽然这张床不如明清时期的拔步床雕工精美,但他能站着睡,躺着睡,打着滚睡,还能倒立着睡。
  说实话,这比他前世的龙床还好。
  真的!
  皇帝都讲究什么长寿,紫禁城里的龙床也都是“长瘦”,又长又窄,不够宽敞。
  这会儿得了这样大大大大大的床,真是太奢靡了。
  百福趴在他身边,伸长着舌头,也是一脸兴奋。
  “百福,你喜欢我们的新床吗?”
  “汪汪,汪汪!”
  它已经忍不住在床上打了滚儿,掉落无数狗毛。虽然它喜欢和小主人一起睡,但是到了夏天还挤在一起,真是热得受罪。
  嬴静和豆包走进来,看到两个团子在床上比赛翻跟斗,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没想到啊,她还能看到豆蓉这么幼稚的一幕。
  “哎,百福过来,试试你的新衣服。”她朝狗子招了招手,毛孩子立刻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
  她亲自画了一幅Q版的绣稿,让绣娘们给百福做了一套老虎的套头衫。黄底的丝绸被染上了一条条黑色的横纹,裁剪成宽松的样式,里面还有两个小兜兜,能装些小零嘴。
  “嘻嘻,嘻嘻。”
  豆蓉看到换上衣服的百福,笑得可开心了。被装扮成小老虎的百福,看上去很威风哦。
  他抱着狗子,摸了摸狗头,“百福,你真好看呢。”
  “汪汪,汪汪!”
  我也觉得是。
  百福使劲地摇着尾巴,在屋子里疯跑转圈。直到跑累了,它才回到豆蓉的身边,轻轻地舔着他的小手。
  “豆蓉,你也有衣服哦。”豆包不怀好意地笑着,指着娘亲身边的另一个包裹。
  我,我也有吗?
  豆蓉乖乖地走到娘亲的身前,伸出了小胳膊。
  “豆蓉真乖,娘亲最喜欢乖孩子了。”
  嬴静抱了抱小儿子,给小孩换上了绣工精致的老虎套装。小孩的屁股上系着一条毛茸茸的老虎尾巴,衣领后还缝着老虎帽子,还有两只毛耳朵哟。
  “豆蓉,转个圈儿,让娘亲看看合身不?”
  豆蓉听话地转了一圈,裤脚有点长,差点把他绊倒了。
  幸好百福垫在他身下,他一点儿也没摔疼。
  “好看,好看哦。”豆蓉笑得很天真,“哥哥不穿老虎装吗?”
  “我不穿,这是小孩穿的,我比你大!”
  豆包笑得很奸诈,前几天他从娘亲那儿学了一首儿歌,正好这时候唱出来:
  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
  跑得快,跑得快!
  一只没有眼睛,
  一只没有尾巴,
  真奇怪,真奇怪!
  豆蓉:“……”
  真是见鬼的兄友弟恭。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每个追文的小可爱们,你们的支持是瘦瘦子写文的动力!
  瘦瘦子最喜欢看到大家的评论啦,欢迎大家多多留评,网瘾少女瘦瘦子在线回复。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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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华本命1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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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恐怖田鸡
  听了这首“两只老虎”的儿歌,豆蓉的小脸瞬间就不高兴了。
  小孩的眼眶都快落下泪来,大声地控诉:“娘亲,大哥欺负我。”
  “是是是,是你大哥不好。”嬴静往豆包的脑瓜上敲了一下,“说,你这小子撺掇我做老虎装,是不是就想着欺负弟弟?”
  “哈哈哈哈哈,打不过我吧,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哈哈哈哈,追不上我吧,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哈哈哈哈,被我打败啦,全部一起上吧我根本没在怕……”
  小男孩做着鬼脸,唱着歌儿,跑得比狗还快。配合上蛇形走位,连百福都追不上他。
  欺负了弟弟,真是开心的一天啊!
  嬴静:“我,我……”
  我再也不要在孩子面前乱唱歌了。
  为了安慰小儿子受伤的心灵,嬴静抱着豆蓉哄着:“儿砸,你想吃什么尽管说,娘都给你做,满汉全席都行!”
  “真哒?”小孩一脸期盼。
  “当然是真的,娘会做的大菜可多了。”嬴静深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报菜单的绝活。
  “蒸羊羔儿、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儿、什锦苏盘儿、熏鸡白肚儿、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罐儿野鸡、罐儿鹌鹑、卤什件儿、卤子鹅、山鸡、兔脯、菜蟒、银鱼、清蒸哈什蚂……”
  豆蓉:“……”
  没看出来,娘亲比御膳房的大厨还厉害。
  坐在娘亲怀里的小孩笑得很满足,“前面的太多了,就吃个清蒸哈什蚂就行。”
  嬴静的笑容瞬间凝固,她就说说而已,哈什蚂是啥,她根本不知道哇。
  豆蓉这会儿也看出娘亲是骗他的,他有点失望,他想了想,又提了一个,“吃个紫苏叶子包饭吧,这个简单,包点米饭、葱段和豆酱就行。”
  “韩剧里的包饭是吗?”
  这个嬴静听懂了,人家欧巴约会就常吃这个。他们拿出一片紫苏叶子,抹点酱,再夹上一片烤五花肉、一块泡菜、塞上一口米饭,然后张大了嘴巴吃下去的。
  “什么韩剧包饭?”豆蓉疑惑地看着娘亲,“这是太。祖发明的包饭!”
  小孩拉着娘亲的手,详细地解释给她听:
  传说这种吃法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发明的,又叫做太。祖吃包。努尔哈赤与敌军大战的过程中,军队的粮食都吃绝了,情况非常危急。幸得附近的百姓送来了粮食,战场上没有碗筷,将士们就用山野的野苏子叶包着吃。
  为了铭记先祖创业的艰难,这个吃包饭的习俗,就在他的子孙后代中延续了下来。
  “所以说,娘亲会做这个包饭吗?”
  “会啊,当然会。”
  听完儿砸的解释,嬴静觉得这个平凡的紫苏叶包饭瞬间变得高大上了!这样的小吃和名人挂钩,不再是街头的低级风味,而是变成了国宴的大菜。
  这得吃出龙肝凤髓般的御膳味儿?
  嬴静感到一丢丢压力。
  不过儿子想吃,她便做来尝尝吧。为了哄儿子开心,她还打算做萨其马和驴打滚这两道老北京小吃。这两个儿子成长的时候,应该都吃过这两种点心。
  平日里她不太允许孩子们吃糖,这会儿吃到了甜食,他们会很高兴吧。
  应该吧……
  他们都不是真小孩了,她也没有参与过他们的成长。
  嬴静失落地叹了口气,仿佛失去了好多东西。
  譬如,失去了带孩子的烦恼!
  “豆包,过来。”嬴静朝大儿子招了招手,“我问你个事儿。”
  “什么事儿?”小男孩远远地站着。
  他刚欺负了弟弟,怕被娘亲揍啊。
  “我不打你,就问你一个满语词是什么意思。”嬴静还记着小儿子想吃的菜,“哈什蚂是什么意思?清蒸哈什蚂大概怎么做的?”
  “哈什蚂?”豆包一听就知道是那人说的,“哈什蚂是东北的一种林蛙,肉质细嫩,腹中有油如粉条。清蒸哈什蚂就是取其腹油做羹,用鸡汤和火腿煨熟,口感如蟹膏一般。”
  小男孩舌忝了舌忝嘴唇,面露怀念之色。
  清蒸哈什蚂真的非常好吃!
  只有在祭祀或者吃宫中大宴的时候,才会上这道菜。
  哈什蚂的腹油被炖透了,入口即化,极其肥美。半透明的膏状物体吸收了汤汁的味道,变得非常浓郁温润。都不用嚼,这股鲜美的味道就顺着喉咙滑下去了。
  这……
  嬴静摸了摸头,终于搞明白这个道菜用的主要材料,和后世女人美容吃的雪蛤,是同一种东西。
  她无奈地摇摇头,这东西她可整不到,“我给豆蓉吃个清蒸田鸡。吧,反正都是蛤。蟆四条腿,差不了多少。”
  豆包笑着点点头,“也挺好的。”
  兄弟,别怪我坑你,是你自己坑自己的。
  ……
  今天吃下午茶的时候,两个小孩都期待地坐在一起,娘亲说给他们做了好吃的呢!
  “哥哥,你说娘亲会做什么?甜咸口的?”
  “不知道啊,我想吃甜的。”
  不多时,年轻漂亮的侍女姐姐给他们端来了两盘糕点。
  左边的那盘是金黄色的方块点心,沾着些桂花蜜,传出了香甜有人的桂花香味。年幼的小童拿了一块,还带点奶香味儿,松软酥脆的萨其马立刻征服了他的心。
  豆蓉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选了一块糖浆最多的递过去,“哥,你尝尝这萨其马,好吃哦。”
  他第一次遇到这人的时候,这人正偷瞄着太后身边的糕点。顺着这人的视线,他看到金黄色的点心上浇了一层琥珀色的糖浆,肯定是又香又甜。
  那时候,他就知道,这人是爱吃甜的。
  只是,他从来都没有机会哄哄这个兄弟。
  这一辈子,没有被那么多人逼着往前走,有个兄弟也挺不错的。
  “谢谢弟弟。”小男孩接过萨其马,大口啃着,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甜啊,是世间上最美好的滋味了。
  小孩嘴小,特意为他们做的萨其马也不大,顶多就比一块麻将宽一圈。豆蓉尝过了萨其马的味道,稍作怀念,又把小手伸向了驴打滚。
  入口绵软的黄米面皮别具风味,有点粘牙,面皮上沾满了黄豆面,先是带出一股有诱人的豆香味儿。紧接着,里面的红豆馅清香细腻,不会甜到腻人,恰到好处。
  “哥哥,驴打滚。”豆蓉又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给你,这块豆面最多,肯定香。”
  “弟弟啊,你今天怎么对我那么好?”接连得了两块点心,豆包有点受宠若惊。
  豆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他改了性子不成?
  不过,这点心也真好吃啊。美食当前,这弟弟也不可能在他眼皮子底下投。毒,小男孩也没有想那么多。
  “哥哥,再吃一块吧。”
  “好。”
  “哥哥,这块儿好甜,你吃哦。”
  “好。”
  “哥哥,我饱啦,都给你。”
  “唉,看着你是我弟的份上。”
  兄弟俩相处甚美,联手干完了两碟点心。豆蓉胃口小,大多数点心都是他递给哥哥,让哥哥吃完的。
  自觉有个兄控弟弟,豆包的心情挺不错的。写完作业后,豆包哼着歌儿,顺路走到了厨房,看看娘亲的简陋版“清蒸哈什蚂”做得怎么样了。
  “崽啊,你这衣服是上那儿蹭了?怎么都是油渍和糖渍?”嬴静让人拿衣服给大儿子换上。
  小男孩的肩膀处都是一个个小巧又显眼的手印,沾着油和糖,还有些许黄豆粉,黏在上面很难洗掉。瞧着脏脏的这样子,估计这件衣服是不能要了。
  豆包扭过脖子一看,小脸气得发红,他就说呢,豆蓉那个缺德鬼怎么会对他那么好?
  这弟弟是装作请他吃点心,行不轨之事!
  “豆蓉!你是不是把你吃过点心的手,偷偷擦到我的衣服上!”
  小男孩气呼呼地跑出了厨房,这人太坏了,实在是太坏了。
  直到今晚吃晚饭前,豆包心中的闷气还没消,不过他想起娘亲做的“大菜”,又看着弟弟不怀好意地笑了。
  豆蓉被他笑得心里发慌,“你笑啥?”
  “没笑啥。”豆包的嘴角微微翘起,“娘亲最疼你了,给你做了清蒸哈什蚂。”
  “真的吗?!”豆蓉不疑有他,乖乖地坐在座位上。
  “当然是真的,娘特意为了你做的,开心不?”豆包挑了挑眉,“除了有清蒸哈什蚂,还有紫苏叶子包饭。”
  “真好啊,我喜欢娘。”
  不多时,有仆人捧着托盘上前,里面装着十几个小陶碟,有洗干净的紫苏叶子、各式的酸菜腌菜泡菜、炒熟的鸡蛋、烤五花肉、还有一大碗米饭。
  调料有大蒜、小葱、香菜、豆酱、还有嬴静刚炸的鸡蛋酱。
  “真是传统的口味啊。”豆蓉闻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包饭味道,眼神有点恍惚,“往日里我都不稀罕这味儿,没想到现在还真有点想。”
  “更传统的还在后头呢。”豆包指着娘亲端过来的那道大菜,“宫廷八珍清蒸哈什蚂——”
  哇哦!
  在哥哥鼓励的眼神中,豆蓉掀开了扣在上面的盖子:
  只见一只只剥了皮的田鸡,仿佛五马分尸一样,被剁成一块块。它们在浅黄色的鸡汤中浮沉着,因为汤汁在晃动,它们粗壮的大腿似乎还在有力地弹跳着,展现出生前的活力。
  哦,这不仅是分尸,还是浮尸和诈尸啊!
  小孩清楚地看到,田鸡爪子上的五个指尖形状分明,仿佛恐怖片里勾魂小。鬼的手指一样。
  豆包:“弟弟,喜欢吗?你点名要吃的清蒸哈什蚂!”
  豆蓉:“……”
  朕,朕,朕真的不害怕!对,不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瘦瘦子小时候很喜欢吃田鸡,直到我奶奶跟我说,那个爪子很像小孩子的手……
  然后,我吃得别提有多香了!哈哈哈哈哈,吓不到我吧,没有办法我就是这么强大!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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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心爆彭的二狗子。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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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男扮女装
  要论吃喝玩乐,豆包和豆蓉两兄弟,都认为他们的公主娘亲最会玩了。
  比他们这些腐朽的封建阶级还会玩!
  第十届明日偶像的比赛又将要开始了,光是报名现场的排队盛况啊,比皇帝选妃子还要热闹。在灵囿动物园的报名处里,好多年轻的姑娘们怀着一鸣惊人的梦想,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都想着在华丽的舞台上展现自我。
  前一位报名的姑娘刚拿到了参赛证,工作人员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又喊道:“下一个。”
  “哎,”一个身段苗条的少女上前,她有点怯懦地说,“我叫李妍莲,家住城南,今年十三岁,是来报名参赛的。”
  “行,我把你的具体信息记录一下。”工作人员在纸上迅速地写下几行字,就把一个用硬纸做成的卡片递给了少女。
  “别弄丢了,参赛的时候要带着这个证的。”
  “嗯嗯。”少女不停地点头,临走的时候又问了句,“小哥,参加比赛后露了脸,真的能获得商演的机会吗?”
  登记的小哥认真瞧着这姑娘的脸,哟,她长得可真漂亮啊,面容像花儿一样娇美。今天他在这里工作了大半天,长得比这个少女好看的姑娘,他还没有见过。
  “姑娘你这么好看,肯定能获得很多商演机会的。”她的眉眼都媚得滴出水来,即使在台上表演一根木头,都会大受追捧的。
  “承您吉言。”少女开心地笑了,比冬日里的鲜花还动人。
  成功报完名,她没有像别的参赛者那样,留在动物园里逛园子。她急急忙忙地离开了,步子有点大,看起来还挺活泼的。
  两刻钟后,她回到了城南一处破败的小院。
  一推开门,她就直奔房间,抱起床上的小女孩,摸到小女孩的额头不烫后,她才放心下来。
  “延年,我刚给寿儿喝药了。”一个穿着灰衣的少年端着碗走进来,“我给她熬了点粥,你喂寿儿吃点东西吧。”
  “我回房间换下这套衣服,就过来了。”
  少女走到了另一个小房间里,麻利地脱掉身上的女装,换上了家常的短褐麻衣。她把头上的簪子和耳环摘了下来,只用一跟布条把头发束起来。
  再出门时,俨然一个家贫的美少年。
  “她”其实是他。
  他接过灰衣同伴递过来的粥,用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喂给病重卧床的妹妹。
  小女孩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哥哥,你回来啦?我今天早上没看到你,只看到霍哥儿。”
  “哥哥出去挣钱了,”李延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霍哥儿对你那么好,寿儿要谢谢霍哥儿。”
  小女孩对着灰衣少年感激地笑着,“谢谢霍哥儿,霍哥儿真好。”
  “不用谢,寿儿也是我妹妹嘛。”灰衣少年大方地摆摆手。
  霍哥儿和李家兄妹都是在章台街长大的可怜人。
  很小的时候,霍哥儿就被病重的娘亲卖进来章台街。说是卖,其是也没要钱。他的娘亲只求乐户家的妈妈给他吃口饭,养活他就行。
  而李家兄妹的娘亲是乐籍人士,兄妹俩都不知道父亲是谁。等娘亲去世之后,李延年就带着妹妹在乐户家干杂活,东混一顿西混一口地过日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霍哥儿和李延年差不多大,玩得最好,关系就更铁了。
  李延年的妹妹寿儿也喜欢霍哥儿,她整天“霍哥儿长”、“霍哥儿短”地跟着两人后面跑。
  按照这个轨迹的话,长大的霍哥儿很有可能会成为章台街的杂工兼打。手,而长大的李家兄妹大概只能靠着皮相吃饭。
  直到有一天,一个富商看上了五岁的寿儿,说要带走她。
  五岁的小女孩皮肤白皙,脸上还露出天真的笑容,可见两个少年都把她保护得很好。她的五官长得很标志,黑玛瑙似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小巧的鼻子和粉红色的小嘴衬得她可爱极了。
  若是她再长大十年,估计起码是花魁级别的美人。
  那个富商盯着寿儿的小脸,心中升起一股隐秘的想法,伸手就要摸过去。
  小女孩的脸真嫩啊,眼神还是那么干净,比二十几岁的老女人好看多了。
  “住手!”霍哥儿喊住那人,“你想干什么?”
  那个富商丝毫不怯,还很理直气壮,“这个小女孩叫什么名字?我要买走她!”
  “她叫梅儿,是后面那家百花楼的人。”霍哥儿灵机一动,指着另一个方向。
  “哦哦,谢谢小哥啊。”富商冲着百花楼的方向,走了。
  等那人走了之后,霍哥儿长吁了一口气,他在章台街见的人多了,那种偏好小女孩的腌臜事儿也不是没有。
  他一直当寿儿是妹妹,怎么舍得看着她掉进去火坑里面?
  少年连忙找上李延年,让他赶紧收拾一些值钱的东西,三人趁着夜色钻狗洞跑了。
  “哥哥,我们去哪儿玩啊?”寿儿还一脸天真,“我们不回去吗?”
  “不回去了。”
  “我们是有新的家吗?”
  “对,新的家。”
  两个少年望着彼此,都露出了坚定的信念,为一个属于自己的新家而努力。
  咸阳居不易,霍哥儿先是用了一部分积蓄,找上三九流的朋友办了个假身。份证,落了个“霍去病”的名字。
  然后,他们用剩下的积蓄,以假。证上“霍去病”的身份,在城南赁了一套破旧的小房子。
  “霍哥儿,以后你大名就叫霍去病了吗?”寿儿惊讶地张开了小嘴。
  “是呀,”少年抱起了小女孩,“去病这个名字寓意多好啊,以后再也不要生病哩。”
  寿儿眨巴眨巴眼睛,“那我呢?我名字的寓意是什么?”
  “寿儿就是李益寿,能长命百岁,活成个小老太婆。”
  “哇,我就是李益寿了!但我不要变成老太婆!”
  好景不长,逃出来没多久,寿儿就生病了。为了给寿儿挣钱买药,两个少年的脑袋都快挠秃了。
  “要不,要不我去借点?”霍哥儿低声地说。
  “借?问谁借?”李延年一把将他按住了,“你是想偷吧?偷了一次又一次,不行,被人抓住了你就得死。”
  霍哥儿无奈地垂下头,“那你说怎么办?”
  “明日偶像快要开始了,一旦参赛很可能出名,能商演挣钱。”李延年咬了咬牙,“我穿女装去试试,我长得不差,说不定能红呢。”
  “这,这样不好吧?”
  “但寿儿的身体需要长期吃药,这是唯一挣快钱的方法了。”
  “好吧……我去给你借……借些服饰钗环回来。”
  这一回,李延年没有拒绝霍哥儿去“借”的行为。但是他逼着霍哥儿承诺,以后再也不能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好,我都答应你。”少年憨厚地点点头。
  几天后,霍哥儿带回来一个大包裹,里面装着好些舞衣和女装,还有一些首饰,是他从刚过世的歌舞伎那里“借”的。
  反正,已经死掉的人,也不可能问他要回来。
  “顶多,等延年挣完这笔钱,我就把衣服烧回去给她得了。”霍哥儿喃喃道。
  他在房门外问,“延年,穿着还行吗?”
  “还行。”房间里的李延年回答道。
  除了后背脊骨凉飕飕的,没毛病。
  半刻钟后,一位婀娜的少女推开了房门。她的腰身纤细,面若芙蓉,青黛勾出她的一双弯眉,胭脂把她的双唇染红。微微一笑之间,仿佛整个世界,都因她而亮。
  除了手和脚长得大点,她和寻常女子相比一般无二。
  “厉害啊,当真美人也。”霍哥儿看直了眼,没想到日日相处的兄弟,竟能变成这般模样。
  当真眼睛一眨,母鸡变鸭。
  “咳,咳,”李延年掐着嗓子,努力调整出最像女子的伪音,“公子,来呀,快进来玩玩呀……”
  她的眉眼灵动,配合上手上的动作,和章台街揽客的小姐姐们很像了。
  “对,就是这个柔柔的调儿。”少年大声夸赞,“真的是个女郎了。”
  “谢谢,我会努力参加比赛的。”假少女温柔地笑着,还不忘做女子姿态,以手掩面,只露一双笑眼美得动人心魄。
  “对了,我叫李妍莲,霍哥儿别喊错了我的新名字。”
  “李妍莲”的参赛作品是他自己设计的,名曰《佳人曲》: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她身穿大红色的舞衣,在院子里旋转、跳跃,她伸出纤细的双臂,用绝美的舞姿,讲述出一个绝代美人的爱恨情仇。
  嗯,这部歌舞剧的剧情也是李延年编的,大致情节就是《皇帝将军爱上我》、《大佬们都对我求而不得》、《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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