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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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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如《论语》中有描写到,孔子有一次上朋友家里拜访,一进门却骂的老朋友原壤“老而不死,是为贼”。
  为何?
  只因原壤跪坐的时候把双腿分开,坐姿极其不端正!
  这次趁着肯基基开业,嬴静决定把“推广桌椅”这个想法,付诸于行动。肯基基的目标客户,大多数是家里有钱的年轻人。年轻人头脑灵活,思想不易被禁锢,应该会接受椅子这种新事物的。
  在椅子上玩过一轮后,李小胖牵着张萍萍,带着七八个小孩子,向点餐的前台发起进攻。身穿制服的小二早就笑着站到那里,指着餐单,等待着他们点餐。
  “小朋友们,我们这儿不仅有金黄酥脆的炸鸡,还有好多美食呢。吃炸鸡的时候,点上一杯冰阔乐,最是酸甜解腻。如果你们点一份儿童套餐,除了有炸鸡和冰阔乐,还多了又脆又香的炸藕条、香滑绵软的栗子泥和一个泥塑小玩具。”
  冰阔乐?炸藕条?栗子泥?还能得玩具?
  这些小吃名字,李小胖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公主开的店,卖的吃食一定都很好吃!
  李小胖向吃撑的亲爹李五爷挥手,指了指餐单上面花花绿绿的图案,又看向身后的一群小伙伴们。
  “爹,餐单上的,我全部都要。我还要点七,不对,八份儿童套餐。”转头,他对着右侧的张萍萍,讨好地附耳询问,“萍萍,你想吃点什么?我爹有的是钱,你随便点。”
  四岁半的张萍萍见大家都瞅着她,有点不好意思,小脸蛋红红的就像桃子一样。她摸摸头顶小揪揪上的玉珠,又拉了拉李小胖的手。
  “我吃个儿童套餐就行,不用太破费了。小胖,你爱吃肉,我把我那份的炸鸡都给你吃。”
  “哈哈,你吃好就行,不够再点!”
  下单后,另一个小二用两个木制大托盘,捧着一堆油炸食品,从厨房端到了前台。李小胖指了指刚才他们坐的桌椅,想要到那里去享用美食。
  坐下来之后,小伙伴们看到满满一桌好吃的吃食,一双双小眼睛都瞪得圆溜溜的,十分期待。出人意料的是,李小胖没有先吃主打菜炸鸡,而是把手伸向炸藕条和栗子泥的方向。
  炸藕条和栗子泥,都是嬴静在大秦的改良菜。薯条和土豆泥,在种花国的肯基基,那可是明星产品!少了这两样东西的肯基基,仿佛失去了美味的灵魂。
  在大秦,没有土豆,嬴静只好想尽办法来进行替代。她就用富有淀粉的莲藕条来代替薯条,用甜香绵软的栗子泥代替土豆泥。经过几次尝试,口味都还挺不错。
  至于担当调味C位的番茄酱?
  宫人们用梅子汁混合饴糖,成功研发出完美的酸甜味。
  李小胖捏起好几根炸藕条,蘸了些梅子酱,大口地咀嚼品尝。这清新中带着微酸的味道,仿佛把他带到了夏日郊外的黄河边,那个和张萍萍一起游船采莲的午后。浅粉色的荷花衬得张萍萍的皮肤又白又嫩,眼睛还很大,比他爹小妾生的小妹妹好看多了。
  那是一个天气很好的晴天,游船后,他还带着张萍萍去他家的庄子上。他挥着小木棍打下来几颗酸溜溜的青梅,啃了一口,那唾液急速分泌的滋味,他还记忆尤新。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这藕条蘸梅酱,是酸甜的味道,也是初恋的味道!
  十几年后,娶了张萍萍的李小胖,经常带着自己的儿子,李小小胖来肯基基吃东西。
  戴着大金链子小挎包的李小胖,身材从小胖变大胖,俨然一代土豪。但他对儿童套餐的深厚感情,一直没有改变。他习惯直接用手抓起一把炸藕条,蘸满了酸甜的梅子酱,再一根接一根地细细品尝。
  不过,如今,两个人还是很好的小伙伴关系啦。
  张萍萍用竹勺舀起一勺栗子泥,嘴里瞬间充满了奶香和甜香。“小胖,这栗子泥好好吃哦,甜的!”
  陶碗中的栗子泥被磨得很细腻,与奶油融合后,入口即化,吃起来一点颗粒都没有。而且经过冰镇,这道甜品吃起来凉凉的,和夏日圣品冰淇淋有异曲同工之妙。
  “真的吗?我尝尝。”
  李小胖朝张萍萍长大了嘴,天真单纯的张萍萍立刻从自己的碗里挖了一大块,喂进去好朋友的嘴里。
  李小胖在嘴里含着一大口栗子泥,舌尖上都是栗子的香甜。唔,果然像萍萍说的那样好吃呢。
  正当孩子们吃着的时候,抚尺一拍,一道洪亮用力的男声在用餐区中心传了出来。只见一个说书人,穿着蓝灰色的长衫,在中间站着,准备给大家说书。
  有得吃,还有得玩,哪有不应之理?
  “好!”
  “说得好的,我请你吃炸鸡!”
  一时间,吃喝的客人们都鼓掌大乐,李小胖和小伙伴们也很高兴。小孩子嘛,最喜欢听故事了,这样的好机会可不多。
  年轻的廖小雨挺直了腰板,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相传,在上古时期,天地合为一体,宇宙混沌一片。这时,诞生了一个叫盘古的巨人,他见周围黑漆漆一片,就大喝一声,抡起巨斧,朝前方的黑雾一把劈去……
  盘古死后,他的肌肤,变成了我们大秦的土地,他的血液,变成了奔腾汹涌的大河,他的汗珠,变成了滋养万物的雨露。前几天不是下过一场雨吗?这就是盘古大神的恩泽,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清凉!”
  盘古大神那么伟大啊,牺牲了自己,创造出天地!
  小朋友们被故事吸引住了,好多双小眼睛都盯着说书人,希望他能讲更多关于盘古大神的传说。
  廖小雨感受到孩子们的热切的目光,喝了口冰阔乐润润喉咙,走过来李小胖这一桌。他看了看桌上的儿童套餐,笑了。
  “小朋友们,你们的儿童套餐中,送的泥塑小玩具,就是造的盘古大神模型哦。”
  小伙伴们后知后觉,这才手忙脚乱地翻开儿童套餐,找出来一个最小的油纸包。
  哇,这个泥塑的盘古大神好威武哦!
  这个小小的泥塑人物,是一个混身肌肉的男性形象。他的袒露出结实的胸膛,双手持着一只青石大斧头,正是用力向前劈砍的姿势。他的双臂和肩膀上,露出一条条青色的血管,可见他绷着一身的力气,就待这破天一击。
  张萍萍把玩着这个栩栩如生的泥塑人偶,摸了又摸,爱不释手。李小胖看出来她很喜欢这个故事,便拉着廖小雨,开口说:“大哥哥,我们很喜欢这个故事,我请你吃肯基基,你就再给我们讲一遍盘古大神吧。”
  廖小雨点点头,洪亮的声音再次响起:“相传在上古时期,天地合为一体……”
  他加入自己的肢体语言,模仿盘古开天地的动作,让整个故事更加引人入胜了。更多的小朋友被他的故事所迷,也吵着要买儿童套餐,要得盘古大神的泥塑玩具。
  见此,廖小雨说得更起劲了,表情越发生动投入。
  这些泥塑人偶,都是他村里的老师傅们用心捏制的。公主为了让他们村里的人脱贫致富,安排在肯基基里面点餐送玩具。每卖出一份儿童套餐,他的村人们能分得两分利呢。
  今晚肯基基关门时,廖小雨的嗓子都快说哑了,但他心里甜滋滋的。他踏着月光,快步向村里跑去。
  短短的一天内,肯基基就卖出去五十份儿童套餐。今年的冬天,村里卖泥塑分得些钱,孩子们应该就能穿上厚厚的冬衣吧……
  作者有话要说:高考结束啦,如果有参加高考的小天使,瘦瘦子祝你们都超常发挥,高分!高分!高分!
  不喜欢看副cp感情的小天使,可以跳到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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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心爆彭的二狗子。20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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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珠宝商人
  就在肯基基在咸阳爆火的时候,一个小麦色皮肤的中年商人,带着装满货物的马队,悄悄靠近了咸阳城的北门。
  北门靠近皇帝的校场,远远隔着几里地,都能听到秦军训练的声音。那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男儿吼声和整齐的脚步声,让商人的内心隐隐作痛。
  坐在车里的他,额头上分布着几条细纹,一双炯炯有神的鹰目显示出他谨慎又傲慢的性格。他唇上蓄着寸长的胡须,身穿整洁干净的青色长袍,拇指和食指都长着厚厚的茧子。他紧紧握着一卷竹简,衬得他有几分儒雅。
  “来者何人,下车检查户籍!”
  守城的士兵们大声呼喝,伸出青铜长矛,拦住了要进城的商队。
  缓缓行进的马车停了下来,商人深吸了一口气,放下竹简,躬身下车。他像读书人一样,含蓄地笑着,朝守城的士兵礼节性地点了点头。
  “哎,好的,我们这就接受检查。”
  他朝身后的商队挥了挥手,跟随他的众人纷纷从怀里掏出户籍文书。商人把自己的那一份文书向领队的士兵递过去,户籍中夹着一条细细的绿松石手串。
  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仿佛见到好友一样,亲切地说:“这位官爷,我叫郎诞,来自西边,听说咸阳生活好,专门来咸阳卖珠宝的。西边特产绿松石,在我们那儿不值钱,也请您赏玩一下。”
  年轻的领队瞅了手串一眼,哟,这人是想收买他!
  还别说,这条手串真好看!他守门了那么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宝物。
  这条绿松石在阳光的照射下,看起来绿莹莹的,好像上好的陶瓷一样光滑。这种成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整个咸阳城,应该只有公主那样尊贵的美人,才配得上这抹浓艳的绿色。
  领队甩了甩头,把绿松石手串递回去给商人,挺着胸膛说:“别的地方如何,我不知道。但在咸阳要走银钱开道这一套,可不行。陛下治理最是公正严明,你要是没问题,我们不会为难你。但你要是怀着坏心,即便送一车的宝物,也难逃秦律的审判!”
  商人听此一言,手上一紧,脸上继续保持着得体的笑容,赞同似的朝士兵们点点头。
  “是在下做得不好,怎可用此浊物来污了诸位的眼。该罚,该罚。”
  士兵们检查了商队带的货物,又查看了众人的文书,均没有什么异样。
  领队的士兵接收到同伴的眼神,再次严肃地盯着商人看了几眼,也没看出什么不妥来。半刻钟后,他把指着商队的武器收了回来,朝同伴大喝一声:“放行!”
  商人坐回到马车中,摸摸自己手中的绿松石手串和指腹上的茧子,无声地笑了。
  半个月后,咸阳群众发现城北开了一家珠宝店,专卖西边的珠宝首饰。
  老板姓郎,人称郎三爷。他的柜台里,摆放着风格大气粗犷的玉佩、耳坠等物。与秦人常用的白玉和青玉不同,他卖的是关中地区罕见的绿松石和玛瑙石。
  他的珠宝店不是咸阳城内最大的,但依旧很受欢迎。不仅夫人们喜欢逛他的店,老爷们也喜欢来他的店坐坐。
  大家都说,这位老板的本事可不小。除了卖夫人们喜欢的女性饰品,他还卖狼牙、熊牙做成的配饰。
  “李大人,你瞧瞧,这可是郎三爷最新的熊牙挂件,是不是显得我很威武!”
  “切,这算什么,您再瞧我的,狼牙手串,这路足足有六颗狼牙,比你那个好看多了!”
  “啊?还有这玩意?郎三爷没有和我说呀。不行,明天旬休,我得再去那儿掏件好货。”
  老板是个健谈的中年男子,来到他的店里,不买东西也没关系。他会笑着给你递上一盏茶,听你讲讲你的故事。如果你不喜欢说话,只想做个安静的听众,他也会把他的经历,对你娓娓道来。
  “我想想,该是五六年前吧。那时候,草原上的匈奴人真多啊。我远远瞧着,有一大片呢,几乎占据了半个草原!他们都骑着健壮的骏马,马尾一甩一甩,在黄昏的夕阳下,影子拉得很长。
  我和手下的兄弟们,瞄准了一头将近百斤的雄鹿的,正想一鼓作气,捉住这一猎物。没想我们追着追着,迷失了方向,距离匈奴人的军队竟然越来越近!”
  郎三爷说着,眉毛一条一挑,语气辗转起伏,让听众们随着他的声线,仿佛站在了那片黄昏的草原上。这种面对匈奴大军的经历,让听故事的咸阳贵妇们,顾不得礼仪,惊得嘴巴都张开了。
  “天呐,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匈奴人都是强盗啊,会杀人的!”
  郎三爷低头喝了口茶水,谁人都看不清他的眼神。当他再抬起头时,脸上又挂着温和的笑容,俨然一中年美大叔。
  把听众的心神都勾起来后,他朝贵妇们拱了拱手,讨好似的眨着眼,“欲知后事如何,那就请光顾一下小人的生意吧!”
  贵妇们这才发觉自己被这老板耍了,她们用帕子捂脸而笑,却舍不得起身离开。
  郎三爷有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说话又风趣,比家里的臭老头子养眼多了。况且他这儿的首饰价格公道,稀奇有特色,她们都喜欢上这儿谈天说地。
  盛夏的暑气渐渐散退,最近这几日,咸阳城中下起了淅淅沥沥的秋雨。初秋的雨虽然不大,但却持续的时间极长,经常一下就是一整天。
  因为天气,咸阳群众都没那么爱出门了。尤其是贵妇姐妹团,这会儿都选择窝在家里,不来郎三爷的珠宝店了。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走路多难受啊,精美的绣花鞋都湿透了。
  郎三爷给自己泡了盏茶,围着小炉,百无聊赖地看着门外的雨。没客人来了,他的表情一松,反倒露出几分锐利的锋芒。
  一阵阵急速的追逐声在雨中传来,郎三爷听着,大概是五,六个人。其中的一个人的脚步声比其他人轻,他听出来了,这应该是个女人。
  没等他多想,一个穿着破烂,浑身湿透的年轻姑娘跑进来他的店里。年轻姑娘蹲在了他的柜台后,尽力把自己的身体缩小,求救似的拼命向他眨眼。
  唉,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郎三爷一时不忍,他最大的女儿,应该和这姑娘差不多大吧。可惜一招差错,他的妻子儿女都已经死了。
  门边的雨水好像洒进了他的眼睛,化成一滴苦涩的泪水。郎三爷对着这位陌生姑娘点点头,拿起店里的一块干布,把姑娘带进店里的水渍擦掉。
  擦了不到一半,五个邋遢的小混混就追到了珠宝店的门前。他们看到了擦地的郎三爷,这大雨天,整条街就只有这个人还开着店。
  该不会是他把那小娘们藏起来了吧?
  几个小混混越想,越觉得真相就是这样。他们提着木棍,毫不客气地倚在门边,骂骂咧咧地开口:“小爷我问你,刚才有个臭娘们的,穿得破破烂烂的,在这条路上,你看到没有?”
  郎三爷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有。”
  “你眼睛是瞎了不成?整条街就那么长,你跟我说没有?嗨,大叔,该不会是你把她塞进去你被窝了吧!”
  小混混看着郎三爷这盐油不进的样子,气得把木棍重重地敲在了门框上,嘴上都是骂人的荤话。
  十天前,他们这群流氓在咸阳城捉了个没户籍的姑娘。这小娘们除了黑点,五官长得真不差。若是将她卖去章台街的乐户,把这身皮肤再养白一点,嘿嘿嘿,能值好多钱呢。
  眼看这姑娘都能换成一把钱了,不成想这女的性子烈,关了那么多天,都还没放弃逃跑。今天趁着大雨,看守她的老头子就打了个盹儿,竟让她给跑了出来了。
  “你说没有就没有?兄弟们,进店去搜!要是搜出来那女的,咱们把这多管闲事的给废了!”
  “你敢!”
  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指着鼻子骂他,要把他给废了。郎三爷一手夺过小混混的木棍,趁其不备,用力锤在了几人的腿筋上。他从小练的是杀人的功夫,要不是在咸阳不好杀人,他准会把他们的头盖骨敲得粉碎!
  小混混们没想到这大叔怎么猛啊,一上来就动手。幸好大叔不是打在腿骨上,不然他们肯定得变成一群瘸子。他们疼得在地上左右打滚,纷纷磕头求饶。
  “大叔,您是真壮士啊,小的不懂事,请您不要计较啊。”
  “对对,大叔您想干嘛就干嘛,小的打扰了。”
  “大叔,我们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郎三爷的眼中露出几分威势,好像野狼盯着猎物一样,目光死死地锁定这几个倒地的小混混。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提起木棍又在小混混的身上重重敲了几下,大喊一声:“滚!再让我看到你们,打死你!”
  小混混们听到这一声动听的“滚”,好像得到赦免一样,拖着残腿飞快地爬到了街上。他们相互扶持着,一瘸一拐地跑远了。
  几人离开后,又过了半刻钟,躲在柜台后面的年轻姑娘,战战兢兢地探出头来。来了咸阳那么久,她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安全。她抬起头,拨开了被雨水打湿了碎发,终于看清楚救了她的恩人。
  她对着郎三爷,一声又一声,重重地磕在青石板上,把她的额头都磕红了。
  “恩公,我叫阿娇,您救了我,让我干什么都行。”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存稿箱抽了,文还没码好,居然就发了出来,瘦瘦子超抱歉啊!这两天成绩好差,瘦瘦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没戳中大家的萌点,大家都弃文了……平日里眼熟的很多小天使,评论区都再也没出现过,哭泣中。如果手上有雷的小天使们,请砸砸瘦瘦子吧,瘦瘦子不怎么写虐,只希望每个人都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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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真假公主
  明华宫
  青春靓丽的卫子夫发间插着白玉簪,脖子上戴着一个精致的银项圈。她挽着嬴静的手,和嬴静靠得很近,叽叽喳喳地说着最近城里发生的趣事。
  “公主,听说最近城北开了一家珠宝店哦,里面卖的东西很不错,我们去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吧?”
  如今卫家发展势头正好,弟弟又得三皇子的看重,谁都不敢小觑他们姐弟俩。人靠衣装嘛,卫子夫开始把心思放在打扮上了,想要让大家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
  女人哪有不爱珠宝首饰的?嬴静身为公主,但也不例外啊。初一到十五,每天换着不同花样的首饰佩戴,多美!
  嬴静听了卫子夫的提议,顿时来了几分兴趣。她放下了手中的冰阔乐,兴致勃勃地问:“哇,是吗?都卖些什么了?”
  “听说是绿松石!您看看,我手上的这只镯子,就是绿松石做的。不过,我的镯子不是在那里买的。”
  卫子夫一把撸起手腕上的衣服,一只蓝绿色的手镯衬得她的手腕又细又白。
  嬴静握住她的手仔细看看,这镯子好美哦,本身带有一圈圈水波纹。在窗边的阳光下,镯子发出水润的光泽,好像流动的湖水一样。嬴静以封建贵族的眼光来判断,这只镯子,应该是价格不菲吧。
  她前世在种花国的时候,喜欢各种小饰品,也花过几张毛爷爷买过一对小小绿松石的耳坠。可惜,那对耳坠大概是染过色的,戴了大半个月后,原本鲜艳的绿松石就变得就暗哑无光。
  卫家姐弟居然也有这样的好东西,以前他们家贫,怎么也有这样的宝物?
  嬴静看着闺蜜手上的绿松石镯子,心里没有嫉妒,只是好奇。她朝卫子夫挤了挤眼,调侃地问:“子夫,这样的好东西,谁送你呀?”
  卫子夫闻言,顿时羞得脸蛋一红,喏喏地说:“这是刘彻大哥哥送给我,他在我家借住了几天,硬要把这只镯子塞给我。我推辞了好多回,他都不肯收回去,最后他气急了,说我不收,他就把镯子砸了……”
  “哦——”
  嬴静揶揄地笑笑,一脸“我懂”的神情。
  没想到她一不留神,刘彻和卫子夫之间的姻缘红线又拴牢了几分。她摸了摸卫子夫的手,闺蜜的手好白好软,手指纤细真好看啊。
  嬴静托着腮,看着窗外成双对的鸟儿,陷入了对未来的幻想。
  她的Mr。Right呢?你在哪里呀?来找找我呀。
  一刻钟后,嬴静和卫子夫坐上了出宫的马车。嬴静吩咐随从,她要到城北新开的那家珠宝店好好逛逛。
  这一回,嬴静想起了电视剧里皇帝微服私访的桥段,玩性大发,决定让卫子夫扮公主,自己扮跟班,在城里溜达一圈。
  嬴静的头上梳着两个小花苞,没有多余的装饰,只用两条红绳扎着,却显得她像年画上的娃娃一样可爱。这次她没有穿显眼的水红丝质曲裾,而是换成了质朴无华的灰色曲裾。
  说实话,在公主的衣橱里,哪里有不起眼的衣服?
  虽然在白天,这件曲裾看起来灰扑扑,但其实是难得的珍品。它采用了极其复杂的染色工艺,在月光的照射下,这件衣服能泛出银白色的光华,让人仿若神仙妃子一样。
  不过在白天逛街,这件衣服对于扮跟班的嬴静而言,就最合适不过啦。
  “公主,你瞧瞧,就是这家店铺,对不对?”玩splay正在兴头上的嬴静,看着车窗外的店铺,兴奋地开口问道。
  陪着公主一起玩角色扮演的卫子夫,为了让嬴静开心,也很投入地演了起来。她身穿橘红色的绣花曲裾,用青纱团扇挡住脸,矜持地微笑点头。
  “嘿嘿,真有趣!”嬴静见一向爱说话的闺蜜装成个闷葫芦,逗得自己捂着嘴巴,小声偷笑。
  马车停稳后,嬴静率先跳下马车,然后再把车厢里面的卫子夫扶了下来。她们两人都不爱拘束,便挥退了要跟着的随从,相互扶着走进了店铺。
  嬴静看到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姑娘坐在店里发呆,就向她跑了过去,柔声询问:“这位姑娘,请问郎三爷在吗?我们公主想要看些首饰。”
  “哦,大叔出去了,待会儿应该会回来的。公主?公主来啦!我,我,我还没给公主行礼!”
  阿娇正在想着郎三爷呢,没想到一眨眼,小小的店铺里,居然迎来了公主这样的贵客!阿娇手忙脚乱地朝衣服最华丽的卫子夫跪地行礼,一脸激动。
  来了咸阳那么久了,她终于见到传说中的公主啦!公主皮肤白皙,遍体绫罗,真的跟大家说得那么美。
  阿娇身边的嬴静朝卫子夫眨眨眼,卫子夫心领神会。她模仿着嬴静往日的样子,伸出白嫩的手,摆了摆,说了声“免礼”。
  嬴静对卫子夫笑着点点头,把地上阿娇扶了起来。阿娇拍了拍膝盖,脸上越发激动。
  公主真的很和蔼,不爱为难人,比来店里买首饰的贵族夫人好相处多了。她跟在大叔身边好多天了,见识了很多贵族夫人的面孔。有些夫人抬着下巴,最爱吹毛求疵,眼睛都瞪得要上天了。
  阿娇引着卫子夫和嬴静走近了柜台,从腰上取下一把小钥匙,打开了最底层的抽屉。她捧出一个红色的匣子,讨好地笑着,向卫子夫躬身。
  “公主殿下,这个匣子里的款式是最好的。您仔细瞧瞧,这些首饰,都是别人还未挑过的好花样呢。”
  一对镶金绿松石耳坠混着其他首饰,静静地躺在红漆匣子中。嬴静看一眼,就喜欢上它,这比她前世买的假货耳坠好太多了。耳坠的宝石上带着一条水波纹,看起来十分灵动。
  卫子夫和嬴静相处了那么久,又会察言观色,嬴静眼神落在那里,她瞬间就看出来公主的心思。卫子夫丹唇微启,温柔地说,“这对耳坠很好看,我想认真看看,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阿娇猛地点头,公主喜欢店里的东西,真是太好啦。
  一旁的嬴静见这年轻的售货姑娘答应得那么痛快,想要逗她一逗。她拍了拍阿娇的肩膀。
  “这么贵的东西,你私自拿出来给我们看,郎三爷会不会怪你呀?”
  阿娇以为公主的小跟班怀疑她的忠心,表情一肃,立刻认真起来。“我的性命是大叔救的,为大叔做什么都行,大叔不会怪我的。”
  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但在她的生命中,大叔是最重要的人。
  她娘为了十斤肉,想要把她卖给死了三任老婆的张屠户。这怎么行?那张张屠户就是打老婆的,把三个老婆都打死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就把自己的户籍文书收起来,偷偷从村里逃了出来。天大地大,听说国都咸阳最是繁华,她就往咸阳来,想要投奔表哥刘小猪。
  一路上,她抹黑了脸,把身材束起来,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少年男孩。她天天都恭头哈腰,替行商的老板们跑腿做饭,好不容易才混进了队伍里,来到了咸阳。
  谁知,进入咸阳没多久,她的文书连同几枚铜钱被可恶的小偷摸走了。咸阳的夏天好热啊,阿娇被太阳晒得晕乎乎的,躲到一条巷口乘凉。一位眼尖的老婆婆看出了她的女儿身,对着穷困潦倒的她招手。
  “姑娘,你是一个人吧?来我这儿喝口水吧,这天多热啊。”
  “谢谢,谢谢婆婆,您真是好人。”
  阿娇以为在他乡遇到了好心人,她又饿又渴,大口地喝着碗里的清水,却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一道影子离她越来越近。
  “嘭!”
  一道闷棍敲在了她的头上,阿娇再次醒来时,就被人关进去一个柴房……
  “阿娇,来客人啦?你怎么不去提醒我?”
  郎三爷富有磁性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阿娇回过神来,羞涩地笑了笑。大叔除了开店,好像每天都有什么事情要忙。看店这种事情,由她来负责就好,不必打搅大叔。
  “公主看上了我们店里的一对耳坠,我正托着给公主看呢。”
  阿娇把拿着耳坠的手伸向郎三爷,郎三爷定神一瞧。啊,是这对!
  以前戴过这对耳坠的人,已经不在了。他很宠爱那个女人,曾命令工匠选用最好的绿松石,给她打了一整套华美的首饰。出征前,女人希望他平安,就把小巧的耳坠脱下,连带着祝福的彩带,一并装进他身上的锦囊。
  呵呵,他真的如女人祈祷的那样,平安了。只是女人连带着他的孩子们,都死了。
  没想到,阿娇会从匣子里把这对耳坠拿了出来。
  卫子夫把绿松石耳坠衬到自己的耳旁,举手间露出了手腕上的绿松石手镯。巧合的是,手镯上蓝色的水波纹好像漫到了耳坠上,相互映照之下,浑然一体。
  “郎三爷,好看不?您要是说好看,公主就买下来这对耳坠了。”
  嬴静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耳坠真好看。这家珠宝店的确名不虚传,卖的东西也挺不错的。
  郎三爷盯着卫子夫的手镯瞧了许久,眼神一暗,磁性的声线好像变得有点沙哑。
  “好看,真好看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双更自救的瘦瘦子……大概是瘦瘦子飘了,还拿不动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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