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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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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小猪看到远处的匈奴大军,手忙脚乱地骑着牛,跑向大军的方向。
  一会儿后,他来到大军阵前,笨拙地从牛背上翻身下来,痞里痞气地叼着草根上前,“呸”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故作得意地问军臣单于:“单于,我装得像不像牧童?为了装这个,我可是练了好久。”
  “像!真像!草原上的汉子都没你扮得好。”
  军臣单于被刘小猪逗乐了,举起拇指,直夸他的演技。“刘彻,那你家公子有没有跟你交代什么,快给本汗说说。”
  “当然有。”说到正事,刘小猪的表情严肃起来,刚刚那股不痞气也瞬间散去。他凑到军臣单于的跟前,看了看单于左右的侍从,小声地说,“单于,公子为了保密,只让我告诉您一个人。您是知道的,公子这次可是提着脑袋来谈生意,被多个人知道后,说不定哪天公子就得掉脑袋啊。”
  “唉,你们这些秦人,就爱耍这些心眼,一点都不大气。”军臣单于不耐烦地抽了抽鼻子,挥了挥手,他身边的侍卫如潮水一样退了下去。
  刘小猪点了点头,军臣单于立刻迫不及待地开口:“这回,你可以放心告诉我了吧。刘彻,你快说说,都秦军的部队都分布在什么地方了。”
  刘小猪从怀里掏出了一份用羊皮绘制的假地图,这份地图被他的汗水浸湿了,但不妨碍军臣单于看到上面有几个明显的大黑点。刘小猪用手指着上面的几个地方,说话的声音极轻。
  “这儿,这儿,还有这儿……”
  军臣单于一边听,一边赞同地点头。他十分感慨,多亏了这对主仆的帮助啊。秦军的布置真的很狡猾,若不是窦家在里面安插了人手,他真的猜不到,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居然埋藏着如此多的伏兵。
  “刘彻,你真是太能干了,这真是天意啊,让我大胜这一仗!等我攻下雁门以后,不但会给分马场给窦家,还要封你做天王。”军臣单于自以为得到秦人内奸的帮助,胜利唾手可得,兴高采烈地喊人给刘小猪赐酒。
  刘小猪故作激动,跪下给军臣单于拼命磕头。单于心中高兴,不但亲手把他扶起来,还执壶给他斟酒。
  刘小猪一脸笑容地喝着酒,看着点兵遣将的单于,嘴角弯了弯。在他眼底的深处,染上一份窃喜和不屑。这就是匈奴单于?也很好骗嘛。
  这一步的计策,是刘小猪向郡尉陈愈大胆提出来的。陈愈对此鼓掌大赞,让秦军全力配合刘小猪的计划。埋伏好的秦军,只需以逸待劳,等军臣单于前来之时,来个瓮中捉鳖。
  军臣单于当了那么久首领,本性多疑,肯定会多次试探秦军的部署情报。为了引军臣单于上钩,刘小猪决定独自深入敌营,以自身为饵,打出了这虚虚实实的一招,让人看不清真假,从而不自觉地滑进去自己的圈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上夹子啊,好激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希望大家能喜欢瘦瘦子的文,有多余地雷的小天使们,请不用客气地砸向瘦瘦子吧!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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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雁门之围
  “杀!杀!杀!”
  一阵阵战鼓声响起,雷鸣般的吼声响彻四方。天上的乌云似乎被战场上的气氛感染,笼罩在一起,黑压压的一大片,让人感到十分压抑。
  这些声音不是由军臣单于率领的十万骑兵发出的,而是从大军的四周传出来的。按照刘小猪的计划,三十万秦兵早就在此地埋伏好了,就等着匈奴人中计!
  “冲啊!杀死匈奴人,保卫大秦!”
  领头的秦军将士喊着口号,一窝蜂地从四面八方冲向匈奴军队。大秦等得太久了,无畏的秦军带着一腔的愤恨,想要杀光这些可恨的匈奴人,为边关死去的无辜百姓报仇!那是一村又一村的百姓啊,有的还是襁褓中的婴儿,却被匈奴人无情地杀死了。
  只见数以万计的秦军战士,手握专门对付骑兵的钩镰刀,在匈奴大军中势如破竹。他们如砍瓜切菜一样,挥刀砍断无数匈奴战马的马脚。失去了战马的匈奴骑兵,如圆滚滚的饺子一样,骨碌骨碌地马背上跌落,还没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秦军补上一刀,结束了生命。
  “来人,保护本汗!”
  从震天的杀声响起的那一刻,军臣单于已知不妙,想要呼唤侍卫来保护自己。可惜他忘了,刚刚是他让侍卫们远远退下的。匈奴侍卫们离他数米之外,一时救援不及。
  军臣单于没等到侍卫的保护,身旁的刘小猪已迅速抽出袖中的匕首,架在他的脖子上。
  “你们,想要单于死的,就尽管上来。别怪我没告诉你们,我的匕首上淬过南方那边的奇毒,只要划破点皮,见血即死。”
  刘小猪的匕首紧贴著军臣单于的皮肤,吓得军臣单于对着侍卫大喊:“别过来,停下,你们先别过来。”
  其实这只是把普通的青铜匕首,什么奇毒,什么见血即死,都是刘小猪随口一说,忽悠人的。但越是高处的人,越惜命,越怕死。刘小猪这种现编的鬼话,偏偏军臣单于相信了。
  此刻,军臣单于就像砧板上的鱼肉一样,一动不敢动,任由刘小猪控制住他。
  秦人的战鼓擂得更响,战场上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这次郡尉陈愈联合各郡,集中了三十万秦军。在人数上占上风的秦军士兵充满了士气,几个秦人围着一个匈奴人打,犹如死神过境一样,杀得匈奴人片甲不留。
  不到两刻钟,匈奴人的骑兵已经被冲开了好几个大口,变得四分五裂。不少骑兵从受伤的战马上跌落,还没反应过来,就又被失控的战马踩踏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匈奴军队的战力被大大削减,匈奴士兵的人数也仅剩下两万左右。
  军臣单于看到这一幕,被刺激得双眼爆红,目眦欲裂。这些都是他骁勇善战的部属啊,居然一下子就死掉了大半。他的匈奴就要这样完了吗?狡猾的秦人,怎么可以这样,竟然敢蒙骗他军臣单于!
  “啊!”
  军臣单于怒得大叫一声,这会儿他不管那么多了,奋力挣扎起来。
  刘小猪没料到在自己的恐吓之下,军臣单于竟敢还动。眨眼间,刘小猪的匕首一松,被军臣单于脱出身来。
  之前,四周的匈奴人怕刘小猪伤害单于,一直不敢动手。这会儿,他们看到单于脱困,纷纷抽出腰刀,追着要砍死刘小猪。
  刘小猪慌极了,他想挣军功,不代表他想死啊。他仗着身姿比匈奴人单薄,四处乱窜,不停避闪,虽然留得一时性命,但也被追上来的匈奴人砍中了后背,疼得他几乎要倒下来了。
  “咻!”
  一道白光飞过,弓箭发射的破空声传来。
  眨眼间,军臣单于应声倒下,双眼还不甘地朝前瞪着,一根白羽箭正插中了他的胸口。匈奴军队见单于一死,瞬间大乱,士气溃败。匈奴士兵们都慌了手脚,不再恋战,而是向军臣单于的尸体靠拢。
  这会儿暂时没人追刘小猪了,他抚摸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一道熟悉的身影朝他飞驰而来,刘小猪看见来人,神色大喜。哈哈,他有救了!
  “来,小猪,上马!”
  卫青一人双骑,带着一匹枣红马飞驰而来。卫青的手臂上还挽着弓,刚刚那一箭正是他所射,幸好他准头不错,刘小猪也的确命不该绝,硬是在匈奴军队的深处逃出生天。
  刘小猪麻利地翻上马背,从马褡子上抽出腰刀,用刀背敲打着马臀,疾速骑马往外面突围。同时,他朝路上的匈奴士兵挥刀砍去,直到手臂都发酸了,溅得满脸的血,也不敢停止。
  在战场上,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敌人死得越多,他们活下来的概率就越大,挣得的军功也越多!
  这一刻的刘小猪,不顾后背刀伤的鲜血直流,杀得衣服都染红了。他不再是咸阳那个叫卖冰淇淋的温和小哥,而是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以杀戮的姿态,走向了另一个方向的人生。
  这是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坏?
  反正雁门之围后,改名为“刘彻”的他,在心里很为自己的计谋和勇敢而骄傲的!
  刘彻这个名字,代表了他的军功,代表了他的成就,每逢别人喊他刘彻,他心里都挺美的。他不再是那个被人瞧不起的乡下小子,他是光荣的战士,他为陛下守住边疆!
  这一场射死军臣单于、全歼匈奴十万大军的战役,在《秦史》上被记载为“雁门之围”。除了在西边草原上内斗的太子於单和其叔父伊稚斜的部队,匈奴的大部分力量被秦人所灭,给大秦边关换来了长久的安宁。
  第二年的夏天,卫青和刘彻,带着咸阳征来的士兵,班师回朝。因为这次战役的大胜,皇帝嬴礼喜悦非凡,不顾酷暑暴晒,亲自出城门迎接众人。
  皇帝嬴礼看见新兵队伍中,为首的卫青和刘彻,激动得热泪盈眶。大秦有这样勇猛的男儿,何愁不兴!
  他把跪着行礼的两人扶起来,郑重地宣布:“卫青、刘彻于雁门之围,行事智勇,解我大秦之困,当立首功。朕特封卫青为右中郎将,兼五大夫爵位(秦二十等爵中,第九级),享六百石,税邑六百家,赐紫金冠一顶;封刘彻为户郎中将,兼公大夫爵位(秦二十等爵中,第七级),享三百石,税邑五百家,赐咸阳别院一座。”
  卫青和刘彻听到陛下的封赏,相视而笑,嘿嘿,他们都是有爵位的贵族了!虽然只是小贵,那也很值钱的!
  这次接见仪式结束后,咸阳士兵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卫青因为和刘彻关系特别好,所以邀请刘彻到他家先小住几天,待休息好了之后,再去整理打扫陛下给的新房子。刘彻点了点头,与卫青欣然同行。
  近乡情怯,想念姐姐的卫青,走到自己家门前,敲门的手反倒顿住了。他离开了那么久,不知道姐姐过得怎么样了呢?姐姐也有想念他吗?
  刘彻看出了卫青的情绪,见他有些迟疑,便替他上前敲门。还没敲几下,大门就打开了,
  卫子夫一开门,就见到日思夜想的弟弟。她心里无比激动,一时间竟然喉咙失声,说不出话来。她拉着卫青进屋,扶他坐下,眼中的情绪再也抑制不住,喜悦的泪水都快要涌出来。
  一会儿后,她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从头到脚地看着卫青,弟弟长高了,也变黑了。弟弟离家一年多,眉目间也不再有稚气,人变得成熟了很多,多了几分刚强果断。但不管卫青变得怎么样,他都是她最亲的弟弟啊。
  看够了卫青,卫子夫将视线转移,终于留意到卫青身边还有个人。她盯着刘彻看了半晌,觉得五官有些熟悉,仔细回忆一番,有点不确定地问:“请问,你是卖冰淇淋大哥哥吗?咸阳乳业的?”
  冰淇淋小哥?
  这个称呼对于刘彻而言,遥远得像上辈子一样。他如今是大英雄,可不是什么国营单位小员工了。
  刘彻无奈地点点头,开口说:“我以前的确卖过冰淇淋,但是后来我从军了,和卫青一起作战,被封为户郎中将,享公大夫爵位。”
  哼,我现在当官了,今非昔比啦,吓死你!
  卫子夫听完,心里更加确定了。她走到刘彻身边,围着他看了一圈,笑着说:“您以前在章台街叫卖,有一天黄昏时候,请过一个小丫头吃冰淇淋,没收钱,记得不?搜搜刮刮出来的,把全部口味冰淇淋的混在一起,堆成了大半个冰淇淋球!”
  刘彻在章台街叫卖的机会并不多,卫子夫这样一说,他慢慢地记起来了。他的确是请过一个小丫头吃冰淇淋,那小丫头瘦得呀,和他乡下里吃不饱饭的妹妹差不多。
  “原来是你!”
  刘彻打量着卫子夫,惊得眼睛都瞪圆了。
  天呐,女人都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没想到一年没见,豆芽菜一样的黄瘦小丫头,变成一个水灵灵、白嫩嫩的貌美小姑娘。她居然变得这么漂亮,比他乡下最好看的王翠花,还要美上四五倍啊!
  作者有话要说: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打仗剧情暂告一段落,回咸阳啦!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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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子夫待客
  “对呀,就是我!去年青儿生日,你免费请我们吃冰淇淋,我还没有好好感谢你呢。正好,这几天你就好好住在我们家,我也请你吃饭,不要钱!”卫子夫调皮地朝刘彻挤了挤眼,笑得嘴角都翘了起来,露出少女特有的古灵精怪。
  卫青听了这样一番对话,明白过来,原来刘彻和他们姐弟俩还有这样一段缘分啊,这真是太好了。他喜得拍起手来,恨不得现场就要和刘彻拜把子。这会儿,卫青拍着刘彻的肩膀,眼里带笑,信誓旦旦地说:
  “从今以后,刘彻就是我卫青的好兄弟!”
  此时的卫青,大概怎么也料不到,几年之后他的脸被打得啪啪的响,都快肿得跟猪头一样。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拿我当小舅子?
  “对,好兄弟!”
  刘彻按过卫青的肩膀,玩笑似的朝他挥去一拳。刘彻知道,他和卫青出身都不好,想要在咸阳扎根拼命往上爬,并不容易。他们是同一类人啊,有个人一起抱团鼓励,也是挺不错的一件事情啊。
  卫子夫看到他们两人关系好,也乐得捂着嘴小声笑了起来。她从茶炉上取下斑驳的铜壶,往茶盏里放上几朵菊花和三四粒枸杞,冲入沸腾的开水,一杯解暑清热的菊花枸杞茶就泡好了。
  这是公主教给她的茶饮之一,菊花茶的清香里面,带着一丝丝枸杞甜。公主说了,夏天喝这个养人,对眼睛也尤其好。弟弟去参军之后,她都是呆着公主身边,和公主同进同出,可学到了不少东西。
  待茶水变温,卫子夫双手捧着茶盏,微笑着递向刘彻,柔声说:“大哥哥,请喝茶吧。天气这么热,喝点菊花枸杞茶能最适合不过了。”
  “谢谢姑娘,我在卫家借宿几日,真是劳烦姑娘了。对了,我还没问改怎么称呼你?”刘彻见这么温柔的小姑娘朝自己说话,又是递茶,真是贴心啊。这卫青的姐姐人真不错,长得也好看,脾气比村里的阿娇表妹好上太多了。
  “我叫卫子夫,大哥哥叫我子夫便是。”
  子夫,子夫,子夫。这是想要多生孩子,当夫人的意思吗?
  真·文盲刘彻在心里把这个名字默默地念了几遍,喝了口茶水,认可地点了点头。看不出这小姑娘的志向还挺远大的,不知道谁以后能有幸娶着她了。
  一盏茶后,卫子夫见卫青和刘彻都聊得不错,便起身拿出篮子,“青儿,我出去买点菜,今晚让你们好好补补。你在家里好好待客啊,不许怠慢。”她打算去集市买点好肉,做上几个大菜。
  “哎,哎,子夫,我跟你一起去吧。这几天我白吃白喝,不帮点忙,多过意不去啊。”内心还是个质朴小伙的刘彻,挎过卫子夫的菜篮子,提出要帮忙拿东西。
  人家小姑娘胳膊那么细,拿那么大的篮子肯定会累坏了。他跟着去,还能提只大肥公鸡回来,炖着吃多香啊。想着锅里炖得香喷喷的鸡肉,还有浮着黄油的鸡汤,刘彻的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哟,户郎中将给我提菜篮子,不嫌丢人啊?”卫子夫还记得刘彻刚刚骄傲的神情,横了他一眼,揶揄地问。
  “不丢人,不丢人。”刘彻不好意思地笑笑,跟着卫子夫纤细的身影,出门了。
  咸阳的夏天依旧是那么炎热,路上还是那么繁华,商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但刘彻的心境却大大不同了。
  去年他推着木车沿街叫卖冰淇淋,每天喊得嗓子都哑了,热得浑身是汗,内心却知足常乐。现在,他有了大房子,有了官职,有了爵位,但内心还没有得到满足。他想要的东西更多了,他想要登上陛下的大殿,他想要大秦的百姓都知道他的姓名,他想要史书上能写下他的名字。
  他想要,百年之后,他刘氏的子孙也依旧以他为荣!
  “冰淇淋,冰淇淋,咸阳乳业的冰淇淋!”
  “樱桃口味的冰淇淋,甜桃口味的冰淇淋,酸甜可口,冰凉解暑!”
  “鲜乳冰淇淋,奶香浓郁,入口即化!”
  幻想未来的刘彻,被人拍了拍衣袖,回过神来。只见一个娇憨的少女站在他身前,拿着两个冰淇淋甜筒,可爱的小酒窝里甜甜的,笑起来比琥珀光还要醉人。
  “大哥哥,你请我吃过冰淇淋,现在我有钱了,我也请你吃一回。你们从军走了那么久,还没试过新式的冰淇淋吧,快尝尝吧,要化掉了。”
  在今年的夏天,嬴静吃腻了用小碗装着的冰淇淋球,又开始怀念带着酥香蛋筒的冰淇淋甜筒。加入了奶油和鸡蛋的冰淇淋蛋筒,又香又脆,吃起来满嘴是香。这种吃法一经推广,就受到了咸阳群众的热烈欢迎。
  一时间,街头多了无数少男少女,握着冰淇淋蛋筒,吃一口啊舔一口,多带劲啊!
  刘彻接过卫子夫手中的冰淇淋甜筒,不小心碰到了少女白嫩的手指,羞得他耳尖都发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没碰过漂亮小姑娘的手啊。少女的指甲带着红润的粉色,手指像葱根一样白皙,若是戴着他在匈奴王庭抢来的绿松石手镯,一定很好看吧。
  刘彻掩饰一般,大口地啃着这个粉红色的冰淇淋,冰凉的口感激得他牙齿一颤,爽得他“啊”的一声长叹。他在舌尖上尝到一丝丝桃子果肉,酸酸甜甜,带着桃子特有的果香。再咬一口加入奶油的蛋筒,在糖分和油脂的双重夹击下,勇猛如战士,也只能举手投降!
  “好吃吧?这是公主研究出来的新吃法,和去年的不一样。青儿不在的时候,我跟在公主身边,学了不少好菜的做法,今晚你们可有口福了!”
  卫子夫见刘彻沉醉在冰淇淋甜筒的滋味上,骄傲地笑笑,好像是她的功劳一样。跟在嬴静身边那么久,卫子夫就像脑残粉一样,一找到机会就安利,想要别人也知道自己的偶像有多好多好。
  哇,今晚能吃到公主研发的菜式!
  刘彻在咸阳呆了那么久,听过很多关于公主的传闻,但始终没有见过真人。人人都说,公主是天上善灶的仙子,公主喜欢的菜式应该连仙人都馋嘴吧。
  子夫说她学会公主的做菜方子,那他今晚当真要好好尝尝!估计他能吃三个大馒头,不,四个!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了热闹的市集上。咸阳的市集相当热闹,有挑着新鲜樱桃叫卖的婶子,有磨刀宰羊的大叔,有拿着鱼篓子的青年,还有挑着竹笼卖鸡的老伯。
  刘彻喜欢吃鸡,经过卖鸡的老伯摊前时,脚步放慢,眼神都亮了起来。叫卖的老伯眼神可尖了,一眼就看出来,嘿嘿,这小子身上应该有钱,是个大客户啊。
  “这位年轻后生,要不要买鸡啊,四斤重的大公鸡,肥着呢,都是肉!”
  老伯停下来用草帽扇风的手,伸进去笼子里面,掏出来一直花毛红冠的大公鸡,举着鸡向刘彻展示。大公鸡一时不备,被人一把提起,惊得它地挣扎起来,双脚来回猛踢。
  卫子夫见刘彻盯着鸡,应该十分意动,就贴心地顺着他的心思说:“大哥哥,今晚吃鸡肉好吗,我们姐弟俩都喜欢吃大公鸡,可香了。”
  “行,就吃鸡!我来买吧,你这个小姑娘的钱,留着自己买零嘴吧。”
  虽嘴上说是白吃白喝,但刘彻还真做不出让女人掏钱请吃饭的行为。他麻利地从兜里掏出几枚铜钱,放到老伯的竹笼盖子上,接过那只鸡,快快乐乐地带着卫子夫走向市集深处。
  一会儿后,刘彻挎着装着青菜和茄子的篮子,提着大公鸡,提出要到他堂哥刘小羊的“大饼卷万物”一趟。平安归来后,他还没向堂哥一家报喜呢。他离开了那么久,堂哥和大伯一定很担心吧。
  下午天气热,来买卷饼客人也不多。刘小羊把刚出炉的烤鸭晾了出来,擦了擦手,坐在店里歇了下来。一位高大的男青年带着个小姑娘走进了店铺,刘小羊抬头挂着笑,准备招呼客人。
  “哟,小猪!你回来啦,平安就好,我爹整天都念着你呢。”
  刘小羊定神一看,发现来人正是堂弟刘小猪,他喜得一手拍到了案板上,把手都拍红了。堂弟不声不响地就报名参军,也不事先和他们商量一番,可愁怀他们了。每逢传来战事的消息,小羊他爹都会竖着耳朵四处打听,生怕漏掉了一丝一毫。
  “还带着个姑娘?混得不错啊,你这小子。”刘小羊看到一旁的卫子夫,调侃了一句,害臊得两人满脸通红。
  “不,这位是我战友的姐姐,她弟弟封了官,比我品级还高,哪看得上我这种粗人。”刘彻见卫子夫并未直接出言反驳,不知道哪儿来了几分窃喜。虽然口中说着自谦的话,但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时候不早了,刘彻报过平安后,婉拒了刘小羊的留饭。不过刘小羊见到堂弟,十分高兴,用油纸包了一只烤鸭,让刘彻带回去尝尝。刘彻推辞不过,就笑着提着烤鸭走了。
  天上的云彩散下红艳的光华,照在卫子夫的脸上,显得她的身影十分窈窕。和小姑娘同行,刘彻的心情也挺好的。他左手提着大公鸡,右手提着装有烤鸭的菜篮子,一路走,他还哼起了自创的小调:
  左手一只鸡呀,右手一只鸭,身上就差个小娃娃。小娃娃啊往哪儿跑,跑来爹爹抱一抱。吃碗鸡肉腹中饱,美好的生活乐陶陶,乐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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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爱吃鸡
  卫子夫听着刘彻那跑调跑到天上的小曲,不由得噗嗤一笑,梨涡浅露。
  “大哥哥,你唱得可真好,当真逗死人了。”
  “我不但唱得好,我人也很好啊”刘彻看到小姑娘娇俏的笑脸,骄傲得犹如开屏的孔雀。“我家中有房,屋里有粮,身上有官,可厉害了!”
  这一番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话,刘小猪一本正经地说着。这会儿他脸皮厚得和城墙一样,一点也不害臊。
  回到卫青家中,刘彻为了表现自己英勇的一面(似乎有些不对),蹲在院子里的磨刀霍霍,“子夫,我跟你说,我杀鸡的功夫可厉害了。你爱吃鸡血不?我保证一滴都不洒!”
  话音未落,刘彻的左手用力一掐,扼住了公鸡命运的咽喉。被猛然抓住的花毛大公鸡还没来得及发出求救的“喔喔”声,就被锋利的菜刀一横,结束了它短暂的生命。
  带有一点表演成分,刘彻在小姑娘面前杀鸡的动作幅度尤其大,手起刀落,一点也不含糊。他的眼睛里不小心被溅进去一点鸡血,但他在战场上连人血都见惯了,对这小小鸡血当然毫不在意。他麻利地把鸡血灌进去陶碗里面,接过卫子夫递过来的热水,把鸡毛拔干净后,掏出内脏,处理妥当。
  这只肥肥的大公鸡,拔过毛后露出丰满的体态,可以看到鸡皮下那层诱人的淡黄色脂肪。鸡腿十分粗壮,咕噜咕噜的全是肉!刘彻看着,都能联想到这只鸡生前在草丛里奔跑吃虫的英姿,以及鸡肉的弹牙和鸡汤的美味。
  “大哥哥,我今天打算做的是公主教给我的蘑菇炖鸡,嗯,蘑菇就是芝栭(菌类古称)。你去东面的屋子里摘些蘑菇出来,然后我把鸡砍成小块,就能开火做了。”
  卫子夫回想起公主做过的佳肴,今晚的主打菜又是鸡肉,那干脆做个味浓汤鲜的蘑菇炖鸡,让弟弟和刘彻都尝尝她的手艺。
  公主之前做过这道好菜,可把她馋得连碗都差点舔干净了。
  那酱色的汤汁吸收了蘑菇和鸡肉的精华,带着浓郁的肉香味,不管是拌面还是就着馒头吃,都十分过瘾啊!在宫里吃饭要讲究礼仪,她即便喜欢这个味道,也不好意思多夹两块。如今家里没有外人,她一定要好好吃个够!
  刘彻听到卫子夫的那番话,惊得手里的鸡差点就掉到了地上。
  房子里面长蘑菇?他没听错吧?他这辈子长了那么大,还没见过房子里能长蘑菇呢。
  乡野山水之间倒是有蘑菇,幼时他贪玩,还和小伙伴一起采过几回。虽然这些东西吃着好吃,但只爱生长在潮湿阴暗的林间,没几天就腐烂掉,他能吃上的机会并不多。况且,家贫活计多,恨不得让人当成驴子使唤呢,哪里有空闲的时间让他上山采蘑菇呀。
  来到咸阳那么久,刘彻都没有吃过蘑菇呢。今天卫子夫突然说起,他还真有点怀念啊。
  卫子夫看出了刘彻的震惊,笑着打开了东面房间的木门。阳光瞬间填满了房间,一个个蘑菇菌包正放在房里的木架上。
  这些蘑菇菌包,正是公主嬴静送给卫子夫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培育,如今的蘑菇菌包品种不仅有冬菇这一样,又多了平菇、金针菇、木耳、银耳等品种。
  卫家木架上种植的蘑菇菌包是平菇品种,为了享受美味的时刻,卫子夫每天都静心伺候这些菌包。她细细地在上方喷洒水雾,为蘑菇的生长创造湿润阴凉的环境,在几天之后,一朵朵小蘑菇破土而出,好不可爱。
  刘彻好奇地摸摸这些生长在菌包上面的平菇,肥厚的菇片长得层层叠叠,上面还带着水雾,吃起来一定很鲜美吧。
  “子夫,你可真行啊,居然能把蘑菇种出来!以前我吃这个,得碰到潮湿的天气才吃得上哩。”
  “这可不是我的本事,是公主的功劳。公主送给我几个蘑菇菌包,让我种出来耍耍。”
  卫子夫谦虚地笑笑,但眼中的得意之色完全掩盖不住。公主是多么好的人啊,她能跟在公主身边,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公主,公主!
  刘彻听了,对今晚的餐食更加期待了。公主的本事可真大啊,连这山上的蘑菇都会种出来,难怪百姓都说她生而知之。
  卫子夫从灶边的柜子里取来调料和酒坛子,又拿出一袋面粉和一小瓶酵母液。“大哥哥,你会揉面吗,揉做馒头的那种面。这样我们能省些时间,快点吃饭。”
  “行,我手上劲大,揉的馒头可筋道了。”刘彻点点头,欣然拿过陶盆和面粉,加些温水就揉了起来。面粉在他的指缝中,形状变换,不到一刻钟,就被和成白软的面团。
  一旁的卫子夫,把洗净的平菇焯水,捞出,放入猪油进行浸泡,又浇上了一小勺甜酒。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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