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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调-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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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倾雪无奈一笑,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现在大姐也在这里,我们姐妹三人再待在一处,说说话,喝喝茶,该有多好。”
“大姐她……过的好吗?”
“她很好,去年秋天时生了一个女儿,前几日我去看望,已经会走路了,过几日我带你一起去看她。”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直至夕阳渐斜杯冷茶凉才收住话题。身后侍奉着的小宫女上前轻声提醒着天凉回宫添衣时,李倾雪站起身,将行未行之际,忽问卿羽道:“你难道就不想知道,为何大姐那样恨父亲,恨到不惜背叛家门也要主动与你联合扳倒他么?”
卿羽微微一愣,蓦地绽放出一抹笑来:“不想。”
这个问题,三年前她曾亲自问过李倾城,李倾城柔和平静的面庞上只有对当下生活的满足,丝毫没有要为过往所累的痕迹。那时她便知道,当尘埃落定,过去的便永远地过去了,再提也别无意义。
而且,那一定是一段不堪回首的伤心事,不提也罢。
不提也罢。
送走了李倾雪,卿羽步伐轻快地走回清平宫,沿途花红柳绿,繁木成荫,一切都是最美的样子。
送亲的日期定在七月二十九。那日,千里仪仗,百里红妆,皇城内外一派喜气洋洋。
精致典雅的铜镜里映出绝世容颜,三千青丝顺开铺在背后,卿羽端坐镜前,听着喜娘在一旁说着吉祥话:“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再梳梳到尾,二梳比翼双飞,三梳永结同心……”
不一刻,如云青丝梳作高髻,绾以三凤朝阳珍珠冠,左右各垂牡丹璎珞;眉匀深黛,额点朱砂;大红繁复凤凰喜袍裹了纤弱身子,曼妙身姿风情万种。
卿羽定定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只觉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内侍官在殿外喊着上轿吉时已到,秋菱却闪电似的打门外冲进来,面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公主,您猜谁来了?”
卿羽不明所以,下一刻却见珠玉帘子被高高掀起,一道人影自那帘幕后面转了过来,待看清了来人,不觉讶然——竟然是定国侯家的世子南宫洵。
记忆中的他从来都是一副风流倜傥的大少爷模样,她对他最深的印象是他翘着二郎腿在凉亭里睡觉,口水淌了一地;以及那场漫天大雨中,他孤身离去,没有打伞的他被雨水浇了个透,那一瞬间她心里多有不忍,却又只能狠心。
现在南宫洵站在她面前,纵然是边关的风霜磨粗了手上的茧,烈日晒黑了面庞,他依旧是曾经的俊朗模样,身后乌央人群沦为陪衬,他仍是最出类拔萃的那一个。
卿羽有些局促,话也不知说什么才好,还是他率先打破沉默,笑了一笑,轻声道:“阿羽,我送你一程。”
她有些吃惊:“父皇派了人送我,你不必……”
“他们谁送,我都不放心。”他凝望着她,眼神不再如三年前那般迫切热烈,而变得温柔平静了许多,他略一侧身,姿态谦恭,“公主,请。”
陈年旧情不复再提,此后余生也将再无可能,但在这一刻,他依旧是那个最想保护她、不忍也不会让她受一点伤害的人。
送亲的队伍抵达大燕边境时,沈云珩已经亲率了人马在那里等着了。这本不符规矩,但历来规矩皆是受制于人,他不屑于被束缚,只想快些看见她,亲自接她回家。
这日是个晴好的天气,当轿子上绣着繁复花纹的帘幕被掀开时,亮光如潮水,霎时涌入眼前,而她一眼看见的,是他下马向她走来的模样,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那样温柔和煦的笑容,以及他伸过来的手掌心里和暖的温度,便是她余生最好的幸福。
番外【记得绿罗裙】
秋天时,他从郊外挖了八株梅树回来,栽在院子里新辟出的一片圃子里。秋天气候寒凉,地底下的泥土都是冷的,即使他精心呵护,仍是死了三株。活下来的五株倒是十分有活力,没过几天就恢复了精神,至眼下隆冬时节,俨然已充分适应了新环境,一场大雪过后,挂在枝头的花苞全开了,清幽的香气将院子填得满满当当。
他并不认识所谓的梅树品种,待开花了才发现原来有两株红梅。热烈奔放的火红自是要比纯净素雅的白色惹眼许多,尤其是映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更为漂亮出众。
眼望着它们凌寒绽放的姿态,他不自觉弯起了眉眼,喝一口酒,又继续挥舞起手中的铁锹。心里想着,积雪路滑,她又那样调皮莽撞,可不要摔伤才好。
正费力地铲着积雪,白露裹着厚厚的棉袄从屋里一路小跑过来,双手背在身后,神秘兮兮地望着他:“老头,你猜我手里拿的什么?猜对了可以分你一半哦!”
她清亮的眸子顾盼生辉,笑容明媚无暇,微微仰头望他,满脸皆是小孩子般的天真。
他搁下手中的铁锹,双手抵在木耙上做努力思考状:“花生?”
她笑嘻嘻:“不是。”
他又苦恼地想了片刻:“那是话梅?”
她愈发得意了:“不是!”
他叹口气,显得很沮丧:“你明知道人家脑子笨,还老出这么难的问题……”
白露嘿嘿笑了,摊开手掌给他瞧,一大把果实饱满的葵花籽映入眼帘。这种小游戏陪着她玩了一遍又一遍,虽然外人看起来蠢得好笑,但只要她开心,他情愿每次都扮演那个“脑子笨”的人。纵然精明世故如他,是世人眼中那个“只消看一眼,就已将让人起死回生的药方配出来了”的神医。
“哇,竟然是葵花籽!”他扔下铁锹欣喜不已,后又垂下眼睛,表现出一副难过的样子,“反正我是没有猜对,你不会分我一起吃的了。”
白露同情地望着他,之后小心翼翼地拿起几粒放他手心里,安慰道:“你不要难过了,我分给你一些好不好?”说着,眼珠一转,似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把拉过他走到屋檐下坐好,“我们比赛嗑瓜子吧,谁输了就要挨弹脑壳!”
他凝望着她干净无邪的笑颜,心也变得无比柔软,不知怎的眼角似有雾气浮现,遂赶忙低下头掩去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笑道:“好。”
白露一个欢呼,率先盘腿坐下,十分具有竞争精神地噼里啪啦嗑得欢畅。
一如很久以前无忧无虑的快活时光。
当年他们还在祁嵇山上时,日子虽清净,有时也难免无聊,白露那个野猴儿性情更是坐不住,摸鱼上树摔泥巴样样精通,偶尔下趟山还惹一身麻烦回来。严城是个厉害人物,本是大内带刀侍卫出身,管教严苛,教训起白露十分不留情面,他有时看着不忍心,但又碍着师徒身份不好说话,便在闲暇之余去后山翻了一小块土地,种上几棵青葵,将照看的工作顺理成章地扔给白露,由此管住她的撒野,倒省了不少心。
白露嗑瓜子的爱好便是从第一个青葵成熟时养起来的。怀里抱着比脑袋还大的葵盘,倚在门口一坐就是一下午,待得半日过去,站起身来抖落籽皮一大片,而她满意地拍拍手,将空了的葵盘扣在伏在脚边的阿黄头上,像是完成了某项任务一般骄傲。
凡事有分享才有趣,他看得眼馋,也欣然加入嗑瓜子行列,二人时不时地搞个小比赛,惹得卿羽都笑话自己为老不尊。他浪荡惯了,才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许多年后回想起来,这般消遣时光的方式,是他和白露之间最平常,也是最快乐的回忆。
他和白露名为师徒,其实不过是同为天涯沦落人,一时的恰好遇到,便注定了此后余生的纷繁纠葛。当年他在路边将白露捡回来时,她只有五六个月大小,破烂的衣裳裹着柔软的小身子,嘴唇冻得乌青,估摸是逃荒的穷人走投无路才狠心抛弃,总好过眼睁睁看着孩子活活饿死在自己怀里。
那年是个灾年,又恰逢燕国与邻边魏国交战,民间生计委实艰难。而且,那年陈宫发生兵变,周宣血洗皇城,先皇周勋携皇后殉身于大火之中,他和严城在一干死士的掩护之下,带着时年八岁的皇太子周汉旗从暗道逃出京畿,改名换姓隐于山林之间,时刻防着周宣的追捕而惶惶不可终日。
那样的严峻境遇,如若再收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奶娃娃,无异于是给自己绑了个拖油瓶,存心找麻烦,严城执意不准,他摸了摸口袋里所剩无几的碎银子,再一想到东躲西藏毫无希望可言的明天,也动摇了心意。但当徒步穿过几个村子,终于寻到一家尚算富裕的人家,将小小的襁褓托付给对方的一刹那,却无论如何也放不开手了。
襁褓里的婴儿睁着一双明亮亮的眼睛瞅着他,气息啾啾,像只初降人间的小兽,好奇地瞧他半晌,忽而咧嘴笑了。他怔怔地瞧着她,心底没来由地便是一软,跟对方连声道着歉,转身深一脚浅一脚地沿着来路折回。
在那一刻他就决定了,无论多难多险,他都不会丢掉这个嫩嫩的小小的婴孩。在还未尝到人世悲欢离合之前,她已经被亲人抛弃过一次,已然十分可怜,若是他也做出如此绝情狠心之事,未免太过残忍。
他给她取名叫白露,只因清楚地记得捡她回来的那日恰好是白露节气。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夜微凉。在天气转寒的季节,他带她回家,从此替她挡下接踵而来的隆冬严寒,给她一个平安温暖的家。
白露长到三四岁时,严城望着满身泥巴的她愁得直叹气,跟他说:“让她跟你学行医问诊之术吧,修得一颗治病救人的菩萨心肠,自会收敛收敛这副毛躁性子。”
他却摇头笑道:“不,还是跟你学武吧,女孩子家多学几招防身的功夫,以后才不会被欺负。”
事实证明,白露习武颇有天分,让打小就不喜欢她的严城也不得不另眼相看。他自然也不再担心白露会被人欺负,该反过来该担心担心那些妄图欺负白露的人的安危了。因为,在他的极度纵容之下,白露成功养成了一副野蛮泼皮的性子,一言不合就出手,话不投机就一腔热血地要以武力解决问题。他虽也感到头疼,但自己惯出来的不肖徒,含泪也要把烂摊子收拾完。
他这一生爱财如命,只因作为大陈前朝忠臣,受先皇知遇大恩,指天立誓要协助太子报仇雪恨,重新夺回失去了的锦绣江山。打通人脉,密谋起事,招兵买马,攻城拔地……样样都离不开钱。他的抠门小气人尽皆知,却极少有人能透过他抠门小气的表面,看见他隐忍埋藏着的赤子之心。
他爱钱,一毛不拔地爱,可遇上白露的事,还是会倾其所有来助她度难。无论是她下山跟人打架火烧人家房子后被人找上门索赔,还是开露鼎记时为租金一筹莫展,甚至于露鼎记开张初期时的各项投入,他明里暗里帮扶无数,还得嘱咐卿羽不要让她知道。
她性子刚强,又爱要面子,若是知道了总跟她打闹置气过不去的大师父其实在暗地里一直在帮衬自己,一定会感到不自在。
他不愿看见她不自在,他情愿她永远都那么无忧无虑没心没肺,高兴时大笑,不高兴时大闹,只要有他一日在,便会一日守护着她的天真美好。
他情愿她永远都长不大,永远处在一跐溜儿就上树摘果子的速度比猴子还快准利落的年纪。有时他也佯装忧伤地感叹:“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性子这么野,万一嫁不出去可如何是好?”
话音未落,一个果子当头丢在他额眉上,她坐在树杈上荡着两只腿吸着两条鼻涕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甚是傲娇:“为何一定要嫁出去?老娘偏不嫁!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那时她还小,又长居山林,接触的人也很少,男人就更少了,不知怎么就一口咬定“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句结论,想来想去,许是从山下遭遇男人始乱终弃的马大姐那里学来的。
马大姐也是个苦命的人,年轻时和临乡的秀才订了亲,本来郎才女貌是众人看好的一对儿,哪知那秀才上京赶考再也没有回来。有人说他名落孙山,却被京城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看上了,招赘入了朱门,做了上门女婿。马大姐悲痛欲绝,无心终身大事,待过了嫁人的最佳年纪,竟再也没有了嫁人的那份心,至今人老珠黄,仍孑身一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就成了她的口头禅。
但也或许唯有尝过情爱之人才会真正明白这句话背后的心酸无奈吧。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那被自己唤作“呆子”的白露会为情所伤,但它还是真真实实发生了。
她爱上了大燕二皇子,拼尽全力,身心不渝。他气恼,他悲愤,他发怒……可最终也是无奈。
是不愿承认心里的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已经长大,还是不愿正视自己内心深处那掩埋得几乎要腐烂的感情?他不知道,但他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
怕她从此要远离自己,然后消失不见,再也不会回来。
他以为只要自己将她保护好,让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足够了,却没有想到她已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悄悄成长,从一棵自由自在的小草,长成了一棵秀气挺拔的小树。她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追求,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还是万丈深渊,她都要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从小到大在自己跟前天不怕地不怕没大没小的野娃子,竟然在沈云琋面前会变得局促腼腆,小心翼翼地察其言观其色,看到沈云琋露出笑容她也不问缘由地跟着傻乐。她捂住所有锋芒,敛了所有豪情,甘愿在沈云琋面前老老实实,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她遇见了她要的爱情。
那段时间大约是他此生最难熬的时候了吧。他借着自己的“坏脾气”当众与沈云琋大打出手,后来又远走边关一心扑到打仗事情上,不给自己留丝毫空隙去想任何令自己烦恼的东西。但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他还是难逃心灵的拷问,无数个黑夜中的孤身独坐,脑海纷乱如海,翻来覆去也只有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忘不掉,就只好藏起来,从此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睹物思人太矫情,也非他做派,只要她能快乐平安,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他都不会再插手,更不会过问。纵然轰动天下的大燕皇位之争尘埃落定,沈云珩胜出的消息传入他耳中,他也没有太担心,因为相信有卿羽在,纵然为着她这个师姐,沈云琋纵然兵败也不会很惨,所以白露依然可以得其所爱,安稳一生。
但,卿羽的加急书信还是击溃了他强装出来的镇定。沈云琋的自戕,于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因为惊恸过度,肚子里三个月大的孩子没能保住,再次醒来之后,便宛若痴儿。
他连夜动身,一路马不停蹄,最终在第三天清早赶到,衣摆被晨曦的露水洇得湿漉漉的,卿羽见到他时惊呼出声,而他这才发现,满头青丝竟在一夜之间不知不觉白了大半。亲眼看到白露状况时,他一面心如刀割,一面却又自私地窃喜着,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蹦蹦跳跳活泼可爱的女孩,经过那么长的山重水复,她终于又回到了他身边。
他以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的“老头”身份令她放下戒备,带她住进了当年下山时在月凉城买的园子,细心地陪护着她的一切,卿羽看着这些,难掩震惊,他只是不置可否一笑,其实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臭脾气竟也会得到天翻地覆的改良。
冬去春来,院子里草色返青,天气也渐渐暖和起来。卿羽送来去年冬天封坛的梅花酒,刚一打开塞子便是酒香四溢,馋得紧,他迫不及待拿碗盛来喝,几大口佳酿下肚,身心无比惬意,眯眼打量着院角各色花树上零星打着朵儿的花苞,恍然又是一春。
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去,那些掩埋的心迹,或许永远不会大白于天际,直到有一天,卿羽送来新裁的衣裳,师徒二人在檐下饮酒赏花,白露穿了一件绿色的留仙裙,兴冲冲地找到他:“嘿,老头,你看我穿这件衣服好不好看?”
他手中的摘了半筐的扁豆赫然落地,青色的豆角撒了一大片,他望着她明净无瑕的笑靥,一时哽咽难言,顿了许久,突然转过身像个孩子一样扯住袖子掩面痛哭。
白露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疑惑地望着他:“老头,你怎么啦?”
白露不知道,卿羽知道。
当年易云关城外的一个月夜,他喝多了酒,卿羽才得知,原来她那洒脱自如无拘无束的大师父,也是个爱而不得的可怜人,他将心头的那个“爱”隐藏了二十多年,谁都不给说。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他说,他永远都记得那个人穿绿裙子时的模样,天真稚气,清脆灵动,像个快乐的小仙子。
就如现在这般。
番外【忍顾来时路】
(一)
天际边的几缕残阳悄悄隐匿于连绵的苍山背后,天色逐渐暗下来,皇宫里的灯火渐次亮起,与天上的皎月繁星交相辉映,远远望去,天上人间一派辉煌。皇宫里的正殿——宝宸宫里却只燃了一支高烛,照得偌大殿堂有些昏暗,也模糊了龙案前那道刚健却萧瑟的身影。
新来的小太监寻来几只蜡烛,想要点燃呈过去,被孙内侍一个凌厉的眼神给瞪了回去。自大陈国改天换地已有三年之久,孙内侍侍奉御前也有两年多的时间,最是懂得皇上心思,同常人不一样,皇上不喜欢亮堂堂的视野,尤其是在夜里,纵然要伏案处理政务,也只燃一支烛。
刚开始孙内侍以为皇上是秉持一颗恭敛勤俭之心,不忍浪费,心里大受感触,遂到处传颂帝王极具模范作用的优良美德。可渐渐的发现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皇上似乎比较喜欢昏暗宁静的氛围,政务不忙的时候,常常独自一人在月色中一坐就是好几个时辰,打发侍监宫人们远远候着,不让人掌灯,也不让任何人接近。
当今圣上推翻了暴君周宣的统治,深受国民拥戴。他是位明君,却似乎并不是仁君,铁血手腕令人闻风丧胆,远的不说,就说两月前的一桩贪腐案件,本可见好就收,但他无视臣子们痛心疾首的谏言,执意彻查到底,株连不少人,就连老弱妇孺都不能幸免。
都说人至察则无徒,可他雷厉果断一意孤行,倒获得了吏治清明的大好结果。
但好在他只对贪官坏人如此,对待那些老实本分不惹是生非的外人向来是不会多看一眼的。他对一切人和事都十分冷淡漠然,除了当初同他打天下的几位将军以及龙案上堆积着的事关国本朝纲的奏折,似乎没有能让他真正放在心上的人和事。
灯花哔啵一声,纵然声响极轻,但在空旷的大殿上仍显得十分清楚突兀。恰此时又一阵寒风骤然卷入,顺带掀着龙案上的册子呼呼啦啦翻了几页,他罔若未闻,甚至连投在折子上的目光都没有移动一下,孙内侍却大惊失色,慌慌张张地去关窗。
直到手里的折子批阅完毕,他终于停下手里的朱笔,探手去摸案角的茶杯,孙内侍见状忙提起茶壶赶在他触碰到杯壁之前倒满一杯。升腾起的袅袅白烟带出了怡人的茶香,伸手取来茶杯的时刻瞥眼望见孙内侍欲言又止的样子,遂不冷不热地问道:“何事?”
孙内侍不敢隐瞒,支支吾吾道:“姜贵妃在殿外从中午跪到现在,四五个时辰里滴水未进,方才天又开始下雪了,这天寒地冻的,要万一贵妃娘娘的身子熬不住……”
他不为所动,似没听见一般,眼神冷寂如常,抬手又翻起一本奏折。孙内侍不敢再多言,默默地退回身后去,在心底里悄悄叹气。
姜贵妃是当年朝廷重臣骠骑大将军姜平川之女,又是当今抚远将军姜荆的妹妹,早在皇上起事之初就鞍前马后不离不弃了。按理说,这份患难与共的真情最是珍贵,皇上功成之后理应愈发感恩善待与她才是,可谁知,三年来他从未召见过姜贵妃一次,若非是看在姜家父子的面子上,恐怕“贵妃”这个封号都不会给。
或许果真应了那句“狠其心方能成其事”的箴言,尤其是再遇到皇上这么个玩转江山霸业的人物,说来,那姜贵妃也是个可怜人。
孙内侍漫无目的地想着,时间在高烛逐渐递减的过程中悄然流逝,龙椅上的人已将厚厚一摞折子尽数处理完毕,起身向外走去。孙内侍知道皇上这是要回寝殿了,赶忙朝那殿角打瞌睡的小太监喊道:“起驾!掌灯!”
已是夜半之时,甫一出门就迎了满身的寒气,白雪纷扬而下,宽阔的宫苑已被铺上了厚厚的一层白毯,映着路径两侧的琉璃灯,间或折射出细微的、亮晶晶的光芒。
“又下雪了。”他望着眼前白茫茫的天地,似自言自语,微微仰头,几片雪花便借着风力落在脸上,顷刻间又消融,只余一抹冰凉的濡湿。
大陈京畿天降大雪,不知现在大燕的月凉城是何天气,也下雪了吗?
孙内侍要将宽大柔软的御寒斗篷给他披上,却被他抬手挡了,遂抬脚兀自走开。还未走动几步,便突被人从地上抱住了腿脚,一时没再迈开步。
他目不斜视,只是不悦地蹙眉,冷冷道:“放开。”
地上的人是从正午跪到子时的姜玉,冰天雪地寒冷彻骨,大雪覆盖了她全身,此时已是气息奄奄,勉力用着仅剩的力气抱住了这个比风雪还冷漠无情的男人。
也是她此生唯一爱着、却一眼都吝于施舍给她的男人。
“为何不愿见我,你难道就这么恨我,情愿让我老死深宫,也不愿看我一眼么?”她浑身冰凉,连现在紧抱着他的双臂都是僵硬的,却仍固执地不放手,“皇上,不要这么对我,求求你,不要……”
姜玉早已哭干了的眼睛再流不出半滴眼泪,连哭腔都显得有气无力。他望着白雪纷飞,面无表情道:“来人,将姜贵妃送回佩月宫。”
“不!不要!”姜玉撕心裂肺道,越发抱紧了他,“不要赶我走,这三年来,我被你禁足在佩月宫那个比冷宫还冷的地方,见你的次数不到三次。你知道等一个人等到绝望是什么感觉吗?比死还难受啊,你若恨我,为何不干脆杀了我?为何还要让我这么痛苦地活着?……”
姜玉的哭诉字字泣血,在场之人无不慨叹,偏他冷了眉目硬了心肠,突地喝道:“孙义!没听到朕的命令么?即刻送姜贵妃回佩月宫,没有朕的圣旨,若是姜贵妃出佩月宫一步,朕摘了你们的脑袋!”
孙内侍吓得身心一个咯噔,忙领了旨意:“奴才遵旨!”遂并了几个宫人七手八脚地要将姜玉拉开。
“你们谁敢?不要碰我!”姜玉拼命挣扎,仍抵不过众人的力量,只能被拖着愈走愈远,而她大喊着,“三年了,你还是忘不了萧卿羽,只可惜无论你怎么爱她,怎么思念她,她都不会跟你在一起了,永远不会!周汉旗,你是天底下最可怜、最可笑、最可悲的人……”
凄厉的哭喊响彻宫苑,也重重叩击在他心上。原以为这三年来他已在近乎疯狂的忙碌和刻意的回避中,将一颗心磨得坚硬冰冷,但忽然听到关于她的话,心脏的位置竟还是无法遏制地痛了一下。
(二)
他从未忘记过她。也……忘不掉她。
那些曾有她陪伴的岁月,从前是一颗放在口中的糖,幸福而甜蜜,如今却成了一根深深扎在心口的刺,因时间太久而与血肉融为一体。因为无从拔起,那种尖锐的隐痛便藏身于每一次呼吸里,时不时就刺他一下,那些掩埋的纷繁往事便铁马冰河接踵而至。
他第一次见她时,她才七岁。那日他远归,一眼望见篱笆小院里多了个瘦弱的小身影,许是她也感觉到有人来,便下意识地往大师父身边偎了偎,怯生生地抬头望着他,一双明净的大眼睛甚是清澈通亮,却是充满了惶恐和不安。
看这情形,不用想也知道,大师父又给他捡了个师妹回来。当年在路边见到被遗弃的白露时,就不顾二师父的坚决反对,执意抱回来养着,如今怕又是路见不平同情心泛滥了。
果然,大师父遥遥朝他招手,乐呵呵道:“周顾,为师又给你收了个师妹,快过来见礼。”
他只好走过去,也不知道说什么,便只是朝她一笑。因惦记着正经事,同大师父汇报并商议完毕已是半天时间,待起身时不慎掉落了揣在袖间的短刀,他俯身去捡,却有一双小手比他更快,仍是怯生生的模样,但显然并不怕他,捧着短刀递过来:“师兄,给你。”
一声“师兄”喊得他面上一怔,心头一软,少年老成见多了大世面大人物的他,在那一刻竟心生一丝局促来。那是第一次有人喊他为“师兄”。纵然有白露在前,但白露那个野猴儿性子,疯癫叛逆的很,从来都是跟着师父们“周顾周顾”地喊,不知“师兄”为何物。
那时她的一声“师兄”,喊得温温软软,却又自自然然,短迅的愣怔之后,他赶忙接过刀来,顺势拿在手里比划了一下,笑道:“我舞刀给你看好不好?”
她欢喜不已,大大的眼睛弯成了一对儿好看的月牙儿:“好啊!”
那把短刀曾是父皇赠予母后的定情信物——命运的诡谲与奇妙永远令人猜不到,多年以后他也将这把短刀赠予了她。
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长久岁月里,他一直拿她当妹妹,就同白露一样,只是一场萍水相逢殊途同行,不管走过多少路,看过多少风景,到最终都是要分开的。只因他们并非一路人。
他是大陈的前朝太子,江山被人巧取豪夺,他流亡在外隐居山野,殚精竭虑韬光养晦,只为有朝一日杀回京畿夺回皇权。陈宫发生兵变时,他刚过八岁生辰,父皇和母后并肩作战,将他交由大内侍卫严城和太医何当掩护着逃出城外。
他一生都不会忘记那个黑沉的夜,连天大火在身后摧毁了他所拥有的一切,而他只能忍着无边的恐惧朝着前方无尽的黑夜跌跌撞撞地逃亡。
为掩人耳目,何当与严城与他师徒相称,但君臣之道不可废,人后他们便尊称他为“少主”。复国的如山重担,父皇母后的血海深仇,以及前朝余忠的满腔希冀,统统压在他双肩,他反抗不了,唯有咬牙背负,拼命前行。
他的命运注定了他很长很长的时间里都要在危险和颠簸中度过,他自以为心无旁骛,唯奉举事为大业,但却在不知不觉中将她放在了心上。多年后回想起来,他们一同长大的日子仍是他此生最快乐的时光。那时的两小无猜心有灵犀,感情多美好纯真,但现实残酷,在他们逐渐成长的时候,举事之机也越来越近,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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