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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难逑-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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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叶大小姐,你怎能如此说话,我也只不过是好心……”
  蔡如丝委屈道,不过手指的紧握出卖了她愤怒的心。
  “哼,收起你的好心吧,在南渊的小姐堆里,你的好心就是别有用心,你的好心就是火上淋油,蔡如丝,蔡小姐,不要以为你是十一皇子妃的人选就可以在这里允老大,不要在这里踩着我的背提高你的高尚品质。呵,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让一个外人来插手我的事,所以,请你收起你的好心给别人用吧,我不需要。”
  叶琉璃冷哼,一个想要报仇却不知道将自己容貌掩一掩的女人,这种智商只怕也好不到哪里去,还有她的这副表情,活像这里她就是主角一般,只要有她出现的地方就会发生以她一已之力平息下去的光辉事情。
  这种想法,这种做法,当真是可笑之极。
  “你?”
  蔡如丝被骂得脸色铁青,胸口一道浊气猛的升了起来堵在喉间,吞不下,吐不出,极为难受,这种情绪,也只有遇见那个女人才有,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直白的戳破她伪善假面具的女人。
  叶琉璃不理这个手下败将,要想找踏脚石,她柳絮还得擦亮些眼睛,不是什么人都是她的踏脚石。
  “程素素,我与你本就无怨无仇,我好好的站在这里欣赏皇宫美景,是你突然上前来找茬的,你那趾高气昂的语气,你那高高在上的嚣张之气,我都可以不理,可是你拿出一个药丸来就说让我吃掉,让我退出秋猎。
  那我倒要问问你,是谁给你的权利让你对我这么做的?是兵部侍郎程大人,还是这次组织的礼部尚书叶大人?还是……当今的圣上?”
  叶琉璃一步步紧逼过去,清冷的眸子里散发出阵阵寒意。
  程素素脸色苍白的倒退出去,眼神中透着慌乱,其实这里的人都知道,没有任何人让她这么做,没有任何人敢让她这么做。
  秋猎啊,你以为是逛菜市场,每个人都可以不用打招呼的来来往往的吗?那里可是皇家住所,那里可是皇上亲临的,程大人没那个胆,叶大人不会这么做,皇上更不用说了,已经拟定好的人选绝对不会就此轻易的删改,除非有极特殊的原因。
  一时间,这个不大的地方安静了下来。
  众小姐们能混到一个嫡小姐当,这脑子也是经过锻炼了的,程素素能想到的事情她们都能想到,在这方面,叶大小姐的砍没有做错。
  “呵,怎么,不说话了吗?你不说,那我就接着说了,程素素,你好歹也是个侍郎之女,官家小姐自有一翻做派,气度,言行,举止,品性,各方面都超越了一般的富贵子弟,心宽容,言谨慎,行优雅,品端庄,这才是我官家小姐的典范。
  可是你呢,你一来便目中无人,态度更是恶劣,当真是损了我官家小姐的颜面。我知道,你与余小姐亲近,余小姐如今面容有损,而我则之前也与余小姐有不快,所以你来替她报仇了,这个我都理解。
  可是再如何,你也不能用如此手段,逼迫陷害于我啊,难道,你就不怕遭了这天打雷劈了吗?”
  叶琉璃大声说道,一个字也不带喘的压也下去。
  原本就安静的空间,此时变得更压抑了,因为叶琉璃说的话不仅是在骂程素素,而且还是变着在相的在骂她们。
  因为她们,也没有做到她口里所说的心宽容,言谨慎,行优雅,品端庄……
  庄姑又暗暗给自己的小姐点了个赞,说得好,这叫一个啪啪打脸。


第九十一章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可是,这还没完,因为更叫人震惊的事情又发生了。
  只听得天空轰的一声,一道晴空之雷突然响了起来,好巧不巧的落在皇宫头顶,蓝天白云之下,这道雷响得极为吓人。
  “啊。”
  一声惨叫。
  程素素立即抱头蹲下,吓得面色惨白。
  众小姐没空看她的脸色,而是纷纷尖叫,抱住身边之人,她们的脸色不比程素素好看到哪里去,甚至是比她还要难看。
  叶琉璃也被吓到了,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不过,更多的是嘴抽。
  不会吧,她只不过是随便说说,老天爷也没有必要这么配合的来道雷吧。
  庄姑暗暗吞了吞口水,小心的说道在:“小姐,以后像这样的话还是少说吧。”
  太吓人了,说会被天打雷劈这老天就真的来了个雷,这万一要说天上下刀子,那岂不是大大的不妙了?
  “嗯,你放心,以后,我会小心说话的。”
  呵呵哒,这一回体验了一把什么是金口玉言哪。
  不过,心中又是一转念,万一她说,天上掉金元宝下来给她,这老天会不会给面子真的掉下来呢?
  算了,想想而已,莫要当真。
  “啊,不要,不要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我只不过是讨厌她长得比我漂亮,我只不过是讨厌她气质比我高雅罢了,呜呜呜……老天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程素素瘫坐在地上,双手抱头,尖长的手指紧紧的抓住自己的发髻,不多会儿,漂亮的发髻便被抓乱,上头的珠钗也被她自己扯掉下来。
  “她,她这是被雷惊着了。”
  一个小姐说道。
  看出来了,一个有心要害人的人,再加上那一道响雷,不被惊着才叫怪了。
  众小姐看着程素素的模样,瞬间感觉她可怜之极。
  安知容轻叹了口气,“宜秋,将程小姐送上马车休息吧,好歹也是小姐,不能让她就这样呆着了。”
  “是,小姐。”
  宜秋将受了惊吓的程素素扶回到程府的马车,而那个叫莲儿的奴婢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或许是药力太过于强劲,昏迷不醒,生死不知。
  皇宫院前的这段插曲就这样结束了,众小姐心中却不禁翻腾了起来,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叶大小姐不是个好惹的,别看她在外十年,可是这说的话有条有理叫人反驳不回去,再有就是,她们也会以程小姐为诫,以后行事越发的小心起来的。
  安知容深深的看了眼叶琉璃,是个清冷的绝色美人,还有她额间的那道火形伤疤给在她带来了不一样的潋艳。
  “告辞。”安知容道。
  “慢走。”叶琉璃回道。
  “哼。”蔡如丝冷哼。
  “呵。”叶琉璃回她的冷哼。
  蔡如丝一口老血呕在喉间,这种感觉又出来了。
  另一处,高亭楼台。
  秋猎是展示小姐美貌的好机会,可这种秋猎对于公子哥儿来说也是个极好的机会,平日里不骚气的今日打扮得骚气一些,平日骚气的,今日就更加的骚气了。
  众公子哥儿们端着美酒,如同被人点了穴道一般的呆住,眼睛睁睁的看着底下的。
  底下叶府大小姐霸气大战刁蛮女程素素这一幕结结实实的落在了他们的眼里。
  张公子撩了撩额前那缕骚头的呵呵一笑,“原以为兵部程小姐是个厉害的,却没想到这世间还有比这个更加厉害的。”
  “你的话没有说错,这个叶琉璃,别看她年纪不大,可是这气势绝对够强,不过,她也太没有小姐之气了。”孙承朗啪的一声打开极富有骚气的折扇,不同意张公子的说法。
  张公子看着孙公子,“我说承朗,你该不会是因为叶大小姐因为治了你的意中人,所以你才看她不顺眼的吧,不过,我倒是看着那叶大小姐不错,至少,长得就比程小姐美丽。”
  张公子目光一移,看着身边那个长得比女子还要漂亮,更是他们之中骚气之最的向天向大公子,除了定伯侯世子可以胜他一畴之外,这天下间便没有男子能够压他了。
  孙承朗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秋日的阳光之下向大公子俊美绝伦的五官,极度优雅,极度华贵。
  向天笑道:“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孙承朗微怔,护国公府向大公子对女子出言一向少言,可是却对叶琉璃却能说出这样的称赞?有个美人,眼睛清亮有神,真漂亮,这是向大公子说这句话的意思吧。
  “不过,我还是不能赞同她的做法,纵然程小姐有错在先,她也不能用这样的话去扣她。”
  孙承朗依旧不悦,纵然她长得极美,可也不能因为她的样貌美丽而用皇上的名目压制一个小姐,这在他眼里,是不对的。
  身为一个小姐,理应做到如她所说的心宽容,言谨慎才对。
  向天看着孙承朗,俊目中划过一道讽刺,简直就是一个书呆子,孙御史在朝中也算是能亲上治下的了,可是却生了这么一个脑袋不开撬的儿子,或许是一脉单传,所以才会让他如此单纯吧,不过,像这样的公子他最看不上眼,因为不堪一击。
  向天目光再度看向叶琉璃,唇角喃喃轻吐,“叶琉璃?璃儿?”
  这两个名字为什么那么像,为什么都有一个“璃”字,为什么她们都有同样的清冷气质,还有方才治程素素的气势,为什么那么的眼熟?
  “向四……”
  向天叫来护卫,低声交代,向四点头称是,而后悄悄退下,身影消失于半空之中。
  宗政九站在另一处,看着向四飞离此处,深遂的眼睛透着叫人捉摸不透的光亮。
  “主子,向四他是不是与那人接头了?”杨焱小心说道。
  此次秋猎可不仅仅是猎兽而已,那边的人也会趁着次机会,对该下手的人下手,也会借着这次名目将某人拉下水,比如:他。
  不过,宗政九却并不这么认为。
  “去,再给那个女人送道信,就说让她表现得像个小姐,她所说的也要她一定要做到。”
  他并不认为向天是这种没有脑子的,临时想现那方的人交接,他应该是另有目的才对,看他看叶琉璃的眼神,那是一种占有欲的眼神。
  宗政九的眸子沉得更深了……


第九十二章 卧了个槽
  程素素一事过去,众小姐变得似乎安静了不少,就算是她们最感兴趣的定伯侯世子的话题也没有聊了。
  或许,是因为叶琉璃的话给了她们另一个警醒。
  能够有资格上秋猎的都是四品极以上的官家小姐,就算是有别个民间小姐,那也是首屈一指的京中富豪,真正的非富即贵。
  她们参加秋猎没有十年也有八年了,每一年的参加,她们是风光无限,洋洋得意,在平日里参加小姐宴时,那也是高人一等的存在,或许睦因为这样,所以她们失去了原有的警觉性。
  “叶琉璃说得对,我们不该多事的,宜秋,你说,是不是因为我的心境发生了改变,所以,所以宗政世子才会不见我的?”
  安知容美眉微锁。
  宜秋看着心疼,好生安慰,“小姐说得哪里话,世子不见自有世子的理由,再者说了,世子不是负责皇上秋猎时的用具么,这可是重大之事,自然是忙了。话句不害躁的话,若是世子对小姐无意,又如何会弄了这避兽丸来?”
  安知容神情这才好看了一些,手掌轻轻压在荷包上,感受着那枚药丸带来的热度。
  她说得没错,世子只不过是忙于公务罢了,世子对她是有情的,她身子柔弱,又有旧疾,此次进入秋猎,父亲和哥哥担心她被野兽伤着,这才向皇上禀明,却没想到世子正好就在御书房,听闻此事,二话不说便担了下来,这才了这东西。
  她试过了,这避兽丸是极有效的,家中原本极喜她的猫儿也不肯近身了,哥哥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条凶猛的狗,那狗竟也不敢近身。
  安知容感觉心头满满,朝云爬面,“宗政世子对我,真好。”
  定伯侯世子绝美无双,气势逼人,还有他从不近女色,再加上他的凌厉手段和皇上对他的宠爱,这几样是所有南渊女子的心爱,包括……她。
  ……
  可是,对于世子的心爱,却不包括……她。
  叶琉璃看着在眼前的风光霁月的身影,心脏都跳到嗓子眼了,“世子爷,您有事就让杨焱过来支会一声就好了,不必劳您大驾。”
  说实在的,她真的不想见到这个男人,尤其是在闻安知容身上她亲手制的药丸之后,她就更不想见了。
  没有为什么。
  她的脸上继而换上一张绝对的狗腿笑容。
  不过,脸上是笑的,可是却不达眼底,眼底的深处慢慢的凝结出一道冰,将心封死,没错,她只有活着的资格,却没有心动的资格。
  叶琉璃是一个很快找到自己定位的人,就算有一瞬间的跑偏,她也会有办法将它给拉回来。
  宗政九越发的不喜,这个女人就是这样,能隐忍,极度甚至变态隐忍,能霸气,极度甚至变态的霸气,这两种极端在别人身上根本不可能有,可是她的身上却完美体现。
  “野有蔓草,零露薄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叶琉璃:?
  什么意思啥也不说就光念诗?
  “世子,这是考验吗,是不是我翻译过来,你就将那好马给我牵来?”
  “叶琉璃,你脑子里能不能想点别的,或者说,你就不想是什么人用了这里面的诗句赞美过你?”
  “不能。不过,我还是要多谢那个赞美的,算他有眼光。”
  这是一首赞美美人的诗句,同时也是一首非常浪漫而自由的爱情,良辰美景,邂逅丽人,一见钟情,便携手入藏芳林深处……
  呃?
  等等。
  芳林深处?
  “世子,该不会是有人想要……?那个吧?”
  叶琉璃嘴抽得不行,那个赞美她的男人不只是称赞她的美貌而已,而是想做最后一件事,那就是拉她入深林之中,而后行那不轨之事。
  卧了个槽的,叶琉璃瞬间骂娘,到底是谁那么无耻,想要对她做这样的事情?
  宗政九冷哼,“还不算笨。”
  “我怎么可能笨?这种事情要是笨,那我就真的可以去死了,特么的,到底是谁这么用心恶毒?”
  她才不过十三岁,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葵水还没来,哪人禽兽想要对她下手?
  “到时你就知道了。”
  说罢,宗政九就要起身离开,看来,他是多心了,根本就不必为这个女人担心什么,她虽无小姐之德,可有虐人之心,再加上她对向天原本就不喜,应该不会轻易的让他得手。
  “等等。”
  叶琉璃手疾眼快的拉住他,笑容越发的明媚了。
  宗政九看着紧拉着他衣摆的纤长小手,心头那层黑去瞬间消失不见,在叶琉璃看不到的角落,唇角轻勾,“何事?”
  “其实也没什么,此次秋猎一定危险重重,我又是个娇弱的女子,怎能敌得过那山间在野兽,世子可否赐贴身武器给奴婢一用?”
  “贴身武器?”
  宗政九认真的打量了一下叶琉璃,头上六枚尖锐的银簪,耳环中藏毒,腰间腰间插满了金针,甚至连她的绣花鞋里都藏着软筋散。
  这样的全副武装,她竟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娇弱的女子?
  他脸色微黑,想也没想的扔了一句:“没有。”
  有也不给。
  他要让这个女人接受接受教训,这十年来,她受的磨难还不够多,趁此机会,让她吃吃苦头。
  只不过宗政九没想到的是,叶琉璃吃的苦头会这么严重,险些便丢了性命。
  说罢,宗政九便飞出马车,转眼消失有叶琉璃的视线里。
  叶琉璃万分无语,还以为自己隐藏得够深了,却没想到一下子便被这个男人看穿了,果然比想像中的厉害啊。
  叶琉璃抬手看了看手指,手指纤长,指甲透明,再仔细一看,里面也有几一些粉沫,与当初她制的避兽丸同出一系,不过,粉状的药效力比方才药丸更好。
  “人呢,还得靠自己。”
  不能靠男人。
  不是有句话么: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除非宗政九就是那头会上树的猪……
  只是,她却将那诗句的下半部给填完了,
  “野有蔓草,堆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


第九十三章 烈马
  秋高气爽,西山一派秋日之景,众府按照规矩分别带着自己的东西住在帐下,顿时,这里的景像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叶府带来之人极少,除了庄姑之外就只有一个春草。
  春草只不过是一个三等丫鬟,再加上又是罗氏拔过来的,庄姑对其自然有所防备,只让她收拾一些外头的东西,贴身之物还是由她亲自负责。
  “你们在这里收拾着,我出去欣赏一下这西山的风光。”
  “可是小姐?”
  “不必担心,我不是小孩子,不会走丢的,晚饭之前,我一定回来,哦对了,要是有人问起,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回答吧?”
  叶琉璃知道自己在从小姐面前不算什么,可也保不齐有什么人心思比较奇特的过来寻她,比如,罗如烟,比如,蔡如丝,又比如那个安知容。
  她笑了,只不过是一个秋猎,而她却又不知不觉中给自己拉了三个仇恨,这速度,只怕也没谁了。
  “是,小姐,那小姐小心。”
  庄姑自然知道小姐要去哪里,主子答应给小姐好马,只不过是要让她自己去降。
  西山是秋猎场,马儿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好马却不是那么容易弄到的,一般的好马,得去降,由野马降服成自己的马,马越烈,那么越是难降服,不过只要降服了,那就是绝对的好马,而且是一生认主的马。
  所以……叶琉璃来到马场。
  马场位于一个开阔地带,里面马儿个个矫健,声声马嘶,竟真的让人有一种来到了大草原的感觉。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京中之府精美绝伦,须于山上野味十足,西山猎场也有其独特的风景,或许是因为环境的关系,她的心情也变得美好了起来,责怪宗政九小气的情绪也慢慢消失。
  也许那个男人不是真的想要整她,只不过是想让她领会一下不同的生活,不同的风光而已。
  嘶……
  一声马鸣。
  叶琉璃目光看去,只见一匹黑色大马在前蹄翻飞。马身高大,四脚健壮,尤其是马眼,眼晴比其他的马更加的光亮,更加的有神。
  叶琉璃勾唇一笑,眼中发着比马儿更加光亮的眼神。
  “就你了。”
  而后翻身入场,快速朝着黑马飞奔过去,而后抓起缰绳,利落的飞坐了上去。那马极有灵性,感觉有人坐上意图降服,便本能的再踏飞前蹄,想要将背上的人儿给甩飞出去。
  越是这样的马,就截止能激起人的征服欲,叶琉璃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气质。
  马儿嘶叫声越发的大了,甚至开始狂奔起来,其余之马见此纷纷躲避,不仅是因为此马具有烈性,或许更因为这马儿的性子不讨其他马儿的喜欢有,所以避之不及。
  叶琉璃更加的喜欢了,因为,她与这马儿一样,也是不讨众小姐喜欢的。
  “公子,你有看,那烈风竟有人上去了,而且,还是个女子?”一个小厮指着马场惊道。
  年轻的男子早就看到了,那烈风岂是人人都可以靠近的?先前一个小马倌上前想要驯马,人还未靠近便先被马踢翻在地,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
  男子勾唇轻笑,“她的胆子可真大。”
  “公子说得是,不仅大胆,而且不怕死,那烈风公子您都降了三日了还没降住,就凭这个小小的女子又岂能降住?可真不要以为自己艺高就人胆大了。”
  小厮讽刺。
  男子看了看小厮,他说得没错,烈风是西漠的马,是纳兰王子送来给宗政九的烈马,原本就是想看宗政九笑话的,这种马,又岂是一般的马儿能比的?
  再抬眼一看那降马之人,男子不禁眼前发亮,堪称绝色的清冷美人。
  “嘶……”
  就在此时,烈风声音嘶叫了起来,声音比方才的还要大,还要强,更甚至者,有怒极之势。
  与此同时,那道浅青色的身影也从马背上被甩飞出去。
  男子倒抽口气,心间一提,若是就这样摔下去,只怕不好。驯马之人的死通常不是被马踩死的,而是跌落马背摔死的。
  他没想到,一个绝色的清冷美人就这样死掉,当真是可惜。
  可是,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接下来的动作。
  叶琉璃从马背上甩飞出去,可是在掉下去的一瞬间手紧紧的拉住马尾,而后以马尾为绳,身子一跃而起又飞坐了上去。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而且配合得恰到好处,尤其是拉马尾的那一个动作,简直就是……帅呆了?
  安知宴不知为何,想到这三个字。
  可是,他也只有这三个字来形容了,除了宗政九之前驯踏雪时用了纠马耳时的动作能叫人记忆深刻之外,这个小姐的拉马尾的动作也会让他永不相忘的。
  “……想要甩了我,那还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清冷的声音响起,手掌紧纠缰绳,脚下一紧,大喝一声“驾”。
  烈风竟真的就这样飞奔出去,一人一马,就这样消失在他的眼前。
  “小六,你这此守着。”
  “公子不可。”
  说罢,安知宴随手拉了一匹马,准备翻身而上,可是刚坐上去,却被那马无情的甩了下来。
  砰的一声重重落地,背部着地,顿时五内翻腾了起来,他的老背啊,痛死了。
  小六赶紧上前,扶起公子,“公子,您也太着急了一些,小的刚开口你就上去了,那马,不是我们能碰的。”
  安知宴这才发现,这是一匹与烈风颜色完全相反的马,通体雪白,就跟它的主子一样,高傲,华贵,却又生人勿近。
  “原来是踏雪,呵呵,我怎的一下子就挑中了他的马?”
  踏雪,宗政世子的战马,也是他的最爱,七年前,这位宗政世子就是骑着它上的边疆制服的西漠,若说这显赫军功,也应该分这踏雪一半。
  安知宴无奈一笑。
  “安公子,你对本世子的马儿很有兴趣?”
  声音冰冷中带着浓浓的威胁。
  安知宴轻声一笑,这南渊的众公子之中,有谁能将声音说得这般有杀伤力,除了宗政九,还会有谁?
  抬眸,那个比女人还要美的脸便映入他的眼睑,光是这绝色姿容便叫人移不开眼……


第九十四章 春风吹,战鼓雷
  叶琉璃驾马而行,马烈,她愈烈,不论这马儿如何的狂,如何的想要将她从马背上甩下来,她依旧粘马背上,丝毫不为其行为所动。
  这世间有许多动物都有灵性,在现代认识最多的是狗,狗被称为人类的朋友,而在这里也是一样,在这古代,马就跟现代的狗一样,也被称为好朋友,俗话说得好,老马识途。
  所以,叶琉璃遇到一匹好马,她怎会放过?更何况,这可是那个小气的男人送她的,她更不会放过来。
  坚定的目光再起,“春风吹,战鼓雷,这个世界谁怕谁,来吧,今儿个要是不制服你,我叶琉璃三个字就倒过来写。”
  驾。
  马鞭毫不客气的打在马腚之上,那马儿一个吃痛,往林子深处跑了进去。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还有另一匹枣红大马也跟着进入林子里。
  ……
  另一处。
  一个俏丽的丫鬟急急的穿过人群,没人发现她的不对,因为这里有好多个焦急的丫鬟,全都是给自己的小姐安置物品。
  司琴小心的看了看周边,发现没人注意,这才进帐。
  帐下美人早就端坐在那处,神情略有焦躁,见司琴一来,脸上的立即换上喜色。
  “怎么样?可有探到他在哪儿?”罗如烟眼睛发亮。
  “小姐不必着急,奴婢打听过了,他在马场,好像是在骑马,极有可能是想在此次秋猎之中占得头拔。”
  罗如烟喜上眉梢,嘴角的笑容也越发的深了,“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人,他是一个有志向的男子。”
  司琴担心,“可是小姐,那个人他,他不是良人啊,奴婢早就听说过,他与郡主是早有婚约的,否则,青缨长公主也不会如此看中了,小姐,你可不要糊涂啊。”
  罗如烟不以为然,“我糊涂?呵,司琴,他的事我又怎会不懂?你也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他便愿意为他做一切,哪怕是要用我的命去换。再者说了,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向大公子那般优秀的男子,总不可能让郡主一个人全占了吧。”
  更重要的是,她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在妻之下弄个平妻或贵妾,她聪明,她手段厉害,光是这两点,她就足够资格站在那个男人身边,为他出谋划策。
  罗如烟笑容扩大,退一万步说了,正妻又算什么,只不过是个名头而已,这世间的男人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喜欢自己的正妻的,还不是因为正妻的名头才娶的她?
  所以,她更加有理由相信,向天也是因为郡主的名头才会与那个女人扯上关系的。
  “……还有,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就不信,以我的能力摘不下这颗月来。”
  司琴看着小姐这般表情,依旧放心不下,“小姐,你虽说得没错,可是老爷不会答应的。”
  “他不答应?他有什么权利不答应?他不是很早就将我抛弃了吗?”
  “可是老爷那是为了你好,这叶府在京都,而且姑奶奶你也十分看中,你与安小姐的线还不是通过她来安排的?”
  小姐能与安小姐成为好友,还能得个“绝色双娇”的名头,甚至就是这五年来的秋猎名额,都是罗氏一手促成,她也慕阁老的嫡小姐是手帕之交,不,现在应该叫慕贵妃了,要不是有慕贵妃几次的宫宴安排,小姐不可能有如今的名头的。
  说实在的,这姑奶奶对小姐好得没话说,就算是亲生的女儿也不过如此吧。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我不需要她的任何帮助,难道我罗如烟就没有那个本事要靠一个平妻来为我铺路吗?她只知道给我安排这个安排那个,那她有没有问过我,到底什么才是我喜欢的?”
  罗如烟手指紧,眼内怒光分明。
  五岁之时便被人送过来,罗府中人没有对她有一句交代,只一句安心休养为借口将她打发了,而罗春芳呢,更是可笑了,自己在叶府是个什么光景她不知道吗?还硬生重的要接她来?
  暗地里她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多少人的闲话,她不知道吧,叶老夫人在无人之时又给了她多少压力,她也不知道吧,她有多思想曲州有多想回罗府,她更不知道吧。
  罗春芳她只知道给自己铺路,只知道暗中将叶府的主权紧握在手,她可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所以,她不需要她,以前不需要,现在就更不需要了。
  “小,小姐?”司琴万分心疼。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你若是真的帮我就给我好好的盯住向大公子的动静。”
  “是,小姐,奴婢会的。”
  ……
  叶琉璃怎么也没想到,狂马进林子会遇到一个很不喜欢的男人。
  平视过去,向天一袭锦色衣袍,琼花玉树在,远远望去就是个动人心魄的翩翩佳公子,再加上身下那匹枣红大马,更将他的琼树般的容颜衬得越发的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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