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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鸩(一枚铜钱)-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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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的。
    可后悔往往都是因为当初没那样做,所以后悔也无用。
    血涓涓流出,红了一地,和雪融在一起,显得触目惊心。
    薛晋蹲身探他鼻息,薛升已气绝。他松了一气,看向阿古,“死了。”
    “咣当。”
    阿古手中匕首落在地上,瞬间被流淌而来的血染红。她差点软身瘫倒,还好薛晋已起身扶住她。
    薛升死了,当年毁了宋家,毁了她的人,都死了。
    阿古再忍不住,如释重负哭出声来。将积压在心头三年的阴霾全都用泪水冲刷个干净。哪怕是杀了那么多人,她也觉得自己的双手是干净的。脏的,是因他们还活得好好的而觉得不忿的心。
    如今肮脏的人都已消失,她终于觉得自己干净起来。
    她抱着薛晋,埋头在他宽实的胸膛上,怕将人引来,压着哭声。什么委屈,什么怨恨都没了。往后她再不是那个背负着仇恨,也只懂得报仇的阿古了。
    薛晋与她伫立风雪之中,心中又何尝不是跟她一样放下重担。怀中人哭声渐低,也不再浑身发抖,他才附耳地上,“我们回去。”
    阿古抬头,脸上泪痕已被他抹去。
    她在客栈等了一会,不见薛晋回来,等她凭栏张望,那馄饨小摊前却不见他踪影。她这才明白他想将自己当做诱饵的举动,急忙下来找他。
    她轻轻垫脚,在他唇上印了一吻。
    身未收回,薛晋已低头,回了一记浅吻。这才执手和她离开这巷子,将身后的恩怨全都留在这幽深巷子中,不再回头。

  ☆、第72章 结局(终)

第七十二章结局(终)
    雪仍未消停,屋里的炭火已经熄了大半。薛晋和阿古进了屋里后,见金书已经醒了,抱着被子坐在那还有些恍惚,还以为她是被冷醒的。
    薛晋俯身去撩拨炭火,阿古走到床边拢拢她凌乱的发,“冷么?”
    “不冷。”金书歪了脑袋看看她,“阿古姐姐,你已经报完仇了么?”
    阿古点点头,金书笑道,“看得出来,阿古姐姐跟之前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
    “以前像是一个空壳,现在呀,空壳已经被填满了的模样。”
    阿古笑笑,去拿衣服给她穿上,“刚才已经跟掌柜买了辆马车,等会就离开京城。”
    金书顿了顿,“可师父……”
    “师父并没有背弃我们。”阿古给她衣裳扣上扣子,拿了梳子过来给她梳发,“师父他盯着薛升去了。”
    金书全身一抖,“薛升还没死?”
    阿古淡声,“是没死,可他会比死更难受。”
    薛晋拨好炭火过来,见金书放下浓密头发,将脸衬得更加红润俏皮,这才觉得她真是个小姑娘——也是他的妹妹。他坐在床前凳上,说道,“当年我少在家,没有护好你,是三哥的错。”
    金书摇摇头,“我还记得,你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糖吃……进京之后,你总给我带糖果其实早就在告诉我,你是知道我身份的,我却一直将你的举动看做是讨好阿古姐姐。”
    薛晋没想到她还记得,明明当时她的年纪还很小。心善的人,总会将别人待他的好一点一滴都记在心上。他摸摸她的脑袋,说道,“当初我从棺木里带走阿古,察觉到有人在身后跟着,等我安置好阿古,回去查看,发现跟踪的人是你。那时的你,衣衫褴褛,脸上手上都有伤,我便知道你过得并不好。所以在拜托你师父照顾你师姐时,我让他也将你带走。”
    金书愣了愣,“所以师父愿意收留我,不是因为我苦苦哀求,而是因你所托?”
    薛晋笑笑,“你师父可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向来不喜孩童,说孩子太吵闹又难教。可是如今看来,他却比我更疼你。”
    金书眼眸微湿,原来世上疼自己的人还有这么多。
    她想她永远都忘不了当初在薛家碰见宋锦云时,她给自己糖时她心里的喜悦和感激;也忘不了如今发现原来有个兄长护着自己的激动和感动。而今这两个最疼自己的人,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阿古见她吸了吸鼻子,已泛红色,刮刮她鼻尖笑道,“哭什么,往后再不会让人欺负你了。”
    “我才没哭。”金书揉揉眼,犟嘴了。
    阿古给她梳好发,不再是男童的发髻,而是简单梳了个双丫髻,更像个小姑娘了,“等出了城,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我再给你梳个好看的头发。快穿鞋吧,还要去接你七姐,要赶在申时开门时离开这。”
    金书微顿,“阿古姐姐……”她绞着手指,忐忑道,“我不想跟你们走……”
    别说阿古,连薛晋也意外了,“为何?”
    金书迟疑道,“我想去王寡妇那。”
    阿古想了好一会才想起王寡妇是谁,不就是当初金书潜入岳家,在岳家做厨娘的王寡妇。而今岳太师已被问斩,岳夫人带着他的尸骨离开回青州老家,岳家也就此散了,王寡妇自然不会还在那做厨娘。只是听见金书说要去那,还是让她吃了一惊。
    “我说过,等天下太平了,我就回去找她。”
    阿古只觉她瞎操心,“你让我如何能安心将你留在京城?”
    “可别人认识的只有金书,却并不认识我这张脸。”
    “我和你三哥七姐日后都未必会再来京城,你留在这,他日要见一面并不容易。”
    金书咬了咬唇,软声说道,“阿古姐姐,等风平浪静了,我会去找你们的。而且王寡妇不是坏人,她人很好。她看着凶巴巴的,可是心眼可好了,我怕她被人欺负。”
    “你自己也不过三寸高,还想保护别人。”阿古不舍和她分开,相依为命三年,如今好不容易太平了,又要让她离开?还独自留在京城?虽然以金书的身手来说想伤到她的人并不多,但是也不能让人完全放心。
    金书见无法劝服她,这才低声,“我答应过她,要回去的……”
    阿古愣了愣,没想到金书还记挂着一个约定,“可你如今是玉书,不是金书了,难道你要做一辈子金书?”
    “我会用玉书的身份回去。”
    阿古并不信那王寡妇会收留个小姑娘,当初收留金书难道不是为了日后养老?
    薛晋说道,“去试试无妨,如果不行,你立刻跟我们走。”
    金书欢喜点头,穿好鞋子又抱了抱她,“阿古姐姐要小心。”她要出门时才终于面向薛晋,抬头拧眉认真道,“你不许欺负我阿古姐姐,要好好照顾她。”
    她始终没有喊他三哥,依旧是将他当做姐夫。薛晋便知她真的没有将自己当做薛家的孩子,小小的童心里,住着一个对薛姓憎恶的小人儿,“姐夫答应你,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下回见面,给你准备你喜欢的糖。”
    金书顿了顿,“嗯”了一声就抬步要走,“我得像上回那样,半夜倒在她的门前,所以我现在就得过去。”
    现在已深夜,阿古自然不会放心,和薛晋将她送到王寡妇住的巷子中。
    金书走到有些破旧的木门,心底已隐隐泛起一丝奇妙的感觉,像是……回到了家。
    王寡妇此时已经睡下,听见外面“咚”地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当即拿起床边木棒往外走。难道又有不要命的贼进来了?当她是寡妇便觉得好欺负了?别让她瞧见,否则非得追上去敲碎对方的脑袋。
    小小的院子里并没有人,她小心翼翼走到门后,一手拿木棒,一手拿住门栓,猛地抽开喝了一声给自己壮胆,可门外并没有人。
    “难道是野猫?”她皱皱眉头要回步,忽然瞧见地上有个小人儿,她顿时惊喜,“狗蛋?”
    可捞起这人,却不是她家狗蛋,而是个小姑娘。长得倒是很好,但脸上有伤,已经昏迷不醒。
    难道她天生就有捡孩子的命?
    她叹气,将她抱在怀里进了里屋,放床上盖好被子,便去熬粥。等她熬粥回来,就见那小姑娘已经醒了。她撇撇嘴,“看来还死不了,把粥喝了就赶紧走。”
    金书瞅着她,说话还是带刀的,“我饿。”
    王寡妇更是嫌弃,“粥还烫,给你吹吹。真是的,大半夜你怎么跑我屋门前来了。”
    “我爹娘没了,被人带进京城来,结果发现那人要把我卖了,然后我就逃了出来。”
    王寡妇诧异,“你碰见人牙子了?真是杀千刀的,也不怕折了寿……张嘴,喝粥。”
    金书咽下一口,暖进心底,不由笑笑。
    王寡妇瞧着她,长得细皮嫩肉的,喂了一口粥就这样高兴了,不由眼圈一红,“真像我家狗蛋,也不知他去了哪里,过得好不好。”
    金书小心问道,“狗蛋是谁呀?”
    王寡妇默了默,说道,“是我家孩子。”
    金书鼻子一酸,“那他现在去哪了?”
    “不知道……兴许是找到更好的人家了。去哪都好,能活着就行。”王寡妇又给她喂了一口粥,见她嘴角有残渍,提袖给她抹去,又舀了一勺吹凉,送她嘴里。
    金书喝了半碗粥水,一双明眸认真看她,“你家狗蛋不回来了,那我做你家孩子好不好?”
    王寡妇愣神看她,怎么看都像是狗蛋,可这是个女童,不是小男孩,那当然不会是她家孩子。
    难道上天怜悯她没了一个孩子,又恩赐了一个?
    否则怎么会那么巧,都那么聪明……会疼人?
    金书怕再多看她一下就要哭了,抱住她的腰说道,“我会快点长大,不让人欺负你的。”
    王寡妇眼眶一湿,“你就安心住在这吧。”
    雪夜寒冷,简陋小屋却温暖如春。
    阿古站了好一会,才低声说道,“可以放心了。”
    薛晋说道,“金书是个有担当,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她能照顾好自己。”虽然这么安慰她,可身为兄长,还是抬头往里看了看,略有担心。京城虽然已经不再那么凶险,可让个小姑娘独自留在这,又怎么能让人安心。
    他想了许久,才稍微有些想通,“阿古……兴许金书只是想彻底脱离往昔,重新过日子,才离开我们。”
    阿古发现金书虽然只是个孩子,却比一个大人还操心。事已至此,也别无他法,“等京城稍微平静了些,我们易容回京看望她吧。”
    薛晋点点头。
    “去接阿凝。离申时还远,可以等阿凝睡醒了再走,我想她不会那么快平复下来。”
    哪怕洪沅在别人眼里是洪水猛兽,有着蛇蝎心肠,但对薛凝来说,那终究是她的母亲。
    到了客栈,阿古敲门进去,薛晋在外面等着。
    薛凝呆坐在床上,两眼失神,见了阿古,眼里才稍有光泽,却依旧说不出话来。
    “等城门开了我们就走,薛家那边,已经让你二哥来主持大局了。”阿古拧了帕子给她擦脸,见她双目呆滞,禁不住叫她一声。
    薛凝神色恍惚,“我是罪人……如果我早点劝我娘认罪,她也不会落到今日下场。如果我当年有所警惕,六嫂也不会死,母亲和哥哥就不会犯下那种大错了。”
    “当年并不是你的错,哪怕你拦下了一次,他们仍会那样做的。”
    薛凝摇头,哽声,“可是我没有说出真相,六嫂的家人不知道……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阿古说道,“她没有死。”
    薛凝泪眼朦胧,“谁?”
    “宋锦云。”
    薛凝愣神。
    “如果不是你当年无意中打翻了毒酒,宋锦云就真的死了。正因为那已不是剧毒,才让她捡回一条命。她并没有死,还活得好好的。”
    薛凝看着她问道,“你怎么知道?”
    阿古默然稍许,才道,“我认得她,她如今在一个渔村里,嫁了个渔夫,已经放下仇恨过自己的日子了。我和她曾有几面之缘,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她还跟我说过,薛家七姑娘是唯一真心对她好的人,在薛家养伤的那段日子,你常陪她说话,说许多滨州的风土人情,还总给她买好吃的。你送她的红玉手镯,她一直都带着。”
    薛凝怔住,这些旁人并不会知道得这么清楚,那就真的是宋锦云告诉阿古的?她真的还活着?
    阿古不想让她知道自己就是宋锦云,万一薛凝释怀了这件事,待她知道薛升已死后,又陷入“宋锦云回到薛家,那哥哥的死是否与她有关?若真有关系,那是不是我间接将兄长杀了”的沼泽中,就再也出不来了。
    所以不告诉她真相,对如今脆弱的她来说,或许是好的。
    薛凝眼泪决堤,“她没死……她没有死……太好了……”
    她低声呢喃着,埋在心底多年的愧疚终于轻了些。
    虽然已经不可弥补,但是一定程度上来说,她的确是救了宋锦云一命。她并不用愧对她,而是应该感到安慰。
    如此便好。
    &&&&&
    昨晚飘了一夜的雪,像是天上的玉树琼花被摇散,如鹅毛般落在瓦砾屋檐上,银装素裹。
    京城此时却并不太平,大批官兵围守在薛家院外,前院雪地草坪上,放着两尸首。
    一具是定国公薛康林,一具是从另一处宅子抬过来的定国公夫人洪氏。
    两人死相甚惨,让看者心惧。
    那大理寺的和刑部的官员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一一审问下人。问及管家,管家哆哆嗦嗦道,“三、三爷说,六爷提着剑从老爷房里离开。”
    “那薛晋如今在何处?”
    “不、不知道。六爷提剑出门时,一直念着三爷三夫人的名字,像是要杀人了。”
    这话可着实让在场的官员头疼,依照刚才问那小宅的下人来看,薛升毒害其母,难道如今还弑父?
    可是为何要这样做?不是说平日薛升恭顺父母,为人十分勤恳上进,待人也彬彬有礼么?可为何会做出那种残忍的事?
    原因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朝廷已派了很多人来查案,方圆半里的人都惶恐不安,生怕殃及自己。
    不过半日,已经有人将证据整理呈上,大理寺当即下令捉拿薛升。
    可他却不知去了哪里。
    薛家毫无征兆一夜惊变,让圣上大为震惊,下令严查。京城大门刚开不足两个时辰,便架起了拒马枪,盘查进出行人。
    薛升还拿着他的剑躲在一个阴冷的废水沟里,又湿又冷。上面有块石块挡住了他的视线,也挡住了别人的视线。没人会找得到他,他很快就会安全了。
    他在想要怎么去找点钱,要不去找家民宅,冲进去抢点钱?
    可是一定会很快被人发现。
    他真的后悔没有把宋锦云杀了,才让自己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
    身体更冷了,他动了动腿,发现腿有些冻僵。挪了挪身,肋骨上立刻传来剧痛。他吃痛一声,上头立即有人喊道,“这下面有人。”
    他握紧长剑瞪大了眼盯看,那石块一点一点被移开。随后就看见一个身着官服的衙役和他对上了视线,他当即跳出水沟,要怒斩这人。可剑刚提起,就发现这长巷中,站满了官兵。
    “薛升?”
    “上头要捉的人就是他。”
    他惊恐得往后退步,嗓子几乎嘶哑,“你们凭什么抓我,都滚开!”
    “薛升,你残杀定国公和你母亲,可有这一回事?”
    薛升怒声,“我没有。”
    “你将薛三爷和薛三夫人藏在了何处,还不快快招供。”衙役想靠近他,却屡被他挥剑逃开。
    可寡不敌众,薛升到底还是被擒住了。
    衙役只觉他疯了。
    薛升也确实是要疯了,他大喊大叫,狼狈不堪,根本不像方为初见他时的模样。
    方为站在人群中直到亲眼见他被押进衙门,这才离开。只等他首级落地,他才算是完成对阿古薛晋的允诺,方会离开。
    当初诱使薛升的温香楼,也能散了。
    &&&&&
    远在十里之外,一辆低矮马车安稳行在小道上,轧过积雪,一路向南行去。
    阿古知道薛晋会很多东西,但没想到马车也赶得这样好。连薛凝都能在这种地方睡着,可见赶得当真稳当。见她熟睡,一时半会不会醒,阿古这才俯身出来。
    薛晋轻轻扬鞭,马儿走得也悠闲,见阿古出来,说道,“外头还下雪,快进去。”
    阿古并不听,伸手给他摆正挡雪的斗笠,又拨拨蓑衣,一点一点地将他脸上的脸皮拿下,又把自己皱巴巴装扮成老太婆的脸皮取下,揉揉脸说道,“我坐在这就好。”
    薛晋笑笑,继续认真赶车。
    飞絮般的雪依旧没有停,待久了冷得入骨。阿古一点也不在意,见有雪飘来,伸手接住。只见雪花化在手心,留下一点水渍。像是一颗泪留在手中,合手握住,手心还有点凉。
    又干净又觉凉凉的水渍在手中慢慢变得温暖了。
    她忽然愣了愣。
    想起一件很久之前的事。
    那年她刚及笄,装扮得很好看去树头下等岳长修。结果他却告诉自己他要娶别人了。她躲开下人,跑到一颗大树下哭,哭了很久。
    有个行人路过,递给她帕子,让她别哭,还说哭花了脸不好看。
    天上飞雨,淅淅沥沥洒落,她抹去脸上的泪,在春日里连眼泪都凉凉的。她拿着帕子抬头看去,只见是一个年轻的清俊男子。
    两人分别时,她说再见面他不认得自己了怎么办,他说一定不会。
    他的确没有,可她却忘了他。被仇恨蒙蔽的心,让她忘记了很多人,如今终于离开那梦魇,她也想起了当年树下温声安慰的年轻人。
    阿古眼眸微湿,“薛晋,我们是不是见过?”
    稳稳握着缰绳的手蓦地一顿,薛晋心弦轻动,只落一字,“嗯。”
    ——完

  
第73章 番外(一)
  番外(一)
  正是春日,细雨连绵,像在滨州上空笼上一层薄纱。
  媒人打着伞穿过大街,站在一间大宅前,看看头上牌匾,确认这是薛家,这才敲门。
  下人开门,见了她没有多问,就迎她进去了。领到大堂奉了茶,说道,“您稍等,我这就去喊夫人。”
  媒人宋娘来过这里许多回,薛家的当家虽然官职并不算太高,但是薛家世代为官,在滨州还是小有名气的。尤其是薛家八公子,年轻有为,多少家有适龄姑娘的想来说下这门亲事。
  很快一个富态端庄的妇人走了出来,一见媒婆先露了三分笑,“刚歇下,起来费了些功夫,让你久等了。”
  媒婆可算是三教九流之辈,别人对她们客气不是她们地位高,而是她们事关儿女婚姻前程,得罪不得,所以说话总要软两分。
  宋娘笑道,“薛夫人客气了。”她随她坐下身,说道,“邵家是滨州的大户人家,他们家的姑娘哪个不是许得好的。薛家确实是不错的,但同邵家比,还是差了些呀。”
  薛夫人叹道,“这我又何尝不知,听说邵家还是出自京城邵家一脉,只是邵老爷淡泊名利,从不曾向本家求过什么,一直住在滨州,好善乐施,在百姓中颇得美名。像那样清高的大世家,怕是看不起我们官家人。”
  “哪里敢看不起官家人,夫人多想了。”
  薛夫人摇头笑笑,“我儿和那邵家小姐有过一面之缘,就这么欢喜上了,说谁都不要,就是想娶那位姑娘。”
  宋娘说道,“我不也是跑了几回,腿都要跑断了。”
  薛夫人听出话里的意思来,忙让嬷嬷给了赏银。这媒人要是没点进展,哪里敢跟主人家暗示要钱,这戏兴许要成了,她自然也赏得高兴。
  果然,宋娘得了银子,这才笑逐颜开,说道,“凭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亲事说成了。”
  薛夫人大喜,又赏了她钱。
  &&&&&
  自从对了八字后,邵桉就觉心口不顺。
  “我连那人见都没见过,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知,就要同他成亲了。”
  邵桉脸色红润,明艳动人,说话有着十五六岁姑娘家的俏皮腔调。她伏在栏杆上,瞧着楼下鱼池被雨水拍打的嫩绿荷叶,愈发不乐。
  洪沅安慰道,“我听说那薛家八公子生得仪表堂堂,颇得知州大人的信任,前程大好。而且如今姑娘家成亲,有几个是见过的,你娘我娘,不都这样。”
  邵桉叹了一口气,虽然是,但还是有些不高兴。她害怕那人跟她志向不合,那每日对着,得多闷呀,“我还是不喜欢,不想嫁。”
  洪沅默了默,没有说话。无论如何,薛家在滨州也算是大户人家,配得上书香世家的邵家,可邵桉有资本不喜欢,如果是她的话,早就欢喜了。
  回到家,夕阳已快沉落。她刚进家门,就被母亲莫氏拎了耳朵,耳边像放了个唢呐,“你又跑去哪了,一天到晚只知道玩,真当自己是大小姐了,什么活都不用做。”
  洪沅最不爱听的就是这些话,她咬了咬唇,“娘,我都及笄了,你能不能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揪我?让别人看见要笑话我了。”
  莫氏轻笑,“你一个小门小户家的姑娘,有什么人会说你的笑话?打狗也不打死狗。”
  洪沅只觉母亲说话粗俗,所以她不爱跟她出去,每回出门都觉丢人。为了一个铜板跟人争得红了脖子,丢人!
  莫氏见她进屋里,跟上去说道,“你王婶来了,要给你说门亲事,是在东村杀猪的。”
  洪沅一顿,忍气,“杀猪的我不嫁。”
  “你这疙瘩脑袋,屠夫有什么不好,每天都有油水吃的。”
  “我不要!”
  莫氏气道,“你反了天了?”见她不理,她倒是明白了,轻笑,“难道你还想跟邵姑娘一样,嫁只金龟?也不掂掂自己的身份,以为跟她从小玩到大,身份就真跟她一样?”
  洪沅气道,“娘!你再逼我我就死给你看,让你白养我十五年!”
  “……你……”
  她愤愤出了屋子,不想听母亲冷嘲热讽。走到院子,那圈养的兔子又从笼子里出来了,跑到她脚下吃她一旁的菜梗。她眉头一拧,抬脚就将兔子用力踢开,心里顿时舒服了些。
  四月维夏,邵家嫁女。
  莫氏支使丈夫去讨赏钱,听得洪沅恼怒,“去跟他们讨钱做什么,我们又不是乞丐。”
  “做什么?给你攒嫁妆钱啊。”莫氏瞪眼,“娘生你的时候生坏了身子,就你一个女儿。你的嫁妆钱不用了?爹娘日后过活的钱不用了?”
  洪沅气道,“我的嫁妆钱不要邵桉出嫁给的赏银。”
  昨日邵桉将她叫去,陪她说话。她进去就看见了放在桌上织着金丝勾着金凤凰的嫁衣,艳绝夺目。听说这嫁衣是专门请人做的,十分金贵。邵桉却叹了口气,说她不想嫁。
  洪沅觉得她过分了,很过分。
  如今她才不要她出嫁时派的赏银,可父亲还是跑去领了,恼得她心中又多了个疙瘩。一直到五月,她都不曾去过薛家找邵桉。邵桉来了几回信,她都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没去。
  今日莫氏又催她去薛家看邵桉,洪沅说道,“凭什么得我去找她,她却不来找我。”
  “就凭她是邵家小姐,薛家少夫人。”莫氏说道,“人家不是说了,家规甚严,作为新妇忙着去拜访宗族的人,其他时候连大门都不能出,让你去你还不知足了。”
  洪沅到底没抗住母亲的唠叨,终于去薛家找邵桉了。
  薛家离邵家并不太远,走半个时辰就到了。正是夏日,晒得她头有些晕,只觉篮子里的鸡蛋都要烫熟了。也顾不得讨厌邵桉的心思,一心想着快点进去纳凉。可谁想到了大门口,那管家却不让她进去,将她拦在那。
  洪沅站在门前说道,“你去跟你家八少夫人通报一声,说有个叫洪沅的人找她,她一定会见我的。”
  管家上下打量她一眼,模样生得是俊俏,可一身布衣,一看就是小门户家的。他掀开她篮子上的布,瞅了瞅说道,“哟,还带鸡蛋来。”
  洪沅只觉受到了满满羞辱,许是招惹了暑气,气冲上脑袋,踉跄一步,差点从台阶上摔了下去。管家去扶她,捉了她的玉臂不放,更让她羞红满脸,正要骂人,里头走出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生得俊朗英气,颇有气势。
  管家见了他,忙松了洪沅的手,上前弯身笑道,“少爷是要出门吗,小的立刻去备马车。”走了一步又道,“这姑娘说她是八少夫人的朋友,非要去见少夫人。”
  洪沅抬眼看着这人,这才反应过来这人只怕是邵桉的夫君薛康林了。
  薛康林看向洪沅,想了想说道,“可是洪姑娘?”
  洪沅点点头。
  薛康林又说道,“倒是常听我妻子说起你,进去吧,天热。”他又对管家说道,“去冰窖凿些冰送到少夫人房里去。”
  说罢不多一句废话便走了,洪沅目光随之跟上。看了好一会才回神,这果真是邵桉的丈夫。却不知为何她要那样语露嫌恶,这人明明生得好,又是个体贴人的。
  她左思右想,忽然明白过来,邵桉这是在夸耀啊,哪里是真的讨厌。她咬紧了唇,心中不忿。
  &&&&&
  邵夫人来探望女儿时,只觉女儿比起年前来,又瘦了一些。
  母亲说时邵桉还没有察觉,探头看看镜子,又摸了摸脸,笑道,“不是挺好的嘛,哪里见瘦了。”
  邵夫人说道,“许是娘亲看错了,娘看着薛家上下都待你很好。”
  邵桉眸光微动,只是笑笑。一会见四岁儿子迈着小短腿进来,弯身笑着冲他唤声。
  薛晋抬头看见母亲,颠着步子扑到她怀里。邵桉抱起他,笑道,“姥姥来了,快叫姥姥。”
  “姥姥。”
  声音很稚嫩,听得邵夫人喜逐颜开,“真懂事。”
  邵桉抱着儿子便觉安心,到了夜里才将他交给嬷嬷带去洗身。
  晚上薛康林回来还不晚,走到门口就听见本来安静的屋里有动静。开门进去,就见床上被子急动,一会便平整下来。他走到床边,说道,“是不是每晚都要躲着我?”
  邵桉没有答话,等察觉到那手来碰自己,她伸手掸开,坐起身瞪眼道,“拿开你的脏手。”
  薛康林忍气道,“你知不知道这所谓的脏手是谁的?是你丈夫的,是你孩子父亲的。”
  邵桉冷笑,“我只知道你刚用这只手写了一封告发信,将你恩师送进了死牢。”
  薛康林微顿,“他犯了错,自然不该姑息,这才是君子所为。”
  “君子所为?”邵桉满眼轻蔑,“我倒是听到风声说太守憎恶你的恩师,你身为太守的左膀右臂,为他排忧解难了。亏得你背地里做了亏心事,明面上还敢去牢里在你恩师面前哭诉。别人都道你是正人君子,可在我看来,不过是伪君子。”
  薛康林冷声,“我得了好处,你也跟着荣华富贵。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和孩子。”
  邵桉咬牙,“我如今留下来,也是为了孩子。如果不是晋晋,我早就回娘家去了,犯不着在这里待着。”
  “你敢!”薛康林面色死沉,“你若是敢让我的名声受到半分损害,休怪我无情。”
  邵桉已是一脸恍然的嘲讽模样,“我倒是忘了,你娶我只是为了让我这书香门第出身的女人为你添面子罢了,你当然不想我走,还要背上被休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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