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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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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银钱,她总算有底气面对七年后的那场变故。
芳菲见她在想事情,也就一直不敢出声,生怕扰乱了她的思路。
和方府的那些下人不同,芳菲第一次见到方锦书时,就觉得她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和自己是云泥之别。有幸和她一起逃出拐子之手。后来的事实证明,方锦书的每一个决定都无比正确。
所以,在芳菲的心中,对方锦书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和天然的敬畏。从来就没有因为她年纪幼小,而看轻过。
人的第一印象相当牢固。
有了这样的先入为主,就算后来两人日夜相处下来,熟稔了很多。也知道方锦书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弱点也会恼怒生气,但在芳菲心头,她永远是那么完美。
哪怕方锦书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芳菲也会是那第一个拥趸。
方锦书在思考,芳菲自动觉得她是在想大事,便只静静的陪着她。
将脑中的计划又过了一遍,补缺了几个漏洞,方锦书才回过神来。看见一旁大气都不敢出的芳菲,她笑道:“怎么了,我有这么吓人吗?”
“姑娘想的都是大事,我哪里敢扰了姑娘。”
方锦书笑笑,这次芳菲没有说错,她果真想的是决定这方府未来的大事。
“好了,将这些零嘴都拿出去,给大家都分分。”
这些糕点固然是难得的美味,但她重活一世,对这些口腹之欲已经失了兴趣。
芳菲应了,还是给她各留下了两块,才拿着出去。不多时,外面就响起了叽叽喳喳的笑声,尤其是圆音,笑得更加欢快。
因为送灵,这日早上取消了早课,早饭也晚了些。
方锦书略垫了垫肚子,就拿着经书去到英烈皇太后的灵位前。诵了几段经文,她将寒汝嫣和孟然的故事,改头换面的讲给英烈皇太后听。
“我想,成全一双人,应该也是一桩功德。”
方锦书抬头望着那个木头灵位,道:“您在天之灵,也会保佑他们的,对吗?”
只是计划虽然完美,但就怕哪个环节会出了纰漏,导致功败垂成。在寒汝嫣以静和家人名义寄信进来前,她们都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安全。
方锦书心头装着事,觉得有些心绪不宁。午后便叫上芳菲,出了庵堂到山上转转。
她跟彗音出来过好几回,守门的侍卫也都认得她。见只有她们两人,就嘱咐让她们别出去久了,早些回来。
方锦书自然笑着应下了,沿着旁边的路在山中胡乱走了一通。
到了山顶上,看着软软的浮云在天空飘浮,像一缕一缕的烟变幻着形状。她的心绪,也随着这些云而变化着。
如果,孟然不能顺利将寒汝嫣救走,那她的计划再完美,也无人执行。若是从来就没有过希望也就罢了,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最是令人心中杂草丛生。
芳菲看出了她情绪不高,但她不知道方锦书的苦恼。能做的,也就是陪着她罢了。
看了半晌变幻的云彩,方锦书猛然醒觉过来。就在刚刚,那些云越堆越厚,已经形成黑云欲催的架势。吹来的风中,零星夹杂着雨点。
“要下雨了!”芳菲也看出来天气不妙,忙道。
方锦书看了一眼只露出一角的净衣庵一眼,果断道:“先找个避雨的地方。”
方才走的时候没有注意,走得远了些。看这样的天气,等不到她们跑回去,雨就已经下大了。身体好不容易才练得结实了一些,她可不想因为淋雨而着凉生病。
芳菲点点头,忙护着她往一处山壁那里赶去。
两人连跑带跳,堪堪躲进了山壁,雨点就变成了线,既而又像一匹白练似的泻下来。
下得这样急的大雨,冬日还很少见,幸好两人找到地方躲雨。
望着外面的雨,芳菲吐了吐舌头,道:“好险!幸好我们没有直接跑回去。”在她心头,已经习惯了方锦书正确的决定。
说着将方锦书的发髻解了开来,将被雨点浸染的头发散开,用自己的袖子替她擦干湿发,口中埋怨这自己道:“出门的时候,应该把帽子拿上的。就算不戴婢子也应该拿着。”
“婢子真是笨死了!”芳菲打了一下自己的头,道:“有帽子挡一挡,姑娘的头发也不会这么湿,万一要是受凉了可怎么是好。”
方锦书制止了她的动作,笑道:“你家姑娘又不是纸糊的人,不过是一些湿气,又没有直接淋到,有什么要紧了?”
只是外面的雨势,丝毫都没有停止的意思,还越下越大起来。
“不是说山里的雨来的快也去得快吗?”方锦书在前世也跟着父兄进山行猎,遇到过几场来去匆匆的暴雨。
但自从嫁入皇家,后半辈子都在宫中渡过,再也没有机会进山。对这段记忆,她都有些模糊了。
“姑娘说的,那是在夏天。”
芳菲看着外面的大雨,道:“但冬天下这么大的雨,的确也少见。”说到这里,她顿了一顿,指着外面道:“咦?有人来了。”
“难道,是庵里见我们没有回去,派人出来寻我们了?”
方锦书摇摇头,道:“这才刚刚下雨,天色也还早,没有那么快。”
顺着芳菲的手指看过去,她果然看见一个被雨浇得有些狼狈的黑色身影,手里不知提着什么东西,正用手遮着额头处,朝着这里过来。
看身形,是一个成年男子。
芳菲有些紧张,方锦书安抚她道:“不用怕,可能是山中猎户突然遇到了雨。”皇家庵堂有侍卫守护着,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哪里敢靠近。
只是,来者是谁呢?
☆、第一百一十二章 巧遇
方锦书知道,在附近两个山头处住着好几家猎户。但因为净衣庵都是女尼的缘故,出家人慈悲为怀,见不得杀生的场面。他们也都知道这等避讳,从不往这里来打猎。
据彗音说,因为这个缘故,净衣庵附近的小动物要比其他山头多上许多。这也算是净衣庵的功德吧,佛祖庇佑这一方的生灵。只怪方锦书来得不巧,正好遇到了冬日,见不着什么动物。
大雨哗啦作响,那个黑色身影越走越近,面目清晰可见。
看清了来人的相貌,方锦书心头一惊,情不自禁的往后倒退了半步。
幽深黑沉的眼眸,轻轻抿着的薄唇,就算在这样的狼狈中仍如同修竹一般挺拔的身影。他,不是权墨冼,还能是谁?
这真是冤孽,越不想见到的人,越是会这么碰巧的遇见,方锦书在心头这样想着。前世正是因为他的密折,方家才惨遭灭门。她不知道这件事背后的因由,还没理清该用怎样的态度对权墨冼,又再次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遇见。
只是,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时,权墨冼也看见在山壁内避雨的还有两个小姑娘。他身形一顿,在雨中犹豫了片刻,就要离开。
看清了来人,芳菲却已经轻快的挥起手臂来,喊道:“权公子!这里,这里!”在芳菲看来,他是救了两人的恩人。
“姑娘,是权公子呢!”
方锦书已经调整好了情绪,扬声道:“请权举人进来避雨。”
在进来前她就看过四周的地形,只有这里有一处凸出的山壁,下方有三丈见方大小,正好可以容纳几人避雨。除此之外,再没别的可供避雨之处。
虽说要守着男女大妨,但她年纪还小,总不能眼看着曾经救过她的恩人,在大雨中另寻他处。
权墨冼抹了一把面上的雨水,定睛一看,原来是在上京路上曾经遇见的那两个小姑娘。这也真是巧了!
他进了山壁之下,带来了一身的水汽。
束着发的四方巾软软的耷拉了下来,雨水沿着他身上穿着的黑色直裰,不住往下淌着。他撩起衣襟下摆,拧着水,问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看了一眼方锦书身上着的僧衣,他想起了离这里不远的净衣庵,心头好奇之极。
她不是礼部尚书家的嫡出孙女吗,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小小年纪竟然出了家?可她还留着头发,也不像是出了家的样子。
他自从过了松溪书院的入学试,就一直在书院内攻读,全力准备着两年后的春闱。用两耳不问窗外事来形容,那是再贴切不过。
因此,京中传颂英烈皇太后托梦事迹,他完全不知道。
否则凭借他的能力,就可以从中推断出,这其中的缘故来。
这个时候的权墨冼,还不是那个喜怒不形于色,不怒自威的刑部尚书。他只是一名十七岁的少年,虽然经历了人情冷暖,但在心底还保有着旺盛的好奇心。
他此时觉得,两次都是在意料不到的情况下,巧遇方锦书这个小姑娘,也实在是太巧了些!
尤其是,他从小就有一种刨根问底的习惯。一件事如果看上去有些离奇不合情理,他又找不出其中缘故的话,他就难以释怀,甚至在晚上会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但是,他的教养又告诉他,这是他人的隐私不得窥探。万一方家这个小姑娘,有什么难以言表的苦衷呢,岂不是揭人疮疤。
他就在进山壁的那里站着,放下手中提着的东西,离两人还有一丈多的距离。
权墨冼心不在焉的拧着水,心中的这些纠结便到了他的脸上。方锦书看在眼底,猜出了他心中所想,觉得眼前这个少年有些可爱起来。
没想到,那个面黑口黑的权墨冼,竟然也有这样的少年时光。
芳菲则没有想那么多,答道:“我家姑娘奉旨在这里给英烈皇太后诵经,九月底才来的。你呢?”
权墨冼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他心思通透,联想起方锦书被拐卖一事,转瞬间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因果关系,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原来,方家的长辈为了她的名声,才设法将她送到这里来。这,倒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可以堵住悠悠众口。
权墨冼在心头暗暗点头,方家不愧是书香门第之家,家风清正,走的也是堂堂正正的路子。
将下袍的水拧干了些,他从怀里摸出来一个火折子,庆幸道:“还好,没湿。”
对方两个小姑娘年纪还小,但他也谨慎的没有靠近半步。方锦书和芳菲两人在左边,他就在右边。
扯下山壁上一些干枯的树枝山藤,在他们中间的空地上堆了起来。
看见他的样子,芳菲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在山壁靠里面的地方,找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大石头,用自己身上带着的丝帕垫了,扶着方锦书做了上去。
自己也帮忙收集了一些树枝枯藤,放在一旁。
权墨冼打着了火折子,用身子挡着火,点燃了枯枝堆。用一根长长的树枝拨弄着,火苗很快就窜了上来,烧得树枝噼啪作响。
方锦书坐在大石上,托着腮好奇的看着这一切,权墨冼和芳菲两人,在这样的野外,显然都比她更具备生存能力。
有些树枝里含着水分,随着燃烧也释放出来,淡蓝色的烟雾飘了起来。
方锦书揉了揉眼睛,这烟雾有点熏人。
不过,有了火堆,这方山壁下小小的空间一下子变得温暖起来。
有她们两人在,权墨冼也不方便脱下外袍。找了一块石头当做凳子,凑近火堆烤着身上湿透了的衣袍。又把头发上的四方巾解了下来,在火堆旁支了一根架子烤着。
没了束发之物,他的一头长发就那么披散下来,墨黑似炭顺滑浓密,为他一张显得有些冷肃的脸,增添了几许柔和。
衣衫被雨水浸湿后贴在他的身上,将他结实有力的线条勾勒得分外明显。火光在他的眼眸中跳跃着,一络微湿的黑发从他的耳后垂到胸前,衬着他如刀削一般笔挺的鼻梁、修长的剑眉,越发完美无缺。
他嫌弃那络头发太过碍事,用修长有力的手指往后方撩去。这个动作,在不经意之间充满着诱惑的意味。若是被京中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了,恐怕会不顾形象的尖叫起来。
饶是方锦书一向对他心怀芥蒂,也不由得在心中哀叹一声,怎么世上有这样的妖孽!
他衣袍上的那些雨水,被热力熏得蒸腾起来。待身上烤得略干了一些,回身将之前随手放在地上的东西,拿到了火堆跟前。
☆、第一百一十三章 妖孽!
方锦书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剥了皮毛,已经烤得半熟的野兔!
她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飞快了瞄了权墨冼一眼。
原来,他在遇到大雨之前,竟然就是在烤野兔么?连急匆匆找避雨的地方时,也没放下手中野兔。
感应到她的目光,权墨冼看了过去。却见她用手托着腮,柔软黑亮的头发披散在脸庞两边,两眼吃惊的看着自己。
刚刚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她又飞快的将眼睛移了开去。那神情,就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可爱。权墨冼敏锐的察觉到,这次方锦书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藏着的敌意。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她如同白瓷一般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面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细软绒毛,显得越发可爱。
这让权墨冼又一次想到,在老家卢丘时,家里养过的那些毛绒绒的黄色小鸭子。他的手,又开始有些痒了起来。
他收回目光,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野兔上。
原本已经快烤熟了,却不想遇到这场大雨。方才放在地上,已经沾了些灰土。权墨冼站了起来,捋起袖子,将野兔伸出山壁,就着雨水清洗了一遍。
洗净野兔之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权墨冼拿着穿着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原本应该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那个劲。
他并非出自名门,眼下也没有接触过那些优雅的礼仪举止教育。但不知为何,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从容好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方锦书在心头暗暗腹诽:长得俊俏、学问好,连烤个兔子这样粗鲁的事情都做得这样自然,果然是个妖孽!
芳菲坐在火堆前,好奇的看着他烤着野兔,问道:“权公子,你怎么会在这山里烤野兔?”
这个问题,也是方锦书想问的。
权墨冼慢慢转着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松溪书院?”这次是方锦书发问:“我记得离这里还挺远。”
虽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松溪书院在京城的正北面,出了安喜门马车再行驶上大半个时辰就能到。
而净衣庵在京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两者之间,又没有什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如果想从松溪书院来到净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净衣庵的山脚下,再上山才行。
所以,他是怎么来的?
权墨冼的脸上,飞快的掠过一丝可疑的红色。他假装咳嗽了几声,掩饰着心头的尴尬,道:“昨日先生教了我们骑射,所以今日午后我们就到山里来猎野兔。”
结果,他就那么追着一只野兔,也不知跑过了几座山头。终于逮到之时,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尽都走散了。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时也没有少干农活,幼时是漫山遍野跑着长大的。就算松溪书院重视御射之术,但同窗的体力像他那么好的人,委实不多。
跑了许久,他也觉得饿了,便将好不容易逮到的野兔就地正法。好在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种文弱书生,剖个兔子没有任何问题。
这件事,着实有些丢脸。练习骑射,连弓都不知丢到了哪里,最终还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方锦书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要是没有眼花的话,她看见了什么?
堂堂刑部尚书,竟然会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这,实在是太过稀奇。
这次巧遇,权墨冼不再是那个周身绷得紧紧的少年郎,原来他还有如此有趣的一面。越是细想,她越是觉得好笑。实在是忍俊不禁,埋着头笑了起来。
权墨冼无奈的看着笑得浑身发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这个反应。
都是你这个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什么,不过看着姑娘开心,她也高兴。
过了半晌,外面的雨势逐渐变小。权墨冼手中的烤兔,也变得金黄金黄,传出了诱人的香味。
盯着往下流淌着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连方锦书,闻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了这么久的斋饭,虽然没什么不适,方锦书更不是嘴馋的人。但闻到这样许久不曾尝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权墨冼从怀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娴熟的从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两条肉下来,递给芳菲。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见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却想着:你们吃了我烤的兔子肉,总不会再将我的糗事说出去吧。
这叫吃人嘴软,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极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确实,因为吴尚书说了句话,方锦书算不得佛门弟子。她只是暂时寄居在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着僧衣僧帽,取法号,都是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显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没有反对,便将兔腿肉拿了一条给她。见她接了,自己也高兴的捧着撕咬起来。
相比之下,方锦书就要斯文许多。
直接用手拿着吃烤兔,这也对她来说,也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
刚刚拿到手中时,她甚至有种不知该如何下口的感觉。要像芳菲那样直接咬?她犹豫了片刻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过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礼仪规范,已经刻入了她的灵魂,她实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条件有限,这只烤野兔连盐都没有放,更别提其他的香料。但胜在食材新鲜,权墨冼的手艺又很好,将火候掌握得极好。哪怕是受过一场大雨而中断过,也将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香喷喷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豹子(八更求月票)
权墨冼也割了一块肉下来,放在手里慢慢吃着。看着对面两个女孩区别明显的吃相,不由心中发笑。
芳菲一看就是一只小馋猫,吃得嘴角流油也顾不上。将全幅心神,都投入到这条兔子肉中去,眼看着就要吃完了。
看着她的吃相,就会觉得眼前的食物格外香,权墨冼忙又割了一条给她。
而方锦书,哪怕用手拿着兔子肉,坐在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上,身后是支棱着的山壁,长发还披散着。她的仪态,也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的上半身坐得很直,膝盖紧紧并着。一手拿着那一长条的兔子肉,另一手,一次只撕一小缕肉下来,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这个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
权墨冼不知道,这是她在宫廷里几十年而形成的优雅仪态。只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跟他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
在幼时,他觉得自己的大姐权璐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可跟方锦书一比,哪怕权璐是他的亲大姐,他也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实在是差得太远。
虽然权璐已经是谈婚论嫁的花季少女,而方锦书只是年方八岁的女童。
他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同,但他心底就莫名的这样觉得。
三人坐在火堆旁吃着烤兔,气氛有些温馨。
就在此时,从他们的头顶上,突然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摧枯拉朽的响声,有碎石头从山壁处掉落下来。听上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上面垮了下来。
芳菲吓了一跳,连兔肉都忘记吃,连忙起身护在方锦书的面前。
权墨冼也站了起来,将手中拿着的烤兔放在一旁洗净的石头上,拿起那柄牛角尖刀,对她们道:“不用紧张。”
背对着她们站着,他摆了一个防御的姿势。这还是在松溪书院里,专门教习武艺的拳脚师傅所教。
方锦书看着他有些瘦削的背影,心里五味陈杂。
她无法忘记,在前世他带来的那些不可磨灭的伤害。是他,导致了方家走向末路。
而今生,自己从拐子手里逃出来时,他就伸出了援手来帮助自己逃走。眼下有了可能的危险时,他又挡在自己的面前。
他此时,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少年郎罢了。就算是能对付一只野兔,也是连骑射也才刚刚入门的读书人。他能挺身而出,这样不假思索的举动,这份人情难道自己能视而不见吗?
山壁下安静了半晌,上面不再有动静。雨也越发小了,连绵的雨丝变成了在空中随风飞舞的雨点。
“我出去看看。”权墨冼道:“你们就在这里别出声。”
他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如果真的遇到什么危险,他就将其引走。这里离净衣庵已经不远,他可以逃到那里去求助。
他一个大男人,总比两个小姑娘跑得快。
“你小心些。”从他身后,传来方锦书清脆的叮嘱声,让他心头一暖。他侧过头,在唇边绽放出一个让她们安心的笑意,冲着两人点点头便走了出去。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方锦书将两手合十,贴在心口无声的祈祷着。
但愿,没有什么事才好!
他可是未来的刑部尚书,就算没有遇见自己,他也会来到这里避雨,听见这样的响声。既然在前世他也好端端的,那说明此刻并不危险。
虽然在心头有了这样的推测,方锦书仍然不能安下心来。
他出去这都半晌了,没有传来什么声音,反倒安静的很。山壁之下的空气中,充满着紧张的味道。
芳菲将一根桃木簪子紧紧握住,挡在方锦书的身前。睁大了眼睛,只觉得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得厉害。
在净衣庵里的衣着简单,用来固定发髻的也只有这种最简单的木头簪子,这是两人手头唯一可以称得上是武器的东西了。
方锦书心头后悔,自己还是太大意了些。出门时就该在身上藏好武器,比如她做好的那根淬过迷药的尖刺。
只是此刻,后悔也是无用,不如凝神面前接下来的情况。
又过了半晌,当两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时候,才听到有脚步声传来。
看着出现在眼前的熟悉身影,方锦书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她没想到有一天,看见他的身影,竟然会让自己安心。
权墨冼缓步走了进来,在他的双臂中不知道抱着什么,他用手掌轻轻抚摸着。
待走了进来,才看清他怀中躺着一只还没睁眼的小豹子。
它眼下看起来相当狼狈,一身金黄色的皮毛淋了雨,湿湿的贴在身体上。右后腿受了伤,红色的血迹将伤口周围染红了好大一片。
许是因为淋了雨的缘故,它缩在权墨冼的怀中瑟瑟发抖,极为可怜的模样。
“呀!”
见到是只小豹子,芳菲惊喜的站起身接过来,用自己的体温暖着它,“好可怜的小家伙。”
“在哪里捡到?”方锦书疑惑的问道,之前那么大的动静,怎么看也不像是这么个小家伙搞出来的。
“我上去看了,有猛兽搏斗过的痕迹。”权墨冼道:“上面有棵大树的根被雨水一冲,受不住力,倒了下来。”
“我在树旁边发现的它。”
原来如此,方锦书点点头,看着那只小豹子,心生怜爱。
搏斗的也不知道是它的父亲还是母亲,可眼下就只有它一个了。如果没人照顾,恐怕很难存活。
“我带它去温泉那里洗伤口。芳菲你赶紧回庵里一趟,到厨房里要一些米糊糊用水兑了,回来找我。”方锦书当机立断道。
她没养过猫猫狗狗,可她在前世里跟着父兄一道,照顾过生病的小马驹。
眼前这个小豹子看起来才出生没几天,还在吃奶的阶段。不然倒是可以把这剩下的烤兔给它吃,恢复力气。
只是净衣庵里不食荤腥,更没有产奶的牛羊,也只好先用米糊糊对付过去。
芳菲应了,又有些不放心的看了她一眼。
权墨冼道:“我陪四姑娘去温泉那里。”
芳菲面上一喜,将小豹子还给了他。飞快的屈膝施了礼,出了山壁便撒腿往净衣庵跑去。
☆、第一百一十五章 看不透
温泉离这里是两个方向,不过并不算远。
小豹子这会可能有些饿极了,伸出舌头不断的四处舔着。嘴巴好似刚出生的婴儿一般,四处呶着想要找吮吸的地方。
权墨冼将大拇指放到它口中,不一会便舔得津津有味。
方锦书在前面带路,权墨冼抱着小豹子跟在后面,两刻钟便到了。
“这口温泉不错,得天独厚。”权墨冼感叹道。
方锦书笑了笑,道:“也是师姐们带我来的。”
权墨冼将小豹子轻轻放入水中,或许是它习惯了他的怀抱,用两只前脚死死的抱住他的手不放开。
无奈之下,他只要将袖子捋高,抱着它浸到水中。
在温热的泉水中泡了片刻,它就已经止住了颤抖,甚至还舒服的打了一个哈欠。瞧着它如此可爱的模样,两人都笑了起来。
“得给它看看伤口。”方锦书道。
权墨冼点点头,将它抱到岸边,找了一块平坦的大石放好。
方锦书拿出丝帕,轻柔的为它清洗着伤口。将被血浸染的毛皮洗净之后,她才发现在它的伤口处,还扎着两根木刺。
吃痛之下,小豹子低低叫着,那声音像极了一只可爱的猫咪。
“有木刺,我要拔了。”方锦书低着头,探查着它的伤口,对权墨冼说着。
她不是大夫,但论起处理伤口来,还算熟练。
权墨冼应了,道:“稍等,我调整一下。”
他将小豹子重新抱回手中,换了个位置。固定住将它那条受伤的腿,以防它疼痛得挣扎起来,伤着自己。
方锦书的手很稳,一手按住它的伤腿,一手抓住木刺,猛地一下拔出。小豹子痛的“嗷”地叫唤了一声,方锦书又眼疾手快的拔出了第二根。
总算好了!
方锦书松了一口气,将木刺扔掉,用丝帕给它裹住伤口,还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权墨冼固定住小豹子的身体,眼睛跟着她忙碌而灵巧的双手转动着。看着她如鸦般的发顶,在这个瞬间他突然有些恍惚。
这个女孩,跟他见过的所有女子都不一样。
他在乡野间长大,但眼界并不狭窄。
卢丘镇上有许多南来北往的消息,在乡试时,也见识过唐州的繁华。
方锦书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官宦人家的千金。但后来,承恩侯知道他的贡元身份后,特意请了他们一家人过去,吃了一顿饭。在那顿小型宴席上,承恩侯将他的两个女儿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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