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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生锦-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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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坐了一会,众人纷纷告辞离去。
  非年非节的,哪个家里不是有一大堆事情等着她们。此番前来,见到方锦书无恙,也俱都放下心来。
  方梓泉从外院进来,手中提了一个锦盒,道:“我着人定了一双靴子,妹妹试试看,合不合脚。”
  净衣庵挨着太陵不远,都在山上。
  这再有两个月就进入冬日了,方梓泉也不知道在庵里是个什么情形,只想着定然不如在家中烧了地龙暖和。
  妹妹在家一向是穿绣花鞋,就怕抵御不了山里的寒冷。他才拿了方锦书的鞋底子,在外面定了一双高靴。方才人太多了,又都是女眷,他自觉已经长成男子,只来请了安便出去外院读书,便没有拿出来。
  见儿子疼爱幼妹,司岚笙心头高兴,忙让红霞将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织锦鹿皮靴来。
  方梓泉倒是和方锦晖不约而同了,都替她准备了衣物,连颜色也都考虑到去庵堂,选了极其素净不打眼的颜色。
  他不是女子,自然不可能亲自动手为方锦书缝制,但这双靴子,从皮料到里衬、款式,都是方梓泉亲手挑的。
  随身伺候着方锦书的芳馨接过靴子,蹲下身为方锦书试穿起来。
  脚一放进去,就是柔软温暖的触感,方锦书讶异的问道:“大哥,这是用的是什么里子?”这种触感,绝不是普通的羊毛。
  方梓泉笑道:“我想着普通的里子穿一段时间,压实在之后就不暖了,特意去寻了一圈。可惜还没到冬日,那些皮毛铺子里也没什么好料子。”
  “倒是陌表哥听说我在找料子给你做靴,着人送了一张不大的银狐皮毛来。毛皮被箭伤过,但用来做里子倒是刚刚够。”
  方锦书的心头更诧异了,之前见到郝君陌,他连提都没有提过这事。
  “很暖和,替我谢过陌哥哥。”方锦书轻声道谢。
  方梓泉含笑应下,却道:“都是自家人有什么好谢的,不过是一块皮子。”从小到大,郝君陌送给方锦书的各色物件,实在是不少,一块皮子算不得什么。
  听到这句话,司岚笙的心头却打了一个突。回想着方锦书被拐回来后,郝君陌的表现。
  如果说那颗亲手雕刻的鸡血石印章是为了赔罪的话,这块带着箭伤的银狐皮子,出现得未免太恰到好处。
  郝君陌的年纪渐渐长了,看来在以后她得多加留意。这表兄妹之间的往来,最容易生出少年情愫。
  她压下心头所思,笑着嘱咐道:“泉儿,虽说关系亲厚,该谢的还是得谢。你挑一样恰当的回礼,改日亲手送过去。”
  “书儿只是他的表妹,能得他费心,你这个做大哥的,理当好好谢过。”
  方梓泉有些诧异母亲的郑重,但既然是母亲的吩咐,自然好好的应下,回去想回怎样的礼才合适。
  回到了翠微院,芳菲拆了方锦书的发髻,卸下钗环。这些日子的历练,她的手脚轻快伶俐了许多。
  芳菲手上的老茧,也因为不再做重活,田妈妈还给了她一种香膏子每日涂抹着,变得不像往日那边粗糙。完全消失还需要一些时间,但至少不会担心刮着方锦书一头养得水润光滑的长发。
  换下见客的衣裳,方锦书检查着要带去的行李。
  一箱书、文房四宝、两箱四季衣物、一箱她用惯了的洗漱用具和换洗被褥、几张备用的银票和零碎银钱。对于一个闺阁小姐来说,这样的行李实在是可称得上简陋了。
  这是在她特意嘱咐下收拾出来的。
  她是去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诵经祈福,不是度假散心,行李越简朴越好。庵堂里的日子清苦,她若是大张旗鼓,只会令在里面生活着的太妃们心头不愉。
  看着眼前两个贴身丫鬟,方锦书略作沉吟,道:“芳菲,明日你跟我一起去。”
  她们两人都是从苦日子里过出来的,论起来两人都合适。但只能带一个丫鬟,她还是选择跟她一起共患难过的芳菲。
  芳菲喜不自胜。
  对她来说,只要是跟在方锦书身边,在哪里都不重要。
  芳馨的情绪就有些低落。方锦书要去一年,她这个贴身丫鬟没了主子伺候,还叫什么贴身丫鬟?

  ☆、第九十章 寻访名医

  方锦书笑着将匣子交给她,道:“你替我守好库房,这也是桩重任。”
  作为方家最受宠的嫡出幼女,年节时长辈赏下的红包、哄得方老夫人高兴了她赏的好东西、方孰玉得了好物件时不时的也会想着她,更别提她进宫一趟得的御赐之物。
  绢帛换回来的银子,司岚笙已经尽数给了她自己收着,总共有八百两出头。如今,她的私房称得上是方家孙辈的第一人。
  芳馨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本账册、一些金银锞子和两把黄铜钥匙。
  她激动的看向方锦书,声音都有些发颤,道:“姑娘,您尽都托付给婢子?”那库房里,不止有好些精贵物件,更有几样难得的古董书画,和那八百两银子。
  方锦书看着她微笑着点点头,声音清脆,好似从阴云中洒下来的阳光,直接投射到芳馨的心田。“我相信你。”
  短短四个字,让芳馨激动不已。
  她身世坎坷,差一点就死在了被甄家死死控制住的绣庄中。自卖到方家时,她怕方家不收,还刻意隐瞒了来历,被方锦书瞧出了破绽。
  成为方锦书的贴身大丫鬟之后,她心头并不安稳,一直战战兢兢。生怕行差踏错半步,就被方家赶了出门,从此颠沛流离。对于一个孤苦无依的弱女子来说,哪怕保有自由之身也无用。她能进方家这样的好主家里,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因此格外珍惜。
  方锦书待她,也未有什么特别之处。她从未想过,在姑娘心中,自己原来是可以托付如此重任的角色。
  “请姑娘放心,婢子就算是死,也会护住库房周全。”芳馨的眼里是坚定的决意。
  看着芳馨,方锦书心里明白,这个丫鬟往后只会为她一人所用。她温和地笑着,亲手将芳馨扶起,道:“好。”
  收服一个人的忠心,无须过多言语,更不是靠身契的约束。
  看透本性,知人善任,赋予其权利和责任,这个人就是你的,抢也抢不走。
  换了家常衣衫,方锦书吩咐芳馨:“去看看父亲可回来了,我要过去一趟。”
  想到明日方锦书就要去净衣庵了,司岚笙心头是千般滋味,又是自豪又是担忧。连晚饭也吃得没有滋味,眼下更是有些颠三倒四,明明想说什么话,到了口边却忘记。
  方孰玉握着她的手,道:“娘子放心,宗正寺那边我都打点好了,不会让书儿吃了亏去。”
  司岚笙微微叹了口气,道:“到底还是要靠书儿自己。”待方锦书入了净衣庵,宗正寺也管不到那里。她眼下虽然成熟懂事了许多,但毕竟还年幼,让她如何能放心得下。
  两人正说着话,芳馨来禀,司岚笙有些诧异,有什么话白日里不能说,得等到这个时候。难道,她那里出了什么变故,忙道:“让书儿过来。”
  方孰玉看着眼底,安抚道:“别担心,书丫头是个主意正的。许是有什么事忘了说,这才特意过来讲一声。”
  “父亲、母亲。”方锦书从容的见了礼。
  见她举止有度,神情自若,司岚笙也就放下心头大石,问道:“书儿过来,可有事?”
  方锦书呈上一本前朝游记,指着其中她特意批注出来的一段话道:“父亲,母亲,你们看。这位游学的士子在江南突发急病,两日之间便下不得床,呼吸困难。原以为再难回到京城,没想到一位路过的大夫将他治好。”
  方孰玉和司岚笙对视一眼,女儿特意来说这件事,是个什么意思?
  方锦书展颜一笑,道:“女儿此去一年,对母亲的头疾很是担忧。偶然见到这则游记,便想着这天下名医不尽在京城,父亲若是遣人去寻访,或许能有所获。”
  “江南人杰地灵,女儿在京中也偶有听说。如果真能寻到,帮助母亲解除病痛,女儿也就心安了。”京中虽然名医云集,但最顶尖的却都在太医院,寻常人根本就接触不到。
  她小小年纪,这番话说得却实在是老成无比,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对方家而言,遣出几个人去江南寻访名医,算不得什么难事。
  就算没有找到,这点损失,方家也还承担得起。
  但方锦书心头清楚,只要方家的人到了江南,在刻意寻访之下,自然会打听到苏家的名号。那位日后名满京城的苏小神医,眼下就在江南,跟着他父亲四处行医。
  为了让她提出的这个建议合情合理,之前她就提出了想看游记的要求,果然疼爱妹妹的方梓泉就找了好些给她送来。
  江南钟灵毓秀,自古就是人文昌盛的富庶之地,在这些游记里面,倒有一半是和江南相关的。然后再在里面找出几篇与名医相关的文章,也就不难。
  这个故事,方锦书在前几日便翻到了。
  在她进净衣庵的前一夜拿出来,只因这个时候她说的话,父母会更加重视。
  而方锦书之所以对母亲的头疾如此上心,是因为她知道,在几年之后,司岚笙的头疾一年比一年发作得频繁,剧痛难忍。
  那时,夺嫡争储正到了紧要关口,为了不让方孰玉分心,她遣了太医常驻方家。但几位太医都回禀,她的病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只能缓解无法根治。
  在今生,她不想再看到母亲受此痛苦。
  女儿对自己的关心,让司岚笙感动的一把将她搂在怀里,道:“瞧瞧我生的好女儿,才这么点大就懂得为母亲考虑了。”
  方孰玉捻着胡须而笑,考虑的这般周详,岂能是一名八岁女孩所为?不过他将这一切归于方锦书在梦中过了先皇太后的十年时间,也就不足为奇了。
  “好,父亲答应你,明日就挑出合适的人手,奔赴江南寻访。”方孰玉看着爱妻幼女,笑得很是温润。
  解决了这一件大事,方锦书心头的石头也落了下来。
  既然父亲答应了,就会慎重对待。不管是为了母亲的病,还是为了对她的承诺。只是不知道,她的这个请求,会不会让苏家那位小神医提前来京呢?
  算算年纪,苏小神医这会才是十岁出头的少年,还没有闯下小神医的名头,也不知医术如何。
  不过,前去寻访的人想必会找到他父亲身上,这就够了。听说,苏小神医的医术,大半都来自于父亲的亲自传授。再加上他天纵奇才,又游历天下眼界开阔,才成就了他后来的盛名。
  算算时间,苏小神医应正跟在他父亲身边行医。顺利的话,能提前跟他交好,这对往后的帮助非常大,他不仅仅是医术高明而已。
  临睡前,方锦书在脑中响起最后一个念头,在接下来一年的净衣庵生活,会如她所愿吗?

  ☆、第九十一章 道别

  翌日,天还黑着,翠微院里就掌起了灯火。
  芳菲、芳馨两人伺候着方锦书起床洗漱,院中的粗使婆子将行李运到二门外的马车上。
  斋戒这七日不沾荤腥,并按照花嬷嬷的要求,除了学习规矩礼仪之外,整日就与佛香经书作伴。
  梳洗完毕,在只着素净衣袍的方锦书身上,隐隐散发出一种恬静安宁的气质。这般从容出尘,不似她这个年纪所有。
  芳馨一时有些呆愣,直到芳菲唤了她一声,她才醒过神来。
  钦天监占出的吉时在辰时三刻进入庵堂,净衣庵在西北面的邙山之中,从方府动身需要一个多时辰,所以方锦书才起得这样早。
  她去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乃是大事。随着她的起身,整个方家都提前苏醒了过来。待她梳洗完毕,大厨房里的早饭也送来了。
  司岚笙心疼女儿,虽然方锦书不能用荤腥,也变着法子给她做些好吃滋补的。餐桌上,一盅百合南瓜汤、几个素馅小包子、一小碗珍珠米饭、一盏燕窝粥。不但精致好看,还营养丰富。
  庵堂里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方锦书将这餐饭吃得干干净净,刚好吃饱。
  “妹妹收拾好了么?”方锦晖进来问道,她特意起了个大早,来送妹妹。
  “我好了,走吧。”
  姐妹两人一起去给司岚笙请安,方梓泉、两个姨娘和她们的子女也都在此处候着。
  方锦书拜别了父母,方孰玉也不免殷殷叮嘱一番。
  “大太太,宫中的人到了,正在老夫人处。”
  司岚笙道:“知道了,正好一块过去。”
  到了此刻,她已经在心头完全接受了这件事,将那些担忧的情绪压了下去,微微笑着牵起方锦书的手,往慈安堂而去。
  该说的之前也都叮嘱过,方孰玉也没再多说,挥挥手让儿女们都散了。
  方老夫人乃朝廷亲封的诰命,接待过几次宫中来使,此刻显得从容有礼。见司岚笙带着方锦书到了,便笑道:“书丫头是个懂事的,但年纪还幼小,就盼着公公多多关照。”
  玛瑙捧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匣子过来,宫中来接方锦书的内侍看了一眼,便揣在了怀中,面上的笑容更盛了一些。
  “老夫人说哪里话,贵千金是得了皇上夸赞的人,哪里需要我这样的人关照。”
  “王公公太客气了,”
  方锦书上前见了礼,拜别了祖母,便跟着他往二门而去。
  方老夫人看着她小小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心头一阵酸涩,身子往后一歪倒在椅子上。司岚笙忙将她扶起,柔声劝道:“母亲万勿焦虑,书儿是个心头有数的孩子。”
  “她再怎么能干,也才八岁。”方老夫人的眼角泛起泪光,哽咽道:“我这颗心哪……只要一想起她连生辰都要在庵堂过,就难受得紧。”
  她说的这些,正是这些天来反正在司岚笙心头纠缠的话语。
  得方孰玉开导,司岚笙已经想通了许多,心头也不如之前那般难受。此时便将方孰玉安慰她的话拿出来,好生劝慰着方老夫人。过了许久,方老夫人才从这种情绪中缓了过来。
  芳菲扶着方锦书,借着天边微微露出的一抹浅蓝色晨曦,跟在王公公的身后。
  能到朝臣家宣旨办差的,那都是在宫中有一定资历的老宫人,王公公也不例外。他走在前面,早已有技巧的打开了匣子,瞧见里面是一块水头极好的冰种翡翠。
  以他的眼力,哪怕只有微光,也能分辨出这块翡翠的价值。没想到来方家一趟,收获比想象中丰厚,他的脚步益发放慢了一些,等着后面的小姑娘。
  到了二门,王公公伸出手,让方锦书搭着他上了头一辆马车。他也跟着上来,芳菲最后一个爬了上来。
  “四姑娘,这里到净衣庵还有一段距离,你在车上打个盹歇息着,快到了我叫你。”看在那块翡翠的份上,王公公愿意在职权范围内,给予方便。
  方锦书知道他收了方家的好处,才这样关照她。当下也不跟他客气,软语道了谢,便靠在车厢里闭上了眼睛。
  她毕竟年纪幼小,身体需要足够的休息。再说了,初到庵堂还不知会是个怎样的情形,养足了精神才能应对。
  芳菲拿过车上一个紫色团花软枕给她垫上,让她睡得更舒服一些。
  这辆马车是宫中派出,外表不起眼,但里面比方家自己的马车要宽敞舒适。出了方府,才刚刚天亮的街道上往来人马稀少,马车驶得很是平稳。
  在这样规律的车轱辘声中,方锦书将两手平放在膝盖上,靠着后面的软枕,就这么合着眼缓缓睡了过去。
  她长长的睫毛如同一把小扇子一般,在眼底投下一片阴影。睡姿极好,头只是轻轻向后靠着,若不是传来她细细的呼吸声,都不敢肯定她已经睡着。
  王公公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这个年纪的姑娘他见得多了,像方锦书这样沉稳的,他还头一次见。
  原以为头一次离家,小姑娘心头该惶恐不安才是。他看在方家出手大方的份上,才提醒了她一句,没料到她当真能睡着。
  她是心太大,还是个有成算的?
  瞥了一眼方锦书随身伺候着的那名丫鬟,莫说跟宫中婢女比起来差得远,就跟那些普通大户人家的侍婢相比,也要差上一筹。
  这么宝贵的丫鬟名额,这位方家四姑娘只带了个这样的贴身丫鬟吗?
  王公公发觉,他竟然有些看不透眼前这个小姑娘。
  方锦书睡了,王公公也闭目眼神,芳菲自然也不敢言语,车厢里安静下来。
  马车外面,是宫中派出来护送的一队侍卫。后面跟着的,是装着行李箱笼的方家马车。
  天刚刚破晓,淡蓝色的天空中还镶嵌着几颗残星。洛阳城沐浴在这朦朦胧胧的晨光中,如同蒙上了一层轻纱。马蹄声在青石板上踢踏作响,一路向北出了安喜门,朝着西北面驶去。
  在他们的身后,洛阳城逐渐从夜晚中苏醒过来。金色的阳光将这座城市勾勒出一道金边,展露出雄伟的身姿。

  ☆、第九十二章 佛光

  北邙山从西北延绵而来,雄奇壮阔。
  远山连绵不断,如一条长龙飞向天边,巍峨雄壮。葬着先帝的太陵,便在邙山深处的龙脉汇集之处,由几名风水大师共同堪舆的风水宝地之间。
  净衣庵的位置,就在洛阳城的西北面,太陵的东南面,邙山的半山腰处。
  越往大山深处走去,山势越发险峻。因此,北邙山除了在山脚下的大片土地有农户耕种之外,在山势平缓之处就只有松溪书院。
  净衣庵,是比松溪书院更为深僻的所在。
  马车行驶到北邙山脚下缓缓停下,护送的侍卫翻身下马。方锦书早已醒来,此刻不过闭着眼睛在装睡。
  王公公轻轻唤道:“四姑娘,四姑娘?”
  方锦书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应了一声:“母亲?”
  看着她贪睡的神态,王公公在心头暗笑自己之前想多了。这就是个普通的孩子,还没开始醒事,心也忒大了,睡得这样实在。
  “王公公?”方锦书清醒过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这是到了吗?”
  “到山脚下了,离净衣庵还有一段距离。”王公公也没跟一个小姑娘计较的心思,只想好好把这趟差办完。
  芳菲先下了马车,将方锦书接了下去。
  仰头望去,山峰之中云雾缭绕,峰顶若隐若现。秋日的森林五彩斑斓,有小动物从厚厚的落叶中跑过,传来噗噗之声。
  大山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鸟雀啾鸣,充满着勃勃生机。
  方锦书深深吸了一口气,还未进山,就感觉到这里的空气和京城的大不一样,沁人心脾。
  带队的侍卫队长让队伍散开,两名侍卫在前面开路,其余人等俱都跟上。方锦书的行李也从马车上卸了下来,别的不说,那箱子书却有些沉重。
  方锦书给了芳菲一个眼色,芳菲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张五十两银票,一张放到侍卫队长手里,另一张给了王公公。
  “为了小女子,辛苦大人们跑这一趟。”方锦书笑容温和,声音清脆,在这样的山里,听起来令人格外舒服:“只是一点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她不缺银子,能用银子买到这些人对她的好感,就是值得。
  和卫亦馨相比,她的身份不值一提,愈发要点滴的经营积累。王公公和侍卫都是宫中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用到。哪怕从此再不相见,留下一个善缘也是好的。
  她出手就是五十两,对一个六品文官之女来说,可谓是大方之极。
  侍卫队长接了,爽朗笑道:“谢过四姑娘,给兄弟们买酒喝尽都够了。”
  王公公自然也不会拒之门外,对他来说五十两不多,但有总比没有好。因为之前方锦书在马车上的表现,他很自然的将她的这个举动,归于是在出门前得了长辈指点,并没有放在心上。
  从这里到净衣庵还有一段上山的路程,王公公看了一眼方锦书,道:“四姑娘若是撑不下来,就跟我说一声。”
  看天色,这会已经应该辰时了。为了不误了钦天监测算的吉时,他抱也要将她抱上去。
  一条曲折的碎石小路在脚下延伸开来,蜿蜒着消失在丛林之中。芳菲扶着方锦书,紧跟着王公公的步伐,朝山上走去。
  林中的小路忽而平缓,忽而陡峭,对方锦书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考验。
  越往里走,温度越低,树梢草丛中还挂着白色的霜痕。幸好她穿着方梓泉定做的那双鹿皮靴,保护着双脚不受寒,也没有被路上碎石所伤。
  走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方锦书光洁的额上已经沁出了晶莹的汗珠。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只恨这具身子实在太过娇弱。
  想她在前世,八岁已经能骑着小马跟在父兄身后狩猎,射猎野兔、山鸡等小动物都不在话下。而此时,虽然在方家时她刻意锻炼了,还有温补的药物相配合,也只是比她之前好上一些罢了。
  “姑娘?”芳菲担忧道:“不若我背姑娘上去?”
  她从小做农活长大,在山里也都跑惯了的,这点山路对她而言算不得什么。
  方锦书喘匀了气,挥挥手道:“不必。”
  她是来给英烈皇太后祈福的,若是连这段山路都不能自己上去,未免会让庵中修行的人看轻了去。固然可以用年纪还小、身娇体弱来解释过去,但这样的开端不是她想要的。
  王公公往后看了一眼没说什么,眼下还有两刻钟,还来得及。若是时间快到了,就由不得方锦书自己的意愿了。
  方锦书擦了擦汗,咬牙往上走去。
  她只当自己是一具会迈腿的傀儡,忽略掉从身体传回来的所有不适。心跳加速、小腿处传来的疼痛、呼吸急促等等,都被她凭借强大的意志力给屏蔽、忽略过去。
  走到高高的山门时,从净衣庵里传出来悠扬绵长的钟声。
  辰时两刻,是净衣庵里开始做早课的时间。
  此情此景,听着这样的钟声,方锦书仿佛整个灵魂都被洗涤了一番。那些诸多不适,在这个瞬间都离她而去,唯有对灵魂的震荡徘徊不去,空灵而悠远。
  她顿住了脚步,双手合十行了一个佛礼,神情虔诚而慈和。
  在前世她原本是不信佛的,但重生之后,这等离奇的经历不得不让她对上天心存敬畏。佛祖,或许也代表着上天的意志。
  初升的阳光从林间洒下来,投射到她稚嫩的面颊上,配上她的表情,令人心头一阵恍惚。就好似这个女童本不属于这人世间,而是佛前的童子,沐浴着佛光一般。
  王公公在心头掐着时间,回头朝方锦书望去,正想催促她加快脚步,却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慑到。
  在之前,他对方锦书梦到先皇太后一事,是半点不信的。只是皇上都信了,他这个内侍当然不能表达出半分不信来,还特别热切。
  但在此刻,他不由在心头嘀咕:难道,先皇太后托梦一事是真的?眼前这个女娃,看起来真的与佛有缘。
  整支队伍停了几息,又重新前行。
  王公公也不再提要将方锦书抱上山的话,只在心头默默掐着时间,计算着行程。

  ☆、第九十三章 净衣庵

  终于,“净衣庵”的匾额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里是山中平缓的一处山坡,庵堂的黑瓦白墙朝着两翼徐徐展开,呈怀抱之势。从这里望去,里面的层层屋宇清晰可见,树木景致点缀其间。
  早课的诵经随风传了出来,一种佛门才有的庄严肃穆之感扑面而来。
  比之香火旺盛杏墙青瓦的大悲寺,净衣庵更有佛门净地的禅意。这座历经几百年的庵堂,静静的伫立在深山之中,在天地间觅得一方安祥,听风雨、听山语。
  王公公看了一眼天色,在心头松了一口气,好歹没有误了吉时。
  从里面迎出来一个灰衣老尼,她面容清瘦,行走之间颇为矫健,正是此间主持静尘师太。她出门半步,稽首道:“可是方家四姑娘到了?”
  侍卫队长上前一步抱拳道:“奉太后娘娘懿旨,护送方家四姑娘到此,有劳师太相迎。”
  静尘师太做了一个手势,道:“请四姑娘入内。”
  方锦书上前见礼,道:“小女子见过师太。”说罢和芳菲一道,跟着带路的女尼往庵堂内走去。
  “大人们一路辛苦,还请在前院暂且歇息片刻,用过斋饭再走。”
  净衣庵里全是女尼和皇家在此修行的女修士,男子一个都不能入内。就算是宫中派出长年驻扎在此的侍卫,也都是在庵堂墙外设下哨点,巡逻护卫,不得入内半步。
  他们日常落脚起居之处,便是静尘师太口中的前院了。
  王公公拱手谢过,和侍卫队长一起朝着前院而去。
  净衣庵的斋饭不像大悲寺一眼有名,是真正的粗茶淡饭。但既然来了,主持又开口留饭,这等好意若是拒绝了,双方的面子上都不好看。一顿饭而已,并不是忍不了。
  想到这里,王公公不由在心头同情起方锦书来。才八岁的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这么吃上一年,也不知道身体能不能受得了。
  方锦书跟着带路的女尼一道往里面走去,只听到诵经声阵阵,一路上没有瞧见一个人。
  带路的女尼法号叫做彗音,十多岁的年纪,比方锦书高出一个半头,是主持收留的一个孤儿。像她这样身世的,在庵里还有好几个,都是被放在庵堂门口抛弃的女婴。
  她从记事起,就在这净衣庵之中生活,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
  静尘让她来给方锦书带路,也是看在她们年纪相近,容易交流的份上。方锦书是宫中下了旨,进庵中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的,她不会特别优待但也不会故意为难一个小姑娘。
  彗音这还是头一次见到外面来的小姑娘,一路上好奇的瞥着她。见她目露疑惑,便道:“四姑娘,这会师姐师姑们都在大殿中做早课,之后就会热闹了。”
  方锦书跟她互通了姓名,笑道:“原来是彗音师姐,谢谢师姐提点。”
  到了后面一排房舍前,彗音推开其中一间进去,道:“这院子里住的都是我们音字辈,你们两人住这一间就行。”
  方锦书环视了一眼,室内靠墙在一左一右各放了两张床,中间是一张方桌、两张条凳。另一边有两扇窗户,窗户下放着一个挂衣服的架子,下面搁着洗漱用的盆子等物。
  屋中陈设简单朴素,但胜在洁净。
  无人使用的房间能这般干净,不用说一定是有人提前打扫收拾过。方锦书给彗音道了谢,让芳菲将手中挽着的包袱放在方桌上。
  “四姑娘你先歇着,待师姐们下了早课,我再多叫上几个,去把你的行李搬进来。”彗音对这个外面来的小姑娘充满了兴趣,有一肚子话想问问她。
  但见到她因为爬山而潮红的面颊,额头上的汗迹,便体贴的不再多问,留给她收拾歇脚的时间。
  芳菲端着盆子出去,打了一盆井水进来,道:“姑娘先将就着擦擦脸,回头我再去仔细找找,什么地方能打到热水。”
  山中的秋日透着冷意,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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