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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谱-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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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弟知道了。”
  逐客令下得很不留情面,刘乾弯腰拍拍他的肩膀,叹息一声,离开。

  ☆、第二十章 暴露

  宋轶趴在狗洞里,不知道是该缩回去,还是该爬出来,听了这种密辛会不会被人捏死啊?思忖再三,还是应该缩回去为妙,她刚动了动爪子,便听得一个声音说道:“滚出来!鬼鬼祟祟的,小心本王砍了你!”
  宋轶打了个哆嗦,三两下钻过来,拍掉身上尘土,端了端小身板,站到刘煜面前,刘煜嫌弃地瞥了她一眼,“果然,那个采花贼是你吧?”爬狗洞爬得如此顺溜的女子,整个泰康城怕是找不出第二个。
  宋轶一僵,“我不是采花贼!我只个为了最完美画卷能够不惜一切的普通画师而已。”
  “也包括深夜潜入男子房间给人下迷香,甚至,给男子换衣服?”
  宋轶瘫出一脸无辜纯良,很是问心无愧的模样。刘煜曾被伤到的额角跳了一跳,时过境迁,现在要来清算显然有点不合适宜。
  “方才听到什么了?”
  “我发誓,什么都没听到。”
  这欲盖弥彰的模样,信你才有鬼了。
  “听到什么都给我装聋作哑,若某天本王在漱玉斋的册子里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到时掉脑袋的可不止是你一人!”
  这回宋轶没立刻回答,刘煜忍不住转头看过来,满眼的威胁。宋轶扯了扯嘴角,“所以,王夫人十年埋尸荒野,被人冤枉出卖王家,无辜被人唾弃,背了数载骂名,如今终于真相大白,名正言顺找回她尸骨,却只能默默地埋在这南园小筑?”
  刘煜的眸色陡然变冷,压抑的情绪蜂拥而至,宋轶却像是没感觉到,继续说道:“所以,吴家害死王夫人不说,故意延误证据上报,让王家满门被灭,如今只是吴邕和吴于氏自尽谢罪,吴家满门却可以保全,依然享受着顶级门阀的待遇。这笔买卖似乎很划算。”
  刘煜的表情已经难看得不能看了。宋轶却突然笑得更灿烂,“豫王殿下可是如此对待王夫人,不怕豫王妃的魂魄不得……”
  声音终于在刘煜手下戛然而止,宋轶感觉到卡在喉咙的手非常紧,仿佛下一刻就会捏碎她的脖子。强烈的疼痛和窒息感让她的眼睫挂上了水珠,嘴唇憋得青紫,但她却连挣扎一下都没有。
  这严重刺激了刘煜的某根神经,双眼冒出赤红的光,下手更是狠辣,本来就感觉到窒息的宋轶终于开始翻白眼,人的求生本能让她伸出了小爪子,用力扣着钳住自己的铁爪。
  大概是这个垂死挣扎的动作取悦了刘煜,大手竟然松动了一分,宋轶当时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这个混蛋竟然是个变态!
  “你不能杀我。”
  “理由呢?”
  “我很有用!”
  “比如?”
  “画画、爬墙,还能帮你破案!”
  “但你也好色,连本王都敢猥琐调戏!”说罢手又要收紧,宋轶赶紧嚎道:“千蝶菊!我可以帮你种千蝶菊!你这样种是会死的!”
  脖间重压蓦地一松,新鲜空气灌入肺腑,宋轶终于喘了一口气。
  一把锄头扔过来,“如果种死了你知道后果!”
  宋轶翻了他一个白眼,“你怎么不问问为什么我会?”千蝶菊的种植方法很少有人会,难道你连基本的好奇心思都葬送了吗?
  “连刻骨画像都会的变态,只是一个千蝶菊的种植方法,大概并非难事。”
  尼玛,到底谁变态啊?
  “其实,种千蝶菊的方法并不难,以豫王殿下的聪明才智,十年却没种出一株,这着实有些令人意外。”
  刘煜坐在亭子里,看过来的眼神淡得出水。
  宋轶剪去千蝶菊上多余的枝丫,包括盛开的花骨朵儿,“其实现在并非种植的季节,等花期结束再迁种更合适,那样也会长得更好。待到来年,扦插上不同的颜色或者品种,可以生出更繁多的菊花花样……”
  宋轶在那边絮絮叨叨,近两日都彻夜未眠的刘煜就像听着催眠曲,清风拂面,柔音过耳,仿佛什么都不能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宋轶看着亭中似睡着的美人,摸了摸尚在作痛的脖子,以十分平缓柔和的语气说道:“你应该没喜欢过豫王妃吧,你之所以会如此义愤,十年不娶,不过对她对王家深怀愧疚罢了……”
  刘煜猛地睁眼,径直对上花丛中人的眸子,“你,再说一遍。”
  宋轶觉得有一只无形的爪子扼住了她的喉咙,脖子火辣辣地疼。自古龙鳞逆不得,何况还是个变态的龙鳞。
  “我什么都没说,一定是你方才自个做梦了!”宋轶将一张小脸瘫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准,她差点忘记了她与他之间的差别。豫王、司隶校尉,手握门阀世家朝廷百官的生杀大权,而她,纵使再能,也不过是个有些才能的画骨师而已。他要捏死她,易如反掌,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
  大概是刘煜真的觉得她挺有用,没再跟她计较。宋轶兢兢业业干了两个时辰苦力,水都没喝到一口,累得腰杆都抬不起来,刘煜却很悠闲地坐在亭子里,问道:“吴邕那日跟画骨先生说了些什么?”
  “我是正人君子,岂能偷听墙角?”
  那你之前在偷听什么?
  刘煜眯了眯眼:“你不是他徒弟吗?敢情这个身份真是忽悠本王的?”
  “徒弟也分门内门外,很不巧,我正是那种入不得门的弟子。但是,我帮司隶台破了案子这是事实,足够证明我的能力。”
  “不管你门内门外,代我捎句话给画骨先生,明日我会亲自拜访麒麟阁。”
  宋轶手里的锄头啪地掉在地上,“为、为什么?”
  “你知道为何会建立司隶台吗?”
  宋轶一脸懵逼,即便隔着面具都一览无遗。
  “你不是画骨先生的徒弟吗?画骨先生所做的事,其实跟司隶台的目地有异曲同工之妙。”瓦解士族专权,打破阶级固化,钳制大族爪牙。只是一个为皇权,一个为黎民,但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
  请原谅宋轶的智商,作为疑似画骨先生的存在,她竟然没听懂。
  “你、是不是高抬画骨先生了?”
  毫无意外,宋轶又遭到一翻鄙视,她深刻怀疑今天的起床方式哪里不对。
  “从这个立场上,我们是有合作余地的。你只需告诉他本王的目的即可,相信他能懂。”
  宋轶:“……”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谢谢小见见的地雷,么么哒

  ☆、第二十一章 赌约

  宋轶虽然没有刘煜一样的权谋考量,但是,她知道,吴邕在临死前要求见画骨先生的举动,足够引起刘煜对画骨先生的兴趣,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若是我没理解错误,合作什么的,不过是豫王殿下客气的说法,你的真实目的应该是想将画骨先生收为己用吧?”
  很警觉嘛,刘煜露出一个赞许的眼神,“不管是司隶台,还是司隶校尉,都不是随便能够招惹的。”既然你不遗余力地来撩本王,那就要做好待宰的准备。
  “画骨先生是不可能加入司隶台的!”
  “宋姑娘还不明白了,现在加不加入已经不是你们能决定的事情了。你们知道的事情太多,若是不想被杀人灭口的话,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
  这绝对是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豫王殿下看中画骨先生不外乎三点,一是他的声名,二是可以左右士族风评的各种传记和榜单,三才是他个人的本事。若论刻骨画像,宋轶足以帮助司隶台。”
  “看来宋姑娘是真不明白,司隶台要的,只是招揽画骨先生,至于他能帮司隶台做什么,那倒是在其次。”
  宋轶急了,“若是画骨先生真加入司隶台,那《惊华录》及众榜便会变成徒有虚名。豫王殿下不会想不到这种结果吧?”
  画骨先生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独领风骚,是因为他不畏强权甚至连皇权都敢违逆,坚持公正公允,正因为如此,《惊华录》人物传记乃至所有榜单才会被人认可。如果他归属司隶台,那便失去了民心这个最坚实的根基。
  “有得必有失,刚好画骨先生失去的,正好是司隶台不需要的。”
  宋轶悚然一惊,不是刘煜意识不到此番作为的结果,而是她由始至终没有明白刘煜的目的,他之所以招揽画骨先生,就是要让他沾染上司隶台的印记,而失去民心和所谓公允换来的权威。
  皇帝是王,但画骨先生却是无冕之王,试问一个连皇权都敢违逆的无冕之王又如何能够被纵容?
  冷汗沿着背脊默默地流,宋轶小脸儿瘫得愈发端正,“此事盖因宋轶觊觎豫王殿下你的美色任性妄为而起,既然如此,还请殿下允许宋轶来了结此事。”
  刘煜挑眉,“你想怎么做?”
  “我想与殿下堵一局,如果我输了,我会劝服画骨先生归顺司隶台,如果我赢了……”
  “你待如何?”
  “那豫王殿下便以身相许吧。”
  刘煜和煦如春风的脸上瞬间寒风凛冽:贼胆够大!
  “若真要赌,本王便加一条。”
  宋轶直觉不是什么好事。
  “若本王赢了,本王要宋姑娘一根舌头!”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尽管刘美人此刻笑得很是好看,宋轶暗自掬了一把冷汗,“那宋轶也加一条,若豫王输了,终生便只能爱宋轶一人。”
  刘煜眼睛危险地眯起来,“宋姑娘觉得赌注赢回来的感情能够发自真心?”
  宋轶不以为然:“豫王殿下芝兰玉树,被泰康城不知多少名门贵女觊觎,宋轶得不到的,却也是不想教其他人得到。”
  呵呵!果然是小色狼本色。
  “那宋姑娘想赌什么?”
  “就赌眼下的吴家案,看谁先找出杀害吴尚清的凶手!”

  ☆、第二十二章 长留王

  司隶台有徒隶一千两百名,从事史十二名,而宋轶只有自己一人,和一些专事探听消息的小乞丐。这一局,说实话,宋轶并没有必胜的信心。
  乞丐薛山说,是凌波仙救了他,与吴尚清夜游望月湖的人说,吴尚清当晚被凌波仙选中,而吴尚清最后见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个凌波仙。凌波仙是凶手的几率至少占八成。
  怎么看,这个凌波仙都很是可疑。
  但更可疑的难道不是吴尚清临时出去躲孙朝红想诈死遁,偏偏就遇上了凌波仙,还那么巧地被凌波仙挑中?
  宋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吴尚清早就打算好要将诈死计牵扯上凌波仙的,那么设局用的凌波仙十有八。九就不是真正的凌波仙,而是他请来的有特技在身的女子而已,甚至可能是吴府的侍卫假扮。
  但问题又来了,既然是与他一起布局诈死计的人,又怎么会对他出手?
  这里面有四种推论:一,真的凌波仙知晓了他的阴谋,作为惩罚杀了他;二,假扮凌波仙的人良心未泯甚至是个快意恩仇的侠士,发现他要以薛山之命换自己活命时,行侠仗义了一把,将他杀了;三,逼得他不得不以死遁的人发现他的计谋,干脆一不作二不休,杀了他灭口,将计就计栽赃给凌波仙;四,跟他有仇怨的人,假扮他请来的“凌波仙”,借机杀了他。
  前两种属于临时起意,而后两种却是有的放矢,从案件本质看,后两种的几率更大,但是从薛山的口述中,似乎跟第二种情况更为贴合,因为那个凌波仙不但救了他,还将吴府两个活口留给了他,因为第三种情况是绝对不会留活口的,更别说救薛山,至于第四种,却是可能与第二种做出类似选择的,因为他的目的是要惩罚吴尚清,惩罚吴家。
  那么,综合之下,某个答案呼之欲出。宋轶并没有急着去找嫌疑者,而是先找到了薛山。按照他的口述画出了那位“凌波仙”,因为是夜晚,眉眼自然不可能看得很清楚,又因其戴着面纱,而面纱上什么标记都没有,身高胖瘦也是一般,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没有辨识度的女子。
  事实上,真正的凌波仙也是靠这副装扮为人所知的,就算真的换个身材相仿的人,模仿她的行为举止怕是也没几个人看得出来,除非是跟凌波仙近距离接触过的人。但可惜得很,凌波仙的传说是从大半年前开始的,虽然每逢天晴月朗会在望月湖凌波起舞,有幸得她一见的却没几人,偏偏连这些人都不知道她到底长得怎样。
  宋轶突然忆起,“我记得你曾说过,是靠她身上的气味辨别她身份的,而非单纯靠这副装扮?”如是这般的话,救薛山的可能是真的凌波仙,那么第一种可能又增大了。
  薛山犹疑了一下,“话虽如是说,但小的也只是在望月湖她经过身畔时嗅到过一次她的气味,细细想来,其实都不能确定那是发自她身上的。”
  同在望月湖,同样凌波起舞过,难保不是在那里沾染上的什么共同气味。
  为了证实这个推论,宋轶跟着薛山又重新勘测了当时薛山被绑架差点被埋尸的地方,甚至还在湖畔绕了一圈,还划着小船沿着凌波仙凌波起舞的路线走了一遭。
  突然薛山叫了一声,“就是这个气味。”
  宋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是一根横卧在湖面的柳树分枝。这棵柳树有些年头了,整个树身向湖面倾斜,有几根分枝横卧湖面,即便是分枝也有碗口粗细。临近水的分枝上生长着一些苔藓和菌菇。
  薛山所说的气味正是一种球形菌菇的气味,很淡,但汁液丰富,轻轻一捏,整个球状物便如一只水囊向四周喷射汁液,宋轶测试了一下,能喷出三四尺的距离。若是有人踩到或者无意碰到,沾染上这种气味很正常,而就像为了应证她的推测,树枝上还真有被反复摩擦的痕迹。
  “你能确定是这个气味吗?”
  薛山很肯定地点点头。
  这样说来,任何按照凌波仙轨迹起舞的人,都有可能沾染上这种气味,那么第一种的可能性便降低了一大半。虽然事情看似回到了原点,但也解决了薛山证词中的那个疑点。因为按照薛山之前所说,救他的凌波仙十有八九是真的凌波仙,这对第二种和第四种推论是一大阻挠,而现在,这种阻挠消失了,宋轶可以按照自己的推断继续查探。
  当天晚上,宋轶便夜探沁园了。
  吴邕夫妻死后,李心岚并没有回到吴家,而是依然带着儿子住在沁园,继续当佣人。
  沁园坐落于望月湖畔,李心岚不但有地理优势,也有足够的动机——吴尚清不但杀了照顾她母子十年的“丈夫”,救过她母子的杜秋娘,还对他们一路追杀,不管是为死去的人报仇,还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着想,她都有可能出手杀了吴尚清。
  但,这只是推测,她仍然需要证据来佐证。
  在宋轶看来,最有力的证据便是能够让吴尚清一夜肉身化白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岂能是寻常物,它最有可能是某种特殊配方的药物。
  可她翻遍了李心岚的房间,也没看到类似可疑的存在。她忍不住重新看向李心岚。
  李源(李心岚之子)似乎在发烧,李心岚趴在床边熟睡,手里捏着一条丝巾,白色的,没有任何绣纹。
  基于不放过任何线索的谨慎精神,宋轶小心翼翼地将那条丝巾从李心岚是有利扒出来,拿到鼻下一嗅,丝巾上有草药味,应该是给李源擦拭过喝药后的嘴角药汁,但即便有草药味,也还有一股她白天嗅到过的气味——球形菌菇。
  忽地外面传来脚步声,宋轶来不及细想,拿起丝巾翻窗而出。门很快被人推开,蜡烛点亮,入目是被宋轶翻过没来得及归位的各种痕迹。
  “快来人啊!遭贼了!”
  鸣警的锣鼓声响起,顿时,整个沁园乱做一团,原本这种乱糟糟的场面最适合逃跑,宋轶却很快发现,这些看似胡乱朝这边涌过来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将她的出路封死了。好几次,宋轶差点跟他们撞个正着。
  沁园一座楼台上,刘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火把灯笼如他预想的那样流动着,听说今晚要抓采花贼,曾经被采花贼鄙视过的曹沫兴致勃勃地来观战。
  “司隶台那么多人都抓不住,光靠这些护院家丁真的行吗?”
  “对阵靠的是战略部署,而非单兵强度。”知道采花贼隐藏行迹的秘密,对付起来便容易得多。在亮如白昼的地方,一团漆黑难以藏身,那么她便只能往黑暗中躲,即便正面碰不上她,也能将她驱赶到那只瓮里。
  半个时辰后,宋轶终于躲进了一个房间,看着从门口走过去的巡逻卫队,她暗自抚了抚胸口,刚转头,便见之前黑漆漆一片的地方,帘幔缓缓挽起,两个漂亮侍婢出现在暧昧的灯光下,赤着脚,光着臂,只在关键部位裹了一块红色绸缎,而他们挽帘幔的姿态,更将少女婀娜柔嫩展露无遗。
  即便见识过人间绝色的宋轶也被晃了一下眼,而两位美婢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黑漆漆的东西,花颜失色,齐齐瘫软在地,连个鬼字都被卡在喉咙叫不出来,前一刻还柔媚如水的美眸,此刻翻着死鱼眼,恨不能立即昏死过去。
  宋轶:“……”
  “采花贼?”这个声音就如一泓清流直达人心房,宋轶循声望去,便见一男子靠在温泉汤池中,纤长的手指捏着琉璃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完全没有因为她全身的漆黑而露出不适神色。
  能有此胆魄,有此绝世容颜的,除了长留王还能有谁?
  长留王司马长青乃是前朝皇室,二王三恪之首。
  历朝历代,为了显示皇位传承正统,都会给前朝皇室封王置地,以祭祖先。
  长留王代表的便是前朝皇室,按理在大宋建国初期,他的身份应该非常敏感碍眼才对,但是这个前朝余孽从来没有一点身为前朝余孽的自觉,因为正置风华正茂的年纪,又是个才华横溢俊逸无双的主儿,虽不至于招摇过市,但绝对没有藏锋现拙,故意收敛自己光华的意思,反而比这泰康□□士还要风流,跟各方世家勋贵子弟关系都还不错,连《惊华录》都没忘记给他留个席位。
  只可惜他一年之中仅三个月滞留泰康城,能正面遇上他的几率绝对不会比遇上刘煜高。乍然看到如此美景,宋轶怔愣了一下,随即拱手道:“天下竟有如此俊逸的男子,是我孤陋寡闻了。”这翩翩风度,倒是令浴池里的长留王肃然起敬。
  “本王一回京便听闻泰康城出了一个行事诡异的采花贼,没曾想,竟然是个女子。孤陋寡闻的是本王才对。”
  能对着如此诡异的自己如此谦恭有礼,宋轶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
  “在下宋轶,并非采花贼,而是漱玉斋的画师。贸然打扰,令长留王受惊了。”
  “原来是漱玉斋的画师……”
  “啊!鬼、鬼!”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就因为这句迟来的惊呼碎成了渣渣,宋轶小身板一抖,小脚板一滑,不偏不倚掉进了浴池。
  刘煜踹门进来时,看到的正是早上还在对自己强取豪夺要以身相许的家伙,此刻却跟那个前朝余孽鸳鸯共浴……

  ☆、第二十三章 (修)

  长留王很有风度地将跌进浴池的人捞出来,可也不知道是被捞的人太重,还是他本身太过羸弱,竟然连带自己也被挣扎的宋轶拽了进去,好一会儿才艰难地冒出水面。
  对,绝对是艰难的,因为宋轶感觉到长留王捞她的手在抖,他单薄而美好的怀抱都绷紧了硬没把她拽出水面,幸好自己眼疾手快,挂住了他脖子,才没让自己被沐浴香汤呛死,可这往人脖子上挂的举动,却生生让他没了顶,跟着呛了两口水。当然,如此不和谐美好的事,两人几乎同时达成共识彻底忽视。
  所以,待出得水面,一个依然如娇花碧月,另一个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丝异常。
  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手酸?”赵重阳看着刘煜提着宋轶的样子,估量了一下宋轶的身量,若只是这个程度的话,手酸还不至于,不由得笑道:“你太小看殿下的威猛了。”别看他身材颀长,看不出一般武夫的魁梧粗壮,但脱掉衣服,那身结实匀称的肌肉,是力与美的完美融合。别说一个宋轶了,再加一个随便提在手中玩也是没问题的。
  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没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难到那手感很好?还是说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败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赵重阳将李心岚押到刘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岚已经从宋轶的迷香中清醒过来,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气终于泄了。
  “果然,还是等到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结案

  一个时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隶台,连宋轶都回漱玉斋洗漱了一翻。
  李心岚跪在堂下,刘煜高坐堂上,旁边长留王这个前朝余孽在悠闲地品茶,作为再干净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长留王颇有风度地来陪夜审。只要他在场,这次不管审出什么结果,是否牵扯到前朝余孽,别人也说不得二话。
  “吴邕和吴于氏既然已经走了,我也没什么好继续藏着掖着的。吴尚清是我杀的。吴家几次三番追杀我母子俩,好不容易逃到沁园落下脚,本想着这是长留王的地界,其他人会有所忌惮而不会找上门来,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却死了,她是为我们而死的。我如何还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园那个管事的很喜欢买漱玉斋的画本,不但买,闲来还喜欢跟人讨论画本中的事,听过一次我就知道这本画本映射的是什么。
  为了求证,当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称是杜秋娘在多宝阁定的玉簪,送过来看她是否满意。其实那玉簪是一对,杜秋娘悄悄将我母子带入城时我便留给她一支,只要她看到,定然会知道是我,一定会见我,但是,玉簪送进去,得到的话却是她不喜欢,叫我回去别再来了。当时我便知道,她一定是出了事。
  离开时,亲眼看到京兆尹的人去吴府,我便跟了一路,谁曾想连京兆尹的人都奈何不得吴尚清,这个禽兽等京兆尹的人一走,便从偏门离开了吴府,去望月湖与另两人喝酒到戌时,直到凌波仙出现,那两人离开。
  我也打算离开,却在回沁园的路上发现一辆隐藏在僻静处的马车。当时望月湖只有吴尚清一个人,这辆马车除了他不会有别人。我想着要不要藏着马车里偷袭他,可万万没想到这个畜生竟然为了逃避京兆尹的追查,绑了个乞丐,欲诈死。本来我并没有打算跟他们硬碰硬,听到那两人的对话,更想将这个畜生杀之而后快。但以我一阶女流,单凭一己之力,显然不可能。所以,我想到假扮凌波仙……”
  “你假扮凌波仙?”
  “那人当然不是真的凌波仙,不过是吴尚清请来的杂耍艺人,可以制造凌波起舞的奇景,才骗过了那两个书呆子。起初我也以为是凌波仙,但等那两人一走,吴尚清也把那名女子打发走了。我便是乘着这个机会堵住了她,怕被她认出,我还刻意蒙了面,这就是当日蒙面用的巾帕。”
  李心岚将那巾帕呈上,继续说道:“换上她的衣服,扮成凌波仙之后,找到吴尚清,在他错愕之际杀了他。”
  “吴尚清且罢了,你一个弱质女流,又不会武功,如何制得住那两名家仆?”
  “我当然制不住,但是常年在山里生活,难免会碰到野猪这些东西,我便是用对付野猪的药粉对付的他们。”
  “野猪?呵呵,你倒是聪明。”
  “若是太愚蠢,又怎么能偷活这十年?听了十年前的事,豫王殿下应该也很想杀了我吧?”李心岚抬头直视上位,竟然一点不惧怕。
  “本王不会以司隶校尉的身份制造一起冤狱。既然你承认杀了吴尚清,那又是如何做到让他一夜尸身化白骨?”
  李心岚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豫王竟然不知道望月湖的传说。”
  “什么传说?”
  “良善之人掉入湖中,肉身不沉,但罪孽缠身之人,掉进望月湖却会肉身化白骨,永世不得轮回,否则,我又何苦大费周章将他扔湖里,而不就地掩埋?”
  “李心岚,你是在跟本王故弄玄虚?”
  “罪妇不敢。豫王若不信,大可以叫人试试。”
  死罪都敢认,要再撬开嘴,那便难了。
  不久,乞丐薛山被带来对质,毫无出入。
  刘煜看了一眼旁边的宋轶,宋轶也正好朝他看过来,两人不约而同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某种质疑。
  “既然如此,那个杂耍艺人的容貌你可还记得?”
  李心岚点点头。
  这画画的事情,宋轶当仁不让。
  画纸铺开,宋轶根据李心岚的描述一笔笔勾勒出那假扮凌波仙的女子容貌,因为只是描述,言语间难免有诸多出入,这副画直废了十余张纸一个多时辰才画好。
  终于搁笔,宋轶不得不叹道:“这相貌可真普通。”
  赵重阳将画像给李心岚确认后,奉到刘煜案前,曹沫也自认为是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但看到这幅画像,不得不感慨,“简直是活了。”
  这不单是一张脸,还有姿态□□气质,一览无遗,要凭这样的画像找人,可比司隶台的专门画师画出来的逼真得多。再也不用担心一幅画像找出一堆相似的人这种麻烦事。
  刘煜面上虽不表,但眼中不经意泄露出来的疑惑反而更重,命人将李心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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