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美人谱-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家人,三叩首之后,头便再也没有抬起来。等两人意识到不对冲进牢房时,他们已经咬破嘴中藏着的□□七孔流血而亡。
  在强权的威慑下,这些人从来没有选择的自由,除了死。
  看着两具尸体,刘煜面色沉冷,“好,既然你们用性命求本王,本王必会保住他们性命,并还他们自由身。”说罢,拂袖而去。
  赵诚叹了口气,叫人把他们好生安葬。
  这边的事情方妥,那边便有衙役传来密保:吴邕拿到画本了。
  这时辰跟他预计的差不多,赵诚长出一口气,虽然没了两个人证,能当场捉住吴家其他人,还可以挽回局面。
  申时初刻,吴府。
  吴邕迫不及待地翻开画本,迅速浏览一遍,对画骨先生所掌握的一切暗暗心惊。仿佛这一切他都参与过似得,关键之处,分毫不差。
  吴邕找到最后一幅画,那就是乞丐藏匿的地点,没错,就是吴家别院的佛堂,吴尚清将人掳去那里并不意外,因为那里离望月湖虽然有些距离,却有一条水道相通,可以方便他行事。
  正待准备差人前去时,他的视线突然落在佛堂上一座灵位上,灵位上没有名字,却有一个模糊的雕纹,这雕纹十分特别,别人或许不会认得,但是他,一定认得,那是一朵千蝶菊……
  

  ☆、第十二章 十年埋骨

  为防止打草惊蛇,京兆尹和司隶台第一次达成默契,竟然谁都没有多派人去吴家别院。
  孙朝红埋伏在北面,赵重阳埋伏在南面,而其他衙役徒隶还在到处奔波搜破庙。
  这是一个很完美的请君入瓮计,想来总能抓到几个人,但是很诡异的是,他们谁都没料到吴邕会亲自来,并且是还在天未黑的情况下,一个人穿了一件素白便服,从正门正大光明地走进去。
  两人看到这种情况都不由得愣了愣,没搞清楚这位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因为闹鬼,这座院子废弃已久,但再久应该不至于让吴邕找不到佛堂的位置。而他,第一时间并没有去佛堂,起初两人以为他是在担心有埋伏,都不敢轻举妄动,但接着他们发现不对劲。吴邕连查看一下院落都没有,竟然直接拿了锄头去后花园。
  常年无人打理的花园,此刻处处杂草丛生,唯独在花园一角临水的地方,盛开着一簇千蝶菊。这是很稀有的品种,金黄的花瓣一丝一丝垂落下来,落日余晖打在它身上,更显明丽。
  吴邕立在花丛前,愣了良久,才伸手将几片枯叶摘下,只剩绿叶陪衬的花朵更是美不胜收。吴邕对此似乎非常满意,嘴角扯出一抹久违的微笑。他摩挲了花瓣片刻,这才拿出锄头,开始松土,并且还浇了水。
  暗中观察的两人懵了。这到底唱的哪一出啊?吴邕此刻的形象就如厌倦了世俗纷争,甘愿躲在一隅种田采菊的那种世外之人。
  做完这一切,直用了一刻钟,之后他找来花盆,开始移栽这簇千蝶菊。
  移栽之后,他并没有带着花盆离开,而是继续跪在地上,以手刨地,不紧不慢,像在进行一场仪式。刚被润湿的泥土沾满他常年握笔的白皙双手,素白的衣袍也沾了一身,但他并没有一点在意,非常专注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地缓慢地试探着将那个坑越刨越深。
  明明堪称美好的画面,却让孙朝红没来由地出了一身冷汗,她觉得那泥土之下掩藏着什么稀世珍宝,而这个珍宝可能有毒,可以让一个呼风唤雨的冷血之人瞬间跌入万劫不复之地。
  她屏住呼吸,静静看着,在落日彻底淹没一抹晚霞依然不舍地绚烂着天空时,吴邕终于停了手。
  因为离得远,坑有点深,从他们的位置看不到坑里面有什么。只见吴邕回到池塘边,洗干净手,看到衣服上难以抖掉的泥土,犹疑了一会儿,之后他脱下脏掉的外袍铺在方才挖出来的坑边,探下身子,张开双臂,用抱人的姿势试图将坑底的东西抱出来。
  那是一个被一条已经辩不出颜色的锦被包裹成长条状的东西。
  尸体!
  这是孙朝红第一反应。
  显然,跟她有同样想法的还有赵重阳,只是这厮先她一步冲了出来,要来个人赃并获。她精准地判断出这个家伙把握的时机,就是比她早那么一点点。她一直以为只有京兆尹跟司隶台抢案子,没想到司隶台也有主动跟他们抢的时候。
  听说这吴侍中年轻时也是文武双全,名动京城的人物,孙朝红想了想,还是决定走出去,万一赵重阳那厮打不过呢。
  没曾想,他们出现,吴邕只表示出一点点惊讶,一点没有他们预料中的慌乱,反而还很气定神闲地问道:“两位一个属于京兆尹,一个属于司隶台,怎么会有空一起到我家别院来?莫非,出了什么事?”
  抱着尸体还敢如此气定神闲,当真也只有这位吴侍中了。
  “听闻有一个跟令公子命案有关的乞丐藏在京郊,司隶台既然接了吴公子的案子,自然要尽职尽责追查到底。”
  “既然如此,那你们便搜吧。”
  吴邕豁达得简直不可思议。两人都感觉到很不妙。孙朝红冲赵重阳使了个眼色,赵重阳迅速往佛堂走了一遭,他们以为,吴邕的豁达应该是胸有成足有恃无恐,那“乞丐”必死,谁知道,假扮乞丐的小衙役安然无恙。
  赵重阳回来冲孙朝红摇摇头,这下两人都疑惑了。
  “如果二位无事,吴某便先告辞了。”
  “吴侍中且慢,能让我们看看您怀里抱的东西吗?”
  “难道两位以为吴某杀人藏尸?”两个人的表情充分证明了他的猜测,吴邕只好说道,“这是我的爱妾,十年前,有人诬告她与小厮通奸被贱内杖毙,今日是她的忌日,我来看看,想给她换个栖身之所。两位若是要查验尸骨,可随我去吴府。”说罢又看看地上,道:“劳烦两位帮我把这两盆千蝶菊带上。”
  谁都没料到瓮中捉鳖的计谋会落到如此结局,回到吴府,天已尽黑,刘煜和赵诚早接到风声等候在此地。
  看到吴邕手里抱着不放的锦被,迎出来的吴于氏一下愣住,双腿不听使唤地颤抖起来,吴邕面色冷漠地看了她一眼,道:“我把阿岚接回来了。”
  吴于氏身子一颤,瘫软在地,满眼惊恐与哀怨甚至透着绝望,而吴邕却没再多看她一眼,径直去了花园。
  刘煜和赵重阳跟进去,孙朝红刚迈了一个台阶,便听得赵诚道:“这个案子,我们京兆尹不用管了。”
  孙朝红愣了一下,“为什么?”明明他们那么辛苦布的局,她绝对不允许杜秋娘死得不明不白。
  赵诚却一点不体谅她的心情,冲左右道:“收队回府。”
  孙朝红气结,赵诚这个怂货,不会这样就被司隶台吓回来了吧?但作为下属,孙朝红只能将重口怨气噎下去。
  她是个直肠子,咽了这么一只苍蝇怎么还能睡得着,直将赵诚骂了一百遍,最后翻身而起,跑去爬人院墙。
  现在时辰尚早,赵诚正在院子里温酒,随手便多斟了一杯放到对面位置,道:“出来吧。不问清楚,今晚你怕也是睡不着的。”
  孙朝红有些气郁,径直坐到赵诚面前,一口饮尽杯中酒,道:“为什么突然收手,就算今日之局结果出人意表,但那具尸骸至少是我们诈出来的。没道理白白让司隶台捡便宜。”
  赵诚又给她满上,道:“吴家案水太深,一个京兆尹是翻不出浪花的。”
  牵扯到门阀大族的命案,他们京兆尹能行使的权利的确有限,但要就此放弃杜秋娘的案子,孙朝红心里是万分不甘的。何况,今日之事,着实诡异得紧,让她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的走向,简直就像置身迷雾漩涡,越是如此,她越想拨开眼前这些阻碍看清楚里面的真相。
  “那具骸骨真是吴邕的侍妾的?她真是被吴于氏害死的?她的骸骨突然被挖出来,会不会跟吴尚清的案子有关系?杜秋娘一定是发现了什么隐秘才被杀人灭口的吧?莫不是跟这个侍妾有干系?”
  孙朝红问出一连串的问题,赵诚扶额,这位还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呢。
  “我还是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赵诚道,“这个故事大概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这还是前朝的事。当时章柳吴氏跟宣和虞氏算是世交,吴邕跟虞家贵女虞芷兰是青梅竹马的情谊。当时很多人都以为他们会结为夫妻。
  吴邕下聘虞家女,谁知道娶回来的是另一个于家女,想来是吴氏家主故意而为之的。因为当时宣和虞氏也不过是次级门阀,在朝中没有实权,身份的确很不够看。次年,虞氏贵女便嫁给了后来的大司马的王温,育了一儿一女,女儿便是后来的豫王妃。”
  听到这里,孙朝红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生出一股怪异的感觉,可惜的是她没能抓住怪异在哪儿。
  “而吴邕呢,一直对王夫人念念不忘,三年不跟妻子同房,此事传为泰康城笑柄,如何不惹吴于氏嫉恨。吴邕在一个偶然机会碰到李心岚,纳了她为妾,夫妻关系才缓和下来。”
  “呃,这跟李心岚的死又有什么关系?”富贵人家纳小妾的多了去了,也不见将人活活打死还就地掩埋这么恶毒的。
  “你道吴邕为何会纳李心岚为妾?”
  孙朝红恍然,“该不会……” 
  “为数不多的几人见过王夫人和李心岚,而我恰好就是其中一个,她们两人的确长得极像……”
  孙朝红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来消化这段狗血往事,最后得出结论:“所以,吴于氏将对王夫人的嫉恨全转嫁到李心岚身上,她一直想弄死的应该是那位王夫人吧?只是王家位高权重,所以她只能拿个无权无势的李心岚泄愤?真是可怜了这个女人,无缘无故被当成替代品,死后连口棺椁也无。”
  赵诚却摇摇头,“此事未必如你想的那般简单。” 
  啊?这个结果不是明摆着的吗?
  “吴邕可不是对一个侍妾就能长情成这样的人,他今日突然挖出李心岚的骸骨,必有目的。何况,有件事你也说得不对,十年前的此时,王家已经败落,大司马王温和其兄皆已下狱,而王夫人失踪,直到刘宋建立,也没有她的音讯。很多人都说她贪生怕死,逃出了王家,还有人查到让王温获罪的通敌军报出自虞家,虞芷兰的兄长虞灏为保王家,四处周旋,却被皇帝加封,更坐实了他们对王家的罪孽,而虞芷兰则被人唾弃。王家一族被斩首当日,虞灏率家眷侍从,自尽在刑台,以正清白……”
  孙朝红惊骇不已,她不懂这些权谋朝政,但虞灏的以死正名之举着实撼动了她。她突然想起,十年前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王温下狱,当时身处边关的父亲还带头写过万言书,力保王氏一族。很多武将都曾受王家提携,他们联名上书,结果并没有被昏庸的皇帝采纳,王家终究没逃脱满族被灭的下场。上面不顾门阀世家,下面激怒百万雄兵,难怪大晋王朝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就被刘宋彻底取代,连一丝多余的反抗之力都没有。
  “大人该不会认为吴尚清的案子跟王家有关吧?”
  赵诚摇头,“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结果会如何。只是从吴尚清诈死那一刻起,这个案子,我们京兆尹便已经管不了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觉得需要改名吗?

  ☆、第十三章 阴差阳错

  吴府。
  吴府的花园里有一座水榭,临水而建,环绕着很多千蝶菊,熙熙攘攘开遍,黄橙橙一片,煞是漂亮。因为吴尚清过世,吴府上下挂着白帆,水榭更是一片素白,仿若灵堂。吴邕将锦被放在案上,一点点打开,那庄重肃穆模样,令司隶台众人肃然起敬。
  尽管没看到骸骨,但所有人几乎已经相信,里面的确是那位叫做阿岚的侍妾。锦被打开,还有一层锦帛裹出人形线条,但历经十年,原本饱满的人形已经干瘪得不成样子。吴邕顿住,手有些抖,像是没有力气继续开启,反而转头过来,道:“豫王殿下还要看吗?”
  刘煜脸色沉冷,不置可否。
  既然豫王要看,吴邕只好叫仆人打了温水,浸泡上千蝶菊花瓣,花香逸散水中,吴邕才拿起剪刀,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锦帛剪开,苍白的骨头一点点露出来,他说:“阿岚生前喜欢用菊花浸泡的香水沐浴,整个人都带着一股茶香味儿,很清新淡雅。”
  剪开锦帛,里面是霉烂的衣服包裹着的森森白骨,而这副白骨全身几乎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各种碎裂折断,昭示着她生前遭受了怎样非人的虐待。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吴邕还是被震撼得差点没了呼吸。他压住身体的颤栗,脑袋的眩晕,将骨头一根根取出来,放在浸泡着千蝶菊的温水里擦洗,再一一放进旁边早已备好的楠木棺木中。
  他小心翼翼地一根根取,洗好,一根根放,从头部,到脚趾,有条不紊,像是对待珍爱的宝贝。他的脸上始终很平静,甚至很温柔,对待活人都未有过得温柔眷恋,纵使刘煜这种早没了感情的人都能感觉到他内心的浓重愤怒与哀痛。
  “已经安置好了。”吴邕退后两步看过来。
  刘煜上前,细细扫描了几遍,这样的碎骨不管验骨还是刻骨画像,恐怕都难以判断死者的身份。
  刘煜什么话也没说,便退出了水榭,赵重阳一脸莫名跟过来,只听得他道:“你带人先回去。”
  赵重阳总感觉今日自家殿下的情绪不对劲,不敢怠慢,乖乖领了人离开。
  刘煜看着面前的千蝶菊,有些失神。这种花他已经很多年没看见了,似乎自从静姝走后,满府菊花枯萎,他连菊花都很少看到。
  千蝶菊,这是王家母女致爱,但它并不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品种。
  听说当年虞芷兰尚且年幼,与一帮贵女公子一同郊游,遇到一位世外高人,专以培育新品菊花为乐,而其中一种便是千蝶菊。
  虞芷兰爱之若狂,很多贵公子为博美人一笑,都想方设法想在泰康城培育千蝶菊,最后只有吴邕成功了。虞芷兰自此待他便分外不同,这事当年广为传颂,即便时隔许久,还有诗画留记。只可惜两人最终并没有走在一起,静姝每每看到那些诗画,便会感叹,若他们在一起了,这世间便没有她了。
  大司马王温曾也想为爱妻培育千蝶菊,甚至向吴邕请教过,不知是他天生没有这方面的才能还是吴邕并没有诚心教授,几年竟没种活一株,倒是王夫人虞芷兰在王府种出了一大片。
  刘煜还记得第一次见静姝时,她穿着花袄,娇俏可爱,在千蝶菊的花丛中看着他,说:“小哥哥生得这般好看,他日长大,娶我可好?”
  当日不过一句玩笑话,一别数载,他都惊奇自己竟然还记得,最后还真的娶了她。
  最后一次见面,他披着战甲归来,连赶了半月的路,来不及洗去满身血污,迫不及待地去看她,却只见千蝶菊在熊熊火焰中迅速枯萎,静姝站在火海中,依然笑得娇俏可爱,却一句遗言都没留下。
  吴邕安顿好尸骨出来看到刘煜,一点不觉得意外,反而道:“今日让司隶台和京兆尹白跑一趟,吴某甚觉愧疚。”
  离开灵堂,站在眼前的又是那只熟悉的老狐狸。
  刘煜迅速回过神来,眯了眯眼,“那具骸骨真是李心岚?”
  “司隶台会验骨识人,是与不是,一试便知。”
  “别院佛堂的陷阱你是何时看穿的?”刘煜笃定,在吴邕拿到画本前,一切都如他们所预料的一样,就在他们收尾时,情势却突然逆转,纵使他再聪明此刻也有些想不明白。
  为什么吴邕会突然挖出李心岚的骸骨,这一点他百思不得其解。这幅骸骨上应该是有大文章的。但如果真有文章,吴邕为何要主动挖出来惹人生疑,或者他本就是为了转移查案方向,亦或许,他有不得不把骸骨挖出来的理由?
  显然,这些问题是不可能从这只老狐狸口中问出来的。
  “恕吴某愚钝,不知道豫王说的何意。吴家阖府上下,都等着司隶台为犬子伸冤。”
  刘煜生生咽下一口气,“那个乞丐现在在京兆尹,还有两名吴府家丁。”
  吴邕却眯眼笑道:“我不知道豫王在说什么。”
  “那本王换个问题,吴侍中一定知道答案。”
  吴邕露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李氏去世十年,为何直到今日吴侍中才为她迁坟?”
  “我若说是忘记了,豫王一定不信。人活这一辈子,总有一些事情不是忘记便是不敢想起,豫王殿下难道没有这么一件事?或者,一个人?”
  刘煜俊美的脸迅速苍白下来,吴邕看看满园菊花,摘下一朵千蝶菊,递给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回了水榭。
  南园小筑。
  刘煜在门口站了许久,像在积蓄勇气,好不容易才推开这扇门。沉重的吱嘎声在深夜里听起来十分苍凉。
  十年不曾打理的院子透着一股荒凉的野草味儿。
  月色并不明亮,穿过前厅通往后堂,偌大的花园草木疯长,草木丛中矗立着一方石碑,上书几个大字:“豫王妃刘王氏静姝之墓”。
  刘煜将那朵千蝶菊放在墓碑上,他甚至没有多看一眼那墓碑,也没有扒一把她墓前的野草,便转身离开。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留下一丝痕迹,也不敢留下一丝痕迹,这就是一座尘封的牢笼,他一点不想拂开灰尘看清楚里面关住的是什么。
  就在他要走出花园时,突然感觉到一股异样的气息,蓦地回头,便见远处池塘边似乎站着一个人影,他的神经猛地一跳,呼吸像是停止了,条件反射地朝池塘边奔去,近了,更近了,那个身影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像是感觉到自己的靠近,那个身影转过头来,透过重重夜色看着他,沉寂了十年的心口嘭嘭直跳,他伸出手,迫切想要抓住她,可当他的指尖快要碰到她时,她却向后倒去,不管不顾,即便身后是无尽的黑暗,也要逃离。
  刘煜脚下用力,扑了上去,即便那是万丈深渊,他也要陪她一起粉身碎骨……双手将那具躯体紧紧搂住,心满意足地在她耳边落下一声低吟:阿姝……
  宋轶觉得,夜路走多了,的确是会遇上鬼的。
  这只鬼想抓她,她好不容易躲开,谁知鬼的反应比她快,直接一个猛虎扑食,于是,很悲剧,他们双双落入池塘。
  最坑爹的是,落入池塘也就罢了,这只鬼还死死缠着她不放,她差点在水里憋过气去,迫于无奈之下,于是她出手了……
  刘煜意识到自己抱着个什么东西时已经来不及了,后脑勺一阵钝痛,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便昏了过去。
  这边的动静很快将南园小筑里住的小乞丐全都给招来了。等他们一起赶到时,看到的便是另一番景象:宋轶手里抱着一个美男,正艰难地往岸上爬,即便是一身泥泞,也掩不住那张璀璨光滑的英俊轮廓。
  众人看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小乞丐的头目小六瞪大眼睛,道:“宋先生终于忍不住空闺寂寞,掳劫了个美男来暖床?”
  “是啊,冬天快到了,暖床是必备的。”其他小乞丐煞有介事地附和道。
  宋轶横了他们一眼,“还不快来帮忙?”
  一群小乞丐,三两下便将人拖了上来,别看刘煜不胖,但身长六尺,肌肉结实,宋轶差点没被他压弯脊梁骨。
  人上了岸,借着灯笼,他们才看到刘煜后脑上的血迹,自然也把刘煜的脸看了个清楚明白。
  小六一抖,“先生,这回你可摊上大事了。”
  宋轶小脸儿有点白,“要不就地埋了吧?”美色和性命,似乎性命更重要些。可看到那因为挣扎敞开的衣襟,露出的锁骨和一小截胸膛,宋轶看得一阵眼热,小爪子情不自禁地伸了过去,大有趁热多摸两把的意思。
  小六重重咳嗽了一声,及时阻止这位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什么少儿不宜之事,委婉表示:“或许,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度量衡问题。
因为没查到刘宋时期的一尺长度(很大可能沿用魏晋,但没找到具体说明),便用了同一时期北魏的度量,一尺大约为30。9厘米(因为此文也涉及到北魏,干脆统一一下)。作者在此只是说明一下参照标准,以免读者误认为我的男主只有一米五甚至一米三,当然,如果有准确的刘宋时期度量衡资料,作者也很愿意配合修改全文,谢谢!

  ☆、第十四章 画本都是骗人的

  十年,刘煜都需要靠药物来入眠。十年来,他甚至没做过一个梦,潜意识里排挤着所有梦的可能,而他就这样空白了整整十年。但这次,他却做梦了,梦里,静姝穿着他们新婚时的凤冠霞帔,站在一望无际的雪地里,白雪映照着红妆,背影孤寂苍凉,他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靴子踩在雪地上不可避免地发出声响,惊扰了她。
  她转过身,眉目如画,唇齿逸香,微微浅笑,瞬间温暖了他的心房。
  刘煜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将人拥入怀里,入手却尽是冰凉,仿佛他抱着的是一具毫无温度的尸体,他顿时慌了,心口突然刺痛了一下,低头,温热的血液浸透衣衫,一柄匕首插在胸口,锋刃尽没。
  刘煜茫然地看着那张脸,静姝的脸上依然挂着温柔浅笑,明亮的瞳孔映照着他满眼惊惶,他伸出手,顾不得伤痛,更加用力地将人禁锢在怀里,那一刹那,怀中人突然炸开如烟雾一般散去,他慌乱地想要抓住那么一丝一缕,但最后一缕还是绕过他的指尖,飘向他再也抓不到的天际……
  刘煜醒过来,脸上完全没有睡了一觉的神清气爽,更没有梦中的哀婉凄凉,而是俊脸黑沉,冷气压冻得床边守着的宋轶生生从美梦中醒过来,一抬眼,她仿佛看到刘煜周身围绕着黑气,就像一个刚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魔。
  看到面前水蓝衣衫面覆银箔面具的女子,刘煜心头一震,尼玛,他终于落入这个变态的魔爪了吗?
  而这个小变态即便戴着面具都挡不住她装出来的一脸坦诚无辜,还毫无自觉甚至满怀期待地看着他,问道:“你知道自己是谁吗?可还记得昨日发生过什么事?”
  话本里常说,一个人脑袋被砸会失忆,人生如同一张白纸,如果此刻介入他的生活,那你将成为他的全部,即便以后恢复记忆你也会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宋轶目光灼灼地看着刘煜,思考着昨夜自己砸的那几下是不是有这种功效。
  刘煜也像是醒过神来,摸摸后脑勺,昨夜的情形迅速浮上脑际,没记错的话,正是眼下这个混蛋拿了石头将他砸晕的,就算没看清楚人,但这面具还是记得的。还有那个眼神……
  也许光线太暗,也许是自己花了眼,也可能只是错觉,眼前这个家伙拿着石头砸他脑袋时嘴角竟然是带着笑的,那笑容跟梦中的静姝一般无二,温柔的,喜悦的,但砸在头上的力道却是想要他命的,这果然就是个变态!
  这,是不是自己做噩梦的原因?
  不,相对于被一个变态觊觎,他更介意自己竟然将一个变态误认为他的静姝,这简直就是对静姝的亵渎!昨晚自己到底是怎么会昏头至此,该不会是这个混蛋耍了什么手段吧?比如用个什么制幻药什么的。
  可猜测毕竟是猜测,鉴于昨日自己的行为十分诡异,刘煜回道:“不太记得。”
  不太记得是几个意思啊?
  宋轶琢磨了一下,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顺口说出:“昨夜你大概是遇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一个人在池塘里挣扎,是我千辛万苦救了你,我叫宋轶,你不必谢我。”若果真要谢的话,便以身相许吧。
  当然,后半句宋轶没有说出来,不是没胆量,而是两人毕竟算是第一次正式见面,作为一个黄花老闺女,她应该学会矜持,以免将美人吓跑。
  一个人能无耻到这种份上,也实属稀罕。
  好半晌,刘煜才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宋轶眨巴眼,刘煜竟然没异议,看来他是真不记得,太美好了! 
  刘煜起身,这才发现自己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衣服,因为衣服明显尺寸太小,将他整个身体轮廓都勾勒出来,看起来十分不雅。刘煜下意识地扯过床单系在腰间,看似无意地问道:“谁给我换的衣服?”
  害羞了这是?
  宋轶瘫着脸说道:“是我换的,但我是闭着眼睛换的,绝对没看不该看的地方!”当然,我并不介意对你负起该有的责任来!
  不该看的地方?难道在你眼里本王身上还有你该看的地方?
  不!闭着眼睛怎么换?难不成你是用摸的?
  刘煜一想到面前这个混蛋闭着眼睛摸遍他全身浑身汗毛就倒竖,煞气蒸腾而上。
  若此刻宋轶露出什么女儿娇羞,刘煜笃定自己一定会一爪子捏死她,可偏偏她那张脸瘫得非常标准,被冰冷的银箔面具一衬,就如罗汉堂里的罗汉,一副五色皆空的模样,若是自己计较,反而显得心思龌蹉。
  他确定,自己遇上了一只色中女恶狼。
  又没异议?宋轶心头欢喜,闭眼换衣服这种桥段分明是哄人的,只有无知少女才会相信,豫王殿下单纯如斯,真是可歌可泣啊!
  喝了一碗粥,换回自己的衣服,刘煜才道:“把躲在外面偷窥的人都叫进来。”
  不需要宋轶吱声,外面的小乞丐系数进来。
  刘煜大马金刀地在床沿一坐,其他人不自觉地膝盖发抖想要下跪。小六偷偷看了宋轶一眼,确定这位站得笔直,他们也纷纷站得笔直。
  “你们可知道本王是谁,可知道这是哪儿?”
  措辞一换,宋轶哀叹一声,“这么快你就想起来了?”唉,话本果然都是骗人的,通常情况下不该是情愫暗生你侬我侬特煞情浓之后才恢复记忆吗?那样才能达到狗血满天飞的冲突效果,这出戏唱得略逊啊。
  刘煜轻飘飘地斜了她一眼,这是在提醒本王某些地方还是不该想起的好吗?所以,本王就活该被你砸破脑袋?
  “你是如何救本王的,本王又怎能忘记?”
  宋轶默默打了两个寒颤,端着一脸纯良无辜看向刘煜,刘煜选择无视,对其他人说道:“这里不是你们该呆的地方,立刻收拾东西搬出去!”
  这是给静姝的安身之所,即便是自己都不敢来叨扰,这些乞丐竟然堂而皇之地不知道住了多久,若非他们是无权无势无依无靠的乞丐,若非他们住的地方只是以前下人们的房间远离静姝的安息地,刘煜杀了他们的心思都有。
  一听要赶人,小六不乐意了,作势就要上前,宋轶伸手拦住他,自己往前站了站,说道:“眼看就要入冬,没有栖身之所,难道教他们冻死街头?这南园小筑曾经是豫王妃的别院,她在世时,便收留过不少流浪的猫猫狗狗,也包括无家可归的小乞丐。”
  豫王妃?
  这些年,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这个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