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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榜推]-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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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旭笑道:“还真被你猜到了。”
沈燕飞不以为然。道:“根本就不是靠猜,这里面大有讲究!这花灯一看就是出自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吃穿不愁。只会无病呻吟,所以真让他许愿,他也想不出什么具体的愿望,写出来的东西也就莫名其妙。普通百姓忙于生计,愿望很多但也很实际,不信你捞一个最不起点的花灯试试?”
文旭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顺手从自己跟前流过的一溜花灯中随便捞了一个,样式满大街都是,颜色也是土气的红色,毫无新意。也卖的最便宜。
“快打开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沈如初好奇地凑过头,急切地想验证沈燕飞的说法对不对。
文旭展开纸条,确切地说是个纸头,就是随便从哪个地方撕下来的半片纸,上面一板一眼地写着四个字:“早生贵子。”
沈如初噗嗤笑出声来,道:“恭喜你啊,文大人,早生贵子。”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沈燕飞却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与文旭定了亲事,婚期就在三月。
文旭看她的窘态,不由得笑了,这叫什么?多行不义必自毙?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总是偷着乐就是了。
沈燕飞自己随手捞了一个花灯,不出挑但看着做工很是精致,而且花灯的四周写了诗词,看样子像是谜面,沈如初很期待地看着他,道:“打开看看,哥哥!”
沈燕飞本就是过来凑个热闹,自从千雪走了,他就觉得这生活了无生趣,只是隐忍不说罢了,如今捞花灯也不过是应景,但捞出的纸条上却写着“神女逐梦”。
文旭一拍大腿,赞道:“什么是巧了?这便是巧了!一个襄王有意,一个神女逐梦,这不是天作之合么?你赶紧去认识一番,别辜负了上天的一番美意。”
沈如初也推着他去寻那个放花灯的姑娘,这般来说,在上游放花灯,都会到下游来捞花灯,很多人不会马上离去,就算是离开了也不要紧,花灯上多少会留些痕迹,顺着这蛛丝马迹查下去,害怕找不到这是谁家的姑娘?
沈燕飞无奈地笑了笑,这安阳城那么大到哪里去找这放花灯的姑娘?可见他们这是异想天开。但他抬头一见,却在灯火阑珊处有一个姑娘正瞧着他手中的花灯出神。
沈如初捂嘴而笑,道:“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欢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说沈家一群人并着那三五个少年在涟水河那里冒着寒冬流连忘返,一直玩闹到深夜,依然意犹未尽,毫无倦意。
文旭将沈如初送回沈家的时候更是依依不舍,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能迎娶沈如初了,身上便充满了力量,那种小心盼望的美好就像是在呵护一颗正要破土萌芽的种子,情爱的力量让他斗志昂扬,生出许多保护的*。
过了元宵节,新年就算彻底过完了,沈如初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去医馆做事了,即便是过年期间,她也是和馆里的同仁们轮流当值——这疾病总不会因为过年就不寻人了,生病的人时时有,救死扶伤也时刻需要。
到医馆的时候,猴精的秦子辉仍旧是早到的,见了沈如初笑得神乎邪乎,简直令沈如初毛骨悚然,道:“你这是吃错药拿的吧?”
秦子辉冷眼看着她,贼贼一笑,道:“我看见你和你家那位了。”然后还伸着两个手指比划了半天。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他,“什么时候?”
“就昨天晚上。瞧瞧你们那亲密劲,羡慕死唐公子了,他一个劲地说将来也要找一个你这样的女子”然后学着唐天瑞的神态:“花前月下,写诗作画,一同去涟水河放花灯。”
“咳咳”一阵干咳声传来,唐天瑞施施然地走出来,见了沈如初又是一阵干咳,道:“元宵节怎么过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苦笑不得——哟,唐小三,你这是明知故问呢,按照秦子辉的话,昨晚的情形他也看见了,那他肯定也去了涟水河,既然看见了,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唐公子昨晚是如何度过的?我可听说了,咱们安阳城的头号媒婆万嫂子已经盯上您啦,正要给您说门好亲事呢。”沈如初笑道,当然这个八卦也是秦子辉悄悄告诉她的。
唐天瑞又是一阵干咳,道:“不说笑了,来了个病人,指明了要你去看病。”
沈如初看了一眼大堂,空空如也,现在还是清晨,大清早的病人向来不多。
“在哪里呢?”沈如初惊讶道,再说了,什么人点名了要自己看病?自己明明就是个学徒,还是个半吊子,从明面上说,宫氏医术传男不传女,自己这个学徒当得还很没前途。
唐天瑞道:“在内堂。”
进了内堂,沈如初看清了来人,是个年轻的姑娘,有些面熟,略一思索才想起这是前几个月来医馆求落胎药的姑娘。
“姑娘莫非又要……”沈如初说不出后面的字了。
那少女摆摆手,笑道:“咱们一回生二回熟,也算是老相识了。我叫喜鹊……”
沈如初面带黑线,果真,人如其名,叽叽喳喳。
“那姑娘来找我是为了?”沈如初欲言又止。
喜鹊道:“还是我们家主子的事情,主子说用了你的药效果很好,如今想要你开些调理的药,好让我们主子恢复元气,将来好诞下子嗣。”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想做调理,只是不知那人身体状况,如何调理,她又不是神仙,不过是个未出师的学徒罢了。
“我尚不知令主子的体能和体质,恐怕这调理的方子无法开出来,这也是为了令主子着想,药理有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讲究的是三分治七分养,这养也讲究方式方法,我不能乱开方子,这样误人误己。”沈如初道。
喜鹊笑道:“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但我也不能白跑一趟,这冷飕飕的天,大清早地赶过来,你总要有个解决的办法,我也好回去复命。”
沈如初想了想道:“如果令主子信得过我们,可以让我们当面诊脉,看病就医,并非恶事,讳疾忌医不可取。”
喜鹊犹豫了一下,道:“你有把握?”
沈如初笑道:“把握这个词也讲究一个度,就看你主子是否信任我。”
喜鹊笑道:“自然是信任的,我们主子也略懂医术,翻了医书,对了你的方子,才知道你的用药巧妙之极,药性轻重始终,不多一味也不少一味,所以才巴巴地又让我来请你。你别说,你一个姑娘家学医真不容易,能有所成更不容易了。”
她快人快语地说了一通,沈如初好脾气地听着,知道这是个大人物,连个丫鬟都穿金戴银的,一副落胎药就给了二十两诊金。
“算了,我也不和你罗嗦了,我先回去和主子转达你的意思,若是成了,免不了要让你上门一次,你可要做好准备。”喜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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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 婚期在即云归来
ps:不好意思,这一更又晚了。
沈如初本以为这喜鹊去了就回,很快便有回音,当即地翻出很多医书,针对女人小产后的调理、食药落胎的调理等,她细细地梳理了一个小册子,又去找脉相记录的书籍,根据不同的脉相确定这个人的疾患和体质,从而对症下药。
林子清看沈如初忙乎着,在她身边转悠了许久,然后极不自然地拿出一本《千金方》扔给沈如初,道:“这是我在京城时寻来的,对治疗和调理妇疾甚为有效,借你看两天吧。”
沈如初笑道:“多谢林大哥。”
被她这一声“林大哥”叫的不好意思,林子清干脆坐下来,道:“那个啥,妹子,以往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
沈如初噗嗤笑出来,道:“林大哥怎么这么客气,过去什么失礼的事,我可是都忘记了。多谢林大哥借书,我一定认真研读。”
午饭的时候,唐天瑞找了个很烂很假的借口,说是请教问题,然后请沈如初到隔壁的小酒家吃饭,还是老宋夫妇接待,老宋上前笑道:“沈姑娘,还是凉拌笋干、木耳烧肉、油拌鸡丝吗?”
沈如初隔三差五到这里吃饭,一来省事,二来这里吃饭便宜,而且老宋夫妇为人热情善良,饭吃得特别舒心。
“我先问问唐公子。”沈如初笑眯眯地看向唐天瑞,唐天瑞不自然地笑着。道:“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不挑食?是谁整日里嫌弃医馆老婆子做的饭菜不可口,叫嚷着自己来了安阳城不到三个月瘦了好几斤?这都是哪个哦!
唐天瑞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来意,他想在安阳城寻个姑娘。明媒正娶,但前提是要像沈如初一样聪明美丽,最好还是学医的。
沈如初喝了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择偶标准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要以自己为标杆呢?
“你虽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但也别小瞧这安阳城,这里可是藏龙卧虎,名门大族多得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富家千金没有?”沈如初放下杯子问道,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以为这唐天瑞看上自己了。
唐天瑞脸色通红。嚅嗫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个个矫揉造作。我不喜欢。”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唐小三大概是挑花眼了,谁不知道他家里是当官的。祖上也都是当官的,至于多大的官她并不清楚,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坊间传言在那里,即便是个小官,那也能捞些油水,家境定然是好的,何况唐天瑞通身装扮处处透露着贵气。
“我看公子是挑花眼了。各花入各眼是没错,但门当户对是古训,要想婚后日子好,门当户对是少不了的。”沈如初说完这话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唐天瑞叹了口气,道:“你不懂。我最近很煎熬。”
沈如初没心情去安慰他,换句话说,她也没资格去安慰她,如果两世为人,连唐天瑞这点小心思都不懂,那真是白活了!可她懂了又怎样?她已经选定了文旭,大张旗鼓地定了亲,就算没有爱情,难道没有责任吗?
她不是不懂,只能装作不懂。
沈如初仍旧每日去医馆做事,下工的时候,文旭的两个兵蛋子和秋蕊会过来接自己,然后安妥地将自己送到沈家。
她一直等着那喜鹊回头找自己,结果一等半个月,没见到喜鹊的音讯,却等来了自己的婚事。转眼之间到了二月二龙抬头,因为婚事定在了三月初,沈云忠便和沈如初商量,医馆的事要先放下,婚礼嫁妆该准备起来了。
沈如初想想也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原因,婚姻是大事,既然是大事就不能太马虎了,于是去医馆告假。
“唐公子呢?”沈如初问秦子辉。
秦子辉的八卦天赋再次呈现,神秘道:“唐公子最近心情不好,昨晚上又醉酒了,现在宿醉未醒,我看哪……”
沈如初急忙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哪,你该做事去了。”她有时真替秦子辉着急,按理说他年纪也不小了,整日里在医馆打杂,半点本事没学到,想“熏”出一个医者来,那要“熏”到何年何月?
“沈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唐梦瑶从里屋婷婷袅袅地走出来,神采明亮,双目含笑。
沈如初急忙行礼,道:“见过唐小姐。”她已经发现唐梦瑶的头发盘起来了,是妇人的发髻,却也不敢贸然称她为“宫夫人”,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百分百——她与宫云枫本来就是婚约在身的表兄妹;再者,若是嫁了别人,她又怎么会离开京城来安阳呢?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你该叫我一声宫夫人了。”
正巧宫云枫也从里屋出来,仍旧是一身宝蓝色的长袍,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玉簪缎带,神采飞扬,与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的颓然和伤感不同,如今的宫云枫整个人像重生了一般,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和喜意,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态,急忙行礼道:“见过公子。如初恭喜公子、夫人喜结连理,祝愿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宫云枫眼中的沈如初更加明丽动人,像一颗水润的宝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那是智慧,那是温情,那甚至是她勤奋之中的一点点慵懒。
唐梦瑶看见自己丈夫眼中的异彩以及那转瞬即逝的怅惘,急忙道:“多谢妹妹,妹妹也要抓紧啊,找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心说:总归要过去的,自己那点小心思应该瞒不过宫云枫这样的人精,但那又怎样?男未娶女未嫁,少女怀春有何不可?如今他已成亲,我也要嫁作人妇,尘埃落定,何苦为难自己?
“多谢夫人关心。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亲事告假的,下月是我的婚礼,爷爷让我家去稍作准备,所以,还请公子、夫人准许。”沈如初浅浅地躬身,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的欣喜甚至是激动。
“这是好事啊!我恭喜妹妹了。桃红,快去将我的百宝箱取来,我要给沈姑娘准备一件贺礼。”唐梦瑶笑道。
宫云枫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失落,轻轻地落座,和唐梦瑶的欣喜截然相反,道:“寻的是谁家的公子?为人怎样?”
沈如初平淡地答道:“这人您也认识,就是文旭。为人嘛,公子恐怕比我还清楚。”
宫云枫微微一吃惊,继而笑起来,道:“不错,文旭是我在安阳城认识的、为数不多让我欣赏的人。”末了,他又道:“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因为他这句话,唐梦瑶欢喜接百宝箱的动作倏然停在了半空中。
最后,唐梦瑶选了一对精致的翡翠耳环送给沈如初,沈如初倒也没有太推托,开开心心收下了。
“这段时日,如初做得不好,又总是为琐事所绕,未做到全心全意投入学医之中,又时常告假,如初愧对公子的栽培。不管如初是否成亲,今后都还想继续学医,也会更加努力学习,恳求公子和夫人不嫌弃,继续给如初这样一个机会,让如初继续在医馆学习。”沈如初恳切地说着,她要为自己的后路做好铺垫。
在现代,女人一旦结婚成家,在事业上就会走下坡路,接着会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种种歧视;在大燕这个崇尚礼教的过度更是如此,女人一旦成亲就只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宜室宜家才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
可她想学医,想继续追梦,她不怕别人非议和笑话,她能咬牙坚持。作为安阳城最大的医馆,馆里的大夫有很多来自京城,宫氏更是曾经的御医世家,这无非是自己学医和接近梦想最好的去处。
唐梦瑶想说话,却被宫云枫抢先道:“你很有天赋,想法也多。成亲之后继续回来当学徒吧,以你的水平明年应该可以出师了。”
沈如初急忙行礼,喜道:“多谢公子,多谢夫人!”
宫云枫无异于给了她两个承诺:一,可以继续在医馆做事;二,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出师,那么可以登堂问诊,正式成为医师。
沈如初欢喜了收拾了自己在医馆的东西,无非就是些纸笔书籍,跑堂时换的千层底布鞋,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做事,临下工的时候才把自己的活儿给交接了,她整理得很仔细,全部用笔记录了,又认真地和秦子辉等人交代了。
唐梦瑶笑道:“沈姑娘做事真的很细心。我很喜欢她。”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她何止是认真。她很适合当一名医者,有一颗父母心。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是抱着一只小猫来就诊。”
唐梦瑶见丈夫神色平常,倒也不好说什么,只得转移了话题,笑道:“不知她这位夫婿如何,是不是配她这般的人品长相?我听说马元帅的公子可是相中了她,一直想纳她当个贵妾。”
宫云枫听见她提起马文俊微微不喜,道:“等一下说不定你就见着了。”
正说着,文旭便进了医馆,来接沈如初下工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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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备婚礼好事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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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宫云枫淡淡一笑,没有及时回应,也未说出泼冷水的话来,让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小姐说出这般直白的情话,即便是婚后,也知道她是难为情了。
“怎么,你觉得我比那文旭更优秀?”宫云枫未抬头,已经猜出唐梦瑶之所以说出这番话,应该是见了文旭的缘故。
唐梦瑶嘤咛一声,撒娇道:“你真坏!在我心中还有谁比你更优秀?就算是一百个文旭也比不上你。”
宫云枫放下手中的手札,拉着唐梦瑶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让你跟着我吃苦了,安阳比不得上京繁华。”
唐梦瑶笑道:“那是我心甘情愿的,有情饮水饱。”
且说文旭陪着沈如初出了医馆,沈如初笑道:“怎么不见你那两个属下?”
文旭笑道:“其中一个病了,我让他早些歇息;若只派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正好没事。”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与文旭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前一世在谈恋爱,比恋爱的感觉少了一点亲密。比相亲的感觉又多了一份信任和了解。
走到半路,文旭忍不住开口,道:“我,我还有点紧张。”
沈如初笑道:“紧张什么?”
“婚事,我们的婚事。”文旭如实回答。
沈如初又笑,道:“怎么,后悔了?我可是记得某人当初可是毛遂自荐了好几次哦,不然我才不会选某人呢。”
文旭急忙赔笑道:“不是,不是!绝不是后悔了,我是想着怎样把婚事办得更好一些。”
沈如初点点头。却无法直视他的眼睛。那眼神实在太过灼热。任谁都会被融化在其中,她还不想沉迷,或者说。她还没做好接受这份感情的准备,至少现在没有,她所累积的阅历还不足以承受这份感情的厚度,但她会去努力。
既然选了文旭,便会试着相信这就是她携手一生的良人。
“初儿。”文旭激动地抓起沈如初的手,牢牢地放在掌心里,抱在自己的胸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沉声道:“你还记得那对大雁吗?我会发誓。我会像那对大雁一样,忠贞可靠,一辈子只有一个配偶,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如初脑袋嗡嗡叫了半天,上辈子也曾谈过恋爱,甚至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是她听过的最炽热的表白和承诺,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有些感动,想哭,但却欢喜地笑了,半晌才道:“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沈如初安心地在家准备嫁衣等,有钱人家的姑娘可以找一群能工巧匠来府里定制,像沈家这样的家境少不了要亲自动手,沈云忠早就派了秋蕊、周婆子来帮忙,沈如初是不懂什么女红的,绣品少不得要自己去买。
说起来,还要感谢沈芝媛,别看她整日闲荡,这手里的针工却是数一数二的,帮着沈如初做了不少事,对于这一点沈如初是挺感激的,毕竟拿人的手短,一改往日的成见,觉得这沈芝媛也并非一无是处,身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姐姐,这被面子的刺绣我帮你做好了,双面绣,你看看哪里要改的。”沈芝媛笑道,抱着一团锦缎被子过来,这锦缎还是文旭送过来的聘礼之一,按风俗,女方的陪嫁里要有八床春夏秋冬的被子。
沈如初象征性地摊开一看,笑道:“真不错,妹妹的手真巧,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妹妹呢。”
沈芝媛笑道:“要感谢我还不简单,到时也帮我画几个花样,姐姐画的花样我都是第一次瞧见,瞧着怪新鲜的,也淡雅。”
沈如初笑道:“好啊,改明儿你嫁人了,一定帮你画。”
说到嫁人,沈芝媛面露喜色,道:“姐姐,我先要恭喜你找到文大哥这样的如意郎君,我看得出来文大哥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在意你。不过我呢,也有一件喜事。”
沈如初笑道:“和我还卖关子,快说。”
“马公子说了,五月纳我进门。”沈芝媛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骄傲,踌躇满志。
沈如初一愣,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又想着既然沈芝媛与那马文俊已经不清不白,能进马家的门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虽然在她看来是退而求其次了,但在普通百姓心中,马家之妾的位置可是香饽饽,趋之若鹜,求之不得。
“好,先恭喜你。到时让伯娘也把你风光大嫁了。”沈如初笑道。
高氏对沈如初依旧不冷不热,即便自家的两个子女包括儿媳妇都和沈如初打得火热,她依然无动于衷,她以自己丰富的人情世故的经验来看,这个沈如初不简单,迟早要骑到他们大房的头上。
沈如初抱着“礼尚往来”的态度,对待高氏不卑不亢,事实上,从高氏想方设法将自己卖到马家当妾时开始,二人就结下了梁子,后面又发生了绑架的事件,而沈芝媛与高氏都非常可疑,她之所以不计较,是看在沈云忠的面子上,不管怎么说,始终都是一家人,只要她们不再犯,有些事她会努力让它成为过去。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抬头望了望天,这安阳城别的没有,空气却是一等的新鲜,天空是一等的蓝,尤其是早春,冰雪渐渐融化,万物复苏,正是生机勃勃之时,虽说略有困倦,但心情却是好的。
唯一不足的是,北方地寒,春寒料峭,接近三月,依然严寒。
杨嫣本来是想搬出去的,这个话头在沈云忠放出话之后,被她亲自提起,沈云忠倒也无法可说,只是又碰巧赶上了沈如初的婚事,杨嫣少不得权衡一番,若说沈家她倒是真没放在眼里,偏偏对这个小姑子待见得不行,加上沈如初真有几分本事,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便治好了她的月例不调之症。
她若这时候搬出去,作为嫂子不能帮衬小姑子的婚事,多少失礼,倒也收了搬到新宅子的心思,叫了自己的如画、静儿帮忙做些事,又命管事的大嫂白大娘从自己的陪嫁里选了不少值钱的东西送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准备,沈如初这才知道原来成亲要准备这么东西,有这么多讲究,暗叹自己真是长了见识,而且在这个忙碌的过程中,人人都带着欢喜的心情向她道喜,让她一度沉浸在欢喜之中。
偶尔,她也会疑惑,这坑来的竹马郎君又会怎样对待自己?自己后面的道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疑惑归疑惑,这段时间可谓是喜事连连,好事成双。
先是前头院子里的春燕成亲了,总算嫁给了周翔,虽说周翔不成气候,但好歹家里又爿店,马相过得去,最主要的是春燕喜欢,又是明媒正娶,落胎那档子事应该是可以遮掩过去,将来生个白胖小子,小日子自然不会太差。
接着,便是沈燕飞订了亲事,说得竟是沈庆兰婆家的一个家下堂妹。说来也巧,正是元宵节那晚沈燕飞捞起的那盏花灯牵的线,原来当晚那姑娘就在附近,悄悄躲起来看见了沈燕飞捞起了自己的花灯,更巧的是,她捞到的花灯正是沈燕飞放出的那只。
真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后来一打听,竟是吴浩远的家下堂妹,沈如初最初从心底是反对这门婚事的,吴浩远是什么德性?那是只披着人皮的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吴浩远是那龌龊的性子,难保这吴小姐也是一样的品性,后来听沈庆兰说,这吴小姐与吴浩远都出了五服了,沈如初这才放下心来。
沈庆兰出面,撮合了这门亲事。
最高兴的人是沈云忠,以往反对他与千雪来往,后来沈燕飞一再反对寻亲事,他便认定沈燕飞的倔脾气上来了,九头牛拉不回,恐怕自己是活不到看见他娶妻生子那一天了,没曾想风头一转,沈燕飞竟寻了一门好亲事。
接下来的好事简直让沈家的人兴奋得鸡飞狗跳了,杨嫣怀孕了!
这对期待四世同堂的沈云忠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沈如初确诊之后,沈云忠穿了新衣,焚香沐浴去祠堂拜祭列祖列宗了,自此之后,便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杨嫣过得舒心、开心,就连沈如初的婚事也为沈家的第四代让步了,沈云忠根本顾不上沈如初的婚礼还差了什么,倒是隔三差五就吆喝着沈如初来给杨嫣把脉报平安。
高氏要做祖母了,自从知道这个消息,既不上街也不走访了,整日里陪着杨嫣,想讨好这位背景优渥的儿媳妇,可是杨嫣不领情,想想也是,婆媳之间哪有那么多共同话题?
说说讲讲,忙忙碌碌,转眼便到了三月,沈如初的婚事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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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当嫁娘喜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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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了这些日子,沈如初倒没多想,也没时间多想,日子充实不说,每日与家人在一起,也特别开心,除了准备婚事,就是看看医书,顺带招呼一下七姑八大姨,这些亲戚要按照当地的风俗给她送压箱礼。
这压箱礼娘家人是不能要的,要由新娘带到婆家之后才能打开的。
迎来送往的,虽说有些疲惫,却也乐在其中,毕竟见识了古风如何。然而,转眼间到了婚期,沈如初这才感到惊慌失措——这就要嫁人了?这就要和那个自己眼中的小屁孩文旭共结连理了?
虽说惶恐,但又带着一点期待,不管怎么说,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文旭不会亏待她,至少目前不会。
秋蕊帮沈如初整理好了嫁衣,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出来,沈如初已经猜测到了她想说什么,却并不主动提起,由着她胡思乱想。她从小到大一只服侍沈如初,和沈如初的感情一向如同姐妹,这次沈如初出嫁,便让她当了陪嫁丫头跟了去。
这陪嫁的丫鬟大有讲究,跟着原先的主子去夫家,是什么身份?像以往一样做个普通的丫头,还是升级为男主人的通房丫头?
沈如初原本以为她从王连盛那里买了教训,死了心,能安心在自己这座小庙里做事,但元宵节那天的言行又让沈如初对她之前的言行质疑——这个丫头心太大。罢了,她并非强人所难之人,也没那么多的控制欲,愿走愿留。那是她的自由。
随后李氏进来了,怀里抱了一个朱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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