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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榜推]-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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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听一人爽朗地笑着,道:“我痴长你几岁,就不谦虚了,叫你一声兄弟。兄弟,咱们哥俩无须客气,这也是我分内之事。我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
文旭笑道:“一定忘不了刘兄。届时还请刘兄光临寒舍,喝一杯薄酒。”
“一定,一定!文老弟,我还回去讯问那两个凶徒,改日再扯淡!哈哈”马上的刘逸安爽朗地笑着,他是安阳城州府的捕头,人称刘大捕头,武功高强不说,下手狠厉,所以,被他撞见的歹徒多数下场凄惨。
沈如初正在呐喊,身为军人的文旭是如何与这官府的刘逸安结交的,听这口气,二人交情匪浅,否则文旭也调动不了这位尊神送秋蕊回来。
“三姑娘!”秋蕊扑过来,沈如初将她抱在怀里,这孩子肯定被吓坏了,虽说秋蕊比沈如初还大上一岁,但对于二世为人的沈如初来说,她的确还是个孩子。
文旭一直将沈如初送到家门口才转身回去,沈如初道:“你也早些回去歇着吧,我没事,以后会注意的。”
文旭点点头,道:“这段时间我会派人接送你去医馆的。放心,你是我未婚妻,马上就是一家人,这二人本来是要保卫我,指派去保护你,也不算是滥用私权。”
沈如初站在门**代了秋蕊一阵,并要她保持平静,一会不要在家人面前说漏了嘴,否则他们不知道要担心成什么样。
她一转头,看见文旭站在不远处的角落里正在目送她们进去,沈如初的心底暖暖的,也许将来的生活会有很多温馨吧。
秋蕊笑道:“姑娘,文大人对您真上心,今天多亏了……”
“嗯?”沈如初拿眼横着她,这丫头怎么不记事,才要她不乱说的。
秋蕊急忙道:“您放心,奴婢心里有数,不会在其他主子面前说道的。”
进了客堂,见了沈云忠,他果然还在,正在烛光下翻一本发黄的老书,沈芝媛坐在一旁做针线,模样乖巧得很,沈如初暗自呐喊:难道这女人真转了性子?
☆、050 勇认错所托非人
沈云忠咳嗽了两声,道:“我回房歇着了。这把骨头老了,睡不着但又不能不躺着。”沈如初急忙搀扶着他,送他去了东厢房。
秋蕊和周婆子很快将饭菜热好了,沈如初胡乱吃了点,但也吃得不安生,在这过程中,沈芝媛总往自己身边蹭,那样子像是有话对自己说。
“四妹有心事?”沈如初似笑非笑道,这丫头被高氏惯坏了,喜怒形于色,倒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主儿。
沈芝媛头点如捣蒜,笑道:“姐姐,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她陪着沈如初进了自己的房间,就听沈芝媛迫不及待地用一种神秘的语调,笑道:“姐姐,你猜猜我今天见到谁了?马大公子!嘻嘻。”
沈如初“哦”了一声,心中陡然开始佩服沈芝媛,什么叫喜新厌旧,这就是喜新厌旧,一个女人在层层压抑下还能这般洒脱,不知是奇葩还是奇迹!
“姐姐,我想好了,你现在和文旭定了亲事,这是天大的好事,马公子对我——似乎、似乎有几分心意,我若是代替姐姐嫁到马家,马家兴许不计前嫌,不会因为丢面子而迁怒于我们,姐姐你说好不好?”沈芝媛亲昵地凑过来。
沈如初本能的反应就是:消受不起这份美人恩,笑道:“妹妹既然已经拿定了主意,没必要知会我,我可管不了妹妹的事。”
沈芝媛讨了个没趣,笑得很勉强,道:“可我心里没底,兴许这是我一厢情愿。”
沈如初笑道:“那也未必,妹妹年轻貌美,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马文俊喜欢妹妹再正常不过了。只是,我觉得这等大事,妹妹该去找伯娘商量,她可比我见识广博。”
沈芝媛哪里是不肯找高氏商量,而是话没说完,就没高氏堵住了,高氏坚决不同意沈芝媛给任何人当妾,她算是看明白了,富贵人家的半个主子不是那么好当的,倒不如平常人家的夫妻来得实在。
“就是娘不同意,我才来找姐姐的嘛!”沈芝媛撒娇道。
沈如初笑道:“好妹妹,我想你是找错人了。今天真是累了。”
沈芝媛知道她这是不耐烦了,笑道:“要不姐姐早点休息,我们以后慢慢聊,姐姐有什么嫁妆需要我帮忙赶制的,只管说哦。”
沈如初想了想,沉声道:“哦,对了,近来上街你可要当心了。今天正午正好碰见巡逻的文旭,他说抓了两个匪徒,交代案底,说专门攻击和侵犯年轻的女子,妹妹可要当心了。”
“真有此事?我怎么没听说过?”沈芝媛语气微微有些急促。
沈如初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千真万确!这两个匪徒还交代,其中有一起案件是受人指使,正打算指认呢。”
沈芝媛急忙抚着胸口,神情吃惊,目光呆滞,脸皮不自然地痉挛了一下,道:“还有这等事?我都是白天出门,姐姐别担心。”
她逃也似地出门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果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指望着一家人团结起来,和睦过日子是难了。
沈芝媛前脚才走,秋蕊后脚就进来了,见了沈如初“噗通”跪下,哭道:“三姑娘,奴婢有罪。”
沈如初眉头微蹙,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你哪里有罪?起来慢慢说。”沈如初道,这生活真是累人哪,心累。
秋蕊道:“奴婢不该受了马文俊的唆使,将姑娘的讯息说给马文俊。”
沈如初一惊,之前虽说怀疑过这个问题,真等她坦白了仍旧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马文俊有个得力的小厮唤王连盛的,知道马文俊的心思后,寻了个机会接近秋蕊,因为沈如初去医馆学医,秋蕊就有了大半天的时间独处。
据说那小厮生得眉清目秀,和秋蕊有意无意地碰见几回,又说了一些从馆中学来的俏皮话儿,一来二去便让没甚见地的秋蕊动了心思,那王连盛又舌灿莲花,说什么马文俊看上的人一准要娶回去,又说马文俊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能嫁到马家那是掉到金窝里了,将来沈如初嫁给马文俊做姨娘,他求了马文俊将秋蕊配给自己,也做一对快活夫妻。
秋蕊乃是不经人事的雏儿,而那王连盛经常跟着马文俊出入风月场合,跟着粉头们学了满嘴的淫/词艳/曲,挑/逗得秋蕊竟把身子交给了他。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里恨得痒痒,骂道:“你没长脑子,那就是个小泼皮!你怎么能把终身托付给这种人!”
她想起这段时日秋蕊的异常,恐怕只有所托非人才会有她那般的失魂落魄。
她点着秋蕊的额头,心里不停地叹息,真没想到这么老实巴交的孩子,竟然也受了男人的迷惑。
“奴婢如今不是完璧之身,将来也不指望能找个好归宿,恨只恨那个混帐骗了我,不但骗了我,还骗我来出卖姑娘您。”秋蕊哭道。
沈如初叹气道:“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秋蕊道:“两个月前。奴婢也是后来才知道王连盛到处是姘头,经常去馆中和那些粉头厮混,奴婢看见他的汗巾子才发现这些蛛丝马迹。”
沈如初点点头,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但是恋爱中的女人敏感度却成倍增长,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样一点也不足为怪。
“那你都出卖了我哪些事情?说来听听看。”沈如初慢条斯理道。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但沈如初丝毫不肯松口,只得细细道来,什么兴趣爱好,与谁私交,有无爱慕之人,家境如何,品性如何,每日的行踪,甚至说了沈如初曾让她带信给宫云枫的事。
“什么?这个你都说?那信的内容你看了没?”沈如初怒道,这个丫头真是胆大包天!
秋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急忙摆手道:“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这个奴婢可以对天发誓。再说,奴婢也不认得字……”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虽然信上也没写什么内容,但是总要保留点*嘛!
“那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认错了呢?”沈如初冷道。
☆、051 表情意房赠佳人
ps:兜兜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我会守夜哦,希望2014年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兜兜很舍不得2013年……
秋蕊道:“奴婢是怕了。”
“怕什么?”沈如初不动声色。
秋蕊道:“奴婢知道姑娘已经看出了奴婢的慌乱和不安,只是给奴婢留着脸,还没点破;姑娘白天状似无意和说起小雪的事情,其实是提醒奴婢,做人要本分,做下人的更是要本分。”她从容地跪下来,沈如初由着她,也不去拉扯。
“奴婢不想被卖到牙婆那里,只求着姑娘怜悯,看在奴婢以往还算尽心服侍的份上留下奴婢,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对姑娘有害的事情了。而且奴婢破了身子,名节不在,将来也不可能配个好人家,最好的出路就是跟着姑娘一辈子。”秋蕊说得真切,说到情深处提泪涟涟。
沈如初将她扶了起来,道:“起来吧。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明儿还要早起。”
秋蕊泪眼朦胧,哽咽道:“姑娘,那我……”
沈如初道:“继续跟着我呗,反正我们沈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你不嫌弃就好。”
秋蕊说了一些感恩戴德的话,才退了出去。
沈如初的心情并不轻松,以往真是小看这个丫头了,她不但给自己找好了说辞,还准备好了退路,恐怕在她遇见王连盛的时候就想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原本是她的短处,却被她轻松转化成了留在她身边的优势。
试问,一个失去贞洁的婢女,除了留在主子身边尽心服侍以求有个善终,还能有什么好结局?照这个时代的世人来看的确如此,但沈如初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有另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
她不是木讷沉默吗,为什么却能滔滔不绝地说出这许多?
秋蕊不简单,非常不简单,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用的好,将来有大用;用的不好,则是一个祸端。
沈如初扶着额头,感到一阵头痛,她竟然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她竟然没有处罚这个大胆卖主且失去贞洁的奴婢——她这个主子的威严何在?想到威严,她忽然觉得胃痛,头痛,似乎浑身都痛,自己果真是一错再错。
沈如初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甚至到了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地步,一连串的失误让她不自信,而不自信又让她自怨自艾,心中苦闷。
百思不得其解,辗转难眠,最后她给自己囫囵吞枣地想了一个答案,力求借此说服自己:是她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和心机。
第二日照列去医馆,照列忙碌着,本来头脑昏沉,但高速运转之后,也是一片清明,一如既往地利索。
日中歇息的时候,文旭来了,沈如初有些惊讶,不是说了,定亲之后不能见面吗?他倒好,不但要见面,还这么堂而皇之——咳咳,昨晚的私下见面不算。
“你怎么来了?”沈如初看着周围人窃窃私语、掩面而笑,甚是不好意思,不得不说,这入乡随俗的能量很强大,深刻地影响着她,如今她也是个腼腆的妞儿。
文旭笑了笑,也不理会别人的目光,满眼里都是沈如初,道:“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嗯?”沈如初有些茫然,自从定了亲事,二人反而没有以前那么亲密无间了,一来是害羞,二来没有做朋友那会随意,还没摆正自己的身份。
文旭一把拉住沈如初,道:“走吧。不耽误你下午做事。”
出了医馆,便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文旭趁着沈如初盯着大马发愣的当口,出其不意地抱住她的腰,将她放在了马背上,自己则一跃而上。
沈如初第一次骑马,很是兴奋,又特别紧张,想惊叫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得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被甩下来。
那枣红马在原地来回踏步就是不肯走,沈如初惊奇:“这马怎么不走?”
文旭见状觉得好笑,道:“你这样紧紧抱着它的脖子,它正难受呢,怎么走?”
沈如初这才稍微松了些,忽然腰肢处一紧,她感到一条强劲的臂膀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腰,她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一时连呼吸都忘记了,待反应过来,正要叫骂,身下如同生风一般,大马奔驰而去。
很快,到了一处院落前停下了。
“这是什么地方?”沈如初问道。
文旭笑而不语,只顾拉着她往前走,沈如初拍掉那只咸猪手,心中不满:嘿,还吃豆腐上瘾了!
那是一套干净漂亮的两起两落的院子,分了前后院,东西厢,面积不大,但收拾得整洁舒适,一看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地方。
“怎么样,还满意吧?”文旭笑着问道。
沈如初微微吃惊,道:“这是你的房子?”心中盘算着,这个地段,这样的面积,应该要不少银两了,恐怕只有富贵人家才买得起。文旭虽然现在是个小官,但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富二代。
文旭摇摇头,道:“不是。”
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望,是了,这个地段的房子,他们是买不起的。
“你还没说喜不喜欢这里呢?”文旭继续追问道。
沈如初笑了,道:“难道我喜欢你就给我买了不成?”
文旭笑道:“那可说不定哦。”
沈如初笑而不语,这座院落的确不错,整洁干净,看着舒心,尤其院子中还开垦了一块地做小花园,而她最喜欢侍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文旭见她眼神流连,在她转身查看的时候,突然从背后掏出一张纸晃在她眼前,笑道:“虽然这不是我的房子,却是你的房子。”
沈如初看见那是一张房契,而且是一张官契,上面的买房人明明白白写着“沈如初”三个字,后面还加盖了官府的印章。
文旭竟然不知不觉给自己买了一座房子?想起前一世,多少人为了房子争得头破血流,父子不和,母女不睦,夫妻成仇,曾经她想着将来一定要找一个肯为自己买房子的男人,不是为了那套房子,房子她买得起,为的是那颗爱护并愿意一直守护的心。
谁能想到,前一世,她没等到,这一世却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原来,当一个男人真心对待一个女人的时候,给女人一份踏实的保证正是他爱的表达。
ps:附赠小剧场一个,博卿一笑。
文旭:那个扑货作者君,你觉得文某表现如何?我对小初儿那是真爱!
扑货兜(做沉思状):房子就是真爱咩?大过年的,少?n瑟!小心我删你戏份!
文旭(一脸的鄙夷):真爱无敌,就你万年扑货那点出息,胆敢减我戏份,我画个圈圈……
扑货兜(急忙摆手):咳咳,大过年的,说点吉利话,让看书的大大们开心一下,兜某人给你加戏!
文旭(感恩戴德、感激涕零状):读者大大们,你们吉祥,小文子给乃们请安了,马年吉祥如意、龙马精神哦——
扑货兜(迫不及待抢戏状):另外,记得包养《良配》哦
☆、052 受挑衅酒楼风波
ps:恭祝大家新年快乐,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大家好事连连,好梦圆圆。另外,兜兜接到上架通知,明天上架,请亲们助兜兜一臂之力,首订粉红都需要,有你们的支持,《良配》一定可以2014年上升一个新台阶,迎来一个新局面。
若说自己不感动那是骗人的,她接过那张房契,心中千回百转,脸上漾起一抹微微可见的欢喜,投向文旭的目光中则带了一股惊疑,文旭见状,急忙解释道:“那个、我们不是快要成亲了嘛,我以前的宅子你也看见了,太小了,又破旧,干脆买了一处新宅院。不方便写的姓名,就写了你的。这样你就好安心了。”
沈如初心中激动,但却想兜住,总不至于要在一个下屁孩面前感动得涕泪横流,正不知如何搭话,听了他这句话,便抓住了把柄:“安心?我有什么不安心的?”
文旭急忙赔笑,道:“是啊,沈姑娘这般貌美聪明,更是福气之人,没有什么不安心的,是我自己多心了。”
沈如初这是得了便宜卖乖,一个没绷住,笑起来,道:“不管怎么说,谢谢你有这份心意。这房契还是放你那里吧。”
文旭摆摆手,道:“别,我这人粗心大意,指不定就弄丢了。放你那里我才安心。”
沈如初会心一笑,道:“我也觉得是,放在我这里,才安心。”心说:那可是写着我的名字的房子哎!
文旭见她态度迅速转换,一时还没回过神来,待到明白心中更加满意,沈如初的性子他琢磨不透,但是比起以前多了几分狡黠和灵动,配上她那清秀俊美的容颜恰到好处成了一种娇嗔,若是轻声软语,则变成了娇嗲。
这样的女人,没有男人不喜欢,在文旭看来,现在就是用天王老子的女儿来换,他也绝对不会换的!
“走,带你去吃饭,饿了吧?”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好啊,去哪里吃?最好离医馆近点的,吃完就可以回去。”
文旭骑马带着她到了一处酒楼,上面写着“俏渔府”,外面的布置很有特色,古色古香不说,还带着江南水乡的精致和轻巧,在这北方的城池中倒颇有一番风味。
“这一家的鱼做得特别好,活水鱼,很鲜美。”文旭笑道,“我记得你小时候很爱吃鱼。”
沈如初无语,小时候,小时候,可小时候的事情她真的不记得了。
“我来看看这上面刻得是什么字。”沈如初兴致勃勃地奔到店旁的一块汉白玉石板前,之间上面龙飞凤舞地雕刻着一些字,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些字连起来: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碧阑干低接轩窗,翠帘幕高悬户牖。消磨醉眼,倚青天万迭云山;勾惹吟魂,翻瑞雪一江烟水。白苹渡口,时闻渔父鸣榔;红蓼滩头,每见钓翁击楫。楼畔绿槐啼野鸟,门前翠柳系花骢。
“我喜欢这里。”沈如初笑道。
文旭宠溺道:“都还没尝尝味道,就说喜欢了。不过,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猜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沈如初乐呵呵地进去了,看这门头和装潢,就知道这家店非同凡响,一定走得是江南精致小菜的路线。
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菜牌,沈如初笑道:“今天我请客,我没带钱,不过,你懂的,昨天……”她投了个眼神过去,文旭会意,笑道:“我知道了,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沈如初自己点了两个菜,文旭接过菜牌,一口气点了四五个菜,而且全部是大菜,沈如初笑眯眯地让店小二将文旭点得菜去掉了大半,笑道:“嘿嘿,勤俭节约才是过日子王道。”
文旭任由她改了菜单,心中是越来越欢喜,找了一个聪明漂亮又会持家过日子的娘们,这不是走了狗屎运么?何况,一个女人开始替男人省钱了,那说明这个女人开始在意这个男人了。
越想越美,某人的嘴角忍不住上扬。
饭菜还没上齐,就有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后生走过来,穿得倒是齐整,衣料也是上等的锦缎,但一看打扮就是随从,那人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二位是文大爷和沈姑娘吧?”
沈如初本能地抵触,皱眉不说话,文旭不置可否地道:“你有什么事?”
那后生冷笑道:“我替我们家公子传句话,马大爷小心了,不要拾了双破鞋当作宝,最后连小命都没了。”
文旭当即发怒,拎着那后生的衣领,骂道:“你说什么?替谁传话?道歉!马上道歉!”
沈如初又惊又怒,什么叫“拾了双破鞋当作宝”?这分明是在玷污诋毁自己的同时来挑拨她和文旭之间的关系。
想这样做且又会这样做,还能养出这样一个耀武扬威的狗腿子的人能有几个?马文俊!
“滚回去和你们公子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很多,但这么不要脸地诋毁别人清白、离间别人感情的贱货不多!”沈如初骂道。
那小厮惊惧文旭的愤怒,极不情愿地嚅嗫道:“对不起。”
文旭推搡了一下,那小厮后退几步,撞在了身后的桌椅上,这一番闹腾惹得周围用餐的人都伸头张望,甚至有人围了过来。
“算了,不吃了。”沈如初完全没了吃饭的*。
文旭恨恨地看了那小厮一眼,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见沈如初出了“俏渔府”的正门,便急忙跟了过去。
“你先等等,我去隔壁牵马,我们换一家吃饭的地方,这安阳城好吃的东西很多哦。”文旭笑道。
沈如初顺从地点点头,虽说文旭现在对自己千依百顺,但也不能任着性子闹腾;静下来想一想,又觉得自己太脆弱,马文俊派了个狗腿子过来说了几句难听话,自己就吃不下饭、发脾气,将来若是遇见了其他事,岂不是活不下去了?
坚强,一定要坚强!这条路是她选的,她就要有足够强大的心理准备走下去!
文旭的好心情显然没受那个奴才太多的影响,嘴角仍旧带着笑,走到马棚的时候,笑容顿时僵持在了脸上,他的坐骑枣红马死了,而且丝状凄惨,不但被人勒断了脖子,而且前蹄还被人生生截断。
沈如初见到这一幕也震惊了,那血腥的一幕在她心中汹涌着,一股强烈的恶心感随之而来,她转过头去,闭上眼大口呼吸。
当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053 轻浮胚子弄风月
ps:兜兜哭求首订和粉红(面前摆了个碗,粉红都到碗里来)
“媛儿,你怎么来这里?”沈如初追上去,拦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沈芝媛,明明寒冬腊月,正是严寒蚀骨时,她却穿了一件粉绿色的夹袄,冻得她嘴唇乌紫,混着那红红的胭脂,诡异得像饮毛茹血的怪物。
沈芝媛见了沈如初先是慌了神,想避开却已来不及,也不敢正面与沈如初对视,怎奈沈如初追问得紧,只见她眼神闪躲,嚅嗫道:“马公子请我来的。”
沈如初心下生怒,隐忍着不发:马文俊果真在这里!
再看看沈芝媛,更是愤懑,这沈芝媛脑袋被驴踢了吧?也不管马文俊对她是否真心,她就一头跳了进来;就算马文俊对她动了心思,她也该自重拿捏点,这样才能吊足男人的胃口——瞧瞧她现在这身装扮,馆中的粉头都比她庄重!
“你赶紧回去,和那马文俊少来往,他不是什么好东西!”沈如初开门见山道。
沈芝媛秀眉微蹙,道:“三姐,我的事你就别管了,我有自己的打算,为自己好,更是为大家好!”
沈如初压住心中的怒火,冷声道:“你要真是为了大家好,就给我回去。”
沈芝媛不悦道:“我说三姐你怎么这样!你吃不到葡萄还说葡萄酸吗?你自己与文旭行了见不得人的丑事,没机会嫁给马公子,现在却阻止我。你安得什么心!你就好好看着吧,我会过上好日子,比你们所有人都幸福。”
在她看来,沈如初是因为提前破了身子,怕被马文俊嫌弃。这才推三阻四不愿意嫁到马家的。
沈如初怒极反笑,道:“很好,你记住自己今天说得话,以后别后悔!”
文旭出来的时候也看到了沈芝媛,沈芝媛扬眉一笑,道:“三姐夫好。”文旭微微皱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走吧,我送你去医馆。”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沈芝媛趁着二人说话的档口猫着腰溜进了“俏渔府”。
“哪里有半点姑娘的矜持。简直……”沈如初无奈道。
文旭道:“恐怕她早就不是什么姑娘了吧。”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文旭,没想到一向厚道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不厚道的话,道:“你能看出来?”
文旭无奈地笑了,这丫头越发伶牙俐齿了,连问出的问题都让人无法回答。笑道:“马被一个朋友借走了。我们走着回去,离医馆不远。”
沈如初见他眼神有点闪躲,以为他是因方才的问题难为情,压根没想到马在短短的时间内被人残害了。
回到医馆的时候,唐天瑞上来热情地打招呼,沈如初最先只是礼貌地应对,最后发现唐天瑞问的问题竟然都有文旭有关,什么文旭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看着像是军人出身。可有官职在身,而且他的这些问题很多连沈如初都答不上来。
“谢谢唐三公子的关心。”沈如初笑道,继续埋头整理手札,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将每个坐堂大夫的看病记录重新誊写,整理成册。这个任务谁也不愿意做,一来太累,二来吃力不讨好,学不到东西。
沈如初却恰恰相反,她认为这项工作最能学到东西,看那些手札便能知道一个大夫是如何治病下药的;对有些病症,沈如初心中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一味地认同某个大夫的治疗方法,自己在心中默默地开出个方子,和其他大开出夫的方子一核对,能够验证的方子是否正确,因为同一病症,不同大夫有不同的疗法,总有一条相对是最优的。
另外,沈如初用的是自制的鹅毛笔来誊写,写起来很快,至少比毛笔写字的速度快上两三倍。
唐天瑞讨了个没趣,讪讪地离开了,但是没多会又转悠回来了,道:“人说边疆民风彪悍,水土不养人,这里的人教化不够,野蛮成性,又说此地男子粗俗,女子貌丑。”
沈如初停下笔,似笑非笑道:“三公子,我在做事呢,难不成陪你聊天也算工钱?唐小姐,哦,不,现在是宫夫人了,也是这么交代的?”
唐天瑞哈哈大笑,道:“沈姑娘说话真风趣,能和沈姑娘这样的人聊天真是一件快事。唐某想说的是,遇见沈姑娘,打消了我初来安阳的疑虑,也让那些粗鄙的传闻烟消云散。安阳虽不富庶,但也算是人杰地灵,出了沈姑娘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
沈如初没工夫和小屁孩讨论这些“务虚”的话题,头也不抬,笑道:“我先把这几本手札抄好了再说吧。”
唐天瑞微微一叹气,默默地离开,倒是羡慕那个文旭,这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坐在堂中角落里的林子清也在默默地叹气,这样一朵鲜花儿已经名花有主了,文旭那小子怎么配得上沈如初呢,不过是个穷副尉,还是个孤儿——只可惜,拳头才是硬道理,那天被文旭暗中收拾了一顿,他再也不敢对沈如初打着歪主意。
下工的时候,秋蕊和文旭都在馆外候着,回到沈家的时候,沈芝媛还未回来,在饭桌上,沈如初状似无意地问起沈芝媛,李氏也急忙搭腔,道:“大嫂,怎么不见媛儿?”
高氏嘴角扯了扯,道:“媛儿去南市的吴家了,说姐妹二人一处说说话,晚上就不回来了。”
沈如初一见她的神色就知道这女人在说谎,她面带喜色、毫无责备,又故意在帮沈芝媛掩饰,只能说明她知道并支持沈芝媛的行踪;看着高氏脸上的得意,沈如初的脑海中冒出一个词:老虔婆!
且说沈芝媛在“俏渔府”陪着马文俊吃了一顿前所未有的奢侈大餐,便被马文俊带了自己在府外置办的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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