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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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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我已经将它毒牙里的毒液给抽了出来。”阿珩道。
“就算如此,你一个女孩子玩什么不好,玩这个。”
“我不是玩,我是准备帮离王回忆一些很美好的记忆。”阿珩笑吟吟道。
瞅着阿珩的笑容,巫盼只觉得背脊冒汗,“美好”的记忆?有多美好?“你以前放蛇咬过离王?”
“你觉得离王身边的人都是白痴,能让毒蛇靠近他?我只是抓条了蓝蛇,将蓝蛇的毒液下在了我的燕窝里,然后将我觉得很好吃的燕窝分给他吃了几口。”阿珩道。
“你也会中毒。”
“我不是专业的捕蛇人,抓到蛇已是不易,想要避免被蛇咬到却不能,然我什么药都没吃,后来身体自己解了毒,对蓝蛇的毒有了一定的抗性。”阿珩随口回道。
一碗燕窝,两个人吃了,一个对蛇毒有抗性,另一个没有,于是乎,阿珩只是虚弱了几日,吃了几顿好吃的便没事了,而离王。。。。。。那是离王肉。体上所有痛苦的起源。
“你那么确定蛇毒毒不死你?”
“不确定。”
“那你不怕被毒死?”
“怕啊,所以我赶紧趁着自己还没毒发请他吃了燕窝。”
巫盼无言,招惹阿珩,绝对是离王一生最大的错误,这就是个疯子,只要能达到目的,她不吝于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女郎你性情如斯凶残,你爹娘知道吗?
阿珩来到邺城后,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游览邺城,邺城有很多水渠,每一条水渠里窄的有两丈宽,宽的有百丈宽,大大小小的水渠多达六百余条。水渠里的水皆引自云水,而因着这些水渠的存在,云水在这一段的水流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都快彻底化整为零了。
当年太子琚筑城时已娶妻,而太子妃与太子琚完全是两种画风的人,太子琚筑城,怎么简洁明了就怎么筑,后者却偏要增加各种各样没有实用,但能够增益景色令人看了便觉得心情舒畅的东西。比如映日芙蕖,自然,这时节,芙蕖看不到,最多看到几片荷叶,且就算是莲叶也不是很多,邺城的很多商贩并未专门租个铺子开店,而是将货物放在船上到处卖。
往来的小商船上不乏卖吃食的,吃食也不是用容器来盛,用的是新鲜采摘的荷叶,洗净后便可以包食物了,非常干净,且荷叶也能入味给吃食,让吃食更好吃。
卖的吃食多为鱼虾,水上之城,最多的便是鱼虾,筑城时,水渠放养了很多繁殖快的鱼苗,且,战事平定后,太子琚专门掘了一条五百里的河道,引云水入月照海,打通了邺城的海上商道,也令得沿海在海上捕鱼的渔民捕的鱼多是拿到邺城来卖。
邺城有专门的鱼市,阿珩去溜达了几圈,淡水鱼、咸水鱼,不管是什么鱼类,只要是人能抵达的水域海域里的有的鱼,鱼市都能寻到,且数量庞大。
阿珩深以为,若那一日,邺城让人给围了,完全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将鱼市给征了,这些足够全城省着吃两个月。
阿珩拎着用草绳串着的鲟鱼在鱼市里寻了很久才找到在海上打鱼的渔夫。
鱼市的鱼贩多非渔民,大多是从渔民手里大宗的买进活鱼,然后用尽各种方法将鱼或者带到鱼市上来卖个好价钱。自己打鱼来买的渔民都是淡水渔民,否则距离太远,便是将鱼带到了邺城鱼市,鱼也已经死了,卖不了好价钱,倒不如卖给专门的鱼贩更稳妥。
自然,并非所有渔民都会将鱼卖给鱼贩,有的是因为鱼已经死了或快死了,鱼是生活在水里的生物,把鱼给捞出了水,能不死吗?鱼贩只买那些新鲜且活蹦乱跳的鱼,已死的与焉巴巴的鱼都留给渔民。渔民大多选择自己吃掉,实在吃不掉便用盐腌制起来过冬吃,但数量实在太多,冬季吃不了那么多,便会将咸鱼送到邺城来卖,同时购买一些无法自产的生活用品。
谁也不知道海上渔民何时来跑这一趟,运气好,当天就能碰上,运气不好,十天半个月都等不到。
阿珩属于运气一般的,这已是第三日了,再找不到,她都要考虑是否亲自去海边渔村跑一趟了。
五日后,有渔民给阿珩送来了整整一船的紫菜,巫盼很是不解,沃州也有着非常漫长的海岸线,这种植物他认识,是一种味道不错的植物。但阿珩这买的量也太多了,且他听到阿珩跟渔民说以后还会买,要买很多,有多少买多少。
“海上捕鱼是一件很危险的事,风浪大不说,还有很多大型海兽,你这般大宗的买紫菜倒是让那些渔民有了别的收入,不必日日冒死出海,但你这么做,对你没有任何用处。”巫盼诚恳道,那么多的紫菜,根本吃不完,纯属浪费,这得是多有钱才能如此糟蹋金银?嫌钱多的话可以送给他啊。
“谁跟你说这东西没用的?有大用。”阿珩道。
阿珩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将一船的紫菜变成了一罐白色的晶状物,在食物里加了一些,原本味道寡淡的食物变得鲜美了起来。
“你怎会琢磨这个?”巫盼胃口大开,却很疑惑。
“我夫君很喜欢吃这种调料。”
“一船的紫菜才提炼了这么点调料,你便是忙活几个月,也不可能让他日日吃,这么一点带回去只会让他越吃越馋。”巫盼一脸我为你着想的道。
阿珩似笑非笑的道:“那我应该如何做?”
“给我好了,我帮你吃光,你夫君便不会馋了。”巫盼义正言辞道。
阿珩笑得更灿烂了,薄唇轻启,吐出了一个字:“滚!”
虽然巫盼的出发点很有问题,但他还是提醒了阿珩,这么点调料带回去,别说云洛,便是三七都不够吃的。
阿珩沉思了一晚,在邺城转了很久,找了一家转让的作坊买了下来,然后又找了邺城最好的一群匠人,重金请他们打造了需要的工具,然后去人市买了许多奴隶回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让作坊开工。这些日子,渔民给她送来的紫菜都快堆成小山了。
阿珩很忙,忙得脚不沾地,每日都很宁静,但邺城并未因为她的忙碌而同样宁静。
君王公子,只要满了三岁即可入族谱,却不会立马排序齿,而是君王有空了才会排一次序齿,同时也会将夭折的公子的序齿位置腾出来给还活着的人。因此,除非是已经成年的公子,否则每位公子的序齿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活到了成年的公子以及背景深厚的高位妃嫔所出的孩子才会哪怕死了,序齿也不会被取消,尤其是后者,夭折了也一样不会取消序齿,史册上也会因此而留下关于他们的记载,哪怕只有寥寥一笔。
离王的儿子很多,但活到了成年的也就四十几位,而这四十几位里,现如今还活着的也就七位,两个月的时间里,除了公子兰,另六位都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一个不落的死了,死因非常一致:被毒蛇给咬了。
巫盼深深同情离王,公子兰是个残疾,快及冠的公子范又被废了,离王这是没儿子继位了。自然,没儿子和没后代是两回事,没有儿子也还有孙子,但。。。。。。当年的稷阳之乱,先是瘟疫攻城,王族所有在稷阳的未成年子嗣都染上变异天花夭折了,甚至成年的也在天花之下倒下了不少。瘟疫后期爆发的民变更是血腥无比,离王自己是带着部分公子王孙跑了出来,并且迁都邺城,但还留在稷阳的公子王孙,十不存一。再后来,东夷隔三差五的找离王的麻烦,离国也有宗室子弟为将的传统,每个送到东境去的宗室子弟都被他切碎了喂狗,久而久之,离王族年轻一代的锐气被他给打击得差不多了。
离王现如今还活着的那些孙子,不是巫盼刻薄,着实是那些王孙,也就一个公孙係勉勉强强过得去,别的,一个个野心快飞上天了,能力却还远远落在地面,啧。。。。。。真传位给那些人,离国将亡。
离王应该是打算在儿子里挑选继承人的,如今倒好,他预定的选择全都没了。
自然,若离王豁得出去,愿意将王位传给公子兰也不乏一个好选择,公子兰早年能与太子琤相争,能力与才干都不弱,然。。。。。。公子兰的精神状态有一点问题。
君王身有残疾,着实没的选的时候也不是不能忽略这问题,但精神状态有问题。。。。。。那还不如选个庸才,至少庸君败家的速度及不上暴君。
☆、第十七章耄耋老者
阿珩的调料存满了一只二十斤的陶罐时,庙见礼没几日便被独守空房的云洛终于寻来。
阿珩颇为讶异,辰国的事情不忙了?没记错的话,张不易的身体大不如前,这位宰辅大人已经不可能再似过去那般不负责任的到处跑,不然张不易真累死了,他就该哭了,怎还有空跑离国来?
“齐国伐离,我来凑凑热闹。”云洛接过阿珩递来的陶杯满饮里头的饮料,饮料一入口便想吐出来。“这什么玩意?”
“凉茶。”
云洛无语:“你当我没喝过茶汤?”
“这是我新研制的消暑药茶,味道如何?”
“难喝,你下回研制新的药,能不能将味道改得好喝一点?”
“良药苦口。”
“你明明能将药煎得很好喝。”
“药若是很好喝,病人会不长记性,觉得生病的代价很低,因而不会再格外注意自己的身体康健状态。”
“病人多,你做为医者才有钱赚。”云洛道。
“病人于我,是实验我研制的各种药物的工具,不是赚钱的工具。”
云洛无语,夫人你可真是够清新脱俗的。“几时回家?”
“等离王立储君。”
“现如今,他就剩公孙係一个选择了,公孙係一定会成为储君。”云洛笃定的道,顿了顿,又道:“我记得你似乎希望公孙係杀了离王,若离王立他为储君,他又怎还会杀了离王?”
“没事,公孙係不杀,也还有别的人。”阿珩很是淡定。
云洛大抵能猜到阿珩打算看什么好戏了。“需要我帮你杀人吗?我记得你自己是不能动手杀人的,若想要谁死,会很麻烦。”
“不麻烦,只是丢几条毒蛇,别人惊了毒蛇,被毒蛇给咬死了,不能算我杀人。”阿珩悠哉的道。
云洛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想,若没有清逼着夫人立的誓言,夫人究竟会长成什么模样?
将药茶饮尽,云洛指着院子里劈柴的男子,他一来就看到那家伙了,保养得非常好,明明骨龄已经八十多岁了,看上去却只有三四十岁,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这般变态的养生之法,寻常人根本做不到。“那个男人是?”
阿珩敲了敲云洛的脑袋:“别一副头顶绿油油的口吻,那是我一个长辈。对了,你来得正好,巫盼年纪一大把了,让他砍柴未免有些残忍,你来了,便替他把柴砍了吧。”
云洛一怔,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巫盼,不可置信:“巫盼?”
阿珩点头。
云洛默然须臾。“他也不怕离王派千军万马灭了他?”
论起仇深似海,绝没人比得上巫盼,巫盼杀了离王多少子孙?战场上本就刀剑无眼,被杀只能说子孙不争气,本来也不是大事,问题是,这位主不仅把人给杀了,还把人给切碎了喂狗。整个华族都给惊呆了,这是多大仇多大恨才能下手这么毒?
若是离王知道巫盼在邺城,只怕将邺城掀个底朝天,也要把巫盼剁了喂狗。
“他是跟着我来的。”阿珩微叹。
云洛挑眉:“你还不是巫彭呢。”十巫是可以托付生死的同路人,但阿珩还不是巫彭,便没资格与巫盼并列。
阿珩将巫盼与自己曾外祖母的事简略的说了说。
云洛无语,巫盼也够倒霉的,这种心上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的即视感,幸好倒霉的不是他,否则他还不得吐血。“由此可见,守时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美德。”
瞧瞧巫盼,不守时,媳妇飞了。
阿珩:“。。。。。。”重点是这个吗?
虽然对巫盼腹诽不已,但喝完了茶汤,云洛还是去帮忙劈柴了。
巫盼没跟云洛客气,将斧子给了云洛,看着云洛劈柴,云洛劈柴非常的有特色。确切说,这俩人劈柴都很有特色,都是沿着木质纹理去劈的,绕开了树瘤,一斧下去,最是省力不过。而这样的本事,若是在战场上,更是有天大的好处,用最小的力气杀死一名敌人,那么能够杀的敌人就会更多,而能够杀的敌人越多,活下去的几率就越高。
这是只有在战场千军万马的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人才能练就出来的本事。
“你很可怜我。”巫盼看着看着,忽的开口了。
云洛想也不想矢口否认。“没有,只是您比较倒霉而已。”
巫盼没跟云洛探讨觉得别人倒霉与可怜别人有多大区别,而是道:“希望你过些日子不会哭。”
云洛笑道:“我为何要哭?”
“你为何要来?”
“我夫人在这,我自然要来。”
“她若一直都不走,你也不走?”
“这里不是家,她办完事自会与我回家。”
“若是她永远都不走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云洛道。
巫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服的白发老者。
“一万刀币。”云洛道。
“两万刀币。”老人财大气粗道。
云洛继续加价:“四万,我说老爷爷,你都耄耋之年了,还有几颗牙?还是回家喝粥吧,养生,延年益寿。”
老人也死不撒手。“十万,老夫牙口好得很,不需要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指手画脚。”
眼见斗气越来越严重,叫价完全够买几十条蓝鳍金枪鱼了,阿珩赶紧打住:“这么大一条鱼反正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不如一起买,各付一半,然后一起吃?”
云洛与老人犹豫了下,同意了,再这么叫价下去,太得不偿失。
云洛发挥与列国谈判的本事跟鱼贩将鱼钱给砍回了正常的市价,然后与老人各付了一半鱼钱。
蓝鳍金枪鱼做成鱼脍吃最好,但做成鱼脍前,这鱼不能死,不然就新鲜了,因此云洛问白发老者这鱼去谁家烹饪,拒绝在鱼市上拿刀将鱼给砍成两半,否则半截死鱼带回家的时间不够影响鱼的新鲜度了。
白发老者考虑了下,说去云洛家里,他家最近死了不少人,不合适整治这样的大餐。
云洛不解,死了不少人?“是你不在乎的亲戚吧。”
“死的是我儿子。”
云洛刮目相看,死了好几个儿子你居然还有心思寻访美味,为了条鱼在这跟他叫价叫得快成笑话了?
“你也说了,老夫已是耄耋之年,老夫已经习惯了身边的人离我而去。”老者很是落寞的道。
云洛没安慰老者,而是感慨道:“如此看来,太长寿也不是好事啊,都快活成非人了。”见鬼,他还要争取活得比阿珩活得更久呢,还好,阿珩也不会太短命,自己不至于落得跟这老家伙一般。
老者:“。。。。。。。”
☆、第十八章晚宴
阿珩将羊肉与一条一尺长的鱼一起炖了,本来她更想用蓝鳍金枪鱼来炖羊肉的,但不论是老者还是云洛都反对,觉得做鱼脍就应该用完整的鱼,因此给她另外买了一条鱼炖羊肉。
牛肉则被阿珩放在锅里用油煎了个七分熟,再撒了葱花,分成了三份,一人一份。
最后的蓝鳍金枪鱼也被阿珩给料理了,用刀将整条鱼给切成了薄如蝉翼的薄片,云洛拿箸夹起一片鱼肉,看着那薄得透明,清楚得能看到纹理的鱼肉,不由感慨:“普天之下也只有夫人你能将鱼脍切得这般薄。”
阿珩闻言毫不犹豫的道:“那是自然,我切了那么多人,这点手艺还是有的。”
云洛很淡定的忘掉了阿珩那双将鱼脍切得完美的双手曾经切过成千上万人的经历,不然这鱼脍没法吃下去了。老者不如云洛那般对阿珩的过去知根知底,忍不住愣了下:“切过人?”
云洛诚实而自豪的道:“我夫人是医者,切过很多人,活人死人都有,加起来也有成千上万,否则如何练得出这一手刀法?”
老者没吭声,但他的某些细微的神态流露出了一个事:他没有刚才那么有胃口了。
云洛很满意。
阿珩将焖好的粟米饭摆到大案上,晚餐正式开始,巫盼不知为何没多少胃口,而老者被云洛所干扰,初时也没多少胃口,直到尝了一片鱼脍,发现味道着实不错后便忘了阿珩的双手是否切过人,以及切了多少人这些事,胃口好了起来。
虽然都称得上是狼吞虎咽,但在场的四个人用膳都很与众不同,阿珩用膳,粟米饭至少咀嚼十下,鱼肉亦然,这是她幼时被清与苍凛给训练出来的。
一个人若想活得长寿,必须保护好两样东西,一是牙,二是胃。牙齿好才能吃嘛嘛香,吃得香,胃口自然好,而胃口好,自然长命百岁。至于养好胃,牙齿再好,若胃有问题,那再香的食物吃着也不香,就算吃得消,肠胃也消化不了,那吃得香反而是对身体的一种负荷。
清因为心疾,自幼琢磨着怎么个长命百岁,自己观察琢磨出了这套理论,游历过很多,他发现,凡是活得长寿的人,无一不是有着一副好牙或好胃。
苍凛是被师祖给教出来的习惯,而师祖的习惯得一路追溯到上古时代。古早的时候,巫是文明的传承者,也是战士,如同一只生活在荒兽横行的丛林里的狼,必须与各种猛兽厮杀获取存活的资格,然后才是如何将自己继承的知识传下去。为了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久,巫必须保证自己的身体不出问题,否则麻烦很大,轻则无法活着将自己的知识传下去,重则。。。。。。如炎帝,一场大战,哪怕是不死药也只能维持她不死,却无法维持她如早年那般活蹦乱跳的活着,一年有十个月在闭关。这样一个王,对国家的掌控力不免开始走下坡路。若非她在人族的威望无人能及,谁敢推翻她就会成为人族公敌,真不好说炎帝会被推翻多少回。
花费了很多年的时间,古巫琢磨出了养生的法子,不需要专门吃什么或不吃什么,做好两件最基本的事就可以:保护牙齿,保护肠胃,保护好这两样,就足以活得长久了。
养生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传承,每个巫的传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吃东西一定会反复咀嚼,每日清洁牙齿。
阿珩很是无所谓这种习惯,她从不求长命百岁,尤其是以前的她,一心只想早点死,早死早超生早解脱。因此对这种习惯,想起来就做一做,想不起来就拉倒,直到近几年才开始重新拾起来。
云洛与巫盼也是巫的传人,吃粟米饭咀嚼十余下,吃肉再多咀嚼一倍的次数,不过细嚼却不慢咽,打小就这样进食,咀嚼速度非常快,因此进食速度不比寻常人慢。
引人侧目的是老者,吃米饭要咀嚼十五下,吃鱼肉咀嚼二十下,吃牛羊肉时咀嚼二十五下,吃得很慢,但非常标准,标准得近乎机械,给人一种诡异感。
云洛与阿珩对视了一眼:大抵能明白这人为何能活到耄耋之年了。
若说巫的传人纯粹是出于习惯才这样进食的话,那么这位老者则是真正意义上的怕死,因为怕死,所以进食格外的细致,细致得令人毛骨悚然。
云洛给阿珩夹了一箸菘菜,同时给了一个疑问的眼神。
阿珩微微摇头,以前不是。
云洛流露出了一个同情加幸灾乐祸的眼神,不过这眼神转瞬即逝,只有阿珩看到。
阿珩一筷子羊肉塞进云洛嘴里,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云洛将嘴里的羊肉嚼碎,咽下,很是无辜,我没开口说话。
快将牛肉给嚼成肉糜的巫彭忽道:“老子心情不好,打情骂俏离老子远点。”
云洛与阿珩默契的该吃吃,该喝喝。
有酒有肉,不免想聊天,不能打情骂俏,云洛干脆与老者聊了起来,但没聊什么敏感话题。这里的四个人已经有一个被刺激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刺激得更深,并且同时刺激到第二个人,话题自然要选得安全一些比较好。
云洛选了一个自己认为最安全的话题,聊鱼,离国河网密布,又临海,淡水鱼、咸水鱼都种类丰富且数量可观。虽然辰国也有很多鱼吃,但一个是云水上游,一个是云水下游,还是有些鱼类不一样,再加上海鱼,云洛有很多鱼都不懂。
老者是土生土长的离人,淡水鱼、海鱼就没哪种是没吃过的,果然接的上云洛的话题,不仅介绍了各种鱼的特征与肉质,还介绍了各种鱼的各种吃法。
虽说离人爱吃鱼,但瞧着滔滔不绝的老者,云洛仍有种看到老饕的即视感。一个普通的草鱼就能说出十来种做法,便是因为味觉关系只能吃鱼,而琢磨出了鱼的一百多种做法的阿珩也得甘拜下风。
云洛轻咳了下,忍不住插嘴道:“大爷,您这也太清楚鱼的做法了吧?您家莫不是开食肆的?亦或是专门做鱼的御厨世家?”在宫里的御厨并非一个人做很多种菜肴,事实上,很多御厨一生都只做一种菜肴,即拿手菜,而不管是什么人,一种菜做了一辈子,都不可能不拿手。如烹鱼的御厨,那是真的一生都只做鱼。
老者愣了下,很是怀念的道:“我家族并非疱人,是我的发妻嗜吃鱼,长子随她,也爱吃鱼,且长子纯孝,吃得多了后,自个琢磨出了每一种鱼的烹饪之法哄我发妻开心。”
遗传学奇葩!
云洛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瞅了瞅阿珩,发现阿珩完全没受影响,淡定非常,再瞅了瞅巫盼,手里的箸快把碗底给戳穿了。
云洛继续道:“哦,那您长子倒是挺有趣的,不知是否有缘得见?”
“她们都已离世。”老者一脸的落寞。
云洛一脸真诚的歉意:“。。。。。。节哀。”
巫盼将牛肉嚼成了肉糜,阿珩仍旧好吃好喝着。
云洛再接再励。“少年结发,她留下您一人时定是忧心忡忡的,您可千万要保住身体,别让她九泉之下担心您。”
老者沉默须臾,苦笑:“她走时,确实很是忧心,是我对不起她。”
云洛不解:“此话怎讲?”
老者痛悔道:“我不该听信姬妾谗言,疑她不忠,冷落她,以至于她最后与我闹得不可开交。”
这信息量太大,云洛捋了捋,捋清楚了,人却懵了。
巫盼彻底没胃口了,阿珩也无法好吃好喝了,都想吐。
一顿饭,老者话赶话越说越来劲,一个劲儿的哀悼怀念亡妻,说自己对不起亡妻,早知如何如何,就一定不如何如何。
巫盼忍无可忍的放下箸走人,阿珩见了,道:“我烧了水,把脚烫了再睡。”
巫盼对阿珩侧目而视。“你还吃得下?”
自然吃不下,但实在舍不得蓝鳍金枪鱼。
巫盼读懂了阿珩的眼神,无语的去休息了。
阿珩没走,但也没胃口,只得催眠自己什么都听不到,催眠差不多时,终于摆脱了影响,继续好吃好喝。
云洛陪着老者饮酒吃鱼脍,很是认真的听老者痛悔了一晚上,心里却在对比自己家那些奇葩,老爹要死的时候一杯毒酒将老娘一块带走了,祖母在祖父死了之后又活了几十年,活得年纪比这老者还大。但云洛依稀记得云湛在世说过,祖母在祖父去后从未说过半句怀念祖父的话语,但每个人与她相处时都能感觉到她对祖母的怀念。
无忧更是从未主动提过半句她夫君,很多时候别人都会忘了她是嫁过人的,但事实却是,她从不想她那死了几千年的夫君,却守护了与那个人的子孙两千载光阴。
时光的洪流无情的流过两千年,多少国族崛起、强盛、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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