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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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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然在王宫,尽力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贵人是否救回来,救不回来,则根据贵人的身份地位会有若干医治不力的医者为贵人陪葬,严重的话,可能整个御医司皆要殉葬。
  朝云反问:“这是你跳窗的理由?”
  她去寻阿珩,阿珩却在得知要治什么毛病后毫不犹豫的跳了窗。
  客栈为了招待更多的客人,建筑物都是两层的,阿珩住的便是二楼,毫无身手可言却玩跳楼这种高难度动作,结果可想而知——如今是被抬着进宫的。
  摔断了一条腿的阿珩根本跑不过健仆,斟酌了下,下毒也改变不了境况,只得认命入宫。
  阿珩摸出一根百年人参扭过头默默啃着。
  齐王是个极有威严的中年人,看得出来,保养的不错,近五十岁的人与六十岁似的。
  这真不是阿珩的讽刺,实是国君每日要忙的事情太多,保养得再好,操劳过度仍会未老先衰。越是勤政的王,老得越快,这由人的身体先天条件所决定,谁也无法抗衡。
  做为一个勤政的王,看上去却只比实际年龄大十岁,着实不易,年纪轻轻便华发早生的君王可不少。
  许是疾病折磨,虽仍保留着三分威严,阿珩却敏锐的在齐王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虚弱。
  狮子老了,也病了。
  对于狮群的王而言,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狮王一旦虚弱,豺狼会渴望瓜分它的王国,其余的狮子亦会渴望撕碎它。
  阿珩顿时了然齐王为何肯让自己这个声名狼藉的医者来诊病了,对于此时的齐王而言,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复健康,旁的暂时顾不上。
  不过,都快五十岁了,就算没病,也该死了。
  生老病死,天理循环,谁也逃不掉。
  心里腹诽着,阿珩示意齐王伸手。
  齐王伸出手放在了臂搁上。
  阿珩瞅了眼,脸上保养得再好,手臂也暴露了现实。年轻时越是肌肉发达的人,年纪大了不再坚持不懈的锻炼,皮肉便会不可避免的松弛肥胖起来,齐王手臂上的皮肉极松弛,阿珩觉得,便是清死时都比齐王看着精神。
  一诊脉,阿珩微默。“齐王时常磕丹?”
  方士的丹药,阿珩研究过,偶尔服食一辆丸亦有养生美容的用处,然若因此而常服便是寻死了。
  齐王的内脏衰竭得挺严重,阿珩已然能闻到他血液里散发的某些金属味,这分明是金属丹毒晚期。
  早知今日,自己就不该进城,如今可好,殉葬品的命运俨然在载歌载舞的向自己招手。
  齐王幽深浑浊的眸子直视着阿珩的眸子问:“寡人如何?”
  阿珩不客气的与齐王对视,不就是目光吗?谁怕谁?
  齐王不自觉的回避了下,阿珩的眸子太过妖异,人的眸子即便明亮也有极限,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并非虚言,着实是正常人的眸子都无法亮成那般。
  对此,云洛若在,只会告诉齐王:诚然,阿珩的眸子亮得妖异,然羲和氏直系血裔的眸子都有这问题。
  齐王不知羲和氏,却不妨碍他恼怒一介奴子竟敢直视自己,且自己更是可耻的退避了,不可饶恕!
  一抹杀意自齐王的眸底划过,却止于阿珩开口。
  “齐王丹药磕多了,而丹药之中都有加入丹砂铅汞等物,服食少量确有益处,然长期服食却会导致这些东西在体内淤积,中毒,以至于内脏衰竭。”阿珩道。
  齐王闻言怒道:“方士安敢谋害寡人,来人,将方士皆拖下去斩了。”
  立时有一队禁卫直奔方士居住的地方。
  阿珩:“。。。。。。”听不懂人话是不?她说的是长期服食才会有问题,丹药本身没事大问题,是你自己拿丹药当饭吃,生生磕出了问题。
  虽深有人与猛兽无法沟通之感,然阿珩也不会蠢的在此时劝说齐王莫怒,野兽发怒时,保持距离最安全。躲都来不及,又怎会去惹?
  “寡人的身子可有法治好?”齐王冷冷盯着阿珩。
  “有。”阿珩不假思索的道,纵是没有,此时也必须说有,否则。。。。。。没有两个字一出口,那些方士便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金属丹毒虽无药可解,却可利用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将丹毒排出体内。。。。。。”
  自己的身体同寻常人有别,同样挨上一刀,别人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珩却只需要两三日即可活蹦乱跳。同样是给苍凛当药人,以毒。药为饭食,无人在苍凛手里活过三个月,自己却始终活得好好的,中毒后,即便苍凛不给她解药,过个几日,毒亦会被自身排毒能力处理掉,并且下一回碰上同样的毒,身体会有免疫,毒性会被削弱无数倍。自然,若一日两顿加宵夜皆是毒,且不带重复,阿珩也会吃不消。
  阿珩曾疑惑过自己的体质,因而专门对自己动刀子研究过。
  毛发、血液、肉、脊髓。。。。。。。甚至骨头都抽了一根检验,在把自己玩死之前,阿珩的研究终于得到答案:她之所以异于常人,不是她非人,而是她体内有些地方不太正常。
  伤口愈合速度诡异,是因为她的血液里含有令血液凝结加速的东西。阿珩推测,这种东西,所有动物的血液里都应该有,否则动物在受伤后,血液便不会凝结结痂。只是,同样的东西,在她的血液里显然活跃过头,以至于她的伤口愈合速度诡异。
  至于对疾病与毒的免疫,这倒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
  阿珩记得阿母曾经说过,自己孩提时体弱多病,比其余孩子更瘦弱,也更容易生病,她一直担心孩子无法长大成人。更让做母亲的想抓狂的是,女儿病了,清从不给女儿吃药,净喂些补充元气的补品,为此,夫妻俩险些成仇。
  尽管生病后从不吃药,然阿珩仍熬了过来,且各种病都得了一回却奇迹的没死后,她的身体对各种疾病都产生了免疫,一种疾病,只要得过一回便不会再得第二回。毒的话,稍逊一些,却也只是多花些时间。
  阿珩对此的推测是:疾病应不是乱七八糟的中邪理论,而是生物,是活的,只是肉眼不可见罢了。如人族有诸多分支一样,疾病生物应也有分支,每一支都是不同的疾病,从而攻入人体使人生病,然人是活的,不是死的。
  她曾将两个健康的人的器官互换,结果两个人的器官都产生了排斥反应,若非她及时把器官给换了回去,那两个人就该衰竭而亡了。
  由此可见,人体对于异物是有排斥作用的,疾病生物亦是异物,人体自身的抗性与疾病生物之间展开了一场攻坚战,前者胜,病愈;后者胜,病来如山倒。而人体自身的防线一旦靠自己战胜了某个敌人,便会一直记得对方的弱点,下次再来犯,可一击致命斩杀敌人。
  羲和氏的体质与常人相比并不妖异,不怕疾病与毒也不过是自身免疫力比寻常人要更强大一些,记忆力更好。
  金属丹毒虽非疾病生物,却也是有害物质,人体自身也具有排毒能力,少量摄入,人体自己就能摆平,完全不用吃药。自然,齐王如今的情况,除非他也是羲和氏的直系,否则摆不平,因此需要借助外力。
  既然研究过金属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过中了这种丹毒要如何解决,虽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这种问题,但可能碰上这样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实验后整理出了几个法子。
  “齐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问齐王。
  齐王锐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齐王你是中了什么毒,以及深浅程度。血液流经整个人体,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血液查出来。”阿珩解释道。
  给王侯治病就是这点不好,若是寻常庶人黔首,爱给不给,不给本大医师直接走人。然给齐王治病,阿珩敢说,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齐王立马令人将她枭首。
  且,纵然齐王不杀她,她也不能走。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人没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可当不知,亦可绕道避开,然病人既已见到,便不能当没看见。
  华族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自残。而君王身体更是重中之重,连修个胡子都要挑挑拣拣日子和时辰,何况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齐王以意图谋害君王之罪将自己处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后便很识趣的等齐王自己做决定,不答应也关系,拿捏不准病情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会不会多遭些罪可不好说。
  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阿珩书写时,朝云瞧了一眼,错愕的发现阿珩书写的是青体书。
  人族古早之时的文字是同一种,然九州帝国覆灭,人族四分五裂,数千年过去,每个有文字的国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个字,在不同国家的模样可能截然不同,国内的才子去了国外,九成会变成目不识丁之徒。也因此,捭阖时代往来列国,游说献策于君王的士子含金量为所有时代里最高的,每一个士子,不论才华出众与否,皆通晓五种以上的文字与语言。
  青体书乃离国废太子琚所创之书法,因其为离人,青体书不可避免的有着浓厚的离国文字气息,只有使用离国文字才能将青体书写出最好的味道来。然朝云最为错愕的却不是阿珩会写青体书,青体书是新书法,时人重视书法,有一种观念:见字如见人。因而列国贵族子弟,尤其是士子们,皆写得一手好字,青体书在刚出现的二十年里,风靡列国,人人向往,每一个能收罗到一幅废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会将之做为传家宝,供族中子孙临摹练习。因而,列国会写青体书的人着实不少。
  青体虽一度风靡列国,如今亦然风靡,然如今会习此种书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书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废太子琚性格刚直,戎马一生,其所创书法自然有着浓郁的戎马之风,特色极鲜明,唯有见识过战场惨烈厮杀,心胸博大,且性格坚毅之人方能得青体书之神。
  阿珩的青体书,形神俱备,且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此女,当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体书想要习好,需有废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废太子琚被离王诛杀后,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废太子琚死后,太子妃抱着废太子琚的尸首自焚于太子府,太子琚无数书法作品亦毁于火海,仅有少数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却无一不是为列国顶级的权贵所收藏。
  能够得到青体书的字帖加以临摹,且炉火纯青,并隐隐摆脱青体书法的限制,数十年来,前者或有人做到,后者却从未有过。
  阿珩并未理会朝云的目光,事实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写字,皆有这般目光。
  青体书再好又如何,创造者已化为一堆骨灰,且寻都寻不出,临摹毫无意义。
  文字嘛,写得别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是阿珩对书法的真实看法,奈何没人信,她自己炉火纯青的青体书说服力太低。
  阿珩也无法解释青体书是她懵懂时母亲教她写字时,手把手抓着她这么写的,十数寒暑,日复一日,青体书已然刻入她的骨髓。
  几张帛书飞快写好,然以传世书法所写的却不是珍贵的药方,而是——食谱!
  从材料到烹煮过程皆巨细无遗,许是怕看得人不懂,阿珩还配了几幅极写实的烹煮画。
  朝云的脸色不太好,君子远庖厨,贵女亦然。
  简言之,庖丁之技是下里巴人的东西,如今用这般珍贵的御用绢帛书写如此卑贱的东西,阿珩这是想做什么?
  “若你一生皆不用饮食,否则不要说劳什子的下贱之物。”阿珩面无表情的道。
  职业无贵贱,三百六十行皆有其作用,少了哪一行都不可。
  虽时常腹诽清教自己东西,亦时常阳奉阴违,然阿珩对这一句却很认同。
  朝云在阿珩如妖似鬼的目光下咽下了原本的话。“请你来是为阿翁治病,非整治吃食。”
  “此乃药膳,齐王的病情太严重,吃药已无用,只能食疗。哦,食疗你听不懂?这是我新发明的一种治疗之法,病从口入,那么理论上亦可病从口出。”阿珩道。
  理论上?
  听到这三个字,齐王便忍不住有斩了阿珩的冲动。
  阿珩的斑斑劣迹,足以令每个求医者望而却步,除了罹患不治之症者。
  似是瞧出了齐王的杀意,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阿珩终是补了一句:“此齐王宫,陛下若有三长两短,我定将殉葬。”是否心甘情愿不重要,是否尽力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齐王治病了,而齐王没治好,她便有不赦之罪,其罪当诛。

  ☆、第十二章差不离

  阿珩的食谱真没乱写。
  做为医者,活在这世上,可以没有节操,但绝不能没有医德。
  因此,阿珩人再混账也从不乱写药方,每个药方或是药膳食谱都是认认真真写的,并且定下来之前也一定再三拿活人做了试验,确定有用,并且对症才作罢。
  她写给齐王的食谱虽然清淡了点,不是直接煮食小豆就是野菜,贵族被称为肉食者,此三字足以说明贵族的食性,一日两餐所食皆山珍海味的肉。野菜?那是庶人黔首食用的东西,贵族才不屑食用那些东西。然阿珩不关心齐王能否接受庶人的饮食,她只是很认真的写药膳,这些食物都有排毒作用。
  既然吃药没用,就试试食疗,食疗个十年八载,齐王定然痊愈,若他还能再活个十年八载的话。
  不过阿珩可不管齐王能否活到十年八载之后,做为医者,她已给出了治疗的法子,用不用取决于病人,反正命不是她的,没了她不心疼。
  齐王虽觉阿珩给的治疗之法荒唐,却也没因此而让人将阿珩拖下去斩了,而是让人将阿珩抬去了御医司,在他没事前,阿珩就准备在齐王宫长住吧。
  阿珩没吭声,任人将自己抬了下去,她如今这情况,想跑也跑不掉。
  朝云也退了下去。
  “你看这所谓食疗,是否有用。”齐王忽道。
  暗门中走出了一个男子道:“我对此不甚了解,然那个人的弟子,想来食疗确有其事,王上试试也无妨。”
  齐王闻言瞧了眼男子,男子与阿珩有些相似,却不是容貌气质的相似,而是两人皆有着一张年轻的容颜,却华发早生。不同的是,阿珩只有一半头发是银白的,而此人却是一半白一半灰,齐整的束于头顶成髻。单看三千发丝,此人年纪应比齐王大,然那张脸实际上却只二十余岁,容颜俊美,可惜阴郁之色比起阿珩只多不少,更添三分阴鸷,生生破坏了一张好皮相。
  “你与她相识?”
  男子随口道:“不曾见面,却有过一些瓜葛。”
  齐王对男子还是信任的,既然男子说食疗可信,齐王便让人去做了药膳,纵是无用,这般东西想来也不会吃出问题。
  对于齐王的心思,男子一眼便看出,心中讥笑,若那人真想害你,有的是法子。
  阿珩并不知齐王的举动,却也不难猜出,王者猜忌多疑,亲生骨肉尚且能疑心,何况她一个声名狼藉的医者。
  若非委实无药可治,齐王想来是死也不愿寻阿珩求医。
  阿珩的斑斑劣迹以无数病人的血泪涂抹而成,北方诸国消息略广泛些的人皆知。拿活人做实验,将人弄死了很正常,但能将人弄得死去活来若干次(真正意义上的死去活来,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最后逼得别人想自尽求个彻底解脱的,仅阿珩一人。
  她如今比较关心的是自己的情况,被安置下来后阿珩便忙不迭打开药箧取出一丸解毒丹服食,然体内染上的毒素并未因此而离去,反而愈发活跃。
  阿珩轮廓深邃的脸因痛苦而皱成了一团,唇角却勾起一抹兴奋的笑:“蛊毒,有意思。”
  同样痛苦的不止阿珩一人,灰白发丝的男子亦于府中痛苦挣扎,唇角轻勾,低语:“这就是您多年培养的第四个弟子吗?资质不错,可惜还差得远呢。”
  阿珩并不知道灰白发丝的男子吐出的话语,否则必定给男子打上高危的封戳,口吻间与老不死忒熟。
  自家师父什么德行,阿珩太清楚,而与之相熟,且未死他手里,无一不是无法按常理来对待的危险存在。
  因着不知,因而阿珩此时正忍着蛊毒的折磨一脸淡定的看着夜访自己的齐载。
  齐载并未发现阿珩的异样,自相识之时起,他便不曾见阿珩的脸上有过一丝血色,永远都是似鬼的惨白,并非医者的他自然察觉不出阿珩的异样。
  齐载疑惑而惊怒的看着阿珩用木简固定着的腿,据他所知,阿珩为人治断腿断胳膊时都会用厚薄适中的木简加以固定,避免骨头长歪。“你的腿?朝云她。。。。。。”
  阿珩打断道:“我自己跳楼摔的。”
  齐载微愣。“你跳楼?”
  没记错的话,苏姑娘似乎从来都不做剧烈运动,哪怕是赶着去送葬都走得慢吞吞的,将他人气个半死,在齐载的记忆中,阿珩唯一一次挑战身体的极限是在六年前,他们自东胡人的手里逃回中原,为了生存,也为了回到故园,他们不能被抓回去,可即便是多年前的亡命奔逃也抵不上跳楼的伤害。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若我见了齐王,我就必须救他,无论我是否心甘情愿。”阿珩轻叹。“是你告诉朝云我来了条邑?”
  虽是疑问句,阿珩用的却是陈述语气。
  齐载静默片刻。“我需要齐王活着。”
  “为何?”阿珩似了然又似茫然的看着齐载。
  为何?因为想让齐王死得更痛苦,或想亲手杀死齐王。。。。。。诸如此类的借口,齐载可以说出很多,但也并不知那究竟是否他真正的心意,而他,不想欺骗阿珩。
  看着齐载的模样,阿珩心里微叹,齐载终究是变了,或许,三年前就已经变了。
  阿珩仍记得三年前,她退完婚后翻墙回了公子旦府。
  那座府邸,她曾经呆过一段时间,六年前刚从北荒逃回数月,她一直在调养身体,在北荒的一年多,她虽然重新站了起来,身体却也更差了。
  公子旦压着她在府中养伤,她不乐意,觉得太闷,没少翻墙出去玩,公子旦府的墙壁并不高,也不需要多高,府内日夜有部曲巡逻,完全不担心出事。
  翻墙翻得熟,加之府中部曲都识得她,是以她得以轻松回到停放灵柩的明堂。
  没有半点迟疑,她打开了棺椁,将公子旦的遗体解剖了,活人是否中毒,她一眼即可瞧出,死人则有点困难,却也难不倒她,解剖观察一番便可。
  齐载赶到时只能震惊的看着死后仍不得安宁的祖父。
  阿珩不想听他指责控诉自己没人性的言语,因为没意义,她只是冷冷将遗体上的指点指出,然后问:“此事,你知否?”
  齐载自是知的,公子旦中毒时日不浅,纵然公子旦自身并非医者,然他与阿珩相识日久,没少见阿珩玩毒,被阿珩灌输过些许经验,因此自己是否中毒这一点他还是察觉得出来的。鉴于阿珩在这一领域的出色,公子旦令齐载去了药王谷寻阿珩。
  阿珩奇道:“我不知你来寻过我?”
  “你半年前在何处?”
  阿珩无言以对,她半年前在哪?自然是在白骨路于野的疫区,有进无出,进去的人不是死了便是被封锁在疫区不准出,谁知疫区出来的人是否带着疫病?安全第一,疫区中人,不论死活,一律烧干净了事。
  公子旦再有权势他也没法在疫病肆虐时跑去疫疾爆发的中心寻到阿珩。
  除了无言,阿珩不知还可以说什么。
  诚然,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可她若不想去疫区,其实也无妨,毕竟,疫区不曾蔓延到牧云原,她之所以染上疫疾也是因为出去采买时接触了疫病病人,与疫区隔着十万八千里呢,不违背医者三戒。然她对疫疾有心病,不去的话,本就严重的失眠症愈发严重,一次炼药时精神恍惚险些弄死自己,再三思量后,她终是决定前往疫区爆发中心寻找疫病的源头。
  谁曾想,这一去便错过了救自己这世上最后也是最亲自人的机会。
  倘若时光倒流,自己可还会去疫区?
  阿珩不得而知,这世上的许多事,不到真正发生或碰上,没人知道答案,即便给出答案也不敢笃定的说那是唯一且绝对的答案。
  自己的心纵然五味复杂,阿珩也没忘了齐载做的事,在名字自己祖父身中剧毒之时还去迎娶仇人的嫡外孙女。倘若是真爱,那么,阿珩想说:齐载你心真宽;倘若是虚情,那么,阿珩想说:或许我该考虑对你敬而远之,一个能利用女子真心的男子,焉知不会卖了自己?
  见微知著。
  阿珩深以为然,这也是她整整三年都没再见齐载的原因,便是此次,也是因着齐载旧伤复发,许是会死,她才看着公子旦的面而出谷。
  阿珩,假以时日,齐载或许会变成她这一生最厌恶的那人的样子,而彼时,他们想来也该彻底的分道扬镳了。
  见了阿珩的神色,齐载虽不知她心中所想,却也能猜出三分。三年前灵前退婚之事在出乎他的意料,却也打醒了他,他其实从未真正的了解过这个与自己青梅竹马且生死与共过的少女。
  她那不知源头的姓氏,以及她当年与清出现在北境之时的狼狈不堪,那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人族酷刑之多,之惨烈,冠绝大荒所有种族,然并非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施行,并且懂得实施。
  多年前,他初见阿珩之时,阿珩便遍体鳞伤,人族所有酷刑但凡不伤及神智与性命,又能在一个孩子身上用上的酷刑都能在阿珩的身上找到痕迹。
  阿珩一身的伤残亦是因为当年昔日的酷刑。
  不论这对父女是得罪了什么人,又是什么让阿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风声鹤唳,并且自闭与彻夜失眠。然而得罪了那样残狠的人仍能活下来,足可见这对父女不论是老还是幼,皆非寻常人,而他竟以为阿珩是可以任其掌控的寻常女子,又怎能不被打脸?
  齐载不悦道:“你对我有偏见。”
  阿珩想了想,不否认:“那又如何呢?”
  齐载为自己控诉:“你应该信任我,多年的情谊难道抵不过你一点疑心?”
  阿珩闻言笑了,令齐载微怔,阿珩笑起来时其实并不难看,就是悚然了些,气质本就阴郁,再皮笑肉不笑,无法不给人以悚然之感。
  “三年前,我便已不再信任你了。”阿珩道,三年前之事,只要齐载有心,纵然她不在牧云原,也会收到消息,毕竟,齐国第一名将唯一的孙子娶妻,非同儿戏,且齐载还将过程设计得那般令人刮目相看。
  糟糠之妻不下堂,阿珩虽疑惑自己啥时成了糟糠之妻,却也佩服齐载。抗衡齐王,宁死不愿休妻另娶,因而齐王赐婚二美并举,可谓千古美谈。自然,前提是她配合,齐载,约莫也猜得到她不可能配合,因而刻意控制了消息的传播。若无云洛的掺和,待她得知消息,只怕齐载与朝云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届时,面对已成定局的婚事,她自然不可能妥协,妥妥的退婚到底,然世间大多数女子却是会选择妥协。
  齐载若光明正大的将消息送到了她耳朵里,引她去寻他,在他与朝云大婚之前好聚好散的退婚,他们也不至于走到如今这一步。
  齐载焦急辩解道:“我那也是爱你,我不想失去你。朝云她只是一时,待我为阿翁报了仇,自会处理掉她,她不会妨碍到你半分。”
  阿珩颌首道:“所以我更瞧不起你。”
  齐载语塞。
  阿珩支着下颌道:“我似乎从未与你提及我的母族,今日便与你说一下我的曾外祖母,你不需要她是谁,你只需知道,我的曾外祖父,早年心有所属,却为了利益而隐瞒了他已心有所属之事,殷勤的追求我的曾外祖母,最后也迎娶了我的外祖母为妻。在目的达成后想将自己的真爱扶正,为此,不惜纵容庶子害死曾外祖母的嫡长子,随后又诬陷诛杀了嫡次子,最后更纵容庶子与真爱谋害了嫡次子留下的两个儿子。便是我的母亲,亦九死一生。我,生平最恨玩弄女子感情的男子,若你不是旦翁唯一的孙子,你早已自尽。”
  齐载的脸色顿时苍白如雪,失魂落魄的离开了。
  齐载一走,阿珩立时痛苦的在地上直打滚。
  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日她定要炼制出比蛊毒更令人痛苦的毒挨个用在差不离身上,否则岂非失礼?
  “差不离,十年了,便让我们再决高下吧,看是你先解了我的毒,亦或我先解了你的毒。”
  阿珩笑得很灿烂,皮肉皆在笑,若齐载在,定会惊讶于阿珩竟有如此美丽之时。
  虽姿色平凡,气质亦过于阴沉,然阿珩真正发自内心的笑起来时却是极美,盈盈若夏花,灿烂而绚丽。
  虽笑,阿珩却不曾想过寻出差不离弄死他。
  对于他们这一类人而言,证明自己强过对方才是最重要的,而从肉。体上毁灭对方无疑是在承认一件事:自己不如对方,因不如,所以杀死对方。
  真正的强者,是不会想着用小人伎俩从肉。体上毁灭对手,而是以最无可争议的方式战胜对手。
  这也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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