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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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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山脚下虽然没什么城镇,却有驿站,贵族子弟经常跑这狩猎,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修建一座别院吧,也太麻烦,一年到头都住不了两三日,干脆让地方官府在这设了座驿站,每年来往的贵族子弟也能给驿站带来不少收入。
因着驿站的主要客人是贵族,因此驿站里的设施都极好,很暖和,尤其是里头还有几间屋舍是有地龙的,云洛带着阿珩住进了有地龙的屋子里,阿珩这才恢复正常。
坐在云洛怀里看着窗外雨打屋檐,阿珩道:“今年的气候不错。”尽管不久前冬季有雪灾,但春季总算是没旱灾,不然就真的太整人了。
云洛点头。“应该会有个好收成,明年出兵睢国不用担心军粮了。”
阿珩无言,她说的是气候,他给扯到战争上去了,厉害,不过。。。。。。“睢国?不是伐玉川国吗?”
“玉川国大部分国土都被睢国与辰国包围,若是不先解决睢国在那一带的地盘,到时玉川国向睢国求援,睢国一定会插手的。”
阿珩已然不知道说什么了,要向冀州开拓,所以要先摆平拦路的玉川国,要摆平玉川国,所以要摆平可能帮忙的睢国,这逻辑真神了。“睢国还能有精力干涉玉川国?”
南边打得很热闹,睢国被商国打得很惨,被当年的大疫给祸害得不轻的不止辰国,睢国是遭灾最严重的国家。而且,前不久的尧阳战场,睢国也损失不轻,简言之,睢国现在是疲弱期,只要不是灭国的战争,那就很好捏。都这样了,睢国应该没什么精力再插手辰国北伐玉川的事。
云洛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保险起见,把睢国在孟水流域的土地都抢过来最安全。”
孟水是云水上游的支流,与漱玉川很近,也就三四百里,并且一个在河西,一个在河东。孟水原本也是玉川国的疆土,只是玉川国衰弱,睢国崛起的时候被睢国给占去了,至今已有两百余年,也是睢国如今驯养战马的重地之一,另一个是鸣风原。
鸣风原有一半在商国手里,但孟水整个都在睢国手里,睢国不可能无动于衷的看着辰国在靠近孟水的发动大战,驻扎重兵。
阿珩一听就明白云洛为什么要先攻打睢国了,就这风格,睢王想不多想都不可能,叹道:“我同意让三七去泮宫了。”
云洛大奇:“怎么这么快就想好了?”
阿珩微叹。“突然发现,战争才是这个世道的主旋律,既如此,让他学学这方面的知识总没坏处。”
“你想开了就好。”
阿珩道:“先声明,他以后若不想上战场,你不能强迫他。”
“他若是想继承云氏,这是必须经历的。”
“那也得他自己愿意才行,你不能强加于他。”
云洛很大方的表示:“我一定尊重他,只要你给我再生个孩子,那么我的选择便不会只有他一个,我定尊重他的意愿。”
阿珩无语的看着云洛,云洛道:“我这要求可不过分。”他们俩有婚约,日后一定会成婚,那么阿珩给他生个孩子不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阿珩无奈道:“不过分。”
“那你是什么眼神?”顿了顿,云洛挑眉。“你莫不是从未想过生孩子?”
阿珩无言,她确实有这个想法。
云洛也无奈了。“你这又是什么原因?”
阿珩问:“如果生个跟我一样的怎么办?”
云洛一怔。“你担心这个?你觉得谁敢动云氏的嫡嗣?”
“羲和氏昔年也是九州帝国数一数二的氏族,动那个心思的人仍旧只多不少。”
云洛想了想,问阿珩:“苍凛的日光倾城,你可学过?”
“学过。”
“教给咱们的孩子,炼制几瓶让她带着,有人要杀它,便将日光倾城用了。”
“若有人悍不畏死呢?”
云洛理所当然道:“有百万人陪葬,便是死了想来也值。”
阿珩无语道:“你与师父一定很有共同语言。”
苍凛就是那种被人给杀了,一定会在临死前拖个百八十万人一起下地狱的奇葩,至于被他拖下地狱的人是否无辜,他无所谓。阿珩曾经也是那样的人,否则也不会有稷阳之乱。
云洛嘀咕道:“总觉得不像在夸赞。”
“你也可以当成夸赞。”
云洛:“。。。。。。咱们还是说回正题吧?给我生个孩子如何?”
阿珩皱眉,云洛伸手将她眉间的痕迹抚平。“你也知自己长得如何,皱起眉就更慎了。”
阿珩道:“你不是还有个侄子吗?”
云洛也忍不住皱眉,阿珩伸手帮他抚平,同时认真道:“你也知自己长得如何,皱起眉就不好看了。”
云洛无奈道:“罢了,你不想生就算了。”
阿珩想了想,道:“顺其自然如何?若是来了,便生,若是没来,也不强求。”
云洛:“。。。。。。”他与阿珩都是神裔氏族的后裔,顺其自然的话,想要孩子还真有点难。“好吧,我们顺其自然。。”
风歇雨停,云洛从驿站里租了一辆宽敞的牛车回洛邑,两个人都没坐车厢里,而是坐在车辕处,云洛赶车,阿珩在琢磨玉球。玉球里有机关,也有咒术,想将玉球完好的取出来必须县先破解这些,否则就算取出了蜃珠也是不完整的,保存不了多久的蜃珠。或许就是因此,这枚玉球才能保存下来。不过这难不倒阿珩,苍凛这一门追寻蜃珠上百年,对此很有经验。
到洛邑的时候阿珩差不多就弄清了怎么取出蜃珠,然而这好心情并未维持多久,因为她看到了药庐里等着的一个人。
第一个是公孙係,他可以回离国了,一方面是因为辰国暂时打算将目光移开,另一方面则是他的地位也不是很重要,只是一个王孙,阿珩费了那么大劲,云洛再推波助澜,他便不必继续为质了。早年是因为齐国势大,与其接壤的国家都自危,离国这才将他送来辰国为质以示诚意,然而如今的局势也不似以前那般齐国一家独大,因此质子的意义也不怎么大了。
尽管能走了,公孙係却坚持要向阿珩辞别才走。
阿珩很礼貌,朋友一般的接受了公孙係的辞别,想了想离国如今极其复杂的局势,还是说了句:“你回国之后,低调一些比较好,还有这个,赠你。”
阿珩的赠礼是一封帛书,帛书上是一个方子,公孙係看不懂,字都认识,药材名也认识,但组合起来是治什么的就一无所知了。“这是?”
“一张养生方,应能让离王舒服些,对你也有些助益。”
离国不是辰国,在离国,离王至高无上,只要得了他的喜欢,那么就算是条狗,那也是君侯都要让道行礼的狗,这便是离王的权势。
公孙係犹豫了下,道:“阿珩你不如去离国看看,邺城据说挺有特色。”
虽是离王孙,但公孙係从未去过邺城,邺城原本并非都城,甚至最早时,它只是云水一条支流,只是这条支流被云水吞没,邺变成了那一片地的地名,却不是城名。邺城是早年太子琚为鱼东夷作战而筑的城,后来因为与东夷修好,互有往来渐渐繁华起来,也因此,在旧都稷阳成为废墟后,离王才会选择邺做为新都。彼时,公孙係已经被送来辰国为质有一段时间,自然没见过传说中修建于百里云水中心的水上王都。
阿珩道:“目前去不了,但以后一定会去,届时一定去找你。”
“那我便在邺城等你。”
公孙係高高兴兴的走了,云洛却脸色不太好的看着阿珩:“情深义重啊?”
阿珩反问:“谁情深义重掺杂着利用与恶意?”
“我看到了你准备利用他,却没看出恶意。”
“目前为止我还不确定自己做的事是否对他是坏事。”利用与恶意有事是两码事,阿珩目前还不确定自己会将公孙係如何,毕竟,她的目标从头到尾就一个——离王,公孙係不过是正好被他捡起来利用的棋子,一枚用废了她也不会于心有愧的棋子。
云洛都想同情公孙係了,公孙係虽然不是君王之才,但做为王族还不至于一点警觉都没有,但他碰上的是阿珩,阿珩的利用是摆在明面上的。她从不隐瞒她有所求,但她也不说她是否有恶意,因为她自己也不确定,或许只是心血来潮就把人给坑得满脸血,却真的从头到尾都没恶意。这样的人,最难防,因为所有第六感在她面前都是摆设,你所看到的都是真实的,但鬼都说不准她会不会突然就做出与真实截然相反的事情来,不带一点恶意的做。
第二个人也是熟人,公子芾与其妹玺王姬,这两位是住在药庐里的。
药叟与陈皮都很无奈,公子芾兄妹俩来找阿珩,得知阿珩不在,再一打听去哪了,立马就猜到了半道上碰上的人是阿珩,也明白了阿珩大抵。。。。。。是不想去青国的。自己便是追到玉龙山也没用,便在药庐住了下来,打算先了解一下,琢磨琢磨怎么办,看看能不能在阿珩来之前想到办法。
“你们就这么允许他们住下来了?”阿珩凉凉的问,药庐不留外人留宿,病人例外,而公子芾兄妹俩显然不是需要裘衣的存在,公子芾自己就是个医术不错的小医者。
药叟与陈皮更无奈,他们也是用药庐的规矩来打发公子芾的,结果。。。。。。公子芾在手掌上划了一刀,说自己是病人,要求留宿,,然后请神容易送神难,赖到了如今。
阿珩也无语,做人能这么赖也挺不容易的,便想着亲自去送客。人对自己都是心软的,公子芾在手掌上划的那一道伤口必定不深,这么些日子也该养好了。
云洛去看热闹,然而现实之奇永远出乎预料。
“这是大兄准备的诊金。”公子芾取出了一个密封的匣子。
阿珩没收。“我不会去青国。”
“大兄说,您看了自会答应,若仍不愿答应,也无妨。”
这么自信?阿珩好奇的将匣子打开看了一眼,旋即就答应了去青国行医。
云洛:“。。。。。。”
作者有话要说: 青国行正式拉开帷幕,总算可以换个副本了
☆、第十章南行路线
阿珩还是千般不愿,万般想杀人的踏上了去青国的路,看的药叟很是不解。“师父既然不想去,不去便是了。”他真怕阿珩这样的情绪去了青阳,青阳得出大事。
阿珩瞅了眼年纪可以当自己祖父的弟子,冷声道:“那份帛书是长生药的丹方。”
药叟了然,却很快想起,很多年前,苍凛大开杀戒,灭了所有知道长生药内容的医者与权贵。当年杀戮时,苍凛是秉着宁可杀错一万也不错放一个的态度去杀的,一个人发现有问题,他便将那人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灭了满门,因为不确定那些人有没有知道什么不该知道的事,全杀了最保险。这么个做法,死在苍凛手里的怨魂足以填满万里云水,是人族的浩劫,却是羲和氏后裔的福音,长生药彻底失传,别人就想抓羲和氏后裔炼药,也不知该如何着手。
最重要的是,自九州帝国时流传下来的长生方从一开始就是残缺的,没人知道原因,但想想苍凛做的事,大抵也能猜到是什么人做的。也是因此,后世的王侯将相才会不惜人力物力召集方士炼制长生药却始终不能成功,因为方子不完整,好不容易在经过千百年的研究复原了方子后,苍凛跑了,再之后。。。。。。便是遍及中州的追杀。在那个时代,医者方士与过街老鼠无异,虽不至于人人喊打,却也差不多。他们走到哪里,苍凛便追到哪里,并且随便乱丢□□,往往连累一大片人。人都是怕死的,就算自己不怕死,也怕自己的家小被杀,因此到了最后,没有人再敢收容医者,人人视医者为灾星。
苍凛以一己之力扭转了一整个时代对一个职业的看法。
匣里躺着的那份帛书,能够让阿珩动容,显然不会是什么无关紧要的残片,可能是完整的,不怪阿珩要去青国一趟。只是,如此一来,师父您老去青国真的就只是为了救人?怎么会有种您是要去杀人的感觉?
有同样感觉的不止药叟一个,还有云洛,并且云洛非常干脆的问了出来。“你莫不是打算去屠城?”若是想捂住长生方的事,屠城是最方便也最有效最彻底的做法。
阿珩闻言,认真的想了想,道:“若是有必要,可以那么做。”
云洛悚然。“你不是立誓不杀人吗?”
阿珩想了想,皱眉:“这倒是个问题,不过真有需要的话,也顾不上了,最多屠城后我自尽便是。”
云洛揉了揉额角。“你无需如此,若真需要屠城,你告诉我。”
阿珩反问:“你能做什么?”
云洛回道:“我能屠城啊,我带着大军屠了青阳,那么你便不算触犯医者三诫。”
“辰国公卿不会答应伐青国的。”青国离得太远,攻打青国着实不划算。
云洛不以为然:“战争的本质是为了利益,只要我能利用此事创造足够的利益,他们会答应。”
阿珩无言。
云洛叮嘱道:“你可记住了,别冲动,我派几个云卫给你,需要杀人,你告诉他们,需要屠城,你就给我写信。”
阿珩愈发无言,无奈道:“我没那么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杀人。”
云洛道:“若想捂住此事,不可能不杀人。”
“能。”阿珩指了指脑袋。“我剖开许多人的脑子看过,每个人的脑子都与身体每一部分都有着联系,它指挥着人的言行举止。”
“所以?”
“若我切断脑与身体的连接,人是不会死的。”
云洛直觉会生不如死:“会如何?”
“睡到死。”
云洛觉得自己可以放心了,这姑娘狠着呢。
阿珩走的时候坐的是牛车,共五辆,倒不是不想用马车,而是马是战略物资,民间极少用,而近来因为在准备出征的事,民间马匹几乎被征尽,连贵族都没人骑马了,他们的马匹除了小马驹,也全被征走了。贵族尚且如此,何况阿珩,就连这牛车也是云洛费了不少气力弄的,牛也是战略物资,同样能用来运送粮草,事实上,若非春耕在即,可能辰国民间的牛也会被征个七七八八。
阿珩与三七乘坐一辆牛车,云洛挑的十名护卫乘了另外两辆马车,最后两辆,一辆里放着金铢、银毫、铜锱无数,一辆放着路上所需的粮食。虽然商国同睢国的战场走陆路的话不会碰上,但为防别的情况,还是多准备点好。
公子芾与玺王姬坐的是马车,他们自己从青国带来的马车。
牛车里,三七很是疑惑:“阿母,阿父怎么不与我们一起走,我看他好像很想与我们一起走。”
跑不掉呗。“因为他要忙着征兵练兵,所以脱不开身。”
辰国征兵分两种,第一种是设个征兵处,有意的自己去报名,不过这种情况都只出现在战事规模不大的前提下,若是战事规模特别大,便是第二种法子了,挨家挨户按人头征。即将爆发的战事不会是大战,因此就是第一种,设个征兵处,有意者去报名,再训练几个月便是合格的锐士了。阿珩开始时很疑惑,哪有人只训练几个月便成锐士了?来了辰国,她才知道,在辰国,锐士这个词不是谁都能用的,能够惯以锐士之称的军队或士卒无一不是骁勇善战的强兵悍将,哪是几个月就能训练出来的。直到有一回她与三七去给云洛送饭,见了征兵处的情况才了然,不是报了名就能从军的,还得通过考核,考核内容很是简单粗暴,半石重的石锁摆地上,扛或拎着爬台阶,台阶高度,不多不少,一百零一阶,每级台阶高约一尺,走上去,再走下来便算过。
不管是谁,能达到那样的标准,只要熟悉了军队作战,自然就是锐士了。
不过也因为这样招来的人太过强悍,也更受重视,云洛便得亲自负责此事。白川君是已经定下的主将,这位将军是打定了主意死也要死在战场上,华阳在调理旧伤,车异在牧云原,齐国吃亏太大,云洛怕齐国打完离国就来打辰国,干脆让车异带着重兵与摩云关深情对望。扒拉一番,就他一个是得空的,不是他也是他了。
虽然自己脱不开身,但云洛显然还是放不下心,特别将儿子也塞进了阿珩的牛车里,有儿子在,阿珩不管想做什么都会为了怀里的儿子三思再三思。
三七哦了一声。“那我们要多久才能回家?”
“去去就回,少则三月,多则半年。”
三七一脸“啊,原来要那么久啊。”
辰国洛邑与青国青阳的距离着实远了点,直线距离便超过了三千里,对此阿珩也很无奈。本来是可以坐船去的,走水路比陆路快,然而。。。。。。万里云水,里头凶猛的大鱼真心不少,走水路的风险极大。诚然,辰国这一带是云水上游,但只是支流的洛水下游的宽度便超过了十里,汛期时能有二十余里。如此一来,云水又该多宽?据说云水在离国那一段的河面便有两百余里,汛期时,整个邺原都是水。自然,辰与青之间的这段云水没那么夸张,但水里跳出来几条十丈长的大鱼,不是没有过。然最重要的是,走水路会经过沧水战场,云水大鱼再多,也不一定就一定碰的上,但沧水战场,一定碰的上。
拉车的四头健牛都是精选的,脚力很好,每日能走七八十里,阿珩估摸着,如此速度,自己有望在仲夏时抵达青阳。
洛川郡东南是白川郡,即白川君的封地所在,不过白川君就没回来过几回就是了,封地一直是白川君在打理。阿珩与三七趴在小窗口一路看过去,发现白川郡被管理得很好,阡陌纵横,种植的作物以菽粟为主,但也有不少菘菜,有一些山地无法种植谷物,也被种上了果树以及南瓜。绿荫间依稀可见都是黄褐色的果实,小的只有婴儿拳头那么大,大的比车轮还大。地方官很有想法,在山林里种植南瓜,林木与粮食都没落下。
再往南,到了君水郡,也是差不多情况,但到了这里总算可以不用继续乘车了,这里已经过了沧水,又远离洛邑,船只没被征去运送粮草,可以寻到渡船。
依着公子芾的意思,自然是从这里坐船一路东去,到了云梦泽再转道向南进入青水,如此一来,顺风顺水,最多半月便能到青阳。
阿珩拒绝了公子芾的提议,只是过了数十里宽的云水,进入了淝国境内,打算从淝国进入商国,再从商国期间几个小国,进入姜国,过了姜国便是青国。
公子芾听了阿珩的路线图,立时就想跳河里死了算了,这路线,至少要经过十二个国家,女郎您老就不嫌累得慌吗?外来者经过当地的国家,都得登记,出示证明什么的,除非不进城,否则都会很麻烦。
不论公子芾与玺王姬怎么个求,阿珩都无动于衷的上了岸,继续坐马车。
三七也想哭。“阿母,我不想吃干粮了。”
这年头的干粮分两种,一种是饼子,另一种是肉干,阿珩茹素,因此车队带的粮食两者皆有,三七可以变换着口味吃,但就这么两种,再怎么变幻口味也吃腻了。
阿珩想了想,让人给三七抓了条鱼。“你想喝鱼汤还是吃烤鱼?”
三七找茬的问:“我想天天吃鱼,可以吗?”
辰国虽地处内陆,但之前修建的大型水利产生了无数沟渠,辰人都没给浪费,或养芙蕖以便采莲子莲藕食用,也养各种繁殖快的鱼类,一分一毫的资源都没浪费。因此,在辰国,鱼是比较常见的荤腥,加之阿珩又吃鱼,药庐每日都会买几十条回来。三七虽然吃得多不是很喜欢吃鱼,但这时与干粮一比,鱼都是山珍海味。
阿珩笑道:“可以啊,反正这边的河流不少。”
三七挫败,可他做牛车做得屁股疼啊。“牛车太颠簸了。”
“那就走慢点。”
想跳河的公子芾。“别啊,你再慢,秋季都不一定能到青阳。”
阿珩没理会公子芾的抗议,公子泽又不是要死的疾病,一时半会死不了,不着急,因此她只是看着三七,三七只得点了点头。
☆、番外北荒往事二
公子旦没死,很快带着人反攻北荒,收复失地,齐载的价值也在此刻体现,胡人打算用他威胁公子旦。
羊皮书还未送出阿珩便可笃定结局:公子旦不会顾及这唯一的孙子的死活,齐国强盛已久,齐人不会向异族低头。最重要的是,若是失去北荒的草场,对齐国会是近乎毁灭性的打击。须知齐国军队以骑兵为主,而齐国骑兵的战马有七成来自于北荒的草场,公子旦承担不起这后果。
事实也如阿珩所料,胡人的首领大怒。“既然你说不要这个孙子,那好,老子成全你,来人,给我将齐载的头颅斩下给公子旦送去。”
阿珩忍不住轻咳了下,提醒。“首领,你要杀我的奴隶是否应该取得我这个主人的允可?”
齐载被俘,便是奴隶,阿珩靠着医术得到了地位,第一件事便是向首领要了个承诺:这个奴隶给她,若是日后公子旦想要回去,那就还回去,若不想要,那就还是她的奴隶。
首领默然,最后还是没杀齐载,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齐载就只是一个羊奴,而一个尚在成长却已医术过人的神医是北荒最稀缺的资源,为一羊奴得罪医者,不值。
尽管暂时避过了一劫,但阿珩知道,这事没完。
公子旦迟早会收复失地,如送往异国他乡的质子在开战时极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一般,当公子旦收复失地时,齐载也将是北荒人泄愤的对象。
战事一时半会结束不了,阿珩却开始准备干粮,肉干、野菜团,从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有足够的食水。
齐载被打击得不轻,焉巴巴的角落里看阿珩准备东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别在这要死不活的碍我的眼。旦翁不过是放弃了你,可你扪心自问,你值得他放弃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么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将一生无法抬起头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间即地狱。”
卖国贼的后代,那绝不是什么好名声,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说列国,根本没有对国的忠诚,他们忠诚的是君王。公子旦却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须忠诚于国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独不能背叛国家。出身带来了尊贵的地位与荣耀,自然也要为此而失去任性的资格,得失总相随,谁人能例外?至少载不是。
载讥笑反问:“所以我就该死?”
阿珩摇头。“你该不该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绝境后只想着让别人来救你,一定会死。”
她是医者,且医术不错,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领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日后胡人与齐人再开战,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
最先与齐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边的羯人,公子旦率领大军与羯族在辽阔的北荒草原上大战,打的都是闪电战,狭路相逢勇者胜,败者自然倒霉。但齐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后,除了年轻的女子,其余人都会杀死。而华族不会如此,华族的将领会在胜利后斩尽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妇孺则充为俘虏,回去之后卖给奴隶贩子,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公子旦大军所过之处,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挤出鲜血来的尸体,连根人毛都没留下,羯族实力大减。
阿珩与载都知道,后者的麻烦不远了。
游牧民族内部之间部落仇杀也很严重,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诸部之间也没少起冲突,只是这些年先是被齐武王赶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气候苦寒,就算将所有资源都给抢到了手里,能养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于局势,也迫于环境,北荒三族之间近些年都不怎么动手,若不是被齐人灭了,就必须联手。
羯族落败,胡人与戎人参战是迟早的事。
大军出征自当祭旗,不论是华族亦或四夷皆如此,并且认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获得神的庇护。阿珩对此持保留意见,什么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灵性多了。人祭人殉什么的,在阿珩看来,都是惨无人道的,虽说人都有一死,但死得这么无聊,绝不会更惨了。且就算奴隶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隶祭祀等同于以牛羊牲畜祭祀,无所谓有无人性,便说这种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话里关于神的描绘。阿珩依稀记得老娘说过,世间一切祭祀,刍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论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顺眼,她都反抗不了现实,现实是,祭旗时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来,在北荒已近两年,阿珩渐渐适应了北荒的气候,只要不是太冷,咬着牙也能活动几步,只要能动,阿珩便会让自己每日走几步,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缩。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时,一支商队渡海而来,带来了大量的盐、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铜。
青铜也分很多种,按着不同的配比度冶炼出的青铜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种便是铸造兵器,商队送来的便是可铸造武器的青铜。
载险些气死。“叛徒。”
阿珩不以为然:“没有忠诚,何来背叛?”
商队中人的长相,都很高大,应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队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样与阿珩有几分相似。不是长得像,事实上,两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没有一点特色,而那男子却不然,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但细看便会发现,两张姿色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脸有着共同点:五官异于常人的深邃,肤色白皙却不是华族贵族那种很久不晒太阳的苍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让阿珩断定男子并非华族,至少不是纯华族人的证据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华族的眸子以黑褐为主,阿珩的纯黑色眸子虽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但琥珀色的眸子。。。。。。华族人绝不可能有。
都不是华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齐人了,不是齐人又怎会对齐国有忠诚?没有忠诚又何谈背叛?
载气结。
载很是厌恶那个商队主人,但阿珩不讨厌,不管是谁,她都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但商队主人却不是,他对阿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识渊博,让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见时是不讨厌不喜欢,没三日阿珩便对自称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载对白虎更厌恶了,因为白虎想撬他的墙角。
闲聊时,白虎提起了他有个比阿珩大几岁的弟弟,性情好,也体贴,因此想为他向阿珩提亲。
提亲一般应该找当事人的父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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