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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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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洛点头。“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都不会认同你的观念。”这世上就没谁是不想活的,便真有想自尽,肯定在跳崖后的半空就后悔,领教过了极致接近死亡的滋味,都不会再想尝试那种感觉。阿珩是例外,不管多少回濒临死亡都不妨碍她坚定的认为死亡是一件好事。
须臾,阿珩开口:“你的意思是我脑子不正常?”
云洛反问:“难道不是?”
哗!
“不小心”将人踢出了小船的阿珩笑吟吟的看着水里阴着脸的云洛。“呀,真不好意思,意外,不过夏日炎炎,在水里泡泡很是凉爽,你干脆别上来了。唔,反正也下水了,不如抓几尾活鱼,我请你吃鱼脍。”
云洛的脸色这才阴转晴。“我当年在昆池放养了不少云鲤苗,吃云鲤鱼脍如何?”
阿珩:“。。。。。。这昆池里养得活云鲤?”没记错的话,云鲤都是生活在比较深且鱼虾众多的江河湖泊里,嗯,云鲤是杂食鱼类,以鱼虾为主食,偶尔吃素帮助肠胃消化,鱼虾不够丰富的话,还真不一定够云鲤吃。须知云鲤是群居生物,群居物种一顿吃的量极大。
云鲤道:“昆池深二十丈,放养的鱼虾大多是繁殖快的,怎么养不活云鲤?”
二十丈深的蓄水池泽,阿珩真怀疑辰国当年是否吃饱了撑的,耗尽国力修建白洛渠也就罢了,好处在那摆着呢,充其量就是过程漫长痛苦了点,但这么深的蓄水池,总不至于就是为了养鱼吧?“那你抓一条吧。”
昆池上有不少贩食物的小船,昆池里的芙蕖真的长势极好,在外围转悠尚可,进了深处就得迷路,因此这些小船就专门做那些在昆池深处迷路或饿了的旅客的生意,带路亦或贩食物。食物以荷叶粥、莲子羹、莲藕为主,虽然不是名贵的食材,但都是最新鲜的,保证采摘不超过两个时辰。自然,若是运气好有抓到鱼鳖,旅客也会很有口福。
阿珩摇着木桨寻了一艘贩食的小船,没买食物,只买了一些酱料。寻常人家做的酱料算不上精品,跟贵族世家累世琢磨的食谱什么的,完全不能比,但胜在地道,符合北地人的口味。贵族世家的吃食,不是阿珩说,着实是讲究吃食是好事,但讲究过头就是没事找事了。一道菘菜只取菜心的嫩叶、一道普通的菜汤里的汤实际上是七八只鸭子熬出来的。。。。。。而这样的素食是王侯标准的食物,别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反正她就是知道。
与云洛相识这么多年,近些日子云洛更是只差在药庐安家落户,阿珩对云洛的口味还是清楚的,很正常的北地辰人口味,没大部分贵族那么没事找事。就算是挑食,也不是觉得食材有什么问题,而是他自己的庖艺更好,哪怕是普通的食材也能做得比山珍海味更美味。
阿珩懒得与云洛比庖艺如何,因为一定输,因此买了符合辰人正常口味的酱料便拿荷叶盖了脸,躺船上等着云洛抓了鱼回来。
云洛最后是带着一尾四尺长的云鲤回来的,阿珩愣了好一会,诚然,鱼类的寿命很长,有足够的食物,鱼类能长到不可思异的程度,但那也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四尺长的云鲤在云水流域很常见,可这昆池才多久?放养鱼鳖又多少年?这么点时间能养出这么大的云鲤出来?
“这云鲤。。。。。。”
“应是自洛水或白水游入昆池的,是昆池一霸,正好碰上,便带回来了,如何?”云洛笑问。
阿珩有点眼晕,阳光下,少年眉目如画,色转皎然,端的是灿烂耀眼无双。“挺。。。。好。。。。。。不对!你色。诱我!”
云洛很是遗憾,准夫人不是神经病吗?怎么意志力如此坚定,这么一会就回过神了。“我什么都没做,笑乃人之常情。”简言之,是你自己扛不住美色,不能怪美色本身。
阿珩抽了抽嘴角,不想说什么,云洛还真没做什么,他只是很是恰到好处的笑了一笑,是她自己猝不及防没扛住罢了。连山氏是以先知与美而闻名的神裔氏族,前者是因为预言未来的能力,后者则是。。。。。。连山氏的血统与阿珩不相上下,都是大杂烩,不同的是,阿珩的血统是人族各个分支做成的大杂烩,本质上还是人族。而连山氏。。。。。。蛮荒纪时一度被灭族,后来幸存者的后裔重建了连山氏,但那是连山氏历史上最大的分水岭,因为那个重建连山氏的后裔是一名人与大荒各个非人族智慧物种的大杂烩血统,还是不是人族真不好说。
没人知道那个重建连山氏的族长身体里究竟有多少个种族的血统,反正苍凛曾经根据古籍上的只言片语推断,人、鲛人、羽人。。。。。。只要是智慧物种,只怕都有。这也使得连山氏后裔中偶尔会有几人有一些很诡异的能力。云洛方才的确没做什么,但他的那一笑中却透出了鲛人的魔魅。
鲛人,大荒最美的物种。
阿珩将荷叶丢到了云洛脸上。“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生这般好看做什么?”长得好看也就罢了,还美得如此不似人,若非云氏数百年的族谱国人皆一清二楚,只怕冲云洛这长相,是个人都得怀疑这家伙是否鲛人所化。
云洛将荷叶取了下来,将鱼放到船上,问阿珩:“你可见过别的美人?”
“有啊,我阿母。”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无忧,以及沃州的羽人,前两年见过的鲛人。”
“那你可曾为他们的美而出神?”
阿珩默然,怎么可能,除了自己老娘,她看人的第一反应从来不是看美丑,而是看怎么个解剖能最完美的观赏与保存标本,有此习性,哪怕之后注意到了别人的美,也提不起花痴的心思。
云洛笑得容色愈发盛极。
☆、第二十八章离别
云洛取了匕首正准备操刀将被自己砸晕了的鱼刮鳞,却见阿珩往嘴里丢了一丸药,不由一愣。“你这是?”
“被人吃已经够倒霉了,还要清醒的被活吃,也太痛苦了,这药能让它不痛苦。”
“你把它毒死了,一会我还怎么吃?”他看不是阿珩,拿□□当□□吃也无妨。
“那是黑甜汤,死不了人,只是让它失去所有知觉做个美梦而已。”
“人吃了它的肉不会有事?”
“不会。”就算有事不还有她在这吗?
云洛瞅着阿珩,磨了磨后槽牙。“阿珩,你一定要那么医德败坏?”当他看不出她想什么吗?
阿珩笑:“有医德就行,你还管我的医德是否端正,无聊。”
“清神医没把你打死真不容易。”云洛感慨。
“虎毒不食子。”
“你命好,若是换个刻板的医者,非切了你个不肖子孙不可。”云洛边说边三两下将云鲤的鳞片刮净。
“若是刻板的医者,我根本不会留恋。”阿珩淡淡道。
想想阿珩的性格,再想想阿珩曾经做过的事,云洛无言以对,确实,若是刻板的医者,摊上阿珩这么个子孙,必然反目成仇,因为永远都无法谅解阿珩做过的事,最后必然以阿珩弑杀至亲而告终。清虽仁善,但他终究是羲和氏子孙,背负着如同诅咒一般的世人对长生的渴望,再仁善也与寻常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底线。
鱼鳞刮净,阿珩道:“平日都是你为我做饭食,今日换我为你做一回如何?”
云洛有点犹豫,阿珩做的饭食。。。。。。除非是量身打造的那种食物,否则,你不能指望一个平日里酸甜苦辣咸等调料喜欢乱放一气的人能做出能吃的食物来。
阿珩提醒道:“鱼脍无需放佐料,这是我从附近的小贩那买的酱。”她便是想坑害云洛,也没材料。
云洛犹豫了须臾后终是将洗干净的云鲤放在漆器上递给阿珩,阿珩摸出一柄柳叶刀便要下刀,刀落在半空便被人抓住了手腕,不解:“有事?”
云洛默默的将阿珩手里的柳叶刀取了下来,换成了自己的匕首,阿珩皱眉:“我用不惯这种刀,还是用我自己的比较顺手。”
云洛提醒:“你的刀有哪一柄是没切过人的?”
阿珩想了想,发现一把都没有。“那又如何?”
“拿切过人的刀做鱼脍,你吃得下?”
“吃得下啊。”
“我吃不下。”
“我每次解剖了人之后都会将刀子洗得很干净的,不脏。”又是火烧又是烈酒的,阿珩可不信这样还能留下什么脏的东西。
“这与洗的干净与否无关,我只要想想你拿它做过什么,鱼脍做得再好我也什么都吃不下了。”
阿珩只得妥协的用云洛提供的匕首。
虽然厨艺不太靠谱,但鱼脍这样的食物极其适合阿珩,刀光似雪花飘舞,须臾之后,云鲤仍旧保持着原样。阿珩拿箸夹了一下,夹起了一片薄如蝉翼的鱼肉,字面意义上的薄如蝉翼,肉片薄得依稀能看到另一头的情况。
云洛佩服道:“你的刀功不错。”换了他,绝无法将鱼肉给切得如此薄。
阿珩将蘸了酱的鱼肉送入嘴里,随口回道:“剖人练出来的。”
同样拿箸夹了一片鱼脍准备吃的云洛:“。。。。。。”
阿珩抬眸见云洛手里的鱼脍没动,不由问:“怎么不吃?”
云洛较为艰难的将鱼脍送入嘴里,虽然刀工的来源着实。。。。。。但阿珩刀工真的是极好的,云鲤的肉质本就鲜美,如今更是香滑可口,鱼肉的鲜被精细的刀工与简单的酱料给充分逼了出来。这一尝味,云洛立马将阿珩的刀工是如何炼出来的这个问题给丢脑后了。
“好吃。”
阿珩道:“可惜美酒。”
云洛闻言,自船上的隔层里取了一坛酒,拍开泥封,自己先饮了一大口。“二十年份的葡萄酒,我二十年前亲手酿的,可要尝尝?”
阿珩不客气的接过酒坛抱着饮了一大口,酒酿的不是很好,但时间足以抵消很多东西,二十年过去,这坛葡萄酒已然质变,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发醇香。“好酒。”
云洛从阿珩手里拿过酒坛就着鱼脍又饮了一大口,良辰美景、醇酒美人,甚美,只可惜美人是能看不能吃的。
阿珩也拿鱼脍下酒,二十年的葡萄酒,算得上烈酒了,阿珩几口就喝了半坛,眼神虽清明依旧,但苍白的脸颊上却晕起了红晕,瞧得云洛愈发惊艳,吞了口口水,挪开了目光,再看下去真的会忍不住吃了美人的。以前也不是没见过阿珩饮酒,只是不是喝得不多便是在冬日,前者人的面色眼神都很正常,后者,无暇去注意,如今才发现,神经病醉酒竟是一幅世间至美的美景。
十里荷叶田田,芙蕖满池,花娇人更娇。
云洛大饱眼福之余只想抽自己一耳光,这简直是没事考验自己的自制力。
云洛甚为悠闲的陪着阿珩采了半个月的莲子,也吃了半个月的鱼脍,喝了半个月的美酒。虽然要克制自己很是折磨人,但就算吃不饱也必须饱了眼福。他才二十五岁,阿珩也才十七,离婚约成立之日还远着呢,吃不着,看个够也不错啊。唯一的后遗症就是近来有些肝火虚旺,有一回都流了鼻血,陪着三七一起喝了阿珩亲手烹饪的苦哈哈的莲子粥数日才勉强恢复正常。
云晞建议云洛:“您可以去娼。妓坊或歌舞坊消遣一二。”
云洛不解:“我去那些地方做甚?歌舞坊的歌舞我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娼妓坊,那地方不是强颜欢笑便是演戏演得出神入化,看着就慎人。”前者看着就想打瞌睡,后者容易得失眠症。
云晞大为惊奇:“您难道从未去过这两种地方?”
云洛摇头:“那倒不是,我以前也是娼。妓坊与歌舞坊的常客。”
云晞颇为讶异:“这些年我从未听说过。”他来洛邑也有七八年了,可云洛的名声,洁身自好到让人怀疑他是否有生理问题,不好女色更不好男色,什么色都不好。
“你没听说过很正常,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云晞在心里算了下。“那时您贵庚?”
“三岁,太久了,还是四岁,记不太清。”
云晞:“。。。。。。您那时怎会去那种地方?阿父没被气死?”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去歌舞坊也就罢了,毕竟正经的歌舞坊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但娼。妓坊,怎么想,做父母的都会气死。
云洛瞅了云晞一眼。“你莫非以为我是自己去的娼。妓坊?”
云晞有种狂汗的感觉。“莫不是?”
“正是你老子,我大兄。”
“阿父怎会这么做?”误人子弟也不是这么个误法。
“这些云氏的家规,为了避免孩子长大后为人所骗或诱惑着染上不好的习惯,便让孩子尚小时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见识全了,如此,日后便是有人想骗我,也不会成功。你是半道来的,不知这些也正常。”
云晞只想给自家祖宗写个服字,曾经懵懂天真的孩子长大后失足堕落,究其本质,好奇心占了很大比例,在孩子还不懂之时便将日后可能好奇的东西都给孩子见识了,日后便想染上恶习也难。如美人,云洛年幼时便见识过了各种各样的美人,更旁观过活春宫,从头到尾都没落的那种,待他成年后,旁人再想用美色引诱他,根本不可能,因为他对美色与房事没有任何好奇心。唯一的问题是,祖宗也不怕子孙后代都落下心理阴影?
“您既然知晓这些,便应知你最近是怎么个情况,若是不愿去沾那些女支子、歌舞伎,亦可纳良家女子为姬妾。”云晞没提议让云洛娶妻,那不可能,云洛早已定下了妻子的位置。
云洛不以为然:“这世上心里明白却不想去做的事很多,不过是区区一点生理欲望,还影响不了我。”若是那么容易就被欲望所影响,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云晞:“。。。。。。”老祖宗留下的祖制绝对有问题。
昆池芙蕖开始凋谢时,吃莲子粥吃得想吐的三七再也不挑食了,每顿都很标准,一碗大肉、一碗蔬菜、两碗粟米饭。阿珩不再去昆池采莲蓬,云洛没了饱眼福的机会,自然恢复了正常。
昆池芙蕖凋谢过半时,阿珩在洛邑南城之外的一处供游人歇脚的八角亭送走了两个人——桔梗与菖蒲。
阿珩认为这两个弟子已经可以出师了,便效仿了苍凛,当年她出师了,苍凛踢她出谷自己寻找各种疑难杂症,因此在牧云原上义诊。如今,她也要送两个弟子离开,去做流浪于乡野城邑中的铃医,也叫游医。
云洛很是惊奇,雏鹰终将长大,若要雏鹰展翅于蓝天之上,父母都会将雏鹰逐出巢穴自力更生,可阿珩你这师父也做得忒狠了吧?桔梗今年是个哑巴,今年才十岁,菖蒲更是只有九岁,这么小的孩子,便是云氏祖制苛刻也没苛到这份上。
阿珩很是放心且自豪的道:“她们的毒术极好,足以自保。”
云洛提醒:“人心险恶。”
“正因为人心险恶才更要让她们去体验一番,温室里的花是开不出绝美的绚丽的。”
云洛除了呵呵别无所想,温室里的花固然开不出至美,但如此早便逐弟子远行的,阿珩也算头一个,没见两个孩子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吗?
阿珩无视两个孩子脸上的眼泪将自己亲手准备的药箧给孩子背上,里头有她准备的许多药,都是旅途中可能用到的良药,以及。。。。。。□□。又将两个放着一百枚铜锱的荷囊放到两个孩子的身上,最后往两个孩子的怀里放了一枚珍珠,珍珠不大,只比菽的果实略大两分,成色只能算中上,但中州的西部,这样一枚珠子价值亦不菲,可值三五枚金铢。内陆多不产珠,北地除了齐国临海,其余国家的珍珠都靠从临海的国家买,而珠宝这一类东西,一倒卖,利百倍,利润如此丰厚,价格自然也高得吓人。
“铜锱是给你们的盘缠,这么点盘缠自然不够你们未来五年的开销,但足够你们离开洛邑了,剩下的盘缠便要靠自己的医术去挣。这枚珠是救急用的,不到生死关头不能用。”阿珩道,其实她更想给月光明珠做为弟子的救急之物的。然而考虑到月光明珠的价值,还是放弃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两个弟子惊讶的看着阿珩,能说话的菖蒲更是脱口:“五年?”
阿珩颌首。“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不论你们走到了哪里都得回来继续随我学更高深的医术,若是不想学,也得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国族林立的捭阖时代,一个人出远门等于变相自尽,回不来是很正常的事。虽然相信两个弟子的本事,但阿珩仍会担心。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你们俩出了这个城门便各选一个方向走,不得同行。”这两位若是同行,很容易干扰对方,桔梗她到不担心,就担心菖蒲,干扰多了到时叛逆心理上来,那乐子就大了,她可不想教出个苍凛第二来。
菖蒲与桔梗背着药箧与放着三身换洗衣物的包裹离开了,菖蒲向南,桔梗向东。
三七哭得都快抽搐了,阿珩一滴眼泪都没掉,在两个弟子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中后拎着儿子回药庐。
回了药庐,阿珩便放儿子自己去玩了。
云洛不放心的跟来时,阿珩正在饮酒,自酿的雪莲酿,云洛听三七提起过雪莲酿。
雪莲这种药物生长与极西的雪山,但苍凛早年游历九州四溟,将雪莲的种子带回了中州,并在即翼雪山上种植了许多雪莲,省得回回需要雪莲都要费劲的去寻。阿珩拜师后发现虽然苍凛掉下深谷二十几年,雪山上的雪莲竟然生得到处都是,便采了雪莲酿酒。三七没喝过,但见阿珩喝过,雪莲酿味道香醇可口,且有清冽的莲香,但。。。。。。后劲极大,以阿珩的酒量也不过能饮一坛。
云洛目测了下,阿珩手里的酒坛已经空了大半,这么个喝法,也不怕肠胃出问题,赶紧按住酒坛。“姑奶奶,就算你想狂饮,好歹也先吃点东西垫一垫肚子,否则喝出胃病,我看你下半辈子怎么办。”胃病不是大病,得了绝对折磨人,且是一生,比牙疼还磨人。
阿珩瞅着云洛。“吃食拿出来。”
“你怎知我有带吃食?心有灵犀?”云洛取出了一包咸鸭蛋,托阿珩优良养鸡鸭鹅的福,洛邑的鸡鸭鹅蛋几乎泛滥,从珍贵之物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为了方便保存,小贩也是想足了法子,拿盐将鸭蛋给腌制了起来,味道甚好。回来的路上云洛正巧见到一个在卖咸鸭蛋的小贩,便买了几个。
阿珩回道:“闻的。”
云洛扫兴的恍然。“忘了你鼻子比狗还厉害。”
阿珩:“。。。。。。。”她全当这话是夸赞了。
阿珩取了一枚咸鸭蛋剥壳送入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但她感觉得出食物里所蕴含的营养,盐分比例很重。
原本慢条斯理吃咸鸭蛋的云洛无语的看着阿珩跟吃糖豆一般连着吃了四个咸鸭蛋,咸鸭蛋,顾名思义,很咸,吃一个都需要慢慢吃以便肠胃与味蕾适应,阿珩这般当糖豆吃的,古往今来恐怕就这么一个奇葩。“可要喝。。。。。。”最后一个水字云洛没能问出口,因为阿珩又抱起酒坛饮了起来。
方才,真的只是垫肚子。
“既然不高兴,为何不留下他们?”
阿珩轻叹:“雏鹰终将离开巢穴,我留不了任何人。”名为人生的漫长道路终将只留她一个人。
云洛皱眉:“谁说的?我就不会离开。”
阿珩淡淡颌首。“我相信你,你会在死亡到来时才离开我。”
云洛想呕血,爱上一个神经病真的心累。闭了闭眼,云洛以壮士断腕的坚决语气道:“不会。”
阿珩笑:“你莫不是想说,你死了也会留在我身边,虽说我时常切尸体,但那是为了医道,我对死人着实无兴趣。”
云洛瞪着阿珩:“你会死在我前头。”
阿珩笃定的道:“那不可能。”
云洛继续道:“只要你一直不治你的心疾。”
阿珩惊讶的看着云洛。
云洛颓丧道:“你不想治,便不治了,不论你是否嫁给我,我都不会干涉此事。”
☆、第二十九章比金子还真
阿珩跟不少人睡过,有男有女,有人族也有非人族,有老有少,若非只是纯睡觉拿别人当抱枕,只怕可以赠她八个字:吃嘛嘛香,百无禁忌。
进一步发展这种事虽然很符合生理欲望,也算不得大事。这个时代对于贞洁并不看重,除了那些极其讲究规矩的高门大户,寻常的贵族与庶人之家,女子出嫁前有过几个情郎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不闹出人命,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若是贵女的话,有了孩子也不算太大的事,只要养得起,找个地方养着便是,就是嫁人后不能让夫君知道,否则容易起波折。
阿珩不否认自己有生理欲望,但她的那点生理欲望。。。。。。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在亲手拿刀子解剖过近万的死人,以及不少活人后,且前者是零敲碎剐,每一寸血肉的结构组织都要做到精细了解,哪怕是繁衍子孙后代用的器官都不落下后,生理欲望都会消弭殆尽。
云洛对阿珩的心理历程不甚清楚,却也能猜得到以苍凛的教学方式,没被他整死的弟子都不太可能热衷正常人热衷的东西,自然,差不离算是个例外,在离齐两国蹦跶得非常欢实。离国也不知是和他有什么仇,被他给坑惨了,这厮当年离开离国时还带走了大量的机密情报,靠着那些情报帮助齐王大败离国,夺了离国十五座城邑,因而被封为君。
然而阿珩与差不离显然有区别,阿珩对爵位一点兴趣都没有,这也侧面的让云洛踅摸出了不少东西。因此,被阿珩以告知的思维逻辑告白时,云洛虽讶异,却也不是特别讶异,原因很简单,这是个神经病,不能以常理论之。可如今,云洛是真的震惊了。
哪怕到了床上,云洛也有点没回过神,但本能还是有的,放在心尖上的人相邀,不抓住机会饱餐就是傻瓜。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的云洛挺着急,没几下便将自己与阿珩的衣服给剥干净了,裸裎相对。
阿珩的身上有着淡淡的药香,自肌肤里透出来的,很是好闻。云洛细密的亲着阿珩每一寸透着药香的肌肤,留下自己的气息,他喜欢这种感觉,仿佛这个女子是他的,永远都属于他。
阿珩学习能力极好,学着云洛的模样回应他,素日苍白阴郁的容颜上是□□所渲染出的媚色,虽无倾国倾城之容,却不输倾国倾城。让云洛自制力愈发薄弱,却依旧努力的克制着,不能着急,必须循序渐进,虽然书上说的未必靠谱,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是突然进去且真的伤着了怀里的人,他会后悔。
异物冲入体内,仿佛被撕裂的痛让阿珩想起了多年前被敲碎除颅骨与脊椎骨以外所有骨骼的噩梦,本能的一口咬在了云洛的肩头。她当年就很想这么做,活活咬死那些执刑的酷吏,将那些比苍凛还没人性的家伙的血肉一口口撕下,零敲碎剐。
被曾经的记忆所干扰,阿珩咬得很重,皮开肉绽,满嘴的腥味。
云洛疼得龇牙咧嘴,险些就此释放,很怀疑自己是否阿珩的仇人,且是有血海深仇的那种。忍着痛与欲望将阿珩紧紧抱在怀里,云洛轻拍着阿珩如雪的肩背道:“别怕,会有一点疼,但很快就没事了,我不会伤害你的。你咬轻点,骨头崩了牙齿就不好了。”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肩胛骨上磨动,牙口真好,都到骨头那了。
阿珩的思绪从幼时的记忆里挣扎了出来,总算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的事,品味了下口腔内的血腥味,味道不错,很甜,很像那一年。。。。。。。更想吐了。不过这个时候吐就太扫兴了,阿珩赶紧去想云洛平日里做的“荤”菜,想像自己嘴里的是菜留下的味道,这才没吐出来。
看着云洛肩膀上隐约可见森森骨茬的伤口,阿珩的心抽了抽。“我。。。。。。对不起。”
云洛道:“你咬得高兴就好,我不介意你在另一边也咬个印子,正好对称。”
阿珩:“。。。。。。”
肩膀上的伤口不影响云洛的兴致,肉都到嘴里了,不吃干抹尽就是跟自己有仇。当阿珩适应了自己后,云洛毫不犹豫的撕开了克制隐忍的枷锁,纵情的掠夺、深入,直至最深处,一次又一次,仿佛无休无止。
阿珩在床上休息了一整日才恢复精神,看到神清气爽的云洛时一直在心里翻滚着九百九十九种整死人不偿命的毒或蛊。
没有读心术的能力,对此毫无危机感的云洛见阿珩精神恢复得尚可,人也完全清醒了,赶紧将熬制的枸杞红枣粥呈上。阿珩瞧着清粥,除了枸杞红枣还撒了些许葱花,红绿白搭配,看着甚为可口,闻着淡淡的粥香,馋了,伸出手拿勺子,却见云洛拿着勺子挖了一勺粟米粥送到了自己嘴边。
阿珩不客气的将粟米粥吞下,通过口感可以判断出这是云洛亲手所熬。“这是补偿?”
云洛茫然的看着阿珩:“啊?”
见了云洛的神色,阿珩反应过来自己许是猜错了。“怎么有兴致为我熬粥?”
云洛叫屈:“我平时也没少为你熬粥。”药庐的小厨房都快成他的私人领地了。
阿珩一边吃着粥一边道:“这一次太殷勤。”让她有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感觉。
云洛无语道:“我对你好你还不满意?”
“无缘无故的殷勤多半不怀好意。”
“你是有被害妄想症,我只是见你之前流了血,所以给你食补一二,你脸怎么黑了?”
“滚!”
做为一个人,且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尽管人族过了二十岁便是成年人,快奔三时可以算中年人,但云洛坚决拒绝承认自己步入中年的行列),云洛觉得,让他开了荤再继续吃素,这是虐待,他能答应就是没事找罪受,因此云洛果断将云府丢给了云晞,自己搬进了药庐。事实上也不需要搬什么东西,只要人过去就行,他的东西早在之前的几年一点一点的搬进了药庐,只差他这个人了。
阿珩:“。。。。。。”所以她这是老早便引狼入室了?
将自己的玄端朝服、礼服、骑装之类的衣服在阿珩的衣橱里一一放好,阿珩的衣橱不大,但很宽敞,原因?瞅瞅阿珩那一个巴掌数的清件数的衣服就明白了。“阿珩,我给你做几件衣服如何?你看看你的衣服。。。。。。”云洛看了看衣服上的几个补丁。“话说,你这些衣服有几年了?三七的衣服堆了两个衣橱都没完全放下,怎么你自己就这么几件?你就不能对自己好点?”
阿珩不以为然:“物质上的享受并不能带给我快乐。”
“那你还喝我做得粥喝得津津有味,近来都不怎么碰药庐厨娘做的食物了?”
阿珩无奈道:“你不觉得我是个衣架子吗?”
“没瞧出来。”穿白衣服跟穿丧服似的;穿绿衣服倒是透出了生机,却不是春日鲜嫩的那种生机,而是仲秋草木将黄的生机;穿紫衣服跟被霜打过的茄子似的;穿。。。。。。云洛想了想,好像就见过这家伙穿过三种颜色的衣服,绿色是三七忍不了阿珩天天守孝似的衣服,紫衣服是无忧让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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