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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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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这分明是一石三鸟之计。
阿珩微愣。“你倒是信任我。”
“你只是医德变质,但人品还行。”
阿珩:“。。。。。。”这是褒?怎么感觉更像贬?
“你日后真要去曲水投放日光倾城?”
阿珩无语。“我是只是神经病,不是疯子。”
若是苍凛有子,别人动他儿子,他肯定想都不想的将日光倾城的投放得凶手的整个国家都是,生怕整个国家有一个幸存者,但阿珩摸着良心问了问,她的心态自问不如苍凛。在苍凛的认知里,他与人族是两个物种,如同人宰杀猪羊不会有怜悯同情一般,他屠杀人族也不会有半点怜悯同情。阿珩厌世,但仍旧清楚,自己是个人。
阿珩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将儿子给调理得没事了,心情大好,虽然说着问心无愧,但儿子真因为自己早年的私人恩怨没了的话,她绝对得哭死。
心情好,阿珩取了新酿的美酒自斟自饮,云洛闻着酒味寻来,不客气的共饮。“你酿的酒虽烈,可比起陈年美酒却差了三分味道,有点割喉咙。”
阿珩无语了下,喝人嘴短,怎么宰辅大人一点都不嘴短?“我这酒才酿了多久,自然差了味道。”好酒需经年的窖埋,她这酒莫说年了,便是一季都没有,味道自然差了三分那种岁月的味道。
云洛颇为感慨:“一季便能酿出如此美酒,医者竟也能如此多才多艺。”
“一窍通百窍通,三百六十行亦然,各行各业都有联系,如你是宰辅,虽是为官,可你也得清楚一亩地一般能种多少粮食,知道该有多少税赋,以免被下面的人给耍了。。。。。。”
云洛道:“没人敢贪污,那是抄家灭门的重罪。”
“。。。。。。那你总得清楚牛马每日要嚼吃多少粮食,怎样吃最好吧?若是牛马养得不好,你还打什么仗?”
云洛颌首。“那倒是。”
“我也是,虽然很多东西并非医道,但我要学好医道,我也得将那些相关的领域给学好,否则学起来会很吃力。便比如这烈酒,我需要烈酒清洗伤口,避免感染,可时人酿制的酒。。。。。。除非是五十年以上的陈年烈酒,否则我拿去擦洗伤口都不是救人而是杀人,只得自己动手酿酒。”时人酿制的酒,不够烈不说,酒里还沉淀着果脯米粮什么的,借阿珩一百个胆子也不会做这么明显要人命的实验。
云洛瞧了瞧手里的美酒。“你这酒原本是准备酿来做什么的?”
“清洗伤口的,再蒸馏一遍便是最好的药酒了。”阿珩随口道,为了获得适合清洗伤口的烈酒她花了不少心思,最终专门发明了一套工具将烈酒一遍遍蒸馏为纯酒精,酒精擦洗伤口绝不会感染,就是过程不会太舒服,可命最重要不是吗?
云洛将美酒放回了案上,药酒?天知道阿珩的药酒里有什么东西,少碰最安全。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小心就成了试药的倒霉蛋。
阿珩仍旧饮着美酒,饮了一会,忽问云洛:“辰国在唐国可有细作?”
“自然有。”乱世之中,列国互相安插细作,每个国家的都城都有大把的细作,只是抓不出来也抓不完罢了。
“你能调动多少?”
“都能。”
“给唐王下毒可能做到?”
“唐王的食水都有奴隶试食,下毒没用。”王侯都是怕死的,对于食水的验毒极繁琐,即便各种手法确定了没毒,也得让奴隶试食,未经奴隶试食确定吃了没事是不会送到君王面前的,如此安全是安全了,但也别想好好吃一顿饭食了。那么一串验毒工序下来,什么饭食都该凉了。
“无妨,我想给唐王用的毒是验不出来的。”
“试食者。”
“据我所知,王侯贵族的试食者都是奴隶。”
“世俗认知里奴隶不是人,用来试药最合适,如你用兔子老鼠试药一般。”
阿珩颌首表示知道这点。“试食的奴隶多久一换?”
“这就不太好说了,运气好,几年才换,运气不好,天天换。不过若是唐王,他的试食者应是天天换。”云洛道,唐王在唐国集权的做法拉的一手好仇恨,可他要不集权,那他就是个傀儡,因此真不好说那种决定更好。
阿珩取出一只陶瓶。“那就好,我这药,无法验出,服食一两回也并无问题,但长期服食必出问题。”
云洛随口问:“什么问题?”
阿珩浅笑着吐出了两个字:“发疯。”
云洛:“。。。。。。”一国之君疯了,唐国非得地震不可,还真是够。。。。。。好的,他看唐王不顺眼也不是一日之事,此次还敢害三七,不好好回敬,唐王还得以为他云洛是软弱可欺之人。如此想着,云洛收下了陶瓶。“此事交给我,必不会叫你失望。”
阿珩喝了一会也没再喝了,她是喝不醉的,继续喝下去倒可能将自己给喝中毒,十二年前她就饮酒过度以至于中毒过。
坐在铺着厚厚皮草的长廊下,阿珩蓝得仿佛洗过的青空,忽问云洛:“你说青空之上是什么?”
云洛想也不想的回答:“罡风。”
阿珩诧异扭头。“你怎么会这么回答?传说中,天上不是神的万重宫阙吗?”
云洛反问:“你信这种鬼话?”
“自然不信,但你为何如此笃定青空之上是罡风?”
“三千年前有一位擅机关术的巫女曾制造出可以飞到青空之上的木鸢。”
“然后呢?”
“青空之上猎猎罡风,木鸢被罡风击碎,她从万丈高空掉了下来。”
须臾,阿珩问:“死了没?”按理说,万丈高空必死无疑,但云洛也说了那是巫女,上古时代的巫女两个字可不是谁都能有的,能够冠以巫女之称的人皆为神权的代言者,灵力强大得足以移山倒海。万丈高空虽恐怖,却不一定能摔死巫女。
“摔得半身不遂。”
阿珩搓了搓有点冷的手臂。“。。。。。。生命力真顽强。”只是半身不遂而非粉身碎骨,阿珩是真的觉得这是个奇迹。
云洛深表赞同,在古籍里看到那位巫女的事迹时他也很惊奇,人竟能飞上青天之上,虽然还是没能验证青空之上是否有神祇的万重宫阙,但古往今来也就那么一位能飞至青空之上。“冷了?”
阿珩呵了一口热气在手上。“大冷的天呆在外头就不可能不冷。”
“回屋。”云洛说着便要抱阿珩进屋。
阿珩忙不迭制止。“不要,我要赏雪。”
云洛气怒的看着阿珩,阿珩毫不犹豫的回视,须臾,云洛败下阵来,将阿珩拥入怀里,用大氅裹住。“也不多穿一件。”
阿珩忍不住喊冤,她穿得还不够厚?都快成球了。
云洛理直气壮道:“只要你还觉得冷,那就不够厚。”
阿珩:“。。。。。。”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云洛的怀抱很温暖,阿珩没一会便一点都不觉得冷了,忍不住感慨:“其实嫁给你也挺好的。”
云洛惊喜万分。“你愿意嫁给我了?”
阿珩毫不犹豫的道:“不,咱俩的矛盾属于不可调和矛盾,做不成夫妻。”
云洛忍住骂人的冲动道:“你也说了嫁给我会很好。”
“可我不能接受你死我前头。”
“那你为何杀我?”
“我几时杀你了?”
“你我白发苍苍之时。”
“。。。。。。那就是你做的一个梦。”
“连山氏的预言梦。”
“预言难道一定准确?”
“连山氏的预言梦自连山氏族出现之日起便从未错过?”
阿珩顿觉心累。“既然你都说了我日后会杀了你,你还要娶我?不怕死?”
云洛紧了紧阿珩。“人都怕死,而我是人。”
阿珩挑眉:“既如此为何还如此?”
“人的一生,生命很重要,却不会是最重要的东西。我知自己若是娶了你,极可能死在你的手上,可我已经放不下你了。”云洛叹息般的道,他曾经以为自己虽然爱上了阿珩,但那爱并未深到不可或缺,然而在阿珩毫无求生意志一心寻死时他却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从防备到好奇,从好奇到疑惑,从疑惑到了解,从了解到惊讶,从惊讶到相知,他走了十七年,不知不觉中早已泥足深陷。
阿珩按着心口,莫不是自己的心疾又发作了?为何如此紊乱?
☆、第十九章寻欢
北地的孟春与南方的孟春有着天壤之别,后者早已冰消雪融,而北地,阿珩是半点春日气息都没感觉出来,白雪茫茫,大雪纷飞。最多就是没之前那么厉害了,道路勉强能行。
回到王都,云洛立刻将阿珩带到云府的天然温汤里泡了足足三日,原本因为冬日而要死不活等同于半残的阿珩终于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状态,第一件事便是找铲子在汤池子周围挖掘起来。
“你在做什么?”云洛完全无法理解阿珩这一醒过来就满地挖东西的行为。
阿珩没答,将土里的一个木质瓶子拾了起来,□□开塞子,顿时丹香扑鼻。“天级丹药,你家底蕴挺厚啊,居然在汤池子周围埋这个增益水质。”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除非是药王谷的药池子,否则普通温汤,至少半个月才行,可云府的汤池子只用三日便让她恢复了正常,这太不正常了。药王谷的药池子神效是因为里头不知道融入了多少灵药,那满谷的奇花异草可不是摆着看的,也不是苍凛种植的,苍凛掉下去之时,那座山谷已然奇花异草满谷,而从里头种植的一些草本药物都快成树了可以看出一件事,那座山谷里种植草药的历史超过三千年,只是不知为何,它的主人一去不回,于是满谷的珍贵草药只能在成熟后自然枯萎,或被融雪冲入药池子里,几千年的沉淀,药池子里的水完全可以当神水来喝,不敢说包治百病,但延年益寿还是可以的。云府可没种什么奇花异草,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呢?阿珩想到了苍凛提起过的一件事,上古时代,大氏族为了强健子孙的筋骨,会在族地的汤池周围埋入可以高级的丹药,丹药的药力可以改善水质,洗筋伐髓,改善子孙的筋骨。
然如今不比上古,高级丹药已成传说,天地玄黄四个等级的丹药,便是苍凛也最多炼出地级的丹药,天级丹药,苍凛那也有,却不是他自己炼的,而是自古代王陵里掘出来的。
看着丹药,云洛也很惊讶。“这是天级丹药?”
阿珩瞧着云洛脸上不似作伪的惊讶,顿觉无语。“你家埋了什么好东西你自己竟不知。”
云洛无言望天,他确实不知。
阿珩最后把丹药刮了三分之一拿回去研究配方了,剩下三分之二很有良心的埋了回去,走的时候还很有医德的云洛留了一句:“温汤的水质挺好的,你多泡泡,虽然我给你解了毒,但那种解法,多少会有点残余,每日在这汤池子里泡一个时辰,少则一年半载,多则两三年你的身体肯定一点隐患都没了。”
云洛着实对阿珩无语,泡那么久的温汤还不如让他把那三分之一的丹药给吃了看看能不能把残毒也给化解了呢。
云洛如此想的,也如此对阿珩说了,阿珩呵呵表示: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药能够彻底的清理体内的毒素,想完全清干净毒素,必须抽丝一样慢慢调理,急躁不得。“最重要的是,这是可是天级丹药,没病吃药你就不怕吃死?”
云洛无言,还真怕,只得让阿珩带走了丹药。
虽然挺想按着阿珩说的每日泡温汤,但大战在即,冬狩一回来云洛便忙得脚不沾地。虽然军政有国尉负责,他做为宰辅需要管的也不是很多,但这次要闹的动静太大,不想国尉提前下黄泉的话,还是帮一把比较好,而且有些事是国尉的权限不够的必须云洛亲自过目的,谁让他是宰辅。
云洛忙,阿珩也不打扰他,带着丹药回药庐,顺便趁着这个时间将孟览的腿给治了,找准问题所在,一锤子下去,孟览的腿被阿珩给生生敲断了,醒着被敲断的。阿珩也不想这么凶残,奈何上回用了黑甜汤,三天才醒,孟览也猜到阿珩在拿自己试药了,因此坚决了阿珩提供的黑甜汤,然后。。。。。。险些痛得咬舌自尽。
阿珩淡定的将砸断的骨头接正,再拿夹板固定。“行了,接下来好好养着,三五个月就没事了,自然,若你愿意食用我的新药,我保证你恢复得更快。”
对于阿珩的一腔热情,孟览明确表示敬谢不敏,阿珩只得不舍的放弃。
孟览迟疑了下,还是忍不住问阿珩:“华阳的身体拖上几年,影响大吗?”
阿珩自信道:“只要她没咽气,又肯听医嘱,我都能给她治好。”她挺喜欢华阳的,只要华阳自己不作死,她很乐意帮助华阳调理身体,解决多年征战落下的暗伤,免得她年纪大了以后缠绵病榻。
孟览默,这话等于没说,大战在即,华阳能尊医嘱就怪了。
瞧着孟览的模样,阿珩也很快意识到了自己说的话有点废话,想了想,写了一个养生的方子。“若是每日按时服此方,只要不是受了重伤,她的身体情况都不会再恶化,不过你能让她每日按时服药吗?”
孟览接过了养生方。“能。”大不了他把一年份的药打包给华阳带上。
暮春上旬,阿珩决定讲学,讲学在时下是一种很时髦的事,不过够格讲学的人不多。纷扰乱世,讲学的都是那些有着一展宏图的抱负的士子,通过讲学辩论等场合引起君王的注意,平步青云,一展才华与抱负。因此当阿珩传出消息要讲学时,所有人都被惊了,你一个医者莫不是还要改行出仕?
云洛倒没觉得阿珩打算改行,阿珩对医者以外的行业都没什么兴趣,只是觉得讲学不讲时政而讲医道,阿珩很快就要开先河了。不过阿珩自己高兴就行,只是。。。。。。云洛的淡定只维持到看到阿珩准备的讲学地点那一刻为止。
百忙之中挤出了时间,云洛是很好奇阿珩要怎么讲学的,总不能弄几具尸体或者几个活人来玩现场解剖吧。虽然他相信阿珩做得出来这种事,但别人未必能接受。不是谁都是桔梗与菖蒲两个,在药王谷呆了几年,认知被苍凛给生生掰歪了,居然意识不到解剖尸体与活人有什么问题。然而真的去看了,云洛挺想问一句:阿珩你确定你没自虐的毛病?
讲学的地点在城郊,洛水平原是洛水在群山中冲刷出的一片平原,因此建在洛水下游的洛邑三面环山,只有南面是广阔的平原,地势平坦,随便一扒拉就是幕天席地的讲学场合。可真能这么不讲究的幕天席地的讲学的也没几人,而能够在银装素裹的季节幕天席地的讲学的人,只阿珩一位。
云洛瞅了瞅被乌云覆盖的天穹,最多两个时辰就该下雪了。“你是成心的?”他不认为阿珩连这么明显的天气变化都看不出来。
阿珩抱着汤婆子笑吟吟的回答:“对啊。”
云洛愣了下,这些日子阿珩笑得次数似乎多了很多,也没以前那么令人悚然了,皮在笑,肉也跟着笑,尽管恶意满满。
见云洛跑神,阿珩皱眉。“你在想什么?”
“你最近好像心情好了很多。”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心情一点都不好。”她心情要是好的,也不至于挑这么个讲学的地方整人。
“你以前笑的时候都是皮笑肉不笑,如今却是皮肉都在笑,感觉你好像放下了什么。”云洛指出阿珩的不同。
阿珩的脸霎时阴了下来。“你眼有疾,需要就医。”
云洛识趣的道:“好吧,你的心情一如既往。”
阿珩抱着汤婆子继续准备自己的医书,想了想,忽问云洛:“你家族谱上有没有一个叫连山莫言的人?”
云洛愣了下。“连山莫言?你怎么问起这个名字?”
“看你这模样,是真有。”
“曾经有。”
“现在怎么没了?”
“被除族了。”
“他做什么了?”
云洛犹豫了下,还是道:“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阿珩用笃定的语气说:“神祇?”
云洛挑眉:“你怎知?”
“他自己说的。”
云洛这才想起阿珩黄泉一游,还是自己死马当活马医的用招魂术拉回来的。“他竟未灰飞烟灭。”
“他应该灰飞烟灭吗?”
“他干的事,很应该,没看出来,神祇的脾气还挺不错的。”
“他做了什么?”
“渎神。”
阿珩直白的问:“他把神弄上床了?”
云洛噎了下,苏神医啊,知道您老在这方面因为解剖活人与死人多了,甚为开放,但也不用这么直接吧。“他倒是想,但神的躯体在蛮荒纪时就被毁掉了,只剩下灵魂,他再有心也不可能对鬼做什么。”
“那他如何渎神?”
“他是侍奉神的巫,爱上神,还妄图独占神,这难道不是渎神?”
“爱上一个人,因而想要独占是人之本性,哪里算亵。渎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奈何我是人,而他爱上的那个不是,世人都认为他不对,在古洛国的史册之上,他留下的记载便是渎神者。”
阿珩回想了自己在幽冥忘川见到的种花人。“他并不在意身后名,并且对神不曾死心。”
云洛只能如此说:“情之所钟,至死不渝。”
“名誉、身份、地位。。。。。。失去了一切,他这么做值得吗?”阿珩很是疑惑,无言是真的死了都没能解脱,幽冥忘川几千年等候一个不知何时会归来的存在,并且将继续等下去,几千年,甚至几万年。
这个问题云洛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便问:“你既然见过他,那你觉得他后悔吗?”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不后悔。”
云洛一锤定音道:“既然不后悔,那就是值得的。”
阿珩真心觉得连山氏的人生观挺清新脱俗的,这世上为了名利牺牲所爱之人的例子比比皆是,男女情爱对于男子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或许在牺牲了所爱之人后,男子会伤心难过得生不如死,但绝不会真的死掉。所谓悲伤也不过是无病呻吟,真让时光倒流重新选一次,该舍的仍旧会舍弃。为爱牺牲名利的,也不是没有,但多为女子,男子极少,且九成九会在最后后悔,原因?自然是吃不了那个苦,贫贱夫妻百事哀。但连山莫言,他是一点都不后悔,或许,在一开始他就把后果给想明白了,然后该干嘛还是干嘛了。说不定如今只是在忘川河畔种花,而非灰飞烟灭,连山莫言自己都是惊喜的。当你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却发现自己只是无期徒刑,无疑是谢天谢地的惊喜。
阿珩忍不住问:“他一开始也知道不会后悔吗?”
云洛道:“那是自然,连山氏族谱上第一句就是:做人做事,无关对错善恶,只关乎是否后悔。”
阿珩:“。。。。。。这话是你哪位祖宗留下的?”
“连山姝,也叫姒姝。”
“蛮荒纪时在燧人氏大难临头时同燧人氏翻脸的那位?”
“话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她是与燧人氏翻脸了,但她也没丢下燧人氏不管啊,虽然什么作用都没起到,但她最后为了完成炎帝对异族的布局赔上了生命,也对得起燧人氏了。”云洛是真的觉得自家老祖宗做人做事够良心了,须知被炎帝委以重任时,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炎帝给她的任务就算完的成也得赔上命,可她还是去做了。自然,这与炎帝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人也有一定关系,呃,炎帝自己倒是能亲自上阵完成任务,但把炎帝的命给赔进去,连山姝稍微计算了下就觉得不划算,只能牺牲自己。
闲聊中很快到了讲学的时间,阿珩跑上了高台开始讲学,云洛坐在马车里看阿珩讲学,之前以为不会有什么人来听,谁曾想,高台之下,人山人海,洛邑方圆三百里的医者以及不少士子都来了。这么多人,他很好奇阿珩打算怎么个讲,开头就是解剖肯定不合适。。。。。。好吧,看到阿珩在高台上挂出一张一丈高的人体结构帛画时云洛无奈改变了看法,阿珩不是一般人,常理对她没用。
事实证明,阿珩还是有点脑子的,知道开头就是如何解剖尸体甚至活人,来听的人肯定跑光。因此阿珩是以诊病之法为开头的,此时的医道以望与问为主,顾名思义,望是观病人气色,问是询问病症。但阿珩不是,她除了望与问还有闻与切,前者是被苍凛给逼出来的,苍凛曾经给不同的人服食□□,然后蒙住阿珩的眼睛让阿珩闻那些人的血液,听血液的流动,通过嗅觉与听觉来判断血液里有什么问题,从而推测中的什么毒。然后开药方,彼时的阿珩医术已然有小成,只要不弄错病症或碰上疑难杂症都能药到病除,但让弟子靠嗅觉分辨病人什么情况这种事,也就苍凛做得出来,阿珩数次开错了方,为此死了好几个药人,顶着巨大的压力才得以学成。最后的切,切脉之法早已有之,只是出现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形成什么系统,除非积年的老医师,否则切脉很容易弄错病症,在知道阿珩跟清学过后,苍凛唯一的教导便是:多看几个病人,积累经验。
闻血液味道这种法子显然不可能教给别人,正常人不可能有狗的鼻子,虽然也有法子让人得到狗一般的嗅觉,但阿珩不会认为有人愿意遭那个罪,因此阿珩的闻诊便只有听声息。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在他的呼吸、声音里都会有所体现,气血不足则说话、呼吸虚弱,一句话概括便是语言气息的高低、强弱、清浊、缓急……等变化都在诚实的反应着人的身体状况。
阿珩将各种各样的例子都给举了,并且从听者中寻出了对应的人。
大部分人来此都是受阿珩治好了疫疾的事所产生的名声而来的,由于医者越老越厉害的定理,对于年纪轻轻的阿珩,大部分人都觉得能治好疫疾是阿珩瞎猫碰着了死耗子,不过没说出口,有季越人对阿珩的无条件敬佩在,再怎么以为都不会说出口。如今一听便发现,阿珩还真有点斤两。
知识素来只传子孙与弟子,有的甚至只传子孙,碰上阿珩这么个没这方面认知的冤大头,医者不会抓住机会便是傻子,纷纷提问,阿珩也有问必答。于是乎简简单单的一个闻字,阿珩足足讲了两个时辰,待到无人再提问的时候已然下起了雪。
北地冬日漫长苦寒,这个时节下雪是很正常的事,虽然落下的是柳絮般的小雪,但北地人都知道,要不了多久就该变成鹅毛大雪了。不少人都做好讲学结束离场的准备了,谁知阿珩却来了一句:“接下来我们讲诊脉之法。。。。。。”
想走又舍不得走的众人:“。。。。。。”
☆、第二十章烽烟起
两个时辰后,听者只剩下了三分之二。
三个时辰后,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听者又少了三分之一。
四个时辰后,雪厚一尺多,只剩下百余人还在听。
五个时辰后,雪厚两尺,只剩下三个人还在听。
六个时辰后,没有第六个时辰了,第五个时辰的时候阿珩实在是撑不住,不跟人耗了。
阿珩坐在高台的里头是燃了炭的,为了防止屁股被烫过头,中间还有一夹层的水。因此别看她坐在高台上好像很冷,实际上屁股底下暖烘烘的,但随着雪越下越大,炭火烧得不够旺,会冷,烧得太旺会冷,阿珩终究是挺不住要打道回府了。
阿珩问下起雪后跑来为自己打伞的云洛。“能拉一把吗?我腿又没知觉了。”
云洛眸色古怪的看着阿珩:“。。。。。。你迟早把自个给作死。”
“这话等我把自己作死了你再来说,现在说了我也不会听。”阿珩抓云洛的手想借力起来,却实在起不来,最后还是云洛看不过去将人背了起来。
“对了,让人将他们三个带回药庐。”
云洛大奇:“你还关心他们冻没冻死?”
“不,我觉得他们是好苗子,我想收徒,桔梗与菖蒲,总觉得不对劲,找几个正常的回去让她们对比着反省反省。”
云洛闻言笑道:“原来你还知道你的两个弟子被教得有问题啊,我一直以为你根本没觉得她们两个的认知有什么问题呢。”
“这也不能全怪我,阿父没有收徒,而老不死,我虽是他第三个弟子,但我拜师时他前头三个弟子死了一个,两个背叛了他,无从对比。”阿珩也无奈,因为早年经历的关系,她一直以为苍凛的教育方式很正常,比起那个家伙,苍凛对她是真的很好,至少苍凛不会一边真心对她一边算计怎么吃了她亲爹,苍凛吃谁也不会吃她亲爹,当然,想吃吃不了就是,人都埋了。也因此,苍凛再没人性,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终于意识到问题时,两个弟子一个儿子都被苍凛以毁人不倦的精神给荼毒的不轻,诚然,因为她看得紧,苍凛没能在三个孩子的身上做多少药物实验,但他这不妨碍他荼毒孩子正在发育的精神世界。
苍凛与清虽然教导方式不同,但他们本身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是不知道几千年前一个祖宗的同族,另一个是亲生父亲。父亲教导女儿,自然要宽容耐心,以女儿的心情为重,而师父,苍凛从不考虑他的教导方式别人能不能接受。
爱学学,不学就滚蛋,别打扰老子做研制新药。
被带回来的三个人,一个是四十余岁的老叟,没有名字,因为会一点草药医术被人称为药叟;一个是二十几岁的青年,名公孙岩,是辰国的公室后裔,辰惠王之后,而辰惠王是两百多年前的某一代辰国国君;最后一个是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没有名字,但阿珩认得他,是药庐的一名药童,自己送上门不要钱的那种。阿珩记得他是因为他有个祖父,这对爷孙很穷,阿珩当时正好在琢磨怎么做一半辣一半不辣的汤,两个弟子,一个嗜辣,一个口味清淡如水,最后想了个法子,在锅子中间弄个隔板。这孩子很聪明的做了个更多格的锅,煮着不同的食物,让他祖父推着出去贩卖赚钱,冬日时还会用药庐里剩下的边角料药材熬煮姜汤。
阿珩那段时间打算教三七数数,觉得那是个不错的实践机会,便让三七去帮忙数钱收钱,也因此对这对祖孙印象深刻。
阿珩对男孩说:“你以后就叫陈皮了,拜师礼后,跟着桔梗、菖蒲一起学医识字。”
陈皮很高兴的行了揖礼。“陈皮见过师父。”
阿珩满意的一笑,看向另外两人。“我想收你们俩为徒,不过你们的年纪与我差得太大,我虽无所谓,但你们若是有芥蒂,可以作罢,但我会赠你们几卷医书。”
拜一个年纪可以当自己女儿/孙女的人为师,着实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公孙岩选择了医书,阿珩挑了《千金方》、《针法》、《炎帝本草经》、《丹经》、《素问》、《苍子医案》等十余卷医术给他,其中大多数都是闻所未闻的书,是苍凛教给她,而她默下来的。
其实,苍凛关于自身物种的认知没有出现问题的话,他会是一个比清更伟大的医者,阿珩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奈何已经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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