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任性神医-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原本只是随口一问的云洛闻言不由一愣,摸了摸自己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漂亮,像宝石,却也是异族的象征,只有西域的一支戎人才有这种颜色的眼睛,不论是在九州还是西域都极罕见。
  云洛诧异挑眉:“怎么会是琥珀色眼睛?”华族的眸子颜色都是黑色与褐色两种,即便是黑色眸子,也多多少少带点褐色,但阿珩的眸子却是纯黑色的,孩子像父母,就算不是纯黑色眼珠也该是浅黑,怎会是琥珀色?
  “孩子他阿父并不是华族,是戎人,我听说戎人中有一支是琥珀色眼眸,我想他祖上应该与那支戎人有过联姻,隔代遗传到三七身上了。”阿珩道。
  三年前,遗腹子,琥珀色眸子。。。。。。
  云洛若有所思,可能吗?
  “战事结束后我会放了你,你到时打算去哪?”
  阿珩狐疑的瞅着云洛:“你这么好心?”虽然她人品有问题,但医术却是真的好,时人惜命,谁会放过她这么好的医者?
  云洛反问:“我不想,可你要是给我下毒怎么办?”
  阿珩一想也是,云洛要真敢把自己扣下来,那一定会英年早逝。“你还可以杀了我的。”
  “这个主意不错,但你杀了睢国太子,青国的名将,暗害了唐国的君夫人,仍旧活得好好的,说明你不是那么容易杀的,我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冒这种险。”云洛轻笑,三年前他就查了这个女人,被睢、青两国派大军追杀,这女人活蹦乱跳的回到了齐国,反倒是追杀她的那两万大军在一场泥石流中全军覆没了。
  青睢两国震怒,然后这女人在灵前退婚后就回了药王谷,三年没挪窝,青睢两国再怒也进不去。
  “也是哦,那可真是不好意思了,让你这么头疼。”阿珩很是不好意思的道,似乎真的在不好意思不能让对方摘了自己的头颅。
  云洛无视阿珩的不好意思问:“你到时候打算去哪?”
  “去一趟条邑,然后回家,也就是药王谷,再不回去,小没良心的就该认不出我来了。”
  云洛建议道:“与世隔绝的雪山可不是一个养孩子的好地方,你可以将孩子带出来找个可以开拓眼界的城池居住。”
  阿珩指着下颌默默思索,云洛说的确实很有道理,药王谷不适合养孩子,倒不是孩子环境太过与世隔绝,尽管药王谷的位置确实与世隔绝了点。即翼雪山与摩云雪山都是断云雪山的支脉,但位置却有所不同,摩云雪山在牧云原的北部,想看到即翼雪山,得翻过七千五百尺的摩云雪山,而药王谷就位于这两座雪山夹角的一个山谷里。
  地理位置偏其实也不算难事,阿珩这个半残废都能来往雪山内外,自然说明能出来,真正让阿珩顾忌的是自己的师父。
  在阿珩出师前,天下间有四位不世神医。
  清神医是其一,不过他死之后的空缺被阿珩给补上了。擅外伤与骨科,以及疫疾。
  阿珩的师父苍凛是其二,也是四神医中最年长的,也是公认大荒医毒第一人。具体年龄无从知晓,但史书上关于苍凛的第一笔记载是在百年前的一个秋季,苍凛一把毒/药把一个国家的都城给变成了死亡之城,方圆数百里,人畜皆亡。性格亦正亦邪,看人不顺眼一把毒/药送人归西是家常便饭,看人顺眼,哪怕人死了都要把人给弄活过来。
  有其师必有其徒,这话在苍凛与阿珩这对师徒身上被完美的诠释了,师徒俩都贵脑有恙,天生就该是师徒。
  近朱者未必赤,近墨者也未必黑,但跟苍凛呆久了,绝不会长成正常小孩。
  阿珩很担心自家儿子的教育问题,自然,她这么想苍凛的时候显然忽略了她自个也是个蛇精病的事。
  唔,确实需要考虑一下换个环境养孩子的事,至于师父,等三七成年了,她自然会回去给他养老送终。
  见阿珩真的开始思索,云洛也没有继续说下去,静静的等阿珩思考结束。
  过了许久,菜粥咕嘟咕嘟的冒泡,显然是煮熟了,阿珩拿碗盛了一碗粥,问云洛:“要不要来一碗?”
  云洛有点犹豫,阿珩的厨艺,他在三年前就领教过了,根本摸不准咸淡,一条鱼烤得半生不熟都能大口大口的吃完。
  “不吃就算了。”阿珩也不想分,捧着碗喝了起来。
  云洛想了想,问:“可需要我让人给你抓鱼?”牧云原虽是高原地形,但高原上也有河流湖泊,并且很多,肯定能找到鱼。
  阿珩道:“我更想吃人参。”
  “军医营有人参。”
  大军远征,能够携带的药材不多,而且药材也不便宜,很多将领出征都不会带太多药材,能够供贵族们使用就够了,至于底层士卒,不过是贱民,死了再补充就是了。但云洛不然,大军开拔时,带的第一多的是那种咸得齁死人的肉干,其次就是药材,其中也不乏人参。
  阿珩撇了撇嘴:“我想吃的是千年人参,军医营里的人参就没超过十年的,还都是切成片的,你切片也就算了,炮制的人肯定是个生手,药效都影响了三分。”
  云洛无语:“你连味觉都没有还挑个什么食?”
  “谁规定没有味觉的人就不能挑食。。。。。。你怎知我没有味觉?”阿珩诧异的看着云洛,她没味觉的事除了她自己和苍凛就没第三个人知道了。医者最重要的就是手感、味觉与嗅觉,少了一个就等于残疾人,有一些药靠手感和嗅觉是无法判断出来的,必须亲口尝一下,但阿珩,尝了也没用。也因此,阿珩不乐意此事广为传播,便从未与人提起,哪怕齐载都不知此事,云洛这是从何得知?
  “你做饭食时,调料乱放一气,完全没个准,味道难吃的要死,你自己却能毫无感觉的吃完。最重要的是,三年前我有了这个猜测后便试探了下你,给你做了一道放了小半罐盐的汤,狗不肯舔一口,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的吃完了。”
  阿珩愣了下,顿时想起三年前与云洛同行时她有一段时间感觉非常想喝水,当时只以为是自己急着赶路出汗太多,身体缺了盐分,如今才知道,不是缺了盐分,而是盐分太多了。
  阿珩道:“我挑的又不是味道,是营养。”没有味觉她照样能挑食,咋的了?
  云洛语塞。
  阿珩将粥喝得只剩下最后一点后递给了云洛。
  云洛道:“我不吃你做的东西。”
  “里头有解药。”
  云洛清隽的脸立马黑了下来。“你什么时候给我下的?”
  “我给你下毒干嘛?是百里靳。”
  “酒里没毒。”云洛道,知道百里靳没脑子的接受了阿珩的酒他就让人验过酒,确定里头没毒。
  “你也太小看我了,只要靠近我三尺,哪怕没有一丁点接触也难不倒我给人下毒。”阿珩自信道。
  云洛留意了下自己与阿珩的距离,不由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三尺的安全距离,同时拿了粟米粥。
  阿珩无语。“你身上带着辟毒丹呢,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辟毒丹也不是什么毒都能防住。”云洛觉得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比较好。
  阿珩闻言随口道:“要是防不住你就把辟毒丹吃了,说不定能解毒。”
  “辟毒丹不是吃的。”
  “辟毒丹是丹药,丹药不就是炼制出来吃的?”
  “辟毒丹是丹药?”云洛觉得不可思异,弄到辟毒丹有两年了,他可一点都没看出来辟毒丹是丹药。
  “自然。”
  “你如何知?”
  “你身上揣的那枚就是我炼的。”阿珩支着下颌道:“话说回来,你挺有钱的。”三年前她缺钱,就卖了不少自己和苍凛炼制的丹药,辟毒丹是其中之一,虽是丹药,但实际上和配饰差不多,完全可以当配饰带身上。那枚辟毒丹也是最贵的,卖了两百金,不过买主并不是云洛。如果不是云洛把别人给抢了的话,肯定破了不少财。
  云洛摸着衣服里的辟毒丹,无语凝噎,他买这枚辟毒丹就是为了防阿珩的,如今看来。。。。。。白花钱了。
  “这世上难道就没有可以让人完全百毒不侵的东西?”
  “有啊,我就百毒不侵。”阿珩随口道。
  “你有更好的辟毒丹?”
  “辟毒丹很难炼的,你手里那枚都是掏空了师父的私库才炼制出来的,再炼,谈何容易。”
  “那你。。。。。”怎么做到的?
  阿珩大方的传授经验:“你把天下间所有□□都尝一尝,人体自身也是有记忆的,毒素侵体,只要靠着自身的排毒能力把毒给排了,下一次就不会再中毒了。”
  云洛深以为,阿珩脑子没救了。“你仇家有那么多?逼得你要对自己这么狠?”
  “这跟仇家没关系,是我没有味觉的关系,如果碰上鼻子和眼睛分辨不了草药就得上嘴巴的药,那我可就惨了,唯一弥补的办法就是把所有药物都尝一遍,记住吃下去后身体的反应,下回一尝就知道是什么药物了。”阿珩一脸“我很聪明吧?”的道。
  云洛:“。。。。。”聪明个鬼啊,到现在还没死,真是个奇迹。但对自己都这么下得了手,不怪这家伙尚未及笄便入了天下四大神医之列,若非太年轻,她能把另外三位都给甩出十条街不止。
  “你就不怕把命给玩掉?”
  “不会,我对自己的身体很了解,死不了。”
  “擅水者溺于水。”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为你卜一卦如何?卜你会不会把你自己玩死。”
  辰国云氏,占卜之术举世无双,千金难求一卦。
  阿珩想也不想拒绝:“不要。”
  “为何?”
  “因为你要是说我明天就会死,你的卦若准,我今儿就别想好好过完了;若明天我还活着,那就说明你的卦象不准,我白折腾自己了。不管准与不准,我都别想好好过了。命运这种东西,唯有无知方有乐趣。”
  云洛不期然的想到了自己的梦与卦象,无法反驳,命运还是无知比较好,若是已知,无疑是折腾人。“阿珩,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杀死自己的夫君?”
  阿珩噎了下。“我没打算给三七找继父。”
  “我是说如果。”
  “如果啊,我想想。。。。。。唔,要是他虐待我儿子的话,我肯定给他下毒。”
  云洛:“。。。。。。”所以那个预言梦是因为他虐待了阿珩的儿子,所以阿珩想杀了他?
  这也太。。。。。。有可能了,云洛了解自己,他若是娶了阿珩,必然是因为真心想娶。而真心想娶的话,他绝不会高兴一个臭小子天天在自己眼前晃,提醒自己,妻子曾爱过别的男人,并且孕有一子。虽非绿帽,但也高兴不起来,独占欲是人的天性。
  可。。。。。。自己不至于那么猥琐吧?再看继子不爽也不至于脑子有病的去虐待继子,为了婚姻能够好好延续,再不爽,哪怕演他也会演到继子成年再把继子一脚踢出门眼不见为净。
  云洛懵了,自己日后的死究竟是自找的还是阿珩的蛇精病,一点都说不准了。

  ☆、第五章史书

  捭阖1337年孟夏十七日,在牧云原胶着了三个月的辰军与齐军如同两股洪流一般在牧云原狠狠的碰撞在一起。
  阿珩被留在了后方,除非溃败,否则军医是不用上战场的,留在后方救治伤员就行。不过这并不代表阿珩就很悠闲,事实上,她很忙。
  云洛的军中有一支特殊队伍,虽然也要上战场,但不用杀敌,只负责将战场上受了伤但还没断气的人给扛出战场送到后方进行救治。
  第一个送阿珩面前的伤员断了一条胳膊,身上插了五支箭矢,别的伤医一看差点就说出准备后事这种话,因此送阿珩这里来了。
  急救营的士卒很体贴的把一条被砍下来的胳膊放在了阿珩手里。“还很新鲜,能用吗?”
  阿珩:“。。。。。。”
  三年前云洛被齐载给挑断了手筋脚筋,按理,这人是该废了,但他运气好,遇到了阿珩。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虽然阿珩在药里下了毒,却也没忘了自己的医德,把云洛的伤势给完全治好了,包括手筋脚筋。
  摸了根针,再扯了段羊肠线,阿珩非常麻溜的把断掉的筋脉给缝合,伤口养好后四肢就跟没受过伤一样灵活有力。
  云洛从未见过这么救人的,虽然看着恐怖,但效果不错,因此在俘虏阿珩后问了句:
  “筋脉断了能缝上,那胳膊腿断了呢?”
  阿珩的回答很简单:“你脑袋掉了我也能给你缝上,并且中途死不了。”
  这不是说大话,是真的,阿珩是真的做得到,她曾经试过把别人脑袋割下来再缝回去,人没死。
  阿珩现在都还记得苍凛当时的反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干得漂亮,下回试试把人大卸八块再拼回去看能否不活。
  拜师六年,那是苍凛第一次夸赞她,因此印象深刻,便随口拎了出来做回答。
  云洛在得知阿珩真的把人脑袋摘下去再缝回去的事后,虽悚然阿珩的恐怖,但也放下了心。
  在战场上缺胳膊断腿的伤兵都送阿珩手里,并且没忘记捡回断胳膊断腿。
  既然你有本事把别人脑袋摘下来再缝回去而不死人,想来缝个胳膊腿不是什么难事。
  在阿珩真的把人胳膊腿缝回去,并且病人对胳膊腿仍有感觉后,每个在战场上断了胳膊腿的伤兵被拖下来时都不会忘记自己已经离体的胳膊腿,没有了胳膊腿就是残疾人,晚景凄凉,若是能缝回去,仍可作战。
  只是,这种缝合手术并不是容易的事,缝合必须快,不够快的话病人就失血过多而亡了,但就算快,也会流很多血。因此缝合时必须给病人含补血补气的丹药,吊着一口气让病人死不了。可这战场上去哪弄丹药?所幸,云洛大手笔的弄来的十根千年人参,勉强替代丹药。
  其次是痛,不能止疼的话,病人极可能活活疼死。为此阿珩不得不把清花了半辈子时间研制出来的麻沸散方子贡献出去,在齐营的时候她也贡献过一次,但有方子也凑不齐药材,其中几味药价格不菲,一般人买不起,只供给高层将领。
  阿珩之所以被俘虏也是因为药材不够忍不住出来采药,结果倒了霉。然在辰营,不知是否该说云氏财大气粗,云洛竟真的弄来了大量的药材,让阿珩不至于每次阴沉着脸折腾病人的痛觉神经。
  痛觉神经上扎一针是止痛了,但副作用也不轻,阿珩治病救人,除非自己下毒,否则都会强迫症一样不把病人治得一点后遗症都没有绝不罢休。亲手给病人留下后遗症,对阿珩而言是自我侮辱,要不是头上压着医者三戒的三座大山,她宁可见死不救也不想自我侮辱。
  虽然从前有点过节,但阿珩还是想说,云洛是个不错的人。
  阿珩看得出来,云洛所做的不是为了收买人心,而他真的认为他应该这么做。
  然再觉得云洛不错,阿珩也不高兴自己的手指濒临抽筋。
  为了保证成功率,阿珩缝合必须极快,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将筋脉找出来缝合,若非她曾解剖过上千具尸体,根本做不到。缝合不难,难的是怎么在血肉里找出那些极其微小的血管筋脉,不将血管筋脉缝合,人还是得废,而军医营只有阿珩有这份眼力。
  从早缝到晚,还要求高速度,阿珩的十指几乎抽筋。
  在一天之内缝合了五个人的伤口后阿珩果断罢工,再做下去她的手指真得废了。
  一名军医忍不住道:“你不是说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吗?”
  阿珩反问:“他死了吗?”有她出马,哪怕动动嘴,人要是能死了,她就白被苍凛折磨了那么多年了。
  老伤医示意军医退下,递给阿珩一袋温热的羊奶。“手指受不了了的话,可以先休息一下,让别人代替你。”
  阿珩接过羊奶咕嘟的饮了一大口,唇边沾上了一圈白胡子。“你们代替不了我,缝合断肢跟缝合伤口不一样,后者只要只要把皮□□起来就可以,但凡懂点针线活都能做到。可缝合断肢却不是,必须眼力过人,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肢体所有血管筋脉的位置,并且准确无误的抓出来缝合。”
  “你可以教。”
  “找具尸体拆了,再拿针线缝合,什么时候能把尸体缝合得跟没被拆过一样就算出师。”阿珩讥笑,这可没那么好学呐,她当年都花了整整两天才把支离破碎、只有一堆碎肉的尸体缝回人形,苍凛这才勉强算她通过,而为了那一次通过,她跟尸体打了整整一年的交道,不眠不休,并且连吃喝拉撒都没离开过。
  阿珩不再自己动手,改成了只教药童们救治病人,虽然不可能再维持四肢健全,但生命是保住了。
  面对士卒的祈求,阿珩毫不客气的道:“我是医者,这双手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可以去死,但我不能废了这双手,你们袍泽的四肢健全远不如我的双手珍贵。”
  她会遵守医者三戒,但医者三戒里关于对待病人只有两条:不贪生,即不因病人的病会传染而贪生怕死的撒手;不见死不救,不因任何内因与外因对病人见死不救。
  阿珩对此的理解是:病人死不了就行。
  明白阿珩的态度后,士卒们便没再求她。
  得了空,阿珩慢慢发现,辰国被称之为虎狼之国真的不是污蔑,这还真是个虎狼之国。
  送下来的伤员很多,但都是只剩下一口气被人给拖下来的,没有一个是轻伤,只要还能动,他们便一往无前的杀敌。
  阿珩咕嘟咕嘟的饮着羊奶,这场战争的胜负她已经知道了。
  辰军是云洛这两年训练的虎贲锐士,只带了三分之二,即一万来攻打牧云原,齐军原本的驻军加齐载后来带来的也有三万,虽是以一敌二,但双方质量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虎贲锐士每顿都有一块盐肉,用盐腌制的肉,不知道腌制时放了多少盐,肉吃在嘴里跟吃盐没什么两样。齐军的伙食阿珩也见过,寻常士卒的伙食寡淡得很,不少士卒都只能靠发臭的醋布泡水来弄点咸味。而醋布,阿珩看过,就是沾过盐水的布,有的干脆就是被汗水浸透过的衣服,弄出来的咸水,她看得差点吐了。
  庶人如草芥,人命不如盐。
  一方是士气高昂,悍不畏死的精锐,另一方是缺医少食的败兵,纵使齐载用兵如神,也不可能打赢这一场仗,这场战争的胜负从一开始就不是由前线将军的用兵能力来决定的。
  如安徽所料,几日后云洛便回来了,凯旋而归。
  齐载及齐国的败军被赶出了牧云原,如果接下来齐国不打算再发兵的话,那牧云原这一方水草丰满盛产战马的草原将自此全部纳入辰国的版图。
  “你的前未婚夫跑了,感觉如何?”
  阿珩反问:“他死了?”
  “没有。”
  “受了致命伤没有?”
  云洛想了想,道:“没有。”
  “那我要有什么感觉?”
  “他可能受伤了,但不致命。”
  “死不了就行。”
  只要没断气,残了废了都没关系,她能治好。
  看懂了阿珩心思的云洛有点同情齐载了,这女人可比薄幸郎无情多了,就算能治好,也是会疼的啊。
  “有个那么深情又俊朗的青梅竹马,你似乎从未动心。”
  “把深情两个字去了,他与我定亲是被旦翁逼的,为了让他妥协,旦翁差点把他给打死。”
  云洛愣了下。“虽然你不是惊艳众生的美人,却也很耐看,他有必要那么不甘心吗?”而且,如果是被逼的,为何要与齐王抗争?
  阿珩很是理解的道:“我那个时候是个残废,双腿无法站立,更无法行走,双手连筷子都拿不到,只能瘫在床榻上,但凡是个正常男子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婚约。”
  “公子旦跟齐载有仇?”
  “没仇,只是阿父对他有恩,又是刎颈之交,因此他觉得为了让好友死得安心,牺牲一下孙子的婚姻也不是什么大事。”重义气重到孙子不如刎颈之交,这就是公子旦的性格。士子是士为知己者死,公子旦是为义气舍弃嫡孙。
  “可你好像不怎么领情。”
  “我很领情啊。”
  云洛提醒:“你在公子旦灵前退的婚。”
  “我本来打算私下解决的,但我到条邑的时候旦翁的心腹给我送来了他的遗书,让我闹得越大越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跟齐载掰了。”
  “他这是为何?”
  “王族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奴子与王孙享有等同地位?若是旦翁活着,他自然是能护我的,但他死了,我若还维持婚约,那很快就能与他团聚了,而他暂时不想看到我。”
  云洛都不知道该怎么同情齐载了,丢了那么大人,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亲祖父的意思。
  云洛换了个话题:“你以前是残疾?”
  “现在也是。”
  “天生的?”
  “你看我像能天生残疾的人吗?”
  “不像。”云洛坦诚的说,阿珩继承了清神医的自愈体质,不管多重的伤和病,哪怕不吃药也能自己好,这样的体质,根本不存在先天残疾的可能性。“谁干的?”
  虽然现在看上去和平常人差不多了,但治的时候也一定很疼吧。
  “问这干嘛?你还想给我报仇?”
  “好奇。”
  “没必要,那家伙比我还惨,我的毒可不是吃素的。”
  云洛:“。。。。。。”他怎么就因为这家伙最近一直在救人就忘了这家伙的毒术有多凶残?不,就算没有毒术,她也是凶残的,三年前青睢两国消失在泥石流中的两万大军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不说这些了,你都打赢了,什么时候放我走?”
  “你有急事?”
  “为了齐载我把我儿子丢给我师父那个禽兽一百零九天六个时辰了,再不回去,我怕我儿子命都没了,我现在就想早点解决齐载的身体问题,早点回家抱儿子。”阿珩边说边比划着时间,表示很久了。
  “你儿子才多大,谁会伤害一个孩子?”
  “我师父是苍凛。”
  云洛默了下,正常人都不忍心伤害一个孩子,但苍凛,真不好说。“那你还把孩子交给他?”
  阿珩哀叹:“有别的选择我肯定不给他。”
  这是实话,虽然自个的师父心狠手辣加没人性,能笑吟吟的为了研究新药把活人给逼疯,但。。。。。。阿珩扒拉了一遍,悲哀的发现自己可以信任到托付子嗣的竟然只有那个没人性的混蛋。
  云洛想了想阿珩的那惨绝人寰的人缘,唯有默然以对。
  “你何苦将所有人都给得罪?”
  阿珩反问:“你觉得一个国家最不能得罪的人是什么人?”
  云洛想了想,道:“君王或权臣。”
  “我得罪了不少国家的君王,他们恨不得喝我的血,吃我的肉,啃我的骨头。”
  云洛不以为然:“中州有很多国家,得罪了一个,再去另一个国家就是了。”
  捭阖时代被誉为士子们最凶残肆意的年代并非空穴来风,委实是,单是中州就有上千个国家,加上不曾建立国家的部族,那就更多了。士子们不管得罪了多少人,都能重新找到立身之所,如云越,为二十几个国家效力过,那些君王真的舍得放他离开?自然是不舍,只是云越技高一筹,他们无可奈何,好不容易默契的一同对付云越,云越却扶持了边缘之地一个小部族建国以对付列国,那个小部族是今日的辰国,而那二十几个国家,大多已并入辰国的版图。
  阿珩虽非士子,但换个国家生活并不是难事。
  哪怕在一个国家犯下了弑君之罪,在另一个国家,绝对不会有人因此而通缉你。
  这些东西,阿珩不是不明白,但。。。。。。她得罪的都是大国之君,还不止一个。
  似乎明白阿珩在担忧什么,云洛又道:“不过你的情况,想来鲜有人能忍住欲望,得罪与不得罪,区别不大。”
  阿珩扬眉,什么意思?
  云洛递给阿珩一卷帛书。“这是我默的一卷史书,你可以看看。”
  阿珩闻了闻,没毒,遂接了过来。
  帛书上是《大荒纪年》的一卷。
  人族成系统的史书并不是很多,近三百年才发展起来,国别体史书一枝独秀,看得每个研究历史的人都想去死,几千个国家,几千部史书,真详细,详细得令人想撞墙。
  《大荒纪年》是非国别体史书中的佼佼者,非常悠久,也残缺不齐,从未有人收藏了整部《大荒纪年》。
  捭阖时代的战火纷飞是一个因素,但主因却是,这部史书的历史太久。
  曾有一位太史令穷尽毕生之力收集《大荒纪年》的残篇按照时间顺序加以整理,错愕的发现最早一篇记载的是燧人氏族钻木取火,且与一个叫羽人的种族大战几千年最后给灭族的事。
  燧人氏是人族的先贤,在人族的传说中,那是一位人族的圣贤。大荒纪年却告诉所有人,燧人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个氏族,几十代人,并且,这个被誉为人族先贤的氏族最后的结局是灭族。
  前半部分光怪陆离,难以置信也就罢了,偏偏后半部分的内容又有了别的问题,那位太史令难以置信的发现,《大荒纪年》最新的一篇离自己所处的年代不超过五年,也因此,这部史书的真实性一直令人置喙。
  阿珩知道的比别人多一点,这部史书通篇无一虚假,至于为什么一直有新内容补充进去?简单啊,这部史书并不是个人所著,而是一个传承近万年的神秘势力所著。这个势力由燧人氏的后裔建立,因此记载的历史跨度大很正常。
  《大荒纪年》是一部半种族半纪年半氏族半国别体半编年体的鸿篇巨制。
  为什么这么多个半?
  这部史书以氏族与国家的发展史为主干,以纪传为枝桠。
  如阿珩手里拿的帛书,密密麻麻的蝇头记载的是《大荒纪年·羲和氏》,而主篇的后头跟着若干纪传附篇,每一篇都是一个或两三个人的传记,每一篇的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的氏——羲和。
  “我对历史没什么兴趣。”阿珩诚恳的道,别人没有完整的大荒纪年,苍凛却有,从燧人氏钻木取火到三十年前,一篇不落。
  云洛抬手一指帛书上的一列字:其直系血裔受伤亦或有疾可不药而愈,血肉为长生药药引。

  ☆、第六章活药

  羲和氏是一个历史非常特殊的氏族,最初之时因着长生药的关系,很是受人觊觎。
  天知道,最早的时候,只是有个羲和氏族人为了救自己爱的人而炼制出了长生药,虽是出于好意,但最后却是整个氏族的悲剧。
  约莫八千多年前的郁绯时代,羲和氏几近灭族,活着的也多被掳为药奴,日日割肉放血。因此当时的羲和氏族长毅然投身神权,并且扶持青帝登上了王位,羲和氏得以进入人族权利核心,权倾天下,然后。。。。。。轮到天下人悲剧了。
  在羲和氏长达数百年的报复中,无数氏族被灭族,单是直接死于屠杀的人就超过千万。
  报复时是痛快了,却也拉了更多的仇恨,这本也没什么,羲和氏兴盛了五千多年,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