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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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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何知晓多少调料最合适?”失去味觉十一年了,神医还能记得烹饪食物时应该放的调料的正常分量?记性着实不错嘛。
  “计算食用之人身体所需的营养,有些人体内却盐分,便需多放盐,有些人体内盐分多了,便需做清淡一些,吃的人身体缺什么,我便加什么,缺多少,我加多少。”
  云洛回以懵逼的表情。
  阿珩见了云洛的表情,想了想,解释了下:“药膳的原理我之前同你说过,药膳是专门根据人体的状态来定的食补之法,缺什么补什么。”
  云洛有点反应过来了。“酸甜苦辣咸只是味道。”不是补品。
  “味道自然不是补品,可带来味道的食物却是,只要满足了身体所需的营养,舌头都会很满意。”
  云洛:“。。。。。。这样不麻烦吗?”做饭前还得专门给食客做个全面的检查,确定他缺什么才能决定下厨烹饪什么东西。
  阿珩道:“可不这样的话,我做的食物,除了我自己,鬼都怕吃了会死。”
  云洛:“。。。。。。”原来神医挺有自知之明的啊。
  云洛将袖子扎了起来。“我帮你,不然你这一顿饭,三七等成宵夜。”
  阿珩的法子虽不错,但效率太慢,一顿饭得花上一整天去做,这也是她平素都乱做,只在三七生辰时认真做一顿的原因,没空。
  见云洛这个厨神愿意帮忙,阿珩自然却之不恭,能早点吃上热饭,她也想早点吃。
  阿珩给三七定的食谱不多,六菜一汤,烤全羊、凉拌车前子、叫花鸡、小青菜、苦菜团子、大闸蟹以及一盆鱼汤。
  做鱼汤用的鱼与闸蟹都被阿珩养了两日,云洛从鱼缸里捞鱼蟹时无语的发现鱼蟹竟然是养在葡萄酒里的。
  辰国禁酒令是列国最严的,民间根本无人敢酿谷酒,便是贵族,想饮谷酒都得花大价钱从别国买。不过贵族能从别国买,庶人黔首却没那么多钱财,不过庶人也有庶人的法子——葡萄酒。
  扶风白湮自西域而来,西域人也爱饮酒,却因为西域的环境,无法酿造谷酒,便别出心裁的发明了葡萄酒。将新鲜的葡萄洗干净密封储存,过上一段时间便有葡萄美酒可饮了。正好白湮也带来了葡萄的种子,葡萄这种水果在辰国扎了根,是很常见的水果,民间不能酿谷酒便干脆改酿葡萄酒了,葡萄不是粮食,拿来酿酒不犯法。
  虽然葡萄不是粮食,但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大量农田改种葡萄的话,朝堂也不允许,因此葡萄酒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么一缸酒,云洛估计能养活不少酒鬼了,如今却拿来养鱼蟹。。。。。。
  云洛无语的将鱼捞了出来,是云鲤,鳞片红灿灿的。云鲤最是难处理,这种鱼类气力极大,一个不慎就会鱼尾抽得生疼,若是体型特别大的云鲤,一尾巴将人给抽死都不是难事。
  阿珩准备的这条云鲤有两尺长,软绵绵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也是,在酒缸里养了两日,没醉死已是不易。
  云洛将云鲤剖腹去鳞,再寻了一条羊腿切块一同炖了,且加入大量的辣椒、姜,看得阿珩一愣。“你这是?”
  “西域戎族的美食鱼羊一锅鲜,你在北荒没吃过?”
  “我当年是被胡人掳为羊奴的,且不说奴隶能否享用美食,我记得,胡人不吃鱼。”北荒的不少部族都是不吃鱼的,阿珩当年很不幸,掳走她的那一支胡人恰好是不吃鱼的。
  云洛抱以同情。“那你也是够倒霉的。”
  “还好,最后还是逃回来了。”
  云洛颌首,还顺手干掉了胡人的大汗。
  鱼处理好了,剩下的便是文火慢慢炖,炖到入味,云洛正准备去料理烤全羊,便见阿珩递给自己一个小陶罐。云洛接过看了看,里头是半罐白色的颗粒物,想拿一点尝尝,却想起阿珩的恶劣习性,便没敢。“这是?”
  “那是一种调料,可以令食物更加鲜美,没毒。”
  云洛立马尝了尝,鲜,鲜得味蕾仿佛翩翩起舞。“味道好鲜,我以前怎不曾听说有这样的调料?”
  “那是我师父漂泊海上时用紫菜提炼出的,不曾外传,你不知也正常。”便是她,也是翻阅苍凛的手札时才知道,这位老不死年轻时曾在无边无际的东溟大洋之上漂泊了十年。
  十年里,苍凛见过体型如山的海龟,见过长达百里的大鲸,也见过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鹏鸟,也曾见过房子大小的蟹,也曾见过一座城邑那么大的鱿鱼。。。。。。就是没着半根人毛。
  回到陆地时,苍凛都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花了很久才慢慢寻回语言能力。
  阿珩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难怪苍凛有病,有那样的经历,且长达十年,是个人都得疯。
  云洛并不知苍凛早年的遭遇,因此只是单纯的惊讶于紫菜那种与野菜差不多的吃食竟有此等用处,惋惜辰国不靠海,不然就能利用此物赚大钱了。
  云洛摸索着放了一勺调料在汤里,随即做烤全羊。
  羊肚已经被阿珩清理干净了,还塞了一只肥鸭与大量姜蒜等调味料在羊肚里,鸭肚里又填了新鲜的野果。
  云洛问:“不刷蜂蜜?”
  阿珩摇头。“不刷,三七的口味偏向牧云原,羊肉太甜了他不吃。”
  这年头,能够提取甜味的东西不多,因此除了大国的王城饮食偏甜,别的地方的饮食都偏咸或偏辣,而牧云原,游牧民族聚居之地,口味更是独特,偏辣加偏咸,弄得甜腻腻的,三七保准一口都吃不下。
  “你刷些孜然好了。”阿珩将孜然罐递给云洛,草原上很喜欢孜然的味道,可惜太贵,但云洛这里,根本不缺孜然,他有一间铺子就是专门卖这个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阿珩自然没必要节俭。
  “喏。”云洛笑应了声诺接过了孜然罐,刷上调料便烤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三生有幸

  大闸蟹是从云水里捕捞的,每一只的个头都赶得上婴儿的头颅了,蟹钳看着甚是可怖,被夹了的话,妥妥的鲜血直流,不过在酒缸里养了两日的大闸蟹就没什么威胁力了,完全醉晕过去了。
  阿珩也没加什么东西,将大闸蟹捞出来放锅子蒸着,蒸熟就能吃了。
  叫花鸡更简单,是清早年流浪时发明的吃食,几天没吃东西,逮着一只野鸡,实在懒得烤,便将整只鸡用荷叶裹上,再裹上泥,最后丢进火堆算完事。睡醒了扒拉出来一看,咦,泥球一扒开,鸡毛全掉了,露出了里头香喷喷的鸡肉。
  阿珩没清那么不讲究,好歹将鸡内脏掏干净,刷上调料,再填入各色野果后才用新鲜荷叶裹着,最后裹上泥,将泥球推入灶里。
  车前子、青菜与苦菜团子三样最易做,也最难做,谁都会做,但要做得美味却很难。
  阿珩只是味觉有问题,手感却没问题,做为医者,手感极其重要,不然诊错了脉,判断错了病人的病情,那乐子就大了。三样素食做好后云洛怀着壮士断腕般的心情尝了尝味道,很是清淡,眼泪险些下来,神医原来也会做人能做的吃食啊?
  虽然味道很清淡,跟没味道似的,但口感却很是清爽,保留了野菜的优点。
  不过云洛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味道,以前吃阿珩做的食物,味道之诡异。。。。。。想想都觉得可怕,他就不明白这世上怎有人能做出酸甜苦辣咸皆有,且每一种都到了极致的食物来?
  清淡得没味道总比味道惊悚诡异要好。
  在三七等得饥肠辘辘时,大餐终于做好,阿珩令人搬了一张大案摆在院子里三四百年的大枣树下,三个人同案而食。
  贵族用餐讲究分餐制,一人一案,每张案上都摆着各种山珍海味,每一种的分量虽不多,加起来却刚好够一个人吃饱,但阿珩素来不喜这个,嫌麻烦。平日里与三七用餐都是同案而食,如今添了个云洛,也没打算改变,仍旧一张大案。
  若是旁的贵族见了阿珩的用餐,定然斥责无礼,云洛却不然,军营里也不讲究这个,且这些日子他也习惯了阿珩与三七同案而食的习惯,便跟着跪坐在一张大案前。
  云洛搂着胖儿子问:“三七要先吃哪一样?”
  胖儿子毫不犹豫的指向烤全羊。“羊肉。”
  云洛看了看胖儿子指着的地方,七成是肥肉,顿时深呼吸,看在儿子这些日子在军营里过得也不容易份上,想吃肥肉补回点肥肉就吃吧,回头将训练时间延长个几日就行了。
  云洛将烤全羊身上最肥的一块肉用割肉刀割了下来放在了三七的碗里。
  三七正要吃,一大筷子青菜出现在了碗里,不由抬头望着阿珩。
  阿珩笑容浅浅的道:“吃羊肉时记得将青菜一起吃了,剩下一点便同我吃三个月的素。”
  三七的脸色立时就绿了。
  阿珩心情不错的夹了一块鱼肉配着苦菜团子吃着。
  三七认命的啃青菜,啃完青菜再吃羊肉,先苦后甜。
  云洛:“。。。。。。”
  啃完青菜时,三七都有了一种解脱之感,可算吃完了,可以吃别的了。
  云洛着实佩服阿珩,怎么把孩子□□得这么听话的?
  为了表示佩服,云洛将剥好的一只大闸蟹递给阿珩,蟹肉雪白,蟹黄肥美。
  阿珩不客气的吃了起来,剥蟹壳很麻烦,有人代劳她何必客气?
  云洛又给三七剥了一只,最后一只,也是最小的一只,他自己剥了吃。
  吃了蟹黄,感觉嘴巴有点干,阿珩勺了一点鱼汤喝,喝之前将里头所有的羊肉都给去了,抿了一口,没吐,但身上没一会就起了红色的疹子。
  阿珩脸色不太好的看着自己身上的红疹。
  三七问惊讶的云洛:“阿父你加了杏仁?”
  “杏仁可以去膻味,便加了一点点。”
  “阿母对杏仁过敏。”
  云洛:“。。。。。。我去拿药。”
  阿珩道:“不用,正好治治。”说着又喝了一口过敏的鱼汤。“我这毛病,不能留,反正死不了,不如趁此机会让身体对杏仁产生抵抗力,日后再食也不会再这般严重。”先天的问题单靠她的体质是无法根治的,却可以适当的减弱。
  云洛皱眉:“胡闹,就算体质特殊也不能这么作践自己的身子。”
  阿珩看着云洛道:“我日后可能需要重回故地,对杏仁过敏的体质不能留。”
  云洛愣了下,阿珩所说的重回故地是什么地方他不知道,阿珩的一生,自出生起就一直在流浪,唯一的区别是早年是一家人一起流浪,后来变成了她一个人。但想也知道阿珩这般态度,那故地多半发生过令人不怎么愉悦的事。“谁会那么无聊要你吃杏仁?便是别人让你吃,你也可不吃,谁能逼迫于你?”
  阿珩又饮了一口,淡淡道:“有啊,一念生杀的特权。”提及特权两个字时,阿珩眸底深处划过一抹深深的厌恶。特权啊,明明大家都是人,为何只因为她是奴子,别人是王侯贵胄,便能肆意毁掉她的家庭,让她变成一无所有的孤儿?更有甚者,竟丧心病狂的想吃了她。
  云洛噎了下,奴子的身份有多不易,他是清楚的。纵然他是云离嫡子,可生母曾是奴隶这一点,在世人眼里都是他无法抹去的污点。尽管他一点完全无法理解这怎么就成了污点,自己的母亲有什么错,不过云洛也很快就看开了。是,他的母亲是奴隶,且是弑主的奴隶,亲手砍下了要在祭祖时将她一家充作人牲祭祀祖先的主人,自此亡命天涯,可当她成为大剑师后有何人敢再当着她的面说一句奴子?当云离娶了因颅骨受到重创而得了迷心症的母亲为正妻后,连背后说的人都没了,不就是怕云离灭人满门吗?可当云离夫妻过世后,又有人老调重弹,他与云湛险些因此而无法袭爵与封地。
  云洛还是去取了药一定要给阿珩抹上,阿珩掂量了下双方武力值,没反对,但仍旧喝着鱼汤,将云洛气得险些吐血。
  “若你比所有人都强大,便是王侯又能奈你如何?”
  阿珩微默。“我是医者。”不是权臣,比所有人都强大这种事跟她能有几钱关系?她不可能走上那样一条路,也不愿。
  云洛建议:“你可以嫁个权臣。”
  阿珩讥讽反问:“我像崽丝花?”她若是愿意攀附强权,十年前就不应该谋害离王,毕竟,离王或许是所有王侯里唯一不会惦记着将她炼成长生药的君王。倒不是离王心善,而是离王想要吃了她,需要做的心理工程太大,也极易落下心理阴影,两相比较,离王还是更倾向于吃了清。至于她,只要她愿意顺服,离王定然瞒下她所有的身世,宠她到死。
  “我并非此意,我是想说,你可以寻个与你情投意合的权臣。”
  阿珩不假思索的道:“我与任何权臣都不可能情投意合,自古王侯便是最渴望长生的人,谁知今日枕边人,明日会不会将我生食以求长生?只看我这一份无法抹杀的多疑,你觉得我能与自己的夫君琴瑟和谐?”
  云洛不以为然:“青帝不也包容了羲和独孤一辈子。”论起夫妻不睦,绝不会有人再及得上青帝与羲和独孤,别人最多是身份悬殊,这两位却是价值观差异。
  “你确定她那是包容而非百忍成龟?”
  “王者拥有一念生杀之权,古往今来看王后亦或王夫不顺眼而废与杀的王何其多,青帝,她有能力杀了羲和独孤,也能与之和离,却从未考虑过。莫要说青帝优柔寡断,炎帝后期,人族众多氏族子弟角逐王位,她能笑到最后且令九州帝国在她手里更加繁荣昌盛,便不可能是优柔寡断之人。”
  读史书时,虽然正史都说青帝仁善,但云洛却不觉得,青帝或许是真的仁善,可炎帝就不仁善吗?炎帝为王之前可是医者,医者仁心,这一点她比阿珩合格多了。但做了王之后呢?权衡利弊,该牺牲,该杀,从未手软,哪怕需要牺牲的是她的至亲骨肉,眼都不带眨一下的。青帝与炎帝,某种意义上,是同类,也因此,炎帝选择禅让时偏向了青帝,她不需要什么仁君贤君,她需要的是一个有能力守住九州帝国的明君。
  青帝与羲和独孤,最初时或许有政治联姻的成分,但到了最后,青帝完全掌控了王权,这段联姻对她也就没了任何价值,可她并未因此而接纳新人或与羲和独孤和离。单从这一点,青帝比炎帝好多了,炎帝是纯粹的拿婚姻当工具,能榨出百分百的利益绝不会只榨取百分之九十九。呃,有这么个对比,也无怪正史会给青帝打上仁善重情的封戳,和炎帝那么个完全摒弃了七情六欲的帝王相比,哪怕是暴君也是仁善重情的。
  阿珩轻笑:“可我不相信这世间有第二个濁山季荪。”她信青帝真的爱羲和独孤,若非真爱,摊上羲和独孤那么个王夫,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会有杀夫的冲动,青帝是正常人,但她对羲和独孤与旁人不同,于旁人,她是王;与羲和独孤,她只是濁山季荪,是妻。因为一直都记着这一点,这两个价值观差异悬殊的人才得以做了一生夫妻不至夫妻相杀。
  人的一生何其有幸才能遇上一个百般包容自己的人?羲和独孤遇上青帝他最大的幸运,但这样的幸运,阿珩不相信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没有最霉,只有更霉。八个字,非常完全的诠释了她过去的十五载岁月。
  当然,最重要的是。。。。。。
  “羲和独孤相信青帝,而我不信任何人。”阿珩说着又饮了一口鱼汤。
  云洛忍无可忍的夺下汤匙。“你够了,身上已经起红疹了没必要再用,当心吃死你!”
  阿珩望着火冒三丈的云洛,顿了顿,挺想问云洛是不是明知故犯了,但还是忍住了,有些事,不说出口是最好的,说出口,徒惹尴尬。须知他与云洛,因着三七这个儿子,还会打很长时间的交道,有些事,不说出口,对大家都好。
  阿珩道:“药给我吧。”
  云洛狐疑的瞧着阿珩,真会用?
  因为察觉到两个人不太对劲而一直沉默的三七鼓起勇气插道:“给我吧,三七会监督阿母的。”
  不监督,阿珩根本不会用药,能不吃药解决的疾病,阿珩都不会用药。
  一顿大餐,阿珩还是陪着吃完了,不过在一大一小的父子的监督下,她没再碰那盆鱼羊一锅鲜。
  用完后,三七非常自觉的收拾碗筷,这是习惯,阿珩不喜也不适合有贴身仆役,用餐后收拾碗筷的事情自然没有仆役及时来处理,便只能是用餐的人自己解决。
  云洛见儿子手脚勤快,因着不好意思而伸手帮忙的同时也不由刮目相看,肉丸子行动力不错嘛。
  父子俩忙活时,阿珩将西瓜汁取了来,倒好,等着父子俩收拾好碗筷后喝。
  云洛正在心里感慨着儿子的勤快,便因着多年不曾做过这样的事又跑了神,不小心摔了一个碗,被三七嫌弃的瞅了一眼,推回了座位上,不由露出了尴尬之色。
  被人嫌弃没什么,但被儿子给嫌弃了,真心塞。
  正心塞着,便见一只冰凉苍白的手搭向自己腕间,云洛本能的想避开,却有另一只手按住了自己的手,避不开。
  阿珩皱了皱眉:“你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考虑。”方才她看得分明,云洛摔了碗,固然有跑神的关系,关键却还是他的手有一瞬不受控制的抖动。
  云洛反问:“三个月后再治会如何?”
  “成功的把握会下降,若是成功还好,就怕万一,若是不成功,我定让你终生难忘。”
  云洛悚然。“咱俩没仇。”
  阿珩理所当然道:“病人在自己的手里不治身亡于医者而言是奇耻大辱,你若令我蒙受如此大辱,我不应该报复你?”
  云洛很想呵呵,别人差点弄死你,或者毁婚,乃至于派人追杀你,你都的心境都平和得无波无澜,这么点事却要报复人,贵脑究竟是何等清奇的构造?
  “罢了,趁着在高陵这段时间,你给我治治。”
  治疗所需的药,阿珩早已备好,只差病人配合,如今云洛肯治,她立刻将备好的东西给取了出来。
  一日三碗汤药,阿珩心情不错,因此汤药的味道是微甜的,很是可口,吃出这一点后云洛的心情有点诡异,忍不住犯贱的问阿珩:“你心情很好?”
  “自然,你这样的病例我从未碰到过,想想就有挑战性,我太兴奋了。”
  七星海棠是苍凛早年自海外带回的奇毒,便是苍凛也解不了,阿珩以前一直都很想试试此毒,可惜苍凛早年带回的几株七星海棠在他缺钱时被卖掉了,仅剩的一株也因为他掉下雪山,不知被差不离还是泽漆给带走了,想给小徒弟试试都不行。
  云洛:“。。。。。。。”我一点都兴奋不起来。
  半个月后。
  云洛:“你给我吃的都是什么药?我怎么觉得身体不太对劲?”天天跑茅房,一天香汤沐浴三次,前者倒也罢了,许是肠胃不好,可后者,身上的毛孔里老是渗出黑色的污垢。不过有一点不能否认,身体感觉通透舒爽多了。
  “洗筋伐髓的好东西,去一去你体内的杂质,为接下来的治疗做准备。”
  第二阶段的治疗。
  熊熊篝火上架着一口大鼎,鼎内不知放了什么药材,整鼎汤都是墨绿色的,颜色诡异且臭不可闻。
  阿珩对云洛做了个请的手势。“把衣服脱了进去泡个热水浴,很舒服的哦。”
  云洛:“。。。。。。。”舒服?他怎么就觉得自己被毒死的几率更大?
  云洛最终还是脱了衣服跳进去了,阿珩虽然人品有问题,但对医道还是很有原则的,不会干毒死病人的事。
  “我要泡多久?”
  “两个时辰。”
  云洛瞧着沸腾的滚水。“你是想烹了我?”
  “你身怀灵力,这么点热度,煮不熟你。”
  “两个时辰后我就没事了?”
  “想得美,这汤药你要泡三个月,到时才有可能好起来。”
  “有可能?为何不是一定?”
  “这法子我并未在别人身上试过,不清楚疗效,得你试了我才能知道是否有用。”
  素来晓得此人恶劣习性,但云洛还是有跳出去掐死阿珩的冲动,医德一定要那么变质吗?

  ☆、番外齐湄上

  齐湄瞧见庄姬时,庄姬离晕倒不远了,齐湄当没看见,准备径自而过。
  自嫡长子被齐王所杀后,王后便对什么都是一副焉焉的样子,后宫争宠什么的。呵呵,这些年王后的眼睛里从来都没见着过那些女人,也包括齐王,在她眼里都是空气。如今庄姬跪在这,虽不知是何原因,但肯定是她自找的。
  齐湄走过时忽的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不由低头一瞧,庄姬的裙子上颜色有些不对。
  一个女子下。体出血通常是什么原因?虽是未出阁的女子,但这些年王后不理事,后宫一团乱,斗得极厉害,齐湄对此不陌生,哪怕没听说庄姬有孕,她也可以笃定的说,庄姬这是小产了。
  碰上这种事,正常情况下当如何?自然是召见医者,看能不能救回来。不过齐湄想了想以前看到的那些戏的最后一段,果断拔剑刺穿了庄姬的胸口。
  庄姬难以置信的瞪着齐湄。
  齐湄浅笑道:“我不知你是成心的还是真的意外,不过乱泼脏水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庄姬吐着血道:“大王不会放过你的。”
  “是吗?”齐湄笑拔出了剑。
  齐湄动手太快,周围人来不及阻拦,但禀报一下还是能的,在宫室里就差出世远离红尘的王后一听女儿捅了大篓子,也不顾上继续苦修了,赶紧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阿湄你在做什么?”王后头疼万分,庄姬可是齐王最宠爱的女人。
  齐湄道:“她有孕了,在这跪久了,小产了。”
  王后微怔。“她一直在这跪着?”
  齐湄闻言无语:“阿母你。。。。。。”知道您老哀莫大于心死,不在乎儿子,也不在乎齐王,更不在乎后位,什么都不在乎了,但也不至于连宫室最基本的掌控力都没了吧?
  王后终究是打理后宫多年的人精子,虽然有七年万事不管,但脑子还在,想到昨日庄姬故意在花园里与自己起冲突,然后今日来道歉,而她素来懒得见这齐王宫中除女儿之外的任何人,连齐王来了都不想见。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可这庄姬却一定要当面求得原谅,见不到便一跪不起,对此王后也没当回事,爱跪就跪,跪不动了,自然就该走了,可若庄姬已有孕的话。。。。。。就算有孕也没道理小半个时辰就受不了了,除非这胎本身就有问题。
  反应过来庄姬给自己下了个什么套,再看看女儿手中染血的剑,王后一时默然,心中五味交杂,辨不清。然心情再复杂,也得先保住女儿,庄姬是齐王最宠爱的美姬,在齐王气消之前,齐湄还是不要出现在齐王面前比较好,免得正在气头上的齐王一个冲动把女儿给杀了。
  王后令心腹将齐湄送出了宫,至于宫里的事,就算多年不管事,这点事她还是能镇住的,最多就是让齐王早点气消。至于齐王给庄姬报仇,要杀了齐湄,王后压根不会去想,因为那不可能。一来齐湄是中年得女,齐王素来宠爱,不论这宠爱有几分真,但宠了这么多年,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养出来;二来,宠妾灭子并非好名声,尤其是,齐王已经杀过一个嫡子了。因此,只要齐王冷静下来,女儿就不会有事。
  万里云水浩荡,经过云梦大泽后便涌入条原,再东流入海。条邑便坐落于云水之畔,出了城便能瞧见波澜浩荡的云水。
  一叶扁舟浮于百里宽的江面上,晃晃悠悠的,齐湄握着钓竿也昏昏欲睡,坐在这样的小船上,着实容易犯困。
  上下眼皮正打的厉害,鱼线陡然绷紧,一股大力传来,猝不及防之下,齐湄被拖进了水里。
  被河水一泡,齐湄的瞌睡虫立时跑光了,也看清了将自己拖下水的是什么的东西,一条三尺长的云鲤。
  云水鱼类丰富,体型大的鱼类在中游与下游更是常见,乘船溜达一圈,准能碰上大鱼,自然,碰上和能否抓到是两回事。三尺长的云鲤在云水算不得大鱼,一丈长的大鱼在云水里到处是,数丈长的少了点,可也不少,只是抓不着而已。当然,这三尺云鲤也是难抓的类型,不过抓的人也不少,齐湄以前就吃过一条三尺的云鲤做的鱼脍,非常美味。也因此,齐湄当时顺口问了几句关于云鲤的事情。
  云鲤是生长于云水流域的一种鱼,在云水的主河道里极常见,也极难捕捉,原因?这种鱼的气力是云水所有鱼类里的佼佼者,哪怕是一条一尺的鱼,也得一条壮汉竭力才能拉上来,三尺云鲤,更需数人合力。也因此,体型大的云鲤虽常见,可真咬钩了的话,渔夫若寻不到人帮忙,都会果断松手免得被鱼拖水里去。
  齐湄没渔夫那般敏锐,之前都差点睡着了,哪还想得起要撒手?终于想起来时,鱼线却已缠上她的手臂,死活拽不掉,而云鲤正下潜,也拖着她一起下潜。
  只是,云鲤能在几十丈深的水里生活,人却不可能,身体里的空气越来越少,齐湄脸色渐渐青紫。
  天要亡我!
  意识模糊时,齐湄似见到了一抹寒光,手臂一阵轻松,想仔细看一下,奈何身体不受意识的控制,晕厥了过去。
  再醒来时人已在岸边,旁边燃着一堆篝火,烤着衣服,齐湄瞧了一眼,衣服挺眼熟,不就是自己的衣服吗?惊得齐湄赶紧看了下自己,还剩一层单衣,已经被篝火烤得只剩下一点润了,不由松了口气。这才仔细去看篝火对面坐着烤鱼的少年郎,眼熟,赫然是三年前见过的辰国使臣。
  齐湄道:“你这回又是救哪一国?”
  齐湄还记得这位使臣三年前的风采。
  别看齐王在后宫渣得不行,但国政之上却一直很英明,这些年,为了增强国力,列国的战事愈发频繁,大国如鲸吞般灭掉了一个个小国。中州分裂得最厉害时,国族近十万。而如今,只剩下几千个了。
  齐国这些年也灭国无数,并且北逐胡羯二族,更开拓北荒,国力蒸蒸日上,仅次于南方的青国。
  捭阖1315年,中州第一大国青国伐尧阳国,尧阳国与辰国挨的近,向辰求援,辰国接受,但青国来势汹汹,只自己一国的话,代价太大,便想着拉上齐国一同出兵救尧阳国。
  齐王更倾向于青国与尧阳打得差不多时再出兵,即可败青国,又可吞并尧阳,但这位辰国使臣却用一番唇亡齿寒的言论说服了齐王与辰国各自出兵十万救尧阳。
  尧阳之战,联军挫败青国,齐国得了不少好处。
  使臣道:“这回可不是救,是伐别的国家。”
  齐湄没追问伐哪国,这样的大事,使臣不可能同她个不相干的人提起。“看你的模样,不顺利?”
  使臣微叹:“见不到齐王。”
  见不到很正常,宫里出了那么大的事,齐王哪还有心见使臣,齐湄腹诽。
  使臣换了个话题。“你不是樾水王姬的侍女吗?怎跑到宫外来了,还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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