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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公主和亲录-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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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她小时候并不是这般样子的。
她幼年时,虽然羞答答但是那是本质里的羞涩,那时的她总是站在众人身后,从不做这种疯狂霸道的行为。即使前些年,我入吐蕃和亲时,她也是站在众人后,默默不言,断然没有今天这般形态。
我入吐蕃的前夕,宫里举行了盛大的祭天,每当有公主宗室女去外番和亲,宫里都会办这种祭天的活动,祈祷和亲的公主能福寿康全,一生致力于大唐的和平。那时的金仙喏喏的随在众人身后,正行走着,猛然一蒙面人从假山石后走过截下了她,她一向默默无声惯了的,一行人竟没发现她的消失。
原来那蒙面人乃是大内的侍卫,本和宫里的妃子有些猫腻,与那妃子约好在假山石那里碰面,没成想竟错拦下了金仙公主。金仙虽然羞怯但是好歹脑袋机灵,听他的口气,分明是淫乱宫闱,若是明着说了,搞不好会直接见阎王。因向那蒙面人假意笑了笑,谎称她是要去和亲的金城公主。
那蒙面人忙松了手,跪在地上大大求饶,金仙公主揶揄他好一阵,说是看他膀大腰圆,是个健壮的兵士,可以带到吐蕃历练一番,那蒙面男一听接连磕了十几个头,最后还晕在了后花园。
冤孽,冤孽,老身的形象有这么差吗?虽说,我年幼时闹了些,但也不至于此吧。连羞羞怯怯的金仙公主都知道运用我的名头,我的名声到底有多恶劣,八成被宫里的传成了魁星。
那晚,金仙公主还提着几架新木琴来我的承香殿,八百年没吭出一句话,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明白她借了我的封号,一蒙面侍卫听后,像磕头虫一般把自己磕晕了。我听后,半天都没有回过神儿,我一向都秉持着温柔贤淑的原则行事,怎的宫里莫名的传出我喂太监吃蚯蚓,闹得百工坊鸡犬不宁,一个个见了我,如躲避魁星一般。
不过这金仙公主向来羞怯少言,在遇歹人的情况下,用了老身的封号,也就是磕晕个侍卫,倒无伤大雅。我宽慰了她几句,只听她诺诺道:“这次算是习惯的力量,每次我去百工坊要琴,都顶着金城的名号,百试百灵。没成想这名号对侍卫也管用……”我扶了扶额头,成,我这下明白为何宫里传着我给太监喂蚯蚓了,原来金城帝姬的封号是共用的。
如今面前这个金衣覆白纱的金仙,正举着绣球朝我投过来,想来,她骨子里是比我乱的,我无奈的走回来,坐在椅子上喝了几口大茶。
一见我回来,她笑的十分明朗,手舞足蹈的搬起乐师的古琴,一阵猛弹, “哈……不愧是当年的金……呃……当年的阿鸾……”
我扭头,瞟了一眼那些被这古琴声折磨的登徒浪子,一个个的摩拳擦掌,抓耳挠腮,还有几个直接抄起了板凳。
我伸向水壶的手悬在了半空,一彪形大汉恶狠狠的瞪着我:“快把她领走,否则我直接杀了她”我撇了撇嘴角,随便,随便杀,我巴不得你杀了她。
她越发的弹得凶猛,琴音如同杀猪刀,那彪形大汉提着板凳直接抡了上去。金仙正弹的深情,那板凳到了他的额头处,忽然有一二胡飞上圆台,那板凳直接转了圈,将那彪形大汉打在地上。
我目瞪口呆的朝乐师那行瞥过去,门口飞快的闪过一角白色。
那老鸨见自己的揽月阁鸡飞狗跳,尘土盈天,手疾眼快的扯住我袖口,痛不欲生道:“你你,快带这个疯女人走,只消得百金即可……”我抽了抽嘴角,都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收我百金,真是块做生意的材料,可惜我的金银全都分发给灾民了。
我干咳了几声:“呃,我的银钱全都发给了灾民,我左右不着急,你先收留她几日,等我攒够了银子再来,告辞,告辞。”
那老鸨眼底红血丝迸现,瞟了一眼依旧沉醉于音乐的金仙,悲愤填膺道:“得,只消得一两银,赶紧把她带走,这可是老娘花了三十金买来的舞姬,你买回去当个奴婢使唤也成,一两银。”
那老鸨死死扯住我的衣袖不放手,我便将手上的一枚指环摘下,递给她。啧啧,堂堂一国公主,就值一两银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两银~~~~~~~~
金仙好歹是个公主
~~~~~~
☆、第42章
那老鸨逃也似的抓了我手中的戒指,又冲上台朝金仙大喊了半天,我径自坐在椅子上悠闲的喝了几口茶,金仙公主将自己卖了三十金?大唐竟然有把自己卖了的公主,一舞姬而已,又不是花魁,还靠扔绣球来选儿郎。
按道理,公主的位分也不算低,成年的公主年俸禄更是达到了士大夫的水准,即便再怎么挥霍,也不至于沦落到卖自己的地步,卖就卖吧,这厢竟只卖了三十金,莫非……我一口茶呛在了嗓子,不住的咳嗽……莫非被哪家的登徒浪子骗财骗色,又不好意思上报李隆基,所以只能到揽月阁卖身?
谈起被登徒浪子骗,在大唐倒不算什么惊天奇闻,左右不过在史记上被史官记一笔,流传千百年而已,而且这等秘辛往往出现在野史上,也不用太在意。譬如则天奶奶的第一面首冯小宝,就是□□裸的登徒浪子。他凭借自己的登徒浪子的功力深得则天奶奶的宠幸,还被封为右卫辅国大将军、鄂国公。后来,这厮的登徒性情渐发,因吃醋,一口气烧了明堂,则天奶奶一怒,便割了他的头,当蹴鞠踢了一场宫廷球赛。
再后来,李隆基上位后,觉得皇子公主与这些登徒浪子混在一起有失体统,便在崇文馆、弘文馆等皇家小学,下了严令,不准接近这些登徒,否则宫刑。
金仙这厢竟然带头挑战宫规,呃,宫刑,公主宫刑,我一口茶水梗在喉咙,吞也不是吐也不是,罢了,先救走再说。
我还未上台拎她,她就被老鸨妥妥的扔出了揽月阁的大门。
我抬眼瞄了一眼当下的场景,揽月阁大堂里乌烟瘴气,杯盏倾倒一片狼藉,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我朝老鸨悻悻招了招手,大摇大摆的出了揽月阁。
我从地上抄起她,瞥了一眼她透视加镂空的腰部,她红着脸羞答答的捂住了腰部,“你这个时候,倒知道害羞了?被登徒浪子骗财骗色?”她神情颇为惙怛伤悴,一副长长的眉毛呈八字状,蹑手蹑脚的扯了扯我的裙角:“金城,我错了,我不该在卖身契上签上你的名字。”
我倒吸了一口气,我堂堂金城公主,吐蕃王妃……唔……吐蕃已故妃嫔,就卖三十金?我费力拽开衣袖,简直恨铁不成钢,不过这衣服低眉顺眼的模样,倒叫人看着可怜。我蹲下身将她拉到一家衣裳店,朝店家道:“这店里最好的衣裳取过来?”
她眼神炯炯,一副感激之态,还不忘夸我两句大度等言论。
那店家笑吟吟的捧过一身红衣,衣摆处坠紫金丝绦,“姑娘,这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只消得三十金。”我回过头,朝金仙道:“拿出来,不是得了三十金吗。”
她倒是果断,直接将三十金拍在桌上,感情不是卖的自己。我瞥她一眼,她悻悻的垂下脑袋。
人靠衣裳马靠鞍,她着红装倒是清绝灵气了不少,本想夸她两句,到考虑到她在卖身契签老身的名。我便负了手大步走到一家茶馆,听闻这家茶点颇为正宗。
我捡了一颗松子糖,填在嘴里,用力嚼了嚼,道:“你来这儿莫非不为了论弓仁,你这见异思迁的速度委实快了些,要知道,和登徒浪子混在一起,是要遭宫刑的。”
金仙一口茶喷了出来,旁桌的客人纷纷端着自己的茶挪了位置, “金城,你别乱讲,我此番来揽月阁乃是大唐的绝密任务,姚崇宰相亲自来找的我,我是有皇命在身的。”
我继续嚼着口中的松子糖,姚崇,我大脑转了千转儿,是了,我入吐蕃和亲,他功不可没。当日太平公主拿我要挟李隆基,李隆基百般犹豫,姚崇当机立断以死要挟李隆基……事后还得了救时之相的美称。恩,还真是个旧相识。
她诺诺道:“虽说当年你入吐蕃,姚相功不可没,可是你也见了,那吐蕃的赞普生的玉树临风,一双桃花眼迷迷离离的,若非是你的夫君,我便自动请缨和亲吐蕃了。他也算全了你的一份姻缘,你姑且为我保密,求你~”说完还朝我撒娇,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忽然惊惶失措道:“我是有皇命的,办成了,我便可以嫁到吐蕃,与论弓仁成就一段姻缘。姚相亲自答应我的!”
我凝望树头翠叶翩翻,窗外稀疏的枫林如一副水墨画,喃喃道:“说起来,宫里好久没整治体序了,皇上上次还提到,要将宫刑付诸实践,说来,那冯小宝的头是被当做蹴鞠了吧,不晓得头发长的,适不适合当蹴鞠?”
金仙手中的茶杯跌在桌上,朝我行了一个极为端正的谦礼,一副长眉低低的垂着,泣涕如雨,道:“我在练琴时,碰到了愁眉苦脸的姚相,原是为难山东的蝗灾,据说揽月阁常有奇人异士,兴许有什么良方,但他身为大唐的宰相,实在不方便去那种烟花地。我想着,万一问出什么良方,解决了蝗灾,兴许,姚相能在皇兄那里美言几句,将我赐给论弓仁。一见论弓仁误终身,不见论弓仁终身误。”
我细听了半晌,原是蝗灾的事,我虽不喜姚崇,但姚崇为民请命这点值得赞扬,“论弓仁有过心上人,据说为了那女子,还不惜与阙公子结了八拜之交。”
金仙瞄了我一眼,一副晶亮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黯然:“听说是在揽月阁遇到的,是一个舞姬……还温柔贤淑……”
我紧抿着双唇,极力压制住内心想笑的冲动,舞姬,温文贤淑,只是有些事情顺其自然,才会更美好!
我低头捋了捋身上的褶皱,打量了她许久,续道:“万一这论弓仁拒婚,你又该如何,要知道被拒婚的公主,就算民间的人也不愿娶,不是所有的黄月英都能找到诸葛亮,这个得看运气。”
她听后,愣了好半天,悲咽道:“我一心向他,若无缘,那我便与炼丹炉共度一生,左右也就是炸了两三次。”
过了半晌,她又容光焕发道:“总之要先帮姚相解决了蝗灾,才知道有缘无缘。你不是许给阙公子一个愿望,后日不就是约定之期?到时候,我上去跳舞,替你完了承诺,你帮我在下面寻访奇人异士。只要能寻得治蝗的方法,姚相一定会帮我实现愿望的,到时我的嫁妆全部都给你,让你一辈子生活无忧。只是,那是我的嫁妆,别一下子就救济了灾民,那个你自己留着花……”
啧啧,想的倒是挺美。
我唏嘘叹道:“姚相不可信,当日我和姚相的交情匪浅,结果他第一个提出把我送到吐蕃,如今你还信他,依我看,你这逍遥道算是白修了。”
金仙面红耳赤道:“有心争似无心好,多情却被无情恼。我原本是打算放弃的,可是每次见到论弓仁,这情便难断,总要找点什么与他讲两句话,又害怕在他面前丢面子,一来一去,便更郁结在心里,无端的酝酿出万种闲愁千端离恨。我既是答应了姚相,也断断没有失信的道理,再说,赤德祖赞也答应过我,我跳舞那日,论弓仁会到场……”
我开门见山道:“我倒觉得姚相的治蝗只是个幌子,你是为了赤德祖赞许你的那句话吧?”
她悻悻一笑,倒不掩饰。
我忽然对她这羞答答疯狂狂的分裂性格感了兴趣,便随口问了两句,她甚委屈道:“我入吐蕃的第二年,新罗属国遣使入大唐朝贡,皇兄一高兴发了失心疯,竟然让我入新罗国做妃嫔,八成是看我好欺负,我一气之下便患了失心疯,一会子疯疯傻傻,一会子羞羞怯怯,皇兄怕我出去丢人,便就此作罢。”
我呆了半晌,漫不经心道:“那你装的可够累的。”她诧异的睨了我一眼,顺带着夸了我几句。这就是人生经验啊,像我这种过得桥比吃的盐还多的落魄公主,自然懂得多一些。
她忽然神情变得十分的严肃,道:“那我指定在论弓仁面前丢了面子,毕竟疯疯傻傻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到了时机,就自动上演,完了,完了,我在论弓仁面前定是丢了脸面的。”
不是丢了脸面,而是没有脸。光是那古琴就足够让人癫狂了,还日日到人家的房间去演奏,更别说为此打起来……看她这幅样子,我委实不想打击她,便随口宽慰了她几句,大约是只要努力便可再次嫁入新罗国等言语。
我同她讲了日食的事情,她是踢腿瞪眼的极为不愿,我思虑了半天,幽幽道:“新罗国王的王后,刚刚仙逝,搞不好又来大唐寻亲,你尽管闹吧,日食,嫁个公主冲冲喜,倒是可以。”
她精神矍铄道:“须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人要懂得变通,左右就是个日子前后的问题,既然你都提了,我又怎好拒绝你呢。”
金仙的母亲早逝,她能保全自己,倒是比我强多了。若是她能做了论弓仁的妻子,倒也是一桩美事。我们走到茶馆的柜台付完茶资,又在东市逛了一圈,正准备回宫时,忽然一匹快马横冲直撞过来,尘土飞扬,我掩袖咳了好一阵子。
在东市策马,真是该砍下头来当蹴鞠踢。
我歪脖定睛一看,倒是个熟人。
杨澈坐在高头大马上,颇有些怏怏不乐,在东市上策马,冲撞了当朝的公主,还怏怏不乐,真是百年难遇的奇人。
我若无其事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接着咳嗽了两声。
他忽然从马上大部跳下来,双手环胸,咧着一张嘴,稍有些杂乱的发遮挡着脸上的一道微疤,眉飞色舞道:“叫你送个钗,你倒好,把自己送进宫了,左右是跟金城帝姬皮相里像了几分,那皇帝老儿真真好色,竟将你扣押在宫里这么久!”
地上的金仙公主一双杏眼瞪的圆圆的,嘴巴也张成了一个圈,没办法,长安民风开放。她也算是混迹于民间,没成想还能惊讶成这样,这杨澈胆子也是真肥,直接大庭广众下喊皇帝老儿,若是在大秦,八成就被扒皮了。
作者有话要说: 金城的朋友都是硬汉,
性情够爷们~~~~
虽说身处庙堂,但是出于江湖义气还是要来跑跑龙套的!'Fighting'
☆、第43章
我皱眉道:“你的心上人早就嫁给了状元爷,这件事整个长安城都知,你还赖到我这送钗人的身上。”
他大咧咧的捋了捋头上的发,硬邦邦道:“是了,你这送钗的把钗直接送到了李青莲的妹子那里。”神色颇为懊恼,转而又心平气和道:“那李青莲倒是个洒脱不羁的人。”
刚说了不几句话,就看到数百兵士从转角处远远追来,他大步跨马朝我喊道:“对了,最近两个异域的人,经常出现在城外,两人倒不像是同行,一个有契丹人的口音,一个又藏音,但都是询问金城帝姬的事情,你这副皮相与那金城颇为相像,你自己注意点儿,别惹上什么祸患才好。”
契丹人八成是因为我一剑刺伤了他们的将军,至于带有藏音的,也只有来唐的吐蕃人了。
那些官兵举着长矛朝这边飞奔过来,他撩了撩那飞扬干硬的发,局促不安道:“我懒得理会这些事,我就只给他们一条明路,让他们去兴贤坊找钱仲荣,毕竟那小子小报写的挺不错的,我虽识不得几个大字儿,但也瞧着写的不错,还有,你别老呆在宫里了,仔细当一辈子宫女”
三年前,我跳城,大唐与吐蕃的关系一度降到冰点。只是吐蕃乃胡人之首,近些年来国力更是强盛有加,与大唐的双边贸易上升为一股热潮,断断不可能为了一个宗室女起了纷争,就算是吐蕃人调查金城的往事,也掀不起多大的花。
我瞥了一眼街角处狂奔的兵士,淡然一笑:“我能否当一辈子宫女,尚属未知。我只知道若晚了一刻,你估计一辈子出不了天牢了。”
他皱眉瞥了一眼大唐的兵士,憨头憨脑的朝我一笑,道:“你倒灵头灵脑,竟猜到了我的身份。”然后又瞥了一眼我身侧的金仙,幽幽道:“长相倒是不错,那天来山寨找我,我好封你个压寨夫人。”金仙刚脱下鞋子正准备往马上投,他又捋了捋那极硬的毛发道:“啧啧,堂堂一国公主,竟把自己卖到妓院,三十金公主。”刚说完,后面的官兵就奔腾而来,又是一阵尘土喧嚣。
金仙盯着那卷起的灰尘,一副眉毛皱的紧紧的,颇伤情的凝望我,道:“我不想做压寨夫人,也不想宫刑……”而后便是嚎啕大哭。
习惯的力量真是伟大,不过这哭太过逼真,我一时间也分不出到底是假哭还是真伤了。
比起帮阙公子完成这心愿,金仙空口许下要帮姚崇治蝗,就难的多了。民间认为蝗虫乃是天灾,一旦烧埋捕杀蝗虫,会被那些腐儒笔争口伐致死。要治蝗虫并非难事,汉朝的光武帝也曾搬过诏书,专门提出“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汉朝都能灭除蝗虫,况乎大唐,而且大唐实行均田制,每家每户都有分到自己的土地,救护自己的东西,岂有不尽全力的道理?只是扫除腐儒和民间的迷信十分苦难。
若要金仙众目睽睽下,去舌战腐儒大抵会打起来,她那二三流的道教学问做得又委实不能再差,她确实不适合干这活。本来我是想舌战腐儒的,说来我还有过这个经验,只是,我跳城后,李隆基为了表示祭奠,每个州府都贴着我的画像,我若冒冒然出现在治蝗田地,八成那些百姓没等我治蝗,一个个就溜到墙角躲起来了。
孔老夫子不言鬼神,讲究怪力乱神,可是你不讲清楚,就会有别的派系来胡扯一番,搞得鬼神倒成了气候,有没有鬼神不说,只是黑灯瞎火的提起这等阴物,总会让人毛骨悚然。我思量了半天,若是我上去舌战腐儒,破解天灾谎言,那八成会有更大的谣言出现,万一在碰上个别的天灾,那我就剩下吃不了兜着走的份儿了。
好在朝廷里还有个故交,当时太平公主拿我要挟李隆基,与我关系匪浅的姚崇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定要将我送至吐蕃,在此时还有个善心大叔,那善心大叔主张我是被韦后陷害,既然除了韦后,那韦后提出的一切政策命令都不作数,并主张金城公主断不可入吐蕃,听完后,我心里那个感动,简直感动到涕泗横流,顺便抹在了李隆悌的衣袖上。
这个善心的大叔,便是被长安人称作伴食宰相的卢怀慎。
卢怀慎大叔虽然善心清廉,但有些婆婆妈妈,我到现在觉得他唯一表现勇猛的,便是六年前阻止我入吐蕃之事,剩下的日子里除了怂,就只剩下怂了。
当时,姚崇的大宝贝儿子提前去地府报道,姚崇伤心欲绝,便向李隆基请了十余天的假。一般人见了这等好机会,不都得积极的表现一把,混个更高的位分。卢怀慎大叔倒好,对着堆积如山的政务,不胜惶恐,还晕了几次,他自觉地十分不好意思,便背了十斤荆条向李隆基请罪。李隆基也委实觉得卢怀慎大叔朽木不可雕,但碍于卢怀慎大叔的年纪,便安慰道:“朕将天下之事委付姚崇,只是想让您对雅士俗人起镇抚作用而已。”
一点奏章而已,就晕了三圈,民间更是笑成卢怀慎大叔是伴食宰相,也就是宰相的陪客。我不禁唏嘘一阵,他于我有恩,所以这等光耀门楣的事还是交个卢怀慎大叔,也好驱驱怂气。
卢怀慎大叔这厢刚下了朝,扭着纸片般的身躯钻入一顶小轿。听闻卢大叔生性清廉,家里的妻妾都吃不饱,此番见他,竟如同纸片人一般,怪不得见到那些案牍晕了,我琢磨着不是吓晕的,八成是早上家里没了米,饿晕的。
李隆基这皇帝做得委实不称职,就算卢大叔怂一点,但大小是个宰相,就不能多发几两救济银子,瞧这可怜劲的。
我大步跑过去拦住轿,那轿撵“啪”一下跌在地上,我立在一侧瞅了一眼那些轿夫,一个个的面黄肌瘦,啧啧,物随主人形。卢怀慎哆里哆嗦的从轿里爬出来,一张枯黄干瘦的老脸,嵌着两个滴溜溜的眼珠。
他朝我瞄了一眼,那脸色越发的枯黄了,我拿过一个芒果放在他脸侧,啧啧,一个色号。那卢怀慎哆里哆嗦的压在轿撵上,急喃喃道:“虽说当时姚相和我都认为该把你送去吐蕃,但是皇上太重情,我俩只好唱双簧,但是我是唱的红脸,你去找姚相……”
原来,他并非善心,而是同姚崇一同策划的,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我还当他是善心大叔,既是如此,我索性装了好一阵子鬼,捉弄了他半天,也算是让他还了坚持让我入吐蕃和亲的“义举”。
看他面色发青,身子更是一抖一抖的,还真是应了伴食宰相的名头。我撇撇嘴与他说了山东蝗灾的情况,我本是想让他去舌战腐儒,然后一举解决山东的蝗灾,也能摆脱“伴食宰相”的名头。可他却坚持推辞,那个拼死拼活不干的劲,纵然硬着头皮去了,指不定怂成什么样子。
简直是粪土之墙不可杇,我睨了他一眼,他哆里哆嗦的,委实拿不到台面上。他垂着头竖起那枯瘦的食指,在地上画圈圈……
唔,又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装什么清纯。我抬腿就走,却被他拉住衣袖,莫非开窍了?他扬起一张面黄肌瘦的脸,沉吟道:“其实,老夫觉得姚相才华横溢、威风凛凛,由他出面来,老夫甘当腐儒代表,让他一骂,兴许可以起到较好的效果。”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竟然还有专门喜欢被人骂的,我皱眉,反问道:“那还不如我骂你,你就不能争气一点儿骂骂别人?”
那卢怀慎大叔怒目圆睁,郑重道:“老夫只喜姚相骂!”我讪讪一笑,只喜姚相骂,这有什么好骄傲的,左右还不是被人骂,还真是周瑜打黄盖。大唐的朝政,我算是服了。
我沉吟了半晌,为了金仙半生的幸福,左右卢大叔喜欢被骂,喜欢被姚崇骂。我便将阙公子的心愿与治蝗两事结合在一起,左右就是着金衣跳舞,在揽月阁是跳,在满是蝗虫的田里也是跳,左右无太大的区别。
天晴的很好,一方艳阳火辣辣的炙烤着大地,道路旁的杨柳恹恹的甚没精神。
果然,要姚相一出马,这阵势就威风了不少,李隆基带着朝臣一直送到丹凤门,就连我入吐蕃和亲,也万万没有送至丹凤门,然这次借着两位宰相的脸面,也得了皇帝送行,我和金仙跟在两宰相身后,金仙瞄了我一眼,我瞄了卢大叔一眼,卢大叔瞄了姚相一眼,唔,还真是纠结的关系。
我四处打量着沿路送行的百姓,一个个手里携着水果,有个小娃娃,拿着一个红彤彤的苹果,朝我们走过来,金仙笑嘻嘻的做了接受的姿势,闭眼等了半晌,我将吃剩的果核放到她手上。
她椎心泣血,做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我倚在马车的车柱上昏昏欲睡,道:“这是前段时间,我救济的灾民,所以给我苹果”
马车晃晃悠悠了好多时日,终于到了山东府。
田间地头上坐满了百姓,一个个宛若路旁的杨柳,病恹恹的,放眼望去,麦尖上趴满了细长条的蝗虫,有些地方,直接黑纷纷的飞过一片,然后,田里只剩下了麦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叔啊,大叔
话说,有叔控吗?
蠢作者先举个爪'+1'
☆、第44章
那些百姓一听宫里有人来处理蝗灾,便早早的来了田间,见到田里如此模样,不免动了悲伤的情绪,那些车夫也都十分自觉,在距田间十米处停了车架,两位宰相悲切切的凝望麦田许久,步伐迈的像是灌了铅。这步伐十分讲究,一寸一毫都要拿捏得当,大一分则显得不稳重,小一分则显得态度不端正,两位老相的步伐拿捏的十分精准,一步一钉,像是随便走走便能解决蝗灾似的。
金仙公主抬起袖子径自掩了脸面,朝我道:“直接治蝗不就是了,非得整这些面子工程,这走的也忒慢了,我的脚都不知该怎么迈了。”我睨了她一眼,晒得阉答答的,脸色绯红。“最好把袖子拿下来,如今群情激愤,而且饿的肚里打鼓,见你如此娇贵,指不定将你放在锅里煮着吃了。”
金仙咯噔一下,身子抖了抖,皱着眉迎着日头。
我侧身环视了周围的人,和阙公子约好在田间低头见面,不过等会子跳的不是几年前的风俗舞蹈,而是着金衣跳驱蝗虫舞,虽说不怎么优美,单胜在效果。本来约定在田间的柳树下见面,谁成想田间地头上种了一排柳树……
正当我垂头丧气,正准备放弃时,看到阙公子一身翠绿的衣衫朝我招手,表情却控制的十分恰当,即表现出了找到的欢喜,又径自夹杂了一丝忧国忧民的愁绪。
我退后了几步,落在队伍后,人多事杂,倒没人注意到我,他笑涔涔的小跑过来,随在队伍里笑道:“恩人,还真是特立独行,在这等地方跳舞,果然妙。”
我不好意思的颔首,点了点头,又抚了抚下巴,忽然发现自己乃是一枚女子,并没有胡子可捋。这些日子,整日同大叔混在一起,竟熏陶出这个毛病,每次那俩宰相想问题便捋胡子,那胡子被捋的油光锃亮的。
虽说有些对他不住,但是在哪跳舞左右都是一样的,我负手而立,做了一副忧国思民的形态,沉痛道:“如今国事当前,山东蝗灾严重,你我为大唐子民,理应尽一份力,我将这金衣舞姬请到这里跳驱蝗舞你不会介意吧?我琢磨着左右都是舞,怎么都能看是吧?”
阙公子微微皱了皱眉,又深切的点了点头,喃喃道:“吃饭也能填饱肚子,吃、屎也能填饱肚子,左右有些殊途同归,一样一样……”
我浑身一抖,这般顶嘴,我佩服。
以前自己在宫里就是一刺头,经常和李隆悌溜出课堂,顶嘴被罚了无数次,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顶嘴是要技巧的,面部表情要真诚委屈,眼睛要低低的垂着,言语更是要讲究,这样顶的嘴才有用。
我一向择善而从,我非常恭敬的朝阙公子请教顶嘴的本领,心里又十分想看两位宰相大叔如何解决蝗灾,谁道那阙公子讲两句便扯到医学上,搞得我实在有些焦头烂额。
日头渐高,周边像是着了火一般,热辣辣的,我举起袖子抹了一把汗,伸手捂住阙公子那喋喋不休的嘴, “小阙,方才我要学习的如何顶嘴以及如何效登徒浪子之态,你总是七连八扯的连到医学上,光是这个三里穴的用途你就讲了数百个了……”
阙公子黯然的低下头,喃喃道:“上次的医术,在下已经读了不下十遍,恩人讲过,只要记熟了便可以探讨,然则……”
我强压住内心的苦闷,装腔作势道:“唔,这个医学讲究自我参透,做到背过记熟就可以拿来探讨了?!不可以,你要明白,医学这个东西得不停的琢磨思考,思考再琢磨,要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今,你仅仅是记熟了这个层次,就喋喋不休的探讨,这很容易走偏了的,你要有充分的积淀,能自我辨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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