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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中才女-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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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奶奶,”李子豪面色感动,半掩着难受离开。
  韩松跟在他身后,不知如何安慰。
  “龙哥……”他轻轻喊了一声,“你别难过。”
  “谁说我难过了?”李子豪转过头,脸色如常,哪里有半点不妥?
  “啊?”韩松愣了一下,明白过来,“龙哥……我觉得你还是放弃吧。”
  李子豪没说话,就听他道:“阿玥与苏老师两情相悦,我们应该祝福他们。”
  “祝福?”李子豪想,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会放手,永远不会出现在她面前。每年的联系就是她托人给自己送吃的穿的,而自己也遵守誓言,不到少将不成家。可事情由不得他想,从他见到她抱着豆豆去找刘叔时,感情就埋在了心里。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是亲情还是爱情,直到韩松让他去追时,才明白过来。
  如今他好不容易,破了誓,只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她,我别无所有。”
  韩松心里一酸,确实是这样,他的父亲娶了后妈生了孩子一直驻扎国外,这些年两人打过好话不超过五个,逢年过节都是他一个人守着冷灶过。
  “小龙哥,我帮你。”去少将这条路很远很艰难,有些人一辈子都卡在了大校位置上。如果有一个人能陪着他,他将不再是一匹孤狼。
  两人说着话,没注意陆林也一直跟在身后,或者说,只有李子豪注意到了。
  “李哥,阿玥跟苏老师在一起已经六年了。”陆林开门见山。以前就觉得不对劲,今天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他明明放假了,却说是来这里任务;为什么以前一说起辛玥他就面容柔和;为什么他一直收缴辛玥寄给自己的照片……
  韩松愧疚地站在一旁,李子豪坦然地看着他,“我知道。”
  “我并不是要反对你,如果阿玥跟着苏老师不幸福,我支持你去追她。可现在她与苏老师过的幸福美满,旁人看了生羡,我不支持你去打扰她。”
  “然后呢?”李子豪问。
  “我知道你们的感情,如果没有苏老师,或者阿玥就跟你在一起了。”阿玥最重视亲情,她把李子豪当亲人看待,如果没有苏庭云,李子豪再这样追,两人迟早在一起。陆林看得明白,“她现在将你当成哥哥,这样的位置刚刚好。”刺穿了,朋友都做不成。
  “你不了解她,”李子豪比他更清楚,“无论怎样大家都还会是朋友。”
  这句话与以前苏庭云那句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辛玥只会做亏本生意,即便进一步,不能成为情侣,朋友也少不了。
  “你有追求人的权利,”陆林道:“但不要伤害她,除非她自己腻了,想放手。”目前看来没有这种可能性。
  有分离怎会没有伤害?李子豪没回答,“你不觉得苏老师比小冬瓜大太多了吗?他如今看着是还年轻,等四十岁的时候,小冬瓜才二十八;他五十知天命时,小冬瓜才三十八,正年轻。”李子豪抓住这一点,年龄永远是辛苏两人之间不可跨越的鸿沟。
  陆林沉默,他也考虑过这个问题。
  “感情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陆林想着回答,“以后得事情我不知道,至少站在苏老师是爱她的人。”
  “其他的我不多说,”陆林与他对视,“你是阿玥最好的朋友,追求人是你的权利。我唯一希望的是,请你不要让她与苏老师之间产生误会。”
  “我答应你。”李子豪从根本来说还是一位心胸磊落的人,阴谋诡计他有一万种,却没陷害过谁。
  有了这四个字,陆林放心了,在这点上他相信李子豪,说到做到,敢作敢当。
  苏庭云一下马就带着辛玥进了服装店,说要给她换一套衣服。


第三百零九章篝火晚会

  “我们这里没有汉服,”卖衣服的女人说,她只做小本生意,平常来旅游的顾客不走她这里,“我看你们是来旅游的,我建议你们可以尝试一下我们蒙古服。”
  “好,我也想试试蒙古服。”不等苏庭云拿主意,辛玥便做出决定,苏庭云有洁癖,衣服肯定要换。
  苏庭云目光一闪,挺识趣的人。
  蒙古包里面全是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直接堆在桌子上,衣服各式各样,唯一相同的是颜色鲜艳,花样复杂多变。辛玥拿两套,一套红的,一套蓝的,问苏庭云选哪一套。
  “红色的,”苏庭云没作多想,这两套都是里面最简单的款式,红色的看着比蓝色的复杂,花哨。但蓝色那套只有一个袖子,剩下一边从肩膀到胳膊完全没有遮拦。
  “那这件红色的吧,”辛玥其实更喜欢蓝色,蓝的低调,简单,没有厚重的头饰。
  “红色的是舞服,参加晚会穿的,”女人心地善良,怕他们买错衣服,特意提醒。
  辛玥手一顿,看向苏庭云。后者自然道:“那蓝色吧。”
  “要在这里穿吗?”女人将蓝色的衣服递给她。
  “就在这里穿,”因为拿着衣服进去。衣服是长袍配红裤,长靴,袖口和领口都绣了金色花纹,腰间系着一同色腰带,腰带两边由黑色和金色组成的格子。
  衣服是绸制的,辛玥换好出来,苏庭云没怎么看,只问老板有没有白内衫之类的给她套上。“太阳大,不然晒黑了。”
  “没有白内衫,这件衣服就是这么设计的,”老板看着辛玥雪白的皮肤有些明白苏庭云的想法。她从里面又拿出一套衣服,“这套衣服原本是男女两套,男装里面有打底衫,只是与女款不搭,而且卖给你们,我这套衣服就卖不出去了。”
  苏庭云将男款拿过来,看看里面的内衫,蒙古男人的体型,她穿不了,只得作罢。
  两人结账离开,临走时将那套男款也买了回去,总不能看着她跟别的男人穿情侣装吧?
  “等等,”老板叫住两人,“帽子还没呢拿。”
  辛玥转头,见她手里拿着一毛绒绒的头饰,中间是一块白色绒毛,两边彩珠环绕,中间也有一串珠子弯曲与额间,背后是两条蓝色绸缎,与衣服颜色一样。
  “不用了,谢谢。”辛玥不喜带这些珠珠串串,何况还是这样繁琐的头饰。
  “那可不行,”女人神色严肃,不容商量,“必须戴帽子,这是对人的尊重。”蒙古人很在意整装出行,他们很在意头部,帽子是必不可少的装饰物,每一套衣服都配有帽子,不可不带。
  入乡随俗,辛玥显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忙接过帽子拿在手里,却不知如何戴。
  “我帮你戴,”老板让她轻微下蹲,“这个里面有发针,四面扣紧头发。”不能太紧,否则头皮疼,不能太松,否则就掉了。
  戴好帽子,辛玥笑着跟她道谢,与苏庭云两人又骑着马离开。女人望着两人的身影,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像电视里面的人一样。”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马背上,辛玥问苏庭云。
  “原本想带你去看蒙古人过节的,现在只想把你藏在家里。”她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迷人,原本就白,穿上蓝色更衬得肌肤白嫩如霜。脸一直是白里透红,如今头上戴着白绒绒的发套,更是清纯动人。
  不说还好,一说她就有了好奇:“什么节日?”
  “听说今晚有篝火晚会,他们会喝酒唱歌。”一群人围成一圈,唱着异域风情的特色歌曲,跳着热情独特的舞蹈,他不用想,她都会感兴趣。
  “那我们现在不去了吗?”辛玥有些遗憾,又觉得跟着他,哪里都一样。
  这小可怜的语气,苏庭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如果你吻我到让我满意,说不定我心情一好就答应了。”
  这男人!辛玥回头,果断的送上去。
  “满意了吗?”
  “没有。”
  再来,“满意了吗?”
  “没有。”
  ……
  “怎么还没满意?”脖子都酸了。
  苏庭云笑:“到了。”
  辛玥转头就看见一座座蒙古包,排列有序,中间围成一个圆,里面有许多准备好的材火和案板,应当是在为晚上的篝火做准备。
  此时已经下午两三点,苏庭云将马骑到外围,有许多人看见他们都投来善意的目光。甚至有一位老者看到两人直接过来,邀请他们晚上去他家做客。
  “恭敬不如从命。”苏庭云没有拒绝。
  两人跟在他身后,进了蒙古包,里面设备简单,仅有一两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锅碗。
  “你们是听说今晚的篝火晚会才来的吧?”老者问,他说的是汉语,辛玥觉得他在这里应该是德高望重之辈。
  “来的路上听人说过,一时好奇就来了。”苏庭云道,他来的时候是叫的车,车主是和蒙古人,很健谈。
  “现在还早,”老者倒了两碗奶茶递给他们,“晚点会来许多人,都是游牧,天冷了,大家聚在一起喝喝酒。”内蒙古太大,大家许久都见不着面,见一次都会狠狠喝几天。
  “这里的蒙古包只有几个是常驻,其他都是今天才建立的。”
  难怪这里这么简陋,辛玥的疑惑得到解答。
  “爷爷,你们这里能做饭吗?或者有没有食品店。”辛玥问,苏老师一条都没有吃饭。
  “你们还没吃饭?”老者惊奇的看着两人,“你们等等我。”
  他说着出去,进了另外一间蒙古包,出来时身后跟着一位小女孩儿,女孩儿十五六岁,手里端着一块木板,上面放着四支碗和不知名的东西。
  女孩儿进房后,将碗放在案板上。老者手里提着一只开水瓶,他将木板上的东西放进碗里,然后倒入开水。
  “这是麦片,我家自制的。”买的量少又要花钱,家里人舍不得,“你们试试,随便吃点,把肚子留着吃晚上的大餐。”


第三百一十章篝火晚会二

  “多谢。”苏庭云给辛玥端了一碗,叮嘱她:“吃不下就给我。”她肠胃弱,中午吃了饭,应该还没饿。
  “这个是羊奶,中午剩的,家里有小孩儿,每天都备着。”老者又给了两人羊奶,说道:“我们这里最不缺这些。”
  “多谢。”苏庭云接过来,羊奶微黄,应该是煮过。
  “别客气,你们远来是客。”老者很热情,这种热情让经过都市洗礼后的辛玥觉得新鲜暖心。
  小女孩儿送完东西就走了,中间只撑起脑袋看过两人一次,眼神明亮带着好奇。
  “那是我孙女,塔娜。”老者坐在旁边与两人闲聊,“你们是哪里人?”
  “帝都。”辛玥没饿,吃了一口便与他对话,蒙古人热情好客,给你的东西不吃完或者敬奶茶不喝,会被认为看不起人。
  “我以前去过一次,”老者显然懂许多汉族文化,“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苏庭云将自己那碗吃完,然后将辛玥的也吃掉。
  老者说的不错,下午陆陆续续又来了许多人,有的赶着羊群,有的只骑着一匹马背后背着酒或者肉。四五点钟来的人最多,蒙古包又多了一层,但大部分人与苏庭云两人一样,什么都没带。
  六点太阳下山,天开始变黑,圆圈内的材火堆成一个大材堆,慢慢燃起来。有孩童围着火堆奔跑,有人突然开始唱歌,歌调熟悉,辛玥以前在电视上听过。
  一切发生的自然而然,也没有谁说开始,他们将一整只羊放在火堆上面烤,一会儿就闻见肉香。人很多,一只羊肯定不够,所以外围有许多小火堆,基本每八个人身前都有一只烤全羊。
  中间的火堆一直燃着,不是用来烤羊。
  辛玥与苏庭云挨着老者坐,也没有分座位,大家想坐哪里就坐哪里。周围许多人都互不认识,也没有对辛玥两人多作认识。
  烤全羊跟以前店里面吃的不一样,这边只烤六分熟就开始切了,边切边烤。切下来的肉很大一块拿在手里,配着蒙古烈酒,真正做到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老者主刀,先给苏庭云在羊腿上割了很大一块,并道:“今天这个腿都是你的,我们这里成年男子,都能吃完整条腿。”
  这么大一条腿,辛玥为苏庭云担心。
  苏庭云却只笑着答应。
  老者给苏庭云割完,又在羊脊背上给辛玥割了一条,老者笑道:“女子秀气,吃嫩的。”里脊肉嫩。
  “谢谢爷爷。”辛玥接过来,很大一条,她还打算帮苏老师分担腿上的肉,如今只能尽量了。
  她一眨眼苏庭云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暗道:“傻瓜。”
  一边烤羊一边听歌,老者有给苏庭云拿了一壶酒,“尝尝我们这里的酒,烈性干劲。”
  苏庭云仍然接了过来,仰头就倒进嘴里,周围人叫了一声“好”。
  这样的苏庭云是辛玥从没见到过的,刷新了他在自己心中的认识。他本身气质温润如玉,这会儿再配上不知名的豪放粗犷,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交织,莫名让人心动心安。
  苏庭云喝完酒,低头看了她一眼,“又在想什么?”
  辛玥眨巴一下眼睛,凑近他的耳朵,轻声说:“我觉得,我需要花一辈子时间来了解你。”
  苏庭云默认了这句话,眼里全是笑意。
  羊肉吃到一半,就在女子上去跳舞,手拉手围成一圈,没有排练却动作一致。她们边跳边唱歌,男人坐在旁边喝酒,喝两口后也跟着震嗓子,声音欢快,包含着对火的敬意,和对生活的热爱。
  塔娜从旁边跑过来,问辛玥要不要去跳舞。辛玥摇摇头,是很热闹,但她不想加入。
  她所追求的一直是热闹背后的寂静。
  小姑娘白天还害羞,这会儿却很大胆,直接跑进去加入他们。也有男子走进去,大家手拉着手围着火堆跳。谁加入他们都很开心,这个时候是不分性别不分生熟的。
  篝火跳舞的大多是女孩儿,未婚女性,辛玥猜想这其实也是给女孩儿们一个出名的机会,他们或许会在这样的场合一见钟情。
  这时候大家都是幸福的,火光照耀在每个人的脸上,幸福美丽。


第三百一十章第一代网红

  辛玥猜得不错,老者是这里的原驻村民,一家三代都在这里,他中年曾去帝都打工,受人恩惠,所以对汉人格外热情。
  此时跳舞的女孩儿累了回到座位,又有许多人上去表演,或摔跤或吹琴,有的还会拉二胡。
  “小哥,你也表演一个吧,为你身边的姑娘。”说话的是老者的儿子,“我们这里有个习俗,男方追女方需要唱歌,唱到姑娘答应为止。”
  苏庭云不是蒙古人,也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求婚,再说他与辛玥早就情定三生了,不需要这个仪式。而辛玥也不喜欢那种高调的求婚。
  这人说这话的声音很大,许多人都停下来注意这边,苏庭云起身,向别人借了一个口琴。
  “我就吹一首曲子吧,”他说,“大家一起听。”
  说是大家一起听,眼神却看向的辛玥。他将口琴放于唇边,悠悠地声音便从风琴里传了出来。
  旋律宁静悠长,又十分熟悉。他刚吹出三个音时,辛玥就听出来了,《遇见》。那是两人刚熟悉时,他帮忙取保辛沁,如今一晃过去了这么多年,他依旧记得。
  辛玥同样注视着他,今晚的苏庭云与往常不一样,她不知缘由。算算时间,从认识到现在,两人相识七年,相爱六年,每天都像刚在一起一样。
  辛玥从没听过苏庭云唱歌,今天初听他吹口琴,音律极好,心却坦然。无它,苏老师在她心中一直都是深不可测的人。他总会表现出来一点东西,那是曾经没见过的,却用令人新鲜。
  草原上的人已经停止说话,整片草原上,只能听见牛羊叫声和喝酒的声音。苏庭云的音乐,让人平静,他明明就在那里,有种让人忽视他,静心听音乐的感觉,偏偏他本身又是一个光彩瞩目的人,不容忽视。
  这首曲子不长,也不再流行,他吹完后归还口琴,然后回到辛玥身边。
  “城里人就是不一样。”老者说,连口琴都能吹出花来。
  苏庭云拉过辛玥,凑近她的耳朵,辛玥以为他要说什么时,却听他问:“吃饱了吗?”
  “吃饱了,”辛玥点头。
  这样他就放心了,苏庭云归位,与众人一同吃肉喝酒。场上又有人表演,气氛热闹融洽。
  晚会从晚上六点到十点,火未熄,酒未尽,歌已绝。睡意渐来,苏庭云放下酒肉,带她回室内。
  “我觉得你今天有点不一样。”路上辛玥突然道。
  “环境影响。”苏庭云揽着她,夜凉如水,“冷吗?”
  “有点。”刚在火堆旁温度刚刚好,离开了火堆,寒意就来了。
  苏庭云看着她的脸蛋,被火烤后的红晕未褪,整个人粉嫩嫩的,娇小可人。
  “我抱你吧。”他说,在辛玥没有反应过来就打横抱起她走了。
  他怀里温暖完全,辛玥没有挣扎,顺从的将手放在他脖子上,与他一起回屋。
  第二天一早,两人起床,准备去往下一站,辛玥第一次见识了草原人的随意与真情。早上他们起来,发现昨晚火堆旁有许多不明物,走近看,才发现那是一个个睡着的人,他们有的用袍子裹着自己,有的用毯子裹着自己,有的什么也没盖。
  苏庭云带着辛玥跟老者道别,对方挽留他,“这么快就要走?我们还会再喝几晚,大家聚在一起不容易。”
  “我们想去别处看看,过两天要回帝都工作。”苏庭云说着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现金给他,他身上现金不多,这边不是蒙古主城,不能刷卡。
  “这个我不能要,”老者拒绝:“这是我们这里的习俗,昨晚许多人也是空手而来的,我们只当多一个朋友。”
  他态度肯定不像作假,苏庭云收回钱:“多谢了。”
  “你们等我一下,”老者突然进去,出来时提了一大袋东西,“这是羊腿和牛肉,我知道你们城里人稀罕这个,拿着吧。”
  “这……”如此真心对人好的人,不紧辛玥,可能苏庭云也是第一次见。
  “我每次都会给客人送东西,”老者很热情,“我就不留你们了,以后有机会再来玩儿。”
  苏庭云摸了摸口袋,出来得匆忙,没有适合回礼的东西。
  辛玥从口袋里掏出一玉制手镯,“爷爷,这个给塔娜带吧,玉养人。”
  “别推辞,这是回礼。”苏庭云接过他手里的羊牛肉,带着辛玥离开。
  两人在草原里悠闲随意,怡然自得,却不知外面正闹得热火朝天。
  时间回到素衣阁发布会,袁婧夕要求和辛玥、唐胜男合照,毕业这么久,如今四年重逢,又都盛装出行,拍照合影势在必行。
  合照只有三人,袁婧夕拍照后,回去让邓小芹发了一张照片,将她P在合照中,修好后,发在了微博上。
  “曾经的302再聚首,猜猜谁是谁,猜中有奖。”四人的关系微博众人早已知晓,纷纷猜测几人的身份。有将邓小芹认成袁婧夕的,有将袁婧夕认成唐胜男的,但不管怎样,大家都没认错辛玥。因为她平时给人的神秘文艺小女孩儿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照片一出来,众人几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她,也凭直觉,猜出那是她。
  “气质优雅不浮躁,温婉可人又清纯灵动,原来小孩儿是古典美人。”这是他们大多数人的心声。
  302每个人都各有特色,且相貌出众,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们不变的友谊。于是这张普普通通的照片,因为四人的颜值和友谊而转发数万,给众人带来了名气,也给几人带来了坏处。


第二百一十一章

  照片被广泛传播,讨论最多的是辛玥的颜值。平心而论,剩下三人的相貌都不错,何况袁婧夕还是校花级的人物。
  “比不上。”袁婧夕耸耸肩,低头喝咖啡。几人现在在辛玥的画廊里,自打辛玥开店后,她们要喝咖啡就来这里,用唐胜男的话是:自家有店,何必去给别人送钱?
  袁婧夕说的比不上,自然是相貌比不上辛玥。如果是别人,从校花变成了陪衬,巨大的心理落差会让她们产生不平衡。但袁婧夕不,她一直都护着辛玥,以前辛玥还小时,她就知道小孩儿比自己漂亮,但心甘情愿当陪衬。
  辛玥的美,不带攻击性,大家只是单纯的喜欢、欣赏。而袁婧夕的相貌是明艳动人的,时艳时熟,与曹桂香一致,却比曹桂香更精致,美丽。
  每个人的审美观念不一样,有的喜欢清纯,有的喜欢成熟,有的喜欢妖艳,犯不着为他人吃醋。
  “小孩儿的电话还打不通吗?”唐胜男问。
  “打不通,一家都去内蒙了。”袁婧夕抿了口咖啡,眼睛看着某处,别有意味。
  “恶趣味。”邓小芹损了一句。
  “我乐意,哈哈。”不管怎么说,她今天就是高兴,“原来小孩儿才是我的终极武器。”
  咖啡厅的另一端,有一女子带着墨镜和口罩站在墙壁旁,高傲冷漠不近人情。店员想过去介绍,被她一口拒绝了。
  这人就是曹桂香,她是因为辛玥在网上被传的热度,而坐不住前来观察敌情了。
  前晚那个男人去她那里,正好她正在看302的合照,男人在她身后不知站了多久,突然出声,“中间这个女人是谁?”
  曹桂香心扑通扑通的跳,不好的预感产生,转头自然笑道:“网上最近流传很火的一张照片,怎么你看上她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挑衅有些妖媚还有一些嫉妒。
  “吃醋了?”男人低头看着她,眼里深邃无底。
  “没有,”曹桂香叉了网页,转过身去,潇洒道:“我有什么资格吃醋?你喜欢谁是你的自由。”
  这不在意的态度一下子引起了男人的征服欲望,他从背后抱着她:“啧啧,还说不吃醋,我就问一句,你就不高兴了?”
  “没有不高兴,”曹桂香道:“你未婚妻都不吃醋,我为什么要吃醋?”
  “我每天都在你这里,你还担心什么未婚妻?”男人对着她耳朵呵气,感觉到她身体一颤,满意的笑了。“还不伺候我上床?”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曹桂香心里却不安。男人都喜欢美人,辛玥这么漂亮又有身份的女人,不管她承不承认,事实就是比不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一位悲观又自卑的人,偏偏觉得自己是重生的,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是她的陪衬。
  原本以为,未婚妻才是女二号,没想到女二号另有其人。曹桂香心中警惕:辛玥这种有钱有势有财还单纯无脑的女人,这个设定可比自己狠多了,完全是女二号的设定。
  自卑的人最容易自负。
  所以今天她来这里,只是为了观察敌情,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小姐,请问一下,这个是苏玥月的作品吗?”曹桂香找来员工问。
  “是的,您可以看右上角的红章。”
  曹桂香点头:“给我三副,一副国画,一副油画,一副大字,刷卡。”
  这副买白菜的模样,让员工不喜,“抱歉小姐,店里就这一副油画了,苏小姐的画如今都得提前预定。”
  曹桂香看了她一眼,心中得意,就喜欢她这种看不惯自己,又无可奈何的模样,“那就这一幅吧,刷卡。”
  员工带她结了账,又送她出去,整个过程没有一丝不满。
  “小孩儿御人有术啊。”袁婧夕感叹,若是在她店里,这种人直接骂出去了。
  唐胜男点头,深有体会:“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一直与她不对付了。”
  “是她跟我不对付,”袁婧夕纠正,“她那人,就看不得别人比她好。”
  辛玥对外面的境况一无所知,来了内蒙,她就没给手机充电,如今已经关机了。
  陆林已经回了军区,陆司令一行人过几天才会回去,苏庭云让人把老者送的东西带过去给司令夫人,他带着辛玥去了库布其沙漠。
  这次不是荒野求生,苏庭云准备充分,租了骆驼,买了帐篷等沙漠必用物品。东西很多,但都是必需品,一切只为不让丫头受苦。
  站在沙漠边上,黄沙满地,一层层,波澜壮阔,辛玥有些遗憾没有带相机来。如果将这些景色拍下来,哥哥一定会喜欢。
  似乎了解她心中所想,苏庭云从骆驼背上拿出一台相机给她,“我让人带来了。”
  “什么时候?”辛玥惊讶。
  “昨天。”


第二百一十二章库布齐

  库布齐沙漠是一片被人为改造过的沙漠,有公路和植被,有水源,有住户。又因为它的地理位置,龙卷风、沙尘暴等恶劣自然灾害几乎没有,堪称最安全的沙漠。
  苏庭云两人选择远离公路,专门走黄沙区。苏庭云牵着骆驼,看小丫头兴奋好奇的打量四周黄沙,她的眼睛像诗歌,里面有无穷的韵味和生命力。
  库布齐沙漠的植被是将柳条织成网状,然后中间种其他树枝,锁水控沙。
  “我觉得,把沙漠建成绿洲的人很伟大,”辛玥道,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从完成到现在需要几十年,而且能想出这样的方法,也需要头脑。
  她的头被头纱罩住,又带了口罩,只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专注有礼貌。苏庭云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爱怜的摸着她脑袋,她总是这样,尊重并接受自己做的决定,且不管在哪里都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现在有许多灵感涌入我的脑袋,我得将它们写进作品。”她说着拿出相机开始拍照,这样写的时候才不至于忘掉。
  她拍照,苏庭云就停下来等她,他手里牵着两条骆驼,一条装着两人的所有物,一条是给她准备的。
  库布齐沙漠安全性很高,尽管如此,苏庭云还是安排了车在公路上跟着,以防万一。
  后来证明,他的这个选择,无比正确。
  “碍,这是什么?”辛玥突然低头,在地面上看见一条软软的东西,应该是昆虫。
  “别动,”苏庭云视力好,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蜥蜴。”
  辛玥抬起脑袋,“有毒吗?”
  “没毒,”苏庭云笑,“但会咬人,尤其是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后面一句是他自己添上去的。
  “哦,”辛玥站起身,“苏老师真厉害。”
  苏庭云摸了摸鼻子,她柔情似水,感觉自己说什么都会信。难怪李子豪会说她是呆子。
  呆子其实不呆,而且心明眼亮,只是信任他们罢了。
  时值星座说流行于世,有一天辛玥看微博,发现自己是双鱼座,而苏老师是天蝎座。微博上说天蝎男与双鱼女最配,一个冷漠专情,一个柔情似水,是以柔克刚中的典范。
  辛玥将这个说给苏庭云听时,他不以为然。世界上那么多人,怎么能笼统的分为十二类,环境才是影响人的根本。
  此时,苏庭云从回忆中醒来,觉得星座也不全是说谎。但,他突然想起一点,李子豪与自己同一天生日,算起来也应该是同一个星座。
  “他与丫头一点也不配”,他如是想,“星座果然不可信。”
  “苏老师,那边有人。”耳边响起辛玥的声音。
  苏庭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那是一群二十到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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