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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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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对他以后恢复是大有裨益的。”

    “我是他娘亲,我不对他好,还指望别人吗?”蒋思荷垂眸一笑,素雅清秀的脸上,隐约已经看得到细微的纹路,她身上穿着的褂子,镶嵌玫红色的纹路,身上的贵气仿佛已经褪掉,只是一个寻常的妇人。

    “他对瑞儿好像也不错吧,瑞儿最依赖的那根竹子做的拐杖,便是出自他之手?”

    “是啊。”

    “近年来,他身体怎么样?”

    “怎么说呢?还是老样子,季节交替的时候,往往头疼咳嗽,整夜难眠。”顿了下,蒋思荷故意说的轻松。“喝了药,就好一点,闲来无事的时候,他拾起笔来,还作画了呢。”

    “画的好吗?”

    “说实话,画的还真不错呢。”

    ……

    蒋思荷跟自己闲聊的画面,在自己脑海里还未褪去,而她就必须骑上马,离开了。

    这是她跟龙厉之间,不成文的默契。

    她来小行宫,惹了他的不快,因此,她从不在这里过夜……这是他们之间,最后一道底线,她无心去触碰,夫妻之间,该有的妥协和谅解,绝不能视若无睹。

    但是,她回程的路上,宫里发生了一件大事,闹出了一件投毒案。

    试菜的小太监倒在地上,口吐鲜血,浑身抽搐,太医马上赶来,验过之后,说是菜色里放了一种毒药,轻则瘫痪,重则一命呜呼。

    很快,端菜来的太监那边已经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颤抖着身子说道。“皇上,奴才对您一向忠心耿耿……”

    “忠心?”他像是听了一个极大的笑话,讪笑一声,“那好,朕今日就给你一个机会,不如你自行了断,让朕看看你有多忠心。”

    脸色发白,惶恐地说道。“皇上,求您饶了奴才,奴才就是有一千个一万个胆子,也不敢跟您做对……”

    龙厉啧了一声,声音变得更冷更讥诮。“不是想表忠心吗?朕明明给了你这个机会,怎么又求饶起来了?不想死,就招出幕后主使,否则,不光是你死,朕要株连九族。”

    当秦长安赶回皇宫的时候,白银已经守在宫门口,直接把此事说了一通,犯下事情的小太监经不起刑罚,招了,他曾经服侍过龙奕,而刚进宫的时候被总管打骂的时候,是龙奕让总管太监不要下狠手,因此,小小恩德,他记了这么多年。因此龙奕退位之后,他依旧不显山露水,只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近身龙厉的时候,为曾经的恩人报仇。

    小太监被打了个半死,拖出宫去的时候,半路上就咽了气,此事看似已经水落石出,但秦长安却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一踏进龙厉的寝宫,便察觉到一股令人窒息的感觉,她看着龙厉异常阴沉的脸色,缓步走近,却听到龙厉的嗓音异常冰冷。

    “你想为他们求情?”

    这一次,她很明白,这个小太监是在龙厉原本的心结上,打了个死结……她从未奢望过,他们兄弟俩还能有朝一日回到原本的感情,那是痴人说梦,可是,她还是想让龙奕一家子至少可以活在这世间某一个不被人打扰的角落。

    她不想火上浇油,这样,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这几年,龙厉已经很少勃然大怒,但一旦他盛怒之下,那股气势是要毁天灭地。

    “皇上自己做决定就好,臣妾当然不会干涉。”

    “留着他们,始终对朕不利。”坐在椅子上的龙厉弯身向前,俊脸进入窗棂洒入的月光范围中,秦长安的心莫名跳了一下。

    他在笑,可是眼神很冷,冷的让人仿佛被埋进大雪中。“这七年来,朕对他们太过宽容了……”

    小行宫。

    “圣旨到!”

    龙奕和蒋思荷对视一眼,圣旨里的内容,他们听的很清楚,或许在这七年里,他们也曾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料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夫君。”蒋思荷红着眼,深深吸了一口气,一时间心跳如鼓。

    “乔公公,只要我们从命,一双儿女是无辜的,圣旨上是这么写的?”龙奕紧紧握住妻子的手,七年前,他就防着龙厉斩草除根,但龙厉没有,这次的投毒案是个导火索,龙厉再也不愿忍耐了吧。

    “是,太上皇。”乔公公将圣旨卷起来,递给身边侍从。“只要两位喝下了皇上御赐的佳酿,老奴会帮着两位处理好身后事,绝对把这儿打点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至于两位的子女,皇上有言在先,他们至少这辈子是吃穿不愁的。”

    两人的目光,落在乔公公手上的漆盘之中,里面有一个金色酒壶,两个金色的酒杯,但他们明白,那绝不是普通的美酒,而是——毒酒。

    “公公可否让我们静一静,说几句临别的话?”龙奕脸上的笑容,淡的仿佛下一刻就要被冲的一干二净。

    “好,老奴就在外面等着,给两位一炷香的时间,老奴也只是奉命行事,还望两位谅解。”言下之意,他也是个下人,若他们生出垂死挣扎或者逃跑的想法,就是给他找麻烦,也是违抗圣旨,给自己找不自在了。

    把门关上了,两人只能在这个屋子里,甚至来不及见见女儿跟儿子,不过这样也好,免得让孩子们留下一些残忍的回忆,就当是个意外,以后慢慢地忘了,就淡了。

    “思荷,大内侍卫来了这么多,我们这回插翅也难飞。”龙奕拉着蒋思荷的手,两人一道在床边坐下。

    蒋思荷的眼底有着许多情绪,汹涌澎湃,她哽咽道。“我没想逃,住在小行宫的头一天,我就想过,皇上从未停止过对我们的监视,当然,这也不能怪他……但凡有朝一日撑不下去了,我们迟早会遇到今日这样的事。真的,我一点也不意外,反而觉得这七年,像是他给我们的恩赐了。你退位的时候,亦或是这七年里每一个日子,他本可以杀了我们,不是吗?”

    “可是,你舍得孩子吗?”

    “不舍得,也要舍得。女儿已经十一岁,儿子也快九岁了,既然皇上明言,不会为难他们,毕竟他们也是他的侄子侄女,这一回,我相信他。就算我们死了,娘娘也会奋力保住他们的,尤其是瑞儿……我不瞒你了,娘娘这些年一直关心着瑞儿,是她告诉我,瑞儿的眼睛或许不是全然没救,是她给了我一线希望……只是,我们看不到了。”

    蒋思荷泣不成声,她也是寻常女人,并非不怕死,而是经历了这么多波澜起伏,已经容不得她怕死了。

    在深宫里,她曾经对龙奕失望过,想过要离开他,唯独就是没想过要再嫁人。她不知道是否因为骨子里,礼教依旧对她影响深重,自己其实没有那么洒脱,她仍然相信烈女不侍二夫那一套,但至少若她心里已经容不下任何人,她不愿再起任何波澜,只想平静的度过下半生。

    她把螓首搁在他的肩上,叹了口气,仿佛飞累了的鸟儿伏在他的身上,不再挣扎了。不管他想做什么,想带她去哪里,她都坦然接受,毫无怨言。

    这辈子,她是他唯一的救赎。

    她想抚去令他痛苦的一切根源,哪怕根源是她,他眉宇之间的燥火,他眼里的挣扎,甚至是他唇边的压抑,即便明知道他是火,而她只是一只小小飞蛾,她还是扑过去了,仿佛,那就是本能。

    “夫君,如果我们的死,可以换来平静,也能让你彻底放下解脱,我们就别再逃避了。”

    龙奕深深地凝视着她的眼睛,自从他中了银辉的蛊毒之后,再也无法跟妻子有半点亲密,既然已经死到临头了,他反而不想压抑自己的感情。

    他的额头抵着她的,嗓音紧绷颤抖,眼底动容闪烁着泪光。“蒋思荷,这辈子我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娶了你。前两日我又给你做了个新的纸鸢,是锦鲤的形状,还未上色,本想来年春天,跟你一道去……可惜,来不及了。”

    “没事,这些年,你已经给我做了很多个了,我全都留着呢。”蒋思荷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从眼角不停地滴落,或许他们成亲之后,十年里没有过深刻的感情,但是这七年来,他们的感情却是真的,没有浮华,没有虚伪。

    一炷香的功夫,还是到了。

    他们从公公的手里,接过了金色的酒杯,龙奕率先一饮而尽,而蒋思荷泪眼朦胧地看着,也大口喝下。

    “劳烦公公了。”蒋思荷朝着乔公公鞠了一躬。

    “使不得,折煞奴才了——老奴先出去做点准备……”乔公公退了出去。

    毒性,很快就起来了。

    “啊——”

    龙奕喊得很大声,可是她耳鸣得厉害,什么都听不见,忽觉鼻间一热,抬起发颤的手背轻轻一抹,满满是血。

    抬起双眼,那张苍白俊逸的面上竟然是前所未有的焦灼,她张口欲言,却只能不断咳出鲜血,喷了他满脸。

    她的瞳孔渐渐放大,心跳骤快,脉搏的跳动却是渐慢,腹部好似被千万支刀刃刺穿,剧痛难耐。

    一阵浓厚的血腥味略过她的鼻尖,她捂住鼻子,遏制自己抵抗这令人作恶的味道,紧紧闭上眼,然后,她感受到有人吻了她。

    那是龙奕啊……他们整整八年了,八年没有过任何一个亲昵的动作了,更别说夫妻之间的恩爱。

    此刻,他们马上就死了,的确不必有任何顾忌。

    她闭着眼,紧紧地抱着龙奕,两人不顾彼此嘴里溢出鲜血,即便耗费了生前最后一丝力气,也要宛若一个仪式般,完成这个吻。

    半响之后,屋子里没了动静。

    乔公公推门而入,看着地上两个紧紧拥抱在一起的身躯,他们的身子已经变得僵硬,地上有几摊鲜血,空荡荡的屋子里格外安谧。

    “来人,搬走。”

    龙厉昭告天下,太上皇疾病缠身,蛊毒发作,最终药石无医,而太上皇后情意深沉,誓死跟随,悬梁自尽,两人最终合葬在皇陵,其子女送到诸州,为父母守孝三年。

    白银还来不及上马,耳边已经响起马儿扬蹄的声响,奔走而去。

    一天下来,强忍着的泪水还是在眼眶里打转,只是秦长安在孩子面前,不能太过失态,不让它流淌下来,一夕之间,她所认识的世界已经翻天覆地。

    胸口的郁闷之气,随着她策马疾驰,逐渐抒发而出,总算是让她心里舒畅了些。

    随意抹掉眼角湿润,她停止了腰杆,坐在马背上,望向远处的阴郁天色。

    “娘娘——”白银的声音,从身后飘了过来,很快被风吹散。

    她没有回应。

    这世上,总会有好事发生,也会有不好的事……才有了平衡。

    一年前,主动追求吴鸣四年的洪锦儿,最终让吴鸣这个男人点了头,两人低调地成了亲,而吴鸣也已经成为了跟风离平起平坐的大掌柜。他纵然翅膀硬了,但还是懂得感恩,从未说过要自己经商,依旧为秦长安打点他们夫妻的名下私产。

    两年前,远在四方城的生母边君华,遇到了一位丧妻的老伯爷,长了边君华六岁,虽然对方家世有些没落了,但好在老伯爷对她很好。老伯爷膝下只有两个女儿,全都出嫁了,因此两人住在一起,并没有子女的管束,跟年轻人一样自得其乐。

    那位老伯爷,秦长安曾经见过一眼,除了头发斑白之外,整个人有着不错的风度,风趣文雅,关键是,他对母亲是真心实意。母亲一开始不答应,整整三年,终于被感动了,看到母亲脸上发自内心的笑容,秦长安也为她感到高兴。

    半年前,成亲五年多的明云,在完全不抱希望之下,终于怀上了第一胎,而二哥陆青铜已经三十六岁了,中年得子,高兴的连着七八天睡不着觉,还是秦长安给他开了一道安神汤,这个魁梧的男人才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好觉。

    两个月前,二十五岁的大龄宫女翡翠,终于被秦长安嫁了出去,她的丈夫是陆青铜的一名手下,六品武官。翡翠哭哭啼啼地不肯嫁,而她亲自给翡翠添置了嫁妆,送翡翠离开皇宫的时候,她脸上是笑的,眼睛却是湿的。

    这些回忆一点一滴回笼,等到她从思绪中清醒,太阳已经下山了。

    初冬的寒意渐渐沾染了她一身,她悚然一惊,竟然不知道自己沉迷在过去,已经这么久了。

    身下的这匹马,还是凤凰,这匹战马已经八岁了,时光无论对于人,还是动物而言,都是残忍的。

    最长寿的战马,可以活二十年,也就是说,凤凰一半的生命,已经消耗殆尽。

    人,也是如此啊。

    总会有新人来,旧人去,有些人可以一道走上几十年,有些人却是匆匆一瞥,擦肩而过……

    她浮想联翩了这么多,整个人仿佛被掏空,眼角染上几分疲惫之色。

    “娘娘,该回去了。”守在她身后的白银,低声开了口。

    秦长安幽然掉转马头,翻身下马,坡上有一棵大树,她牵着马走到树下,淡淡地开口。“再过一会儿。”

    “娘娘,您若不在天黑前赶回皇宫,皇上会担心的。”白银再度提醒,到时候,就怕出动几十个大内侍卫,场面那就难看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抓犯人呢。

    她仰着头,望向漫天的红色彩霞,也不知道想了多久,在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她吹响了口哨,当凤凰朝她跑来的那一刻,她利落地翻身上马。

    出乎意料的,龙奕夫妻的这件事,就这么毫无波澜地被时光冲淡,几年前他们常常为了此事有所争执,但这一次,秦长安不哭不闹,甚至连一个字都不曾多说。

    日子,还是照样过。

    栖凤宫。

    过了元宵节,龙潜正式跟着秦长安学习认识百草,他宛若最好学的弟子,在秦长安的面前坐的端端正正,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十多种外观相似的药材。

    龙潜手指着药材,一个个地说出名字,秦长安本来不抱太大希望,毕竟龙凤胎两人看上去对医学没有太大的兴趣,龙潜或许比龙琬要好学一点,但她不指望把龙潜教出名堂来,不过身为皇子,掌握一点医学的皮毛,至少也是一门自保的学问,这样,她才征求龙潜的意思,而他知道她要亲自教他学医,一脸的高兴,此事就这么敲定了。

    到最后,她也讶异于龙潜的精准,十几味药材,居然一个也没认错,更别提其中至少有三五种,是很容易认错的。

    她只是丢给龙潜一本带有图画的药典,让他自行学习,看了半个月的书,为了考考他对药材的敏锐,没想到他却全对了。

    “阿潜,你该不会把药典里的药材名字,全都背下来了吧?”她无奈地笑道,要是这样,反而心里有些愧疚了。

    龙潜摇摇头,咧嘴一笑,表情还有些不好意思。“在帮娘亲晾晒药材的时候,只要是你提过的药材,我全都记在脑子里了……我觉得学医很有意思,只是娘亲从未说过要我们学医,我以为你想教妹妹,所以才没说……知道娘要教我,只教我一个人,我真的很高兴。”

    秦长安张开双臂,抱了抱龙潜,她自认为对三个孩子都很公平,大家的吃穿用度都是一个水准的,也从不偏心。但就是觉得,三个孩子里,得到关注最少,但性子最懂事的孩子是龙潜。

    原来,他心里一直都有这样的心愿,怪不得以前总是跟前跟后,帮她晾晒药材,乖乖的当她的小尾巴,还把她随口一说的话,全都牢记于心……明明自己跟妹妹一样大,还要事事顺着娇气的妹妹,从两三岁开始,就主动把自己的玩具让给妹妹。

    一时之间,她竟有些鼻酸。“阿潜,以后你要什么,一定要跟娘说。娘亲很喜欢你的,你做事认真细心,稳重踏实,只要你真心想学,娘亲会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你,好么?”

    龙潜甜甜地笑了,他很小的时候,就感受到自己的略微不同,他对气味很敏感,尤其是药材的味道。每当娘亲回来,身上混合了其他药材的味道,他总能感受的出来,那时候,他就很好奇,今天娘亲去做了什么药,用了那些药草,只是,大哥跟妹妹似乎都没察觉,而且,大哥和妹妹都很贪玩,志不在此。

    如今他已经六岁了,三个孩子里,大哥受到很多关注,同样的,也少不了被爹爹指责。而妹妹则因为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天真活泼的她,很受父皇宠爱。至于他,虽然跟妹妹长相相似,其实跟妹妹的个性有着天差地别,他也宠爱妹妹,因为他是哥哥,哪怕他们出生的时候只是一个顺序,时间上甚至还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再说了,妹妹的确很可爱。而他也知道大哥被册封为太子以后,身上的责任更加艰巨,他们不能总是缠着大哥玩耍,所以,他也想学一点自己喜欢的学问。

    “不过,儿子,你为什么会想学医啊?你看你大哥和妹妹,一个也不理会娘亲的一片苦心,娘本以为,这辈子都无人继承娘的这一手医术了呢。”她捧着儿子清俊的脸,故意朝他眨眨眼,表情颇有些哀怨。

    “因为……气味。”龙潜一五一十地把心里的这个秘密说开了。

    秦长安脸上的笑容微微僵硬,她的五感的确跟常人不太一样,夜间能视物,只是孩子是她跟龙厉两个人的,她身为药人的血液,或许早已被冲淡。孩子们生下来后,身体全都很健康,每个人都很少生病,就连小小的感染风寒,记忆中,也只有两三次。

    因此,并未发现三个孩子有任何一个能够在黑暗中看到东西,她在孩子们年幼的时候,就已经暗自打探过,这才放下了心。

    她并不希望孩子们跟她一样,异于常人,在某些地方,她也不过是个寻常的母亲罢了。

    只是,她还是想的太简单了……

    他们虽然无法在黑夜里视物,但是龙潜却说他在几年前就对气味异常敏感,因此,他辨别药材很大程度上靠的并非眼睛,而是鼻子?!

    她的儿子,终究还是跟其他孩子有些不太一样啊,她哭笑不得地想,却又不无欣慰。

    如今,她有四个孩子,三个孩子是她亲生,而如意是她的义子,不过由于如意从出生那一日开始,就一直是跟着她,她对如意向来是视如己出。

    如意是四个孩子里年纪最大的,他的志向一直都很明确,十五岁的时候就要去参加科举,跟正常人一样通过考试入仕,不想拥有任何特权。秦长安跟龙厉私底下也觉得,空有一个皇帝义子的名号,自然可以让如意过一辈子安稳的日子,可是,难得他有志气和骨气,他们当然不该阻拦,就让如意去闯闯吧。

    如意依旧不曾改名字,跟着秦长安姓秦,长大了之后,他一次也不曾追问自己的身世,认定自己是母后跟北漠那个神秘又不知所踪的后院人生下的儿子……

    秦长安思前想后了许久,最后还是推翻了多年前的想法,毕竟,如意性子端正,若她告诉他自己的母亲是被山贼掳走的大家闺秀,因为无力抵抗山贼头子而生下来的孩子,兴许反而会推翻这么多年他自己的努力。最终,她决定保留一半的真相,告诉如意,她的生母不是自己,而是一名北漠的闺秀,名叫红叶,在一场意外而死去,鉴于红叶的临终嘱托,她才把如意带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事实,虽然让如意有些意外,但或许是从小就察觉到父皇对自己的态度跟其他弟弟妹妹不同,他花了几个月时间,最终还是接受了,心里的疑惑打破了,见了光,反而更加轻松。

    事实证明,如意的确是一块读书的料,他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举夺得三甲,进了汉林院,他性子喜静,不爱出风头,最适合闷头做研究学术,而跟几个弟弟妹妹里,最志同道合的就是龙潜,当然,被龙羽称作一对大小书呆子,这是后话。

第五卷 傲视天下 099 跟他抢媳妇?

    

    双石城。

    一个身着绛紫色长袍的男人,袍子不算簇新,却也干干净净,没有半个补丁。

    他定定地站在一个宅子面前,他的长相偏斯文清瘦,眉心处有一颗红豆大小的红痣,颇像是那尊观音佛像,二十七八岁,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看上去挺好相处。

    这座三进的宅子,有些年头了,上头挂着两个褪色的红灯笼,写着“元”这个字,很显然,这里住着的一家人,姓元。

    他花费了六七年的时间,周游列国,走遍了哪怕是他还是皇帝时候,不曾看过的东南西北,每个角落。

    他并未花费心思打听金雁王朝京城那对帝后的消息,但这几年来,龙厉的确是个有作为的国君,国家欣欣向荣,蒸蒸日上,一片大好形势。

    他天涯海角几乎都去过了,最终才回来了这个城池,只因这里是他的最后一站,也是一百多年前,诺敏香消玉殒的地方。

    这个宅子他有印象,他还是赫连寻的时候,远在京城知道了诺敏死去的消息,明明到了双石城外,却近乡情怯,无法接受她的死讯,更无法走入她住了短短大半年的宅子。

    一百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他也早已不再是原本的模样,这回到了这儿,他不想再让自己那么怯懦无用。

    “公子,你站在这里有一会儿啦,是要找人吗?”一个刚买完菜的大妈热情地问道。

    “这是元家吗?”

    “对啊,不过白天老元家的儿子媳妇都去店里啦,家里可能没人吧,要不你去店里看看?”

    “他们是经商的?”

    “是啦,元家是做酱料生意的,我们双石城的酱料店铺远近闻名,足足有五六十家,不过老元家的生意更好呢,人也老实,我家吃的酱,也是从他家买的,都是老顾客了。他们店铺就在前头,我正巧顺路,带你去吧。”

    “多谢大婶。”

    两人说话的功夫,就到了店铺的面前,双石城是个民风淳朴的城池,有名的特产就是酱菜酱料之类的小东西,称不上富饶,那条街的确多是酱料店,空气里也充斥着各种香气。

    铺子不算大,门面也不讲究,不过客人却有十来人,一对夫妻约莫五十岁,正在忙碌地打包酱料。

    “一坛黄豆酱,三十文,您拿好了。”

    “您要什么?腐乳酱啊,好嘞,四十文——”

    “媳妇,再去拿几坛子虾酱出来,客人等着要呢!”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些客人,夫妻俩坐下来,稍做休息,这才留意到缓步走进来的裴九,元有志急忙站起身来,满脸堆笑。“客人,要买些什么?”

    “我赶了一天的路,还未吃饭。”裴九温文有礼地说,说着,一手搁在自己的腹部,略显狭促。

    按理说,人家是开酱料店的,可不是开饭店的,哪有让人进来吃饭的道理,酱料倒是有七八种,可是酱料不是甜的就是咸的,哪里能吃饱肚子呢?

    遇到这样莫名其妙的客人,夫妻俩并未把他赶走,元家媳妇反而主动把他拉到狭小的店铺里来,“公子,你若是不嫌弃,我们这里还剩下几个馒头,沾着我们的黄豆酱,好吃得很,又管饱。”

    “那就多谢老板娘了。”裴九也不客气,坐在长板凳上,一手抓着白面馒头,沾了黄豆酱,狼吞虎咽起来。

    老板娘笑了,这架势,可不是一整天没吃了吗?她非但不生气不嫌弃,反而耐心地倒了一杯清茶,放在裴九的手边。

    “若是渴了,喝点茶。”

    裴九不说话,连连点头,元有志憨笑着,依靠在墙面上,拿着手里的小册子,清算着今天的生意。

    刚招呼了一大波客人,马上太阳下山了,这会儿几乎不会有客人了,他缓口气,一个时辰后就可以关门打烊。

    连着吃下了三个馒头,裴九总算饱了,他捧着茶杯,文雅地喝着茶,茶水很一般,但有种甘甜。

    “老板娘,你家的黄豆酱真是很香。”

    从腰际掏出一个碎银子,他搁在桌上,元家媳妇却推脱了,爽朗地大小。“不过是几个馒头,还是自家做的,不值钱,公子你恰巧饿了,我就是给了点吃的,这算不了什么。人啊,谁还没有个难处?难道街坊们渴了,到我这里讨一杯茶水,我还得跟他们斤斤计较算那几文钱吗?光是你夸我家的酱好吃,这就够啦。”

    裴九点点头,刚才那位大婶说元家人老实,看来是真的,如今商人大行其道,但也不乏有人的眼睛只看得到银子,十分爱财,然而他们虽然经商多年,却还是不曾褪去双石城人的本性淳朴。

    “老板娘,你快人快语,对人实在,如今没有客人,不如你我聊聊吧。双石城的酱料生意,有多少年了?”

    “你是外乡人吧,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老板娘一脸骄傲。“我们老元家的酱,别的不说,是双石城唯一的一家百年老店。一百年前,双石城的特产可不是做大酱的,我们的老太爷三十岁的时候开了第一家酱料店,如今双石城做大酱的作坊不少,可是呀,我们家可是有独家秘方的,尤其呀,我们有一味酱,是别人怎么也做不出那种味道的。”

    “什么酱?”裴九深表兴趣,两手撑着下颚,听起故事来。

    这几年,他游历天下,看到了许多不同的风土人情,也听来不少有趣的故事,亦或是双石城曾经是诺敏辞官隐退的地方,他仿佛觉得诺敏也在他的身畔,跟他一道穿行在古老淳朴的街道之中……只是他很好奇,诺敏还在的那个时代,双石城又是什么样子的?

    “牛肉酱,保管你吃了啊,怎么也忘不掉——”老板娘格外热情,自信满满地拍拍胸脯。

    “老板娘,我买,尝尝。”裴九把那个碎银推过去。

    “我给你挖一勺来,吃了喜欢,你再买,我们做生意啊,从不强买强卖,公道自在人心。”

    “好,麻烦了。”

    老板娘爽快利落地随手抓了张面皮,沾了满满的牛肉酱,塞到裴九的手里,动作豪迈的很。

    “味道怎么样?”

    裴九咬了一大口,他在草原上长大,但是后半生成了一国之君,精致的饮食吃了半辈子,无论山珍海味,都不在话下。

    这一辈子,他反而活的很粗糙,也许是无心于此,也许是自我惩罚,几碟小菜,一碗水酒,就能解忧。

    老板娘嘴上的那一套,他本来是不以为然,随意捧个场罢了,毕竟他虽然并不富裕,却也没这么厚脸皮在人家店铺里白吃白喝。

    他品味着嘴里面皮的滋味,一瞬间,脑子里居然是空白的,他的心在不知不觉之中,狠狠地抽搐了下。

    “这味道让我觉得很熟悉,更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他已经许久不再刻意回想上一世跟诺敏的那些点点滴滴了,诺敏已经离开,她希望自己好好活下去,他就替她去看看她因为征战东西和在朝为官不曾有时间去看的山水风景,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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