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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有毒:佞王请自重-第1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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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这些?”温如意双眉紧锁,转向面前的官员。“若我没记错,这个数目只有往年的四成不到。”

    他想起满城那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白皙,心下顿时一沉。

    官员无奈地叹了口气。“王爷,洪水爆发的不是时候,稻米全都挂的沉甸甸的,还有一个月就可以收了……可是您也知道,南阳几乎每年都会遇到风暴,就算运气不好,勒紧裤腰带还是能过日子的。不过前两年金雁王朝派官员过来巡视,由本来每年五千石的稻米,一下子又提了两千石,这样,每年年关要送去七千石的稻米。而且,这些稻米还是南阳最顶级的成色,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前一任国君奢侈的作风,后宫养了太多不干事的美人,光是宫里每年喝掉的美酒,就不知道消耗了多少上等稻米了。

    温如意的眉头不但不曾舒展,反而锁的更紧,南阳的老祖宗在金雁王朝试图南下扩展版图的时候,消极迎战,输了几次战役,最终两国派出使者谈了整整半年,结果是弹丸之地南阳臣服于兵强马壮的金雁王朝,若是有其他国家欺压南阳,金雁王朝必当出面,可是付出的代价不小,每年的十月,南阳就必须举国搜罗米粮水果以及大量特产,继而押送到金雁王朝,换来将近五十年的相安无事。

    南阳国君性子多保守懦弱,这一点温如意即便心知肚明,却也不可能把早已入土的几个国君挖出来数落一顿。再者,南阳无论是疆域还是国力,或许在百年内都不是金雁王朝的对手,南阳人祖祖辈辈守着这一片温暖湿润的土地,靠的是老天赏饭吃,出海、农耕,骨子里不爱争夺。

    而金雁王朝截然不同,那是一支来自大草原的部落——戕族,吃的是牛羊肉,逐水草而居,戕族在灭了其他四族之后,一度成为北方霸主,再加上他们骁勇善战,对周围弱小的国家不停攻击,鲸吞蚕食,最终成就了陆上最大最强的国家。而戕族王子建国之后,将皇家冗长的部落姓氏,大而化之地改成“龙”姓,光看这个皇族姓氏,就能看出他们与生俱来的骄傲和霸气。

    正是这种骄傲和霸气,让南阳成为了它的手下败将,而且不得不供奉出土地上能够生长收获出来的所有好东西,供奉这个趾高气扬的霸主。

    温如意不再细想,至少南阳就算被压制了五十年,以南阳眼下的情况,也不可能跟金雁王朝摊牌,因为……没有谈判的资本。

    太阳穴隐隐作痛,自从他知道国库吃紧以来,已经整整两个月不曾好好睡过一晚,根深蒂固的失眠症,哪怕找来了南阳名气最大的大夫,却也说这病症光靠吃药,很难根除,只能慢慢调养,最好是要改一改多思多虑的习惯。

    可是,南阳皇室里已经被他大力整治了一番,一些跟着已故皇帝随风起舞荒唐作恶的,全都被流放边疆,原本崇尚多子多福的南阳皇室,还剩下几个头脑清醒的?

    他这个摄政王趁着脑子还能用,必须为南阳的出路多多考虑,若是连他都安于天命,放任自流,南阳还有救吗?

    他不想多思多虑,不想躺在床上彻夜无眠,睡不好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与日俱增的,更别提他刚回到南阳的那几个月,因为手头要做的事太多,哪里顾得上理会自己的身子?

    当然,报应很快来了,拖了大半年没去管年轻时候当质子时就有的失眠症,如今一旦头疼起来,仿佛整个脑壳都要炸裂一般难以忍受,甚至严重起来振聋发聩,十分煎熬。

    “王爷,您脸色不好啊。”官员端详着对面男人的脸色,温如意的确是长得很好的男人,但温家的男人几乎个个皮相不差,多半都是温如意这样温润斯文的类型。但或许温如意在金雁王朝度过的时间远胜于故国南阳,此人看上去肤白俊秀,事实上手段强硬,比起温家皇室其他的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皇子强多了。温如意正值壮年,大半年的时间,为南阳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因此无论在朝野还是民间,他都是备受南阳人拥戴的。

    跟了温如意做事就算不久,商谈国事的时候常常会看到温如意的脸色没有征兆地变得惨白或是灰败,后来才知道,这位王爷有头痛的毛病,病的还挺严重。

    官员眼疾手快,殷勤地到了一杯水,送到温如意的手边。“您可是头痛症又犯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您千万要保重身子,否则一切雄图伟略都是空谈。”

    温如意垂眸一看,被子里清浅发红的液体,完全不会陌生,的确是桑葚水,他回南阳这么久了,身边伺候的人知道他不爱喝无味的水,却也不爱喝浓茶,心情不好的时候,是一定要喝桑葚水的。

    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当质子的时候,他犹如温煦暖风般让人心仪景往,但或许那不过是他生存下去的伪装罢了。对于一个年仅五岁就被人推出去当质子,唯一的母妃又上吊自尽的皇子而言,他又如何能成为一个让别人觉得温暖的人呢?他在这世间的三十年,自己尚且不曾感受过多少温暖呵。

    只是每回看到桑葚水,他的脑海里就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那个女子的身影,回到南阳境内,他听说靖王妃已经怀孕的消息,或许,他是真的应该放下了。

    粗略算算,如今的秦长安,应该已经当娘了吧。

    端起茶杯,将杯中的桑葚水一饮而尽,温如意话锋一转,继续说。

    “我记得谯城西边紧靠静海,自古以来便产琥珀。只要海水有潮流经过,便会将海底的琥珀冲至沿岸,琥珀价值连城,因此谯城总是南阳几个城池里最为富有的。为何今年连谯城的琥珀,只是交上来两百颗而已?难道这也跟去年的洪水风暴有关?”

    官员见温如意咄咄逼人地质问,只能硬着头皮说。“王爷,三年前,郑王献给先帝一名绝色美人,先帝龙颜大悦,便将谯城赏给郑王当封地,如今谯城的城主是郑王。”

    话说到这份上了,温如意置于膝盖上的双手,不由地紧握成拳。郑王温寇是温家皇室里昔日的十九皇子,比他还要小上几岁,算上去是自己的弟弟。如今这城主温寇才上任两年,连谯城的百姓日子都过的困顿起来,无不说明温寇有问题。

    温如意抬头望向阳光下闪烁着耀眼光芒的宫殿,心下明白,若是不除掉皇室中人骨子里的贪婪和懒惰、不思进取,那么南阳永远都只是一个予取予求的属国。

    他按压着自己紧锁的眉头,试图压下愈来愈密集汹涌的疼痛,直到双眉之间按压的通红,他还不曾停下手来。

    官员见状,这一幕看得他心惊胆战,他们这些臣子,对南阳很有感情,不甘心南阳就这么腐败没落,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有经世之才的摄政王,此人当了二十年的质子,却是个地地道道忍辱负重的人才。可是如今看温如意被头痛症折磨的这么惨烈,该不会还不等温如意大刀阔斧地将变法进行到底,就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吧!

    “明日让郑王来见我。”温如意从紧咬着的牙关里挤出这么一句话来,下一刻,他冷着脸拂袖而去。

    还未离开皇宫,头痛欲裂的温如意却再度遇到了不想遇到的人,只是这一回,对方是个女人。

    “皇叔……怎么走的这么急?”女人的嗓子娇软,光是听声音,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女子。

    温如意表情冷淡地望向她,面对他而来的女人一袭黄色华服,南阳的宫装为齐胸襦裙,她身段丰满,肌肤白皙,穿着这样的宫装,胸前春光乍泄,更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将那副天生的好身材拥有的魅惑人心的力量,发挥的淋漓尽致。此女一张芙蓉脸,唇下有一颗黑痣,姿色上乘,唯独看上去有些妖娆,不像正派人家出来的贵女。

    她是皇兄的四妃之一霍氏,原本是个民间伶人,后来进了大户人家,被收为义女,就这么被奸臣名正言顺地当成是贵族小姐送进宫里来。谁曾想,一个身份卑微甚至低贱的戏子,居然有手段一步步爬上了妃位,或许这正是南阳皇室中无数个笑话之中,最好笑的一人,更显示出南阳的腐朽,根源就在皇宫。

    霍阮阮今年二十五,年纪不算大,膝下有一个年仅三岁的皇子,只是纵然她有千万手段,南阳的太子并非是她的儿子,而是另一个妃子詹悦榕的皇子,但是同样年幼,也只有七岁而已。

    皇兄生性风流好色,人死后,温如意才知道南阳一个小国的后宫里,竟然有七十多个女人,不乏舞娘歌姬,实在荒唐。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太子的生母不是那些媚俗难等大雅之堂的女人,温如意和其他臣子也瞧出太子因为詹悦榕教养的不错,在一堆皇子里还算是拿得出手的一个,这才耗费了不少心思调教,免得太子好的不学学坏的,长大后又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昏君。

    至于其他后妃,温如意向来是敬而远之的,南阳实力薄弱,不但要耗费大量金银细软讨好金雁王朝,还要填补这些不事生产锦衣玉食喜好攀比的后妃,再好的蜡烛也经不起两头烧。

    最近,他出台了一个政策,针对后宫佳丽,在后宫多年不曾有子女的,若是想要出宫,皇室拿出一笔丰厚的补偿金,让她们出宫陪伴家人,侍奉双亲。几天下来,申请的名单上面已有三十多人,但不得不说,还有一些女人始终抱着观望的态度,口口声声是舍不得离开皇宫,怀念先帝给过的恩宠,实际上,便是过惯了先帝一掷千金的逍遥日子。

    如果霍阮阮知道在温如意的眼里,她们不是长相标志的女人,而是一条条蛀虫的话,兴许她就会明白为何有男人可以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

    见温如意依旧一副清冷模样,甚至懒得跟她说一句话的样子,霍阮阮心下虽然有些不痛快,毕竟从她十五岁登台起,男人便对她趋之若鹜。南阳在这一年内经历了不少事,贪色的皇帝不治身亡,就这么走了,而把她送入皇宫的家族也犯了事,她本来对前路再无任何希望,没想过会对这个男人一见倾心。

第四卷 情比金坚 035 忤逆他?

    

    在深宫里待久了的女人,又有几个是真心喜爱那个中年发福也称不上英俊的皇帝呢,当一个才刚满而立之年又是如此清隽挺拔的摄政王出现在她们的生活之中后,霍阮阮心动了,觉得这样的男人理应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

    这男人俊朗无双,眉目从容,唯独眼下有一圈青黑之色,只因那哭闹的失眠症作祟,但即便因此而减了几分好气色,摄政王看上去依旧比她见过任何一个皇室中人更加出众。

    不过,纵然她在宫里制造了几次偶遇邂逅的场景,温如意还是不曾正眼看她,说来也古怪,摄政王三十岁了,回南阳的时候是孑然一身,非但没有子女,甚至连妻妾都没带一个。

    “霍妃娘娘,按照皇室规矩,唯有皇子公主才能称呼我为皇叔,下不为例,于理不合。”温如意头痛的厉害,无心跟后妃周旋,丢下一句,漠然地转身离去。

    霍阮阮张了张红唇,精致的眉目之间染上怒色,涂着紫红蔻丹的双手牢牢地攥着裙踞,讽刺一笑。

    “摄政王跟先帝竟然是兄弟?怎么不像呢?一个好色风流恨不能尝遍天下女人味,一个跟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似的,真是有趣。”

    不过,要让她霍阮阮这么快就放弃自己看上的男人,没这么容易。

    如果她跟后宫那些女人一样单纯无知,领了一笔银子就欢天喜地地离开了争斗了小半辈子的地方,岂不中了温如意的下怀?

    她不但要留下来赖着不走,还要搅浑后宫的水,迷惑这个清心寡欲的摄政王,她不信这世上有男人可以无视她的美艳,那是对她的侮辱。

    只要儿子成为太子,成为南阳下一任君王,就算红颜祸水又如何,就算你祸国殃民又如何?!

    温如意回到自己的王府内,管家看主子的脸色奇差无比,马上吩咐下人烧好了热水,将一块方方正正的药草丢入浴桶之内,再服侍温如意泡上一盏茶的功夫,等他出了汗,气色才好些。

    暂时搁下脑子里那些忧国忧民的念头,温如意穿着银灰色常服,独自一人漫步走在花园里,却意外地发现花园里的几棵桃树开花了。

    一抹细微却又异常璀璨的光亮,在他眼底转瞬即逝,那张常常不苟言笑的冷淡俊脸,此刻却生出缓和的神色,嘴角也不自觉地上扬。

    “十七爷,笑了。”大块头罗布好似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咋咋呼呼起来。

    温如意看向罗布的眼神为之一柔,罗布虽然外表不像正常人,但是心思单纯,对他忠心耿耿,是个不可多得的手下。

    “罗布,春天到了。”他说的讳莫如深,果不其然,罗布听不太懂,抓了抓脑袋,注意力很快被蝴蝶蜜蜂吸引过去。

    唯有温如意自己,能明白此刻的心境。

    在金雁王朝,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温和有礼的男子,但事实上,他不容易动情,若不是对于母妃的死迟迟放不下以及对南阳最后一点感情,他不必偏执地回到南阳建功立业,开拓疆土。

    臣子们在他面前提过好几次,要他选择一位合适的大家闺秀,但不知为何,他拒绝了。

    或许他清楚,自己真正的性子很是冷清,他要的不是流于表面的陪伴和开枝散叶,更清楚臣子们迫切期待的是在他有了自己的家庭子嗣之后,对皇位生出再多一点势在必得,就算从年幼的太子手里把皇位抢过来自己享用,他们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

    人就是这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太子有那么一个荒唐的父皇,连带着臣子们对年幼的太子也不敢抱太大希望,反而觉得温如意更适合当南阳的国君,他比一个黄毛小儿更能给南阳带来无限的生机。

    只是温如意对于娶妻生子的念头,始终很淡薄,直到刚才,那么一瞬间而已,他见到枝头上开的三三两两的桃花,就一扫多日来的凝重心情,露出了笑容,可见那个女人对他的影响,依旧不曾磨灭。

    即使,他们相隔千里。

    秦长安当然不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但是他们之间的牵连却有许多年,在她还是一个八岁的女童时,便是他把她从官奴市场带出来。

    只可惜,他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不知这个小女孩对于自己而言,不仅仅是路人的角色,反而会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始终都是一颗最为耀眼璀璨的星辰。哪怕他无法成为她最亲近的人,但是心里的那一丝牵动,却维系了许多年。

    他已经不愿意深究,自己迟迟不愿娶妻,是否是因为秦长安。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管家,刚才的药浴不错,让人神志清明,还能缓解疼痛,在王府里屯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王爷,这药浴据说在金雁王朝江南各地卖的特别好,小的这才托人买来一些舒缓神经的,王爷喜欢那就再好不过。不过,据说那家商号最近还出了药茶,不知王爷想不想试试?说不定对您的失眠症也有些帮助。”

    温如意沉默了半响,心中有个奇怪的感觉,让他最终还是无法压下那些蠢蠢欲动的好奇心,泰然处之地追问。“什么商号?”

    “是江南的苏家商号,不过打着靖王妃的旗号贩卖各类新鲜的玩意儿,什么药浴药酒药皂药茶,据说全都是这位靖王妃的毕生心血。小的生怕这些东西靠的就是个噱头,没有什么真才实学,让自己家人先用上一阵子,发觉这药浴果然让人神清气爽,才敢给王爷献上。”管家笑着说。“听说,那位靖王妃是女神医,若是能请她来给王爷看病,王爷就不必再为失眠症所扰……”

    这一句话,戛然而止,只因管家马上意识到自己嘴皮子太快,摄政王脸上的表情也因此而阴晴不定起来。

    南阳只是一个小国,还是金雁王朝的属国,人家靖王妃却是堂堂亲王的妻子,他们能花钱买到这些好东西,已经是靖王妃造福百姓了,靖王妃又怎么可能跟寻常的民间大夫一样,随意给人看病呢?

    温如意不曾训斥管家,只是淡淡交代。“你说的药茶,买回来我试试。”

    在他缓缓拼凑起自己的记忆之后,他记得几年前,秦长安曾经赠与他一些香囊,一旦他睡不好了,闻着香囊里药材的清香味,就能进入好眠,他屡试不爽。

    可惜,如今秦长安已成为人妇,而那香囊的方子他无从而知,南阳大夫的医术平平,始终无人可以缓解他的病症。当最后一个香囊的气味最终也散去后,他迎来了一次辗转难眠的剧烈头痛,伴随着他用脑的频繁程度,头痛症每个月都要发作一两回。

    这世上让他可以无条件信任的人实在太少太少,秦长安是其中之一,甚至此刻他回想起她,仿佛整个人站在阳光普照的地方,连总是泛着凉意的心口都暖和起来。

    温如意并非时常想起她,如今的他,日理万机,花了数月时间治水修建水利,整治官吏,过的生活跟质子时代截然不同,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却也必须付出更多心血和责任。

    面对院子里悄然绽放的桃花,他的双脚被盯住,哪怕身边还有数不清的国事等待他去谋划下决定,但他却任由过往的画面在自己眼前一页页翻过,追忆的刹那,多少能让他的双肩不再那么沉重。

    金雁王朝的桃花也该开了吧。

    他极其缓慢地勾起唇角,再度露出温暖笑容,看得罗布目瞪口呆。

    桃花开了,春天到了,所以他们家十七爷就笑了?不如他去山上拔几棵桃树,放在十七爷面前,那么,十七爷会天天笑吗?

    ……

    京城。

    病了整整十天的皇帝身子总算有了起色,龙奕身体向来健硕强壮,跟从小就是病秧子的弟弟有着云泥之别,却没想到今年开春受了风寒,就这么倒下来了。

    后宫佳丽一个个都很懂得利用皇帝生病的契机,表现自己温柔体贴的一面,毕竟要等到皇帝下一次卧病在床,或许至少等个十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住在自己的寝宫里,常辉忙着里里外外地跑腿,若不是一道圣旨将所有后妃都隔绝在外,她们必然前仆后继到他面前一字排开以示安慰。

    “皇上,静妃娘娘送来了人参鸡汤。”

    “乔嫔端来的她老家的补药,润喉清肺……”

    几乎所有的后妃全都送来了满满当当的关怀,姑且不论这些东西有多少的真心假意,整个后宫除了被禁足的楚白霜之外,唯一没有出现的人便是蒋思荷。

    龙奕气的不轻,蒋思荷身为一国之母,理应是三宫六院的表率人物,他病了这么久,蒋思荷却不曾送来任何关心。

    若说她还在坐月子那便算了,可是她已经出了月子,哪怕她果真体虚无力,无法亲自前来嘘寒问暖,派人送点东西捎带两句问候,难道不是她身为皇后该做的吗?

    若是因为跟他置气,蒋思荷做的太过明显,就因为他至今无法对那个孩子敞开心扉,她就给他脸色看?

    他不愿承认,蒋思荷是这样小家子气的女人,他们成亲已有十年,就算一开始这段婚事并非是建立在强烈的感情的基础上,但他对蒋思荷是满意的。她适合当皇后,可以接受百花齐放的后宫,后妃们对她也颇为敬重,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最近,皇后在忙些什么?”龙奕张开双臂,任由宫女给他换上明黄色的龙袍,纵然是心中不快,但还是问出了口。

    “前几天皇后娘娘从宫外找来了一个民间的手艺人,该女子在栖凤宫里待了一整日,直到黄昏时分才离开皇宫。”

    “手艺人?”换好了龙袍的男人侧过脸,蒋思荷的性子偏静,从未抱怨过后宫生活犹如一潭死水,相反,他也认定蒋思荷是个能够跟时间相处的睿智女人,仿佛她生来就是为皇后这个身份而生,皇宫就是她的第二个家,她从未表露过对宫外生活的一点渴望,不,半点都没有过。

    “皇上,可是要奴才去问一下这个手艺人是什么身份?”小太监常辉擅长看人眼色,自从皇后生下皇子之后,帝后之间就这么莫名其妙僵持着,皇帝不再去栖凤宫过夜,皇后也仿佛不知道皇上生病寸步不离栖凤宫,明明住在一个宫里,却像是一个在天涯一个在海角般遥远。

    “算了。”龙奕气恼地挥挥手,话锋一转。“如今静妃把凤印还给皇后了?”

    常辉一脸错愕,始料不及:“皇上让静妃暂时掌管凤印,并未让静妃娘娘还回去。”

    “皇后的身体还很虚弱?朕是想她静心坐月子……”龙奕的心里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古怪感觉,前阵子,蒋思荷不曾出现在他的面前,一开始,他的确心存侥幸,毕竟看到蒋思荷的脸,会让他想到那个生下来就是瞎子的皇子。他的心情很坏,无法当做什么事都不曾发生,对儿子笑脸相迎,或许两人避而不见,反而能够让时光冲淡这个孩子的诞生对双方的无形伤害。

    如今她已经出了月子,理应重拾身为皇后的所有责任,但她没有,就连在静妃手里的凤印也不在乎了,不想要了?

    “摆驾栖凤宫。”他倒要看看,皇后到底有多门忙碌,忙的连对于他这个丈夫都可以明目张胆地不闻不问。

    愁闷、哭闹、郁郁寡欢。

    这些全都没有出现在蒋思荷的脸上。

    龙奕的脚步停在栖凤宫的不远处,蒋思荷以背影面对他,一套桃红色的宫装穿在她的身上,依旧显得有些过大,可见这次的生产,对她而言的确是一场不小的磨难。

    蒋思荷带着两个下人,一个是年长的蓝心姑姑,一个是才十七八岁的小宫女琳琅,琳琅手里抓着一个白色的线团,在宽敞的院子里小跑着,时不时地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蒋思荷站在一旁,微微仰着下巴,看着天空,清秀的脸上依旧有着往日的恬淡,只是脸色依旧给人一种病恹恹的感觉。

    顺着她的目光,龙奕望向远处湛蓝的天际,半空中飞舞着一只蝴蝶形状的纸鸢,蝴蝶的尾巴拖得很长,翅膀上涂抹着鲜艳的色彩,只是他看得有些头昏,这只花蝴蝶也太花哨了吧,像是三五岁的孩子会喜欢的样式。

    纸鸢。

    她说她不会放纸鸢。

    而如今,她却有说有笑地指点着琳琅,泰然处之地交代,脸上的表情宛若一个老夫子般严谨认真。“身子压低一些,对,再把线团放一些出来……嗯,琳琅,你已经掌握了要领,不错。”

    脑海里宛若被雷电劈中,不久之前常辉说过一句,前几日栖凤宫去宫外请了一个手艺人,莫非就是那个手艺人教会蒋思荷做出了一只纸鸢?

    一股怒火在心底深处喷薄出来,当他意识到他极度不悦的时候,脚步已经来到了蒋思荷的面前。

    她并非身体虚弱的缠绵病榻,她有这个闲心教宫女玩纸鸢,却吝啬派人传达一句问候给他!

    龙奕绷着俊脸,不想承认面前拥有这张面孔的人,便是他的正妻。

    一个多月不曾见面,蒋思荷依旧清瘦,颧骨微凸,让她看上去很容易被其他年轻美貌的后妃压下一头,但是她的眼睛里,却有着真实轻松的笑意,那是源自于她内心的喜悦之情。

    而那种喜悦,只是因为一只纸鸢而起。

    当她见到没有让人通报的皇帝,犹如从天而降一般站在她的身后,她迫不得已转身,朝他行礼。

    她没料到龙奕会踏入栖凤宫,在他毫不掩饰对皇子的疏远之后,他们两人的心始终相隔千里,凤印不在她的手里,她也乐得轻松,完全不必知晓他到底去哪个后妃身边过夜,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她很少这么任性,撒手不管本该是她管辖范围的大小事宜,仿佛连天塌了也无所谓。

    但这一次,就让她任性一回吧,她曾经这么对自己说。

    问安过后,两人径自沉默,蒋思荷见龙奕神色低迷,目光直勾勾地定在自己身上,隐约猜到他又是想到了皇子,于是心跳顿时乱了。

    “皇后的身体好些了吗?”龙奕上下打量了蒋思荷一遍,以前的蒋思荷穿的多为端正颜色的宫装,而且能体现皇后身份,多半为正红、藏青、翠绿,今日她却罕见地穿着桃红色的衣裳,难道不觉得这个颜色太过鲜嫩轻浮吗?

    “好些了,臣妾多谢皇上关心。”蒋思荷回应的礼貌,但是却十分客气,好似对方别想听到她说出多余的一个字。

    听到皇后这般心不在焉地应付,龙厉体内有股血气直往上攒,逼得人想去抓住些什么。他紧握拳头,阻止自己勃然大怒,话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皇后今日穿的跟往日不同,可是有什么喜事?”

    蒋思荷讶异地站直了身子,不明白龙奕怎么能捉到自己的心思,她垂眸看了自己一眼,淡淡笑了。“这些天籁,心里头有些发闷,臣妾心想,或许春日来了,也该换一换心情。皇上觉得不好看?”

    她问的太过犀利直接,话里带刺,仿佛不屑于拐弯抹角,粉饰太平,这还是那个蒋思荷吗?一个无论是说话做事,样样都拿得出手,得体的无法挑剔的蒋思荷?

    “皇后怎么想起放纸鸢了?”并未回答皇后抛给自己的问题,好看或是不好看,都并不重要,他们不是新婚夫妻,他娶蒋思荷也不是因为贪色。他此刻很生气,说不出什么甜言蜜语来哄骗人心,更不认为蒋思荷是那种肤浅愚昧需要男人用甜蜜话语来安抚的女人。

    他更在乎的是,对于她的自得其乐,蒋思荷如何自圆其说。

    “今日有风,很适合放纸鸢,臣妾身边恰巧有个纸鸢,便想试试能不能放起来。”她抿唇一笑,大大方方地说道。

    蒋思荷这是在装傻吗?明知道他问的是什么意思,明知道他想要得到什么答案!

    龙奕的脸上再无笑意,脸色略显铁青:“皇后,你把朕说过的话都忘了?”他委婉地提醒她,他曾经承诺过,在她生完孩子之后,带她出宫去放纸鸢,但她却把他这个一国之君的话抛之脑后,自顾自地做纸鸢,放纸鸢,完全没有把他的承诺放在眼里?!

    “皇上,若是那个承诺让您为难,臣妾又怎么会想着让您兑现?”两人感情破裂的迹象这么明显,又何必自欺欺人?

    在蒋思荷的语气里仿佛听出一丝嘲弄,龙奕如鲠在喉,他的确把那个承诺忘了,如今看到纸鸢才重新想起来。自从蒋思荷产子之后,他事事不顺,不久前还病倒了,哪有什么闲情逸致去想着出宫踏青?!

    只是沮丧和失落那么强烈,仿佛心脏被利刃化开一刀似的,好不舒服。

    “臣妾一个人也能放纸鸢,皇上请宽心,臣妾不会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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