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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_油灯-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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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的一遍又一遍的听着那些已经听过了的故事。
“阿公和我讲过很多关于拓东城的事情,说那里很繁华,很好,什么样的人都有……可是,阿公,你讲的再好,我也只能有一个粗略的印象,要是我能够亲眼见一见,一定能够让阿公一样,谈起拓东城来头头是道,就像现在阿公要是问我叶榆城一样,叶榆城有几条街,那条街做生意的多,那条街住家多,哪家买的东西好吃,哪家卖的东西稀奇,哪家生意好,哪家才开了几个月就做不下去关了门,我都能够说出一个大概来。而且,阿公不觉得自从我经常去叶榆城之后,胆子大了,说话做事也更好了吗?要是能够和阿公走一趟拓东城的话,我一定能够更懂事,更像一个大人做事。”蝶翅想了想,还是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格言给咽了下去,说那么文绉绉的话一定会起到反作用的。
“还有呢?”杨谭林心里已经很满意了,五岁的孩子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已经很不容易了,他知道自己孙女是聪明的,可也没有把她当成天才来对待,她能够说出一番有道理的话来在他的意料之中,但还是意外她说的这么有条理。
“还有的啊……”蝶翅知道其实早在自己说了一通会听话的言论之后杨谭林就已经心软了,在杨家,不对,应该是说大多数的白家人都是严母慈父,父亲和爷爷总是那个宠孩子的人,而扮黑脸的总是奶奶和母亲,见到当妈的拿着棍子追着孩子教训那是司空见惯,当爹的把孩子架在肩头上到处显摆也是一景。和阿奶,杨雪素商量不成的事情,找杨谭林或者阿德,只要占那么一点道理,两个人就会答应。杨谭林还没有松口,不过是还想逗弄自己,也在考虑他答应了之后的问题——阿奶的那一关可不是那么好过的。
“我一路上会给阿公倒酒点烟!”阿鹏立刻嚷嚷道,虽然是阿妹撺掇自己过来和阿公商量这件事情的,可他自己也很想去拓东城看看,或者说不去拓东城也无所谓,只要能够去除了叶榆城以外的地方看看都好。他已经九岁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只是听说,也没有见过。他的干爹帕果也是赶马人,在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时候也习惯性的讲些赶马的事情,阿鹏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当一个最好的马锅头,而好的马锅头不是在学堂里面听先生摇头晃脑的讲些什么之乎者也就能培养出来的,那只会培养出一群瞌睡虫来。他知道自己嘴巴笨,要是依靠自己说服大人们在赶马的时候带上他,起码也是十三四岁以后的事情,这回,妹妹也心动了,兄妹两个一唱一和,配合得好的话,很有可能达成目的。
“阿公,阿哥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见识一下了!”蝶翅摇晃着杨谭林的胳膊,撒娇道:“你说过,阿哥长大了以后也是要赶马,走马帮,做生意的。他现在虽然还没有道能够赶马的年纪,可是他现在却是学东西最快,记性最好的年龄,这一次去拓东城不赶时间,货也不多,带上我们两个也不算是累赘,多好的机会啊!”
“就你会说话!”杨谭林敲了一下蝶翅的脑门,是啊,阿鹏已经九岁了,是该找机会带着他出出远门,长长见识了,自己小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十岁那年就跟着阿爸走了一趟缅甸,要不是因为在那一趟中,阿爸倾心传授所有的赶马技巧,阿爸不在了以后,自己也不会那么快就成为一个出色的赶马人,更不会在十六岁就当上二锅头。
“阿公,被我说中了吧!”蝶翅一副得意的模样让杨谭林忍不住的摇头,但脸上却在不知不觉中挂上了满意的笑容。
“那么,阿公,你是不是就答应带我和阿哥一起去拓东城了?”蝶翅甚至趁热打铁的重要性,要是杨谭林现在没有直接答应下来,和阿奶一商量,这件事情就还有的磨,蝶翅一点都不愿意和阿奶磨嘴皮子,要从阿奶那里得到允许可比从杨谭林这里难多了。
“这个事情啊~”杨谭林看了看一脸希望的蝶翅,转了个弯,道:“等吃了晚饭和你阿奶商量一下,要是她同意的话,我就带你们去,要是阿奶不同意的话……”
“阿公!”蝶翅急了,这样的答案等于是不同意,阿奶那里还要自己去磨嘴皮子,顶多在五六天杨谭林就要起程,这五六天的时间让阿奶松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阿公一定会让阿奶点头的!”阿鹏难得比蝶翅更机灵的拉了一把就要耍赖的妹妹,一脸谄媚的笑容道:“阿公最心疼我们了,一定不会让我们伤心难过的!”
这个混小子怎么忽然之间也鬼灵精起来了!杨谭林失笑,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蝶翅就顺势点点头,笑嘻嘻的道:“我要是这么说。阿公,我们就乖乖的准备东西,等阿公和阿奶说好,带我们去拓东城了。阿哥,阿公还有事情要忙,我们不要打扰阿公做事情了!”
然后,兄妹两个立刻手牵手溜了,不让杨谭林有任何反驳的机会,看着最心爱的孙子孙女心虚的背影,杨谭林再也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 第三十二章 准备
“这些衣服短小,都是粗棉布做的,耐磨,给你在路上穿。”阿奶将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到能够防水的包袱里的面,道:“路上艰难,你也不要像在家里一样,一两天就换衣服,穿脏了再换。等到了拓东城让阿公把所有的脏衣服洗干净,晒干了回来的路上再穿。”
“嗯!”蝶翅认真的点点头,她不知道杨谭林是怎么和阿奶他们说的,他们虽然都很舍不得,担心那会让两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大吃苦头,但再三的思索和考虑之后,还是答应了让他们随杨谭林一道去拓东城,见见世面去。
阿奶自己没有走过马帮,但是她很清楚的走马帮需要些什么东西,答应了让两个孩子当尾巴之后,她就开始张罗各种东西,孩子们路上要用的,到了拓东城以后要用的,都一一的收拾了。明天一早他们就要起程,现在是最后的整理,她特意将蝶翅带在身边,每整理一样就交代一遍,让蝶翅知道她给她带了些什么东西,要用的时候也好找。
要知道赶马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别说是要他们这么大的孩子,就算是壮年小伙子也不是个个能够跟着马帮走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正是因为他们还是孩子,除了路上颠簸一些,可能遇到不好的天气,风吹日晒的以外,也不需要他们作什么事情,只要他们乖乖的听话,路上不要生病什么的就已经很好了,所以他们倒是可以一路看着风景,抱着一种玩玩的心态一路玩过去。
“这个是你阿爸给你准备的银壶,你自己好好的看好了,不要给弄丢了!”阿奶将一把看起来外表黑黑、能装不少水的壶给蝶翅看,说是银壶,但要是阿奶不说的话,蝶翅一定不会知道,壶身上一点银器的光泽度都没有。
“怎么会这么黑啊!”蝶翅本来是想说脏的,但到了嘴边及时地改了口。
“你阿爸故意的!”阿奶笑笑,道:“这银壶是给你装牛奶的,牛奶装在一般的器物里面,只能放两三天,装在银壶里面却可以放上十多天,这段时间天气还不热,装满了够你喝三四天,路上遇到卖牛奶的地方就让你阿公再给你买,多喝点奶对你的身体好。”
这样的银壶是专门用来装奶的,看外表不起眼,但用的却是最好的银子。阿德是新华人,最善长的就是打造各式各样的银器,银匠在走马帮的时候也是最受赶马人欢迎的外人,有他们在的时候,他们都会无偿的将身边带着的银壶什么的拿出来给大家使用,银器装奶制品最好,放个十多天都不会变质,而能够在路途上喝一点奶,吃几口乳扇或者奶饼,对赶马人来说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蝶翅是在断奶之后才知道大理这个地方很早就已经养奶牛了,他们用牛奶做成乳扇、做酸奶,蝶翅现在都还经常喝酸奶,鲜牛奶也喝,不过相对少一些而已。距离喜州不算太远的邓川,很多人家都养奶牛,养奶牛的人家基本上都会做乳扇这种大理人人都喜欢的特色食品。膻味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尤其是在将它包了豆沙油炸或者加了玫瑰糖烤了吃的时候,满嘴的都是奶香,膻味更是一点都尝不出来。
“嗯!”蝶翅点点头,她知道路上能够吃的东西并不多,大家会带着腊肉,干巴和大米,但是带不了蔬菜什么的,牛奶这样的东西更是不好带,阿奶让自己看管银壶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让自己和阿鹏能够每天都喝到一点牛奶。
“这里有两罐梅子,路上当零嘴吃的,不过不能吃多了,小心倒牙!”阿奶将封好的两个土罐收拾好,道:“一罐是你最喜欢的紫苏梅,一罐是雕梅,吃的时候别忘了分大家吃。”
“嗯!”蝶翅又点点头,她喜欢紫苏梅,不过阿鹏更喜欢雕梅。
梅子是大理人家必备的零嘴之一,杨家的山地里面种了七八棵梅子树,每年到了梅子成熟的季节,阿奶就带着荷花妈,背着背篓上山地将它们采摘回来。青梅子一般是不吃的,很酸很涩,要是放上一段时间,它的表皮会由青变黄,这个时候酸味很重,但涩味基本上就没有了,但直接吃也是很酸,除了特别馋嘴的,没有几个会吃。蝶翅很喜欢将青梅子抓几个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因为渐渐变黄的时候梅子会散发出一种很香的味道,有点像是玫瑰香,但却又不是很像,蝶翅也说不好那是怎样的一种香味,但是她很喜欢那种味道,更喜欢房间里面有那种味道。而阿奶在这个时候都很纵容她,由着她胡闹。
杨家每年都能够收十多二十斤梅子,杨谭林三四个酒坛子,最大的几个每个能够装得下五六十斤酒,这几个都是泡果子酒的,一坛杨梅酒,一坛木瓜酒,还有一坛就是梅子酒了。杨梅酒每年都要在杨梅将熟未熟的时候买那种青涩不能入口的青杨梅重新泡过,而木瓜酒和梅子酒则是两年一泡,如果没有喝完的话泡的时间更长。杨谭林有一小坛子怎么都舍不得喝的梅子酒,据说是杨雪素和阿德成亲的那年泡的梅子酒很多,喝了两年之后还剩那么一些,大概十斤左右,就用一个小坛子连着里面已经泡得很入味的梅子一起封存了起来。杨谭林很少开那坛子的酒,蝶翅也就见他喝过一次,还很小气的只倒了二两左右,那酒呈金黄色,黏黏稠稠的,喝到嘴里没有一丝辣味,酸酸甜甜,带着淡淡的酒香,就连蝶翅这个对酒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人都忍不住的喝了好几口,然后在不知不觉中醉得一塌糊涂。
每年收回来的青梅子除了两年一次泡酒之外,其他的都要做腌制梅子。杨家做的梅子品种不是最多的,但也够吃了,有紫苏梅,脆梅和雕梅三种,每次都是阿奶做,杨雪素基本上不会帮手。蝶翅记忆中她三岁那年阿奶不在家,紫苏梅是荷花妈做的,味道比阿奶做的差了一点,但也还可以,可是脆梅却是杨雪素做的。看起来过程和调味料都是一样的,可是阿奶做的脆生生的,怎么吃怎么好吃,而杨雪素做的看起来模样没有变,可是一捏,软软的,表皮还是硬硬的。可里面的梅子肉却都成了浆汁,从其中的一个地方咬开一个口子,轻轻地一吸,剩下的就是果皮和核了。
雕梅最麻烦,先要在青梅子上雕刻,将它雕出花纹后把果核取出,压成菊花形状后腌制,阿奶每年做的雕梅最少,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拿出来吃。
“蝶翅自己想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带在路上吃的、用的?”阿奶将东西收得差不多了,然后问蝶翅。
蝶翅看了看那比自己还要高的一堆东西,忍不住有些傻眼,然后很坚决的摇了摇头,那么多的东西怎么都够了吧!
“怎么?觉得东西太多了?”阿奶一看蝶翅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点了一下蝶翅的脑门,道:“一路上不见人烟的地方很多,要是东西不准备的齐全一点,临时要什么的可就抓瞎了!你阿公,阿爸是男人,他们带的东西自然要简单一些,可你还是个小丫头,比不得他们,准备的充足一些是很有必要的。”
“路上没有地方买东西?”蝶翅眨巴着眼睛,不是说这一条路是最好走,最繁华的吗?怎么可能没有地方买东西呢?
“有的地方有,但有的地方却是没有的。阿奶不是给你准备了用来垫着睡觉的毡子和搭帐篷的油毡了吗?你们可能有三四天会露宿的,像你阿公他们的话现砍点树枝什么的就可以搭一个安身的地方,可你和阿鹏不行,地上的潮气重,夜里下雨的话树枝搭的帐篷会漏雨,也不能睡好。”阿奶拍拍她的小脸,道:“现在想反悔不去还来得及!”
现在反悔?蝶翅眨眨眼,她怎么可能反悔!
“阿奶,我回来了!”阿鹏笑呵呵的冲进来,自从知道自己也被允许跟着杨谭林去拓东城之后他的嘴就没有合拢过,每天都像生活在蜜罐子里面一样。
“回来了啊!”阿奶点点头,再看了看蝶翅的那一堆行李,思索了半天后,觉得也差不多了,要真的缺什么也不会是重要的东西了,转向阿鹏道:“过去你房里,阿奶也把你要带的东西收好了,要交代你有些什么东西。”
“嗯!”阿鹏点点头,拉着蝶翅一起去看他的东西了。
阿鹏是男孩子,东西就少了很多,阿奶想了又想之后将搭帐篷用的东西归到了阿鹏的行李里面,蝶翅的行李看起来就少了一些,两个人的东西就差不多了。
? 第三十三章 路遇
出远门的感觉真好!在晨光中,蝶翅一边感受着微微有些寒意的晨风,一边看着路上的风景,他们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离开了喜州,现在已经过了叶榆城,快要到下关了。下关有风城之称,早晚的时候风尤其大,蝶翅忍不住的将身上的羊毛毯子裹得更紧了一些。
这一次上拓东城的除了她和阿鹏这两个尾巴之外,还有十二人,杨谭林自然是队伍里的领头人,也就是这一支马队的马锅头,除了他以外,这一支队里还有一个领头人,蝶翅见过几次,是一个叫高荣华的中年人,他在杨家干了十多年,憨厚老实,杨谭林很喜欢用他,他也是赶马的老手了,不过独当一面还稍微差了一点,每次都是充当二锅头的角色。
这一支队伍里面有三十二匹马,这一次上拓东城送的货物主要是茶叶和药材,杨谭林和高荣华在出发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确认无误之后才启程的。
蝶翅和阿鹏各得了一匹马,不过阿鹏是骑在马背上,而蝶翅却是坐在箩筐里。出发以前,蝶翅一直在想自己怎么赶路,是和大人同乘一匹马,还是加一辆简易的马车给自己和阿鹏乘坐,但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放在箩筐里当货物对待。
不过,这感觉也没有那么糟糕就是了!蝶翅挪了挪身子,让自己缩得更小一些,这样感觉上更暖和。她的这匹马身上驮了一对筐,左边的筐不是特制的,里面放了她的行李物品,绑得结结实实,不会有掉落的危险,而右边的这个筐显然是特制的,她可以稳稳当当的坐在里面——不是放了凳子,而是在编筐的时候就设计了坐的地方,有点类似一种特别编了背小孩的竹背篓,但比那种背篓大了几号,蝶翅坐在里面可以活动自如。
蝶翅要站起来的话可以露出大半个上身,但要是坐下来的话就只能露出头来,她既可以一路看着风景走,也可以在里面小睡,倒也算是舒服。竹筐里里外外都用防水的东西给糊了一层,还垫了一层很是暖和的羊皮毛,将蝶翅抱进去的时候杨谭林给了她一块早就准备好的毯子,让她将自己裹起来,而蝶翅也没有忘记将自己的鞋子脱了,小脚丫子放在垫着的羊皮上,感受着羊毛的柔软,一会就暖和起来。
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蝶翅知道马帮在出发的时候都习惯看日子,他们相信选择一个好日子会让他们一路顺利平安,而这一路上他们已经碰上了好几支队伍,有的熟识,相互之间打招呼,问一声好,有的不是很熟悉,彼此间不过是友善的一笑,但谁都不会贸然的说话。而杨谭林的名气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一路上遇到的认识的马帮都会很客气的叫声“阿叔”,这让阿鹏和蝶翅都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阿叔,你们也是今天出门啊!”到了下关的时候,一支马帮的马锅头很大声的向杨谭林打着招呼,他们正在路边停靠,没有赶路。
“是啊,你们也是?”杨谭林和他们显然十分的熟悉,神情中透着些亲热,蝶翅从裹着的毯子里露出小脸,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一身标准的马锅头装扮,但看起来却比路上见到的马锅头都要精神,三十出头的年纪,精干中透着一点一般赶马人没有的儒雅,那气质看起来很是眼熟……蝶翅看看他,又看看杨谭林,忽然明白为什么眼熟了,他们两人竟然有着极为相似的气质,很有种一脉相承的感觉。这个人是谁啊?
“是啊!我要去一趟缅甸,阿叔呢?是上拓东城吧!”那人爽朗的回答着,他看了看骑在马上冻得脸蛋通红的阿鹏,再看看躲在竹筐里,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蝶翅,笑着道:“这两孩子是阿鹏和蝶翅吧?阿叔怎么把他们给带上了?”
他们一定很熟悉!蝶翅十分的肯定,路上遇到的可没有谁会告诉别人自己的目的地,更不会问别人去什么地方,而这人不但告诉了杨谭林自己的目的地,还一口猜中了杨谭林的去向,显然不是一般的熟悉、,可是……蝶翅很认真的在脑海里翻了一遍,确定自己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阿鹏,蝶翅,叫阿叔!”杨谭林让孩子叫人,等他们叫过人之后笑着道:“我这次去拓东城顺便要呆几天,他们跟我去见见世面。”
“阿鹏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看看,以后也可以早一点独当一面,为阿叔承担一点负担。”那人笑笑,道:“可是蝶翅还是小了点,阿叔路上可要多照顾一些了。”
“蝶翅听话,人也机灵,只要不遇上坏天气,没什么的。”杨谭林笑笑,并不是很着急赶路的样子,问道:“你呢?家里人都还好吧?”
“都好!”那人点头笑笑,道:“我阿爸现在虽然不赶马了,可还是闲不住,种了一院子的花,前些天还说让我找时间给你送几棵茶花去,阿妈也是,一天到晚的都在忙。”
“孩子呢?都还好吧?”杨谭林点头,然后又问了一句,不过蝶翅深知杨谭林的性格,觉得他问孩子不过是顺口一问而已,没有什么关心的意味在里面。
“也还好,就是被她妈管得太严,胆子小了些。”那人微微的有些苦涩的瞄了一眼阿鹏和蝶翅,眼中闪过不明的光芒,道:“像阿鹏和蝶翅这么听话懂事胆子也大的孩子不多,都是阿叔和阿嬢教得好。”
他那是什么眼神啊?蝶翅被他的眼神弄得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觉得那种眼神很暧昧不明,很具有杀伤力,好像自己和阿鹏是他的私生子,但他却因为某种难言之隐不能说出口一样。
“他们啊。皮起来的时候也是让人无奈的!”杨谭林难掩自豪的笑着道:“这不,硬是想尽一切办法说服我带着他们去拓东城。”
“他们是说服阿叔,可不是耍赖,这已经很好了不是!”那人哈哈一笑,再看了一眼蝶翅,笑着道:“蝶翅长得真好,以后长大了一定比雪素还要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惜性子软了点,也不知道长大了会不会吃亏。”杨谭林呵呵一笑,然后道:“等闲下来的话过家里来陪阿叔喝杯酒,你已经很久没有上家里来坐了!”
“好!”那人点点头,道:“等我这一趟走完之后就过去,到时候阿叔可要和我多,喝几杯才是。”
“嗯,我等你过来!”杨谭林点点头,然后道:“我先走一步,一路平安啊!”
“阿叔一路平安!”那人也没有再多说,目送杨谭林等人慢慢离开,蝶翅好奇的看着杨谭林不一样的一面,很好奇那个男人的身份。
“阿公,他是谁啊?”阿鹏也是觉得很奇怪,他闷不住话,立刻上前问道:“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他怎么知道我和阿妹的名字呢?”
“他啊,是阿公以前走马帮的熟人,你出生以前就很少联系了,你出生以后更是没有到过家里,你当然是不认识了。”杨谭林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连那人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很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有猫腻!蝶翅眯起了眼睛,可是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为什么杨谭林要说的这么的不清不楚呢?
忽然,蝶翅看到了几个赶马人挤眉弄眼的相互使眼色,她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了她曾经听到的一个传言,她阿妈杨雪素在结婚以前是有一个相好的,他们是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感情很好,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走到一起,杨雪素招了阿德做上门女婿,而那个人也和别的女人成了家,据说,两个人现在还有来往。那么,这个人会是杨雪素以前的情人吗?
“哦!”阿鹏随口的应了一声,然后道:“他也是马锅头。阿公,他和我阿爸比谁更厉害一些呢?”
“你阿爸是和你阿妈成亲以后才开始赶马的,而这个阿叔十四五岁就已经开始跟着他阿爸赶马了,你说谁要更厉害一些?”杨谭林反问。
“那肯定是他要厉害一些了!”阿鹏想了想,下了结论,不过他立刻又道:“可是阿爸会打很好看的银饰,他一定不会,阿爸也不见得就没有他好。”
“那是自然!”杨谭林点点头,乘机教育阿鹏道:“我常常说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不一样长短,人也是,有的地方可能比别人强,但其他的地方就可能比不上别人,所以一定要虚心的学习,不能总觉得自己就是最厉害,最聪明的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鹏点点头,然后认真地道:“我会跟着阿公好好的学,也会跟着阿爸好好的学,这一路上还会向阿叔们学,一定要当一个像阿公,不对,是比阿公还要好的马锅头。”
在阿鹏的世界里,当一个好的马锅头是一件最荣耀的事情,而杨谭林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孩子的一种心理,但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他也希望阿鹏以后能够继承自己的职业。
“那么这一路上你可不能娇气啊!”杨谭林趁机警告的道。
“一定不会!”阿鹏很认真的保证着。
? 第三十四章 艰难路途
七天以后,杨谭林一行顺利得到了拓东城,投宿在了他们每次到拓东城都会投宿的碧鸡客栈。碧鸡客栈位于拓东城的近日楼附近的金马碧鸡坊,是拓东城最繁华的地段,不过蝶翅没有一点想要出门逛逛,长长见识的念头,在杨谭林的摇头大笑声中,苦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请客栈的老板娘找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帮着她好好地洗了一个澡——他们路上只在威楚的客栈住了一夜,其他的时候都是露宿,要洗脸没有问题,一路上的溪流河流不少,但要洗澡的话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蝶翅觉得自己已经浑身都生了虫子一般,她从来就没有这么脏过。
蝶翅总算知道,为什么除了藏族人以外,走马帮的都是男人,女人基本绝迹了——走马帮实在是太苦,太累也太考验人了。
他们一路上大多时候吃的都是干粮,早上啃干饼子,中午还是啃干饼子,到了晚上,需要提前找地方住宿,会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安营扎寨,做一顿热乎乎的饭吃,可除了白米饭之外,每人也就只是三五片腌肉,那腌肉是用五花肉腌制或者熏制的,放在锅里稍微炒拌一会就会有油出来,而青菜的话就要看他们安营的附近有没有野菜了,如果有的话,采一些野菜,也能煮一锅热乎乎的青菜汤,但要是没有的话,就只能就着腌肉和咸菜吃上一顿了。
赶马人吃饭也是有讲究的,菜和肉一定要埋在碗底,不能让人看见——他们的说法是不能让山上的老虎看见闻见,要是老虎看见肉闻见肉香的话就会下上来,那个时候丢的就不是碗里的肉,而是人命了。
蝶翅当时吓得小脸苍白,没想到山上还有老虎存在,杨谭林当时呵呵一笑,告诉蝶翅,他们走的是最繁华的一条路,这边的上不够大,林子不够深,人烟多,像狼啊,豺啊,野猪啊之类的小型野兽还是有的,但是像老虎或者熊这样的凶猛野兽基本上绝迹,这样的规矩可不是针对这一条路而定的。
走马帮最艰难的路有几条,一条是从大理到普洱到缅甸,那里山高林密,野兽很多,老虎不常见,可是熊瞎子,大象什么的却是常见的野兽。好在不管是熊也好,大象也好,只要小心谨慎,不主动挑衅的话,一般是不会有什么问题,问题大的是哪里天气炎热,林子深的地方瘴气多,一个不小心就容易中了瘴气,那会让一个马帮彻底的瘫痪;小心翼翼的躲过了瘴气,还要提放毒蛇,毒虫,蛇虫遍地说起来是夸张了一些,但是一天走过的地方遇到几十条蛇那也属于正常情况。
一条是从大理到德钦,那里倒是没有那么多的瘴气林,蛇虫相对而言也少了很多,可是一路上过去越走越高,人的体力会越来越不够使,而且那一带人烟稀少,老虎、黑熊也多了起来,每年都会发生一两起老虎或者黑熊吃人伤人的事件。但最让走马帮的人头疼的是,那一地带很穷,穷的一个寨子可能都没有一床像样的被子,一户人家都没有一套整齐的衣服,有的地方一个家人就那么一两条裤子,谁出门谁来穿。人穷极了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那一带最多的就是土匪,他们往往是一个村子的壮年男女都出来抢劫。杨谭林就遇上过一次,那一次所有的货物和马匹都丢了不说,还搭上了几条人命,杨谭林自己也差点死在路上。现在说起来,他还是心有余悸,而从那次以后,杨家的马帮到了丽江之后就不走了,就在丽江将货物卖给当地的彝族或者藏族,他们属于那一片地界上最彪悍的人,土匪都不敢和他们硬拼。
最好走的就是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条路了,因为是主干道,道路宽阔平整好走——蝶翅欲哭无泪,这样的路还算宽阔?不过是宽约一米五到两米,能够让三四匹马并行的道路而已,经常一边是山坡,另外一边就是树林,而那该死的矮脚马都有一个坏习惯,它们喜欢靠着边走,蝶翅总担心一个不小心就滚了下去。
可是听听杨谭林的说法之后她就心理平衡了——除了这一条路以外,其他的路基本上都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悬崖边行走的,那些栈道是在山体上挖凿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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