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金花_油灯-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是木瓜水用的却是一种一年生的草本植物的果实做出来的。她和娇娇一群女孩子经常会去田埂上采那种东西,它的花是浅浅的淡紫色,有点像牵牛花一样,但是花朵比牵牛花小,开完花之后会结一个圆圆的、有指甲壳大小的果子,果子里包着满满的籽,将果子摘回家晒,晒的时候那果子会崩裂开来,散落一地的比芝麻还要小的籽,那就是木瓜籽了。
      想吃木瓜水的话要提前一天做,蝶翅每次想要木瓜水的话就会和阿奶说,然后阿奶就会凉一盆温水,将收集来的木瓜籽包在一块干净的纱布里,自己拿一个,给蝶翅一个,然后两个人就坐在盆边上,将纱布浸在水里轻轻的揉搓。刚开始的时候什么感觉都没有,需要很有耐心的揉搓,慢慢的就会感觉到纱布有些粘粘的、滑滑的,仔细看能够看到纱布里面有东西在水里慢慢的晕开,有点像是糖在水里溶化晕开的感觉,要一直揉搓到感觉不到粘滑,才算暂告一个段落。
      阿奶会将那一盆已经不一样的温水罩上罩子,放在房间里让它慢慢过夜,第二天早上,那一盆清水就成了一盆像水晶果冻一样的物质,那就是木瓜水了。
      将木瓜水用碗舀出来,放上头一天熬制,稀释然后放到井里冰镇过的红糖水,加上小小的一勺芝麻,再加上一勺或者两勺玫瑰糖,斯文的用勺子慢慢地舀着喝,豪放的直接对着碗牛饮。但不管怎么喝,那一口下去,蜜糖的甜美,玫瑰花的芳香,还有那比果冻软滑的口感,那种感觉,就像是猪八戒吃了人参果,全身的毛孔全部都舒展开来,要有多么舒爽就有多么的舒爽!有的时候从街上买来用米浆做的米凉虾一并放上,则别有一番风味。
      除了做冷饮的调味之外,玫瑰糖还能做熟食。喜州最有名的喜洲粑粑也有用玫瑰糖的习惯,刚刚烤好的喜洲粑粑热腾腾的,外面是酥脆的面皮,里面是缓缓流动着的玫瑰糖浆,咬上一口,那感觉也是妙极了。
      还有大理一绝的乳扇,不管是烤着吃的时候还是用油煎炸吃的时候,都习惯性的淋上玫瑰糖浆,蝶翅觉得大理的白家姑娘虽然不能说是白嫩水灵,但个个五官端正,漂亮大方,就是因为吃多了玫瑰糖所致。
      蝶翅和娇娇在街上逛了一大圈,等到太阳渐渐升高,天气也热起来之后才到她们经常去的一家卖雪的小店,花了一个铜子,买了两碗雪,卖雪的大婶很大方的给她们碗里多加了半勺浓香的玫瑰糖,让两个小姑娘吃的眉开眼笑,吃完了,看看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个人手牵手的直接回到叶榆城的董家。

      ? 第二十六章 这个世界真奇妙(六)
      
      董家世世代代是做扎染的,在叶榆城的铺子就是卖扎染的,他们家中随时都有十多个固定和几十个不固定的妇女过来取活交活。这些妇女都是附近的村民,她们中大多数是在农闲的时候过来董家打零工,从董家领取白棉布回家做扎染,扎好花之后送回董家统一染色,赚一点零花钱补贴家用。
      她们中有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也有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年纪不同,技巧也就不一样,年纪大的虽然手脚不够麻利,干活慢,但是她们的技术好,花样多而复杂,单品得到的工钱多,而年纪小的虽然动作快,但是扎的花样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种,只能以数量取胜了。当然工钱拿的最多的还是那种三四十岁的,她们手艺好,动作也够麻利,两天干的活就有年老或者年幼的三天干的分量,而董家最喜欢用的也是这一类。
      中午的时候,过来交活取活的人也散得差不多了,董家的前面的院子里也就没有那么的拥挤,但那些送回来、已经扎好花的白棉布还是一筐一筐的堆了小半个院子,董家的几个帮佣正在将它们搬到库房里。
      正在前院里玩耍的董志伟见到蝶翅和娇娇携手回来,立刻笑呵呵的过来同蝶翅打招呼,得到了刁蛮堂妹的一个白眼。
      “蝶翅,我阿公早上好多鲤鱼,阿姑在煮砂锅鱼,酸辣的和清汤的都有,你一会一定要多吃点!”董志伟对娇娇的白眼视而不见,反正他这个堂妹见了他嫌少有好脸色,只要不动粗,他都可以做到视若无睹。
      “我听阿嬢说了!”蝶翅点点头笑着回答,大理有两大名菜,一是沙锅鱼,二是火烧猪,相比起很有“特色”的火烧猪来,蝶翅觉得砂锅鱼就是人间美味了。
      大理的砂锅鱼用的必须是从洱海里面钓回来的黄壳鲤鱼,将鱼杀死之后擦干水分,用盐腌制十多分钟后下锅油煎,等到鱼鳍微黄,鱼肉三分熟的时候起锅,放入特制的砂锅里面慢炖,炖的时候要放入豆腐、白菜、火腿、肉丸、玉兰片、猪蹄筋等十多种配料,慢慢炖至将熟的时候再铺上一层鲜虾提味,汤鲜味美,很是好吃。另外一道酸辣鱼配进去的菜简单很多,主要是豆腐一味,但是里面放了很多的辣椒和醋,鱼汤又浓又咸又酸又辣,口味很重,用汤拌饭很是开胃,蝶翅觉得自己已经是半个地道的大理白家人了,这样的口味也能够吃的很开心。
      为什么说是半个呢?那是因为大理白家人最具特色的一道名菜蝶翅别说是喜爱,连尝一口的勇气都没有,而这一道菜就是“火烧猪”。
      火烧猪只是一种叫法,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是“生皮”,说白了就是生的猪肉。
      大理杀猪和别的地方都不一样,蝶翅第一次见到杀猪是她刚刚满周岁的时候,杨家提前杀过年猪,顺便给她过周岁——那个时候蝶翅才知道,这里的人并不重视什么生日不生日的,只有老人家才会很隆重的过生日,而他们做寿也是很讲究的,主要过六十、七十这些整寿,其他的生日很少过,而孩子除了十六岁的成年礼生日之外,其他的也甚少有人关心,蝶翅是因为杨家上上下下都特别的宠爱,所以才过了一次周岁生日,而那一次,杨家杀了两头猪,连过年猪也一并杀了。
      白家人杀猪放血之后并不会用开水烫了褪毛,而是将杀好的猪放在干净宽敞的平地上,在猪身上铺上一层稻草,点着火之后慢慢的烧,要将整只猪均匀的用稻草烧成焦黑,然后一边用刀刮一边用井水清洗,刮洗干净之后,整只猪就变成了金黄色的,就算是不凑近也能够闻到那种烤熟的香味,整个过程十分的有趣。这样杀猪、清理不但干净卫生,猪肉也更加的清香爽口,不会有汤褪猪肉的腥味。
      蝶翅听杨谭林讲过,村子里面曾经有生手杀猪,猪没有完全杀死,而是晕了过去,放了血开始烧得时候,那猪醒了过来,然后顶着一身正在燃烧的稻草逃命,一群人则跟在后边追赶……蝶翅倒还没有见过那样的场景,但光是听杨谭林那么一说,就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蝶翅实在是无法接受了——猪被开膛破肚,将整只的猪剖成几个大块,然后慢慢的切小。在这一过程中,也不知道是那个开始,他们会用刀现将皮割下,然后一人一块或者两块的相互传递,蝶翅也被杨谭林塞了一块在手里,她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杨谭林就说了一句让她几乎要崩溃的话:“咬着吃!”
      咬着吃!咬着吃?蝶翅看这那一面是金黄色另一面沾了明显半生不熟的肥肉的猪皮,她怎么能够下得了口?但是,转眼一看,院里的老到七八十岁,只剩几个晃晃悠悠牙齿的老头老太太,小到像自己一样刚长了几颗玉米牙,还找人抱着的小孩子,几乎是人手一块猪皮在啃——阿鹏例外,人家手里拿的不是猪皮,而是一根金黄色的猪尾巴……看着手中的“美食”,蝶翅忍不住的打了个寒颤,怎么都没有勇气将嘴巴张开,更别说一口咬下去了。
      但这仅仅只是让蝶翅感到无接受的,但并没有让她完全崩溃。让她完全失去了控制能力,不但将手里的猪皮丢了,更忍不住的“哇哇”痛呕了一通的是她看到了某一个正在将猪肉分解的大叔,将猪肉割成小块的时候割到了一块看起来像是肥肉,但不是肥肉也不是筋的一块东西,他毫不犹豫的将那块还带着猪的体温的“肉”丢进嘴里大嚼起来……看他的表情像是无上的美味,而蝶翅则揪着杨谭林的衣领狂吐起来……怪不得人家说云南这边的人野蛮,是南蛮子,吃生肉还一脸的享受,不是生番是什么?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发生在杀猪时候的插曲而已,那半熟不熟的猪皮也好,那带着余温的猪肉也好,都不过是杀猪过程中的“小零嘴”而已,还不是正餐,也还不是大理名菜“火烧猪”,真正的火烧猪是要上餐桌的。
      火烧猪的做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拌好了上桌,一种是不拌,打蘸水吃,但不管是哪一种在蝶翅看来都是血淋淋的,都是没有开化的象征。
      将猪肉,一般是臀部和后腿上比较细的肉切成丁,加上腌制好的水腌菜、胡萝卜丝、葱、姜、辣椒、芫荽、酱油等佐料拌匀,然后装盘上桌,这是拌好的“生皮”;将猪肉和猪肝切成细丝或者是很薄的片装盘,附上一碗用葱、姜、芫荽、炖梅、辣椒面、酱油等佐料调成的蘸水,这是打蘸水的“生皮”。看着他们津津有味的吃着“生皮”,蝶翅只有一种感觉——不寒而栗!
      蝶翅终于明白什么是“生皮”之后十分庆幸自己在此之前,除了奶水以外,只吃过稀饭其他的别说是肉,就连蔬菜都没有尝过,可是,他们不怕拉肚子吗?他们不怕寄生虫吗?他们……算了,或许在他们看来,自己才是那个奇怪的人。
      确实,在杨家人和周围知道蝶翅不吃“生皮”的人都觉得这个孩子这点挺奇怪的,这么好吃的美味她居然不吃,但也没有人勉强她尝一口,各人的喜好不同,她的喜好稍微怪了一点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蝶翅欲哭无泪,到底是谁怪啊!)
      “阿嬢还炸了乳扇,我去拿一块给你吃!”董志伟傻笑着道,他喜欢蝶翅,也喜欢照顾蝶翅,女孩子就是要像蝶翅这样才好,不会扯着嗓子骂人,不会揪着领子大人,更不会爬树比猴快,脾气比牛还冲。
      “我也要!”没有等蝶翅说什么,娇娇就叫了起来,她们逛了一大早上可没有吃什么实在的东西,小肚子早就有点饿了,听到董志伟这么说,立刻流了一地的口水。
      “你不会自己去要啊?”董志伟也给了娇娇一个白眼,如果说蝶翅是他最喜欢的女孩,那么娇娇就是他最讨厌的了。不讲理,不听话,说起话来不是扯着嗓子叫,就是噼里啪啦的让人发晕,见到什么喜欢的都想要,不给就撒泼打人,两个人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说是仇人也不为过。
      看着两人之间又开始要冒起火花来,蝶翅很无奈的拉住娇娇,然后很客气的对董志伟道:“谢谢阿伟,不用拿了!马上就要吃饭了,还是等到吃饭再慢慢吃。娇娇,玩了大半天了,我们去洗洗脸洗洗手等着吃饭吧!”
      “好!”娇娇虽然很想揪着董志伟的领子在那张看着就欠扁的脸上来两下,单被蝶翅这么一说,也就不好上前大人了,应了一声,牵着蝶翅就往后院走,当然,和董志伟擦身而过的时候,他们两个都不忘相互横一眼,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然后都高高的扬起了头,一副“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样子。
      蝶翅忍不住的叹气和闷笑,真不明白这堂兄妹两个,一样的爱好,一样的脾气性格,却偏偏像是仇人一样,或者这就是所谓的同“性”相斥?

      ? 第二十七章 杨谭林的心事
      
      “阿公,你的眉头怎么皱得这么紧啊?”蝶翅玩了一天之后回到家,习惯性的先去和阿公阿奶打招呼,让他们知道自己回来了,也和他们说说话,告诉他们自己这一天做了一些什么事情。她很喜欢玩了一天回到家之后依偎在杨谭林或者阿奶的怀里诉说一天的经历,那让她有备受宠爱的感觉,而杨谭林夫妻也很喜欢,觉得这样的孙女又贴心又可爱。每次她出门玩了回来,杨家的人都会看到这两老一小坐在院子里叽叽咕咕的温馨场面。
      “阿公在思考一个问题!”杨谭林虽然满腹的心事,但还是给了宝贝孙女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看到了蝶翅头上的绢花,顺口赞了一句:“蝶翅头上的花真漂亮,是自己看中了买的吗?”
      “嗯!”蝶翅重重的点了点头,在杨家所有人的关心和宠爱下,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小了,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孩子一样,很是显耀的道:“我在志峰妈的铺子里买的,买了两对,一对红色的,一对粉红色的,我和娇娇一人一对。阿公,我戴起来是不是更好看了?”
      “那是当然!”杨谭林理所当然的回答着:“我们蝶翅长得好,人长得漂亮,戴什么都很好看!”
      蝶翅给了杨谭林一个甜甜的笑容,她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杨家的人都是些偏心眼,杨谭林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家蝶翅最聪明”,阿奶经常说的则是“我家蝶翅最听话”,阿德总是一副自豪的模样“我家蝶翅最乖巧”,杨雪素则总是虚伪的道“我家蝶翅只是比别人懂事了点”,而阿鹏则唯恐天下不知的嚷嚷“我阿妹最好看”,反正只要扯上了蝶翅,杨家的人就会偏心偏的让人好笑又好气。而蝶翅总能够从他们的话语中感受到那种毫不掩饰的,火热的亲情,这才是一家人啊!
      “阿公在思考什么问题啊?”蝶翅乖巧的站起来,用她没有多少力气的小拳头为杨谭林捶背,杨谭林最喜欢这样,每次蝶翅这样乖巧的以他捶背来讨好他,总是能够让杨谭林浑身的烦恼和疲惫消失得无影无踪。
      “阿公今天收到一封信!”杨谭林一边感受着孙女的小拳头带来的温馨感觉,一边有些感慨的道:“蝶翅啊,记得阿公和你说过,阿公有一个弟弟,比阿公小五岁,小的时候和阿公关系很好,后来阿公的阿爸阿妈不在了,他娶了媳妇成了家之后就发生了一点矛盾,然后他就带着他的媳妇和分家分到的所有东西离开了喜州,离开了大理,去了拓东城,然后就失去了联系。”
      “记得!”蝶翅点点头,杨谭林每次说起那个素未谋面的叔公就是一脸的感慨和内疚,总觉得是因为自己当年的脾气不够好,太过于暴躁,才让亲兄弟之间起了龌龊,让弟弟不顾一切的背井离乡,失去了音信,不过……蝶翅心里忍不住的撇了撇嘴,她可一点都不认为错就在杨谭林身上。
      这件事情阿奶曾经淡淡的提过,杨谭林的父亲也是喜州排得上名的马锅头,但杨家还不是喜州最富有的人家之一,只能算是过的还不错。在杨谭林十二岁那年,杨父在赶马的路上染病,回到家缠绵病床了半年去世了,留下了父母妻儿。白家人可没有寡妇不得改嫁守节的说法,第二年,杨母就改嫁了,因为小儿子杨谭树才七岁,身体又不大好,杨母始终是放心不下,征求了杨家和她要改嫁的赵家人的意见之后,就带着小儿子一起改嫁去了,说好了,孩子还是杨家的,等他长大了,身体好了之后就回来,杨家为此每年都要送一些粮食到杨母改嫁的赵家,算是杨谭树的口粮。
      杨谭林成年后,在年迈的爷爷奶奶的主持下娶了阿奶,夫妻两个都是既能吃苦又很能干的人,杨谭林走马帮,在父亲生前那些朋友的照顾和提点下很快就成了一个合格的马锅头,阿奶精明能干,用家里的积蓄和自己的嫁妆在叶榆城开了一家小小的茶叶店,两个老人也很支持,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让他们挂心……全家齐心合力,不到三年,本来是能算是过得还可以的杨家就成了喜州小有名气的富裕人家,再过了一年,杨母让人将杨谭林叫了过去,说是自己身体不大好了,也不知道能够熬多久,要杨谭林将亲弟弟带回家,好好地照顾他,让他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杨母虽然改嫁,但与杨谭林并没有疏远,也是经常能够见到了,对母亲和弟弟的感情也都还好,自然顺从的听了母亲的话,将弟弟接了回来。杨谭树因为自幼身体不大好,杨父在世的时候就有意的让他多读书,读书人嘛,就算是身体不大好也能够有一个好出路,杨父去世后,杨母也就贯彻了杨父的意志,让杨谭树一直读书,所以,每年除了粮食以外,杨家还要负担起杨谭树读私塾的费用,这对没了顶梁柱的杨家曾经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但杨家爷爷咬紧牙关硬是挺了下来。大儿子已经成家,媳妇还是远近闻名的能干人,二儿子有了大儿子的照顾,也能够好好的长大,在赵家生的小儿子也有亲爹照顾,杨母没有了牵挂不下的事情,当年就去了。
      死了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杨谭林伤心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振作起来,杨家是兴旺起来了,比杨父在的时候日子还要好过,杨谭树读书也渐渐有了出息。可这个时候,杨家老两口的身体渐渐的就不是很好了——苦了一辈子,又经历过白发人送黑发的的痛苦,杨家老两口比同龄的人衰老的更快了一些,他们和杨谭林合计,早点让杨谭树娶妻生子,趁老两口还在的时候主持着分了家,让他们也能够安安心心的离开。
      杨谭林那个时候已经是二十岁的人了,两位老人都已经是满花甲的人,虽然他们的年纪在大理这种长寿的人比比皆是的地方是能算是半个老头老太太,但是他们的身体比周围那些七十岁的也都有所不如。白家男子大多数都要到十七八岁才会结婚,到了二十岁结婚的也有,但十五岁结婚的男子还是比较少的,虽然杨谭树的年纪还小,才十五岁出头,但老人都这样说了,杨谭林想想自己也是十五岁就结了婚的,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听从了长辈的建议,让杨家二老出面,为弟弟张罗了一门婚事,而他们夫妻俩把婚事办得体体面面,比杨谭林当年强得多。
      弟媳妇娶进门三个月之后,两兄弟就在两位老人家的主持下分了家。儿子死的时候杨家是什么样子,而现在又是什么状况,这些年来大孙子和孙媳妇的辛劳两个老人也是看在眼里的,所以,两个老人将家里的财产分成了三分,杨谭林占了其中的两份,而杨谭树占了其中的一份,这一份已经有儿子不在的时候所有的家产那么多,同时两位老人还由杨谭林赡养,而杨谭树只要经常过来尽孝心杨家二老也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这样的分法杨谭林没有什么意见,他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对相依为命的二老更孝敬和重视,他知道两位老人是考虑到弟弟是个读书人,不像自己进项多,阿奶虽然有意见但出于孝顺的原因,也没有多说什么,全部都依从了老人。可就这样在二老看来大孙子已经很吃亏的分法二孙子夫妻却相当的不满意,认为两个老人太偏心(可不就是偏心了吗),明明是兄弟两个,却不把家产平分,让老大占了大头,不公平。杨谭树自恃是读书人,虽然不满,脸色也像锅底一般黑,但勉强的保持了冷静和风度,他的新婚妻子可不管那么多,当时就嚷嚷了起来,把杨家二老气得话都说不出来,请来当公证人的街坊邻居也都是知道杨家实情的,也都站在杨家二老一边,说起了公道话。
      到最后,还是按照二老最初的决定分了家,可兄弟两人从此之后也就有了间隙,杨谭树觉得是不是因为自己不是在身边长大的,所以二老偏向老大,在分家不久之后,就以方便读书的原因一家人搬到了叶榆城里居住,分给他们在喜州的房子就这样空置起来不说,也很少回来看望两位老人,就连逢年过节也极少回来。
      这样过了四年,在杨雪素三岁的时候两位老人油枯灯尽先后去世,杨谭林忍着悲伤给两位老人办完后事,还没有来得及整理两位老人的遗物的时候,杨谭树的媳妇却提出分杨家二老遗留下的财产。
      杨谭林当时就火了,什么叫做杨家二老的财产,杨家不是已经在两位老人的主持下分了家了吗?杨家所有的财产该分的也都已经分了,杨家二老除了一些衣物以外,什么都没有留下,他们还要分什么。
      结果,杨谭树媳妇不阴不阳的说:当初分家分了三份,兄弟两人各一份,二老养老的一份,现在两个老人不在了,那些东西自然要拿出来分了,言下之意就是要杨谭林拿出一份“财产”来给他们,否则就是私吞弟弟应该的财产……杨谭树虽然在一旁没有说话,但他也没有制止媳妇的言论,就那么默默的看着媳妇在杨家撒泼。
      杨谭林气极而笑,老虎不发威真当自己是病猫了!总觉得这个弟弟不容易,七八岁就寄人篱下的生活,现在又只会读书,没有什么手艺也不会做生意,分到的财产也不过是坐吃山空,他没有经常回来看望二老他忍了,二老的丧事他一分钱不出也无所谓了,可现在呢?居然还想这样那样的。当着连连皱眉的亲戚邻居,杨谭林一点都不客气的将自己当初的状况说了一遍,然后更是一点都不客气的将杨谭树一家人“请”了出去。
      杨谭树视此事为耻辱,当时就赌咒发誓的说永远不和杨谭林来往云云,后来更变卖所有的家产,离开了大理,据说是去拓东城去了。杨谭林当时年轻气盛,又是在气头上,自然不在乎这个对自己连起码的尊敬都没有的弟弟,但是等到年纪渐长之后,却开始慢慢的怀念起来,总觉得自己当年要是能够忍一忍,和杨谭树好好地谈一谈,绝对不可能像现在一样。他也曾经多次的到拓东城,托人或者自己打听杨谭树的下落,可却一无所获,没有想到的是,在失去了音信已经二十多年的现在,会收到弟弟的来信。

      ? 第二十八章 信

      “阿公,信里面说什么啊?”蝶翅睁着一双无垢的眼睛看着杨谭林,看起来天真无比,心里却忍不住的腹诽着:是不是拓东城“米贵”,那位久无音信的叔公用尽了家财,所以写信回来求助这个“无情无义”、“霸占弟弟财产”的哥哥了?
      “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随便的说说这些年在外面的生活,说是很想回家来看看,但是也不清楚我们是不是还在喜州,问问家里怎么样,过得好不好而已……”杨谭林微微叹息一声,心里倒是没有说什么,就像是很久没有联系的家人随意的唠唠家常,可就是因为这样才让他心里很不对劲,也很是不舒服,总觉得他有话要说却不说,故意来些虚套的东西。
      蝶翅眼光一闪,心里暗自发笑,知道杨谭林为什么眉头会皱得那么深了——尽管白家人接受了很多的汉家文化,很多的地方已经有了浓重的汉家思想,但他们终究是白家人,和他们和睦相处、来往的除了汉家人之外,更多的还是直率的其他民族,都习惯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理由,也不需要找什么理由。
      白家人已经被周围的几个民族称为“狡猾”、“精明”、“势利”,认为他们“精明厉害的像汉人一样”,但他们始终还不是汉人,不管在做生意的时候是不是已经有了“奸商”的潜质,但是在为人处事上面,他们还是纯朴的让蝶翅觉得“傻的可爱”,没有那么多的弯弯道道。而杨谭树在外面十几年显然已经被汉化了,不一定完完全全的变成了一个汉家人,但起码已经学会了用那种他们认为“委婉”的说话方式,这让杨谭林觉得不高兴的同时,更加深了两个人之家的隔阂,觉得那个弟弟也印象中的更不像,更陌生,也将曾经的思恋化成了淡淡的疏远。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回喜州吗?”蝶翅脆生生的问着,要是不出意外的话,这封信不过是“投石问路”而已,那位未曾谋面的叔公或许想着杨谭林收到了这么一封信,就算还记得他当年的“丰功伟绩”,不欢迎他回来,但从礼尚往来上考虑,也会很“客气”的给一封回信,说一说家里的近况什么的,当然,也会“客气”的请他回来看看,然后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归乡了,要是他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的话,杨谭林或许还会很是“体贴”的主动给他提供一笔资金……
      可是,他出去多年,一定忘了,白家人要是和人说“过来家里吃饭”、“过来家里闲”并不是客气话,而是诚心的邀请,所以他们不会说那种不过是随口一说的客气话,他在这个上面耍心眼,注定是做媚眼给瞎子看了。
      蝶翅知道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多的,不说前世,就是现在这个世界更多的也都还是这样的人,这知道这不过是“虚应故事”,但是与这些“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相处的时间长了,她很反感,甚至是很厌恶那种虚伪的客套,对那这个叔公本来就没什么好印象,现在印象更差了。
      “那倒是没有!”杨谭林摇摇头,他是个很精明的生意人,是个很能干的马锅头,在做生意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很多,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但现在不是做生意,而是兄弟亲情,所以他就只是一个单纯的白家人,一点都没有多想这份信的背后是不是还有什么含义,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不想去多想,多想多烦恼,他叹了一口气,道:“或许就是像他说的那样,担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是不是还住在原来的地方,所以写封信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人吧!”
      她就知道会这样!蝶翅窃笑,但脸上却是一脸的恍然大悟,赞同的点点头,道:“我和阿公想的一样,我也是这么想的!”
      “蝶翅也是这么想的?”杨谭林那里有知道蝶翅有那么多的心思,心里虽然不是很舒服,但还是逗着一脸认真的蝶翅道:“蝶翅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他这样写的就应该是这样的啊!”蝶翅瞪大了眼睛,道:“就像我和娇娇说要去找她玩就一定会去找她,不会让她在铺子里面干等着,说了没时间去,就不会去,自己扑个空不说,还可能让阿嬢以为娇娇不等我,自己跑出去了,害娇娇挨骂。”
      “你啊!”杨谭林转身亲昵的捏了捏蝶翅的鼻子,他虽然不相信自己那个满肚子弯弯道道的弟弟会有那么简单,他以前就是那种习惯闷声做事的人,在外面的花花世界又呆了那么多年,可能早就没有了白家人有什么说什么的习惯,但是……他摇摇头,没有他的消息的时候倒确实是很牵挂,总是担心他这么多年怎么过的,当年分到的那些财产能不能让他过得好,有几个孩子,孩子们怎么样……可是现在收了这一封家信,反而让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想念和愧疚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笑话而已。想想也是,他那媳妇有精明又厉害还是那种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人,他们又怎么可能过的不好呢?自己这些年是白担心了!
      阿奶很不高兴的白了杨谭林一眼,她对杨谭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