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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妃使用手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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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孩子,只要她生下一个儿子,她就不信魏昆不会回心转意。
“阿娘……”
一个囔囔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杜氏抬头看去,魏筝站在门口,或许是被她的表情吓住了,红红的眼睛望着她,一脸无措。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大家都炸毛了,我居然有点高兴。因为,能掌控你们情绪的人,是我(壁咚。
好吧,不逗你们了,要弃文的姑娘就弃文吧。剧情我是没法改了,如果前面你们不能接受,那我们下本书再见吧。
我想虐继母,一封休书太便宜她。
前面铺垫完了,后面基本都是虐继母的。谁说怀孕只能流产才叫虐了?太小看阿月啦(……),后面才是我的重头戏呀。
当然,如果有的姑娘等不了,我也不勉强,来吧,骂我吧,敞开胸怀来骂我(滚。
☆、第010章
当天晚上,杜氏所有的东西从松园搬出来,住进了银杏园。
英国公和太夫人都知道这事,却都没有说什么,看样子是默认了。毕竟大家都心知肚明,窦嬷嬷虽然替她顶了罪,但若是没有她默认,窦嬷嬷身为她的贴身奴仆,哪里敢自作主张?若不是她身后有忠义伯府撑腰,英国公府也不会顾忌这么多,让她搬进银杏园还算便宜她的。
所有人对此都保持沉默,讳莫如深,唯有魏筝大哭大闹得厉害。
杜氏搬走的时候,她拽着杜氏的衣服不肯让她走,还说这一切都是阿箩的错。她把所有的一切都责怪到阿箩身上,如果不是魏箩向爹爹告状,爹爹就不会生阿娘的气更不会让阿娘一个人住进那个破院子里。
她越想越生气,两只红红的眼睛瞪着魏箩,抓起下人手里的东西就往阿箩身上砸:“都怪你!”
下人一件件往外搬东西,魏筝也不知道自己拿了什么,等砸过去的时候,才发现是一个铜制剪刀。
当时阿箩站在魏昆身后,根本不用她躲,魏昆就飞快地把她抱起来,带她躲开了那剪子。
魏昆很愤怒,魏筝小小年纪就知道拿剪刀伤人,长大后还如何了得?他对杜氏起了反感,便认为这一切都是她教的,于是对杜氏益发冷淡,语气也有些不耐:“你就是这么教魏筝的?目无尊长!阿箩是她的姐姐,她这样成何体统?”
杜氏脸色原本就不好,目下被他这么一训,更显苍白。她紧紧咬着牙,承受他的责备,不出声。
魏昆又道:“筝姐儿日后若还是如此,我看连她你都不用带了。什么时候她懂规矩了,我再让她去看你。”顿了顿又道:“还有魏筝,你对姐姐太过分了,罚你今晚不许吃饭,去祠堂跪半个时辰。”
杜氏只觉得眼前一黑,想叫他的名字,然而他却不给她辩驳的机会,抱着魏箩转身走了。
边走还边安抚魏箩:“阿箩别怕。有爹爹在,爹爹会保护你的。”
魏箩伏在魏昆肩头,眨巴着黢黑明亮的大眼睛,看笑话一样看着杜氏。
而魏筝,一听说要受罚,早就老实了。等她反应过来向杜氏求饶的时候,杜氏自己都救不了自己,如何能救得了她?
魏筝在她脚边儿哭求,她看着魏昆和魏箩离去的方向,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差点儿没怄出一口血来。
*
晚上魏筝从祠堂回来,哭了一整宿。
阿箩的房间正好在魏筝隔壁,她呜呜咽咽的哭声传过来,弄得阿箩一整晚都没睡好,第二天早上醒来脸色很不好。
天快亮的时候,魏筝才安静下来,想必是哭得睡着了。阿箩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在心里把魏筝埋怨了一遍,磨磨蹭蹭许久,才不情不愿地掀起浓长的眼睫毛。睫毛下一双水眸清澈动人,有如一方深潭,被人投进去一粒石子,徐徐漾开涟漪,深邃又迷人。
她原本气呼呼的小脸,不知想起什么,忽然绽开一抹笑意。
魏筝为什么哭?当然是因为杜氏搬走了。
虽然她现在还没有完全扳倒杜氏,但是不急,她有了一个好开端,非但没有被杜氏卖掉,还让杜氏狠狠摔了一个跟斗。杜氏已经失去了父亲的心,也暴露了本性,以后想扳倒她就容易多了。
阿箩粉嫩嫩的小脸含笑,外表看起来玉雪可爱,内心却是蔫儿坏。
金缕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她弯着唇瓣,不由得笑问:“小姐在想什么?这么高兴。”
她从床上坐起来,月白单衣下裹着纤细的小身板儿,一头乌黑柔亮的头发搭在肩上,齐刘海儿经过一夜的翻滚,这会儿已分到两边去了,露出眉心一颗小小的朱砂痣。阿箩眉心有一颗殷红的朱砂痣,平常有刘海儿挡着,基本看不到。只有像今天这样刚睡醒时,才能偶尔看见一回。
金缕觉得这颗痣生得漂亮极了,正好长在眉心,点缀了魏箩精致的五官,使她一眼看过去,有如菩萨莲花座下的金童玉女。就是年龄有点儿小,若是长大了,不知该是怎样的绝色呢。
魏箩等她走到跟前,乖乖地张开双手等她换衣服,甜吟吟地笑道:“我在想今天早上吃什么?金缕姐姐,阿箩想吃豆沙奶卷儿。”
金缕一边笑一边温柔地给她穿衣服,“五老爷知道小姐喜欢吃这个,一早就让人做好了,小姐穿好衣服就跟婢子过去吧。”
魏箩怔了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以前魏昆忙得很,很少跟她和常弘一起用饭。即便一起吃饭,他也是匆匆吃完就去翰林院了,从未有过像今日这样,特地等着她过去吃早饭。
怎么回事?
难道是杜氏的事让他太愧疚,他想好好弥补她?
魏箩不知道自己只猜对了一半,魏昆不仅想弥补她,还打算日后亲自照顾她。他想好了,翰林院的书可以拿回家看,等考试的时候去一趟就行了,这样他可以腾出很多时间照顾魏箩,把她亲自带在身边。
魏箩好奇归好奇,还是乖乖地换上樱色苏绣西番莲纹短襦,鹅黄裙子,往正房走去。她头发用红绦带扎成八字角模样,剩下的红绦带垂在耳畔。随风一吹,红绦带拂到脸上,只露出一双弯弯眼睛像月牙儿,灵动可爱。
她刚到正房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魏筝的声音:“我不吃饭!爹爹不让阿娘回来,我就不吃!”
走进去一看,紫檀黑金漆圆桌边上已经坐了三个人。魏昆面无表情地坐在中间,左手边是常弘,右手边是魏筝。魏筝不要丫鬟伺候,把筷子一摔,撅着嘴巴看向魏昆。
魏昆没有理她,抬头看见魏箩过来了,这才露出一点笑意:“阿箩来了,过来坐吧。吃完饭后爹爹有事跟你说。”
魏箩挨着常弘坐下,对面正好是魏筝。
魏筝还在生昨天魏昆罚她的气,自然而然把这些气撒在阿箩身上,气呼呼地瞪向阿箩。阿箩不理她,她自讨一个没趣儿,还是不肯吃饭。
阿箩可饿了,不能因为她怠慢了自己的胃,故意夹了一筷子她面前的翡翠鱼翅:“爹爹要跟我说什么?唔,爹爹,阿箩够不到这个……”
翡翠鱼翅是魏筝平时最喜欢吃的菜,所以丫鬟习惯摆在她面前。刚才魏筝赌气说不吃饭,魏昆有心教育她,让她受一些挫折,别事事都这么任性,就对丫鬟道:“把这道菜换到四小姐跟前。”
魏筝说不吃是气话,她哭了一晚上,哭也是需要消耗体力的,她这会儿正饿着呢。她只是想让魏昆哄哄她,把她娘亲接出来,可是没想到魏昆非但不哄她,还把她最爱吃的菜给魏箩了!她心里一阵委屈,
想哭,然而想到杜氏昨天跟她说的话,忍了忍又把眼泪憋回去了。
她不能哭,阿娘说哭没有用。她要想办法救出阿娘,跟阿娘团聚。
魏筝眼巴巴地看着翡翠鱼翅被换到魏箩面前,她面前只剩下一碟包子和一碟凉拌蕨菜,都不是她喜欢的菜。
魏箩假装没看到魏筝投来的视线,夹了一筷子翡翠鱼翅给常弘:“常弘,你多吃点儿,四伯母说吃得多才能长得高、长得快。”
常弘听到最后一句,抬眼看她:“能长得比你还高吗?”
这个时候的女孩儿总比男孩儿长得快,即便是同一天出生,阿箩也比常弘高了半个手指头。
阿箩笑着点点头:“能呀!”
她和常弘和睦融洽地交谈,有说有笑,魏昆偶尔插一两句话,谁都不主动跟魏筝说话,倒显得魏筝像个外人一样。
以前有杜氏在,杜氏对她千依百顺,五岁了连吃饭都亲自喂她。如今杜氏不在,她竟然连自己吃饭都不会。阿箩和常弘都吃完了,她还在慢吞吞地夹菜,魏昆皱了皱眉,对几个孩子道:“我给你们请了一位西席先生,教你们念书写字,明日先生就过来了,你们见了先生的面,记得问一声先生好。”说罢又对魏箩和魏筝道:“我还给你们俩请了一位女先生,教你们举止礼仪。今日阿筝这种摔筷子的行为,日后不可再有了。”
魏筝一声不吭,对西席先生的兴趣不大,魏箩却是很期待。
上辈子她在农户家长大,村子里只有一个秀才识字,她虽然跟着学了一些,但还是不够。尤其她十五岁时回到盛京城后,益发感觉到自己跟贵女的差距。别人气质高华,什么都不做,往那儿一站便说不出的诱惑。她虽然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但是没有别人的那种气质修养,还是差了一大截儿。
她现在还小,看不出来什么。等长大以后,这种差距就会越来越明显。
是以她要趁现在大家都一样的时候,好好学诗书礼仪,把上辈子没学的都补回来,做一个真正的名门闺秀。
魏箩眨巴着眼睛问:“先生教我们什么?我听说三哥哥和四哥哥都学诗经了,我也想学。”
魏昆笑着摸摸她的头,“你们现在学诗经太早了,先让先生教你们三字经,写大字。”想了想,毕竟对阿箩心怀愧疚,所以也对她更上心一些,“每天先生授完课后,阿箩就到我书房来,我亲自检查你学习的成果。”
魏箩点头说好,回答得又脆又甜。
那边魏筝被杜氏惯坏了,不懂得看人眼色,只会一昧地耍脾气、使性子:“我不要先生,我要阿娘!爹爹,你让阿娘回来吧!”
她刚才这么说,魏昆故意不回应。眼下她一再提起,魏昆也有点动怒,冷着脸道:“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你若是想她,就到银杏园去陪她!”
魏筝被他训得眼睛一红,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最后硬生生地憋回去了,憋得眼眶通红。
阿箩不看她,放下筷子说:“我吃饱了,爹爹,我去找四伯母了。”
上辈子魏筝就喜欢哭,生气也哭委屈也哭害怕也哭,阿箩最看不上她这份矫情。不知道这辈子杜氏不在身边,她能不能长大一点。
常弘见阿箩跳下圆凳,也连忙搁下筷子:“我也吃饱了!”
屋里只剩下魏昆和魏筝。魏筝正伤心得一口一口扒饭,显然被严肃的魏昆吓坏了,连哭都不敢哭。
*
阿箩刚才说的三哥哥和四哥哥,正是四伯母所生的两个儿子,三少爷魏常弦今年十一岁,四少爷魏常弛今年十岁。由于阿箩经常到四房走动,所以跟这两位堂哥哥的关系也比较亲近。
阿箩到梅园时,院子里正热闹,远远就能听见狗吠和人声。她走到院里一看,才发现原来院里有一条山东滑条犬,模样凶恶,一看便是不好招惹。
院里丫鬟都吓坏了,纷纷往两边躲,魏常弦那个混世小魔王牵着狗,笑得嚣张,问下人:“这可是我舅舅花大力气弄来的,怎么样?漂亮么?”
他口中的舅舅是安陵侯最小的儿子,秦策。秦策今年十六,年龄不大,辈分却挺高,是个会玩的人,魏常弦整日跟着他,跟他学了不少新鲜玩意儿。
这玩狗就是其中一个。
魏箩站在门口,看着那条满脸凶相的狗,没有动弹。
魏常弦一扭头看见她,以为吓着她了,忙把狗交给下人牵着,笑着叫她:“阿箩妹妹来了?你别怕,这狗听我的话,我不让它咬你,它就不敢咬你。”
说罢,见阿箩还是不动。他比阿箩大五岁,自认是大哥哥,颇有兄长风范地上前握住她软乎乎的小手,带着她走进院里,“我是用它跟宋晖比赛的,我还指望它能赢宋晖那条陕西细狗呢。”
听他提起宋晖,魏箩微微一滞。
宋晖是跟她从小定亲的青梅竹马,姜妙兰怀着她的时候,就把她许给宋晖当媳妇儿了。宋晖比她大了六岁,一直像哥哥一样照顾她,她原本以为自己会嫁给宋晖,做他的小媳妇儿。可是让她失望的是,上辈子她失踪十年,十年后再回英国公府时,才发现宋晖已经跟魏筝定亲了。
原来宋晖不是非她不可,换一个人,他照样可以娶。
魏箩自从重生以来,还没有见过宋晖。
魏常弦说着说着来劲儿,热情地邀请她:“明天我要带着它去忠义伯府,跟宋晖的狗比赛,阿箩妹妹也一起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我是阿月的存稿箱o(* ̄︶ ̄*)o阿月离家出走了,昨天和今天都是我来投喂你们的~
我是如此准时,可爱又机灵,你们爱我吗?
看到家强烈呼唤男主,存稿君决定背着作者偷偷把他拉出来遛一遛~
↓↓↓
赵玠:……只能活在作者有话说的男主,也叫男主?
存稿君:哦?那你想怎么样?
赵玠:出场,我要出场!我要阿箩!
存稿君:阿箩说她没空,让你自己玩儿。等她十五岁学业有成了再来娶你。
赵玠:excuse me???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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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霸王票,啵啵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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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
去不去?
阿箩犹豫了一阵儿,“爹爹给我请了一位先生,明天先生就过来了……”
她其实是想去的,上辈子缺席太多,这辈子就想好好弥补。况且宋晖也在。宋晖是忠义伯府的嫡长孙,备受宠爱,忠义伯夫人把他当成眼珠子、心肝肉,平时说话都舍不得重一点,就连杜氏见到他都要客客气气的。尽管如此,宋晖还是对阿箩很好,把阿箩当成亲妹妹一样疼爱。
以前阿箩不会想太多,如今却不得不多想,宋晖对自己的好究竟有几分真心?恐怕是没多少,否则也不回转身就娶了魏筝。
魏常弦不以为然地挥了挥手,一副过来人一般的口气:“明天先生第一天过来,肯定不会教你东西。你见过先生后再跟我去就行了。阿箩妹妹,这斗狗比赛可有意思了,你不看日后准后悔……”
阿箩唇瓣含笑,轻轻地点了下头,“那好吧,我也去。三哥哥要保护我,我怕狗咬我……”
魏常弦点头不迭,“好好,我保护你。”
英国公府小辈儿里统共有五个姑娘,大小姐是大夫人所出,明年就出阁了,夫家是骠骑大将军的儿子孙英,大小姐最近忙着做嫁衣绣盖头,等闲不会出来。二小姐魏笛生性胆小,不爱跟他们一起玩儿。三小姐魏笌和五小姐魏筝关系好,年纪也跟魏箩差不多,可是魏常弦就是不爱带她们一起玩儿,他觉得她俩太吵闹,凑在一块叽叽喳喳没完,比麻雀还烦。相比之下,他更喜欢玉雪可爱的魏箩,尤其她一双眼睛灵动慧黠,一看就是有灵性的,比其他几个妹妹讨喜多了。再加上四夫人对阿箩更亲近,所以魏常弦和魏常驰跟阿箩的关系也比跟其他妹妹关系要好。像这种斗狗的比赛,魏常弦更愿意带着阿箩,而不是魏笌和魏筝。
阿箩刚点头答应,身后便有一只手扯了扯她的袖子。她转头看去,常弘粉嫩嫩的唇瓣抿成一条线,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她,一言不发。
明显是不想让她去。
常弘在别人面前不爱说话,即便住在同一个府里,他对三哥哥和四哥哥也不熟悉,见面基本不打一声招呼。今日若不是魏箩过来,恐怕他也不会往四房跑。
阿箩一看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嘻嘻地问:“常弘也想去吗?”
魏常弘张口,下意识摇头。他不喜欢宋晖,也不喜欢忠义伯府,他才不去,自然也不希望魏箩过去。
阿箩假装没看见,她既然已经看清了宋晖的为人,这辈子就不会跟宋晖有过多的牵扯了。至于两人的亲事,她肯定不会再嫁给宋晖了,但是她想试探试探宋晖……阿箩对魏常弦道:“三哥哥,常弘也去好不好?我会带好他的。”
魏常弦点头说好,想了想又道:“把三妹妹和五妹妹一并叫去吧,人多才热闹。”
虽然他不爱跟魏笌和魏筝一块玩儿,不过关键时刻可以多两个人助阵,也是不错的。比赛要的就是气势,他总不能先在气势上输给宋晖了。
魏箩眼珠子转了转,抿唇坏笑,“好呀,我回去就跟魏筝说。”
这事儿就这么定下了,阿箩和常弘在四房逗留了一会儿,晌午时留下来跟四夫人一起吃了一顿饭,下午才回松园。阿箩把明天去忠义伯府的事情跟魏筝说了,忠义伯府算半个杜氏的娘家,魏筝肯定愿意去的,当即就表示同意。
傍晚等魏昆回来,阿箩把这事儿跟他说了,他想着明天先生不授课,让孩子去玩玩也好。正好前几天阿箩受了惊吓,应该去放松放松心情,也就答应了。
*
翌日一早,魏昆带着他们三个见了先生。
西席先生薛先生是个年过五旬的老头儿,一身书香气儿,满腹经纶,说话时两撇胡子一上一下地乱动,看起来十分好玩儿。教修养礼仪的是一位女先生韩氏,韩氏今年年过四十,听说是当年老太妃身边放出宫外的大宫女。她深得老太妃喜欢,只因她不止修养好气质佳,还有一身秘不外传的保养手段,以至于她年纪虽大,却看起来仍旧如二十几岁的大姑娘一般,肤白细腻,身段儿娉婷,叫好些妇人羡慕。当年老太妃就是因为有她在身边,才一直圣宠不倦,深受太上皇宠爱,承受恩泽,常常被滋润得如同鲜花一般娇美。
魏箩知道韩氏的来历后,看韩氏的眼神更加明亮,要是能把她那一身秘辛学过来就好了!不仅容貌美丽还气质上层,可不正是她追求的么?
魏箩打好算盘后,乖乖巧巧地上前向两位先生问好,还给薛先生和韩氏分别敬了一杯茶,甜甜的小奶音道:“先生请喝茶。”
薛先生点了点头,韩氏也微微一笑,看样子对这位学生还算满意。
魏常弘虽然有些拘谨,但还是学着魏筝的模样敬了茶。
倒是魏筝,从头到尾撅着嘴,满脸的不情愿。最后是魏昆叫了她一声,她才慢吞吞地上去敬茶,叫了声先生。
有了对比,才益发凸显出魏箩的懂事来。韩氏虽然是宫女,但是有老太妃这层关系在,许多人都要给她两分薄面。魏昆找人请她当先生,她本不想答应,然而看在英国公的面子上,还是点头了。本以为是两个娇生惯养的娇小姐,年纪又小,不好管教,没想到其中一个这样乖巧,笑起来两颊有浅浅的酒窝,讨人喜欢。韩氏一眼就喜欢上魏箩,也就不觉得这份差事有多难了。
两个先生分派好时间,上午薛先生授课,下午韩氏教礼仪,明日正式上课。又跟几个小家伙说了几句规矩,魏箩都一一点头,半个时辰后,才放他们离去。
魏常弦早就等不及了,命人到松园催了好几声。一等他们出来,便赶忙带着他们到忠义伯府。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留言太少,今天更新一下子瘦了。
再不投喂我,我就要饿死了!!!
☆、第012章
忠义伯府比不上英国公府气派,但也气势恢宏,雕梁画栋。门前两座石狮子威风凛凛,朱漆大门敞开,门房得知是英国公府的小姐少爷到来,忙扬起笑脸把人迎了进去。
魏常弦牵着他的山东滑条从马车上跳下来,底气十足地走在前头,他这条狗调|教了很长时间,他有信心这次一定能赢宋晖。
忠义伯府门口除了英国公府的马车,还停着另外一辆翠盖朱缨的华车,魏箩好奇地看过去,门房立即有眼力劲儿地解释:“这是平远侯府的马车,平远侯世子和小姐也来了,目下正在后院花园里呢。”
魏箩的眼睛亮了亮。
平远侯梁颂年过而立,是一个容貌俊美的中年人,他洁身自好,从不参与任何党派之争,深得崇贞皇帝喜爱。然而魏箩高兴的不是这个,而是听见平远侯府的世子和小姐也来了。平远侯夫人跟姜妙兰义结金兰,姜妙兰走后,平远侯夫人一直很照顾魏箩和常弘姐弟。平远侯统共就一儿一女,门房说的自然是世子梁煜和大小姐梁玉蓉。梁玉蓉跟魏箩差不多年纪,两人从小交好,性格也合得来,是很好的手帕交。
魏箩许久没见过梁玉蓉了,几乎快忘了她小时候什么样子。她上辈子特地向人打听过她的事情,可惜她后来过得并不好,让人很是可惜。
魏常弦没有发现她的异样,得知宋晖也在后院,便迫不及待地牵着他的滑条过去找人了。
魏笌和魏筝紧跟过去,魏箩和常弘走在后面。期间阿箩一直走神,直到常弘叫了一声她的名字,阿箩才恍然回神。
“你在想什么?”
阿箩眨眨眼,说谎时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在想三哥哥和宋晖哥哥谁的狗会赢。”
常弘不喜欢宋晖,于是想也不想地说:“我猜是三哥赢。”
阿箩不置可否,牵着他的手跟上去,不一会儿便来到后院莲花池畔。暮春之初,莲花池上躺着碧绿的荷叶,荷花还没有结花骨朵儿,岸边的垂丝海棠却是开得艳丽娇美,粉白花瓣争相绽放,美不胜收。有的树枝承受不住花朵的重量,扑簌簌落下一两片花瓣,阿箩从海棠树下走过,正好一片花瓣落在她的睫毛上。她轻轻眨了眨眼睛,花瓣贴着她白嫩光滑的脸蛋落下,一抬眼,正好看见不远处八角亭下站着的清癯雅致的少年。
他年纪不大,今年刚满十二,身量较高,穿着一袭绣金竹叶纹的绛紫长袍,腰间悬挂一块羊脂玉佩,端的是眉目疏朗,面如冠玉。
这人就是宋晖。
宋晖确实是长得好看,阿箩见过那么多男子,唯有他长得一点瑕疵都没有,像一块精雕细琢的美玉,挑不出一丝儿毛病。非但如此,他的气度也是不凡的,比如现在,随随便便往那儿一站,便把魏笌和魏筝的眼光都吸引过去了。
上辈子阿箩就喜欢他这副皮囊,虽说小小年纪不懂得男女之情,但已经有美丑之分了。
不得不说,姜妙兰给她订的这门亲事还是很好的。只不过一想到宋晖上辈子跟魏筝定亲,阿箩心里就说不出的膈应,连带着对宋晖也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
八角亭里除了宋晖,还有宋晖的妹妹宋如薇,以及梁煜和梁玉蓉。
宋如薇今年八岁,模样不如她哥哥生得好看,但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她是魏筝的表姐,自然跟魏筝的关系更近一些,见到魏筝过来,远远地就打起招呼:“阿筝妹妹!”
这一声正好把亭子里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魏筝叫了一声“表姐”,便欢快地跑了过去。
魏筝只有回到忠义伯府才会自在一些,大概是这里的人待她亲切,她在这里竟比在家还快活。
魏箩对宋如薇的忽视不以为意,低头拂去袖子上的海棠花瓣,慢条斯理地走上八角凉亭。
宋晖站在亭子石阶上,跟魏筝打了一声招呼后,便把目光放到魏箩身上。等魏箩走到跟前,他伸手拈下她头顶一片花瓣,笑着道:“别人身上一片花瓣都没有,独独阿箩妹妹落了一身,这是跟我家中的海棠花有缘么?”
他自从六岁起就知道自己有一门娃娃亲,当时还不大理解娶媳妇儿是什么意思,只知道以后生命里多了一个小娃娃。当时阿箩在襁褓里,他还抱过她好几次,那么小,脸蛋儿圆圆嫩嫩的,喜欢啃自己的手指头,咿咿呀呀口齿不清地叫他“哥哥”。后来渐渐长大了,他开始知道定亲是什么意思,知道这小姑娘是属于他的,以后是要跟他共度一生的人,所以他对阿箩也变得特殊起来,对她比其他小姑娘都上心。
魏箩黑黝黝的眼睛看向他,接过他手中的海棠花瓣,再郑重地放到他手上,声音甜甜道:“送给宋晖哥哥。”
宋晖眉眼含笑,当真配合地用汗巾包起来,放进袖子里。
那边石桌后面坐着的梁煜哎了一声,站起来问:“快别废话了,还比不比赛了?我今儿个特地跟先生请了一天假过来的,你们就打算这么耗过去?宋晖,你的狗呢?快牵出来让我们瞧瞧。”
梁煜今年十一,身穿宝蓝长袍,星目剑眉,面容俊美,与平远侯有七八分相似。他从小习武,虽然比宋晖小了一岁,但却跟宋晖一样高,甚至看上去还比宋晖更壮实一些。他左手边是穿粉蓝百蝶穿花襦裙的梁玉蓉,梁玉蓉朝魏箩招了招手,示意她坐过去。
魏箩挨着她坐下。
两人上回见面是上元宫宴的时候,距今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梁玉蓉贴着她的耳朵说悄悄话:“我哥的狗被爹爹让下人煮了吃肉了,他这会儿正不痛快呢……”
阿箩一个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
好在这话没让梁煜听见,否则他该恼羞成怒了。
宋晖命下人把他的陕西细犬牵过来,那狗大抵是随了主人,模样高傲,又透着贵气,走起路来都比寻常的狗威风。斗狗其实不是什么光彩事儿,但凡家中有点底蕴的人家,家中长辈一般不同意子孙养狗,他们认为这是玩物丧志,不务正业。所以平远侯煮了梁煜的狗实在是情有可原。
至于魏常弦和宋晖,前者是家中的小霸王,后者是太过优秀,家中都不怎么拘束……只要不因此耽误学业,也都可以酌情考虑的。
两条狗打架,对于魏箩和梁玉蓉这种小姑娘来说,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但是对于梁煜来说,可就有意思多了,他不能参与其中,便撺掇常弘和阿箩等其他人下注,自己首当其中下了一百两银子。
阿箩身上不带钱,钱袋都是金缕和傅母保管的,她随手解下脖子上的银点蓝蝴蝶纹长命锁递给梁煜,“这是我的长命锁,给你吧。”
梁玉蓉下了一块玉佩,宋如薇下了十两银子,魏笌和魏筝也没带现银,就分别下了一个翡翠镯子和一个绣金银丝的香囊。常弘自然是不参与这些的,他什么都没下。
五个人里只有一个人押魏常弦的狗赢,那个人就是魏箩。
若是以前,魏箩肯定是押宋晖的,不过这次她改主意了。宋晖得知后,扭头疑惑地看了她一眼,眼神颇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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