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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的痴汉夫君-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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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为了儿子,她必须马上好起来。药呢,我得喝药。她着急地唤来丫鬟给她拿药,药来了之后,她端起那苦涩的汤汁一饮而尽,根本没有感觉到任何苦味。

  ☆、第七十五章 坑哥神人

  祠堂里的王紫轩并没有好过到哪里去,又冷又饿。等了半夜,都没人偷偷给他送个热乎的饭食,哪怕是个馒头也好。他今天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早上从京兆尹衙门出来后,本以为回家就能吃上好吃的了。
  没想到闹了一场,在中午的时候就被关进来了,到现在已经三顿没吃了,他感觉到自己的胃在隐隐抽痛。心里难受道,没想到自己在牢里呆了短短几天,回来就全变样了。
  他爹有了更好的儿子,估计以后都不会理他了。他娘被气的下不了床,他唯一的亲妹妹选择明哲保身。他不怪他妹妹,只是有点心寒。
  想到小时候,紫竹不小心打了爹辛苦得来的前朝花瓶,自己二话不说就替她顶了罪。自己被爹狠狠地打了一顿。因为那个花瓶很是值钱,是爹的心爱之物。
  再长大点,自己带着紫竹满京城的乱跑。紫竹心直口快又霸道无比,得罪的每一个店家,都是自己悄悄用左相府的名头压下来的。所以全京城的百姓一提起他,就想到了仗势欺人。他的名声渐渐就不好了。
  到紫竹十四五的时候,小姑娘爱美了知道和人攀比了。她每次和别的姑娘生气的时候,都会哭哭啼啼的找自己帮忙,就是调戏那些得罪她的姑娘们,让那些姑娘也难堪难堪。不忍妹妹的眼泪,又想到母亲确实偏疼自己,对妹妹很是一般。
  他就抱着愧疚的心情假装风流的调戏着那些姑娘,不过他每次只是语言上的戏谑一下,不敢有太过分的行为。既不会为那些姑娘带来麻烦,又可以在妹妹跟前交了差。所以所以人都认为他就是个浪荡子。十五岁那年包养花魁,更是因为十来岁的妹妹对什么都好奇,想去看看传说中艳绝天下的花魁有多貌美。
  后来他的名声使很多纨绔子弟找上了他,再加上那些名门公子自誉正人君子,不和他这等人交流。慢慢的他的朋友就只剩下那些纨绔子弟,索性他就跟着那些人逛花楼喝花酒养花魁,喝酒斗鸡赌博。这样的日子也过的挺快乐的,反正他爹从小就骂他说他不是读书的那块料子。
  他爹又只有他一个儿子,没有人竞争,他就一点都不想上进。日子就这样得过且过着,直到有一天,他在街上遇见了一个清冷似仙的姑娘,那个姑娘正在给墙角的乞丐们发钱。一个侧颜就把自己迷住了,自己跟着她的马车走了三条街,看见她进了平王府的大门。在一对比她的年纪,就猜出了她是平王府的三姑娘。
  他就这样对着平王府三姑娘着迷了,迷得连自己和另外一个纨绔打赌赢了,赢来的美人也就是新娶进门的妾室都不在乎了。他只知道他是真正的喜欢上了三姑娘安瑾。
  可是看着自己屋里这一堆烦人的小妾,有的是自己心血来潮看上的,有的是朋友送的,有的是为了气自己老爹纳的还有就是母亲送的。
  他知道为了三姑娘以后过得更好,自己不应该娶她。虽然自己左相独子的身份娶她一个王府庶女也算是高门嫁女儿,低头娶媳妇了。
  可随着自己对三姑娘的了解越深,就越放不下了。终于自己有了机会。那次平王府设宴,他只是想能多看安瑾几眼,谁知道安瑾居然落水了,很长时间没人救,他很是担心。身体不听使唤的就跳下去了。终于他救起了安瑾,也有了娶她的理由。
  就是平王府不提遣散小妾的要求,他也会那么做的,他从心底里觉得安瑾值得他为她那么做。他满心期待着他们未来的生活,可是这才短短的半年,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事,一切都变了。
  他的父亲有了新的更好的孩子,估计不会再是自己的依靠了。
  他的妹妹好像一直就没有对自己付出过什么,从来都是自己心疼她,为她付出了很多。现在他也不想再继续为她付出了。
  他的安瑾一直就没有喜欢过他,或许还有点隐隐的厌恶吧。现在又被二皇子看上了,估计很快就不是自己的了吧,毕竟二皇子确实比自己好,各方面都好。
  更重要的事二皇子有权势,更是自己父亲全力扶持的对象,他的父亲知道了怎么会让二皇子受委屈呢?毕竟以后二皇子是他们的天啊,是他们王家能一直繁荣的关键所在。
  他现在只有他的母亲一直无私的爱着他了,他也只剩母亲了。为了让母亲过上好日子,他也必须要尽快振作起来了。
  可是目前最紧迫的就是吃饭了,他实在是太饿了,他以前从来没有饿过一顿,现在他感觉他的胃已经要扭曲了,真是太疼了。
  此时已经打过了三更,看守他的小厮早已抵不住困意靠在柱子上呼呼大睡了。他必须出去找点吃的了。抹黑到最近的大厨房,王紫轩翻了一遍干干净净,一个白菜叶子都没有。
  没办法,他只好找到自己小时候带妹妹偷偷出去玩的时候发现的狗洞,没想到他都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有钻狗洞这一天。
  他艰难的爬过来之后,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土。向着大街上走去,可已经半夜了,营业的就只剩怡红院这些青楼了,别的酒楼饭馆天黑就关门了。他想起自己在怡红院还有不少银子存着呢,那时候养了一个花魁,直接给那老鸨三千两银子。自己现在去那里吃顿饭总可以吧。
  怡红院的老鸨笑容满面的迎来了这位他们的常客,呛鼻的脂粉味伴着她的调笑声铺面而来,“王公子好久不来,我们春儿想您想的都望眼欲穿了呢。”
  王紫轩皱眉道,“废话少说,快给本公子准备一桌好吃的。”
  那老鸨赶紧叫道,“春儿,快把你家相公领回去。王公子稍等,好酒好菜马上就来。”
  春儿把王紫轩领到了自己的闺房,娇笑着缠上去,整个身子挂在王紫轩的身上,“王公子,春儿好想你,你怎么都不来看我呢。”
  王紫轩一把把她推开,“我心情不好,现在没兴致,你别烦我。”
  然后就专心等着饭菜的上来,怡红院虽说花的银子多但服务就是好,不到一刻钟,就给王紫轩整上了一桌香气喷喷的大餐。
  王紫轩直接狼吐虎咽的开吃了,一旁的春儿看的目瞪口呆,难道说王公子来自己这边就只是为了吃个饭,自己就这样没有魅力吗?
  王紫轩吃饭吃到一半,终于感觉到旁边春儿那幽怨的小眼神了,只好讪讪道,“那你去弹个曲子吧,要舒缓的。”
  王紫轩酒足饭饱,又听着舒缓的曲子,瞬间就觉得很是困乏,随着自己的心意走到那粉色的大床上面,倒头就睡,也没顾得上脱衣服。
  不一会儿,就传来轻微的鼾声,春儿渐渐停了弹奏。怔怔的在发呆,这王公子已经有多半年没来过自己这里了。院子里的姑娘都嘲笑她说她连个男人都留不住,真是没用的废物,就连妈妈对自己的态度也差了很多,自己的吃饭穿衣,都大不如前。
  可现在人来了,她应该把握住这个机会吗?说不定错过就又得等上好几年。正在衡量中,门外传来了轻声的呼唤,“春儿姐姐。”
  她推开门一看,是妈妈身边的丫鬟,平日里和自己关系很好。她轻声问道,“怎么啦。”
  那丫鬟赶紧把她拽到隔壁的房间,“春儿姐姐,妈妈让你抓好机会。你这可都多半年没给妈妈赚过银子,你要好好想想你的将来啊。”
  春儿点头道,“我也知道啊,可关键是他现在睡着了,这可让我怎么办,万一他明天醒来就走了怎么办?”
  那丫鬟神秘一笑,“我给姐姐送来了好货,这可是妈妈新得来的秘药,妈妈喜欢你才给你的,你也应该给妈妈争争气啊。”
  春儿接过那个瓷瓶,已经知道了这就是院里常有的助兴药。可听说是新得来的,不放心的追问道,“这没什么副作用吧。”
  那丫鬟肯定的回答道,“你还不相信妈妈吗?妈妈会害你吗?”
  春儿放心了,真诚的让她谢谢妈妈。随后进了房间,看着熟睡的王公子,下定决心走了过去。倒出药丸塞到王公子的嘴里,等着他的发应。
  ------题外话------
  三更在十一点。

  ☆、第七十六章 身死

  不一会儿,王紫轩就呻吟起来,他感觉自己浑身都在燃烧,热的要命。他想要冰,冰。不一会儿就摸到了春儿,随后就理所当然了,可是他感觉自己越来越失控。就像一头困住的野兽一样,无处发泄。
  明明找到了冰源,可他还是感觉不够。他的手开始挣扎,然后他打翻了床边的蜡烛。随后,火烧着了床幔,慢慢的蔓延到整个房间。等怡红院的下人们发现了并且开始救火的时候,就已经晚了。
  第二天,街上就流传起来王家二公子王紫轩在怡红院里被烧死了,还是自己找乐子的时候自己失手打翻了蜡烛,真是老天开眼了,除了这一祸害。听说呀,他在家里打自己的妹妹,被左相罚跪祠堂,可他居然半夜出现在怡红院了,这可是连他们家祖宗都生气了呢?我看呀,这就是他不敬祖宗,祖宗惩罚与他呀。可奇怪的是那被烧毁的房间里只找到了一具尸体,还不知道是谁的呢?很快,京兆尹的人就来了。左相也来了,王夫人听到噩耗已经昏迷不醒了。经过衙门上的仵作鉴定,那具尸体确定为女子身体。尸体虽烧毁严重辨识不出女子特征,但尸体的盆骨宽大且矮,骨质较轻。的确是女子骨架。
  顶着左相的压力,京兆尹追问道,“那为什么只有一具尸骨,另外一个呢?”
  仵作观察了现场,也很是疑惑,“房屋毁坏到这种程度,就说明火势剧烈,这种大火的情况下人如果在屋子里的话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可能性,可现场确实没有发现第二句尸体。这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王公子根本就不在房间里,而是王公子当时陷入了深度睡眠中,直接被烧得灰飞烟灭了。毕竟女子的尸体保持的姿势说明她曾经试图逃跑,但是没成功。”
  左相本来没见着儿子的尸骨,还以为那孩子和自己生气躲起来了,心里放缓了一点,肯定不是王紫轩遇害了。毕竟是他养了二十年的孩子,气归气、打归打,可他从没想过轩儿会先自己一步离开。颤抖着问道,“火真的会将人烧得灰飞烟灭吗?”
  仵作也知道被烧得灰飞烟灭的那个人很有可能是左相的儿子,现在事情未定,自己只能将事情讲的保守一点,“本朝没有发生过把人烧得灰飞烟灭的事情,但是前朝史书有记载,十大酷刑之一为火刑。将穷凶极恶的犯人架上柴堆,浇上热油,点火直到犯人连着柴火堆一同化为灰烬。是以大火可使人灰飞烟灭。”
  左相听完踉跄了一下,一旁的京兆尹赶紧扶住他。安慰道,“相爷,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此案还需要进一步审问,你得往好处想呀。现在重要的事派人在城里找找王公子,说不定王公子半夜就离开了呢。”
  几个时辰后,此案就开审了,左相坐在官衙旁听的位置,宫里的王贵妃也派来了自己的贴身女官可以适时代表自己下达旨意。
  京兆尹开始审问本案的主要犯人,怡红院的老鸨和当晚伺候的一应下人。当老鸨讲到王公子三更前来,只是点了一桌子饭菜而已。做菜的大厨和上菜的小厮都证实了这一点。
  那小厮还提到了一点,王公子像是很饿的样子,菜刚上来就拿了个鸡腿啃,随后收拾桌子的时候发现才几乎都被吃完了,看来王公子吃了很多。当时王公子有点困,而死的那个春儿正在屋子里弹琴。
  左相的眼眶红了,他这才想起来那孩子一天没吃,到了半夜必然是饿狠了。自己只顾着和卓尔说话就忘了那孩子是个受不得苦的,而自己的夫人卧病在床怕是也给他送不了吃的。他此刻只感受到无尽的后悔,孩子不过就犯了点小错,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对他呢?
  那怡红院的所有下人都纷纷证实了没有看见王紫轩离开怡红院,那么这就是说王紫轩根本就没有离开怡红院,那他在房间怎么就不逃呢?
  给春儿药的那个丫鬟招供道,她期间找过春儿一次,据春儿透露。王公子已经熟睡了,她在门口还听到轻微的鼾声。先前收拾剩菜的小厮也回应到,当时他看王公子就已经很困的样子了。
  左相一阵心痛,这就是说他养了二十年的儿子已经葬身火海了,而且这货还是一场意外。是的,仵作推断说是打翻了床旁的蜡烛才引起的,现场没有人为纵火的痕迹。总而言之,这就是一场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意外了。
  那么怡红院的众人也就没什么大罪了,左相虽是恨这群人,可是为了自己的官途,还是不能表现出来。还好王贵妃派来的女官直接发话道。
  贵妃娘娘的旨意是,怡红院的众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所有人流放到岭南。众人都知道贵妃这是为自己的侄儿出气呢,到时候在去岭南的路上碰到几个土匪就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左相也接受了这个结果,只是还是派了人挨家挨户的寻找儿子,万一有希望呢?只是他也彻底怪上了刚回来就不安分的王悦尔,是的他认为是王悦尔向他告状,他才会惩罚了轩儿,才造成了轩儿的惨案。
  只有这样想,他才觉得好受一点了。他太需要一个人去转移自己的愧疚感了,只要一想到是自己的惩罚间接导致了轩儿的死亡,他就感觉自己要憋的喘不上气了。  左相府开始准备王紫轩的葬礼了,王夫人还是一病不起,大夫说彻底伤了根本。左相亲自去平王府退了儿子的亲事,既然儿子都死了,也不能拖着人家的姑娘,否则就和平王府成为仇敌了。
  接到消息的安瑾很是开心,终于能解除婚约了。心里暗喜道,这意外也来的太巧合了吧。自己还在愁用个什么法子才能解决掉这么婚事呢?谁知道好事他就自己送上门来了,省的自己动手了。
  只是她面上表现的很是悲伤,还求了平王爷要亲自去承天寺给王紫轩念半年佛。满城的老百姓还赞叹道三姑娘就是宅心仁厚,王紫轩死的那样不体面,她居然还去佛前给他诵经,真是有情有义啊。
  毕竟他俩还没有成亲,只是定亲了而已。三姑娘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很不容易了。听说不仅左相府很是感谢她的行为,就是宫里得宠的贵妃娘娘也传下话来很是欣赏她的所作所为。
  左相府的葬礼很快就办完了,期间王夫人求着大夫开了虎狼之药,勉强下了床。亲自给儿子操办了一切。王紫竹也很是伤心,更带着内疚,自己要是当晚给哥哥送点饭就好了,哥哥就不会去外面吃饭了。
  以前自己被娘亲惩罚不能吃饭,每次哥哥都悄悄给自己送了饭。那天晚上她本想去的可还是害怕,怕爹发现了惩罚她。她又愧疚又伤心,几天下来就瘦的脱了相。
  王夫人看到她这样子,倒时欣慰起来。还好自己还有个女儿,女儿这么伤心还好她哥哥没白疼她。自己这破身子一定要撑着给女儿找个好归宿,然后在下去陪她可怜的轩儿。
  柳夫人和她的一双儿女到时表现的挺悲伤的,看着跟最爱的亲人去了一样,明明他们都没见过几面。不过事后,左相就二话不说的把王悦尔送到了偏远的寺庙里。意思是带发修行为她哥哥祈福。
  王悦尔心里反抗道,那是王紫竹的亲哥哥,为什么不让她去。可她不敢说出来,只能求救于她的母亲柳氏。柳氏百般求情,左相还是不为所动。最后当晚,王悦尔就被送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庙里。
  已经三月末了,安瑾在家里把自己从承天寺里给吴恙求来的平安符认真诵经了九天之后,把平安符塞进自己做好的香囊里。打算给吴恙寄过去。
  吴恙现在在危险的战场上,又要求是贴身的小东西,那就只有平安符最好了,既能保平安又符合吴恙提出的要求。那平安符可是自己求主持开过光的,又听主持的建议,亲自诵经了九天,肯定可以报师兄平安的。
  安然又想起自己九天前去东山上的承天寺的时候,居然又遇到了谢文书,这可是自己第二次在承天寺遇见他了,他可真喜欢在承天寺待着,每次都能看见他。
  最好笑的是他看见自己那纠结的表情,他挣扎了半天,还是难为情的开口道,“小姑姑。”
  安然当即就笑的乐不可支,大侄子好听话。她可不知道南山先生对谢文书的影响力。要她和南山先生接触久了她也会头疼那个精怪的老头的。可惜她现在和师傅相处的时间太短,南山先生还没暴露出来而已。
  两人聊了一会儿就分别了。安然带着自己的平安符下了山,谢文书则继续待在自己的山上。
  把信和平安符都给吴恙寄出去后,安然就开始睡觉了。
  四月开始了,殿试越来越近了。京城的气氛最近被这些文人带的热火朝天的。人人都讨论着五天后的殿试。朝堂之上也开始商议今年的殿试是否要创新,最后也吵不出个所以然来。
  很快就到了四月初五这天,黎明时分,三百名会试考过的人就已经聚集到了宫门口,随后随太监到保和殿,开始有大太监点名,随后众人落座后开始发卷子。殿试只考策论,题为三道,众人一看卷子,头都大了。这考的是什么呀,真难。为什么要考南方农业改革的问题,大部分北方的考生不太清楚这个事情。南方是知道,但只是从书上看到过,没有实践过。

  ☆、第七十七章 金榜题名

  众人也只惊讶了一刹那,便纷纷低头答卷。毕竟时间是有限的,有时间感叹还不如多想几句圣人的话写上去呢。紧接着的两道题中规中矩的,延续了历年策论的风格。
  很快考试结束,众人离席,卷子被密封送到了皇上的跟前。
  考完,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第一道题发挥的不好,因为对于农业的具体方面他们都不了解。比如他们从书上了解到南方多涝灾,但具体现实情况没见过,比如南方用的什么水车,修的什么渠道,更别提更改进创新了。
  安博鹏表面和各路同窗抱怨着自己跟本不会做第一题,就是二三题答的还可以。他身旁的人还安慰了他几句。等那几个人离开后,安博远就很难维持表面的镇定了,嘴角不自觉的向上扬。母亲真是太神了,给自己压的考题全都中了。
  安博鹏回府后就直奔侧妃的院子,兴冲冲的告诉他母亲这个好消息。
  侧妃听了也忍不住得意的一笑,她就说嘛,她从小到大可是经历了无数次的大考小考,还能没点考试经验了。就是古代的科举考试她也玩的溜溜的,照应能帮一般水平的儿子考个状元回来,就等着看安博远的笑话吧。从小就是读书神童又怎样,考试可不是读书好就行的,还得有技巧。
  母子两人心照不宣的保留着自己的小秘密,就等着出榜的那一天众人大吃一惊。
  殿试第二天,皇上和自己的心腹孔太傅商量考试名次,共挑出出众的卷子五份。分别是平王府的安博远、安博鹏两兄弟,还有江南的谢文书,剩下的就是一个不出名的南方小县的学子荣云鹤。剩下的就是左相府新回来的儿子王卓尔。
  孔太傅拿着王卓尔的卷子仔细翻阅,皱眉道,“陛下,此人文采尚可,但应该还达不到前几名的水平吧。”
  皇上随意瞥了一眼,哦,那个人啊。朕欠一个人的人情,他就留下吧,给个差不多的名次就行。
  孔太傅心有灵犀的就忽略掉了那个人,肯定是为了王贵妃呗,居然连科举这等可以动摇的国家根本的大事,都由着贵妃胡来。心里一阵悲哀,可又无能无力,皇上这两年越来越听不得劝了。
  这皇上如此偏爱王贵妃母子,自己的孙女嫁给大皇子到底是好是坏啊。压下心里的想法,他开始专心看桌上的卷子,几经选择之下挑出了自己认为最好的。一看卷子上的名字,赫然是平王府安博远的名字。此人他见过,确实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皇上选出的确是江南的谢文书和平王府的安博鹏。两人几番合意之下,还是选了平王府的安博远。皇上到时想选安博鹏,但无奈孔太傅太过坚持,且是自己的老师,毕竟师生一声,他也不想惹老师太过生气。还有就是,孔太傅的口才实在是了得,他无力争辩。
  毕竟他们的卷子确实是放在那里。谢文书的试卷是很好,可以很安博远比美,唯一的缺点就是在见解上差了一丁点,所以只能屈居第二了。而安博鹏的文章太过取巧,有些地方故意模糊了自己的观点,出现了两头都好的言辞。而在治水方面却表现的很好,很是超前。
  只是他描述的那种水车那么好,可以直接把水从山脚引到山上来,如果能够真的成功,那对南方的农业将是巨大的贡献,所以才留下了他。毕竟在治水方面是个人才。
  而剩下的二甲人选,皇上直接给王卓尔排了第一,有真才实学的荣云鹤反而排到了第二。皇上刚才在状元人选已经听从了自己的意见,这会自己反而不会不识趣的还去质疑皇上的决定。毕竟那个荣云鹤也和自己没有关系学,自己就不要管人家的闲事了。
  殿试第三天,皇榜出来了,状元是平王府的世子安博远,榜眼是江南谢家的谢文书,探花居然还是平王府的少爷安博鹏。
  二甲的第一名是左相府的新回来的大少爷王卓尔,第二名是名不见经传的荣云鹤。
  而皇榜张贴的同时,宫里报喜的人已经去了前三名的府上。
  当平王府大门口响起鞭炮的时候,平王府的主子都出来了,连挺着大肚子的云姨娘都出现了。
  报喜的公公,喜笑颜开,“恭喜王爷,府上两位少爷都是年少有为啊,尤其是世子,更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啊!”
  平王高兴的跟什么似得,笑容掩都掩不住。嘴上谦虚道,“哪里哪里。”私下把一个厚厚的红包塞到了那报喜公公的衣袖里。
  那公公悄悄摸了一下厚度,很是高兴。也不在吊着他们胃口了,直接宣读圣上的旨意。
  安博鹏从公公开始夸世子更好的时候,就隐隐的有不好的预感,明明自己都压对了题,答得也很好。为什么安博远还可能在自己前面?
  当念道状元是安博远的时候,自己是探花郎的时候,他的脸不自觉的扭曲了一下,随后又满脸笑容。
  平王本以为自己这个大儿子最多二甲了,没想到居然也是前三名,真是意想不到的惊喜。
  而侧妃的脸上笑着,心里也不好过,怎么可能不是状元呢?明明自己把那些几千年的精华都给儿子讲了,可现在的结果告诉她,不要太小瞧古人的智慧。科举还真不是她想的那样容易的。
  很快,状元就开始游街了,当然榜样和探花郎也紧随其后。街上的两旁早已站满了围观的群众。
  临街的二楼也早就被各家的公子姑娘们包下来了。萧云悄悄的隐在二楼的窗户后,看着那高头大马上意气风发的博远表哥。感觉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是的,他那么优秀,自己怎么能配上他呢?
  看着别的姑娘纷纷把手绢往他身上丢,他也一笑而过。她其实很羡慕那些姑娘的勇气,自己就没有这个胆量。才会喜欢了几年,只能悄悄从安然表妹那里套套话。
  根本不敢上去表白。就怕失败了以后两人是亲戚再见面多尴尬啊!最重要的事她感觉不到表哥喜欢她,表哥待她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表兄妹之间的正常感情啊。
  正在纠结中,跟她来的萧明已经大叫道,“远表哥,这里,这里。”
  安博远闻声向上望去,对着自己舅家的表妹表弟笑笑。毕竟这可是金榜题名啊,他还是十八岁的少年。平日里再老成,此刻也是极其高兴的。见着自己从小玩大的表弟和表妹,很想和她们分享自己的喜悦。笑容也显得真诚灿烂,不在是以前有距离的温柔假笑。
  这个笑容也深深的印在了萧云的心里。不管多少年过去,她永远都会记得那个骑在大马上的少年是如何的意气风发,如何的明艳夺目,也是这一刻起,她知道自己这辈子已经走不出名为安博远的牢了。她自愿深陷于此,终生不悔。
  很快,游街队伍就远去了,萧云还在傻傻的笑着,萧明终于发现了自家姐姐的不对劲。仔细一瞅,自己姐姐的表情和街上那些爱慕表哥的女子有何不同,一样的痴迷。
  盯着还没回神的姐姐,他肯定的问道,“姐姐,你喜欢远表哥吧。”
  要按萧云以前害羞的性子,肯定不会承认。但现在的她却坚定的说道,“对,我喜欢他。喜欢了有三年了。喜欢他的一颦一笑,喜欢他所以的一切。”
  萧明震惊了,已经三年了自己居然没注意到。好奇的问道,“那远表哥喜欢你吗?”
  萧云苦涩的低下头,低低说了句,“不知道。”
  萧明着急道,“怎么能不知道呢?你得告诉他啊。你要是不好意思说,我去替你说。”
  萧云赶紧拉住他,“不要,我要自己告诉他。你可是第一个知道的人呢,记得替姐姐保密哦。姐姐会自己争取的。我要变得更好,才能配上他。”
  萧明看着自己姐姐慎重的神色,只好点头答应了,“我会保密的。你要记得你已经很好了。不存在什么配不配的上的问题,虽然远表哥很优秀,但我姐姐一点也不差。”
  听到弟弟的肯定,萧云感动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到底是和自己亲的好弟弟。伸手摸了摸弟弟毛茸茸的脑袋,真想说一句手感不错。
  可萧明就直接炸毛了,躲开了姐姐在自己头上作乱的手,不满的说道,“我已经是男子汉了,怎么还可以摸男子汉的头呢?”
  萧云好笑道,“十三岁的男子汉吗?明明就是个小屁孩,来,再让姐姐摸摸头。”
  说完作势扑上去抓他,萧明赶紧躲开。两人开心的闹作一团。
  今天的状元游街,可使整个京城热闹了一整天。到处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平王府更是热闹,平王直接拉着两个儿子喝了个酩酊大醉。
  平王妃也是高兴的不行,拉住安然说了一晚上的话。把京里的闺秀评论了个遍,觉得谁都不适合给她儿子做媳妇,都不够配的上她的好儿子。安然调笑道,娘是想要个仙女做媳妇吗?你看谁都不够好。
  平王妃痴痴的笑道,“我的闺女儿子最好了。谁都比不上。”
  两人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明天,依旧是美好的一天。
  ------题外话------
  今天发现长智齿了,然后发炎引起发烧。刚输了液,今天只能更这么多了。等我好点了,会努力多更得。

  ☆、第七十八章 杏林宴

  大荆朝科举制度的最后一项活动,就是于放榜后由朝廷组织为进士举办的庆祝宴会。前朝叫樱桃宴。本朝开国皇帝将其取名为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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