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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嫁太子妃_唐优优-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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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采薇也不理会,只专心把肉一块块夹给雪貂吃。
    耳朵里传来旁边一桌的议论。
    “看那小哥真是暴殄天物,把这么好的水晶肘子喂给一个畜生吃。他也不想想,排队品尝醉仙楼的美食那不仅要大把的银子,还得回答老板的问题,答对了才能排期吃饭。费这么大劲进来了他竟然把东西给只畜生吃。真是糟蹋东西。”一位老者说。
    凌采薇腹诽,她也没排队呀。直接进来了不就可以点菜吗?有这么麻烦花钱吃饭还要被人家考?她尝了口菜,味道果然鲜美,不过比起一人来这菜的水准还是不敌。
    这时,那个桌上一个年轻些的男子劝道:“王员外您是享受来的,能来醉仙楼吃肉喝酒,赛过活神仙。咱不管人家的事。知道这家老板是谁吗?听说他的店不仅南国有,卫国和秦国都有分号呢,生意那叫一个兴隆,听说好多皇亲国戚想来吃顿饭都得排着。”
    “有这么神奇吗?”
    “当然啦,其实做菜最好的不是现在的厨师,是老板他自己。现在的厨师都是他的徒弟。不过很少有人能吃到老板做的菜。听说卫国老皇帝为了吃他做的美食特意派人去请他呢。你猜怎么着?”众人听着入了迷,都催他说下文。
    “那老板推说没心情,愣是没去。”
    “不可能吧,卫皇那脾气还不得砍了他的头。”
    “卫皇可是敢?知道老板是谁吗?说出来你们都要吓一跳。”这个说话的年轻人见所有人都被他吸引,期待着听下文,他故意吊人胃口,喝了口酒才压低声音说道:“他可不是什么厨师做菜的,人家是爱好吃,喜欢品尝天下美味,可惜天下厨师做出的菜都少了些味道,他就自己研究菜色做给自己吃。”
    有个中年人听到这儿接口道:“莫非莫非,他就是传说中富甲天下、至今仍未娶妻的情圣胖子麒……”
    凌采薇听到这儿,一口茶喷了出来,引得众人白眼。
    
    第五十一章 霸王餐
    
    凌采薇夹口菜放在嘴里,掩饰先前的失态。此胖子麒非彼胖子麒吧?一个圆滚滚嘟嘟脸的形象跃然心上。
    她十岁那年随爹娘回到卫国国都后认识的第一个玩伴就是胖子麒。他比她大两岁,他家是卫国的首富,比邻将军府而居。
    因为他从小爱吃天下美食,所以一直很胖,长得敦实可爱,大家都昵称他胖子麒。他娘是位性子温婉的女子和林若仙非常谈得来,经常带他来将军府做客,小孩子心地纯良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因为知道胖子麒爱吃美食,小采薇发现什么美味就请胖子麒过来品尝。胖子麒嘴很刁,美食吃多了品味越来越高,开始自己动手烹饪食物。
    他对做菜非常有天分,做出来的菜不仅小采薇吃着上瘾连大人都赞不绝口。那时候的凌采薇经常缠着他求他做好吃的给她解馋。他和凌采薇约定,哥可以为你做一辈子好吃的,但你要答应嫁给我。
    十岁的小采薇为了美食,轻易地就点头答应,把自己给卖了。
    胖子麒从小只有一个心愿:尝遍天下美味。后来,他又多了一个愿望:娶凌采薇为妻。
    不过,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全家因为要开辟生意疆土举家迁徙到了秦国。从此,她再无他的消息。
    叮叮当刚才被凌采薇喷了一身水,想要抖动身子甩干。她这才从回忆中抽身,眼急手快给它按在桌子上。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她掏出帕子给它擦身体,擦了两下才看清那是南荣烈曾经为她擦头发用的。绢面干净的只在一角绣了个烈字。他擦完要拿走,她说洗干净了再还给他,就一直带在身上。
    赌物思人,她想起近日来南荣烈的种种举动,心中愤慨,所有怨气全撒在帕子上,使劲地揉搓着叮叮当地小脑袋。
    “姑娘又在虐待爱宠?竟然还想要撑死它?”一个着一袭青衣的男人旁若无人地坐在凌采薇对面,拿过她的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肉直接放进自己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点头称赞。
    趴在桌上享受主人爱抚的叮叮当突然四爪着地,咝咝地冲着那人大叫起来。凌采薇回头看看周围,又看看对面面如冠玉的年轻男子,心中微微一怔。这人怎么看出自己是女子?她并不认识他。看他秀眉兰目样貌英俊不像是坏人,不过爹教过辨人要观其目,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丝邪狞,令凌采薇感到不安。
    “你认错人了。”
    “又装又装。几天不见就不认识英雄榜排位第一美男丁家诚了?”
    凌采薇如果喝着水一定会全喷他脸上。长得是有模有样,可惜她还是觉得比某人差了好多。
    “这位美男子,在下说最后一遍,您老人家认错人了。”她不想惹麻烦,抱过叮叮当拍下二两银子,跟旁边桌上上菜的小二说道:“结账。”转身想走人。
    “姑娘是想吃霸王餐?”丁家诚一声质问,引来周围人注目。刚才还喧哗的大厅渐渐安静下来,目光全都聚集在凌采薇身上。她瞪了一眼始作俑者,问店小二:“二两银子不够吗?”
    店小二瞧瞧桌子上的剩菜,遗憾地摇了摇头。
    凌采薇面上微红,三个破菜二两银子都不够,简直是黑店。也怪自己事先没问清楚就坐下来吃饭了。
    她又从钱袋里掏出四两银子放在桌上,“二两银子一个菜,这次够了吗?”她问店小二。
    店小二又摇了摇头。凌采薇心中压抑半天的怒火瞬间燃烧,她把钱袋往桌上一拍,怒斥道:“你家开的是黑店吗?三个菜六两银子还不够?光天化日明目张胆的打劫?官府不管吗?你们这是漫天要价,不怕官府来封店?”她连连逼问店小二,小二只好陪着笑等她发完了火才笑着解释道:“客官有所不知,小店的菜不贵,位置贵,您看看……”他用手指指凌采薇刚才坐的位置。
    凌采薇低头端详,不过是一把看起来很普通的紫檀木灯挂椅,并没有特别之处。
    对面挑起事端的丁家诚见她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便颇为热情的解说道:“这把椅子看似平常,姑娘你却有所不知。”
    他还想往下说,凌采薇瞥过一束如炬的目光警告他,他像是真的被火烧着一样,身体往后躲了躲,改口说道:“公子有所不知,这是当今贤王坐过的椅子。贤王是谁?”他压低声音凑到凌采薇跟前,凌采薇条件反射地退了一步躲开他的靠近。他耸耸肩,无所谓地接着说道:“当今南国二虎相争,其一就是贤王。哪天要是他占山为王,那他坐的椅子岂不是‘皇上’坐的椅子。”他有所避讳,“皇上”二字用的是唇语。但众人猜也猜出他的意思。
    凌采薇想起贤王那张欠揍的脸就讨厌,要是知道是他坐的椅子,请她坐她都不坐。不过,一个小酒楼有什么能耐得来贤王的坐椅?她不禁冷笑。
    “你不信?不信没关系。可是店家明码标价,坐一次一百两纹银。”丁家诚把碟子端到他面前,在里面翻翻捡捡。“那个小畜生吃过的东西我还能吃吗?”他自言自语道。
    “一百两?”凌采薇觉得自己头上悬了一把刀,正在往下掉。
    丁家诚把她钱袋里的钱倒在桌子上,数了数,不过二十两。“惨了,你只能把自己抵押在这儿当小二了。”
    凌采薇才不担心这一点,只要到了傍晚她还没回太子府,一定有人出来寻她。到时候谁哭谁笑还不一定。
    但凌采薇不想把事情闹大了,想找个折衷的办法解决此事,她和店小二商量把老板请来,有事要和老板说。谁知店小二告诉她:“老板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此刻,她俨然成了所有人的焦点,还是吃霸王餐不给钱的主。来醉仙楼吃饭的人都是认可这里规矩的人,而且是心甘情愿排着队来花钱的。唯独她吃完饭没钱给。在别人眼里她才是错的那一方。
    难怪她进来就有位置坐,原来这个位置不是一般人能坐的。
    听着有人指指点点,本来理直气壮的她反而觉得不好意,气焰渐渐小了。叮叮当聪明的很,察觉到气氛不对,一溜烟从凌采薇袖子蹿出去,逃得比兔子还快。
    没义气。
    凌采薇要去追它,众人都高声叫起来,不能跑,别让他跑了。
    凌采薇被人堵在门口,想走是显然行不通了。她只好让小二把掌柜的请来。既然老板见不了,掌柜的可以见吧。
    “慢着。”一个男人站起来,拿出一张银票,说:“这是一百两,这位公子的帐算我的。”
    
    第五十二章 沦为逃婚妻
    
    凌采薇认出他,冲他抱拳谢礼。“感谢兄台出手相助,能否方便留下住址,在下明天必定把钱如数奉还。”
    叮叮当进门时跳到人家桌子上,盯着人家碗里的肉直流口水,他不但不嫌弃,现在反而还帮她付账,真所谓雪中送碳。凌采薇的心里顿时觉得如冬水遇春风,有要融化的温暖荡漾心间,情不自禁地回了他一个甜美的微笑。
    “好,太好了。”一直在旁边嫌热闹不够大的丁家诚跳出来,隔在凌采薇和好心出银票给凌采薇解围的男人中间,拍手叫好,嬉笑道:“一百两不够,小爷坐的这把椅子是当今太子坐过的独座,坐一次要五百两银子,加起来一共六百两,这位仁兄既然要替人出头就好人做到底,怎么能只结一点零头?”
    凌采薇看都没看那把椅子反驳道:“少在这儿骗人。太子根本没坐过这种椅子。”太子府的陈设风格统一,这种太张扬的东西南荣烈一律嫌弃。
    “你又不是太子,怎知太子没坐过这把椅子。想赖账就明说,不要找借口,没钱下次就别来这么高档的酒楼。”丁家诚一番话又把凌采薇推到刀尖浪口。他故意上下打量凌采薇的装扮,啧啧啧地撇嘴不屑。
    虽然凌采薇和丁家诚都穿了一身青衣,但凌采薇的衣服是绿茉找来的一件小厮样式的服饰,无论面料还是做工当然与丁家诚的华胄贵服无法相提并论。
    酒楼的食客们在丁家诚的提醒下明显对比出一个华贵一个寒酸,有多事的人开始指责凌采薇是恶意来捣乱的。
    凌采薇简直百口莫辨。因为顾忌太子的叮嘱,她不能表明身份。想借钱付帐走人,还有个捣乱的。当下之计必须先解决掉眼前这个无赖。
    “姓丁的,你坐的椅子凭什么让我付钱?在下和你素不相识,你自己惹的麻烦自己抗。”
    “素不相识?我们衣服都是同色系同款式,你知道我姓丁,我知道你姓凌,这算不认识吗?”丁家诚笑着向众人抱拳:“让各位见笑,她是我未过门的娘子,嫌弃我长得不英俊,使性子偷跑出来,这不现在还女扮男装跟我堵气。在下奉准岳父之命将她带回去。银子我付。”他从怀中掏出几张银票,拍给店小二,想要拉凌采薇跟他一起走。
    “你胡说什么?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凌采薇甩开他的手,退后几步。
    起先听完他一番说词着实一惊,又听到他提到“准岳父”便镇定下来。猜测他也许并不知道自己底细。
    她脱口叫他姓丁的,让自己吃了暗亏,偏偏自己的确是女扮男装,还穿了和这个混蛋一样颜色的衣服。他不提醒也许别人不会注意,但经他揭穿,看热闹的人都竟相发出恍然大悟的惊叹。
    不知这个骗子是怎么盯上自己的,但她绝对不会让他把自己轻易带走。
    她去袖子里摸迷药,摸了两三下才想起来她换完衣服忘记把迷药带出来了。简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看热闹的人开始起哄。
    “果然是女扮男装。看,快看她有耳洞。”
    “我就说嘛,不认识怎么坐在一桌吃饭?现在的姑娘家真是大胆,竟然逃婚。”
    “这小公子长得英俊挺拔,姑娘眼光太高了。”
    “姑娘还是快跟他走吧。不写休书就是恩德了。女子名声要紧。”
    众人七嘴八舌,凌采薇在他们口中简直成了一个道德败坏的女子。她无奈地低头用脚尖捻着地面上不知何时飘进来的一片迎春花的花瓣,半晌不语。
    眼下距离傍晚还有一个时辰,她可能拖不到那个时候就被舆论压倒,让姓丁的强行带走了。她一直在说服自己说出太子妃的身份,有人可能会不相信,至少有人想领赏会去太子府传个信。到时候青柠她们一定会来解围。
    转念又想,这个姓丁的明显知道她姓凌,如果她说自己是太子妃,岂不是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何况想到那天太子的嘱托,她怎么也不能贸然的破坏太子的计划。虽然这家伙已经另结新欢,甚至……她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件让她伤心的事。
    现在她只好退而求其次,求助借钱给他的那个人,想办法脱身。
    凌采薇暗暗打量他,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望而生畏,一袭黑衣,左手拿剑,周身散发着一股让人不敢靠近的气息。
    “这位好心的大哥,能否多借我些银票,明天,不,是今晚一定加倍奉还。这个无赖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她抱拳求助,还想说些好听的话,却被那人制止。
    “六百两拿走。”他摆手让凌采薇别说下去,又掏出五百两银票给店小二。店小二这下反而为难了。
    他看看丁家诚,又看看拿剑的侠客,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小二,收下他的钱。”凌采薇直接替店小二做了决定。
    剑客二话不说,直接把钱塞到店小二怀里。
    “欧阳雨痕,你非要跟小爷作对?”丁家诚不知从哪抽出一根软鞭,笔直劈向好心的剑客。叫欧阳雨痕的剑客从容侧身避过。
    原来这两人认识。凌采薇心思一沉。开始盘算着另一件事。
    “丁家诚我早就警告过你,她,你不能碰。”欧阳雨痕指着凌采薇,表明要保护她。
    凌采薇被这二人弄得莫名其妙。他们两个她一个都不认识,但好像他们却都认识她。而且一个想害她,一个要保护她,这是怎么回事?
    但听丁家诚仰天大笑:“欧阳雨痕,你以为就凭你也能阻止小爷我?姓凌的这丫头我是要定了。”
    “你有本事打赢我才行。”欧阳雨痕眼露杀气,拔剑出鞘,一场厮杀迫在眉睫。
    食客们充分发挥了喜欢看热闹不怕死的精神,不但没吓跑,反而都从座位上起身,把二人围成一圈,圈在里面。
    凌采薇趁势站到了圈外,想趁乱逃跑。突然丁家诚的软鞭像长了眼的绳索缠了过来,看热闹的人怕伤到自己,‘哗’得闪出一条过道。
    凌采薇眼见就要被他缠住腰拽过去,欧阳雨痕持剑如飞一下挑开鞭子。凌采薇被晃了一个趔趄,人还未站稳转身就跑。“谢谢欧阳大侠相救,改日定当答谢。”虽说她逃跑的速度没法和叮叮当比拼,但已经超出她的极限。
    “凌宵你跑到天涯海角小爷我都会把你抓回来。”身后丁家诚的叫嚣声阴魂不散。凌宵?他叫她凌宵?凌采薇一边跑一边大笑起来。她总算是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陌生人盯上了。
    
    第五十三章 太子封楼
    
    在卫国时,公主怡姝曾经一时兴起给自己改名字叫凌宵。她吵着说‘凌’姓好听,将来有朝一日行走江湖时就用凌宵这个名字。
    估计定是怡姝公主用这个名字招惹了丁家诚和欧阳雨痕。今天他们看到她易容成公主的样子,误会她就是怡姝,难怪会发生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
    可惜凌采薇忘记了起名字一事,不然当日托铁血阁找人时直接报这个名字就简单多了。现在公主安危已无须她再担心,太子定会派人护公主周全。到时候公主进太子府,她也可以功成身退离开那里,离开太子。
    凌采薇跑着跑着感觉眼睛模糊。她用袖子揉着,却越揉越难过。把袖子都揉湿了。原来自己这么不争气,竟然会哭?
    以前为了给家人翻案报仇,她什么都可以忍受,今天她第一次厌弃做别人的影子。
    泪水浸湿妆容,她索性用袖子使劲擦着脸,一点点抹去脸上不属于她的容颜。她突然不想回太子府,那里即将不再属于她。
    可是家仇未报,她也不能一走了之。除了太子府又能去哪里?
    她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路上行人寂寥,行色匆匆赶着回家。
    天大地大,竟然没有她凌采薇容身之所。
    夕阳西下,拉长了她瘦弱的影子,单薄又孤独。
    醉仙楼,丁家诚和欧阳雨痕斗得昏天黑地。高手过招就是厉害,虽然又是鞭子又是宝剑,不仅看客们无人牵连受伤,连楼内陈设都完好无损,估计这二人心里明白,随便打坏什么,赔偿起来都要肉疼。
    醉仙楼二楼最大的贵宾间,一扇窗户被人从里面推开,探出一大一小两个脑袋来,挤在一起凑热闹。
    小的有四五岁的模样。皮肤白皙,样貌俊俏,浓黑剑眉,一双大眼睛透着机灵劲,圆圆的脸蛋让人见了就忍不住想要捏一下。他趴在窗栏那儿嘟着嘴视线紧紧跟随打架的两个人,嘀咕道:“鞭纸(子)抽偏喽。哎哟喂,剑在向左边来一点就好喽。不嘴不嘴(准)。”
    大个的那个样貌清秀的男子观察了一会儿战事,扭头跟旁边小的那个说:“你说的没道理,两个人招法都精准,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打,岂不是自寻死路。”
    小的顶着童花头,颇为惋惜地摇摇头,说:“哎哟喂,自寻使(死)路才能赔钱给鹅们。鞭纸往前再探一些,爹收藏的花瓶就睡(碎)了,两千两到手。那把剑往左一点,太纸座椅刻花,山(三)千两入腰包。今天一天除了酒楼的生意,净赚我(五)千两。”小不点说话还不利索,就懂得掰着手指头算账。
    大个的听完认真地点了点头,拍拍他的小脑袋:“轩轩果真有我刘家风范,万事都能算计出个利润来。好儿子。让爹亲一个。”一大一小正在亲热,楼下打架的两个人不知为何突然停手,急匆匆出了酒楼。
    众人一哄而散,竟然觉得没看过瘾。
    “完了,赢(银)子跑了。”轩轩哭丧着脸,泪都要滚落下来。
    “银,跟爹读银子,不是赢子。”
    “赢子。赢子。”轩轩认真地跟着他爹学念字。
    楼下突然冲进一队人来。为首的竟然是一只雪貂。后面跟着一个气质出众的男子,他面色冷峻,眼神犀利,目光所到之处人人觉得一身寒意。
    “你们谁看见一个青衣男子,身材这么高,长得白净灵秀。提供线索者有重赏。”四两对着自己的头比划了一下,问满屋子讨论刚才打架细节的食客。
    店小二急忙跑过来,不知又有什么是非,满脸堆笑道:“几位爷,刚才小店的确有一位客人长得和这位爷说的像,不过,她是女扮男装。”
    旁边全程看热闹的人,看到后面还有戏看,又开始七嘴八舌:“她吃霸王餐不给钱。一看就是穷酸相。”
    “这只雪貂不就是她的?怎么又跑回来了?”
    “听说那女子是逃婚出来的,有两个男人还为了她打起来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倒是把事情说了个大概。
    “男人?什么男人?太子妃她人呢?”南荣烈抓起说话那人的衣襟吓得他眼睛都不敢看他,只觉眼前之人浑身上下散发着凛冽地咄咄逼人之气,令人胆颤。他支支吾吾答道:“人、人刚走,她未婚夫已经追她去了。”
    “未婚夫?哪来的未婚夫?”四两看了眼脸色铁青的太子爷,心里叫道:完了完了,怎么冒出个未婚夫来,我的太子妃祖宗啊这次闹大了。“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四两揪过店小二吼道。
    店小二还算是见过些世面,通过三言两语已然判断出对面之人可能是当今太子,这辈子有幸一天之内见到太子妃和太子,简直是祖上积德。他这人从小是人来疯,眼前机会难得,他兴奋地把凌采薇下午到酒楼里发生的事惟妙惟肖地描述一遍,顺便对丁家诚加工丑化,又赞美了几句英雄救美的欧阳雨痕……
    四两不待他说完,巴掌打在他头上:“她是咱大南朝的太子妃,你们是瞎了哪只狗眼看她是穷人?还敢漫天要价,还敢用把破椅子冒充太子的座椅。”
    “够了。”南荣烈黑着脸指挥手下人:“你带人把这家黑店查封了。其他人跟本王走。”
    南荣烈招了招手,雪貂跳进他的怀里,摇头晃脑在众人的仰慕中出了醉仙楼。这和它上次狼狈逃窜简直天壤之别。
    名震安城的醉仙楼登时乱成一团,食客们纷纷抱头鼠窜。
    此时二楼那对父子业已不见踪影。
    凌采薇并不知道自己离开后发生了这么多事,她卸掉脸上的易容妆以后,突然觉得整个人轻松许多。一个人走着走着竟然走到城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在夜色中独行,想通了很多事情,有些执念也有了要放下的念头。
    突然凌采薇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发觉不妙,人还没来及回头,便觉得后颈一痛,晕了过去。
    
    第五十四章 相认
    
    “爹,凉(娘)怎么还不醒?他们是不是下手太狠了?早知这酿,鹅们当粗就应该打使他们。给凉报仇。”轩轩趴在凌采薇跟前,乖乖地把头枕在她的手上,眨巴着眼睛盼她快醒过来。
    那个当爹的人爱怜的抚摸着儿子的童花头,深情注视着躺在床上的凌采薇:“你娘太累了。让她好好休息。这些年我没在她身边,让她受了很多苦,从今往后,一定要把她宠上天,好好补偿她。”
    轩轩立起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眯眼笑问:“爹,鹅呢?你有了凉,是不是不疼鹅了?”
    “傻瓜,怎么会。走,让娘再睡会儿,爹带你去厨房看看下人们熬的粥好了吗?”他弯腰替凌采薇掖好被子,抱起轩轩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等了半晌,凌采薇感觉屋里确实只剩下她自己时,才敢睁开眼睛。
    屋内明晃晃的陈设让她误以为自己进了皇宫。但见灯火通明,各个角落都点着数十盏灯,毫不吝啬灯油,金箔贴面的窗楞反着耀眼的光,这是有多富贵呀。
    不过,再有钱和她也没关系。
    她还是处子之身,哪里就做了别人的娘,肯定又是认错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天气已晚,她再不回府,青柠、绿茉会着急的。她不想继续耽搁,起身时感觉脖后面仍然火辣辣的疼,可也顾不了这些。
    门口无人把守,她顺利离开房间。又犯了难。摆在眼前有两条路,一条是鹅卵石铺成的小径,蜿蜒到东门。另一条是青砖铺成的宽阔笔直小路,直接通向西门。两个门有一个必定是出口。
    凌采薇闭上眼睛思考一秒,凭直觉走了那条笔直的小路。太子府那些蜿蜒小径一般都通向花园、梅林之类内宅风景处,她赌那对父子思维与常人相同,大路通宅门。
    走了一会儿,她就知道自己选错了。小路两边种着笔直的杨树,树上挂着风灯照亮。一路无人碰见,但她越往前走,越觉得是进了人家内院。
    她正想折返,就听有个孩子奶声奶气地叫道:“凉,凉,爹快来呀,凉醒了。”他一边叫一边跑过来拽着凌采薇的袖子不让她走。
    凌采薇见到一个童花头的小男孩从树后突然蹿出来吓了一跳,定睛细瞧他长得眉眼有神、模样俊俏、虎头虎脑,卷曲的睫毛扑闪着惹人怜爱。她蹲下抱住了他。
    她知道他不是弟弟,虽然他们长得很像。
    “凉,凉,您怎么了?”轩轩学着爹的样子抚摸凌采薇的头。她今天穿的虽说是男装,梳的也是男子发髻,却前所未有的失败,连个小孩子都能分辨出她的性别。其实,她不知道,是这个孩子的爹一早就揭穿了她。
    “小妹,你怎么跑出来了?”孩子他爹三步并两步走过来,解下身上的披风围在她身上。“虽说已经入春,夜里仍凉。多穿点。你呀,永远不懂得照顾自己。”
    凌采薇被他一声“小妹”叫得心慌。从小到大只有爹娘、哥哥叫她小妹,再有就是以吃为乐的玩伴胖子麒。可是?她站起身打量着对面的男子,身材伟岸健壮如他身后的白杨树一样身姿挺拔,鼻子高挺,一双眼睛似笑非笑看着她,依稀有旧人的影子。
    “我,你,你是?”凌采薇竟不敢认。
    对面男人伸开怀抱,绽放出阳光般的笑容,声音清朗地召唤凌采薇:“我是胖子麒呀。刘麒麟。你的胖子麒。”他一把搂住她,紧紧抱着不松手。
    凌采薇有些懵,胖子麒是个胖子呀,除了一双爱笑的弯眼睛,抱住她的这个男人和那个胖子麒的样子无法重叠。
    她记得清清楚楚的。有一次他们听说江侍郎家的小妾做的糕点天下一绝,两个人起了偷吃的念头,费了好大劲混进侍郎府,还未摸到厨房就被人发现。凌采薇机敏身子灵活,在军中数年虽不会武功却也经常爬树翻墙的事,她轻易爬上墙头,回头看胖子麒,竟然气喘吁吁地望墙兴叹。没办法,她也拉不动他,只好又跳下来,陪着他一起被抓。
    她抬头凝视眼前高出她一头的男人,脸颊线条流畅,不见儿时的双下巴,是他吗?
    胖子麒知她心中有怀疑,把她的头按在胸前。“我就是你的胖子麒,假不了,不信你闻闻。”她深吸一口气,闻到他身上一股淡淡的甜香,香气沁入心脾唤醒儿时的记忆。
    果然是他。她认得这味道,是他和她小时候都爱吃的桂花糖的香味。他离别那天告诉过她,如果有一天我们相见不相认,你就闻我身上的味道,如果是桂花糖的香味,那一定是我。
    味道是会说话的,她的眼泪夺框而出。亲人离世后,她始终孤身一人,现如今胖子麒的出现让她感觉又有了依靠和亲人。她伸出手紧紧回抱住浑身散发着温馨气息如哥哥般的男人。
    人的脆弱只有在亲人面前才会毫无顾忌的展露。压抑了六年的委屈和痛苦终于在胖子麒温暖的怀抱中得以释放。就像小孩子摔痛了见到娘亲才会撒娇的大声痛哭一样,这一次,她任由情绪爆发,泣不成声。她知道,她找到亲人了。
    他安抚地拍着她的背,轻声在她耳边说:“一切都过去了,有我在。不怕。”
    轩轩任由他们俩抱了一会儿,蹲在地上用干树枝乱划。终于等的不耐烦,他扔了手中的树枝,小脑袋挤进二人中间,仰着头生气地问:“爹和凉是不是不要鹅了?”
    胖子麒这才想起儿子,抱起他对凌采薇介绍:“我们的儿子轩轩。儿子叫人。”
    轩轩的凉字还未出口,凌采薇已经把他接过去抱在怀里。
    “你成婚了?轩轩几岁了?”凌采薇听他说“我们的儿子”,心里好笑,他们分开时还是孩子,怎么会有儿子呢?估计他有什么事瞒着这孩子,所以她并未揭穿他。
    “你未嫁要我娶谁?”
    凌采薇打了他一拳:“几年不见学得油嘴滑舌。没娶妻哪来的儿子。”
    “凉,鹅是你儿纸。孩儿会说话时,爹就告诉鹅,鹅凉叫凌采薇。”轩轩亲亲她的脸,开心地笑着。
    凌采薇听了轩轩的话,目瞪口呆。胖子麒眯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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