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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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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宾竟然还提出母凭子贵,难道不知道她最痛苦的就是这个吗?
“父亲,您难道没发现,红月也没有怀上孩子吗?自打我进宫以后,后宫之大,却再也没听过有谁怀孕了吗?”周云萝阴笑道,“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周宾看着周云萝一字一顿地说:“难道不是因为皇上年纪大了,体力不行?”
“当然不是了,是我,是我在皇宫的水井里下了毒,害得后宫三千,谁也不能怀上孩子,我没有的,别人也休想有!”周云萝大笑起来,笑声凄厉,好像鬼叫一样。
周宾咬牙切齿地说:“做的好!皇上逼迫我成了太监!我的女儿则谋害了皇上后宫无子嗣!真是报应啊!报应!”
周云萝说:“所以,父亲,女儿厉害吗?是不是比父亲你还要厉害?”
周宾说:“果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真是我周宾的女儿,够狠够毒!”
周云萝想到那天,她兴致勃勃地问御医,她已经很久没有来月事了,是不是怀孕了?
谁知,御医直接浇了盆冷水到周云萝头上,“娘娘,您没有怀孕,并且日后,都不会怀孕!因为您小时候受了大寒,伤害到了您的身体。”
周云萝小时候,孙月娥陪着周宾外放,因为要花钱给周宾打点,用光了银子,天冷了,孙月娥和周宾连个周云萝添个棉被的银子都没有。
周云萝就这样在寒冷的冬天,一点一点地熬着。
因为父母都很忙,周云萝只能自己跟自己玩,地上结了冰,周云萝不小心掉进了冰洞里。
她呼救了很久,后来被救起时,她已经被冻得毫无知觉了。
幸好,那冰洞不深,要不然,周云萝就死了。
虽然没有死,可周云萝的身体,就这样落下了病根子。
周云萝做梦都想不到,这样的结果就是她长大以后不孕。
一个女人不孕,还是一个不被男人真心对待的女人不孕,等于就给她自己的人生宣判了死刑。
可是,周云萝痛苦之后,不能认命。
她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于是,周云萝谋害后宫所有女人,包括她自己,每日喝的,也都是她自己投毒的井水。
张家。
“碧华,你年纪不小了,该考虑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屋内,昏暗的烛光却依然掩盖不住张父的焦虑,为了张碧华的婚事,张父可谓是寝食难安。
虽然说张父相信张碧华靠着自己也能过上好日子,但女人,终究是要成家的。
“我不喜欢他,爹你就不要逼我了。”坐在对角的张碧华双手握在一起,一脸坚决的样子。
这已经不是张碧华第一次拒绝父亲的劝婚,但每一次,张碧华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在张碧华的心中,早已经住进去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林暗夜。
那日的初见,林暗夜的调皮可爱,深深扎进了张碧华的心里。
“你都多大了,还什么喜欢不喜欢,赶紧找个门当户对的嫁了,也了却了我的一个心愿。”张父越说越激动,干瘪的嘴唇,不住的颤抖着,似乎还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要休息了。”张碧华的眉头微锁,虽然一直以来张碧华对父亲都是尊敬有加,但一谈到自己的终身大事,张碧华却控制不住的容易发火。
张碧华不想跟父亲吵架,早点结束谈话,也许是最佳的选择。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我考虑考虑啊,我可还等着抱孙子呢。”临走前,张父还是再三催促着。
门,吱呀一声的关上了,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却又马上发出令人窒息的沉闷。
张碧华没有说话,也没有洗漱,就这么一直坐着,坐了好久。
翌日,张碧华依旧精神抖擞,昨日的不愉快,丝毫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
而知道张碧华心事的周筝筝,此时,也登门拜访来了。
好友相聚,张碧华热情的将周筝筝领进了自己的闺房内,还马上让人准备了周筝筝喜欢的糕点。
一阵寒暄后,周筝筝一脸认真的说:“碧华姐,你不要再等林暗夜了,他已经和北狄公主耶律纳兰成亲了。”
话音刚落,周筝筝就觉察到了空气中那股刹那间的凝滞,似乎被冰冻住了一般。
但很快,张碧华就主动打破了这种凝滞。
“不可能,林暗夜怎么可能和北狄人结婚。”张碧华突然冷笑了一声,突然的连她自己都没有发觉。
“是真的,林暗夜和耶律纳兰成婚了,现在兵败,双双不知所踪。”周筝筝耐心的说明着,生怕张碧华听不进去,“你就不要再等了。”
“我不会相信的。”张碧华顿了一顿,自言自语道:“有些时候,等也是一种成就。”
见周筝筝还想说什么,张碧华突然把话题叉开,指着桌上的一碟桂花糕说:“趁热吃,养生的呢。”
周筝筝说:“碧华,如果这一世,你没有遇上林暗夜就好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重生了,林暗夜就不会来京城,也不会遇上张碧华,张碧华就可以和前世一样,找个门当户对的嫁掉,做个闲逸商人妇了。
可惜,一个人重生,身边很多人的命运都随着改变了。
没想到,张碧华却会在婚姻上出错。
“好了,筝筝,别想了,我不会有事的。”张碧华说,“路是自己选的,总之,我不会后悔的。”
第370章 挑拨
静安公主推开周筝筝说:“本公主大不了一死,也不会嫁给穷鬼!”
周筝筝摇了摇头,失望地说:“那你就准备好嫁给老头吧!我告诉你,耶律骨和温妃是有仇的,他迎娶你不是因为别的,仅仅是为了折磨你!你等着被他折磨到死吧!”
周筝筝说完就要走。
静安公主急得拉住周筝筝的衣袖,“不要!我不要嫁给耶律骨!你带我出宫吧!我愿意做穷人妻!只要不嫁给耶律骨!”
周筝筝说:“离开皇宫的日子会很辛苦,不再锦衣玉食,你能忍受?”
“我!”静安公主犹豫了。
“等公主想清楚再说吧。”周筝筝拍了拍静安公主的肩膀,“希望我可以救你。想清楚了就找我。不过要快。”
周筝筝前脚刚走,周云萝就过来了。
空中,一排大雁整齐的飞过,微风拂面,也将树叶吹的频繁点头,秋日的脚步很快就把皇宫园林的绿色抹成了红黄色。甬道两旁,干净的墙面上没有一丝杂草,只是墙头上的杂草,似乎没人能拿它们怎么样,想怎么长就怎么长。
周云萝穿着一件浅紫色滚边金线绣鸳鸯软衣,外面是一件朱红色的褙子,腰间,一条软丝带轻轻束着,下半身,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水仙裙,打扮得好像一朵花似的。
“公主,好久不见,你消瘦很多。倒是比过去更好看了。”周云萝看了一圈静安公主的脸,说。
静安公主原先胖胖的脸瘦了很多就削下来,反而衬得她一双眼睛很大很美丽了。
“周贵人来什么事?”静安公主一直不喜欢周云萝,没好气得说,倒是冷淡得很。
“听说周筝筝来找过公主你了,公主可不要听她的欺骗,若论骗人,周筝筝技术第一,无人能及。”周云萝厚着脸皮说道。
“本公主自己知道,不要你管。”静安公主冷冷地说。
“本宫还想告诉公主一件事,周筝筝可是温慈最爱的女人。就算周筝筝设局害死了温妃,温慈还是喜欢她,不可救药。”周云萝讥笑道,“莫非温家有关的人,都会被周筝筝欺骗?”
“我舅舅是被周筝筝鬼迷心窍了,他会清醒的。”静安公主急了,她最不喜欢温家被人讥笑,那是她母亲最爱的地方,“你不要胡说八道。”
“我可没有胡说八道,你看,如今,连公主你都要听周筝筝的话了。”周云萝说完就走了。
静安公主大怒,“把刚才周筝筝喝过的碗给我拿过来!”
宫女玉露马上拿来一个托盘,托盘上就是刚才周筝筝用过的茶杯。
“光当!”静安公主用力摔碎杯子,还嫌不够,用脚用力踩踏。
“我踩死你!周筝筝我踩死你!”静安公主踩着茶杯碎片,好像是在踩周筝筝一样。气得两腮都鼓了起来。
玉露怯生生地问:“公主,还听从周大姑娘的建议吗?”
“周筝筝就是个骗子!她害死了我母亲,现在又过来害我!本公主才不会听她的呢!”
就这样,周云萝顺利离间了静安公主和周筝筝,也因为周云萝的挑拨,静安公主彻底不再生出不嫁北狄的心了。
街市上,瓜果飘香,从各地运来的各种水果,也是挤满了码头,人声鼎沸,喧闹不已。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而人们也越来越喜欢来码头逛逛,常常能买到一些新奇的物品,而且价格也便宜些。
得空的周瑜恒也会出来逛逛,贴身丫鬟小荷和奴才小灯也都是紧紧相随的。
周瑜恒倒不是为了买什么水果,而是想去开阔下眼界。
也想把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在实践中去使用考证下。
沿着河边的廊道,正当周瑜恒边逛边看的时候,突然前方响起一片异样的吵闹声,听口音不是京城人,而是讲折一带的吴语。
周瑜恒走近后发现,两人在为摊位起争执。都说对方占住了自己的摊位。
可因为说的是吴语,附近的人都听不懂,大家也不知道怎么劝和。
倒是周瑜恒会一点吴语,简单几句后,争吵的两人就马上缓和了下来。
周瑜恒问明白缘由后,发现双方都不能拿出什么证据证明起争执的摊位是自己的。
这看上去就是一个无头案,似乎谁凶一点狠一点就可以赢。
而这两人,却都安静的看着周瑜恒,难得遇到一个会讲吴语的京城人,两人都等着周瑜恒给出一个解决方案。
周瑜恒在争执的摊位前走了两步,就开口说:“这个摊位,你们一起摆东西做买卖,生意肯定更好。”
原来,这两人一个是卖水果的,一个是卖鱼的。本来就不冲突。
两人想了想,觉得这是个办法,便按照周瑜恒的建议,开始一起摆摊,不一会儿,一个比边上摊位都大一倍的摊位出现了,卖的东西还多。
很快,这摊位就吸引了过路的百姓,大家在买水果的时候,顺便把鱼也买了。
两人的生意比合并之前都要好很多,之前的互相争吵,变成了相互推销做买卖。
边上的人看着眼红,也学着周瑜恒的办法,合并起来一起卖。
就这样,无形中,周瑜恒创造了一种新的商贩模式。也让京城的百姓享受到了买东西的便利性。
离开河道边,周瑜恒习惯性的到林莜陪嫁的铺子里转转。
卖丝绸的只卖丝绸,卖茶叶的只卖茶叶。
周瑜恒在店里又观察了一会儿后,决定找几家林莜的陪嫁铺子试手,改进下做买卖的方式。
当周瑜恒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林莜的时候,林莜有些吃惊,但很快,林莜和周瑾轩都大力支持周瑜恒的尝试。还加派了几个人手帮着周瑜恒。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摸索后,周瑜恒开始对店铺进行改造。
在卖珠宝首饰的店铺里新设立一个糕点摊位,并且,这个糕点摊位里只卖一些精致的糕点,卖的也比普通糕点贵很多。
而在另外一家大酒楼里,又多开设了一个卖孩童玩具的摊位。
第371章 惊天
很快整改完成了,除了林莜之外,温慈也是好奇的来看看到底整改后会有什么变化。
而经常逛铺子的人,发现变化后也是眼前一亮。
那些经常过来买珠宝首饰的,大多是京城里达官贵族的夫人或是妾氏,或是千金小姐们。这些人以往是买了东西就走,去其它地方看戏或喝茶,如今,首饰店里有了糕点卖,她们便索性在店铺里常坐下来,叫上几个要好的闺蜜,几乎可以坐一天,一会儿把玩下首饰,一会儿品尝下最新款的糕点,一会儿又可以拉家长里短。
虽然糕点卖的不便宜,但这些夫人或小姐们,却越来越喜欢来这店铺里打发时间。
很快,惊人的变化从账本上就反应出来了。
就一个月的功夫,店铺里不仅珠宝的销量比以往多了三成,光光是糕点的销量,就占据了近十分之一的营收。比一些专门卖糕点的店铺的生意都要好。
看到账本后的林莜很是吃惊,而此时,温慈在酒楼里的发现,也是有趣又吃惊。
周瑜恒再三思考后,决定在酒楼的每一层都设一个摊位,卖一些泥人糖人或者波浪鼓糖葫芦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大人们是看不上眼的,但奇怪的是,大人们买起来却是眼睛都不眨一下。
因为怕随身跟着的孩童太喧闹,大人们几乎都会毫不犹豫的买一些玩具给孩童们,而因为有这项其他酒楼没有的服务,这个原本生意就不错的酒楼,如今生意简直可以用火爆来形容。
就半个月的时间,账本上就显示盈利一百两,是以往一个月的盈利额。
温慈看在眼里,服在心里,临走前,还特意买了一个泥人,要拿去送给笑笑的。
这一切看起来是热热闹闹的,但周瑜恒更多的时候,还是在安静的看书,看各种书,除了中原的书,周瑜恒也看一些域外的书。
一次,太子拿到了一本据说是一位高僧写的经书,但整本经书都是用梵文写的,根本看不懂。
而整个宫内,也没一个人可以把这经书翻译出来。
后来这经书辗转到了周瑾轩的手中。
知道周瑜恒喜欢新鲜事物,周瑾轩便把经书给了周瑜恒,淡淡的说:“你看看,能不能翻译出来。”
周瑜恒接过书一看,虽然认识一些,但的确还有很多不认识的。
只是周瑜恒不但没有退却,反而很是兴奋的去解决这些困难。
为了把经文都翻译出来,周瑜恒又自学了梵文,还读了一些已经翻译出来的经书。
终于,经过半个月的时间,周瑜恒把这讳莫如深的梵文经书,给翻译了出来。
当太子拿到翻译后的经书的时候,很是吃惊,追问得知是十岁的周瑜恒翻译的,更是急忙召见周瑜恒。
见到太子后,周瑜恒也是不卑不亢。很有礼度。
太子非常喜欢周瑜恒,想把周瑜恒调到自己身边来服侍自己。
但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直接开口。
毕竟,周瑜恒在自己府上,都是被人服侍惯了的。
但太子也深知,以周瑜恒的学识和能力,是完全可以在宫里胜任个一官半职的。
于是,太子想请林仲超帮忙推荐自己给周瑜恒。
林仲超收到太子的书信,连夜赶回东宫。
枯败的花草渐渐倒下,菊花也有了颓败的迹象,而在那些树干的表面,年日留下的痕迹,又加了一层黑色的印记。
一个方底长颈青面釉花瓶摆在桌上,一团粉色的菊花插在里面,空气里,是那股淡淡的花香气息。
“超儿,皇上暗暗下令,抓住林枫。”太子穿着一件满是竹叶纹的宽松袍子,内里也是一件宽松的里衣,还有随意写的几个毛笔字,看上去很是飘逸,说,“皇上已经听说林枫是耶律骨儿子的事,所以,派你去捉拿林枫。”
“这最好不过了。”林仲超穿着一件绿色的马甲,里面是一件白色的里衣,外面还穿了一件白色长袖袍子,下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裤子,说,“皇上这么多年养了被人的孩子,还视为珍宝,最为疼爱,如今倒是打脸了。”
太子说:“作为臣子不能谈论帝王的过错,超儿,你以后不要再说这些话了。”
林仲超说:“父亲,说不说皇上,皇上都是不喜欢我们的。”
太子低头痛苦,“我到如今还是不明白,皇上为何就是不爱我。”
“因为皇后娘娘。”林仲超说,“有人说皇上是因为知道皇后娘娘心里装着老安王,由爱生恨,我觉得不是。皇上是不爱皇后娘娘,所以不会因为皇后娘娘不爱他就乱了分寸。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是什么原因?”太子问。
“我不知道,但我猜测,这个原因,一定跟吴国公府有关。”林仲超苦笑道,“皇上最喜欢的人,其实是林家女儿林莜。不是皇后娘娘,也不是温妃,更不是林枫的母亲。”
“怎么会?皇上可是比林莜大了一辈分啊。”太子不信。
“我也不希望是这样,吴国公府一定背后有个惊人的秘密,这个秘密,一般人不晓得,但是皇上知道。也许,最后绕来绕去,又会回到吴国公府上。”林仲超叹了一口气,扒开层层真相,林仲超忽然发现,一切回到了原点,毫无进展。可每个线索都指示,吴国公府有秘密。
太子说:“吴国公府怎么会有秘密呢?超儿,你真的想太多了。”
林仲超说:“父亲,我也希望吴国公府简简单单。阿筝是我最爱的人,我当然希望阿筝的亲人和这些事毫无瓜葛。”
太子说:“好了,不说这个了。对了,我感觉周瑜恒是个人才,超儿,你帮我去推荐我,让他过来和我们一起建功立业好不好?”
林仲超说:“父亲,瑜恒是很聪明,可就怕吴国公爷不愿意。他就这么一个儿子。”
“那你先去和瑜恒说说,等瑜恒答应了,我再去找周瑾轩。”太子诚恳地说,“瑜恒正是本太子要找的人选。”
第372章 放虎归山
街上,卖鸭子的贩子多了起来,季节到了,鸭子也变的很是肥美,一些酒肆里,还推出了每桌免费送一盘鸭肉来招揽生意。
林仲超带着斗笠,穿着平民的衣服,走向齐王府。他身后跟着的几十个士兵也都是素服打扮。
林枫正要从后门出去。
“林枫,你逃不了了。”林仲超说,一群人包围了林枫。
“林仲超,你竟然搞突袭?是英雄,就等我集合士兵,我们开打,再决胜负,以多欺负少算什么本事?”林枫指着林仲超骂道。
“我可没说我是英雄,再说了,对付卑鄙的你,主要赢了就算本事,不必管是怎么赢得。”林仲超慢悠悠地说。
林枫急了,“我不能被你抓走,我还没为我母亲报仇。”
林仲超说:“这是皇爷爷的意思。”
“父皇?是父皇要抓我?为什么?”
“因为你不是皇爷爷的亲生儿子,你不是汉人,林枫,你是北狄人。”
当林仲超一字一顿地把“北狄人”三个字说出来时,好像是三枚针,戳进林枫的心里面。
世事无常,林枫从来以为自己是汉人,没想到,他和汉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相反,汉人反而是他的仇人。
“父皇都已经知道了。”林枫双目失神,“林仲超,本王败了,你要杀就杀,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不会不服气的。”
林仲超挥了挥手,“带走!”
林枫被抓走了,不过,不是带到皇宫里,而是,被绑到了康泰阁去了。
因为林仲超出行低调,这次行动,并没有别人知道林枫已经被抓。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渐渐换上了厚一些的衣裳,酒楼的生意依然不错,只是少了些凭栏观景的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卖馒头的铺子前,依稀可以看见那热气腾腾的雾气了。
阿明走到康泰阁的门口,对几个跑堂说:“今天早点打烊,你们都回去吧。”
跑堂的欢欢喜喜地走了。
阿明关了门。
林仲超从里面走了出来。
“阿明,时候到了,带他走吧。”
阿明不解,“主人,真的就这么放过林枫了?”
林仲超点点头,“既然这是阿筝的意思,我不会不听。”
“豫王,这等于放虎归山啊。”阿明急了,“后患无穷!”
林仲超笑道:“也不一定是坏事,林枫是虎,耶律骨也是虎,一山容不下二虎,我放林枫回到耶律骨那里,说不定是给他添堵呢。”
阿明叹了口气,走到密室里。
林枫看到阿明一个人走了进来,“怎么?不敢带我去皇宫,反而把我关在这种地方?这么臭的空气,我可不愿呆,快放我出去!”
“给我老实点!”阿明一拳打在林枫的脸上。
顿时,林枫一张细皮嫩肉的脸肿的像座山,“你,你敢打我!”
“是啊!我就敢,你能怎么办?”阿明说,“豫王说要放你走,我还不多打你几拳!要不然你走了,我去哪里打你!”
“什么?林仲超要放我走?”林枫大惊。
一轮红日渐渐下坠,几乎都贴到地平线上了。
火红的光线,将眼前的一池水塘都染成了红色,甚至连池塘边的树,也都被染了色。
远离了京城,林暗夜忽然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这种乡村的景色,满眼都是乡土气息,单纯的让人觉得像幅画。
耶律纳兰自小生活在北狄,曾经听他人说过中原的景色如何如何,但当耶律纳兰真的住进了乡村里的茅草屋,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什么是诗意生活。
林暗夜选择了一块平整的地,亲手将理想中的房子给一点点搭建了出来。
因为喜欢养点鸡鸭,林暗夜留出了一大片空地来,而自己住的房子,林暗夜则选择建了一个两进式的房子,外面是一个小天井,用一块石壁把外院和内室给分隔开了。
在房子的四周,林暗夜还种上了很多竹子,可谓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没有了尔虞我诈,林暗夜的生活顿时轻松了许多,闲暇时,林暗夜喜欢抓把米在院子里给鸡鸭喂食,而耶律纳兰也渐渐喜欢上自己动手做吃的。
而各种豆类,成了耶律纳兰最喜欢的食材。
黄豆自不必说,耶律纳兰早早学会了用黄豆来做豆腐和豆腐脑,那柔滑的口感,比曾经北狄国的羊奶汤更好。而绿豆和红豆,也经常被耶律纳兰拿来做成糕点,什么梅花糕啦,马蹄糕啦,不一而足。
因为手艺精进的很快,耶律纳兰的糕点,还常常得到林暗夜的赞赏。
没了大鱼大肉,林暗夜和耶律纳兰常吃的,便是自己亲手捡的鸡蛋鸭蛋,还有附近田地里长的番薯土豆,偶尔,林暗夜还能钓点鱼回来。
房子附近的那片池塘,是林暗夜很喜欢的一个地方,每当落日的时候,余晖洒下,分外美丽。
片片芦苇在风中摇曳,更是显得自在。
在池塘边,林暗夜还种了一些莲藕,这是林暗夜很喜欢吃的一种食物,特别是做成糯米藕片,甜甜糯糯的。
这些莲藕基本上不需要怎么看顾,只要等时候到了,就能有一个收获。
倒是钓鱼,的确是需要花点时间代价的。
有空的时候,林暗夜喜欢带上一壶茶,坐在池塘边的树荫底下钓鱼。虽说是钓鱼,倒不如说林暗夜是在享受生活。
树上清脆的鸟叫声让人心旷神怡,偶尔还会掉下一些珍珠般大小的果子。
耶律纳兰这时候,就会坐在院子前,把之前采摘过来的豆子都拿出来晒晒太阳,有些还没有剥开的豆荚,这时候就会突然间蹦的一下裂开。
虽然住在乡村没人打扰很安静,但其实还是有很多事情充斥着两人的生活。
而到了夜晚,一切就都安静了下来。
白日里吵闹的鸡鸭,也都回笼子里睡觉了。
月光下,池塘也安静的如一幅画,树影重重,里面也藏了不少安睡的鸟儿。
屋内,淡淡的烛光下,林暗夜和耶律纳兰也早早的洗漱过,准备上床休息了。
第373章 大婚
凉风阵阵,把街道两边的幌子吹得起劲,酒肆门口,一排酒坛子也被吹出了咕咕的声响,看样子,不一会儿就又要下雨了。屋檐下的灯笼已经有了旧色,而灯笼上方的橼木下,一圈灰白的蛛网清晰可见,附近还有一些黑褐色的沉淀。
林枫穿着一件绣着两只蝴蝶的红面短衫,里面是一件比较厚实的长袖里衣,外面还罩了一件袍子,简单而妖艳,缓缓走出城门。
阿明说:“马上走吧,晚了,皇上的追兵抓到你,可不能怪我们。”
林枫把头一摆说:“怪谁都没有用,怪命。”
林枫走了。
一个人走在小路上,走的很孤独。
甚至都没有留下什么脚印。
只林枫一个人走,林枫的兵马,都被林仲超用妙计留下来了。
吴国公府上,满地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一些掉光叶子的枝干,看上去很是凄凉,池子里,一些落叶也是毫无生气的躺在那儿,只能被里面的鱼儿拿来把玩。屋内,鸡翅木做的长桌稳稳的安放着,桌上,安静的摆放着一套青瓷茶具,其中有一把圆形的茶壶,还有四个小杯盏。方桌的两侧,则摆着两把太师椅,端端正正的,似乎从来没有人坐过。
周筝筝穿着一件绣着大朵牡丹的宽松的罗衫,里面是一件粉色的里衣,下半身又穿了一件水烟拖曳百褶裙,一双粉色朝靴也显得很是秀气,眼神欢快地看着心爱的人,“超哥哥,快告诉我,你是怎么让林枫带不走他的兵马的?”
林仲超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宽领箭袖外裳,袖口缝着两只麒麟,领口则是一圈绿色的滚边,一段白色的里衣露出领口,显得很是干净,说:“倒也没什么。只是我拿了林枫的兵符去号召那些士兵,陈述利害关系,林枫的士兵都是聪明人,知道跟着林枫已经没有前途,要么走,要么留,都是正常的选择。”
周筝筝说:“林枫怕是连个士兵都带不去给耶律骨呢。”
“所以耶律骨接下来是要收留林枫了,林枫想要复仇,又怎么不会帮耶律骨?可是,耶律骨自然是希望林枫好好听话。林枫对耶律骨本来就没有感情,又如何会真的听命于耶律骨?”林仲超说,“接下来,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做,直接坐等好戏吧。”
这时,周瑜恒走了进来,手里拿了一卷书,“超哥哥,你知道这句话何解吗?”
林仲超告诉了周瑜恒。
周瑜恒很高兴。
望着周瑜恒晶亮的眼睛,林仲超心软了,对啊,周瑜恒本来就还小。
“瑜恒,我且,问你,太子希望你可以过来帮助我们,你可愿意?”林仲超开门见山。
周瑜恒先是一惊,很快就清楚发生了什么,笑道:“这个要问我父亲。”
林仲超说:“你自己愿不愿意?”
周瑜恒说:“我爹爹让我过去,我才过去。”
真是个听话的孩子,林仲超赞赏说:“你要一直这样聪明听话,你大姐姐才会真的放的下。”
“呀,你们说话,怎么好端端地就提到我了?”周筝筝拿了杯水,润润嗓子,继续说道:“瑜恒还太小了,跟在太子身边我们怎么见他?还是请太子另择贤良吧!”
林听得出周筝筝是拒绝的意思,笑了一下,不再勉强。
周瑜恒走了,房间里,安静得连针落地都听得见。
园子里的围墙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鸟窝,只是被发现的时候,鸟窝已经空了,但鸟窝里那小小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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