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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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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周筝筝挽起了妇人妆,正在剥一个板栗,手指剥得直滕。
“他没说谁,他只是说是您的一个故人。”奴婢说。
“故人?”周筝筝手里的板栗掉落在地,“他现在哪里?”
“在大厅里。”
周筝筝神色恍惚,跑出去要见,又停住了。
她见他还有意义吗?她已经不能再嫁给他了。
年少的梦想,就是嫁给他。
只是不想,分开了几年,二人再次相见,竟然是在这么一种情况下。
脚步,还是缓缓移向了大厅。
林仲超!果然是林仲超!
周筝筝眼泪浮上了眼眶!
林仲超也眼睛湿润了。
看到她小腹微微鼓起,知道一切都不可能回转,可心里还是有些盼望。
“阿筝,明日,我就要出征了。你跟我走吧!”林仲超说,“我都听说了,他对你不好。”
周筝筝哽咽了,“原来你是因为他对我不好,你才回来的。”
“吴国公对我有养育之恩,我怎能让他的女儿受苦呢?”林仲超补充了一句。
第116章 出征
原来他来找她,只是为了报答吴国公爷。
周筝筝嘴角擒了一抹苦笑,说:“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你知道吗?我已经,有了他的骨肉了。”说完,拍了拍肚子。
肚子里的小生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他们已经不可能了。那生命是无辜的。
就算她不爱林枫,可她却不能不爱肚子里的生命。
林仲超的眼神黯淡下来,所有的努力,都曾经是为了迎娶她,可很多话还没有说出口,她就已经是别人的妻了。
“那么,我走了。”林仲超说,“如果他欺负你,你告诉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把她的心也给带走了。
林枫回来了。
“贱人,你今天都背着我去见了谁!”林枫甩手就一个巴掌,打在周筝筝脸上。
周筝筝差点摔倒,双手护着自己的肚子。
林枫不屑地看了一眼那微微鼓起的肚子,“如果你再敢见他,我就让你们母子一起死!”
“畜牲!”周筝筝没有哭,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
没有一个帮她说话的奴婢。
也对,她身边可信的奴婢都已经死了,除了青云。青云刚才被支开去了。
幸好青云不在,不然青云也要被打了。
“对,我就是一个畜牲。”林枫笑道,“谁让你过去不擦亮眼睛看看清楚,谁让你嫁给我?”
林枫大笑着走了,周筝筝拔下簪子,本想刺向林枫,然后再自杀的,可想到她肚子里的孩子,她又把簪子插回去了,只是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
周筝筝从睡梦中惊醒过来,额头上沁满了密密的汗珠。
“姑娘,你又做噩梦了?”青云端了一盆水过来,绞干了脸巾放在周筝筝额头上。
“原来是做梦。”周筝筝长舒了一口气,她又梦见前世那些事了。
幸好只是个梦。
“姑娘,奴婢昨日去过东园,可奇怪了,姑娘做的平安符不见了,也不知是谁给取走了。”青云说。
周筝筝坐了起来,脸上是难掩的失落,“本来就不要了,没了就没了吧!”
青云服侍周筝筝起床更衣。
一阵敲锣打鼓声响起。
“外头什么声音?”周筝筝问。
青云说:“士兵集合吧!明日就要出征了。张良晨也已经离开清香庄了。”
“这是好事,可惜我没法送送他。”周筝筝说。
青云说:“这次啊,听说南蛮子都是不要命的,很多士兵的家人,都不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去打战,可是没办法,所以,满城都是哭声。”
“想要得到,哪有不付出的。”周筝筝说。
豫王府。
东园里的平安符,林仲超已经取来,放到明天要带去的随身的包袱里,和那只金钗放一起。
阿明提了宝剑走了过来,“主人,刚刚,太后薨。”
林仲超眼光一闪。
“太后娘娘走了。”过了好一会儿,林仲超才喃喃这句话。
“皇上对外宣布,太后是患了重病而亡。”阿明凑近林仲超耳边说道。
“可笑,可笑。”林仲超说,“阿明,你说,这是不是天下最可笑的事?”
“主人说是就是。”阿明说。
“明日要启程,你可和红樱告别了?”林仲超说,“让红樱离开吴国公府吧!实在太为难她了。”
阿明说:“不为难的,主人放心,红樱如今已经成为周大姑娘房里的奴婢了。”
林仲超一怔,“什么时候的事!”
阿明说:“也是才发生的事。周大姑娘是看中红樱制作毒药的能力,才想委任她的。”
林仲超看向远方,怎么感觉这一世,周筝筝变了很多?都想着用他的人了?
兰芝殿里,灯火通明。
萧贵妃娘娘端然坐在金椅上,手指上的丹寇映着烛火的颜色。
西平侯府的老夫人,坐在萧贵妃娘娘的身边。
“娘娘的意思,老身已经懂了。”彻夜长谈,老侯夫人要是还不明白萧贵妃的意思,那可真是老糊涂了,“周宾可是西平侯府的仇人,老身自然不会不查他。”
“老夫人明白就好啦。”萧贵妃娘娘拿了一颗鸽子蛋大小的东珠,递到老夫人手里,“南大营主帅忽然被杀害,而周宾又刚刚过去南大营,实在是让本宫不得不起疑,杀害主帅的就是周宾,可又苦于没有证据。”
老侯夫人说:“多谢贵妃娘娘。只是,周宾断无这么大的胆子。娘娘还要留意,是谁让周宾这么做的才行。”
萧贵妃娘娘点点头,“本宫也一直在想会是谁,想来想去,林仲超可是最有嫌疑。此次他也是带兵,让周宾杀了本宫的弟弟,林仲超才有可能争取到南大营的兵权。”
老夫人说:“是有这个可能。”
“本宫不能出宫,一切还要老夫人打点一番才是了。”萧贵妃本想委托林枫去查杀害南大营主帅的人,可想到周宾曾经是林枫的人,终究对林枫不是非常放心,就请了和她交好的西平侯府帮忙。
当然,她怎么都想不到,断其腕的正是林枫!她一直帮助信任的养子林枫!
次日,皇帝亲自送两支部队到城门口。
因为太后薨,林枫和林仲超是先去拜祭了太后灵位,才去接受了帅印出发的。
林枫率领东营兵,林仲超率领西营兵。
两支部队,都是严整待发,三军缟素。
因为太后薨,所以,全军必须都着孝服出发,包括林仲超和林枫。
满城的百姓,自发的站在出城道路的两侧,冷冽的风,将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凝固住了,甚至于将每个百姓的嘴都冻住了,拥挤的人群,却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目送着将士出征。
浩浩荡荡的军队,士兵们都整齐划一,所有士兵的右臂上都绑着白布条,兵器上也缠了白布,一股戾气横亘而出,比寒风更刺骨。
“走了。”林仲超回头,看着重重掩映中的吴国公府,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回头夹紧马儿,朝前奔去。
吴国公府,周筝筝一身白衣,听着门外的喧哗,知道林仲超已经带兵离开京城了。
忽然她发现,她的心空了,空了……
第117章 贵女
三年后。
又到一年春好时。
桃花片片,柳树发绿,在花丛中飞舞的蝴蝶也显得斑斓美丽。
新出的绿芽,将国公府的后花园点缀的生机盎然。
九曲桥下,一群金红的鲤鱼来回游动,好不自在。
青云和水仙,如今一个是十一岁,一个是十三岁,都长成体态婀娜的小姑娘啦。
轻烟院里,水仙一身杏黄色比甲,容长脸上一双聪慧的眼睛垂下,双手都是药味,在专心炮制药材。
青云一件碎花棉布裙,小圆脸上都是青春痘,天真可爱的眼睛扑闪扑闪,端着一个雕花食盒走了进来。
“姑娘,桃花饼来啦!”青云叫道,声音朗脆,叫醒了春天。
一个如花似玉,粉妆玉啄的十一岁姑娘,穿着件藕荷色的锦缎长裙,边上用紫色绣了花边,腰间垂下豆青色宫带,外罩一件天蓝色烟笼纱。瓜子脸上两行蛾眉,高白琼鼻,两瓣薄唇包住皓白贝齿。
她就是周筝筝!
此时,她正手捧一本闲书,看得仔细,听青云说有吃的,眼睛没有离开书页,只是伸手取了一小块,放在嘴里轻轻咬着。
“青云,你这桃花饼,是越做越好吃了。自然花香里还带着一股酥劲,真真是此饼只应天上有啊!”周筝筝忍不住又拿了一块。
“姑娘喜欢就好。”青云高兴极了,这些年,谁人不知周筝筝最关心的除了南面的战情,就是青云做的桃花饼了。
只要一出炉,绝对会被周筝筝一抢而空。
尤其是提到林仲超的时候,周筝筝总会让青云做一笼香喷喷的桃花饼。
“姑娘,好消息来了。”红樱急匆匆地跑进来。
如今十一岁的红樱也已经被周筝筝收服了,愿意对周筝筝真心以待,不过红樱还是改不了跑江湖的儿女气质,穿着墨绿色窄袖短衫,腰间别一个钱袋。
“什么好消息?”青云说,“红樱,你穿着还是那么俗气,到外头可别说自己是吴国公府的丫鬟,不然可丢了咱们的脸啦!”
红樱“哼”地一声,拿了两个糖葫芦放在桌子上,双脚叉开坐在凳子上,“我给姑娘带来糖葫芦呢,人家卖糖葫芦的总是让我多带去一串,你能吗?”
“我才不要吃糖葫芦呢。”青云撇撇嘴。
“不要吃最好。都是姑娘的。”
周筝筝笑道:“你们啊,不要见了面总是吵个不停,明明都是直爽性格而已,倒好像是小冤家一样。”说着,拿了糖葫芦吃了起来,“这要是再放点糖水就好了。”
红樱朝青云扮了个鬼脸,“姑娘,好消息,你考上佳丽太学院啦!”
“真的?”周筝筝大喜,“你怎么知道的?”
佳丽太学院可不像考状元,考上会张贴名单,那都是从皇宫里,私下发布消息的。并且不管考上没有,都会通知。
“我是国公夫人告诉我的。”红樱看着青云邪恶一笑,似乎在挑衅说国公夫人就不会告诉你,“早上国公夫人让奴婢去买猪油糕,奴婢回来的时候,夫人就告诉奴婢这消息啦!想必等下,夫人就会让姑娘过去啦!”
能考上佳丽太学院可是不容易的,不但要熟读《女戒》,还要会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以说能进去的人,都是贵女圈中最有才气的了。
红樱比较熟悉京城各个大街小巷,所以,很多林莜手下不知道去哪儿买的东西,就会交给红樱去买。就比如猪油糕,那个好吃啊,林莜一吃就喜欢上了,可是偏偏卖猪油糕的都是南越来的游动小摊,可不好找了。
但却难不倒红樱,因为红樱可是在这些胡同里长大的,什么小吃没吃过。
“太好了,姑娘总算如愿以偿了。”青云很为周筝筝高兴。
只有这些贴身奴婢们才知道周筝筝为了考上佳丽太学院有多努力过,在别的贵女正筹备赏花会的时候,四处玩乐的时候,听戏消遣的时候,周筝筝却是在读书写字画画弹琴。
有时候天冷的手指都冻僵了,周筝筝依旧拿笔写字。
哪家姑娘是这样的?
周筝筝不愁吃又不愁穿的,更不愁嫁,何苦需要如此努力?
可周筝筝就是乐在其中!
“我们女孩子终归是要嫁人的,除了头脑灵活,还要有一身本事,才能自立自强,永远不被人欺负。”周筝筝时常这样对青云水仙她们说。
所以,青云学会了武功,水仙学会了医术,至于红樱和墨香,一个会制作毒药,一个会制作香料,去哪里都不会饿死。
果然,没多久,周瑾轩让周筝筝过去了。
“阿筝,恭喜你。”周瑾轩刚刚下朝回来,就听说了,同僚们都向他道贺。
这可是脸上有光的事,周瑾轩打算好好设宴一番。
“父亲,母亲,这也有不好。”周筝筝恭敬地行了个礼,就抱着林莜的手说,“这一年要去太学院学习,回家的时间就少了。”
周瑾轩说:“也不会,一个月也是可以回家一次的。不过,若是你不喜欢,可以申请随时回家。”
“可以随时回家?有这条规矩吗?”周筝筝问。
“别人是没有的,可是,你这回考了个第一名,自然是有特例了。”周瑾轩笑得满脸春风,比他自己打胜仗了还要高兴。
林莜笑道:“那可要准备一番了,要带些衣物被褥进宫。娘马上让云嬷嬷替你添置去。”
周筝筝说:“不要了娘,女儿自己去添置好了,何必劳烦云嬷嬷,家里的事也够多了。”
“你云嬷嬷可是宫里出来的,这宫里需要什么都懂,你还怕她会挑错了么?”林莜说。
周筝筝撒娇说:“娘亲,女儿只是想自己给自己挑点东西嘛。”
林莜摇摇头,“你啊,肯定想偷偷溜出去买香料。”
周筝筝笑道:“还是娘最了解女儿!”
好久没去看看清香庄了,周筝筝是想过去看看。
自从三年前,张家入股清香庄之后,清香庄被张家经营得那生意是蒸蒸日上,如今在京城已经开了五家店铺,还各个是品味高雅的大店铺。
第118章 相逢
早茶的香气,在店小二的吆喝声中,传到了街市上。不过一些文士骚客,但更是喜欢到对面的酒肆把酒言欢。路旁,迎春花开的正旺,引来几只蜜蜂来回奔波,好不热闹。
周筝筝的马车停在墨香所在的一家清香庄门前。
如今,无父无母的墨香已经是十二岁少女了,除了自己制作香料,还带起了几个学徒,每天除了制作香料,还要管理店铺,忙前忙后,俨然一个小掌柜的模样儿。
张家直接让女儿张碧华来管理,如今十二岁的张碧华已经是京城五家清香庄的总掌柜,虽然年少,可做起生意来那是老成得很。
“周姑娘。”张碧华刚刚送走一名客商,看到周筝筝就上前去拉她的手,“你可来了,都半年不见,我还以为你扔下店铺跑了!”
周筝筝笑道:“就算扔下店铺,也不会扔下你们啊!”
然后周筝筝问了几句店铺情况,邀请张碧华一起去买被褥,“家里也不是没有,不过,这宫里的被褥,不能太奢华也不能太简单,太奢华就让人觉得太娇纵,太简单就显得过于刻意。却不知哪里有卖这样的绸布的,回去好给家里的坊工针织。”
张碧华说:“原来你要入宫啊,你该不会是选秀了吧!”
“别取笑我了。”周筝筝绕了下张碧华痒痒。
张碧华介绍了几家成品铺子,周筝筝亲自过去,多挑了几件,然后出来,谁知,竟遇上了熟人。
温慈!
如今温慈已经是十五岁飘飘美少年了,穿了件荷叶滚边的泡袖长衫,蛋白色油面如美玉,眼角眉梢总是笑着的,像是长不大的大男孩,永远有数不清的开心事一般。
此时温慈正和两个同龄少年一起游玩。周筝筝低下头,并没有看那两个少年。
“周大姑娘!”温慈依旧是看到周筝筝就喜上眉梢,连声音都带了些喜洋洋。
“温公子好。”周筝筝很有礼貌地行了礼。
“周大姑娘收到好消息了没有啊!我妹妹收到了呢!”温慈说,“我妹妹考上佳丽太学院了,周大姑娘也铁定考上了!”
周筝筝低着头,温慈也真是的,声音这么大,整个大街都知道周筝筝去考试了,“那先恭喜温姑娘了,温姑娘果然是冰雪聪明。父亲还没告诉我呢,等我回去了也许就知道了。”
“不必问,周大姑娘肯定考得上!”温慈很有信心地说,“对了,周大姑娘,你这是要去哪里呢?”
“我是刚买了些被褥,想再去挑着书籍,却不知哪里有卖书的?”周筝筝说,“不过,想必也是没有的。”
“我倒是知道一个去处,不知周大姑娘可愿意赏脸?”温慈笑嘻嘻地说。
“愿闻其详。”周筝筝说。
“那当然是我们温家书院了。周大姑娘如果过去,喜欢什么书籍,只管拿过去便是。”温慈说。
周筝筝想起来了,温家的确开了家书院,那是平日温太医做好事,收了几个学徒组建了学徒班,后来学徒们学成都各自行医去了,书院就空了下来。
温太医就把家里的藏书拿出来,放在书院里,若是有喜欢读书的少年,不论门第高低,身份如何,都可以在里面挑选书籍,或是借阅,或是购买,都大开平民读书方便之门,深得百姓称颂。
“多谢温公子。”周筝筝打算过去了。
温慈说:“本公子也正要去书院呢,不如和周大姑娘同去?”
周筝筝一怔。
旁边两个公子笑道:“你温大公子会去书院?这可奇怪了。书院里面可没有美人呢。”
温慈笑道:“怎么没有,不是有句话叫,书中自有颜如玉?本公子就是过去读书的。”
那边上一个公子说:“是啊,有周大姑娘同去,怎么能说不是美人呢?”
温慈忙说:“赵兄你说错了,周大姑娘可不是那种美人。”
那个叫赵兄的笑道:“那也是,周大姑娘是与众不同的。”
“不要拿周大姑娘开玩笑,不然我可不客气。”温慈生气了。
那个叫赵兄的这才撇撇嘴,没好气地说:“也就只有你看成宝。”
“你这人好不礼貌。”温慈脸色不好看起来,“莫以为你们南平国公府上就可以这么不讲礼貌。”
原来这个看起来不学无术的公子,是南平国公府上的。
京城五大国公府,南平国公府是其中一家,因为子嗣极少,所以,皇帝封了南平国公府嫡长女为永安县主。
三年前,周筝筝从边关回家,和永安县主的马车狭路相逢,周筝筝主动让路,永安县主依旧不依不饶的,就是南平国公府上的人。
看那公子的年纪,周筝筝猜到应该就是永安县主的哥哥赵淳。
听说赵淳年纪轻轻就离经叛道地很,四处流连烟花巷子口,过去周筝筝只当是流言不可信,如今,见了赵淳真人,一脸酒色,就知道所传之言非虚了。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给我个面子,不要吵了。”另外一个看起来清风秀雅的公子说道。
温慈和赵淳都停下了,不过,各都不服谁。
“对了,周大姑娘,还没向你介绍呢。这是我的两位朋友。这位是南平国公府赵淳,这位是杜少卿的公子杜建波。”温慈说。
原来是大理寺少卿杜大人的公子杜建波,也就是杜灵灵的哥哥!
周筝筝对杜家人并不了解,不过,看杜建波说话的样子,应该不是没素养的人,便礼貌性地对杜建波行礼。
杜建波连忙回礼,“周大姑娘。”
至于赵淳,周筝筝不愿意行礼,赵淳很生气,幸好杜建波拉住赵淳,赵淳才没发作,气呼呼地走了。
“这妹妹不懂礼貌,哥哥也是如此,也不知南平国公府都是如何教育儿女的。”温慈不屑地对赵淳背影,挥了挥拳头。
周筝筝不要掺和他们之间的事,上了自己家的马车就走。
温慈拉上杜建波也上了一辆马车,跟了过去。
“姑娘,温公子好像你的跟屁虫呢。”青云在一边笑道。
第119章 相聚
“你这丫头怎么回事,说话没个章法怎么行?是不是想挨板子了?”周筝筝厉色看了青云一眼。
青云吐吐舌头,自家姑娘从来没对她这么生气过,看来这次她真的是说错话了。
“回家自动去云嬷嬷那里领罚去。”周筝筝狠下心说。
因为前世已经验证了青云是绝对的忠仆,周筝筝对青云几乎没有管教,青云说话是越加口无遮拦了,这可不好,三年前她们都还小,倒也算了,如今都是十多岁的姑娘了,若是身边还有个如此不懂规矩的丫鬟,势必会连累自己被人耻笑的。
所以,这次周筝筝是铁了心要管教青云了。
很快,就到了温家书院了。
狭窄的青石板石径,从门口一直延伸到大堂。
在这一整片空地上,种着好些竹子。不仅四季常绿,空气中也满是那清香气息,和书院里那书墨气息混合之后,别有一种意味。
大堂里,孔子的画像被挂在正中,上方悬着“万世师表”四字。下方,一张小方桌和两张太师椅,都是楠木做的。
周筝筝挑了几本书,温慈和杜建波就过来了。
“周大姑娘也喜欢看大茗朝志?”杜建波笑了笑,“舍妹闺房,必有几本图志,每日翻翻,倒也有趣。”
周筝筝说:“杜姑娘也算是爽快之人,改日一定登门拜访。”
杜建波说:“随时欢迎。”
温慈说:“都别站着说话,过来那边一起喝茶。”
周筝筝说:“不了,我还有事,回去晚了也不好,就先告辞了。”
转身就走。
温慈追了上去。
“周大姑娘,难道你不想知道,豫王在前线怎么样了?”
周筝筝一怔,“豫王,不是我可以谈论的。”
话虽如此说,可周筝筝停下了脚步,目光里流露出期待温慈说下去的神色。
温慈说:“豫王两三日就要班师回朝了。”
“这么说,豫王是打了胜战了?”周筝筝问。
“那是自然,这三年来,哪次不是传来豫王的凯歌。”温慈拍拍胸脯,“好歹也是我温慈的朋友,哪里能不赢的。”
周筝筝“噗嗤”一声笑了,“温公子说的是,不过,我还是要走,温公子请便。”
温慈虽然不舍得周筝筝离开,可又有什么办法,他又不能把周筝筝关在这儿。
两年前,温慈带上老父亲曾向周瑾轩透露了要结亲的意思,可周筝筝听了,马上说她自己还小给拒绝了。温慈如今也在等待机会,正式向周家提亲。
“温兄。”杜建波手里已经拿了好几本书了,“这几本书,我且带回去,隔日亲自来奉还。”
温慈说:“无妨,反正我也不要看书的,你喜欢就都拿去,把整个书院都搬空了也行。”
“这怎么行,温兄你不是也要看的?”
温慈烦躁地摆摆手,“我才不要看书呢。”
“可刚才温兄明明说喜欢看书,还说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
“唉,那是想拉进和周大姑娘的距离。”温慈摊了摊手,“这你也信。”
杜建波笑了起来,露出干净的牙齿,“原来如此,温兄真是一个有趣的人。”
“再有趣,也得不到她的心。”温慈叹了口气。
杜建波拍拍温慈的肩膀,“何必垂头丧气的呢?周大姑娘只要还未许配人,就还有机会。温兄素来不是容易放手之人的。”
“那倒是。”温慈看着周筝筝马车背影,点了点头,“本公子一定可以感动周大姑娘的。”
吴国公府最近遇上的都是大喜事。
首先周筝筝考上了佳丽太学院,然后是周瑜恒被老师推荐,提前可以参加今年的会试,会试如果通过就是中举了,周瑜恒才九岁,若是中举了那可是轰动学子界的一件事,当然若是没有中举也没什么,当是锻炼锻炼。最后就是很快就是周瑾轩的生日了。
周瑾轩为人低调,从不办生日宴席,可这次,因为膝下一双儿女如此出息,周瑾轩极度兴奋下决定摆设宴席,还通知了满朝臣子来参加。
周筝筝没想到儿女的出息会让周瑾轩这么高兴,前世,周筝筝被林枫害得失贞之时,周瑾轩曾一夜间白了头发。
可当时周筝筝并不能理解父亲含蓄的爱。她一直以为,忙于工作的父亲是不够看重她的。
这一世,她发现自己错了。
纵然是前世那个刁蛮愚蠢的自己,那个男孩子见了都生厌的自己,父母亲也都依旧包容着,毫无保留地爱着她,保护着她。
“阿筝,瑜恒,你们带笑笑过来见见几个堂兄弟。”林莜说,“二房的子叶,周仪过来了。”
如今周笑笑刚满五岁,二房周子叶和周仪也都长大了,周仪十岁,周子叶比周瑜恒大一岁,也是十岁。水莲在两年前为周宾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周若兮。
“是。”周筝筝拉着周瑜恒,周笑笑的手来到大厅。
“大姐姐,大哥哥,小妹。”周仪热情地跑过来,拉着周筝筝的手,“我们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我们父亲就要回来啦!”
周宾要回来了?周筝筝冷淡地笑道:“那真是恭喜你们了。”
周子叶说:“我们是特意来感谢大伯父的。要不是大伯父帮忙,我们父亲也不会调回京城来。”
原来,这几年,周宾一直写信给周瑾轩,说是真心知错悔改,一直想去老国公夫人的坟头拜祭下,还说思念他的几个孩子,周瑾轩想到周云萝已经死了,周子叶也变残废了,周子叶算是得到应有的惩罚了,念在兄弟之情,就答应了。
周宾这两年一直帮着林枫军队出谋划策,立了不少功劳,周瑾轩一在皇帝面前求情,皇帝就准了,封了周宾郎中令,让他回京。
周筝筝叹了口气,父亲啊父亲,你什么都好,可是却还是对周宾太心软。不过周宾回来已经是定局,周筝筝说什么都没用了。
“子叶你脚伤好些了吗?”周筝筝笑道,“可请郎中看了没?”
这三年来,周子叶因为右脚残废对人生绝望,学业没有一点长进,周筝筝当然希望他的脚永远不要好,最好另外一只脚也残废了更好。
第120章 生死
“能看的郎中都给请遍了,只怕是好不了了。”周子叶叹了口气。
“倒是可惜了,不然,依子叶你的才华,一定会比瑜恒出色。”周筝筝这话表面上是在夸周子叶,其实却是在挖苦。
周瑜恒在学业上,已经远超周子叶一大截了。周子叶行动不便,就算诡计多端也伤不成周瑜恒。
前世,周瑜恒可是跟周子叶玩得很好,处处被周子叶加害的。
南面。
茂密的林子里,林仲超和张良晨穿着铠甲,一前一后往前走去。
这三年来,二人共同抗敌,生死与共,情谊已经超过主仆之间。
“哗!”一声箭响,张良晨拉弓,箭离弦,射中一只兔子!
“好箭术!”林仲超鼓掌,“今晚又有兔子肉吃了。”
张良晨走近,用宝剑尖头挑起兔子,鲜红的血流了下来,还带着热气。
“豫王,今夜,末将要让蛮子首领也像这只兔子一样,成为我们瓮中餐!”张良晨豪气冲天,“以报答豫王救命之恩!”
原来,张良晨参军不久,就被林仲超慧眼识珠,破格升职,让张良晨带兵。
在一次冲锋中,张良晨和周宾合伙率军,不小心都中了埋伏,周宾先逃,骗张良晨为他殿后,谁知周宾走后并没有带兵来救,张良晨一个人陷入重重包围之中。
寡不敌众,可张良晨越战越勇,好像人中赵子龙。
林仲超不顾危险,带兵开救,也有幸看到了张良晨以一敌百的盛状!
此后,张良晨就对林仲超言听计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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