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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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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北狄,都几乎笼罩在一片沉痛之中。
因为同时死亡的人太多,根本来不及收殓,好多人,都只是草草的用席子卷了一圈就埋了。
原本青翠的一片山坡上,几乎一夜之间就被挖的千疮百孔,插上了长短不一,宽窄不一的墓碑。
因为被大量的征用军饷,百姓几乎没有自己的余粮了。只能过一天算一天。
入夜后,几只野狗游荡在街上,不停的找吃的。因为战争,街上的垃圾已经堆起了一座小山,还不断的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野狗刨了一阵子,也是没吃到什么好东西。
这时,一群人的出现,让野狗很是惊恐的四散逃开。
这些人专门晚上出来,能偷的偷,能抢的抢,肚子饿了,甚至连野狗也不会放过。
因为没人制止,这些人的胆子也是愈发的大起来,甚至故意放火,好趁火打劫。
战事之后,好多商贩为了避祸,都远走他方了,只留下一些不能走的将士和走不动的老弱病残。
一阵风从西面的山头吹过来,也带来了阵阵腐烂的味道,为了避臭,百姓把西面的窗户都关起来了。
但就算如此,空气中依然是那种挥之不去的味道。
失去了家里的主心骨,几个孩童为了能活下去,天不亮就要去村外挖一些野生的番薯和野菜,但常常是空手而归,因为早就被其他人挖走了。
为了能活下去,孩童们只能再去挖些树皮来充饥,至于这种日子要过多久,谁也不知道。
屋内,一张长几摆在正对门口的位置,其上摆了一个方形圆肚的茶壶,还有一个两掌高的青瓷花瓶。花瓶里插了几束夹竹桃,很是鲜艳。
林仲超穿着一身洁白的袍子,连裤子也是白的一身。其上,用彩线绣了一对狮子,虽然小巧,但却很是精致,连几根胡须都惟妙惟肖。
阿明穿着一件黄白色相间的衣裳,手掌宽的竖条纹,衬托得整个人更加地干脆利落。
二人相对而坐喝茶。
“主人,就算耶律骨御驾亲征,也只能跟林枫打个平手,看来,林枫是真的疯了,想做皇帝想疯了,超常发挥了。”阿明分析道。
“林枫原本就不蠢,过去,林枫是不会打战,可经过几年的磨练,林枫战术进步很快。发生这样的结局,不足为奇。只是,苦的还是边关的这些百姓。”林仲超眉毛紧锁,深深的忧国忧民。
阿明说:“主人,是时候了,不要等了。”
林仲超点点头,“好,不过,我要写一封信,阿明,你帮我亲自带给周筝筝。“
“为何要我亲自带去呢?主人,那我岂不是不能跟主人并肩作战了。不。我不走。”
“听令。”林仲超态度坚决,“放心,我会等你回来再开战的。”
阿明嘟囔着嘴巴,“那主人可不能食言,还要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
第490章 诀别
边关,休息了一整个冬天的土地终于又见到了太阳,滋润的土地此时又变得黝黑黝黑,准备着新一年的播种。而在土地边上的田埂上,则是一片不知名的绿草野花。
阿明骑马走了,带着林仲超给周筝筝的信。
林仲超独自一人在喝茶。
从来没想到,这茶水进入五脏六腑,也能呛得林仲超全身空空如也。
其实,林仲超最近总是晕迷,无法入睡。
毒性已经发作了,林仲超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
所以才写信给周筝筝,还让阿明亲自送去。
林仲超是报着必死的心,留在北狄的。
就算赢了,林仲超也不能活下去。
所以,他自己一个人承受这种苦就可以了,何必让阿明看着他死呢?
阿明跟了他一辈子了,在林仲超的最后时刻,不能不为阿明想一想。
“阿筝,希望你可以原谅我。“对着悠悠苍天,林仲超深深说道,“我不是故意要食言,实在是,天不假年。如果有来生,我希望……”
可是,话到嘴边,却是说不下去了。希望什么呢?希望再次重逢,然后再经历一次不能相守的痛苦?还是希望不再遇见,彼此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都不想,那么,来生还能如何?
林仲超苦笑了一下,拿出周筝筝为他做的衣服,荷包,头盔套,一样一样仔细地看,直看到眼光生漏。
大茗朝。
“十一殿下,这张桌子摆哪里啊?”一个下人喘着粗气,肩上还抗着一张圆桌。
圆桌不大,也就只能坐一个人,只是这圆桌,是林寞给自己准备的,习惯了坐着写诗,现在上课了,林寞也还是习惯坐着。
也只有坐着,林寞的才气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就像有些人,只有喝酒之后才会写诗一样。
圆桌很别致,四角浮雕了四条盘龙,形态各异,却又栩栩如生。
“最上面,正对着中间。”林寞指了指具体的位置,又说:“摆好之后,把我用的纸砚也一并摆上去。”
“是。”
经过重新装饰之后,诗社变得更明亮了,而所有的桌椅,也都新换了一套。
这是林寞非常看重的一点。
在林寞看来,吃的可以随便点,穿的也可以简单点,但读书写诗来不得半点马虎。
因为林寞的诗很有名,附近一些大户人家,也都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来学习。
林寞也是乐意的很,终于可以不用顶着十一殿下的头衔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依照林寞的脾性,哪怕是没钱赚,也是乐的开心的。
“夫子早上好!”
“你好。”
林寞站在诗社的门口,亲自迎接每一位过来求学的孩童。
看见孩童!们脸上的笑容,林寞也是打心底里感到自由和开心。
虽然林寞不是每一天都亲自迎接孩童们,但只要有空,林寞几乎都会这么做,
在林寞看来,这或许是除了写诗之外,最让人开心的一件事。
“十一殿下,时候到了。”下人站在门口,低着头提醒到。
“知道了,你下去吧。”
每次上课之前,林寞都要沐浴更衣一次。之前在宫里的时候,林寞并没有这样的习惯,如今,却是越来越精致。
就连一直跟在林寞身边的太监,也觉得林寞现在似乎变了一个人,比之前在宫里的时候舒服很多,也开心很多。
一片竹林下,诗社的课堂显得生机盎然,两边墙上,四个洞窗,让课堂里也满是竹林的清香。
在进门口的两侧,还挂着一副对联,是林寞亲手写的:“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这也算是林寞内心最真实的写照了。
“夫子,这个字念什么。”一个扎着一个丸子头的小童子指着书中的一个字问道。
林寞俯下身,笑着说:“这个字念静。”
“那是什么意思呢?”童子瞪着眼睛,一脸的懵懂。
“恩,夜深人静,没有声音的样子,就是静。”林寞略微思考,然后缓缓地说道。
“哦,那我明白了。”童子很开心,也是笑着点点头。
因为林寞的授课很温和,很得孩童们的心。而孩童们认真上课后,进步也是非常的大。
因此,很快,诗社就远近闻名了。
这时,一些没钱的穷人家孩子也喜欢过来听课。因为没有交钱,这些孩童都是躲在窗外门外偷听。
林寞有些于心不忍,便索性免了这些人的费用,让他们进屋,和其他孩童一起学习。
“夫子,这个给你。”一大早,一个孩童就把一袋东西拎到林寞的面前。
“这是什么东西啊。”林寞正在读书,放下书后,打开袋子一看,里面全是鸡蛋,一颗颗的,都还带着鸡屎。
“我娘说了,不能让父子白教,这算是给夫子的学费。”孩童一字一句,说的很是清楚。
林寞本想拒绝,但到了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笑着对孩童说:“好的,那我就收下了,你快回去读书吧。”
林寞担心自己如果拒绝了,孩童会因此心不在焉,不能专心学习,这样反而就害了一个孩子。
收下鸡蛋后,林寞没有独吞,而是让下人把鸡蛋给煮熟了,用来当作奖励发给学生们。
只要上课认真回答或写诗出色的,都可以拿到一个鸡蛋。
每日,林寞都让自己沉浸在这种快乐之中,而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深藏在内心的情绪,又会像雨后的春笋一样,慢慢的冒出来。
对着一张白纸,林寞缓缓地写下周筝筝三个字。
因为写的多了,甚至比写自己的名字都要来的好看。
林寞用隶书写了之后,又用篆书一笔一点的写下周筝筝的名字。
因为写的用力,林寞的手指都压的有些发红。
但这不是林寞写的最多的,关于周筝筝的藏头诗,林寞已经写了不下一百首,每一首,林寞都亲自写好,然后用上等的丝绢做底,再誊抄一遍,之后,才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林寞在等着一个合适的机会,可以把这些诗和自己的情愫一并拿给周筝筝,但这,或许也只是一个永远不可能的事情。
第491章 巨变
北狄。
林仲超连夜叫来张良晨商议。
“我已经有破敌之计。你带着人马在看到我信号之后,就包围林枫,四面吹奏老北狄皇帝喜欢的宫乐声。”林仲超吩咐张良晨说,“耶律骨那边,我自有计划。”
张良晨可是领教过林仲超的用兵厉害之处的,也不问缘由就听令离开了。
此时,月明星稀,林枫在大帐篷里调兵遣将,“兵贵神速,耶律骨御驾亲征,原本想要一战赢了我们,可惜只和我们打了平手。士气一定会低落,因为结果不如预期。他们现在想的是修整,我们偏偏不给他们机会休息,明日直接用火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莫礼说:“想不到林枫你现在用兵这么厉害了。你说的很有道理,一鼓作气,再而衰,再而竭。我们明天是第一次,耶律骨明天是第二次,相当于我们的一鼓作气对抗耶律骨的在而衰,一定会赢。”
林枫点点头,“到时候乘胜追击,耶律骨必败。”
而在另外一头,耶律骨和林栋也在夜观天象。“朕看到一颗星星陨落,朕的日子不多了,可是,朕只有那么一个孙儿,阿栋,朕求你一件事好不好。”耶律骨唉声叹气。
林栋看着满头白发的耶律骨,哽咽道:“皇上,您说,不管是什么事,我都会拿了命去做到。”
“也不需要你拿命,只要你答应朕,一定要养活这个婴儿,以后,等他长大,不要告诉他的身世,也不要让他涉足政治。”耶律骨说,“只要不涉足政事,朕的孙儿一定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下去,娶妻生子,绵延万代。”
林栋认真说道:“皇上,那个婴儿是无辜的,就算皇上不说,我也会照顾好他。”
耶律骨叹了口气,“这样朕就放心了。”然后就咳嗽起来。
越咳嗽越是剧烈。
林栋拍着耶律骨的后背,“皇上,臣去叫太医过来?”
耶律骨摆摆手,示意不要,“没有这个必要,朕的时间到了,谁都医治不了的。”
“皇上,为何说这样让人难受的话呢,你不会有事的。”林栋的内心很是凄凉。
“朕的身体自己有数,只是,朕原本想给你荣华富贵的,想不到荣华富贵是那么地短暂。朕对不起你了,阿栋。”耶律骨颇为愧疚。
“皇上,臣不要荣华富贵,反正,臣一直都是穷苦惯了的。只是皇上,你也许不知道,能和皇上一起生活那么久,这才是臣认为,皇上给臣最好的礼物了。”林栋说着,眼睛里闪着泪花。
耶律骨看着林栋,这个忠诚的孩子,在很多年前,耶律骨在大街上捡走了林栋,当时的林栋,还是脏兮兮的乞丐。
“阿栋,你知道不知道,朕最早从街上带走你,纯粹是为了利用你。你却对朕那么好。”耶律骨忍不住抹眼泪,“你比林枫要好很多。朕这一辈子,唯一没有后悔的就是两件事,第一就是娶了朝歌,第二就是养育了你。”
林栋说,“皇上,我不管你当时是出于什么目的带走我的,我只知道,当所有人都抛弃我的时候,是皇上你,给了我温暖的家,让我有吃有穿,让我活下去,还教了我武功。没有皇上您,我林栋早就饿死了。”
耶律骨拍了拍林栋的肩膀,“阿栋,朕过去不应该骗你。”
“什么事情皇上是骗我呢?”林栋不解。
耶律骨看向远方说道,“朕过去为了你憎恨汉人,对汉人死心,骗你说你姐姐林莜从来没有找过你。其实不是,林莜找过你好几次,林莜的人来北狄都被朕给打发走了,其实,你姐姐很关心你的,你不要那么恨她。”
林栋的心一颤,“皇上,这是真的吗?”
“都这个时候了,朕不会再骗你了。朕对不起你,希望你可以跟你姐姐相认,好好过你以后的日子。”耶律骨说着长舒一口气,“朕也就放心了。”
林栋呆立着,耶律骨在说什么,已经听不清楚了,心里翻江倒海一样。
原理林莜还是关心他的,姐姐还是关心弟弟的。
“阿栋,世界上最疼你的可能就是你姐姐了,等这次战斗之后,你带着朕的皇孙回到你姐姐身边吧。姐弟哪有隔夜仇的,两个人把误会解释清楚,说开了就可以了。不要再一错再错了。”耶律骨说完就走了,留给林栋安静的时间。
林栋全身颤抖着,紧紧咬着牙。
“我不信,不信,如果林莜真的关心我,她为何不亲自过来见我?难道她不担心我在战争中出事吗?”林栋还是很恨,很恨,“命运对我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小小年纪家破人亡,最后还要被姐姐背叛。”
次日,林枫忽然对耶律骨发动猛烈的袭击。
耶律骨的士兵原本就士气低下,哪里是林枫的对手。
很快就溃不成军了。
林栋急忙收兵,退到几十里之外驻扎,坚守不出。
林枫大怒,“这个林栋,竟敢利用地形的优势坚守不出!拖延时间!”
可是,气归气,还能有什么办法。
莫礼说,“无妨,慢慢来嘛,反正耶律骨已经不是我们的对手了。”
而此时,林福雅逃出皇宫,打扮成平民,来到林枫帐篷外面,被抓走。
“主帅,抓到一个女子,自称是皇后娘娘,一定要见您,怎么处理?”士兵报告。
林枫眉毛皱了起来说:“让她进来吧。”
莫礼笑道,“皇后娘娘真是痴情,不顾一切跑过来找您。”
林枫嫌弃地说,“这个女子是个疯子!谁会喜欢被人纠缠不休的,可是,她就乐意!”
“那也是因为你的魅力太大了,不然怎么能让她如此死心塌地呢?”
林枫摇摇头,不再回答什么,走出去果然看到林福雅。
“你怎么出来的?”一见面,林枫就是冷冰冰地质问。
林福雅说,“我这么聪明还怕出不来吗?我想你了阿枫。”
“胡闹!我过来是跟你说清楚,你不要再纠缠我了。我们的孩子在耶律骨手里,你纠缠我没有用的。”
第492章 不要死
边关,远处的群山显得很是安静,似乎刚睡醒的美人一样。山峰顶上,一片白色的笼罩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金光闪闪。
林福雅羞羞答答说道,“我才不管那个孩子呢,我只要你,阿枫。”说着就要扑过去。
林枫闪开了,“可是我不喜欢你。”
“阿枫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现在怎么能这样对我。阿枫你知道不知道,我不要荣华富贵,跑出来找你的,这一路上有多危险啊,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我只想早点来跟你见面啊,阿枫我好爱你知道吗?”林福雅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为了你,我什么都不要了。”
“我说了我不爱你,你滚开。不然我叫人了。”林枫的眼睛里,射出来的是如此不喜悦的目光,让林福雅心痛得不能呼吸。
“阿枫,为何你眼里只有孩子,早知道你会这样,对我,我就去杀了那个孩子了。”
“你敢。”林枫大怒,“你真不配做母亲,这样的话也说的出口。”
“我还不是为了你!”林福雅声嘶力竭。
“我不需要你的爱,如果你真的爱我,就离开我,让我喘口气好不好。”林枫很生气,“你这个疯子。”
“你骂我也比不理我好,我真的好痛苦啊,我不能没有你啊,阿枫,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的。阿枫,我是这个世界对你最好的人,你失去我你会后悔的。”林福雅又扑上来了。
林枫生气了,一刀砍在林福雅的手上。
“啊,”一声尖叫,林福雅倒在了地上。
手臂断了,活生生的手臂躺在血泊里,伤口处还不断地流血。
“阿枫,你好狠心。”林福雅说完这句话,就疼晕了过去。
林枫穿着一件金线绣面的马甲,领口处,用红色的线做了一圈滚边。下半身,则是一件棕色的裤子,裤脚也塞进了鞋子里,说,“把这个疯女人扔出去。”
莫礼说,“林福雅已经流血还昏迷不醒,如果你就这样扔她出去,她是必死无疑的。”
“那也不关我的事情。”林枫冷淡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福雅被扔在山坡上,血一滴滴地落在石头上。林仲超一直在监视林枫帐篷,故而发现了林福雅。于是让人把林福雅带走了。
大茗朝。
吴国公府。
院子里,夹竹桃开的很旺,鲜艳的花瓣,在一片绿色中显得很是抢眼。一旁的漏窗上,一只牵牛藤已经爬出来,等着时机到了,就要在墙外开花了。
周铮铮穿着一件浅绿色的褙子,褙子后面,绣着一圈荷叶,看上去就显得很凉快,褙子里面,是一件紫色的襦衣,很素。见到了阿明,也收到了林仲超的书信。
那是一封悲伤的信,信里充满了诀别的意思。
林仲超说,“阿筝,我要走了,能认识你已经是上天对我最好的眷顾,可惜天不假年。张良晨是良配,希望阿筝可以有个依靠。
阿筝,还是很怀念上元节和你一起放下的河灯,和你一起吃的桃花饼,和你走过的每一个脚印。
一切都是那么让人怀念。可是,我却不能跟你一起过余生了。
阿筝,最后一个心愿,你帮我完成好吗?
那就是,每年清明节,你和张良晨带着你们的孩子,来我的坟头献一束桃花。让我看看你和你的孩子。
一定要幸福哦。”
信,看完了,周筝筝已经是泣不成声了。
“你这个骗子,你怎么能食言呢,你答应过我,要跟我白头偕老,一起走遍天涯海角的,你现在竟然把我推给一个外人。”
听周筝筝这么说,阿明急了,“周大姑娘,主人在信里说了什么?”
周筝筝说,“难道你不知道他是抱着寻死的心,要你回来给我这个信的吗?”
阿明大惊,“怎么会呢,怎么会寻死呢,主人明明说好的,等我回去才可以发兵的。”
“你主人骗你的,他连我都骗,更何况你。”周筝筝把信给阿明看。
阿明越看心越疼,简直是不能呼吸了,“不会的,不要啊,主人,你不能死。”
周筝筝说,“就算你现在回去,边关到京城那么远,你去了也阻止不了什么了,该发生的都一件发生了。”
阿明跌坐于地,嘴唇都发抖了,“主人,你千万不要有事啊,主人。”边关,远处的群山显得很是安静,似乎刚睡醒的美人一样。山峰顶上,一片白色的笼罩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金光闪闪。
林福雅羞羞答答说道,“我才不管那个孩子呢,我只要你,阿枫。”说着就要扑过去。
林枫闪开了,“可是我不喜欢你。”
“阿枫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现在怎么能这样对我。阿枫你知道不知道,我不要荣华富贵,跑出来找你的,这一路上有多危险啊,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我只想早点来跟你见面啊,阿枫我好爱你知道吗?”林福雅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为了你,我什么都不要了。”
“我说了我不爱你,你滚开。不然我叫人了。”林枫的眼睛里,射出来的是如此不喜悦的目光,让林福雅心痛得不能呼吸。
“阿枫,为何你眼里只有孩子,早知道你会这样,对我,我就去杀了那个孩子了。”
“你敢。”林枫大怒,“你真不配做母亲,这样的话也说的出口。”
“我还不是为了你!”林福雅声嘶力竭。
“我不需要你的爱,如果你真的爱我,就离开我,让我喘口气好不好。”林枫很生气,“你这个疯子。”
“你骂我也比不理我好,我真的好痛苦啊,我不能没有你啊,阿枫,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的。阿枫,我是这个世界对你最好的人,你失去我你会后悔的。”林福雅又扑上来了。
林枫生气了,一刀砍在林福雅的手上。
“啊,”一声尖叫,林福雅倒在了地上。
手臂断了,活生生的手臂躺在血泊里,伤口处还不断地流血。
“阿枫,你好狠心。”
第493章 自尽
北狄。
林枫使用火攻,火烧耶律骨军队连营,耶律骨知道自己大势已去,就把皇孙交到林栋手里。
“阿栋,这里是朕的千里马,你骑上它任何人都追不上,赶紧带着朕的皇孙去中原吧。你是中原人,现在,应该回去了。”耶律骨说。
“不成,我怎么可以丢下皇上不管呢,要走一起走!”林栋拒绝。
“阿栋,再不走我们就都走不成了。这个孩子只有跟着你,朕才放心!”耶律骨哀求道。
林栋看着奔涌而来的林枫兵马,抱起孩子跳上了千里马。
“皇上,保重。”林栋说,“我会回来的。”
千里马载着林栋如闪电那么快地离开。
耶律骨转身,看着林枫骑着骏马,杀耶律骨的士兵那是干净利落,刀起头落下。
那只骏马和利刃,还是耶律骨赠送给林枫的,想不到如今却是被用来杀自己。
耶律骨嘴角是一抹嘲讽的苦笑。
眼睁睁地看着人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
“你们不要战斗了,都投降吧。”耶律骨说,看有的士兵还不愿意放下屠刀,大声喝道,“这是命令!”
士兵们一个一个都放下刀。
林枫却还没放下武器,只是让人收兵。
父子俩相对而望。中间是隔着硝烟的,好长的一段路。
“枫儿,你赢了。父皇很高兴,你终于长本事了,可以不依赖父皇赢了。父皇让士兵们投降于你,就是希望你可以有自己的兵马。你现在的兵马,不是你的。”耶律骨苍老的声音响起。
林枫的心略微颤抖了一下,放下了武器。
的确,林枫也知道,林枫现在的兵马都是属于莫礼的,一旦跟耶律骨交完战,林枫又会一无所有。耶律骨让士兵投降,这些投降过来的,才有可能是他的人马,他自己的力量。想不到耶律骨还是很为林枫着想的。
“你如果早点这样对我,你也不至于死。”林枫冷笑,内心微微泛酸。
耶律骨笑道:“枫儿,朕的死期是天注定,不是你造成的。朕夜观天象,朕的星辰即将落下,可是枫儿,你的星宇也是暗淡无光的。枫儿,这,说明有人想看着我们自相残杀,有人想坐收渔翁之利。你要小心啊。”
“我不要你关心。”林枫生气了,“识相的,就把我儿子交出来。”
“你看不到他了。”耶律骨摇摇头。
“你把我儿子怎么了?”林枫忽然有些害怕,“你不会的,他可是你的孙子啊。”
“我不会告诉你的。”耶律骨还在笑。
“你把他杀了?你这个畜生。”林枫大怒。
耶律骨举起来宝剑,“枫儿,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父皇再也无法保护你了。”手起刀落,耶律骨倒在了血泊里。
“你不能死,你还没告诉我,我儿子在何处呢。”林枫拼命摇晃着耶律骨的身体,声嘶力竭。
可是,人死不能复生,耶律骨已经死了。
林枫蒙住脸,身体颤抖得厉害,不知道是在哭,还是担心他的儿子。
大茗朝。
“碧华,你这是要干什么?”父亲半夜起来上厕所,竟然发现张碧华在准备行李。
这是要不辞而别啊。
顿时,一股火气腾的一下就升到了父亲的胸口。
此时,就算张碧华不说,父亲也已经猜到了张碧华的目的。
除了那个阴魂不散的林暗夜,没有其它什么东西会让张碧华如此大逆不道。
“你是不是疯了!”父亲一把夺过行李,重重的扔在地上。
如同有可能,父亲恨不得亲手去把林暗夜给杀了,这样张碧华就可以安安静静,幸幸福福的生活了。
“爹,你别管我了。”张碧华不想跟父亲发生冲突,但一颗要走的心,是谁也拦不住的。
“你还有脸叫我爹,我没你这么个没出息的女儿。”父亲气得脸通红,说话的嘴唇都在打颤。
“你不准走,你要走了,这辈子都不要回来了。”
父亲撂下狠话,想把张碧华吓住。
可张碧华天生就不是胆小的人。
“爹,孩儿不孝。”话音刚落,张碧华就一个俯身,冲出了家门,甚至连行李都没带。
“你给我站住。”身后,父亲的苦口婆心化成了两行泪水,却让张碧华越跑越远了。
从城门出来,张碧华就一路往北,虽然没有行李也没有盘缠,但张碧华却觉得无比的自由自在,甚至还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轻松。
到很快,现实的残酷就让张碧华少了些笑容。
因为没有盘缠,张碧华饿的前胸贴后背,看着路边摊贩在卖白花花的馒头,张碧华却只能干咽口水。
最后实在是饿的不行了,张碧华索性把头上的簪子拿去典当了些钱,这才祭了五脏府。
北狄遥远,光靠走路,不知得花上多长时间,张碧华可不想就这样把大巴的时光浪费在路上,因此便开始物色北上的商队。
因为战乱,去北狄的商队肯定是没有了,但能靠近一点也是一点,无论怎么说,肯定比走路要快。
为了方便出行,张碧华用不多的银两给自己置办了一身男装,毕竟,一个女儿身出远门,还是有诸多不便的。
商队看张碧华认识几个字,便让张碧华代管账本,不仅包吃包住,还不用怎么走路,张碧华也是捡到了一个大便宜。
只是好景不长,还还没目的地,张碧华女儿身的事实,就被人戳破了。
为了自保,张碧华只能离开商队,孤身一人继续前行。
而又因为已经靠近北狄了,张碧华边选了一条近路,虽然曲折了点,但可以更快。
穿行在山腰间,齐人高的杂草常常把张碧华给淹没了,不时出没的野兽,更是让张碧华时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夜晚,四周漆黑一片,张碧华点起一个火把把自己照亮,也把野兽驱赶在外。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个夜晚,张碧华的眼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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