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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太平(董轻)-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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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早就想去看夜融了,听太平一说,赶紧答应了一声,挎着篮子,带上她要给夜融他们的东西就走了。
    太平又和二人商量了一阵,春芒听她说想要另外寻一处地方,买个大点的院子给他们做新房,忙说说道:“不用了,在这儿就挺好的,音哥也习惯了这里。”
    太平觉得这样未免太委屈了两人,鎏金出嫁,她可是赔嫁不少,尽管燕出尘说不要,她还是悄悄藏在了送给鎏金的首饰盒里,那两口子迟早会发现,太平为了他们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在京城时就寻人将银两兑换成了齐国大盛钱庄的银票。
    太平的抠门儿只在表面,而且那是在经历过灾难后养成的一种习惯,实际她并不是那样的人,尤其对她视为亲人的人,那是好得不得了,否则鎏金也不会这么死心塌地跟着她。
    最后商量的结果,互相折中了一下,决定由太平出钱,将小院重新修缮一下,再在侧面盖上两间屋子,让小小和无衣搬出来,好让一对新人有自己的空间。
    春芒很感动,握着太平的手说:“阿迪,谢谢你!明明你是最小的,我们没帮上你什么,却事事都是你在帮我们,如果没有你,也没有我和音哥的今天。”
    太平摇头道:“以前我就说过,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们,咱们是兄弟姐妹,是一家人,感谢的话以后不用再说。”
    听音没有春芒那么激动,他的声音虽轻,但是郑重无比,他说:“春芒,你不用对阿迪说感谢的话,两年前我就说过,这条命从今往后就是阿迪的,就算你成了我的妻子,这句话依然不变,你会怪我吗?”
    春芒摇头道:“不止是你,我也是这么想的,大家都是这么想的,老大,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尽管说!”
    “我需要你们做的,就是好好过日子,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太平说道。
    她的朋友们都是质朴善良的人,她真心地想看到他们的幸福。有一些事情,是需要她去做,不过她觉得那是自己的事,没有必要打扰他们。
    鎏金临走前,交给太平一个锦囊,那是刘嬷嬷死前留下的,本来要她在太平成亲后再给太平,不过鎏金等不到了,所以就提前交给了她。
    太平问鎏金,锦囊里面是什么东西,鎏金摇头说不知道,她接下锦囊多年,却牢记着刘嬷嬷的嘱咐,从来不曾打开过。她说,刘嬷嬷当初只叫她收着,等太平嫁人后给太平,多余的话还没来得及说,老嬷嬷只说了一句“一定要找到他”就咽了气,那个“他”是谁?是男是女?鎏金都来不及问清楚。
    既然是刘嬷嬷嘱咐,太平也尊重死者,她没有当着鎏金的面打开锦囊,独自一人的时候才打开来,却发现锦囊里只有半截钥匙,甚至这钥匙都不是金的银的,只是半把普通的黄铜钥匙。
    太平不明白这半把钥匙有什么用,想来和洛氏有关,刘嬷嬷是她的人,兴许这也是洛氏留下的遗物,可是因为刘嬷嬷没有把话说全,她也不知道另外半把钥匙在哪里,合起来这把钥匙有什么用。
    另外关把钥匙,想也知道就在刘嬷嬷说的那个“他”的手中,只有找到那个“他”,钥匙才能合二为一,所以她才会交待太平一定要找到他。
    钥匙自然是开锁的,问题是锁在哪里呢?而且前提是找到“他”,他是谁,他在哪里,茫茫人海,太平要如何去找?就算找到了人,那人知道锁在哪里吗?被锁住的,又是什么东西呢?
    刘嬷嬷说拿出来早了会害了太平,证明这半把钥匙是有人想要的,太平住在慕府时,倒没人找她打听过这方面的事,也不知道是不是慕府的人。
    鎏金胆子本来就不大,承载的又是死人的嘱托,所以牢牢记着,就连燕出尘她也没告诉。
    她对太平说:“我本想按刘嬷嬷的嘱托,等你嫁了人再给你,可是这一去,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还是先给了你,希望嬷嬷不会怪我。”
    太平安慰她道:“刘嬷嬷可能是怕我年纪小,拿着这东西不小心露了馅,这一定是个重要的东西,她才会这么交待,你也别想多了,拿出来是对的,我不是以前那个弱小的太平了,如今我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刘嬷嬷若是在,也一定早交给了我,你放心吧,她不会怪你的!”
    她想,钥匙也许和洛氏的死也有些关联,自己到底要不要去查呢?
    太平很是头痛,好不容易才告别伤脑筋的生活,她真的很想要过与世无争的太平日子,可是命运似乎不想让她闲着,总会给她找些麻烦,眼看这都要过上悠闲的日子了,又钻出这么半把钥匙来。
    话是安慰鎏金的,其实她心里在哀号:你为什么要这么早给我?为什么不听刘嬷嬷的话等我结婚的时候再给我,那起码也能让我过几年没烦恼的日子!
    她向来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既然占了人家的身子,就得背负人家的责任。
    太平很无奈,下一步怎么办呢?只有想办法找吧,她的理想不是踏遍千山万水吗?就当游玩了,走一处打探一路,看能不能寻到一些线索,只希望地下的刘嬷嬷不要怨她懒才好!





     92、绿洲
     更新时间:2013…1…28 23:07:02 本章字数:3474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太平的十六岁生日已然悄悄过去。爱蝤鴵裻
    这一年,她独自骑马过阴山,走过了很多地方,广骛草原,荒无人烟的大漠,极度冰寒的雪山,都留下了她的足迹。
    太平宣布要离开的时候,夜融说要辞了军职跟着她。夜融轻功好,心思缜密,身边又跟着个机灵的小起子,带着他二人行走江湖再好不。
    夜融不像断雨和楼斩,他素有洁僻,当小乞丐的时候就是世上最干净的小乞丐,在军营中他都是独来独往,不喜与那些汗味浓重的大兵们混在一处,他早就对太平说过想离开军营,太平也没多想。
    对于这几个朋友,太平是信任的,她从未用自己的异能探查过他们,因为若是自己真这么做了,就不配得到他们的信任,他们是共过生死的兄弟,不信任也就意味着一种背叛。就算有人会背叛这份友情,绝对不是太平!
    因为如此,太平一直不知道夜融的心思,所以忽略了提到夜融时,小小眼中滑过的黯然。直到她不经意间听到了小小与夜融的对话,才惊觉有些东西不像她想的那样。
    太平没有向任何人告别,留下一封书信,在一个夜晚悄悄离开了沙枣镇,她没有留下线索,实际上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向何方,所以尽管夜融照样离了军中去寻找,也一样没找到她。
    夜融往南,与太平背向而行,又怎么可能找得到她呢?她虽然说过留恋江南的轻烟雾绕、桂子飘香,却不想夜融找到她,因此选择了一条她从未走过的路。
    这一年来,她成了一个真正的鞑坦人,有时作男子打扮,有时又扮作女装。
    北地的天空是那么辽阔,北地的民风是那么地纯朴,太平看过美丽的景色,经历过恶劣的环境,她曾与善良的牧民们在草原上放歌,也曾夜入马贼窝里割过无恶不做的贼寇人头。
    她是牧民心中的救世主,曾经被她救过的牧民形容她身形如电,来无影去无踪,并且从来不用武器,她蒙着面纱,有着曼妙的身姿和银铃般的嗓音,于是大家都说她是雪山女神的化身。
    在离沙枣镇很远很远的天幕山脚下有一片水草丰美的土地,这里住着一群鞑坦人,天长日久,慢慢形成了一个村庄,谁也不知道,他们心目中的雪山女神就混迹在这个小村子里。
    太平天资聪慧,本来在语言方面就有天赋,先在路上就跟着商队学了些粗浅的北地各民族方言,后来到了天幕山,她走累了,就落脚此处,用麦勒雅迪这个名字加入了这群鞑坦人的队伍,她的鞑坦话已经说得一板一眼的,加上本身并不多话,只要她自己不说,没有人怀疑她不是鞑坦人。
    麦勒雅迪这个名字在鞑坦人中并不特殊,这应该是个普通的名字,这个小村子就有另一个麦勒雅迪,那是个比太平还要小两岁的小姑娘,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笑腮边就露出两个酒涡,可爱极了。
    村子里的人于是按年龄大小,分别叫她们大麦勒雅迪和小麦勒雅迪。小麦勒雅迪很喜欢太平,因为太平会治病,比村子里的巫医都厉害,她的爷爷病了,就是太平给治好的。
    小麦勒雅迪的爷爷叫拉达耶,村里的人都叫他拉达耶老爹。兴许太平之所以选择留在这个村里,与这个名字也有一定关系,因为她顶替了岳姑娘的身份,岳姑娘的养父就叫拉达耶。
    拉达耶对旁人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名字,但是对太平来说不是,她背负着麦勒雅迪的仇恨,当她承接了这个身份时,就一同承接了她的责任,如果不找出杀害哈图村的那伙贼人,以他们的血祭奠全村人的亡灵,她是不会安心的。
    太平在这个叫做沙湾的小村子住了下来,不过她拒绝了拉达耶老爹和小麦勒雅迪的邀请,单独在沼泽地的边上搭了一个小屋子,屋子用石头和木板联合构成,修建的时候沙湾村的青壮年都来帮忙,只用了半天时间就盖好了。
    小麦勒雅迪抱了两只小羊来,让太平一定要收下,其实太平不懂得喂养它们,关键是她并不是天天都在,她还是会出去,只不过不会向以前一样一直走,而是过个几天会回来。
    小麦勒雅迪见她不收,很是难过,太平好不容易才向她解释清楚自己的意思,小姑娘笑着说:“姐姐,既然你没时间照顾小羊,那我帮你养吧,它们仍然住在我家的羊圈里,不过我会告诉它们,你才是它们的主人。”
    太平笑了,摸了摸小麦勒雅迪的头道:“好吧!就这么办!不过它们是我的了,既然住在你家的圈里,总不能白吃白喝吧,我这里还有半袋粮食,你走的时候就带回去。”
    小麦勒雅迪直摇头,说道:“我可不能要,姐姐,羊儿吃的是草原上的草,又不浪费我家一滴粮食,怎么能要你的呢!”
    “这些都是我看过病的乡亲送来的,姐姐不常在家,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你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正需要营养,听姐姐的,拿去,不然我也不要小羊了!”太平拿了半袋面,还有一只儿獐子腿,装好塞给了小麦勒雅迪。
    小麦勒雅迪推辞不过,眼泪汪汪地看着她说:“姐姐,你真像我的亲姐姐!可是我不能要你的东西,你救了爷爷,又分文未取,欠你的恩情我们都不知拿什么来报答,如果再要你的东西,爷爷会骂我的!”
    小麦勒雅迪确实有过一个亲姐姐,不过和她的阿爹阿妈一起死于一场沙尘暴,尸首都没留下。
    太平想到了前世的自己,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她搂着小麦勒雅迪,轻声说道:“别推辞了,我也想有一个像你这样可爱的妹妹,如果真把我当姐姐,就把东西带回去。”
    送走小麦勒雅迪,太平骑着她的那匹老灰马赶到了离沙湾村最近的市镇,有些药是这里的山上没有的,她需要从南方来的药商手中购买。
    北地这片辽阔的土地尽管沙漠居多,但是也有美丽的绿洲,就比如沙湾村。有绿洲的地方就有人的聚集,水草丰美的地方,更是兵家所争之地,因此离沙湾村不远就有个市镇。
    这片土地已经不是晋国所辖,北地的游牧民族众多,并且没有建立国家的,所以这片土地属于哪里,没有个定论。太平所去的市镇,严格意义上也不能叫做市镇,它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建制之地,而是由商队、牧民们自发形成的,这里是通向西域各国的必经之地,过往商旅都得从此过,在这里补给水和粮食,因此也虽算不得繁华,却也不荒芜。
    镇里有着破败的城墙,看着倒也巍峨,不知是哪个时候建立的,听人说起,应该有着几百年的历史。太平并不关心这些,她牵着自己那匹老马,直奔西面竖着块长幡的房屋走去,因为那幡上至少有三种文字,三种文字都只写了一个字:药!
    市镇不比中原,其实它还比不得沙湾村,那里至少住了十来户人家,这个镇上根本没有常住户,牧民们都是游走的,就算要选择固定的住地,也选的是沙湾村那种靠水的绿地,不会选择这种地方,这里能成为市镇,全靠的是地理位置好。
    市镇面积不小,但是只有一家客栈,一个药铺,还有一个打铁铺。
    太平不是第一次来,以前她来过一次,那时候的市镇因为有不少外地人,本地人也有不少拿了东西来换粮食之类的,各色人种南腔北调地说着话,说不明白的就用手比划,看着倒也有几分热闹,今日一看,却是冷清多了,只有来路上零零散散摆着几个小摊,天冷了,看样子也都没什么人光顾。
    将马拴在药铺门外的一株胡杨树上,太平走了进去,想是最近客人不多,将近两月了,掌柜的居然还认得她。
    “姑娘,又来买药啊,这次要些什么?”
    上次太平买了不少药,为的是治一个部落的瘟病,算得上是大主顾,想来就算铺子里客人再多些,掌柜的也不会忘记这样的客人。
    “胡掌柜,你照单抓药好了,我都写在了纸上。”太平递过一张纸道。
    这里的掌柜姓胡,也是中原人,他的底细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因为其妻偷人,他怒而杀了那对奸夫淫妇,被判充军,刑满后年纪大了,家中亲人似乎也没了,就没回中原,在北地漂泊,后来便在这个市镇开了这家药铺。
    胡掌柜拿着方子抓药去了,后堂走出来个三十许的妇人来,青布包头,搬了把椅子到太平身前道:“姑娘请坐。”
    妇人很健谈,不用太平问,她自己就说了:“我是老胡的媳妇儿,姓甘,上月刚成的亲,我们两口子都是中原人,姑娘也是吧?”
    太平略有兴趣地看着她,这妇人虽穿着胡服,说的是鞑坦话,看样子倒也像是中原人。前一次来的时候,药铺里是个面色黑黑的伙计,何时换成了个俏妇?





     93、消息
     更新时间:2013…2…4 23:13:36 本章字数:3660

    太平冲甘姓妇人道了声谢,坐了下来,笑道:“原来是老板娘啊!你怎么觉得我会是中原人呢?”
    就如同胡服如今已在中原流行起来,大户人家的姑娘外出多穿胡服一样,现如今北地亦流行起了中原服饰。爱残颚疈
    那些精美的刺绣,雅致的流苏,深得北地姑娘们的喜欢,只是同样的,普通牧民们是穿不起的,穿着那么美丽的衣裳也干不了活儿,再说中原的丝绸经长途跋涉到北地,其价格翻了三番不止,穿得起的人是少数。
    太平自入了北境,为着行动方便,着装上是典型的胡人打扮,今日蓝色长衣遮到膝盖以下,腰不束带,内着白色窄裤,足登云靴,头戴浑脱帽,帽顶插了根漂亮的羽毛,正是鞑坦人的典型装扮。
    她初进沙湾村时就是这样的打扮,村里的人对她鞑坦人的身份毫不起疑,没想到这个中原来的老板娘竟然能够一眼看出来她是中原人,这女子倒是一双毒眼,也不知她是怎生看出来的,忍不住便问了。
    甘氏爽朗地笑道:“姑娘肤色白晳,确实看着像胡人,若是姑娘穿的是斡南人或是其他民族的衣裳,只怕我也分辨不出来,但是鞑坦人就不同了。”
    “哦?有什么不同?”太平疑惑道。
    “我看那方子上笔迹绢秀,想是出自姑娘之手,斡南人、干支人、罗迦人等都崇尚中原文化,这几个民族都比较富庶,有自己的文字,若是碰上那去中原游历过的,倒也会写几笔咱们中原的文字,但是他们习惯了写蝌蚪文,中原文字笔化繁杂,没几个学得好的,更何况是鞑坦人了,他们是草原上最穷的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却没有文字,哪里可能有姑娘这般灵秀的人物?识文断字又会开药方的,除了咱们中原人,我还真没见过!”
    原来如此!这个女人观察倒是仔细,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太平点头,算是承认了她的猜想。
    “我是晋人!”她说道,换了中原话,一直以来不是沉默不语就是说的鞑坦话,既然给人瞧出来了,换做乡音还亲切些,“我姓岳,不过自小父母双亡,是鞑坦人收养了我,将我带大。”
    甘氏拍手道:“上次姑娘来时我就隔着帘子见过,我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看人向来一眼一个准,就说姑娘看着像中原人,老胡还道能够说这么一口流利的鞑坦话,又长得这般标致,定然是鞑坦人。我和老胡打赌,说你一定是中原人,他还不信呢,果然被我猜中了!”
    “怪不道我说怎么没见过老板娘呢!”太平笑道,“听您说得头头是道,看来老板娘也是个知书达礼的!”
    甘氏挥了挥手道:“不瞒姑娘说,我原本也是出身大户人家,父母只得我一个独女,奈何嫁错了人,连累得一家上下几十口人都……幸得一好心人相救我脱离苦海,遂女扮男装到边关,侍候充军的老父过完剩下的日子,便只有我孑然一身,遇上老胡,两下里一凑合,就在这里安了家,开个小药铺,日子倒也过得去。”
    “听老板娘的口音,也是京城人仕?”太平问道。
    “岳姑娘也是吗?”甘氏乐道,“那咱俩可是老乡了,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来这荒凉地方的,多是些幽州、徐州之地的商人,京城的人可少见,我闺名三娘,不如姑娘就叫我三娘好了,我也不客气叫你一声岳妹子,回头我叫当家的给你打个折扣。”
    甘三娘倒是个爽朗的,太平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也不和她客气,说道:“那就多谢三娘了!”
    说话间胡掌柜取了药出来,甘三娘一说,果然给太平打了折,听闻是中原老乡,胡掌柜还多送了太平一只人参,虽说只有十几个年头,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
    甘三娘又拉着太平说了好一会儿话,太平从他们夫妻口中听到了不少消息。这一年多来她断了与任何人的联系,两耳不闻关内事,离中原越来越远,竟不知发生了很多事,最关键的是,这事情貌似还和她有些关系。
    却原来是慕家出了事,都是你传来我传去的消息,到了甘三娘这儿,也不知道离真相有多远了。
    太平了解到的大概,就是慕云飞好像犯了什么大事,被皇帝给贬官革职,弄到北地一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做了个小县令,听说这还是看在慕蕴诃这个慕家次子立了战功的关系,否则早进了大狱。
    慕蕴诃在边关这一年多来倒是屡立功勋,成功完成了皇帝交付的任务,可惜家中遭变,功过相抵,本来皇帝要提拔他的,他抛弃了自己的前途,换得了家人的平安。
    太平听到慕云飞竟是这样的结局,心头有些五味陈杂。她原本想着从出走那一天起,慕家和自己就再没有关系,慕家的事她也不会再管,可是想的和现实是两回事,真听到慕家出了事,心头还是有感触的。
    鎏金出嫁前夜才和她说了那个秘密,太平还没想清楚要不要去找慕云飞问一问一些往事,她还想找到那半截钥匙的秘密,也许从慕云飞身上能打听到一些东西。
    太平原以为像慕云飞这种为了前途可以牺牲自己婚姻的男人是不会受到什么挫折的,一定会顺风顺水,官路亨通,没想到他会马失前蹄,也不知是什么事情让他栽了跟头。
    与胡氏夫妇告别的时候,甘三娘很是不舍,对太平说道:“妹子有空常来玩啊,最好明日就过来,我们夫妻二人没个孩子,身边都是些说胡话的,真是闷死人了!”
    她这话让听到慕家的事心情有些郁闷的太平忍不住一扫阴郁,“噗哧”一声笑了。
    甘三娘明白她笑的是什么,咧着嘴道:“胡人说的,可不就是胡话?你也别笑,听听乡音,我这心情都好了很多,你也记得了,下次来别一张口就给我说胡话,那舌头绕啊绕的,绕得人心慌,还是咱们家乡话听着舒服!”
    “是是是,我得闲了就来寻三娘聊天。”太平说道。
    和甘三娘的谈话很愉快,这两口子留她吃了一顿饭,连甘三娘炒的菜都是太平爱吃的,她颇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甘三娘见她骑着马,坐下时靴子里也露出匕首,便晓得太平是个会功夫的。让太平没想到的是甘三娘竟然也会功夫,还拉着太平过了几招,她的功夫竟然不差。
    甘三娘告诉太平,她父亲若是不出事,最少也是个将军,原来是家学渊源,武将之后,脾气才会爽利吧。
    回到沙湾村,将买来的药给需要的人家送去,太平又收到不少感谢的话和礼物,这些纯朴的牧民啊,让她都不忍心离开了。
    可是她是一只流浪的大雁,这里的人再好,这里的风景再美,也是留不住她的,她的脚步终归是要前行。原来的打算是往西,一直走到大海边去,看看未知的世界,可是听了慕家出事的消息,她犹豫了。
    “不知道慕老夫人如何了?还有大哥二哥……”太平轻轻念叨着。这三个人,都曾经维护过她,她不可能说忘记就忘记。
    或者她该回去看看?只要不露面就是了,悄悄地在暗中瞧瞧,自然,她是不会插手管事的,毕竟她好不容易才置身事外,不想把自己再卷入慕家的纠纷当中。顺道也回去看看小小和夜融成亲了没,其他的朋友们过得好不好,自己当初不告而别,也不知断老大他们几个生没生气!
    决定了就去做,太平先向小麦勒雅迪道别,小姑娘自然舍不得她走,含着泪看她,看得她心里也忍不住酸酸的。
    “好好照顾你爷爷,别难过,我又不是不回来了,等姐姐办完了事情,就会回来,到时候咱们不是又能见到了?”太平安慰她道。
    “姐姐骗人!你把家里的东西都全给了我和爷爷,一定不会回来了!”小麦勒雅迪抽泣着说。
    “不会,姐姐何时骗过你?你好好想想,我从来都不骗我们的小麦勒雅迪的!”太平柔声道。
    小姑娘想了想,太平确实没骗过她,于是慢慢停止了抽泣,不一会儿却鼓着腮帮子道:“我猜猜,姐姐突然出现在我们村子,现在又要离开,到底是为了什么?”
    太平见她的样子有趣,笑问道:“好吧,你猜猜姐姐是为了什么?如果猜到,姐姐回来的时候,从中原给你带最精美的丝绸来,你出嫁时给你做嫁衣。”
    小麦勒雅迪破啼为笑,伸出手指用太平教的方法和她打勾勾,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姐姐可不许耍赖!”
    “你还没说原因呢!”太平哈哈笑道,“若是猜得不准,可就没礼物了!”
    小麦勒雅迪歪着头狡黠地笑道:“姐姐这么迫不及待地要走,一定是去寻你的情郎!”
    情郎?太平讶然,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心思倒不小,她哪里有什么情郎了!
    “小麦勒雅迪,你可猜错了!”太平摇头道。
    小麦勒雅迪伸手一指,嘟着嘴道:“肯定没猜错,姐姐你是不好意思承认吧!这大半年来,我可没少看到你拿着那只笛子发呆。”
    太平抚上腰间的玉笛,微微愣了一下,脑中不期然想起了那个人,想到了那双亮晶晶的眸子,他说有话要对她说,太平直觉地逃避了,时间过去这么久,也许他早就忘记了。





     94、盘查
     更新时间:2013…2…10 23:50:27 本章字数:3473

    纵使语言方面没有障碍,纵使村民们对她敬爱有加,但是除了在小麦勒雅迪身上真正感到了一份真情,太平与其他人之间还是有着隔阂。爱残颚疈
    她骨子里始终是中原人,很多习惯与这里的人并不一样,表面上她与牧民们是友好的、亲厚的,可实质上她并没有真正融入他们之中,她是孤独的。
    很多个月夜,太平仰望星空,前世今生的各种记忆萦绕不去。
    由夜融与小小的事情开始,她的心思开始杂乱了起来,大家都长大了,她早就应该明白,没有事物是一成不变的。她从没想到夜融会对自己起了那样的心思,或许因为一开始她就站在一个比较高的高度,将他们当成了孩子,可是实际上,他们中最小的小小都比自己要大上几个月。
    所以她选择了独自离开,以为流浪能够让她的心情平复,重新找到未来的方向。可是太平发现,时光匆匆流逝,自己不仅没有找到需要的答案,反而显得更加迷茫了。
    或许真的该找点事情来做做,否则她会度日如年。想来是曾经忙碌惯了,她已经适应不了太过平静的生活。
    辞别了小麦勒雅迪,太平骑着她的那匹老马,一路往南。她打听到了慕云飞任职的地方叫邺县,虽同处北边,离沙枣镇却很远,她南下中原,邺县反而近些,所以决定先去那里看看。
    甘三娘给了她一份详细的地图,人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太平从她身上却没看到这个特质,按理说太平与她初识,向来也没什么交情,可甘三娘对她却有些过于推心置腹了。
    难道真的是因为大家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太平有些不信,但是她从甘三娘身上没感到敌意,遂也不去深究。
    为什么她会知道甘三娘没有恶意呢?自然归功于额间的印记,它让太平预告的能力渐渐有了提高,不光能够提前感知危险,还能够分辨人心善恶。
    不知道是不是一年多来不曾断过杀戮,额心的印记每经历一次危机就会变化一回,到如今,已经像一朵花一般盛开了,正如她所猜想的,和她见过的妖花一模一样,只不过颜色转成了金色,所幸位置在额头上方紧挨着发际,平日里戴了帽子可遮挡住。
    南下的路并不太平,草原牧民本就是骁勇善战的民族,部落与部落之间争斗不断,不时会遇见些杀戮的场面,太平自然小心避开。
    她是个孤身女子,北人贵族性子粗蛮,掠夺粮食与女子是家常便饭,她不会傻到以为凭一己之力就能够与众人抗争,该躲的还是得躲。
    甘三娘倒是建议过她改扮成男装,不过太平没有听她的,一来她自信路上能够躲过一切危险,二来北地女子的装束并不束缚人的行动自由,她已经习惯了,并不想过多地麻烦,她发现自己似乎变得越来越懒了。
    有心躲的是军队,其他事情却没有必要躲。太平腰间佩了一把古朴的刀,别看那刀不起眼,却是西蓝人所铸,西蓝人有着其他国家没有的精铁,他们所铸的兵器也是天下最锋利的兵器。
    这把刀是太平从一位马贼头子手中所得,真正的利器,砍人脑袋就跟切西瓜似的,要不是刀沾过血,她倒真想用它来切西瓜。
    有这把利器在手,遇到马贼或是落单的野兽,太平都会拿它出来磨一磨,只要出手,就没有落空的,这一路下来,杀过不少人,也救过不少人。
    因她救人不留名,被她救过的人又常见她吹着一只玉笛,便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做玉笛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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