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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之金牌毒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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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把玩着项链上那颗在手上突然间光芒大盛的血色宝石,看着那边想要扑过来抢东西的女人,君夜修摇了摇头。
“你对父亲如此不屑,有为何将此物据为己有?血月乃是我君家传给历代女主人的信物,它,已经不属于你了”。
血月,传说中乃是天降巨大奇石,落在番外的死水湖镜阳湖的湖心。不过三天,那早已经湖水断绝的镜阳湖湖水变得清澈见底,散发着柔和的红色光晕。当时还是游牧名族首领的君家祖先听闻之后,命人将奇石运回解开,从中便发现了鸽子蛋大鲜红如血的宝石。因为其鲜红如血,所以命名为血月。
得到血月之后,君家先人请能工巧将这块宝石做成项链,送给彼时怀有身孕妻子,作为君家女主人的传承之物留存。至此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了。
“你胡言乱语什么,这是我的东西,既然现在在我的手中,此物便是我的”。
若是其他,作为东平第一贵妇的宣华夫人根本不会如此惊慌。只是这血月委实是个好东西,女子戴上之后可保青春永驻。宣华夫人徐慧如今近乎五十岁,可脸上去完全看不出岁月的痕迹。皮肤仍然又去少女一般细腻。这都要归功于这条项链。眼见着此物被夺走,徐慧怎么能不着急。
然而,很快事实会告诉她她的愤怒咆哮没有任何作用,不过须臾,方才还立在堂内的男子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一道残音。
“父王在世时,你是君家妇,父王死后,一切的一切譬如昨日死,如果可以,我宁可与你没有任何的关系”。
“你给我回来,你这个孽障!”
跟着声音跑出来厅堂之外,外面除了灵石假山,哪里还有方才出现的男子的踪迹。
“姐姐”
恼火了许久,只听得一声呼唤,一双手扶上了她的双肩。
这是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妇人回头缺见一名身着白衣,面白如玉眉目清秀的男子正满脸担忧的看着自己。下一刻,妇人一把扑进了对方的怀里
“凤书,他回来了,他把我的血月抢走了”。
“血月?就是那个传说中代表君家女主人身份,女子戴了便可青春永驻的血月啊!姐姐竟然还想着君家的人么?”
听到男子有些怅然的话语,妇人连忙摇头。
“我怎么会想他们,我对君家人厌恶之极,我早就说过,要斩草除根。是舅父非不让的,如今但是让他回来气我,还抢走了我的东西。没有了血月,我会老的!”
听着她的抱怨,被唤作凤书的青年男子抬起怀中人的下颚。
“姐姐怎么会老,这么多年,姐姐一如往昔,哪怕没有血月,也不过与美艳少妇一般风华正茂,没有了血月,凤书就能跟姐姐一起慢慢变老,这样不是更好?”。
“凤书……”
听着男子甜蜜的情话,宣华夫人徐慧的脸上多了一抹嫣红。
“这些年,感谢有你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否则我都不知该怎么挣脱那个噩梦……可是血月一定要拿回来,那是属于我的东西”。
她已经不再年轻,眼前的男子却比他要小上一轮,没有了血月,她会渐渐老去,恢复到同龄人的模样,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青年男子叹息一声。
“谈何容易,他可是君夜修,从不从任何人的吩咐,哪怕是你,他的亲生母亲”。
虽然话不中听,却是事实,若真是听从她的,君家的势力她也不会一无所知,想到这些年父子二人竟然对自己提防至此,徐慧的便满心怨言。沉默片刻后冷笑道:“哼,他要血月十有八九是为了讨女人的欢心,这是他们君家人惯用的手段,我就不信,那个女人若是知道了他的真面目,还能要他”。
“也说不准,咱们得探子不是说了,这位君上可是连祖上的宝藏都拿了出来,说不得为了那些对方情愿与蟒共舞呢?这世间的女子有几个能有你这般坚韧的心性”。
说着话,男子在徐慧的额间留下一个轻吻,而后是耳鬓厮磨了好一阵。看着男子白皙俊美的容颜,徐慧有些陶醉。然而手下意识的摸到自己的脖子处的时候,她的脸上带上了几分恼火。
“那个孽种,这些年事事与我做对,君家的财富他竟然给了外人,如今连自己的母亲的东西都要觊觎,果然是畜生”。
把玩这徐慧鬓角边的发丝,男子轻轻一笑:“姐姐方才不是说了,他这是迫不及待的要将这君家的传承之物拿走去讨对方的欢心”。
“欢心?”
徐慧愣了片刻,而后却是一脸鄙夷。
“我就不信,谁会真心喜欢他那样的怪物,当初我还以为他跟他的父亲不一样,可不过五岁,他便原形毕露,你都难以想象那场面有多么恐怖,这些年我夜不安枕,一天到晚就害怕被人知道我生了个怪物”。
听了她的话,男子轻轻说道:“姐姐这些年有我,竟然还也不安枕,看来是凤书的错”。
“怎么是你的错,我的噩梦都是他们君家的人造成的。我只遗憾这些年都没能生下一个你我的孩儿”。
当初,为了生君夜修,她的元气大伤,一直到现在,都好似没有恢复好,以至于无法生育自己喜欢的人的孩子。她作为女人的一生,可谓是被君家父子毁了大半去。
想到这,女子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恨意,哪怕那个人死了,她都没办法忘记与那样的怪物一起生活了数年的耻辱。虽然并不曾让外人得知这个秘密,可是这终究是一根刺,已经扎进了她的肺腑里。
“那个孽障不是喜欢那个天元国的女子?好,我倒要好好看看那个女人看到他本来的模样,会是个什么样的反应”。
“姐姐想做什么?”
看着徐慧召唤府里面的死士,一旁的青年男子连忙劝阻。
“姐姐不可轻举妄动,要知道,他可不是软柿子,若是惹恼了他可不是什么好事,难道姐姐忘了,当初那些欺辱他的人,最后都是什么下场,要么砍手砍脚,被扔进鳄鱼潭里,要么没几天就莫名奇妙消失无无踪影······姐姐就是要做什么也要想好完全之策才行”。
“怕什么,我再怎么说也是他的亲娘,难到他还能同我动手不成。何况我也不是要做什么了不得的事,不过是想让人提醒一下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以免他跟他的父亲一般,骗了无辜女子”。
见她坚持,男子表情颇有些无奈,眼中看起来全然是纵容与宠溺。
“姐姐到底打算如何做?”
“此事你一定要帮我,如何让他原形毕露,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知道,你大哥那可有一个活宝,你帮我将她招来”。
知道对方主意已定,改不了了,男子笑了笑,纵容般的说道:“姐姐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没多久,随着徐慧的召唤,一名披着黑色披风的人走进了厅堂内,在接受了嘱咐之后又迅速消失在了宣华夫人府邸。
第一百一十四章:匪祸
秋日,清风飒爽,一大队人马走在悠悠的官道上,在这个队伍里,随行的官兵有一千余人,都是腰缠利剑的壮丁,这些人六人一排将队伍中央的十几只挂铁锁的大箱子围的是严严实实。相比之下,在前头走着的几十人的护卫队倒是显得淡定从容。
对于樊将等人来说,这两年许多人都已经跟着穆家的商队走过了天元过的各个地域,一路上的情况已经相当熟悉。平日那些打过交道的哪怕知道这里有“肥羊”看到穆家的旗帜知道经过的是他们押的镖多数也是不敢上前放肆。虽然是亡命之徒可是谁能跟在樊城、燕城那些地方以刀口舔血为生的比呢!
“主人,前面走一整夜都没有客栈了,我们今天先在这歇息吧,”
马车外,樊将的声音传来,将马车内昏昏欲睡的玉歌及甘甜唤醒。走出马车一看,原来队伍停在了一间很大的名为“祥福”的客栈之外。
玉歌等人进了客栈,身后带领着官兵往外走着的王进及兵部、户部的两位官员也跟着走进了客栈,来到了玉歌的面前。
“穆城主,现在天色尚早,咱们再赶上一段路程如何?”
带着八十万两走了一路,王进等人颇有些提心吊胆,他们三人都是朝中的忠耿之臣,这一次赈灾,唯恐赈灾款被人贪污了去,才主动请命过来押运这八十万两。在这十几天时间里,他们大的强盗没有看到,小的毛贼一看人这么多,连刀都没拿稳就跑了,真是不可思议的顺利。当初,朝中十万两修运河的钱还刚出京没多久就被抢了,如今的八十万两,竟然没有人觊觎,这就好比知道有一把刀会捅过来可就是不知道刀在哪里一样。现在,只有赈灾款到了台州边境,这才是最让人安心的。
闻言,玉歌看了一眼外面,的确,天都还没黑,可是想到樊将说的话,看着哪一个风尘仆仆,看到客栈中的酒肉双眼直冒光的穆家护卫。玉歌笑着摇了摇头。
“王大人,这十几日连番赶行程,我这下面的人也着实是累了。我这个做主子的也不能不体谅。而且,恕玉歌直言,我们此次前来,并非是为了看着赈灾款项,不过是顺道过来看看穆家在台州关闭的那些铺子是不是能重新运转。大人若是有什么打算,可以自行安排”。
王进是难得一见的清官,身上有着一股子为国为民的干劲,就是劲头使得太足了,这十几日就是玉歌和甘甜这坐在马车上的都受了不少罪,又何况是那些半跑半走的官兵呢!再不停下,灾没开始赈,自己就倒下了。
“这······”
“那我们还是跟着穆城主你一起在这安营扎寨好了”。
随行的兵部官员也不傻,知道这穆家商号的护卫战力不错,至少比从天元抽出来的这些要强上太多。有他们在安全,再说这几日他们也实在是受了累,虽然不过是十几天的路程,可这日夜不停地赶路真真是累人,往日站在朝堂上也未曾有过这样的体验,现在能住进客栈是再好不过的,就是他们不需要,那数百官兵也是需要休息的。
再看看这间客栈门口挂着官衙发放的牌子,大体上也不会有什么差错,于是安排好外面的官兵驻扎之后,又让人跟店家商量给带来的人安排好饮用水,为几十匹马喂上草料后,王进等人也跟着进了这间“祥福”客栈。
作为这一代最出名的客栈,祥福客栈的饭食还是不错的,玉歌在一名面貌清秀,脸上带着笑容的店小二的招呼下点了一大桌子的菜,吃得是不亦乐乎。一行人,用完了饭,便各自回了房,毕竟经过一夜的修整,明天可还要接着上路呢!
入夜,祥福客栈内一片宁静,一连赶了好些天路程的官兵们除却守在外面的三十位巡守,其余的人都陷入了沉睡。
祥福客栈奶时十二个时辰迎客的大客栈。那待客颇为妥帖热情的店小二闲来无事往后院放着的那十几只大木箱那边看了两眼,那泥土地面都被压出了不浅的痕迹线,收回视线,便拎着手里的夜宵去跟那些巡守的官兵唠闲嗑。
“官爷,你们这可真是辛苦,看样子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这大半夜的还要在这守夜”。
“谁说不是呢,从京城走了十几天了,好不容易才走到了这,前面还有一两天的距离估计就该到了”。
滋溜了一口店小二盛出来的热汤面,守夜的官兵有了聊天的精神头。
“这一路上,还真没住过什么客栈,也不在客栈里停留。这一日三餐就光吃干粮喝几口水,嘴里早就淡出鸟味来了,还好,这上面的大人终于知道累了,在这停下来修整。”
“大人?哦,我看到了,就是之前进去的那几位,里面还有年轻的小姐,难道是那几位大人中谁的家眷,这出门在外也舍不得就把人带来了?”
“这话可不能胡说,那位小姐也算是位大人了。听说过两城之主的穆家小姐没,就是她”。
“可不得了,听说这位穆小姐很是有些钱财,她不在京城中呆着,为何要来遭这份罪呢?”
“这谁又能说得清楚呢?据说是出来做生意的,要不人家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呢,人美又能干,和其他的只知道在家中绣花的闺阁女子就是不一样”。
因为穆家当初捐银买下两城的关系,天元国对女子从商略有放松,如今再加上这次赈灾,穆家又出了大头,许多的人对女子从商由原来的不接受,变成了如今羡慕与称道。便是这说着话的官兵也曾在战乱时拿过穆家捐的银两,自然对穆家小姐颇为推崇。
“这倒是,来来来,你们多吃点,我们掌柜的特意吩咐过了,让伙房的人晚上准备了好些吃食,给诸位守夜的官爷们充饥,把敢爷们伺候好了,以后好拉个回头客”。
“呦,你们这赵老板就是有见识,我们以前经过也是常常来这客栈中歇脚,关照是少不了的,来,再给我盛一碗”
“好嘞!”
“我也要”
“马上就拿来”店小二拎着桶在十几位巡守之人中间来回奔走,没多久,收在外面的官兵都是人手一碗,吃得津津有味。
手里的桶儿见了底,店小二一步三蹦跶的走进了客栈的厨房伙房。
这人一进客栈的伙房,立马被人拽到了角落里。
“小郎,怎么样?是你爹信中提到的那个穆玉歌吗?”
方才还蹦哒着的少年看到面前的刀疤脸,脸上招牌似的的笑收敛几分。
“没错,就是她”
“好,刚才开客栈的老东西想出去告密,被我一刀结果了,其他的人那你准备得怎么样?”
“刘老三,我什么时候拖过后腿,你不信去看看,这客栈里的人只要吃了饭的现在估计都睡得比死猪都熟,还有那外面的那些守卫,现在估计也差不多了”。
“行,等你办好了这件事,你父亲说不准就让你跟着去京城中享福了,你那姐姐现在不是成了皇帝的妃子了?荣华富贵,指日可待呀!”
原来,这店小二正是冷鹏飞放在土匪窝里养大的私生子,并不受重视,从小便跟着冷鹏飞当土匪时结交的异姓兄弟长大,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只取了一个野名叫小郎。因为处事圆滑精明,心细胆大成了附近黑风寨的土匪头目。这一次,正是接到了冷鹏飞传过来的信,才在此处等着穆玉歌一行人。
“父亲让不让我回去不好说。我只知道这是一票大买卖,这穆玉歌既然这么有钱,我们大可不必这么早就杀了她。把她带回去,那就是大笔的财富”。
刘老三对于眼前这个少年时颇为听从的,毕竟人家有着大好的前途摆在面前,比起他们这样没着落的要好太多,为了跟着这个小子,他可是花了不少银子打点,就为了将来能跟着一起咸鱼翻身,土匪这行当,毕竟是不能长久。可是,留意到外面围着的那么些军帐,刘老三不免有些犯怵。
“小郎,那客栈里的那些呢?动起来动静儿可能有些大,外面那么多的官兵,还是不打这些官银的主意好,把这个女人绑走就好,等她不能用了,就处理掉,这样既得了钱财,又完成了你父亲的嘱托,不是更加好?”
“怕什么,八十万两你想就这么扔了?那些人晚上烧火做饭用的水都加了少量特殊的迷药,发作起来不快,但是现在睡得也沉,毕竟这都是赶了十几天路程的人”。
“可是,冷大爷只让咱们把这个穆玉歌给弄死,可没让咱们劫这赈灾的银两,如果被抓到了,那可是要杀头的”。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客栈的老板都灭了口了,谁又知道是咱们干的,黑风寨之前可有不少的土匪窝,而且兄弟们干完这一票都可以解散,你去问大当家,问问兄弟们他们干不干?”
闻言,刘老三一拍脑门一咬牙,“干了!不过以后,我还得跟着你”。
“行!如果我父亲真的肯让我跟去京城,我就带着你,一起共享荣华富贵!”
得到了小郎的承诺,刘老三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成,我这就去叫兄弟们过来!”
夜黑风高,一队人马鬼鬼祟祟从祥福客栈的后山摸索而来。
得到踩点的刘老三的回话,黑风山上的土匪们各个摩拳擦掌,走进了祥福客栈。因为早在数日之前,小郎便在此蹲守,这些人对祥福客栈的内里已经清楚点很,再加上干了多年的烧杀掳掠的行当,这些人行动起来十分迅速,不过一刻钟,便拉着一个挂锁的大箱子从祥福客栈的后门走了出去。
期间,这伙土匪们也碰到过一两个经过的人,因为是杀头的买卖,冷小郎一句“杀”,那过路的行人便也遭了灾。
看着一个个装满了银两的大箱子被拖走,冷小郎带着几十个兄弟上了楼,来到了那位穆家小姐所住的房间。
一开门,众人便看到了朦胧的月光下,躺在床榻上的人。
“小郎,这穆家小姐真美,带回去,大家一起玩玩吧!”
“闭嘴”
冷小郎看着女子身边睡得极沉的大丫环,又瞧了瞧那榻上躺着的面容绝美的女子,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他大着胆子走上前,终于听到了女子均匀入睡的呼吸声,不由松了一口气,转而对身后那群人说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把人带走!”
听到他的招呼声,两名壮汉上前,用被子将人一裹,扛在背上带走了。
黑风寨大部分人马离开之后,走在后头的小郎看了看地上的痕迹,眼睛一转,又招呼了几个人将祥福客栈的老板的尸首带走,将众人拉着马车一路走过的痕迹磨灭,至此,这一次的劫掠算是结束了。
僻静的深山,沿着九曲十八弯的山路而上,一座由厚重的大石垒砌起来山寨矗立在山岗上。
大获丰收的黑风寨一干人等,将劫掠回来的钱银入了库,已经是三更天。
“小郎,咱们带回来的那个姓穆的美人该怎么办,大当家最喜欢这样细皮嫩肉的,要不要让他先乐呵乐呵?”
“放屁!他现在房里头的那几个都够他乐呵的了。这个女人暂时不能动,将她先关着。等让她写了求救信,把穆家的银票都搞到手了,再弄死她。一会儿我要去地牢,你告诉新的牢头,今天不用他去了”。
“你又去地牢啊?这深更半夜的,又是为了那个人吧?你说好好的美人你不喜欢,怎么偏偏喜欢一个······哎,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反正这冷家也不指望你传宗接代不是。不过说实在的,你那位长得确实倾城,若是换个身子,就······”看着才十五岁的冷小郎眼中的那股子杀意,刘老三怂了。
“行了,你滚吧!我再好好想想,怎么让穆家的那些人给我们送钱过来。穆家商号那些人脸上都带着烙印的,也是杀人不眨眼的,早就听说不好惹,如果不是这一阵子累狠了,恐怕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着了道了”。
“那你可要好好想想了,实在不行,咱们把人杀了,带着银子去投靠你爹不就······”。
看冷小郎瞪着自己,知道他也是主意很正的人,既然盯上了穆家的金山,就不会这么轻易的放手,刘老三摸了摸鼻子,退下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牢中美男
夜深人静十分,黑风寨的地牢,玉歌悠悠的醒转过来,入目处,一片凌乱。除却从客栈中卷着的那一张薄薄的锦被,在她的周围,杂乱地铺着一层薄薄的稻草,依稀可以闻到霉变腐臭的味道,很显然,这个有着一根根柱子、哪怕有火把照着光线依然还有许多地方处于昏暗的地方不单单是地牢,还是到处散发着腐朽的气息非常简陋的地牢。
实际上迷药对玉歌的效果甚微,早在这些土匪进入祥福客栈的时候她就已经察觉到了,只是对方的人不少,真是打起来了,其他人可都还没清醒呢。犹豫了那么一小会儿,她就被带来了这个地方。
第一次,被抓到土匪窝,玉歌是有些新奇的,如果不是被关起来了,她倒是愿意在这个被那些土匪们叫做黑风寨的地方好好看看。
玉歌拿着自己所在的这间牢房的铁索仔细的研究了一下,看着前面一圈又一圈的锁洞,伸手从头顶取下插在上面的形状小巧的发叉,开始鼓捣起牢门上的大锁来。
事实证明,玉歌并没有做开锁匠的天赋,发叉都断了牢门上的锁还是纹丝不动。正当玉歌拿着断了的发叉愣神的时候,对面传来阵阵悦耳的笑声。这声充满磁性而不失慵懒,不过却有些气喘,大约是心肺有些问题。
“你是谁?也是被那些土匪抓来的吗?”
那边的人正好处于黑暗,玉歌看不到那边的情况,只能看到斜对面较远的地方有一个黑影。
那边的人沉默了一会儿,喘了一下说道:“算是吧!”
“哦”
跟陌生人实在是没什么话说,玉歌又研究起这地牢中的大锁。发叉断在里面已然是拿不出来了。此时的她真恨不得自己拥有像话本子里的写的那样的绝世神功,能把这锁捏成粉末就好了。
绝世神功······
玉歌突然加想起来蛊婆婆说起的话来,之前自己可是一直有练功的,那······灵机一动,玉歌握住了锁头,一鼓作气,用力一拉,只听“咔”一声,大锁碎成两块了。
听到铁块落地的声音,感觉到空气中传过来的气劲,依靠在墙壁上的沈临渊坐起身来,重新看向那边同样被关起来的女子。在他看来,有着这样浑厚功力的人,还被关在这个牢里,当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如果与自己一般是个将死之人,不能运功倒也罢了,可以气息看,对方却是一个身体强健之人。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的功力到底有多深。
而正如他所想的一般,玉歌的确是这才开始对自己的功力有了一定的了解。不由的对君夜修的身手更加好奇,早知道她的功力可都是源自于他的,若是自己徒手就能捏碎铁索,那他不是更加易如反掌?
想到这,不知道他知不知道她跟着来了台州,知不知道她现在落到土匪窝里了?久久未见男子的玉歌突然间有些气恼,两个多月都没回来,竟然一点都不想她吗?
这大概就是女人,哪怕知道对方有许多的事物要忙,却还是希望对方能长长久久的呆在自己视线所及的地方。
心里带着一点点小怨念,玉歌也不想现在就逃跑了,她刻意压着不让人发消息,现在人不见了,看那人有什么反应。将锁头捡起来往牢门上来回捏了捏,两半锁片近看扭曲不已,远看却又好似恢复了原样。
看着处于略光亮处的玉歌孩子气的举动,沈临渊莞尔,只以为这是哪个武功世家出来的小姐,不知世事险恶,落入了虎口都不自知,竟然不知道要逃走,正欲说话,那边传来阵阵脚步声。
听着有些熟悉的声音频率,男子皱眉,又窝回原来的位置躺下了,一言不发。
而那头的玉歌却是径直朝着门口看过去,却没想到看到了极为辣眼睛的一幕。她竟然看到了一名浓妆艳抹的男人走进了这一处地牢,这赫然就是那一日在客栈中的那名手脚麻利,异常健谈,热心周到的小二哥。
此时的他全然不似在客栈中一般,看向自己这边的时候完全是没有一丝笑脸的。原本以为对方会在自己这停下,却见他朝着里头走过去。
玉歌这些年研究医术,碰到一些类似的情况,有些人明明是男子,却有喜欢穿女人的衣物,画女人的妆容的,而且多数是浓妆艳抹,在他们的心里,自己就是一个被上天错生的女儿家。眼前的这个,估计就是这个模样了。或许男装示人时,他还以为自己的女扮男装。
遇到这样的情况,玉歌浑身莫名的起了一层小小的鸡皮疙瘩。
黑暗中,手举着火把的冷小郎首先便走到了最里头的牢房之外。在手中的火把的照耀下,牢笼中大片的地方一片光亮。
一侧的牢房之内,雪衣男子淡淡的看着外面站立的人,就好似看地上的尘埃一般,浑不在意。
男子越是如此,冷小郎的眼神越是炙热,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口味与众不同,他穿着男子的皮囊,做的男子的行当,却是一个渴望爱的天真女儿家。自从一个月前在路上遇见了眼前的人,他便一心放不下,哪怕对方身边有着许多厉害的人的护卫,还是想尽了办法将人给带回黑风寨来。
将手中的火把挂在墙壁上,冷小郎从自己穿的罗裙中取出一块玉佩,朝中牢笼中的人伸了过去。
“公子,这是你让人替你带出去给家中人送去报信的玉佩,可还认得?”
男子睁开眼,仅仅是瞥了一眼,便又将眼睛闭上了。
“公子,我早就说过了,要你留在我身边,那些阻碍的人我都会大卸八块,那个收了银两的牢头已经变成了山寨里的一道菜,弟兄们都很喜欢,公子日后若是还要找人传消息,最好是找健硕一些的,不要让大家觉得吃的不够尽兴才好”。
真是一个疯子,玉歌听着这人说话,实在是有些同情那边关着的人,竟然被这样一个人给盯上了,看样子,没有失身就是万幸了。
冷小郎见男子依旧不理会自己,自顾自的在一旁唱起了鸳鸯调,那曲调本优柔婉转,好似有道不尽的情谊三千,如果是由一名温柔小意的女子来唱,是一桩美事,可由一个处于变声期公鸭嗓子一般的男子可以压着嗓子唱出来,那实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至少玉歌听着就忍不住皱眉。
那边的唱了好一会儿,连天都快要亮了,才收了声音。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冷小郎面色阴沉的往牢外走,在经过玉歌身边的时候,一双眼中带着一丝妒恨,他转过身,问那边的男子。
“你是不是觉着我不如她美,所以才这般看不起我?”
这毫不根由的发难让玉歌哭笑不得,她突然间觉得,眼前的人不光有异装癖,心理障碍,神经也有问题。被女人妒忌长得漂亮她尚可接受,可被一个男人这么看着就有些怪异令人接受不了了。
冷小郎的问题当然依旧没有人回答,毕竟谁会回答一个疯子的问题。
等人气冲冲的离开,玉歌开始打量起那边被火把照亮的那间牢房中的人来。
男子眉目修长,五官疏朗,火光之下,肌肤好似带着白皙透亮的光滑,青丝如墨,双眸如星,身子飘逸挺拔,真真是如同罕见绝世的美玉。哪怕如今身陷囫囵,也不能掩盖他的无限风华。
玉歌没想到,在这样的地方,竟然能看到这样出色的人物不由呆了呆,然而也仅仅是一瞬,便从这绝美的男色中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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