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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被抱紧-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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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十分热情,一边招呼他们,一边仔仔细细把各种食物放在盛着热汤的纸盒里。
阮之之想起很久前在云南旅游的时候时砚也曾经给过她一份关东煮,有些好奇地问:“时砚,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关东煮?”
“大学的时候,你每周宁愿坐一个多小时的大巴,也要去唐人街买一份关东煮。”
他竟然连这个都知道?
还不待细想,就听到老板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来:“小姑娘,要淋番茄酱吗?”
“要一点,谢谢老板。”阮之之心不在焉的回答,满脑子仍然在想之前读大学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那些年来,她一直全心全意地追逐李司晨,或许真的将身边的人和事全部错过了。
老板把热气腾腾的关东煮递到阮之之手上,时砚立刻就自觉地付了钱。阮之之接过关东煮,想了想还是开口对他说:“时砚,我有手有脚,养得起自己,真的不需要你每一次都给我花钱。”
时砚静静看着她,良久终于开口:“阮之之,你不需要永远都独立坚强,有人愿意惯你。”
拿着竹签正在蘸番茄酱的阮之之一顿,胸口突然涌上来些许感动的情绪。
从小父母离异,父亲从此对她不闻不问,母亲忙于工作,除了打钱对她再无关心。她向来是独立惯了的,习惯一个人扛起所有的事情,习惯在人前做出一副百毒不侵的模样,就连之前陪在李司晨身边的那段日子,李司晨也将她视为哥们儿,认为她坚强自立,无所不能。
从来都没有人把她真正当作是一个柔弱的小姑娘,也从来都没有人对她说,你不需要永远都独立坚强。
心神恍惚地咬了一口关东煮里的竹笋,阮之之舔了舔酱汁,不太能适应这种温情气氛,张张嘴,略生硬地问了一句:“你吃吗?”
以为肯定会被拒绝,没想到对方却低下头来,真的从她手中拿过竹签,直接咬掉了那口她剩下的竹笋。
阮之之措手不及的石化了。
两个人一路往前走,经过一间面馆的时候,怕她一盒关东煮吃不饱,时砚以她太瘦为由,坚持把她带了进去。
店面不大,却被老板收拾的十分干净整洁,尽管现在已经是夜里将近十点,客人还是很多,基本上都是情侣,估计也跟他们一样是从酒吧街过来的。
他们走进去找了个木桌坐下,老板走过来,有些抱歉地告诉他们现在剩下的面只够再下最后一碗,阮之之毫不介意地点点头,毕竟她已经快吃饱了。
没过多久热腾腾的葱油面就被端上来,时砚把筷子擦干净,然后小心翼翼从碗里把香菜挑了出来。
“吃吧。”他把挑出香菜的面碗推到她面前。
阮之之又推回去:“我已经吃了一份关东煮了,还是你先吃吧。”
时砚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没有拒绝,低头拿起筷子十分优雅的吃起来,筷子触碰到面碗时一丝声音都没有。
就算是身处简陋的市井小巷,周围都是嘈杂人声,他看起来还是那么的从容优雅,即使外面的烟火气息再浓,他仍不沾染分毫,在自己的世界里高贵又孤傲。
看他吃饭着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时砚,你刚刚说了喜欢我,对吧?”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狂风巨浪,阮之之悄悄打量了一下他的神色,小心翼翼地开口求证。
还是要求个心安的,现在的阮之之在爱情里,完全就是一只敏感自卑的刺猬,不管怎样,总归是要确认了不会被拒绝被抛弃,才敢小心翼翼地迈出脚步。
时砚看她一眼,随即把筷子放下,语气仍旧冷静,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阮之之,从任何角度来讲,我都比李司晨更适合做你的男朋友。”
话题被转移的太快,不过他这样回答,无疑是默认了她的提问。
阮之之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完完全全地落回胸口,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她眨眨眼,故意反问:“是吗?你怎么知道?”
“从家庭情况来讲,我父母早亡,如果和我结婚,你不需要有任何婆媳关系方面的担忧。从经济条件来讲,我有车有房,并且收入养你绰绰有余。从人际关系来讲,我有轻微的异性接触恐惧症,你不必担心婚后我会对你不忠。最后——”
他有条不紊地将自己的优势一一阐述,而后垂眼,准确对上她的视线,双眸灿若繁星,“我比李司晨更加爱你。”
阮之之以为自己早已经过了为爱冲动的年纪,可是亲口听到时砚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却还是没出息的脸红心跳了。
抑制住内心想要答应他的冲动,她沉默了一会儿,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时砚,我承认我现在对你很有好感。可是毕竟曾经投入过四年时光,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把对他的感情彻底放下了,如果无法做到一心一意就跟你在一起的话,对你实在太不公平。”
抿抿唇,她继续说,“能不能给我点时间好好想想,我发誓不会太久。”
一口气说完这些话之后,阮之之立刻就感到有些后悔。坐在她面前的男人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在意自己的人了,可就是因为这样,她才更加不想辜负这份爱。
时砚却无所谓的笑了:“你不需要现在就答应我,我给你足够的时间去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不过阮之之,有一点你要清楚,对你,我势在必得。”
☆、28。C13·晨跑
阮之之回到家里已经是深夜了; 她和往常一样打开灯在玄关换好鞋走进浴室,洗漱完刚想上床睡觉,想了想还是又走到书桌前; 打开右边一列最后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本厚厚的密码锁日记本。
这里面记录着所有她陪在李司晨身边的那些时光。
那些日日爱而不得,夜夜辗转反侧的时光。
阮之之一页页地翻看着,尽管明白自己心里对他已经没有多余的感情,还是忍不住有些唏嘘。
时间果然是最锋利的武器; 她曾经以为那些深刻的; 难忘的; 如今也被一一抚平。
轻轻翻到最后一页纸,那是新年第一天夜里她所写下的话:李司晨,今年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指尖微微一动,她取下笔记本扉页上夹着的钢笔; 在这句话后面补充:
2016/03/28
李司晨,谢谢时隔多年后你的再次出现; 让我恍然发觉; 不是我先前以为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而只是我对于自己曾付出那些青春岁月的不甘心。
过了这么多年; 我终于可以放下你,也放下过去。
希望你以后过得好。
阮之之合上日记本,重新放回那个不起眼的抽屉里; 而后关上台灯; 钻进了温暖的被窝里。
今晚; 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大三那年的春假,那个时候她跟李司晨,顾念还有程风瑾四个人去了加州十分出名的santa monica的海边沙滩。
夜很深了,海边的礁石上躺着一排排的海豹,他们露着肚皮舒舒服服的休息,偶尔发出一两声惬意的叫声。
沙滩上到处都是游人,里里外外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也是其中之一。
旁边程风瑾不知道是跟顾念说了些什么,换来她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两个人一路笑着闹着在沙滩上嬉戏打闹,渐渐跑远。
阮之之有些羡慕地看着他们,而后她的目光收回来望向自己身侧的李司晨,装作随意地跟他闲聊,小心翼翼掩藏着满腔爱意。
而她的身后,远远地站着另外一个男人,他独自一人,沉默阴郁地站在一片黑暗里,跟其他人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在阮之之原本的记忆里,去旅游的那个时候她是没有看到这个男人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处当下的梦境里,她却清清楚楚地看见了。
他极安静地站在暗处,看着她面对另一个男人时甜蜜的惊慌,漆黑眼瞳深不见底。
这么清冷幽深的眼眸,分明就是时砚的模样。
阮之之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床边的手机刚好在这个时候响起来。
她晃了晃脑袋,心跳仍有些剧烈地接起电话。
“起床了吗?”
声线清冽中带一丝哑,低低的,却是很温柔的语气。
阮之之握着手机的动作顿了顿,恍惚间竟然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另外一个梦境。
梦境中阴郁的时砚,和电话那头此刻温柔的时砚,逐渐融为一体。
她咬了咬唇,尽力让声音保持平静:“还没……”
对面的男人轻声笑了笑,一副意料之中的语气:“那就现在起床,半个小时后我在a大的操场等你。”
“去操场干嘛?”阮之之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
“跑步。”男人的声音仍旧淡定从容,“阮之之,你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差了,为了避免出现上次医院发生的意外,我认为你有必要每天坚持晨跑,锻炼身体。”
阮之之汗,下意识地就想要驳回这个提议:“可是我的体育从初中到大学就没有及格过。”
“所以要笨鸟先飞,只要坚持,总有一天可以及格。”
阮之之:……
说得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天色微微亮,阮之之洗漱好之后,翻遍了衣柜都找不到一条宽松的运动裤,到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一条弹性很好的紧身牛仔裤。
上身随便套了一件白色流苏毛衣,她走到浴室的镜子前,看到自己一张素净苍白的脸,想了想还是涂上豆沙色的口红,又认真画了眉,描了一条细细的眼线。
在玄关换了一双白色运动鞋,她站在全身镜前仔细的照了照,确认自己已经打扮好,这才背了个书包满意的走出家门。
半个小时后,阮之之准时到达a大。她穿着牛仔裤运动鞋,又背着书包走进校园的时候,满意地发现自己和其他大学生看起来,完全没有违和感。
毕竟二十六岁,在这些年轻人眼中,估计也算得上是阿姨一辈的人了。
a大的操场两旁整齐种植着一排排枝繁叶茂的梧桐树,阳光透过梧桐树的罅隙透下来,在塑胶跑道上洒下一片阴影。
阮之之有好些年都没有见过学校的操场了,她看到这种红色的塑胶跑道,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每次八百米她都是班级里垫底的那一个,即使补考也没办法按时跑完,最后老师没有办法,体育课的时候就让她在一边帮其他同学捡球,总之是找尽各种机会给她增加运动量。
曾经以为那样的生活是地狱,每天做梦都想逃脱学校的束缚,早些步入社会独立。现在想想,那些年的读书生涯却是自己人生中最快乐轻松的时光了。
阮之之刚走到跑道边上,就看到不远的地方,那个熟悉的人穿着一身清爽干净的运动装,现在正漫不经心倚在升旗台的柱子上,一双漆黑的眼睛散淡地望向远处。
再仔细看,男人的指尖上竟然有火苗在若有似无的跳跃。
他竟然在学校里的升旗台上,这么光明正大旁若无人的抽烟。
简直枉为人民教师。
撇了撇嘴,她正想朝他的方向走过去,就看到时砚旁边快速跑过去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下意识地停住脚步。
还来不及思考,阮之之就立刻往旁边的梧桐树阴影里靠了靠,做贼似的偷看着他们那边的动静。
她看见那个女孩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时砚身边,偷偷抬眼看他,神色极度小心翼翼地开口:“时教授,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时砚无所谓的抬了抬眼皮,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女孩略略放了点心,而后她开口,语气有些急促:“请问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时砚摇头。
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一般,女孩看着他,一双眼睛闪闪发光:“那,你需要一个女朋友吗?研究生学历,身高一米七,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还能给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的那种。”
阮之之叹气,她还以为这个女孩子是过来提醒他校园公共区域内不能吸烟的。
时砚这次连眼皮都没抬,声音也很冷淡,毫无情绪:“不巧,我喜欢一米六五左右,而且不会洗衣做饭的那种。”
躲在暗处偷听的阮之之愣了愣,这分明是在讽刺自己。
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
女孩也一时愣住了:“时教授,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
“不是。”时砚从柱子上直起身来,朝着阮之之的方向扬了扬下巴,“喏,就像她那样的。”
阮之之瞬间像被雷劈中一样,原来他早就发现她了?瞬间黑线,她回忆了一下,觉得自己这样在对方眼皮子底下躲起来偷听的行为简直太智障了。
那边的女孩子已经满脸失望的离开了,而她一步一步,动作极其缓慢地挪过去,最后在他身侧站定。
似乎是想要找回点面子,阮之之开口,非常严肃地说:“时砚,公共区域内禁止吸烟,你身为一名大学教授,更需要以身作则,不能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
“哦。”他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随即,姿态懒散地把烟头掐灭扔进垃圾桶里。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阮之之:……
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听话。
时砚伸手把放在一旁冒着热气的食盒拿过来给她:“先吃早饭,再去跑步。”
阮之之乖乖接过来,打开,慢条斯理地开始吃。
两个人就这么并肩坐在升旗台上,她一口口吃着早餐,时砚就坐在她旁边静静地看着她。
身边偶尔有来操场晨跑的学生,很多都跟时砚打了招呼,当然,望着她的表情也是五花八门极度精彩的。阮之之对此眼观鼻鼻观心,极力佯装视而不见。
抱着食盒里热气腾腾的鸡丝馄饨,阮之之鼓着嘴,有些好奇地问他:“时砚,像你这样的人,是不是从小到大在学校里都是风云人物啊?就是特别受欢迎,走到哪别人跟到哪的那种。”
时砚没有回答,像是在回忆些什么,一双本就漆黑的眼睛此刻如同渗着墨一样,更令人觉得难以接近:“不是,我的学生时代没有朋友。”
听到他的回答被噎了一下,阮之之翻了个白眼,不是很相信:“别骗我了,你这种人肯定朋友一抓一大把。”
时砚却伸手点燃了另外一支烟,口吻不轻不重的回答:“阮之之,我的确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你是第一个主动走向我,对我伸出手的人。是你拯救了我,所以我的人生中不能没有你,为此就算等待再久也无所谓。”
晨风中,他的声音淡淡的,很轻,夹杂着烟草味道飘散在空气中,很快就无迹可寻。
气氛陷入沉默,阮之之嘴里咬着馄饨,实在听不懂他话里的意思,可是察觉到他语气中浓浓的阴郁孤独,却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应该多问。
时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还是十分悲伤的故事。
阮之之想,她有这个责任让时砚走出黑暗,走向花团锦簇的光明。
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在她身边扮演着守护神的角色。
她也应该带给他一些快乐。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朝气蓬勃地开口:“时砚,我吃完了,我们去跑步吧!”
时砚闻言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立刻从善如流地街上:“距离你上班只剩下一个小时,今天就先跑五圈吧。”
五圈?!她之前高中跑八百米的时候才四圈半。
阮之之瞬间垮下了脸,语气很绝望:“你这是在要我的命。”
对方却笑了,是很淡很美的那种笑容,混着清晨温柔的风一路吹到她心尖上。
他一笑她就不由自主,头脑不清。
“我陪你一起跑。”
男人说完,率先从她身侧跑过去,他的动作不快不慢,跑起步来的姿势仍然从容优雅。他往前跑了几步,而后回过头,对着她招了招手。
阮之之忍不住笑了,也抬腿跟上。
他是千方百计的想跟她殊途同归。
☆、29。C13·酸菜鱼
此后连着一个礼拜; 时砚每天早上准时叫醒她一起晨跑,阮之之从刚开始的跑几步就喘,到现在已经能够坚持跑上三圈了。虽然依照时砚六圈的标准还远远不够; 不过对于阮之之而言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周五这天中午,公司照旧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阮之之和陆婉仪和往常一样准备去公司写字楼旁边的麦当劳随便吃点,没想到一下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车。
陆婉仪有些惊讶:“之之,李司晨来了; 肯定是在这等你的。”顿了顿; 又由衷地补充一句; “看不出来,他还挺痴情的。”
李司晨?
阮之之心里咯噔一下,自从上次酒吧那件事情之后,她跟李司晨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联系过了; 她以为他们之间的纠葛已经彻底结束了。
李司晨看到她,很快就把车子停好从车上走下来。
他走近的时候; 阮之之清楚看到向来意气风发的李司晨现在满脸憔悴; 下巴上冒出胡茬; 还有两个浓重的黑眼圈。
“之之; 有时间吗?我想找你聊聊。”
阮之之想了想,还是点点头。
一刻钟之后,两个人坐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奶茶店里。
阮之之在座位上坐着发呆; 不一会儿李司晨就端来一杯芋头奶茶递给她。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 每次去唐人街吃饭; 她都会点一杯芋头奶茶。
这么看来,李司晨也不是对她全然不上心的,如果没有时砚的出现,她大概会选择跟李司晨在一起吧。但是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因为有了时砚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可以对自己这么好。
因为他太好,所以显得其他人都不够好了。
“之之,你真的要跟时砚在一起吗?”李司晨低着头,沉默半天还是不甘心地询问。
阮之之抱着手里温热香甜的芋头奶茶喝了一口,诚实道:“我跟他现在还没有在一起。”
李司晨听到这句话仿佛瞬间松了一口气:“之之,那天晚上在酒吧发生的事情,我后来反反复复想过很多次。我承认,之前的确对你的关心不够,但是我真的已经很努力在做了,只要你愿意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让你知道,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
他的声音沙哑,说到最后连眼眶都在微微发红。
阮之之抿了抿唇,一字一句道:“很抱歉,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时砚才是更适合恋爱的对象。”
“他比我好在哪里?之之,你说出来,不管什么我都可以改。”李司晨的语气里有些哽咽,“之之,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时砚比李司晨好在哪里?
阮之之垂下眼睛,沉默半晌才轻声开口:“跟时砚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孩子,不用成熟,不用伪装,也不用坚强,只需要跟在他身边被照顾就好。可是李司晨,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需要做很多事情去博取你的关注,我觉得很累。”她垂眼,有些自嘲地轻笑一声,“再深刻的感情也敌不过日复一日的消磨,这些年来,你真的把我对你的感情消磨光了。”
李司晨双手紧紧握拳:连青筋都爆出来:“之之,我发誓我会改,这些我都会改。你知道的,我从小到大都习惯了站在人群中央,所以有的时候会忽略你……可是你要相信我,在我心里,你现在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说完,他伸出手,动作有些急迫地把手提包打开,从里面小心翼翼取出一叠贺卡,整齐摊开放在阮之之眼前。
那些全部都是她曾经寄给他的贺卡。
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尽管两个人租的房子只隔了一个街区,但是每当有节日的时候,她还是乐此不疲的寄贺卡给他,为此经常被顾念骂是神经病。
圣诞节的时候,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多穿衣服注意保暖;感恩节的时候,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别忘了吃火鸡;还有万圣节的时候,她寄贺卡让他出门小心,避免被嗑药份子当成人肉靶子。
……
原来这些贺卡,他还都保留着。
“之之,你以前很喜欢我的,你不会对我这么狠心的。”李司晨喃喃自语,眼神逐渐变得茫然,“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吧,我会做得很好,不会比他差……”
阮之之看着他这样,觉得鼻头有些酸。
无论如何,在这一刻,她的心里是感谢李司晨的。感谢李司晨愿意将她少女时代的那些甜蜜与惊惶妥帖收藏,而不是她想象中的不屑一顾,弃若敝屣。
她把奶茶轻轻放在桌面上,抬头对上李司晨的眼睛:“李司晨,谢谢你,但是很抱歉,我现在对你真的没有多余的感情了,我或许可以跟你做朋友,但是恋人却不可能。”说完,她站起身来,很有礼貌的跟他告别,“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还要回去上班。”
说完,她把手包打开,从里面拿出十五块钱整齐放在桌面上。
一杯芋头奶茶十五块钱,阮之之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之之。”
阮之之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男人叫住了她,他的声音很低,仿佛正在压抑些什么,“你没有听过外面的那些传闻吗?时砚命途坎坷,克父克母,是一个情缘淡薄的人。况且他有严重的抑郁症,就像是一个□□,说不定哪天就会爆炸,你跟他在一起,下半生真的会幸福吗?”
她的脚步在李司晨的话语声中停顿了一刻,但也仅仅是一刻,随后就毫不留恋地继续向门外走过去。
命途坎坷?情缘淡薄?
时砚也许天生凉薄,性情冷漠,可是阮之之知道,他的内心深处仍旧是一个善良的人,什么克父克母,更是无稽之谈。
阮之之对人对事向来是一个理智客观的人,可是这一次,她连求证都没有,就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时砚,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经过这些日日夜夜的相处,时砚真的给她灌了什么**汤。
阮之之回到公司之后,距离上班时间可以过去十分钟了,她从电梯口出来,一路低头猫腰小心翼翼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上,确认隔壁玻璃门内的主管没看到自己,这才松了一口气。
到了明天三月份就结束了,自己就可以拿到全勤奖了,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后面原本在认认真真改稿的陆婉仪看到她回来,立刻激动地凑过来,低声道:“之之,我刚才听主管他们说,过几天我们公司要举办一个舞会,听说这次的参与人员不仅限于我们公司内,到时候还会邀请很多其他领域的成功人士。”陆婉仪说到这里满脸都是憧憬,“不知道能不能走后门给我男朋友也拿一张票。”
阮之之忍不住笑:“你男朋友要是过来,看到你对着别的男人犯花痴,肯定要气死了。”
毕竟陆婉仪跟她抱怨过不止一次,说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人。
对方撇了撇嘴:“也是,算了,他还是不要来了,这样我还有机会跟帅哥跳个舞喝杯酒什么的。”
***
下班之后,阮之之婉拒了陆婉仪想跟她共进晚餐的邀请,独自打车去了a大。昨天说好的,今天晚上跟时砚一起吃饭。
阮之之到了a大门口,天色已经有些黯淡了。
时砚今天有晚课,估计现在还没来得及吃晚饭,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现在距离他下课还有半个小时,她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去给他买点吃的。
a大附近就有一条专门为学生供应的小吃街,阮之之在里面漫无目的地逛了半天,有些挫败的发现,自己竟然连时砚平时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跟他在一起的,他总是迁就着自己吧。
最后纠结了半天,终于走进一家门面整洁的24小时便利店,柜台上依次摆列着一份份米饭套餐,有糖醋排骨,鱼香茄子,还有酸菜鱼等等。
阮之之盯着这些套餐看了半天,觉得自己选择恐惧症都要犯了。
旁边的老板娘看她拿不定注意,态度十分热情地走过来推荐:“小姑娘,我们店里的糖醋排骨和酸菜鱼套餐都卖得很好的,现在各剩一份,你可以试试看,不好吃的话尽管来找我,我全额退款。”
阮之之在脑海中斗争了一会儿,觉得大晚上吃糖醋排骨可能会觉得腻,最后还是选择了酸菜鱼。
老板娘动作很麻利地把饭菜盛出来放在食盒里,还贴心地放在微波炉里又加热了几分钟,阮之之在这段时间里又跑去后面货柜上拿了一瓶全脂牛奶。
老板娘看着她的动作忍不住笑了:“我从十分钟之前就看到你一直在这附近转来转去的,表情还特别纠结,是来给男朋友买饭的吧?”
“……”阮之之囧,“呃,也不是男朋友。”
“那就是喜欢的对象啦?”微波炉“叮”得一声响起来,老板娘一边问一边把食盒拿出来,打开一个纸袋,仔细把冒着热气的食盒放在底部,又把牛奶放在上面,最后把纸袋的边角仔细折好,这才递到阮之之手上。
阮之之从钱包里拿钱,想了半天回答:“算是吧,他对我很好,帮了我很多,我却没有为他做过什么,正好这次有机会,就想着来给他买份晚饭。”
从便利店走出来的时候,距离时砚下课只有十分钟了,阮之之抱着怀里的纸袋,快步走进了a大。
因为之前已经来过很多次,阮之之驾轻就熟地走进时砚授课的三号教学楼,一路走上楼梯,拐了个弯走到教室门口。
她之前也曾经在这个教室里听过两节课,说起来还有点怀念。
动作很轻的踮起脚尖,阮之之透过窗户看到教室里的学生现在正在低着头记笔记,而时砚就懒懒散散地站在讲台上讲课,眼神仍旧冷淡,很从容沉静的样子。
阮之之看了他一会儿,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身上的确是有魔力的。
他就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必做,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吸引别人的视线。
正想着,下一秒,不知道是不是心电感应,时砚淡漠的眼神就直直朝着窗外的她看过来。正在进行偷窥行为的阮之之看到他,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而后十分狗腿地举起了手中冒着热气的纸袋。
时砚漆黑的眼睛柔软下来,很亮,比满天星辰更耀眼。
上课时间很快就结束了,有些学生抱着笔记本去讲台问问题,时砚也很认真地讲解。从阮之之此刻的角度刚好可以将时砚的侧脸尽收眼底,他的眼睫毛长而密,像蝴蝶一样在眼上优雅绽放,眼神褪去了平时的凌厉,在教室里灯光的映照下,现在显得十分温柔。
她想,如果放在古代的话,时砚一定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美人。
阮之之就这么倚着门框看他的侧脸,不知不觉就入了迷。
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跟陆婉仪一样的花痴行为,阮之之有些窘迫地往别处扭了扭头。
教室里收拾书包离开的学生看她的表情虽然仍旧精彩,却也没有之前几次那么不可思议了,大概是已经习惯了经常在时砚身边见到她。
她还听到有几个女生在低声讨论,说时教授单身这么多年终于想通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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