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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抢亲记-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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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曼兰完全没有在听他的话,心里想的是甄临风。

    她回来一天多了,甄临风应该早得到消息,可迟迟不见她,不知道在打算些什么。

    唐勋说了半天,发现对方根本把自己的话当耳边风,有点儿不高兴了,“姑娘,我说得这么费力,你好歹听一耳朵,表示一下对我的尊重吧!”

    张曼兰斜斜的睨他一眼,意思是——你可以走。

    唐勋闭嘴了。

    两人没走出多远,山坳里突然一阵异动,斜刺里突然蹿出来数十个彪形大汉,个个作悍匪打扮,提着刀将他们围住。

    唐勋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后退两步,在张曼兰耳边低声道:“姑娘,你武功高强,我们朋友一场,你一定要保护我……”

    张曼兰看突然蹿出来这些人的着装,直接干脆丢出两个字,“没钱。”

    她是确实没钱,而那个唐旭,钱袋子用来装人骨头,看起来也没地方揣钱,估计也是衣兜儿比脸干净。

    为首的土匪头子站出来,“这小娘们儿还他妈挺横!拿了老子的东西还这么牛逼哄哄,你还是第一个!”

    张曼兰哪里拿过这土匪的东西,心中虽然疑惑,但她不是爱多话的人,沉默着没接口。

    唐勋弱弱的藏在她背后,连个脸都不敢露,土匪头子看他畏畏缩缩,一声大喝,“呔!你个小毛贼,偷谁的不好,偷到你爷爷头上来,爷爷找你好久,今天居然主动送上门来,快把东西吐出来,给你留条全尸!”

    张曼兰这回听懂了。

    她这算不算被这二货给连累了……

    一般人面临这种情况,那就赶紧闭嘴,夹起尾巴做人,但唐勋不是一般人,他居然从张曼兰身后探了个脑袋出来,梗着脖子跟匪人辩论,“什么叫做偷你的,你那不也是抢来的吗?你都抢得,我为什么偷不得?各凭本事,你没我厉害,被我偷了去,那就是你活该,我凭本事偷来的,凭什么要还?!”

    张曼兰听着,还是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哦……

    土匪头子开先被他说得懵了一瞬间,等反应过来,一下就被点炸了,“你个飞贼,爷爷找你这么久,就等着今天,你不好生求饶,还敢跟叫板,我看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对方气焰一高,唐勋就怂了,缩回张曼兰身后,怕怕的说,“姑娘,你好好保护我,脱险后必有重谢!”

    他将重谢两个字咬得特别重,张曼兰都难得有兴致的问了一句,“怎么个重谢法?”

    他作大义凛然状,“以身相许!”

    张曼兰默了默,侧开身子,对土匪说,“这人我不认识,你们要带走的话请便。”

    唐勋一下子跳起来抱住她一条手臂,像八爪鱼一样贴在她身上,“姑娘,你怎的如此绝情?!”

    一句话说得如泣如诉,像在说,‘娘子,你怎么可以抛弃我’一样。

    他抱得很紧,刚说完一句话,眼前刀光一闪,他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条件反射的先行躲开,等看清楚是谁下的刀,顿时嚎得跟死了爹妈一样,“姑娘!你怎能下如此重的手?”

    张曼兰左手收回匕首,说,“离我远点。”

    她不习惯有人跟她如此亲密,还是一个尚算陌生的男人。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把土匪们惹怒了。

    “他奶奶个腿!还打情骂俏?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啊!”

    “老大,弄死这个飞贼!上次连老子的裤衩都偷走了!”

    唐勋两眼一瞪,大声喊冤:“少冤枉我,我没事儿偷你裤衩做什么?我又不是变态!”

    说唐勋偷了他裤衩的那劫匪脖子一梗,说,“小爷的裤衩就是那时候不见的,不是你就是你的那个同伙,你俩反正跑不掉!”

    唐勋默默看了一眼手里捧的骨灰,心里一颤。

    不会真是小师叔偷的吧……

    张曼兰简直受不了这个傻货,把他往前一推,对土匪头子说,“他偷了你们的东西,你们找他。”

    唐旭毫不设防的被推出去,吓得不轻,站都没站稳,连滚带爬的往她身边滚回来,听语气都快要哭出来了,“姑娘,人在江湖飘,要守望相助啊!”

    张曼兰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嘶吼,“姑娘~”

    本来就是唐勋偷了土匪窝,现在被人抓住,好下场肯定是没有的,不过这不关张曼兰的事,她以为她能顺利走掉,没想到走了两步就被人拦住了,土匪给的理由是——但凡是飞贼的同伙,一个都不放过!

    刚才唐勋说这里的土匪个个身高足九尺,虽然略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总体来说,出入还是不大的,他们个个人高马大,满脸横肉,把瘦弱的张曼兰和只能算有一点小壮实的唐勋围住,像一群大象包围了两只老鼠似的。

    张曼兰不想动手,耐着性子和他们说,“让我走,你们自己捡一条命。”

    她本来是说的实话,可她这个小身板没有什么说服力。

    一般高手看高手,只要一眼就知道对方武功如何,但菜鸟看高手,眼睛看烂了都看不出来。

    这些土匪虽然块头大,但徒长了一身腱子肉,只觉得张曼兰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女人,他们随便一个人就能吊打她,对她的话并不相信,甚至还有人哈哈大笑着说,“我好真的怕怕啊!你来打我试试?”

    他一脸不屑,甚至有点儿微微往前伸脸,颇有一种,‘你来打我呀,你打不着!’的意思。

    众人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见一道寒光向前疾飞,只眨了个眼的功夫,眼前就有血花四溅,伴随一声哀嚎‘嗷~’,刚刚还在张曼兰手里的匕首,已经直直的插在刚才那叫嚣的土匪的脸上。

    匕首从脸皮栽进口腔,血流了那土匪慢脸满嘴,因为脸上疼痛,惨叫过一声过后,连哀嚎都不敢了。

    土匪们瞬间爆炸,提了大刀砍过来,那头子还在大喊,“要活的!老子要让他们好好瞧瞧厉害!”

    唐勋提脚一闪,满脸土色,嘴里嚷嚷着,“完了!完了!姑娘,我们要一起殉情了!”

第一卷 不抖m

    唐勋碍手碍脚的,张曼兰抬脚一踹,直接把他踢开,又从袖口里摸出一把匕首,寒光四溅,大杀四方,渐渐的,土匪们都开始有点儿怵了,围上来的速度慢了很多。

    大家都想不到,这么个小小的女人,下手如此狠辣,并且功夫这样高,全都被震慑住了。

    土匪头子很识时务,见不敌,立马挥手叫撤退,避免徒增伤亡。

    连唐勋都被吓地一愣一愣的,土匪都已经撤退完了,他才反应过来,望着张曼兰一愣一愣的,“姑娘……好身手啊!”

    他知道张曼兰肯定很厉害,但没想到这么厉害,这一场架他基本上……不,他就是个废人。

    全靠张曼兰一个人撑起一个队伍,土匪居然这么迅速的就撤了!

    唐勋陷入沉思,然后猛然扑上去,“姑娘,你收我做徒弟吧!”

    从他随随便便就自黄山转战太一这件事就能看出来,这人对师门这两个字的概念很单薄,多半就是属于那种见谁厉害跟谁走的墙头草,张曼兰的身手让他折服,他也没什么廉耻心,开口就要做人家的徒弟。

    天已经亮了,张曼兰自被霍清囚禁过一场后,身体机能迅速被摧毁,精力大不如前,以前为了任务,潜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不睡,现在一夜不睡,就感觉浑身都在叫嚣着想要睡觉,眼皮子沉重得像灌了铅。

    她拖着唐氏狗皮膏药,从荒郊回了蜀都,已经是下午了,找了家客栈,开口要了一间房,也没管店家在后面嚷着叫她付钱,直接上了二楼,推开房门,倒下去就睡了。

    店家噔噔噔跟着她上楼,就想把她赶出去。

    钱都不给,还想白睡?!

    唐勋在门口拦住店家,从怀里掏了块银锭子递过去,说,“出去。”

    有奶就是娘,店家得了银子,立刻眉开眼笑,笑眯眯的走了。

    唐勋进了张曼兰的房间,还没等关上门,一把匕首‘噌’的飞过来,从他脸颊旁边擦过,鬓发都削掉了好几根,他立马就怂了,缩着脖子闭着眼睛大喊,“姑娘!你讲不讲理啊!我身上拢共就这么点儿银子,给你付了房钱,你不让我睡这儿,我睡哪儿?我昨晚也没睡觉啊!”

    他闭着眼睛作防守状了很久,偷偷掀开一条眼缝儿,见床上的人翻了个身,没再有动作,知道这算是默许了,才长舒一口气,跑到小榻上躺下。

    他人高,有点儿小壮,蜷缩在小小的矮榻上,看起来憋屈极了,张曼兰困意上头,强撑着眼睛往那边看了一眼,看见背影委委屈屈的他,竟然莫名的勾了勾嘴角。

    等反应过来,又立刻严肃起来,板着脸,翻了个身,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常年在生死边缘游走的人,一般都不会睡太死,这次她大概是困得狠了,一闭眼就没了知觉,等醒来的时候,不知道过了过久,反正窗外已经是一片漆黑,她敏感的发现屋内的气氛不对。

    不,与其说是气氛不对,不如说是气场不对。

    ——甄临风来了!

    张曼兰仅仅意识清醒,还没睁眼,就感觉到,甄临风来了!

    甄临风和唐勋身上的气场是不一样的,但凡只要是甄临风在,张曼兰都会感觉到压迫,喘息都很费力。

    现在她就有呼吸困难感。

    她从床上坐起来,耸耸鼻尖闻了闻,没闻到血腥味,甄临风看起来也很平静,她想,唐勋大概是提前溜走了。

    甄临风就坐在不远处,跟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问,“在找什么?”

    张曼兰过去跪在他面前,说,“回主上,没找什么。”

    他神色淡淡的,像是随口一问,“从幽州回蜀都,你走了挺久的啊。”

    张曼兰立刻背后一凉,低头解释,“属下伤未痊愈,路上耽搁了,请主上恕罪!”

    她的伤其实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随意大动都没有问题,只是拿这个借口敷衍甄临风而已,也不知道他是信了还是不想计较,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对她说,“走吧,回去吧。”

    张曼兰站起来,说,“是。”

    而窗外,唐勋双手攀着房檐,屏住呼吸听里面的对话,等关门的声音传来,房中半晌再没有动静,他才从翻进房间里面,坐在桌子前灌了一大口凉茶。

    甄临风,主……上?

    甄临风带着张曼兰往太子府去,一路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张曼兰脚下踟蹰了,她停住,“主上,我们这是去哪儿?”

    甄临风说‘回去’,她以为是回梵音宫,但对方一路往太子府去,她就有点犹豫了。

    要是从前,她只需要对他绝对服从,可现在,心里有了鬼,很多事情就难免多想。

    由于甄临风太子的身份重,最怕和密谋造反这四个字扯上关系,梵音宫的势力他经营这么多年,一直藏得很严实,张曼兰身为傀儡宫主,跟他的关系已经算是很近,可从来没有去过太子府。

    因为就算是蜀皇帝默许了梵音宫的存在,一旦被人抓住把柄,用来做文章,蜀皇帝不可能承认自己暗中经营江湖势力,就只能把甄临风推出去顶罪。

    这世上所有人扣的锅,甄临风都可以有理有据的反驳回去,可如果是蜀皇帝要往他头上栽帽子,他只能乖乖的做背锅侠。

    突然将她喊进太子府,张曼兰总觉得事情有诈。

    甄临风凉凉的看了她一眼,似乎是在责备她明知故问。

    他仍然是那个不容属下说半个‘不’字的主上,这一眼包含了太多警告,张曼兰立刻知道自己逾越了,低着头不再说话。

    甄临风把她交给了管家,管家给她安排了一处院子,看着架势,竟然是要让她在这里住下来!

    张曼兰暗自不安,脸上没有表现半点出来,甄临风如果吩咐什么下来,她就去做什么,俨然还是从前的那个乖属下。

    三天后,府里似乎是有什么喜事,开始张灯结彩,到处贴大红色的‘囍’字,连她的院子,都在隆重的布置,她看在眼里,想着应该是甄临风要纳妾了。

    直到当天下午,甄临风亲自来了她院子里,一来就直接对她说,“准备一下,日子定在了半个月后。”

    张曼兰愣了,“什么半个月后?”

    甄临风忽然凑近,跟她鼻尖对鼻尖,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在她唇瓣上舔了一口,说,“半个月后,我要娶你。”

    “轰!”

    像是惊雷炸在了耳边,张曼兰满脑子都是那句,‘半个月后,我要娶你。’

    她膝盖一弯,迅速想跪,被甄临风一脚踹在膝盖骨,将她弯了一半的腿踹直,没能跪下去。

    他一把揽过她的腰,与她紧紧相贴,手臂像铁钳一样,几乎要箍断她的腰,他附在她耳边,灼热的气息都吐在她耳畔,迅速烫红了她的耳朵和脖颈,“你觉得,我是在跟你商量吗?”

    张曼兰沉默。

    他是在通知她。

    “我娶了你,你应该觉得……高兴。笑!”

    最后一个字,甄临风说得面容扭曲,张曼兰甚至觉得他在歇斯底里的咆哮。

    可是她笑不出来,嘴角努力的牵了牵,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却像看不出美丑一样,满意了。

    他的拇指抚摸过她的眉,她的眼,“我早就该娶了你。”

    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称得上动情,张曼兰却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她了解甄临风,他有十分变态的癖好,从她那天差点被咬烂的嘴就可以看出,十分变态都是形容轻了。

    这样的一个人,先不说他不喜不喜欢,光说她一个正常不抖m的黄花大闺女,怎么能嫁他?!

第一卷 当爹的人?

    面前的人眼中有恐惧,甄临风知道她在恐惧什么。

    这么多年了,他手段雷霆,张曼兰没少挨他的打骂,惩罚也没少,动辄扇两个耳光,那都是很轻的了,他喜欢看她对自己低眉顺眼的样子。

    喜欢看她垂着头,恭敬说‘属下知错’的样子。

    很多时候,她压根儿就没有错,她自己认的哪门子错,她自己也不知道,但甄临风就是喜欢她接受他所有的东西。

    不管是接受他的无故怒骂,还是偶尔的恩赐。

    他旋身在椅子上坐下,将她拉到膝盖上,双手揽住她的腰,把头埋她柔软的胸口,轻轻的嗅着她身上幽幽的迷人香气,说,“嫁给我,难道还委屈了你不成?”

    甄临风之于张曼兰,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用一种命令者的身份存在,两人关系说淡薄,不淡薄。说亲密,也绝不算亲密,一直都是正经的上下级关系。

    他似乎是有一点洁癖,除了动手打她的时候,从来不会跟她有任何肢体接触,张曼兰从来没有跟他挨得这么近过,近到可以感受他灼热的温度,和胸膛起伏的震动。

    她浑身僵硬,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坐在他怀里,又不敢挣脱,怕激怒了他,干巴巴的挤出一句,“属下愿追随主上一生,但……”

    甄临风知道她要说什么,手上猛然用力,将她的腰箍得死死地,豁的抬起头,眼睛里都是狠毒的光,满是一种她只要敢再多说一句就将她大卸八块的意思,他说,“我的决定,没有但是。”

    他的手开始在她身上游走,从腰际滑到赤裸的脖颈,轻轻的撩拨她,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满足,但口里的话却很毒,“你就是我养的一条狗,我高兴,便娶了你,不高兴,就剁了你,你最好要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置,别以为我说要娶你,就是在我心里有两分不一样,你悖逆我,我一样杀了你。”

    “碎尸万段!”

    他在那张半张的小口上亲了一嘴,趁她尚未反应过来,舌头迅速的钻进去,将她的口腔扫一遍,迅速撤出,餍足道:“乖乖做我的良娣,我保你锦衣玉食,往后不用刀里来剑里去,只要一心伺候好我,我给你无上的荣宠,让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懂了吗?”

    这话他说得有两分认真。

    他不是个愚笨的人,辨得清楚自己的感情,她失踪又回来后,他才发现,他对张曼兰,到底是有些不一样。

    他的占有欲极强,对张曼兰格外的强,不能容忍她对自己说一个不字,不能容忍她有一丝异心。

    但仅仅是不一样,闲暇的时候可以作为消遣,并不能左右他的决定和思想。

    甄临风就是甄临风,他是蜀国未来的天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有什么女人得不到?区区一个张曼兰,还没腻的时候,可以给她一个名分。

    他给得起。

    张曼兰跟随他多年,知道他的脾性,也知道他这话,是非娶她不可了!

    但她不明白。

    这么多年一直都相安无事,怎么突然,就对她起了不一样的心思?他到底想做什么?

    又或者,他受了什么刺激?

    她没再多说。

    她向来都是识时务者,在不能逃离甄临风身边的情况下,她不能惹怒他,她要留着命,才能做要做的事情。

    他要娶,她就嫁。

    她是打了小算盘的,甄临风说到底也只是一个阉人,男人该有的功能,他没有,就算嫁了,他也什么都做不了,至于名声这东西,她不在乎。

    甄临风见她顺从了,狠狠将她的唇瓣咬出了血,说,“这才乖。”

    等他走了,张曼兰拿了帕子擦掉唇上冒出的鲜血。

    这变态!

    张曼兰成功的从一个杀手变成了沈十三埋在甄临风身边的暗桩,她嫁不嫁甄临风,对沈十三来说都没有影响,但她还是飞信往幽州,知会了他们一声。

    幽州算是边城,距离蜀都不算远,沈十三收到飞鸽传书的时候,只在三天后,消息是霍清亲自拦截的,他没有先看,直接拿来了沈府。

    沈十三将小字条捏在手里,将霍清瞅了又瞅。

    霍清被他看得心里烦躁,抿了口茶水,皱着眉问,“这样看我做什么?”

    “甄临风要娶张曼兰。”

    霍清的手似乎抖了一下,杯子里的茶水漫出来,洒在衣摆上,迅速的浸染开,那块衣料的颜色变得深了些,他的眸色似乎也暗了些。

    沈十三眼睛尖,瞥了一眼他被打湿的那块儿衣裳,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你对人家有想法还这么折腾她?”

    霍清面无表情,不知道是否认给别人听,还是否认给自己听,“我没有想法。”

    沈十三:“拉几把倒吧,没想法你抖什么?”

    霍清:“手滑。”

    沈十三:“老子这紫砂的茶杯,你手还挺能滑?”

    霍清向来擅辩,没理也能说出三分理来,可这次,他居然就此闭了嘴,沈十三觉得他就是心虚,“老子还不了解你?”

    沈十三问他,“有什么打算?”

    说实话,张曼兰的暗桩角色,对大秦来说很重要,亦或者对沈十三来说很重要。

    她是甄临风的傀儡宫主,除了听命于甄临风,她能指挥得了整个梵音宫,甄临风给了她相当大的权利,只是看她自己如何去使用,她从十岁就进入梵音宫,至今已经十年,也已经跟在甄临风身边十年,得到的信任,是旁人不可及的。

    她可以算的上是甄临风的心腹,而这样一个心腹,就如同霍清不会背叛沈十三,除非有极其特殊的原因,否则永远不会将自己的剑尖对准自己的主上。

    张曼兰是个可遇不可求的例外。

    这个例外,对沈十三来说,是个可与不可求的空子。

    张曼兰的先机很多。

    比如她永远都能接到第一手消息。

    比如她传递的消息,甄临风永远会比比信任别人更加信任她。

    所以江柔万个不舍,沈十三依旧让她去涉险。

    可霍清也陪伴了沈十三十年,孑然一身十年,替他殚精竭虑,替他出谋划策,如果需要,他能牺牲一切他能牺牲的东西,如果他非要张曼兰,沈十三或许会另谋出路。

    因为他为他放弃了十年自由,十年自我,十年健康,十年安稳生活,他亏欠他的。

    但霍清就是霍清,他说,“没有打算。”

    他比沈十三更能取舍,更冷情,当两者必须取其一的时候,他会择其重,弃其轻。

    沈十三其实不太理解他。

    要是有一天有王八蛋敢娶江柔,他是不会管三七是等于二十一还是二十二,先奔过去把人抢回来再说。

    有大局,他可以选择一个不妨碍大局的办法,以霍清的多智,他一定有把握不让甄临风对张曼兰起疑。

    人毕竟不能完全断绝七情六欲,沈十三能理解。

    但霍清说:“没有别的事情,我先走了。”

    沈十三没有拦他。

    这种事情,他也是外行,帮不了霍清什么,他能做的,只是把允许对方做什么的态度告诉对方,他们是很多年的关系了,说出口的就是承诺的,对方能知道,他不是在说客套话。

    至于霍清做什么,怎么做,全部由他自己决定,都是成年人了,自己所做决定带来的后果,应当是能够承受,才去做。

    沈十三所想的,霍清也想做,但他毕竟不是沈十三。

    他的身份众人皆知,甄临风如此多疑,无论他做得再万无一失,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张曼兰在甄临风心中的信任值,他不敢赌。

    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不做。

    放张曼兰走的时候,就已经预想过无数种可能,虽然甄临风突然发疯硬要娶她没有想过,但曾经想过的每种可能,都是不得善果。

    感情对他来说,奢侈,他不去想。

    半个月后,到了信上大婚的这一天,白天沈十三去看了霍清一次,发觉他很正常,就回了府邸。

    他们这种人,伤了痛了从来不说出口,霍清心里难不难受,只有他自己知道,沈十三看不出来。

    他其实也拿不准霍清对张曼兰到底是什么态度。

    说有点儿意思,他太过冷静,说没意思,他又不太冷静,沈十三不是心思细腻的人,纠结了一回,没纠结出结果,就算了。

    今天他给江柔放了一天假,按理说江柔应该巴不得,可她竟然拒绝了,还是沈十三吼了她一顿,才勉为其难的在家里歇着。

    张曼兰嫁给甄临风的事情没有告诉她,这天假算是沈十三给自己找点儿心理补偿。

    沈问这些天瘦得愈发厉害,眼见着人就小了一圈儿,屁桃脸完全不见了,小小年纪竟然隐隐约约有了很明显的下颌线,江柔头疼了。

    这忽胖忽瘦,莫不是有点儿什么看不出来的毛病吧?

    不过还好,人虽然是瘦了点儿,但该活蹦乱跳的,还是活蹦乱跳,难得沈十三和江柔都在家,他粘着老爹闹个不休,非要玩儿捉迷藏。

    小安安住在沈家,俨然混成了两人帮的大哥,沈问经常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哥哥哥哥的叫,他一脸‘大哥罩你’的神情,带着小屁桃通吃整个沈府。

    不过话总有天道好轮回这一说,沈问做了小安安的跟屁虫,小安安却很崇拜沈度,虽然这个小大哥不经常在家,可他但凡只要在家,屁股后面不是排队似的跟着两个小屁孩儿,就是一条大腿挂一个,被拖着脚步路都走不动。

    江柔偶尔还有个假,沈度却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年几乎无休,只要不是年节上,什么端午中秋一律照练不误。

    一般沈度下午回家,能从洗澡的时间里面挤出小一刻钟来跟小安安和小屁桃玩儿一把捉迷藏或者老鹰捉小鸡,他还没有回来,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沈十三的头上。

    沈十三烦不胜烦,又耐不住两条腿上挂着两个孩子耍赖,无奈的应了一回,并且很认真的告诉两个小鬼,“老子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分给你们,一个时辰后不许缠着我!”

    小安安和沈问似懂非懂,却认真的点了点头,撒欢的跑了,沈十三默数了十下,转身开始找人。

    这个对他来说完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两个孩儿腿短,他十下数完,转身走两步就看到还没来得及找地方藏起来的沈问,直接提着后领子给提了回来。

    小屁桃还一脸懵逼,沈十三就说,“该老子藏了。”

    沈问转过去开始幼声稚语的数数,还没数到三,沈十三就‘噌’的一声,不见了。

    小沈问开始找猫猫,但沈十三这个老奸巨猾的,他长十个脑子都不够用,一个人傻兮兮的找了半天,终于在张姚氏的院子里找到了藏起来的小安安,两个傻小子开始一起找爹。

    江柔正在想方设法的给小屁桃做些有营养的辅食,小屁桃哇哇大哭的一路抹着眼泪喊着娘来了。

    小安安跟在他后边,看样子有点儿想安慰,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江柔赶忙过去把孩子抱起来,“小问这是怎么了?摔着了?”

    小屁桃哭得正伤心,没空回答她,一旁的小安安小大人一样开口,摇头晃脑的说,“江姐姐,沈伯伯跟我们藏猫猫,人找不见了。”

    江柔凌乱了。

    她实在是想象不出沈十三跟两个还在尿床的小孩子一起玩儿藏猫猫!

    小屁桃扯着嗓子嚷,“娘!爹爹爹爹!”

    这么小的人儿,涨红着脸大哭,哭得江柔心都要化了,赶忙哄着他,“小问别哭,娘帮你找爹爹。”

    沈问的哭声渐渐弱下来,等完全收住势头,拉着江柔就开始往外走,意思是要找沈十三。

    江柔小时候是跟着张曼兰混过的人,捉迷藏这种事情,找猫猫最拿手,沈府看起来大,其实能藏人的地方也就是那么几个,认真找找,总会找到人的。

    沈问和安安太小,找不到很正常。

    江柔先找了花园里一切能藏人的地方,又一个一个翻了住人的院子,竟然都没找到沈十三的踪迹,眼看着小屁桃瘪着嘴又要哭出来,江柔当机立断,立刻找了郭尧,组织了一个十人的小队,挨个挨个的翻房间。

    可是!

    沈十三就跟藏到天上去了一样,她一个人找不到他,还算情有可原,但十多人个的找人小队都找不到,江柔怀疑他被怪兽抓走了。

    她想了想,还派人去龙虎关外看了看,确定他有没有中途去军营,去打听的人回来,说军营那边没有见到人。

    江柔开始怀疑人生。

    军营没有人,家里没有人,他还真被怪兽抓走了?

    一行人找了足足小一个时辰,最后在江柔焦头烂额,手忙脚乱安慰小屁桃的时候,花园里并不算太大的小池塘里,哗啦啦响起一片水声,沈十三顶着一头湿发湿衣,从水里钻出来,看着嘴都合不拢的娘俩,一板一眼的对着沈问说,“一个时辰到了,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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