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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抢亲记-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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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柔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

    那不仅仅只是一块简单的疤痕。

    宋闵知小腿肌肉的地方,不见了一块肉,皮肤已经长好了,不仅留下丑陋的疤痕,削掉的肉也再长不回来了,那里永远有一块凹陷。

    她把裤腿挽得这样低,尽力的遮掩着,可是弯身的时候,稍稍带动了身上的布料,叫江柔看见了。

    她急急转身,眼睛里又有什么东西想要流出来,她赶紧忍回去。

    在山里呆到中午,太阳已经很大了,江柔随手扯了两张很大的叶子,给自己脑袋上盖了一张,给宋闵知脑袋上盖了一张,两人抬着满满当当的小木桶,哼着小调回家了。

    张姚氏也知道她们俩一早就出去了,她也起得很早,借了沈府的小厨房,里里外外忙活了一上午,要是江柔和宋闵知再到家晚一点儿,估计她满汉全席都要做出来了。

    中午有吃不完的菜,抓来的螃蟹和鱼被养在了一个大水缸里,且得吃上好一阵。

    饭间,江柔和张姚氏一个劲儿的往宋闵知碗里面夹菜,把空碗里堆出了一个小山包,还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你要多吃点,这么瘦可不行”。

    宋闵知哭笑不得。

    她哪里吃得完这么多?

    但她强塞完了,一口都没剩下。

    吃完了饭,三人坐在院子里聊家常,奶娘过来说沈问哭闹不停,可能是想娘亲了,江柔就让她把孩子抱过来的。

    奶娘说他哭得厉害,可是一见到小萝卜头,才发现这是个干打雷不下雨的货,一看到江柔就笑开了,屁颠屁颠冲过来要抱抱,那逗趣的小模样,把宋闵知都逗得轻轻勾了勾嘴角。

    你们见过桃子吗?

    知道熟透了的水蜜桃其实长得很像屁股吗?

    宋闵知看到沈问,就像看到了一个水蜜桃在奔跑。

    也可以说……看到一个屁股在奔跑。

    沈府的伙食确实开得不错,但是沈问绝对是营养吸收得最好的一个,脸颊两遍的肉肉感觉都要耷拉到肩上托着了!

    虽然略夸张,但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难怪沈十三说这儿子丑,屁股一样的脸,确实好看不到那里去。

    可能是奶妈的奶水营养太丰富,明明是正常科学的喂孩儿方式,可他就是要横向发展。

    江柔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原因,无奈的算了。

    不算了她也没办法呀!

    沈问对养的那一缸子鱼很有兴趣,趴在一旁看了半天,晚上沈十三回来,见他撅着个屁股,走进一看,也看到了这一缸子的战利品。

    他伸了两个指头,从水缸底抓了只螃蟹,拿到沈问面前晃,“想玩儿?”

    小沈问似懂非懂,他就直接把螃蟹递到他面前,这小蠢孩儿就伸了手去接。

    螃蟹的两个大钳子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小孩子不懂这是个什么玩意儿,自然也不懂如何避开蟹钳,直接一手就怼上去,当时就被夹得哇的一声大哭,还顺带大喊了好几声‘娘’

    沈问不会说话这这事儿,被郑立人和世界三大未解之谜并在了一起,光荣的成为了第四大未解之谜。

    自从短促的对的沈十三说了一个‘滚’字后,就再也没开过口,江柔以为他应该要慢慢开始说话了,结果他又恢复到了原先的那个样子。

    只有在找不到江柔的时候,会哭闹,蹦出一个‘娘’字。其余的时候,像是多说一个字就能要了他的小命一样。

    反正沈十三就只听到他讲过两个字。

    一个是滚。

    一个是娘。

    而且每个字出现的频率少到令人发指。

    ‘滚’字出现了一次。

    ‘娘’字也总共只出现了两次。

    现在被夹了一钳子,居然一口气嚷了这么多声娘。

    沈十三顿时就明白了。

    说到底,还是削少了,不知道疼。

    等他知道疼了,大概就能开始学说话了。

    你看,被螃蟹一下子夹疼了,不就开了‘尊’口了?

    江柔听到声音急急赶来,沈问的的食指上还吊着一个半大的螃蟹。

    他哭着想用左手拯救右手,结果连左手也一起沦陷了。

    他有两只手,人家螃蟹还不是有俩钳?!

    谁还不是个长得对称的生物呢?!

    毕竟还只是个一岁点儿的孩子,什么都不懂。

    而沈十三,就抱着双手站在旁边,也不打算帮孩子一下,并且!居然还在腆着b脸笑!

    江柔真是……

    !

    她觉得自己脾气算是很温和的了,可跟沈十三在一起的每一天,至少都得气上一顿。

    她赶紧过去,帮沈问掰了夹在指头上的螃蟹,丢回水里,抱着儿子会房间上药去了。

    小孩子的皮肤嫩,好在那螃蟹的个头儿不是很大,手指头只是肿了,没有破皮。

    晚上的饭桌上有一道菜——清蒸螃蟹。

    螃蟹是寒凉的东西,太小的孩子要尽量少吃,可是沈问就像跟那盘儿螃蟹杠上了一样,除了这个,什么都不吃。

    江柔只能挖了蟹黄喂给他,仔细的剥了蟹肉给他拌进粥里,

    这个过程中,看着沈问发亮的双眼,江柔有点儿怀疑人生了。

    这应该不是在报复……吧?

    现在孩子的智商都已经这么高了吗?!

    可是这个才一岁啊!还在穿开裆裤啊!

    接下来的三天里,沈问顿顿要在餐桌上看到大钳子,要不然就拒绝吃饭,江柔喂到他嘴边,他都能‘噗噗’把粥吹得起泡泡。

    江柔更加怀疑人生……

    **

    蜀国,梵音宫。

    男子负手而立,面前跪着一个约十几岁上下的女子。

    男子问,“有消息了吗?”

    跪在地上的女子满背冷汗,“回主上,暂时没有。”

    很空灵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跨越了千山万水而来,“知不知道,已经多久了?”

    他看起来没有要生气的意思,可是女子知道,他已经怒了,很怒,顿时跪都有点儿跪不稳当了,咬着牙回答他的问题,“回主上,半年了。”

    男子喃喃自语,“半年了啊……”他将尾音拖得长长的。

    女子立刻道:“请主上再给我些时间,属下一定会找到宫主的。”

    男子无意识的转了转大拇指上的扳指,“一定吗?墨云。”

    他喊了一声,声音不大,却立刻有人应声走出,垂首站在他面前,“主上请吩咐。”

    男子瞥了一眼跪在地上的人,墨云立刻道:“是。”

    然后跪着的女子被拖出去。

    就像戎玉一样,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曲风。

    甄临风望着虚空某处,心思游到了天外去。

    半年了,没有宋闵知的半点消息。

    哪怕是死讯都没有。

    她只是一个傀儡宫主,用来做戏给世人看的,失踪了或者死了都没什么要紧,重新扶植一个就是。

    但甄临风偏不。

    他就是要找到宋闵知,告诉她,“这一辈子,别想逃出我的手心。”

    霍清把宋闵知的消息瞒得很好,丁点儿风声都没有漏出去,等甄临风联系不到她的时候,才发现她失踪了。

    问曲风,一问三不知。

    他猜,有可能是被沈十三抓起来了,又或者是被一别人一刀捅死在了什么地方。

    如果真的死了,半年,半只能找到一副白骨。

    可那又怎样?

    就算是一副白骨,那也是她。

    只有他才能拥有。

    可是这些个废物,怎么偏偏就找不到呢?

第一卷 不可能

    杀一个人很简单,也很快,墨云很快就回来了,也是垂首立在甄临风身边,不敢说话。

    他人前,是长袖善舞的假笑太子,撕下伪装,就是扭曲变态的梵音宫主子。

    这才是他,真实的他。

    皇权的争夺从来都不温和,蜀国除了一个甄禾,全都是皇子,其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任你是嫡长子又怎么样?说要整你就是分分钟下手!

    甄临风是最得蜀皇帝信任的一个。

    而没有能力和手腕的儿子,是没有竞争力的,永远也得不到圣宠。

    俗话都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甄临风一张细眉长眼的脸,柔美的五官,看起来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娘娘腔,实则狠辣阴毒。

    墨云见他长久不出声,上前一步,伸手解了自己的腰带,衣袍从削肩上滑落,甄临风这才有了反应。

    他的气力很大,用力的钳住墨云的脸,雪白的脸瞬间就红了一大片,他低头埋在她香肩,从肩窝一路缓缓向上,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脖颈,耳垂。

    他说,“躺下。”这里没有床,墨云却毫不犹豫的直接躺在地上。

    (略略略)

    一个时辰后,甄临风离开。

    墨云从地上爬起来,捡起衣裳,自己一件一件穿好。

    她的动作很慢,因为她快不起来。

    一个时辰前还好好的人,现在遍体遍体鳞伤,满身都是鞭痕,血迹,还有浑身的咬痕。

    身上的齿印明明是人留下来的,可是如同被野兽撕咬过那般惨烈,最严重的地方,被咬得皮肉翻飞,鲜血流得到处都是。

    除了齿痕和鞭痕,还有浑身的青紫,她不是第一次了,可是腿心却疼得站都站不起来。

    她有武功,吃过苦痛,又是梵音宫的人,寻常的伤,奈何不了她,咬咬牙就忍过了。

    左手腕被折断了,她能忍。

    下身的疼,无论如何也忍不了,坚持了没多久,就重新瘫倒在地上,捂住嘴巴,不让自己痛叫出声来。

    不是不想叫,是怕被甄临风听见。

    会没命。

    迷迷糊糊,昏死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还是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地上,没有人来管她,她挣扎着爬起来,几乎是像在刀尖上行走一样,回了自己的住处。

    又忍住疼痛洗了个澡,最后倒掉的洗澡水,都是血的颜色。

    张开双腿给自己上药的时候,她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手,那里已经烂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不知道该用什么药。

    她丢了药瓶,往后仰躺在床上。

    甄临风以前就有这种癖好,可是下手从来都没有这么狠过,在她身上的时候,像头发狂的野兽。

    从没这么疼过,疼得忍不住的推他,于是左手就被他硬生生折断了。

    宋闵知在的时候,他只是个变态,宋闵知失踪了,他是一个疯了的变态

    皇宫。

    甄临风没有直接回东宫,出梵音宫的时候,天色刚近黄昏。

    酒楼茶肆人流量密集,是消息交换量最大的地方,他不想去皇宫也不想回府,找了个酒楼,靠边坐下。

    各国异国人最多的地方,就是王都,大秦和蜀国间的烽烟,子民们都还没有闻到味道,只知道两国已经联姻,是很友好的关系。

    蜀国的秦人不少,吵杂喧嚷,各种口音都有。

    酒客大杯喝酒,大肆交谈,甄临风点了两壶小酒,两碟小菜,静静的喝着,耳朵里面装着听来的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消息。

    坐了很久,没有什么收获,天色也晚了准备起身离开了。

    却没想到刚站起身,就被人拦下,他抬眼一看,是个穿得贵气的男人。

    贵气是贵气,但是浑身脂粉味,眼底下两团重重的乌青,一脸肾虚的样子,一看就是常年混迹花丛里的老手。

    甄临风不爽的后退两步,皱着眉说了一声,“滚。”

    他长得漂亮,是很妩媚的那种漂亮,可偏偏又是个男人,这种类型,很受断袖之人的青睐。

    用几句话来解释,就是:

    啊啊啊!我好喜欢男人怎么办?可是我他妈也是个男人怎么?不不不!我是个男人!我有尊严!咦?前面有个好生漂亮的小生!嘿嘿嘿!肯定很好压!

    我有男人的尊严,不能被别人压倒!小公子,哥哥来啦哎嘿~

    于是甄临风就这样被拦下。

    浑身脂粉味的男人简称酱油甲。

    酱油甲被甄临风赏了一个滚字,不仅没滚,反而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两圈,嘴里啧啧,“我的个乖乖,极品啊~”

    “啧啧啧,这张脸,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最好看的姑娘都没这么好看,啧啧啧!”

    他绕到甄临风跟前,往他身前凑近点,用商量的语气道:“小公子,在下xxx,有兴趣跟我回家喝喝酒,赏赏月吗?”

    酱油甲举止轻浮浪荡惯了,加上家里硬气,一言不合,动手就去摸甄临风的脸。

    甄临风心情不好半年了,宋闵知一天没消息,心里的那股邪火怎么发都觉得不尽意,他堂堂皇子,哪受得别人这般挑逗?

    天底下没哪个皇帝不希望自己的子女个个出息的,但凡只要是皇子,必定从小文武兼修,蜀国虽然崇文,但是作为皇子的武力值,必然不低。

    酱油甲的手眼看就要摸上那华滑嫩的皮肤,眼睛的形状都要变成星星状,可突然手腕剧痛,人就已经被甩出去了。

    眼睛里的星星被摔散了,周围的人听到动静,纷纷看过来,邻桌一男子喝得醉眼迷离,也撑着沉重的头颅转过来。

    酱油甲手脚并用的爬起来,揉着脱臼的手臂哀哀狡猾,“我说你这小哥儿,怎么如此不讲理?邀你喝酒赏月,你不去就说不去便罢了,怎么随便动手打人?”

    甄临风心头不舒爽,对方一说完,他一脚就上去了。

    本身力气很大,下脚又重,一脚差点把那人的肋骨踢断两根。

    可能断了,也可能没断,反正酱油甲是趴在地上起不来了,直哎哟哟的叫唤,一边叫唤还一边对着旁桌一个蓝袍少年大叫,“傻逼,你还看,你小叔被人打了!”

    蓝袍少年的酒意貌似才去了点儿,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搭着舌头去把酱肉甲扶起来,大着舌头问,“谁?谁打你了?打你哪儿了?”

    说着伸手拍了酱油甲的大腿一下,“是这儿吗?”

    对方还没说话,又捅了他胸膛一下,问,“是这儿吗?”

    这回是捅到人家的痛处了,‘嗷呜~’一声叫唤响彻大堂。

    蓝袍少脸立刻捂住他的嘴,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不提这名儿么?”

    酱油甲气得骂了他一句,“滚,你戳到我肋骨了!”

    然后转头怒指着甄临风,明明年纪比那蓝袍少年大,却像个跟家长告状的小朋友,“他!就是他打断了我两根肋骨!”

    蓝袍少年的语文可能是体育老师交的,抓重点的能力相当迷,“真断了?你怎么还站得起来?”

    酱油甲气得狠狠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是猪啊!有人打你小叔啊!”

    蓝袍少年这才‘哦’了一声,转过头去问甄临风,“你为什么打我小叔?”

    这边动静越来越大,连老板都被惊动了,匆匆赶来一看,登时就跪了下去。

    “草民叩见太子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家酒楼是蜀都数一数二的酒楼。

    在帝都,要想把生意做大,没点后台是不可能的,有了后台,朝廷里达官贵人公子哥儿的脸也都要记一记,免得哪天有眼不识太行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甄临风身为太子,他的脸就是行走的银票子,吃饭什么的,刷脸就够了,太子爷要是人道,意思意思给两个,要是不人道吃了你最贵的菜,也得堆着笑脸说‘太子爷下次再来唷!’

    好在,甄临风人前很有风度,一直很人道。

    周围的人一听。

    好家伙!有生之年,竟然能见到太子爷?!

    纷纷又跪倒了一片。

    蓝袍少年和酱油甲没跪,但两人轻言细语的交头接耳。

    蓝袍少年:怎么办,我们惹到不该惹的人了。

    酱油甲:这……

    蓝袍少年:我们跑吧?

    酱油甲:好。

    他们声音小,但是大堂内鸦雀无声,也就显得对话声不怎么小了,所有人的目光瞬间就投到两人身上去了。

    甄临风冷笑一声,“对本宫出言不逊,侮辱皇家,想跑到哪儿去?”

    这顶帽子扣得够大,一般不是朝廷的直接官员……还要是皇帝很宠的那种官员,是没有辩解的机会的。

    老板一听就懂了,立刻悄悄出去通知官府的人。

    京兆衙门离这儿也就两条街的距离,京兆尹一听太子被人当街侮辱,跑得比兔子还快,片刻就到了。

    蓝袍少年和酱油甲还没挣扎着从甄临风手里逃脱,官府的人就到了。

    此公子没有想到,他有男人的尊严,甄临风比他牛逼,人家有皇室的尊严!

    京兆府把人带回去,不一会儿东宫就来人了,说是太子殿下要人,让他们给送去。

    京兆尹懂起。

    侮辱皇室,说白了还是侮辱了甄临风,太子眼不下这口气是正常的。

    听说那两人当街把太子殿下当成兔爷儿调戏,他要是还不麻溜儿的把人打包送过去,那当真是嫌命长了。

    两人送进东宫三天,再也没有人听过这两人的任何一点儿消息,像是活活的人间蒸发了一样。

    两天后,早朝毕,老皇帝把甄临风留了下来。

    等人走干净,上方一坨不知道什么东西就飞了下来,正砸在他的脑袋上,当场就砸得流了满脸的血,他已经习惯了,直接跪下来,问,“敢问父皇,儿臣犯了什么错?”

    他的姿态看起来谦恭,但语气很生硬,看起来他似乎并没有外界传言的那般受宠。

    皇帝已经年过半百,冠冕下,鬓边的头发都已经花白了,他气得满脸通红,“两天前你抓得两个人,知不知道是谁?!”

    甄临风知道指的是在酒楼里抓的那两个,垂头恭顺的回答,“不知。”

    皇帝气得一哼,“愚钝!”

    “请父皇指教。”

    “那是大燕的十六王爷!”

    甄临风豁然抬头,连规矩都忘了,“不可能!”

    他不是没有分寸的人,那两个人虽然穿着贵气,可那两张脸,他从来没见过。

    但凡是能在太子面前露脸的人,都有两分重量,虽不至于说甄临风惹不起,可还是要掂量掂量,可这两个人,他从来没有见过!

    而且,这两人一口流利的蜀都话,听起来完全就是土生土长的蜀都人,怎么可能是大燕十六王?

第一卷 善意的谎言

    甄临风身为太子,手握大权,如果每收拾一个人都要费尽人力物力的去打听一番,这人他到底惹不惹得起,那他这个太子多半也做到头了。

    可是没想到,这一失手,就是大燕的十六王爷。

    甄临风下意识的反驳了一句,“不可能,那十六王爷十岁多岁就……”

    说了一半,皇帝冷冷的瞧着他,他才想起来。

    大燕的十六王爷从小体弱多病,听钦天监的话,送去了黄山学武功,十岁下山,回了皇宫没呆几天,又病了。

    钦天监再次跳出来说十六王爷的八字弱,皇宫里的龙气太盛,他受不住。

    皇帝无奈,又送回了黄山。

    送回去两天,人就不见了,房间里只留下一张字条,歪歪斜斜的写了几个大字,“山上无聊,我下山游历去了。”

    门派里都知道这是个金疙瘩,一下子丢了,他们哪里承担得起这个责任?

    于是赶忙给皇宫里送了信,自己也派了大量弟子下山去找,半个月后,人是找到了,结果宝贝金疙瘩居然拜了太一派的张四丰为师,不愿意回来了!

    这下给黄山上的一众人气的!

    能教王爷习武,那是已经多么光宗耀祖的事情啊!结果半个月的功夫就被人给撬了墙角!

    气不气啊?

    简直是要气死了啊!

    可别说是气死了,就是气活了,也没用。

    十六王爷是大燕老皇帝的老幺儿,由于这位老幺儿实在是很老,他的哥哥们儿子都出生了,他才落地,从此开始和自己小侄儿们一起共同成长。

    但正是由于他年纪太小,身体又弱,对皇权构不成威胁,加上老皇帝只是退位,还在硬朗的做太上皇,新皇帝不好当着老爹的面杀兄弟,就由着他了。

    十六王爷越皮,越不正经,新皇帝就越高兴,他开口要星星,就绝不给月亮,努力的将他被养成一个只会吃喝玩儿乐的蠢货,好让自己的儿子将来的皇位坐得安稳一点。

    他想留在黄山就留在黄山,想去太一派,也去,新皇帝从来不会多说一个不字。

    黄山从此失去了这个金疙瘩。

    太一派也没有得意太久,没过多久,大概也就是四五年的时间,某一天的早上,又在十六王爷的房间里发现一张字迹歪歪扭扭的字条——这里太无聊,我下山游历去了。

    这给太一派的众人一顿吓,生怕自己步了黄山的后尘,赶紧又给皇宫递了书信,倾全派之力去寻找。

    还好,他们没有被王爷抛弃,他没有去任何一个门派。

    但是!

    这位小祖宗从此也没有再回来过,下山过了自己的浪荡日子。

    新皇帝意思意思的派了两个人保护他,由着他去了。

    结果没多久,江湖上出现了一个江洋大盗,专门偷大官贵族,或者商贾富人。

    官府费了好大的力气,也没有抓到人,好几次都捉贼捉赃了,都摸到小贼的衣料是真丝做的了,可是这贼人的轻功一绝,瞬间就溜了,多少人也没追上。

    据皇宫内线的可靠消息称,这位轻功一绝的飞贼,正是他们的十六王爷。

    此可靠的消息,来源于被迫被策反,一起当了飞贼的两个护卫。

    太上皇震怒,下令把这个不成器的东西抓回来,但是一回皇宫,这家伙又病了。

    太医去看过,不是装的,是真病了,上吐下泻,腰都直不起来,还高烧不退,怎么用药都没用,只怕是再这样烧下去,就烧成傻子了。

    太上皇没办法,只能把他送出了宫,送去了太一派。

    一到地方,药都没吃,病就好了,人立马活蹦乱跳,吃嘛嘛香,牙口倍儿棒,半个月后,又失踪了,还是说自己游历去了。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飞贼再现江湖,搞得大燕众多有钱人心惊胆战。

    太上皇正再次想把他强行弄回来,结果人还在路上,他自己就病没了。

    新皇帝一看,得了,这江山终于完全落到我手里了!

    心里一高兴,就把抓了一半儿的十六王爷放了。

    一来,毕竟这事儿忒不光彩,真的问罪了他,传出去皇室脸上更没光。

    二来,这兄弟越无能,就衬托得自己越厉害了啊!

    三来,见者有份儿,兄die,大家都是亲兄弟,最近国库有点儿空虚,借两个钱来花花呗!

    这十六王爷也耿直,但凡偷来的东西,自己留一半儿,另一半儿上缴国库。

    没过两年,直接把业务发展出国门,偷到其他国家去了。

    皇帝担心他他失手了自己兜不住,赶紧把他叫回来。

    结果一叫不回,二叫不回,三叫却叫回了一堆金银财宝,以及百万两银票。

    皇帝一打听,没有大燕皇室在外失足被捕的消息,闭了嘴,心安理得收了东西。

    后来一想,干嘛要叫他?

    他偷来的东西,自己有份,要是以后被抓了,就说全是他一人干的破烂事儿,跟皇室没关系,让他去顶罪就好了啊!

    这么一想,美滋滋,愈发的纵容他。

    这里不得不提一嘴,老十六的这一身轻功可真不是盖的,下水多年,从未失足。

    当然了,由于从未失足,外界也并不知道大燕的十六王爷其实是个小……大飞贼,对外的消息,是说他游历去了。

    所以,甄临风嘴里想说的话是——不可能!大燕十六王十多岁就云游四海,不知所踪了!

    但是,话说一半就闭嘴了。

    云游……四海?

    那就是说正好游到蜀国来了呗。

    还这么不巧,折他手上了。

    根据年龄推算,酒楼里的蓝袍少年,应当是大燕十六王爷,而那个酱油甲……被他叫做小叔?

    皇帝大骂甄临风,“赶紧回去给朕把人放了?”

    自己这个儿子,他清楚,在自己面前十分乖巧,可人后,手段毒辣得不得了。

    好歹是大燕的十六王爷,要是就这两天的功夫被他折腾死了,大燕皇帝就算是做做表面功夫,如果想要善了此事,光金钱赔偿就得让蜀皇帝好一顿心痛。

    甄临风垂下的眼睑遮住了眼中闪烁的光,“是。”

    皇帝觉得有点儿不对劲,拍桌子怒问,“你把人弄死了?”

    甄临风瞒不住,就算他撒了谎,改天儿大燕来要人,也照样要穿帮,只能实话实说,“跟大燕十六王爷同行的那个人……死了。”

    敢对他有非分之想的男人,活不过当天。

    他想了很久,也没想起,大燕皇室到底那一个人,能让王爷叫上一声小叔。

    皇帝明显松了一口气,坐下去,语气稍微好一点儿了,说,“那人不用管,只管回去将那王爷放出来,好吃好喝的供着,等着大燕来人谈判。”

    既然死了一个,剩下的一个就算不死,估计也伤得要死了。

    打了人家的人?不赔点儿?

    东宫的水牢里,甄临风听见十六王爷抱着那酱油甲的尸体喊师叔的时候,他才明白皇帝为什么说这人死了就死了。

    师叔,估计不是黄山就是太一派的。

    没个牛逼哄哄的皇室做背景,多赔点儿就是。

    “没想到,竟然是十六王爷,真是冒犯了。”话虽说个冒犯,语气中却一点没有冒犯了别人该有的歉意。

    唐勋被关在水牢里淹了两天,没吃没喝,还要被他们抽空进行折磨,力气早就剩得没多点儿了,此刻抱着师叔的尸体,吼得撕心裂肺,“甄临风,我不会放过你的!”

    水牢的水已经退下去,湿漉漉的地上,他半跪,一身风度翩翩的蓝衣早已经湿透,紧紧的贴在身上,头发也一缕一缕的凌乱不堪,身上多处伤痕,狼狈不堪。

    要不是甄临风的注意力没在他身上,其实他也活不到今天。

    甄临风漠然转身。

    身后一干下人涌上去,恭敬的请唐勋前去洗漱休息。

    他恨得咬牙切齿,知道是护卫打听到了他们的下落。

    他有恨,可没用。

    恨意不能化为有形力量杀死甄临风,忍痛抱着已经气绝的小师叔,跟着一下人出了地牢。

    东宫侧院儿早就安排好一应洗漱用具,以及好茶膳饭,等着座上宾。

    而唐勋,却直接在东宫里烧了一把火,把他的小师叔烧成了一把灰,装在了一个罐子里,抱在身边。

    这是有史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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