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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养女[封推]-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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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一想,脑海中无数画面涌来,这真是一个浩大的的工程。辛夷遂露出纠结的神情,眉毛皱了一下答:“说来话长,以后若有空了再与你细细讲来。这些都不打紧,林然,我一直将你当做最好的朋友。如今不求你还能像从前一样,只愿你莫困于此,好好准备恩科。”
    林然苦笑,望着一脸苦恼的辛夷,平静的说:“我喜欢你那么多年,可以隐忍不发,也不会这点挫折就因爱生恨。英国公世子是一位英雄,你喜欢他理所应当。但是,我愿意等你。无论你何时回头,我都会等在你身后。”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不知怎的,辛夷脑中飘过这样一句话。(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L

  ☆、第三四五章 寒光照铁衣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炮灰养女》更多支持!有的深情,辜负才是最好的报答,辛夷心弦被林然触动,但仅仅是触动。她的心里已经有了柳元景,没余地也没资格,对这份感情做出回应。
    “祝你金榜题名,以后你会遇见更好的人。一转眼,我们认识几年了。在我心中你一直是亦师亦友的存在,也许你现在暂时放不开。我们会是朋友,一直是朋友。”
    就像辛夷在初遇林然时说过的话,他们是朋友,将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年少时的暧昧,经不起风吹雨打,更经不起生离死别。
    辛夷很抱歉,她只是不能免俗的凡夫俗子。英雄救美的次数多了,她也会对那个从天而降的英雄动心。
    她没有将两个人放在一起对比,这是对两人的不尊重。喜欢一个人应该是纯粹的,对比出的爱情,掺杂了太多功利。
    林然黯然离去,一句简单的我心悦你,他整整等了三年才说出口。然而,他的喜欢来的太迟,林然很后悔,如果他没有选择到白露书院念书。如果,陪在辛夷身边的人是他,那么现在会不是另一个结局。
    这一切只是幻想,林然头一次发现,原来万众瞩目的英雄,离他那么近。近的让他被柳元景身上的光环,刺的睁不开眼睛。能被辛夷喜欢的男人,被所有人称颂的少年,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茫茫旷野,柳元景伏下身子,借着连天碧草遮挡着身子。月亮高悬在空中。银辉照亮了大地,风吹草动,夜晚的草原如此静谧。偶尔从远方传来的狼嚎让人心惊胆寒。
    空气中浮荡着浓重的血腥味,野狗啃噬着残缺的肢体。远远的避开了人群。
    这是一个不祥的夜晚,对于大华的将士来说,这同样是一个悲伤的夜晚。在大华兵卒心中,他们的军队永远是最强的,恭奴人只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野蛮人,他们不曾开化,他们茹毛饮血。在兵卒心中,他们千里迢迢奔赴沙场。定能将恭奴人驱逐出大华境内。
    然而战争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恭奴人愚蠢,但是两军厮杀时,聪明也没办法避免死亡。当恭奴人骑着烈马,在大华的军队中,肆意冲撞时,血肉之躯抵挡不了利刃的突袭。
    每天,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都会发生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传到朝廷的捷报,只能让远离战场的人高兴。让那些百姓欢欣鼓舞。
    只有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战士们知道,恭奴人到底有多可怕。他们身材高大力气庞大,拥有无数马群。来去如风擅长马背上作战。大华之所以能在抵达南疆后,短短数日内,收复了一座城池,只因为恭奴人根本没有守城的意识。
    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每每攻破城池,为的就是肆意劫掠,杀掉反抗的强壮年带走女人和小孩儿,将投降的百姓变成奴隶。恭奴人的恶行,这一路来。大华的士卒不知听到了多少。
    他们一路收敛着百姓的尸体,恨得咬牙切齿。却没办法阻止恭奴人在大华境内肆虐。如果世间真有佛祖,为何会纵容恭奴人。肆无忌惮的伤害着无辜的百姓。
    战争让许多人迷茫,永不止息的杀戮,让他们渐渐变得麻木。尤其是那些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第一次直面淋漓的鲜血,面对着敌人凶残的大刀,他们不是被敌人斩杀的,是被自己吓死的。
    两军交战,最重要是就是勇气。如果未战先气馁,即使赢了也会极其惨烈。这些道理,大华的士卒都懂,他们的军师通晓三十六计读过无数兵书。
    可是,恭奴人悍不畏死,再高深的计谋在绝对的力量前,只能幻灭。大华的边境多草原和沼泽,两方军队对沼泽同样避之不及。但是草原上,人在马背上几乎可以一览无余,三十六计除了跑为上计,根本找不到施展的余地。
    大华的军队要做的太多,安抚流民抚恤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鳏寡孤独,还要照顾在战场上受伤的伤兵。
    最困扰大华将士的当属粮草问题,大华倾尽全国之力,供给着军队战斗。但是恭奴人不一样,他们将大华百姓的性命视作草芥肆意践踏,他们缺少粮草时,只要冲到镇上进行残酷的掠夺。
    更可怕的是,恭奴人对于自己的伤员同样冷血无情。他们喜欢偷袭,像是气势汹汹的狂风,扫荡之后,留下己方的伤残,毫不犹豫的撤退。
    对于这样的恭奴人,大华的将士,只能骂他们一声畜生,对于战争却是于事无补的。
    白天,大华以惨痛的代价,打赢了一场胜战。也许,传往朝廷的捷报里,为当今圣上歌功颂德的辞藻,会比从前更加华丽。
    但是,亲历战斗的士兵,心情十分沉重。
    在一场场战争中,还没抵达边关,已经受万人瞩目的柳元景,在所有人的关注下,终究没有堕了英国公府的名声。
    虽说柳元景已经圣上亲自召开的选拔赛上,凭借着实力证明了自己。但是,他毕竟未曾真正的领军打战过。他的年轻让人惊叹,同样让人诟病,柳元景俊美的面容,比他的名声更要恼人。
    军中成千上万的男儿中,挑不出第二个,同柳元景一样姿容秀美的男人。他的容貌,让众多不曾见识过他手下功夫的人,背地里幻想着这个少年校尉的容貌浮想联翩。
    柳元景以昭武校尉的身份领兵,底下的兵卒,刚开始并不是全心全意的信服于他。甚至有刺头,暗地里挑事拖后腿。
    这一切,柳元景都没放在眼里,甚至连解释的话都没有。急行军中,他身先士卒,生活上没有任何特殊化。和众多士卒一样吃着冷硬粗糙的干粮。
    抵达边关之后,面对残暴的恭奴人,柳元景毫无惧色。在诸多将领争先观望之际。柳元景选择了毅然请命,带着不足千人的军队投入到战场之上。
    从第一场战争开始。柳元景的名声,在军队中慢慢打响。当恭奴人的大刀砍来时,柳元景凭着一杆银枪,不知挑翻了多少恭奴人的战马。
    恭奴人起初误以为容貌俊美的柳元景是女人,即使双反语言不通,从他们一脸猥亵的笑容上,众人也能猜出他们嘴里吐出的绝非好话。
    但是柳元景在战场上,从不被外界动摇。他的眼里永远一片清明,即使是在连挑恭奴数位将领时,他的神情依旧平静。
    能胜一场是运气,胜两场是侥幸,胜三场是强横,但当柳元景带着手下胜了十次之后。所有人都要承认,英国公世子昭武校尉柳元景,不愧为天生将种,他生来就是为了战争准备的。
    凶残的恭奴人,到了柳元景手中。就像是让人肆意斩杀的猪狗。
    柳元景没算过他到底打了多少场战争,也没算过胜了多少次。他只知道,他的军功累积的越来越多。刚开始大家叫他校尉,如今大家叫他一声将军。
    从昭武校尉到宁远将军,柳元景手上沾染的鲜血,哪怕在滚滚江流中的,都难以洗干净。
    但是柳元景不在乎,他愿用生命来守护大华的子民,愿意在战场上流干最后一滴血。当受到身后士卒狂热而盲目的崇拜时,柳元景很冷静,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血肉之躯。他同样会受伤。
    刀剑无眼,战场中无处不在的流矢。让人防不胜防。柳元景武艺高强,但是他仍然会受伤。不过。比起旁人血淋淋的伤口,柳元景胳膊上的箭伤,似乎微不足道。
    他要活着,他要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两个信念支撑着柳元景永不后退,与悍不畏死的恭奴人,进行你死我亡的战斗。
    到了后来,柳元景的名气甚至传到了恭奴人之中。几乎所有恭奴人口中,都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大华国的百姓如牛羊般任人宰割,大华国的士卒不堪一击,但是大华有一个容貌俊美的少年,他是天神派下的勇士。遇到他,一定要跑!
    能让凶残的恭奴人望风而逃,柳元景的强悍可见一斑。只是这些,大华的军队并不知晓,唯独柳元景有些困惑,为什么最近打战时,见到他露出见鬼神情的人越来越多,敢和你正面相抗的敌人越来越少。
    但是,柳元景又怎会让他们轻易逃离,敢在大华的领土上肆虐,就要做好留下性命的准备。
    白天时残酷的战争,让大华国的将士心有余悸,恭奴人狼狈撤退后,寻找着较大的部队汇集。
    柳元景追踪恭奴一支约莫千人规模左右的军队,好几天了,原本他想在这几天将这支军队灭掉。
    谁知,另一支同样规模恭奴人军队,和大华发生冲突。在大华军士惨烈的战斗下,这支军队抛下几百人的死伤后,狼狈撤退与柳元景追踪的军队汇合。
    两支军队合成了一支,势力无疑壮大了许多。也许正因如此,他们才敢在离白天战争处不足二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L
    ps:明天要去上班,这两天在忙搬家,新书《炮灰当自强》今日的更新会在随后补上。
    本书正在朝着完结的方向大步迈进,一鞠躬,你们想看谁的番外,快来点(⊙o⊙)哦

  ☆、第三四六章 夜袭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炮灰养女》更多支持!恭奴人没有料到,一向谨小慎微的大华人,在经历了白天的惨胜之后,会在夜晚继续发动进攻。他们虽然头脑简单,但是将其了解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战斗力强悍。
    白天的战役,恭奴人虽然败了,但是他们丢下战场上受伤的同伙逃离,大华的士卒伤亡远比他们惨重。以往的经验中,大华每次战斗之后,都要修整许久。
    何况他们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军队,恭奴人相信,大华的士卒人疲马乏,他们绝对是安全的。正是这份自信,让恭奴人在离战场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
    两支军队合在一起,连片的营地,让恭奴人放松了警惕,待天明后他们绝对可以大华一决雌雄。那些绵羊一样的男人,怎么能和恭奴族的勇士相抗。
    就是这些错误的推测,让恭奴人即将面临一个惨痛的教训,一个让他们后悔看轻大华人的惨痛教训。
    柳元景潜伏在草丛中,在他身后是更多的士卒。骑兵在后方驻扎着,等步兵突袭之后,再进行冲锋。他如今已经是宁远将军,行军打仗不必冲在最前线。能够在升迁之后,一直保持身先士卒作风的柳元景,感动了无数人。
    通常在军队中到了一定级别之后,压阵的时间比出战的时候要久的多。所以,柳元景的特立独行,暖了无数将士的心。
    有这样一个将领,如何不让人心悦诚服,行军打仗靠的就是胆识。柳元景的做派显然深得人心。夜晚的露水深重,柳元景的铠甲上,泛着寒光冰凉的贴在身上。
    月亮慢慢往上移。柳元景一直在等,等到丑时三刻。这个时辰。是人体最疲乏的时辰,也是军营守备最松懈的时候。为了这次夜袭,柳元景特地让手下士兵,在白天补充睡眠。
    故而,他身后的士兵,伏在草丛中,精神亢奋,一心想要在夜袭中建功立业。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誓要将这群野蛮人赶出大华境内,免得让百姓遭受欺凌。为了家乡的兄弟姐妹,为了和平的生活,他们愿意为此而战。
    夜慢慢深沉,柳元景带人小心朝敌军营帐中潜伏着。待摸到营地周围时,他身手敏捷的做掉了几个举着火把,在营地周围巡逻的人。到了这个时辰,恭奴人的营地里鼾声一片,大部分人在沉浸在梦中。
    只是柳元景一人之力,只能阻止消息暴露的慢片刻。当他身后军队举着刀剑朝着恭奴人的军帐冲杀时。恭奴人终于发觉了,一直被他们小觑的大华人,竟然在白天一战后。夜里又摸了过来。
    除了那些睡得太死,被大华兵卒利索解决掉性命的人。反应过来的人,交相呼叫示警,随手拿起了枕边的大刀。柳元景十分遗憾恭奴人夜晚宿营时,仍然保持着衣不解带的作风,武器就压在枕边。
    不过,对方穿铠甲的功夫,还是让大华占了不少便宜。柳元景一路朝着主帐摸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的目标是恭奴人的将领。只要将他们的首领斩于剑下,这场战场大华胜利的概率就能大大提高了。
    突然遭到夜袭。恭奴人被打的措手不及的同时,侥幸逃过一劫的。莫不是恨得牙齿咯咯作响。为了不像同伴一样,在一片混乱中丢掉性命,他们举起兵器拼着性命反抗。
    主帐中,朵娜在听到士卒尖叫后,以最快速度穿上了铠甲,手中拿起精铁锻造的双刃剑。恭奴族散落在草原上,大大小小有数百个部落。朵娜是其中一个中等部落的族长之女,她自幼喜好舞刀弄枪,天生的好力气,比起男儿毫不逊色。
    偏巧,朵娜的兄长和弟弟,在以勇者为尊的恭奴,武艺并不是那么高强。在恭奴一切全凭实力,即使是部族首领,如果膝下儿子没有足够实力,也不能将首领之位传承下去。
    如今在大汗的命令下,各个部落出兵,一起到大华进行劫掠。朵娜父亲年事已高,兄长武艺又不能服众,所以她瞒着众人,女扮男装打败了族中勇士,最后在父亲的默许下领兵出征。只因朵娜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扮作同胞兄长朵林的模样后,竟无人起疑。
    朵娜虽然是女儿身,但是在行军打仗时出手狠辣,从不心慈手软,在和大华军队的数次交锋中,连连取得胜利。如此一来,众人对朵娜的崇拜之心愈加强烈,她十分享受被人追随的快感,交战之时身先士卒立下了无数战功。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喷射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夜色中,没人认出柳元景这个玉面罗刹,单从体型上看,柳元景极其瘦弱。所以一直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向柳元景举起大刀。
    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每每在这种时刻,柳元景的脑海中一片清明,什么都不剩,除了杀杀杀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种玄妙的境界,以前柳元景练武时也曾发生过,据说只有武入化境,才能达到身外无物的情境。(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L
    ps:今天上山了,略累啊,努力赶更新中,第二章不必等了。到时候发了也就一千多字,明天才会替换。

  ☆、第三四七章 宿敌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炮灰养女》更多支持!在这种玄妙的境界中,柳元景在营帐中穿梭着,长剑直指恭奴人的主帐。然而,事不从人愿,当他一路冲到主帐中时,里面早已空无一人。
    战斗此时进行的正酣,朵娜同样在寻找大华将军的下落,她在打斗过程中,不忘侧耳聆听,希望听到对手下落。奈何大华将士攻势越来越猛,她的手下眼看乱了下风,敌人的头领她连衣角都没碰到。
    难道今夜就要这样落败了么,朵娜不甘心的握紧了手中重剑,只要找到了对方的将军,将他斩杀,他们还有机会取胜。没有了将领的大华军队,绝不会如此井然有序,一定会自乱阵脚。
    不到最后关头,朵娜不愿放弃,她一边和大华人厮杀着,一边努力寻找对方统帅的身影。直到远方传来了奔腾的马蹄声,大华人无比振奋的喊着援军来了,朵娜才开始绝望。
    这场战争胜负已经揭晓,即使朵娜再不愿承认,也得明白,再拖延下去部落勇士损伤的会更严重。她极不甘心的喊了声撤退,然后打了呼哨,让亲兵用恭奴话喊着撤退。
    大半夜被大华国将士狂风暴雨般袭击之后,恭奴人早已畏怯,远方的马蹄声滚滚而来,不知有多少骑兵加人。他们虽然悍不畏死,但那是在抢夺战利品的时候,如今被人堵在营帐中,恭奴人到底不愿恋战。
    他们要保存体力。待天明之时,再和狡猾的大华人决一生死。比起大华的士兵来说,恭奴人不愧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撤退起来快速敏捷。
    这让大华众士兵十分失望,他们埋伏了这么久。为的就是这些恭奴人一网打尽,灭掉他们削弱恭奴人的战斗力。这场战争,他们打的比往日轻松许多,往日凶悍异常的恭奴人,就像没睡醒一样,兵荒马乱下任由他们宰割。
    压倒性的胜利让大华的士兵有些飘飘然。当恭奴人开始撤退时,有人跃跃欲试追过去。不过,柳元景的命令很快下达,他吩咐士兵原地修整,处理俘虏清点战利品。
    没能将对方一网打尽。柳元景同样遗憾。但是穷寇莫追,他们远没有恭奴人熟悉草原,天还没亮,追下去对于他们来说十分不利。而且这队恭奴士兵约有千人,所带粮草应该不少。
    能够从敌人手中截获武器和粮草,这一对于物资缺乏的大华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诱惑。粮草足够多,他们才能将战争打下去。将恭奴人驱离大华境内。
    这大概是朵娜的一生中,最耻辱的一夜,是她从军生涯中最狼狈的落逃。她一直觉得自己和旁人不一样。会一些大华人的文字还懂一些计谋,天生的勇武比男儿更加强悍。所以,朵娜一直相信,这次可汗命令各部落出征,她虽是女儿身,也能用兄长的名义闯出威名来。
    但是今夜。朵娜的骄傲被一个不知名的将领生生扯碎,她甚至不知和自己交战的敌手是手。就这样狼狈落败了。白天时,朵娜还在为多了几百人投靠骄傲自得。到了夜晚,她便如同丧家之犬,领着残余不到七百人的军队,朝着草原方向逃窜。一夜之间,她整整损失了一半的人马。
    想到临行前,部落中老弱妇孺殷勤的期待,朵娜的心就像被巨石撞击。她和恭奴大部分人不同,朵娜一直觉得,在战场上悍不畏死是英雄,但是能够活到最后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所以朵娜总是想办法获取最大利益,遇到落单的大华军队迎头冲上,遇到大华的大批人马,就悄悄带人撤离。
    (明日替换,敬请谅解,陵子已经很努力,今天上山好累的。)
    偏巧,朵娜的兄长和弟弟,在以勇者为尊的恭奴,武艺并不是那么高强。在恭奴一切全凭实力,即使是部族首领,如果膝下儿子没有足够实力,也不能将首领之位传承下去。
    如今在大汗的命令下,各个部落出兵,一起到大华进行劫掠。朵娜父亲年事已高,兄长武艺又不能服众,所以她瞒着众人,女扮男装打败了族中勇士,最后在父亲的默许下领兵出征。只因朵娜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扮作同胞兄长朵林的模样后,竟无人起疑。
    朵娜虽然是女儿身,但是在行军打仗时出手狠辣,从不心慈手软,在和大华军队的数次交锋中,连连取得胜利。如此一来,众人对朵娜的崇拜之心愈加强烈,她十分享受被人追随的快感,交战之时身先士卒立下了无数战功。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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