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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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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然。”公孙极乐痞痞一笑,“不过姑娘倒是眼熟得很。难不成是我不小心摸了姑娘的大腿,姑娘才这般惩罚于我?”
温书呵呵一笑,好个小贼,都这时候了还耍贫嘴。这正说明了公孙极乐是个人物,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如此镇定自若。这当然也有可能是温书的外表太过无害。他看准了她不会对他怎么样。
“惩罚?不,我不过和你一样,起了玩心,找个人玩耍罢了。”
“……”
“想起我是谁了吗?”也是,公孙极乐方才耍了那么多人,不可能每一张面孔都记得。况且,他重点是在布娃娃。又不是看人家姑娘的长相。
“你方才在那个货摊?”
“嗯。”
“是那些姑娘中的一位?”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麽。”
公孙极乐绝倒,谁知道一个简单货摊会有这么个可怕的家伙啊,她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行动完全落入了他人的眼中,这对从不落空的空空妙手来说是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你怎么做到的?”就算知道他在那里,想要得手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公孙极乐要这么好对付。那今日的江湖也就没有他这号人了。
“这个嘛,我暂时不告诉你。或许下次你再犯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再告诉你让你栽了两次跟头的是什么宝贝——”
告诉他,也就没什么意思了。这个家伙,虽说只是捣蛋了些。但把那些姑娘吓得团团转,有些心细的甚至因此怀疑自己撞见了鬼,太乱来了。她并不介意自己参与其中,打了一回酱油,她介意的是这家伙玩得太没形了,下次这种游戏还是少玩的好。
胆小的,真是会被他吓破胆的。
这样他下次再捉弄别人的时候,可能会记得这次的教训。或许下一次,在那些人中还有一个比她更为难缠的角色。这种事情不是没可能发生的,不是吗?
“哈哈!有趣!真有趣!太有趣了!我原以为我哪里得罪了姑娘,却原来姑娘和我是同道中人。姑娘,想想吧,要不我们俩联手,保准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喂,姑娘,你别走嘛,你再好好想想……啊,我的解药……”温书听都没听,转身就走,公孙极乐在她身后大喊道。
“半个时辰之后,麻痹的感觉就消失了,别在外面晃悠了,早点回家洗洗睡吧~”温书摆摆手,这要是谁家的孩子,还真让人操心。
“啊?!半个时辰——”月夜下的街角传来公孙极乐痛苦的哀嚎声,身体麻痹得像只臭咸鱼,翻个身都难。
却还是对着即将消失在街头小巷的温书朗声道:“姑娘,我叫公孙极乐,敢问姑娘……喂!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你说你叫什么?”
“不才公孙极乐是也!”
“就是那个偷王之王?”
“……是啊。”怎么一个个看起来这么恐怖,诶等等,这是……
蔬菜叶,臭鸡蛋,土豆皮,洗脚水,齐齐往公孙极乐身上砸来。一群人退下,又一群女人替了前来,正是方才布娃娃摊那些被公孙戏耍的女人。
“好个小毛贼,主意动到老娘头上来了!”
“还敢说是什么偷王,我呸——”
“幸亏那姑娘告诉我们有个冒充偷王之王的小贼戏耍我们,否则我还真当是撞见鬼了……”
“姐妹们,扁他!”
“……”
☆、076 聚首
076 聚首
满香楼。
这是繁华城镇中最为宁静的所在,无论外界如何喧嚣,这个小楼、这个小楼的主人永远带着友好的姿态,接纳着各色来者,满香楼的这扇门为你敞开。
清晨阳光初照,金钟楼将屋里的花盆一一搬到外面的廊檐上,让它们接受阳光的沐浴,尽情地吐露着鲜花的芬芳。
这会儿,他正在给一盆君子兰浇水。君子之花直立向上,花被宽漏斗形,鲜红色,内面略带黄~色。在金色的阳光下就像天使在舞蹈,漂亮得沁人心肺。
每当金钟楼对上这些花草,毫无焦距的双瞳会露出一丝奇异的温柔。轻轻抚摸着柔嫩的花瓣,就像抚摸着情~人的嘴唇。
在他的身旁,还有其他各色品种的君子兰。有些品种并不多见,是金钟楼精心培育而成。除了君子兰,还有鸢尾、杜若、朝颜,白玉兰。品种繁多的花朵,争奇斗妍,争相承接着主人的恩泽还有呵护。
谢小迹斜靠在软塌上,怀中抱着个酒壶,望着金钟楼温柔地为花草浇水,不时轻啜一口,顿时满足地笑眯了眼。
“金钟楼,我现在是真真嫉妒你这些花草了~”金钟楼实在是一个温柔的男人,这一点,谢小迹从很久以前便知道了。
金钟楼没有理会好友的调侃,轻勾着嘴角,将一盆白玉兰抱了下来,放在光照略微柔和的地方。
手上的动作一顿,微微侧头,“公孙兄既已来此,何不出来相见?”
公孙极乐一个倒挂金钩,从满香楼屋檐飞了下来,谢小迹一口老酒喷出,笑得快岔不过气来。“公孙,你这……噗哈哈哈……”
“谢小迹。你别笑了!”公孙恼怒。
“我说猴精,莫非你到茅坑盗宝去了。你这小毛贼,可真越活越回去了,茅坑里的东西再好。你也没必要自己下去不是~哈哈哈~~”谢小迹笑得打跌,从榻上爬起来,来到金钟楼身边,搭着他的肩道:“喂金钟楼,你要是知道这毛贼如今是何副模样,你会忍不住将他轰出去,免得你这些花花草草都被他给熏死。”
金钟楼睨他一眼,“谢小迹,我是眼睛看不见,不代表我鼻子闻不到。”
金钟楼喜欢谢小迹这个朋友。很大一个原因便是这谢小迹从来不避讳他是一个瞎子,谈话间也从不刻意避讳,而只是将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一点,谢小迹也要比别人可爱。
“公孙兄,满香楼附近便有一处澡堂。你还是先梳洗一番再来与我等叙旧何如?”
“金钟楼,你也嫌弃我~”公孙极乐哭哈着脸,被那只死鸡嘲笑便也罢了,如今怎么连好脾气的金钟楼也跟着一块闹他。
“公孙兄,你误会了,钟楼并不是嫌弃公孙兄,实在是……”金钟楼正自为难。难道公孙不知道他身上的味道可以熏死一头牛了麽,眼看着自己的花草在公孙进来之后俨然已经有枯萎之象,金钟楼忍不住出言提醒。
“猴精,你好阵子没出现了,一出现就这副德行,莫不是出了什么事?”
“我有什么事。还不是一时不察,着了别人的道了。”
这话一出,谢小迹和金钟楼都愣住了。公孙极乐为人机警,机灵过人,轻功更是一流。哪个有这么大的本事将这个偷王之王弄得这般狼狈?
尤其是谢小迹,猴精的本事他可是清楚的。他们俩也不知赌过多少次,这个猴精诡计多端,也不是什么好汉,有点风吹草动就跑得比谁都快,至今为止还真没栽过什么跟头。
“着了道,着了谁的道?”
“我也不认识,是个年轻姑娘,鬼得很,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碰上这号人物。”
“我瞧你心情还是好得很?”被人整得这么惨,居然还这么兴奋,这个猴精该不会是傻了吧。
“因为我发现,那个姑娘跟我好像。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像个大家闺秀,却是个极有趣的。要不是她走得太快,我倒还真想和她交个朋友。不过,这姑娘也忒狠,把我放倒也就算了,竟然还叫一帮子人来整我。这真是,我欲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啊~”
“放倒?这可真新奇。猴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说来我们听听?”
金钟楼也起了兴趣,但他向来是个体贴的人,又舍不得自己的花草,于是还是建议:“谢小迹,故事待会儿再听,现在应该先让公孙兄去洗个澡。”
公孙极乐脸苦得跟只饿了几天的小狗似的,“金钟楼,你到底是有多嫌弃我这身臭味啊~”竟这么百般催着他去洗澡。
本来嘛,出了这档子事,没有衣裳换,也不敢随随便便跑到衣裳店去。想顺手牵羊借件衣裳,又想起刚才那位姑娘的捉弄。再加上这身臭味,他出现在哪儿,人群自动退散,哪还有机会下手。
想到金钟楼的满香楼就在不远,他那么好的人,定不会将这件糗事说出去,于是乎打算到他那儿去换身干净衣裳。谁知刚到屋顶就听到了谢小迹的声音,这可真是恐怖,这要是被那只死小鸡知道了还得了?
心中正兀自挣扎,是下去还是不下去。不下去的话自己这满身狼藉,难受得快把自己熏死。这要是下去,就必然沦为那只死小鸡的笑柄。
还不等他挣扎完,金钟楼就发现了他。他怎么忘了金钟楼有一双比猎犬还要厉害的鼻子,纵使他的轻功早已无声,这身臭味是万万瞒不过他的。
不过,他这一身臭味,金钟楼还能知道是他,他就不得不感叹金钟楼的本事了。
第一百八十次问:金钟楼果真是个瞎子吗?
谢小迹看猴精这副怂样,又看看金钟楼那一脸无辜的温和表情,笑着扑倒在桌上。不小心撞翻了一个杯子,忙慌慌忙忙地去补救,却还是忍不住脱出口的笑意。
“谢小迹,你够了啊,再笑我就将你去年被万花楼头牌鸳鸯姑娘踹下床的事给抖出来——”
满香楼里一片寂静,谢小迹被自己的口水呛倒,半天没缓过来。金钟楼摸摸鼻子,去了屋里为公孙极乐找了一套干净的衣衫,交给他。公孙极乐嗖地一闪不见了人影,隔壁不远的澡堂伴随着老板的惊呼,传来水花四溅声。
“咳咳!金钟楼,你不会相信那猴精说的吧~”
“万花楼的鸳鸯姑娘,早就听说她一手琴曲惊天下,是个不可多得的才女。于花草一道也很有心得,改日有机会,还真想去拜会她一番。”
“金钟楼,你——”
“谢小迹,滋味如何?”
“什么滋味?”
“嗯,被人踹下床的滋味。”满香楼传来一阵温朗的笑声,兼带着某只小鸡的跳脚。
“只是,我有一事不知,谢小迹你可否替我解惑。”
“何何事?”谢小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以公孙兄的性子,这等趣事他为何要替你遮掩?去年的事到今日方才知晓,公孙兄一道出,溜得比谁都快,这不可谓不怪。”
“呵呵~”谢小迹笑得比哭还难听,该死的猴精,说话不算话,回头看我怎么收拾你。转过头又讨好地对金钟楼笑道:“那个金兄,这一盆是什么花,真好看,我要是摘一朵送人,你不介意吧~”
“你说呢?”
“好了好了,别拿那可怕表情吓人,不采你的花也就是了。金钟楼,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有时候笑起来真的很恐怖?”
“我笑起来是否恐怖这并不重要,我是个瞎子。”换句话说就是,没人要求一个瞎子要笑得好看,他毕竟不能对着镜子参考哪个笑容好看,哪个笑容不好看。“倒是谢小迹,你还是喜欢转移话题。”
“金钟楼,你有没有听过在大杨以北的柏雪山,那里有座一望无垠的大雪山。相传雪山上杳无人烟,唯有一头雪豹镇守。每到月圆之夜,雪山下的人便会看到雪豹对月嗷叫。”
金钟楼在听着,手重新抚上了花瓣,嘴角勾着浅笑。
“这只雪豹一直镇守着雪山,十几年来从未下柏雪山半步。却在一年前的一个深夜,它下了山。山下的百姓吓坏了,他们怕它会对他们造成威胁,于是在食物中下毒,诱使它吃下。最后更是将它绑在村头的白杨树下,要将它给活活烧死。”
金钟楼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皱了皱眉,回头“看”向谢小迹。
谢小迹前所未有的认真,听不出有半点说故事的成分。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雪山下的人们本以为再也看不到雪豹对月嗷叫,却不知,月夜下有一大一小两只雪豹,从山顶俯冲而下,携着猛虎下山之势,仿似要将它们吞吃入腹。山下的百姓吓得不敢出户,每到月圆之夜更是焚香祭拜,说是得罪了豹神。”
“后来呢?”
“后来在一年中,当年参与焚烧雪豹的百姓,纷纷离奇死去。不管他们逃得多远,都没有逃开死亡的命运,而柏雪山更是成了禁地——”
☆、077 晚归
077 晚归
(多谢y66 妹纸的香囊,baoky7 妹纸的平安符,谢谢你们了。)
“猴精找到了我,让我调查这桩雪山死亡之谜。我本来没什么兴趣的,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多管闲事,最烦的就是这种神鬼之事了。你也知道这些人,都有些神经兮兮的。”谢小迹耸肩道。
“后来你还是接下了。”金钟楼了然,谢小迹看起来随性不羁,却是一个最重视朋友情谊的人。对于朋友的重托和请求,他向来没法拒绝。
“没错,那猴精缠着我几天,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被他缠得没办法,正好比轻功又输给了他,于是就只好答应他罗。”
“还因为,他撞见了一些不该撞见的事?”
金钟楼何时八卦起来了,谢小迹咬牙承认。
“这么说,去年几个月不见你,你就是调查这件事去了?”谢小迹与金钟楼是知交好友,谢小迹不管走得多远,也会回到满香楼,和金钟楼喝喝酒,聊些近来发生的事。
“是啊。”
“为何之前未听你说起?还有,公孙兄又为何非要你查这件案子”谢小迹调查的案子,金钟楼大多都参与了。即便没有参与,谢小迹事后也都会告诉他。而这件事,他从头至尾竟未听谢小迹提起过。难道这件事另有隐情?
是什么事,会让公孙兄和谢小迹如此介意,直到现在提及都有些避之不及。
金钟楼想,自己也许不该问,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欲为人知的秘密,并不是要存心隐瞒,只是不想再回首往事。
那应该是一个伤心的故事,柏雪山,与公孙兄有着怎样的渊源?而谢小迹。提起这事,也带着少有的严肃。
谢小迹既然主动和他提起,就代表他已经决定说出这件事。因为他们是兄弟,便是给对方知道了自己这辈子最糗的事。博兄弟一笑又何妨?
公孙极乐从澡堂回来,满香楼处在静默地状态。谢小迹抱着酒壶,在床上打滚,笑话的对象由公孙极乐变成了金钟楼。而金钟楼杵在原地,望着正乐得欢畅的谢小迹,笑容有些挂不住。
谁能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
事后,金钟楼问及公孙极乐柏雪山的事,公孙极乐吓得面如土色,脸上有着尴尬。回头怒瞪谢小迹,谢小迹看四周。故意不去看他。
猴精,可是你先破坏规则,都是兄弟,怎么能让我一个人出糗呢?而且你没看到金钟楼方才的表情,真是相当精彩啊~
能让金钟楼脸上出现笑容以外的颜色。可是一件了不得的成就。也不枉他先前表情绷得那么紧,快要憋成内伤了。
金钟楼无奈摇头,虽然被好兄弟捉弄了一回,依然难掩他愉悦的心情。看到朋友这么高兴,他心中也漾着难言的满足。
…………
“小姐,今日怎么回来这么晚,夫人又该担心了。”春儿候在听梅轩外。温书刚一冒头,就立即冲了出来。
“没事,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做了一些有趣的事。”温书好久都没玩得这般开心了,以前在山上和师兄弟们呆在一起的时候,她也经常这样玩。不是她捉弄他们。便是他们想着法的捉弄她。
认真与随和并驾齐驱,该认真的时候比谁都认真,该放松的时候便会尽情的放松,这便是温书处事的准则。
在面对有心刁难自己的人时,她比谁都要冷静。都要镇定自若,淡定是她的保护色,是她发怒前的前奏。然而在面对自己觉着有趣或者亲近的人时,她会展露出在人前少有的一面,偶尔还能看到她的淘气。
无疑,公孙极乐是个有趣的人,见过他的人,都无法否认这一点。温书也承认自己今天有些恶趣味,不过看到那家伙视她们这些人为无物,那般招摇,就想陪他玩一玩。
至于之后他被一群人围攻的事,这一点她觉着很抱歉。她只是在返回布娃娃摊前的时候,很不小心地说漏了嘴。有个自称是偷王之王公孙极乐的小贼,方才戏耍她们,这会儿给人收拾了,丢在小巷中。
没有人知道,他这偷王之王竟是真的。就当他是个小毛贼吧,偷王摊上这种事,以后就没混头了。她还不至于这么绝,这样一个别开生面的见面礼,希望偷王先生能喜欢。
“娘,你还没吃啊,我不是交代春儿让你先吃麽,这么晚了以后不用等我了。”
“舒儿,来,快坐下,娘专门烧了你喜欢吃的菜。”佟秋雨拉开身旁的凳子,温书随之坐下。
“娘,以后到了时辰你就先吃,不要等我了。”
“好好好,娘知道了。”佟秋雨捏捏女儿嘟起的嘴,知道她不高兴,连忙答应。温书听她娘答应了,才终是笑了,打量起面前的菜色来。桌上所有的菜色,全都是她爱吃的,相反,娘喜欢吃的倒是没有瞧见。温书感叹于佟秋雨对她的这份疼惜之情,她得更加努力,这样才可以好好孝顺娘。
“娘,我记得你喜欢吃飘香楼的乳鸽,明天我回来带两只给你尝尝好不好?”
“傻孩子,飘香楼还在城西,离这儿还有很长一段路。你平时都忙到这么晚,哪还能赶去飘香楼。再说,娘要是想吃,让丫头跑一趟也就是了。”
温书没有答腔,却是将这件事装在了心里。
“对了,舒儿啊,你回头还是跟药铺里商量商量,看看是不是能不用每天去药铺。一周去个两三天也就行了,你天天去得这么勤快,府里的人都起疑了。其他人倒还好,顶多说两句闲言碎语,要是给你爹和大娘知道了,又是一场风波。”
“好啊,娘,我会跟他们商量的。”这事温书也想过了,只是这时药铺才刚起步,新的人手又还没培养起来,她难免要多花一些心思。等到过段时间人手足了,有了其他可以独当一面的大夫,她也就不用每日过去坐堂了。
佟秋雨看着女儿吃饭,目中流淌着母亲的满足和温柔,伸出手将女儿沾在嘴角的发丝给拂下,嘴角露出幸福的微笑。
☆、078 思量
078 思量
她的舒儿,真的很乖,很懂事。
她先前无时无刻不盼望着这一天,她希望她的舒儿能够安顺平稳的过日子,不要闯祸,不要跟人争斗,更不要为了一些不着调的人而糟蹋自己。
在嫁进郡公府之前,她们母女感情也算是不错的,舒儿虽任性了些,却很依赖着她这个娘。
而到郡公府之后,舒儿大概是对她这个娘失望透顶了吧,只是一个妾,家世比不过人家大夫人,宠爱程度比不上二夫人。就连孩子出了事也只有责怪自己家孩子的道理,久而久之舒儿连带着她这个娘都厌恶上了吧?
不过当时她能怎么办,且不说她们初来乍到,比不上人家树大根深。在这个府里,就连温铮也未必能够倚靠。她只有忍耐才能保住她不受更大的伤害,她这番做法,那孩子自然体会不到。
再说每次出事,舒儿这孩子自己本身也有错,都是自己娇惯的她,让她将谁都不放在眼里,势要与别人争个高低。到头来也只苦了自个儿,枉她这个做娘的,半点帮衬不了她。
母女的感情也越来越僵,舒儿有什么心事也不再告诉她这个娘,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舒儿是恨着她这个娘亲的。
她多么盼望着有一天舒儿能像以前一样,偎着她,对她撒娇,一声一声唤着她娘亲。
现在的舒儿,真的是很懂事,她也从不让自己为她担心。尤其是得知她眼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们母女俩将来有更好的生活,佟秋雨就忍不住眼泛泪花。
或许正是因为舒儿如此懂事,她才更舍不得看舒儿辛苦,不忍心逼迫于她,做她不喜欢的事。
她刚才没说的是,她现在也是永亲王爷看上的人。再过不久还有可能成为他的侧妃。一个姑娘家,如何能每天抛头露面。这事要是给永亲王府的人知道了,还指不定他们怎么想呢。
只是佟秋雨心知温书不喜欢提起这些事,便忍着没有说。不过这傻孩子。不提有什么用,最后还是得看他爹的意思。她就是再不同意,她爹要真是应下了这门亲事,她还能有别的办法?
佟秋雨不说,温书就当不知道。
或许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她的确没有那个胆子违背父母之命。但她是温书,她的命运是她自己的,她不想做的事谁都不能勉强她。
温铮和沈冰奕要是不勉强她倒罢了,要是真该她开了这个口,非逼着她去做沈冰奕的侧妃。她也不介意故技重施。上次已经打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如果真的不得不到那一个地步,哪怕是付出温三小姐名声的代价,她也在所不惜。反正在所有人眼中,温三小姐早就没什么名声了。也不妨再多一个恶疾缠身、形容枯槁、丑如厉鬼。
她贪图这一刻的平静,哪怕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也不愿将这层安逸捅破。因为那样做,娘必定是要伤心的。
她终究不是一个乖女儿,刚才还口口声声说孝顺娘,下一刻就要做令她伤心的事。
“对了,舒儿。听春儿说你答应了明天和永亲王爷去狩猎?”
“啊?是哦,又忘了还有这回事~”温书的脸一下子耷拉了下来,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之前倒是有想起过这事儿,当时看满天星斗,还为明天是个大晴天而默哀。
要是沈冰奕突然拉上个一夜的肚子,明天腿软上不了马就好了。温书头一次略带恶意的想。
“明天要穿的衣裳娘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就放在你房里,明早别忘了换上。”
“娘,你该不会又像上次一样,给我准备得那么夸张吧?”娘准备的衣裳。她还真没勇气穿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是去相亲呢。
“你这孩子,想哪儿去了,娘的眼光就这么不值得你信任?”佟秋雨掐了女儿一下,看她下次再“没大没小”。
“不是,娘,我不是怕你太热情了嘛~”这女人一热情,难免就准备得多了些,想法大胆了些。鉴于上次佟秋雨给她挑选的衣裳,温书觉得自己还是先弄清楚的好。
这不是说佟秋雨的眼光不好,她挑选的衣裳并不庸俗,也没有让她不满意的地方,娘的品味还是很有格调的,要不然温铮也不会对娘另眼相看。
但正是娘挑选的衣裳太有格调了,温书才恰恰不能穿。她适合做一个平凡的人,平凡到扔进人群中找半天都未必能把她找出来,娘那些衣裳她那个啥,没本事驾驭。
还有沈冰奕那厮,她和他出门若是精心打扮,岂不是向他释放出她也钟情于他的讯息?别以为是她想太多,纯粹是这个男人有这等自恋的潜质和趋势,为了能与他划清界限,凡事她都得小心为上,不给他半点误解的机会。
“想哪儿去了,既然是去狩猎,当然得穿骑马装。娘特意让裁缝给你做了件新的,明日你就穿上。”
“骑马装?是他们狩猎,又不是我狩猎,我穿骑马装干什么?”虽然骑马装穿起来倒是挺酷的,但温书这人偏偏不喜欢摆酷,还是平日穿的衣裳来得自在。最要紧的是她压根就不会骑马,穿骑马装简直就是多此一举。
“傻孩子,温家的子女,有哪个不会骑马狩猎。就你那大姐,看她娇滴滴的,马术可是一等一的好。上次千秋宴,博得了满堂彩,就连皇上都夸呢。你骑术虽没你两个姐姐好,但小时候你爹可是手把手教的,也差不到哪里去。明儿个永亲王在场,你要好好表现,莫输给了你两……”
佟秋雨忽地顿住,她忘了她这女儿最忌讳这种事了。她要是不说还好,她越是这么说,这孩子估摸着要跟她唱反调。
温书这次倒是没有吭声,佟秋雨等了半天,也没看到这孩子有什么动静,不由抬头看去,温书正嗫嚅着道:“娘,我不会骑马。”
“……”
“上次堕楼后,就忘了。”温书想来想去,也只想到这么个说法了。
“……原来是这个事啊,不会骑咱就不骑,我明儿跟你大姐说,让她多照看着你点儿。”佟秋雨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有些神思不属。
舒儿堕楼,忘了先前的事便罢了,怎么连骑马都忘了?不过,忘就忘了,只要舒儿自己没事,她也便放心了。
只是,舒儿不会骑马,难不成还让舒儿乘轿坐马车去?一群人都会骑马,就舒儿不会,只怕到明日又会被媛儿耻笑。
“娘,我既然不会骑马,那是否我不用与他们一道前去了?”温书欣喜地问。若真是如此,不会骑马倒是好事一桩。
“这个……”这本来是舒儿和永亲王爷培养感情的好机会,她看得出来,那永亲王爷对她的舒儿还真的有那么点意思,要是舒儿愿意,也是美事一件。只不过,跟着温铮这么长时间,佟秋雨也明白,对于他们这些男人,尤其是身居高位的男人来说,感情从来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名利、权位于他们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人,不过是他们生活中的一项调剂品罢了。但这又有什么办法,这本来就是女人的命运。舒儿要是多花点心思,能抓住永亲王爷的心思,他纵然不会待她全心全意,也总不至于亏待了她。
这孩子固执得很,也不知为何,对永亲王爷竟然一反常态的不喜,她还是头一次看到舒儿醒来后,这么躲着一个人的。
舒儿不愿,她这做娘的也不想逼迫她。只是,错过了永亲王,恐怕就再没有这样一个人,能保舒儿下半生安虞了。她还是想在旁多帮衬帮衬,希望舒儿哪一天能突然想通,应了永亲王,那样她也就放心了。
“娘不答应,明天我自己跟他说去。”
“舒儿——”
“娘,你就不要再费心思了,书儿还不想嫁人,更不想嫁给永亲王做侧妃。书儿要陪在娘身边,好好孝敬娘,所以娘,你就别这么急着将我嫁出去了。再说了,我在这个家中排行老三,大姐和二姐都还没有许配人家,我这么着急干什么?”
“傻孩子,哪个姑娘不嫁人。怎么能因为娘,耽误你的终身大事。不过,你的话说得也有道理,柔儿和媛儿年岁比你还大些,都尚未许配人家,你确实可以再等上个一年半载。”女儿这么早嫁人,她这个做娘的也不舍得。
尤其在经历连番变故之后,她们母女感情才刚消融,哪里舍得就让女儿离开自己的身边?
她的舒儿虽然很懂事,但于许多事却是一窍不通,心性单纯,让她一个人在勾心斗角的王府之中,每天面对着那些尔虞我诈,佟秋雨焉能放心。
永亲王府里的斗争,比之这郡公府,只怕更要残酷。佟秋雨想到这些,忽然觉得自己操之过急了些,舒儿年纪本就不大,还是让她在她身边多留些时日。
只是她等得了,永亲王沈冰奕未必等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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