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出逃太子妃(子西)-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用揽着我的一只手抓住我的与另一只手并在一起,力气大得将我两只手都牢牢箍住,“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禹儿都这么大了,你要是再敢逃,不管到哪儿我都非找着你不可。”明明是一句类似表白的话,到了他嘴里语气中愣是有些无赖。也罢,在一起这么多年也可算是老夫老妻了,还用得着那些情意绵绵的作何,他知晓我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亦知道我不会这样做,夫妻间的信任何至于这点小事都不放过呢。
在入冬之前我正让司衣局多给各位嫔妃多几身厚衣服而忙得不可开交之际,却听闻了玉妃每天都咳嗽不止,有的时候还会咳出血来。宫里这么多号人了,难免有个小毛小病的,况且将将换季,感冒咳嗽什么的就更多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她自会找太医去看。
哪想隔天就传来消息说玉妃得的是肺痨,太监宫女都吓得不敢往她宫里走,哪怕是送个东西都是你推我我推你的,对玉妃本人更是避之如洪水猛兽,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传染了小命不保。
我无奈,在从前那个时代,肺结核真的不算什么大毛病,甚至都不用动刀子光吃吃药就能治好,在这里却是绝症,生了这病就相当于是半只脚踏进棺材的噩梦。
我心知玉妃恐大限将至,但有时候,你虽明知道结果,但有些事若是自己不做一下努力,不仅过不去,心里也总是不好受的。
我让靛儿去看了趟玉妃,说瘦的都脱了人形,躺在床上咳得五脏六肺都快要吐出来似的。我听得心里直磕碜,让靛儿去找了几个做杂役的宫女来。
宫女中也分三六九等,能够有贴身服侍主子的自然是最上等,而这些做杂役的甚至连一般的宫女都瞧不起她们。她们均是官婢出身,家里不是犯了事被贬的就是永世不得翻身的苦工,总之身份卑贱得可怜。
我征询她们是否有人愿意去服侍玉妃,自然,我给她们好处。若是服侍得好了以后便提她们去御花园做女官,御花园工作轻松,平日里也就侍弄侍弄花草,那些搬运盆景的活自然是有太监在做;若是不幸被玉妃传染了肺痨一命呜呼了,我便出面免了她们父母的奴籍,家里父母不在的亲眷亦可。
靛儿总共叫来五个杂役宫女,并且全部都答应了去照顾玉妃,这一点,我很是满意,并且关照了她们一定要尽心尽力,又交代了她们许多防传染的法子。
我还记得那天极冷,我窝在火炉边取暖,手里的书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着,中宫通报的宫女给我带来了噩耗——玉妃还是去了。我挥挥手让她下去,我与玉妃也不过见了那几次面,没有什么难过不难过的,只不过看着门外执勤的侍卫哈出的气都能结成霜。这样冷的天气,一个人的去世不免又多了几分凄凉。
由于玉妃生前不得宠,又无子嗣,也不是出生于名门望族,后事就那样草草地办了。大冬天的,不论是谁都蔫蔫的感觉。
☆、chapter133 终章
近几年,由于两国之主共同的努力,大洛与鲜族也一直处于友好邦交中。虽然我私心对于此事真的十分感冒,但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这的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不仅减少了战乱纠纷,亦对商品经济的促进有极大的好处。
肖文楚还亲自到我大洛来,就像从前电视上看到的那样,什么两国领导人亲切会晤,就差没有握手拍照登报了。本来这种事情他派一个使臣来就可以,偏偏还要自己来跑一趟。我本来想着那日在宫中解决了戚惜音的事情以后再也不用看见他了,没想到他还真是阴魂不散。
凤奕辰说是我疑心太重。对,我就是疑心重,防人之心不可无,况且这肖文楚一向都是我的克星,他只要一踏进大洛的土地我就觉得他不干什么好事,指不定他这次又有什么新花样呢。
凤奕辰允诺我这次一定不会让我见到他,我便每天都躲在后宫里,连与前朝离得近的几座殿宇我都尽量不去了,反正我就是刻意减小与他碰到的几率。
好在此次肖文楚也还算规矩,没有到后宫中随随便便地走动,我每天都防着他,直到凤奕辰告诉我他们一行人离开了都城已在回鲜族的路上我都没有放心,待他得到确切消息肖文楚已经进入了鲜族的地界之时我算将这件事情过了。
由于凤奕辰只有禹儿这么一个儿子,又是早早就立为了太子,故而一直很注重对他的培养。况且顾相又是禹儿的亲外公,他在朝中独当一面,自然会为禹儿保驾护航。禹儿又真的很争气,十六岁的时候就能够在朝堂上旁征博引,说得一半人哑口无言。于是,凤奕辰便顺理成章地将许多事情都交给禹儿,名义上是多历练他,实则也是在暗放权力,好让他早日接班。而他自己,每天几乎可以空出半天时间来陪我。时下宫里的人不多,我们便也不用顾忌什么,就在御花园里赏赏花品品香茗,天冷的时候就在暖房里看看书博博古,夏天就去碧云山避避暑。
浅浅是个大姑娘了,禹儿也不小了。在大洛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禹儿倒还好说,男孩子晚个几年并不打紧,这女孩子要是熬上几年可成了老姑娘。淑妃每每与我提及此事总是急得不得了,恨不得明日就要把浅浅嫁出去的好。我说浅浅是否知道,又或者要问问她的意思,淑妃却说挑了好人家再告诉她。而我自然是希望是要浅浅自己相中的好,也和凤奕辰谈话间不时会聊到此事。问他的看法,他却笑着说此等事情他不便插手,让我看着好就好。
我唉声叹气地觉得男人就是靠不住,连自己女儿的婚姻大事都不甚理会,我便只好让都城各个三品以上的官员将家中有适婚年龄男子的画像送上来,然后和淑妃亲自挑选出满意的。按淑妃的意思,她不想让浅浅嫁到远地去,故而都城以外藩王家我并没有通知此事。
我们挑来挑去挑到最后剩下了五个瞧着面向周正的,家世也相当的再拿给浅浅看。浅浅却是随便地翻了两下,然后说了一句把我们都吓了一大跳的话——她说,她早已芳心暗许了花洵。
淑妃一阵错愕,我倒是觉得挺正常的,毕竟洵儿作为太子陪读来宫里的频率挺高,况且又是一副仪表堂堂温润如玉的样子,浅浅喜欢他也是情理之中。
更让我震惊的还在后头,浅浅居然说她已经与花洵私定了终身!虽然淑妃对她与洵儿几乎是默认了,可是听到这俩孩子私定了终身还是大怒。不过淑妃一直是温润性子,即使“大怒”也不过是我“小怒”的水平,而我也帮着浅浅说话,说两个人知根知底总比嫁个不认识的人好。
其实我本来也是顾忌的,毕竟浅浅比洵儿大了几个月,也曾委婉说出来过,不过以后要过日子的是他们自己,人家自己都不在乎,我也就不必瞎操这个心了。只是还狡黠地想着真不知道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勾搭上的,想不到花洵这个小子挺厉害,白钓了一个堂堂大洛的长公主回家。
凤奕辰一锤定音,婚礼定在了春暖花开的四月初。
人间四月天,当今皇帝唯一的公主凤浅浅下嫁皇后的亲外甥,其母兄的遗孤花洵。十里红妆那是给别人看的,只要有一颗相互爱着的心,在自己的小家庭里过得幸福美满最重要。
哥哥娶媳妇了,没过多久雪侗也要嫁人了。与洵儿的婚事相比,我与紫菀都极力反对。紫菀不想雪侗去那么远,而我就私心认为雪侗不该嫁过去,因为那夫家是肖文楚的第四子肖毓。我对肖文楚心存芥蒂并非一天两天了,早在我方来大洛的时候就与他结下了梁子,现在雪侗又一心一意地要嫁给他儿子,我只觉得他阴魂不散。
凤奕辰难得与我的意见相悖,大洛与鲜族交好多年,若是再嫁个雪侗过去便是亲上加亲。这不像是和亲那样的屈辱之始,而是两国友好更深刻的见证。
不管我怎样地阻挠,肖文楚显然对这桩婚事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聘礼是大皇子亲自送来的,并在都城待了数月,说是要迎了弟妹一同回去。紫菀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极力阻挠大皇子见到雪侗,甚至将雪侗锁在了屋子里不让她出来。不知道是谁暗中传递了消息,待大皇子走的那一天,紫菀赫然发现雪侗就站在大皇子的边上接受众人的送别。要再挽回是不可能的了,紫菀那天气得差点没当面就与雪侗扯起来。我与凤奕辰极力劝住,好在后来紫菀也想通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就随她去了。
反过来一想,洵儿和雪侗还真的是双生子,连骨子里的个性都是相同的,一个个都是情种。
禹儿也终于在洵儿娶了浅浅的第二年纳了他奶娘的女儿何琼月为宝林,后又立了淑妃的侄女,也就是浅浅的表妹张若水为太子妃。我和凤奕辰都很满意,若水生得和她姑姑挺像,文静大方的一个小姑娘。
又过了两年,禹儿十九岁的时候,凤奕辰正是传位于他。
新帝登基,外事自然是减免税收、大赦天下,为百姓谋利。内事则是封了张若水为后、何琼月为妃。禹儿一向高瞻远瞩,况且有凤奕辰为例,他认为后宫精简可减少纷争和内斗,故而只立一后一妃,并且永不再另纳女子进宫。
我与凤奕辰都十分赞同此举,而凤奕辰更是笑说禹儿得了他的真传。
他自从做了太上皇便再也不碰那些奏折了,只是挂了个名头在宫里,自己却带着我走遍了大洛的角角落落,他还说,要带着我走出大洛,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直到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为止……
(完)
☆、番外——花开复重日,人无再少年
没错,我就是大洛的长公主,我叫凤浅浅。我的母妃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别人都说我的性格和母妃简直大相径庭;而我的父皇,他作为一国之君很少有时间来看我。
疼我的人有两个,一个自然是我的母妃,另一个则是母后。并且,母妃也喜欢带着我到中宫去陪母后下棋喝茶。
他是母后的亲外甥,那是我第一次在中宫见到他,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衫。我永远都不会忘了他看我的那一眼。母后说他是我的表弟,我便对他打招呼,然后一笑——就如我的名字一样,浅浅的笑。
他还有一个妹妹,看着他贴心地为妹妹将橘子皮剥好塞到她手中,我便想,要是我也是他的妹妹该有多好,那样他也会这样待我。可是现实是残酷的,我只有那个讨人厌的皇弟,他只会说我没有女孩子的矜持。要矜持做什么?活得累不累啊!
可是我一看见他,就把从前的那一套全都收了起来,我想,他应该是喜欢像他妹妹那样大家闺秀的女孩子吧。我有意无意地学着他妹妹的样子,让自己看起来矜持一些。
我还曾经旁敲侧击地向皇弟打探过他的名字,奈何皇弟他油盐不进,不管怎么样都骗不了他。后来,我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从母妃的口中得知他叫花洵。
花洵,我每天都默念这个名字,还时不时地鼓动母妃去中宫,只是因为我想再次见到他。
果然在母后的宫中,我便可以经常看见他,我努力地找寻机会同他说话,又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不被旁人知道我的心思。虽然这样我很累,但是我每次都乐此不疲。一来二去,我们便熟了。当他告诉我他成了皇弟的陪读,几乎日日都要进宫时,他一定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我让小宫女去打探到了他每天进宫的必经之路,然后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制造我们的“巧遇”。
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每每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那一日我去等他时不小心染了风寒,第二日居然咳个不停。看着镜中惨白脸的自己,我便抗拒去见他了,我不愿让他看到那个并不似往常一样意气风发的我,我只愿意将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
我在自己的宫里不停地喝着药,只为了早日好起来,然后及早去见他。药太苦,我便捏捏鼻子赶紧把它灌下去,可是我喝得太急了,竟呛了一口一直咳嗽,本来就不舒服的喉咙变得更痒了,最后咳到我觉得肺都要被我咳出来了。方才的一阵咳嗽耗费了大量的力气,我便恹恹地倒在榻上。
他一进来大概就看到了这样的我,赶忙走过来。
我本以为是自己咳得都出现了幻觉,直到他走近才确信是他真人,便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他蹲下身子与我平视,然后道:“我听太子说公主今日病了,便过来看看。”
无论他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他来了,我便满心满心地欢喜。
我说,陪我去屋外走走好吗,在屋子里待着闷得慌。他自然不会拒绝,可是毕竟男女有别,身边还是要跟着人的。不想让旁人听到外面的对话,我便让宫女离我们一丈之地外站着。
我说,我可以叫你的名字吗,我不喜唤你表弟。我想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地很明白了,他应该是听懂了的吧。
他说好,然后,他叫了我一声浅浅。
我一时激动地手足无措起来,他眼瞧了面前的一座假山,迅速走了过去。我跟着他一道走了过去,方掩过了外面那些宫女的眼,他便一下子拉过了我的手。
其实我心里已经高兴得没有旁的事了,可是突然想到了矜持。我装了这么久,可千万不能在这最后关头破功了。于是,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娇羞起来。
他笑了,对我说,浅浅,虽然这的确是一个公主应有的姿态,我也知道你为了我尽量表现得像我妹妹那样,可我还是喜欢最本性的你。
我一阵错愕,原来我做了什么他都是知道的,不禁又甜蜜了几分,或许,他也是一直在意我的吧。
他说,浅浅,我对你当真若书里说的一般,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今日早晨没有看见你,习了一天的书都没有看进去半分,师傅一走我便立刻来找你了。我想,你已经变成了我的习惯。
我说,洵,那我们以后都不分开了好不好。
他自然是点头,他说,我们在一起。
直到用晚膳的时候,我仍然不敢相信这一切,来得真的太突然了。我不断地在脑海中回忆花园中的那一幕,母妃好像在说什么选驸马的事情,我还小,我想母妃她应该只是说说而已,便让她看着办好了。况且,我今日才与洵互相表露了心迹。
没有多久,母后竟然同母妃一同拿了五张画像给我,说是她们层层把关挑中的驸马人选,让我最后再瞧个中意的。我随意地扫了一眼那五张画像,样貌倒是其次,他们不过都是画里的人物,怎可与我的洵相提并论?
于是,我再也不顾忌什么,将我与洵的事一并说出。母妃向来循规蹈矩,她只认为我是胡闹。我告诉她我不是,我与洵甚至都已经定了终身。没想到这一句,让母妃更加地不愿意我与洵在一起。
还好有母后在,她自然乐见其成,一边是她的亲外甥,一边又是自己的庶女,她又有何理由拒绝我们呢。我弄清了这一点,便去求她,求她帮我劝劝母妃。
母妃温润性子,却也没什么主见,况且她担心的只是我和洵的年龄问题,不过就是我比他大了一个多月嘛!我坚决地表示我与洵都不介意,母后连声说好,她说,这个媒她来做。
母后说好,那此事就是好了。父皇极尊敬母后,后宫中的事情自然是听母后的,父皇亦没有反对。
我是大洛唯一的公主,父皇自然是为我准备了最好的嫁妆,那些红妆绵延了十里。可是我在乎这些做什么呢,我在宫中活了十余载,还有怎样的奇珍异宝没有见过,这些嫁妆也是外人看着稀罕罢了。
我坐在轿子上的时候心跳得极快,我从没有出过宫不知道花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那里有一个人在等着我。待我坐到洞房里的时候心里却是出奇地平静了,我的新郎正在外面招待客人,没多久他就会进来,挑开我的红盖,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便是他的人了……
成亲后的生活就如我想象中的一般美好,我不用再为了想讨洵喜欢而装出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我每天都轻轻松松的,从前我是什么样子的现在还是什么样子。洵的母亲、我的婆婆待我也很好,她总说能在我的身上看见她年轻时的样子,还老看着我叹气说“年轻真好”。我的婆婆是个很温柔的妇人,就像我的母妃一样,我怎么都想象不到,她说她年轻的时候就和我一样,难道待我老了,也会像她一样吗?
☆、番外之雪侗——有缘今日巧遇
遇见他是个意外。
那日正是元宵灯节,我带着小锦去看灯。本来这种灯节我是从不会来看的,我情愿在屋子里杜叔,奈何是在禁不住表姐的诱惑,便让哥哥带着我和小锦一道出来。母亲也很同意,因为她总是说小时候总想把我培养地更女孩子一点,因为她自己太过泼辣了让爹爹见到她就皱眉,结果一不小心把我培养地太过了,我倒真是变成了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
对了,说到我爹爹,这是我最最骄傲的事情。我的爹爹是个大英雄,尽管我没有见过他。母亲说我和哥哥方出生爹爹就过世了,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我们两个一眼。但我还是从母亲以及当了皇后的姑姑嘴里听到了许多有关爹爹的故事。据说我的爹爹是个又温柔脾气又好的男人,对姑姑很是疼爱,就像哥哥待我一样。他们还说,哥哥像极了爹爹,简直就和爹爹那时一模一样。
哥哥很是不放心带我出门,几乎一步都不离地跟着我。我笑他太过紧张,外边哪有那样多的坏人,况且我又不是三岁小儿,自己的安危还是能够顾得及。
我们方走到齐康街上,就见皇表姐站得远远的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我心里明白得很,她是在等我哥呢。哥哥一直做太子的陪读,每日都要进宫也不见得有多大不同,可是有一天回来的时候满眼满眼的笑意,我趁母亲不在偷偷问他怎么了,他又笑了笑,然后跟我说:“小丫头,你现在还不懂,不过很快你就会知道了。”
哥哥很少这样对我神神秘秘的,平日里他也没什么小秘密,现在却变得满身都是秘密似的。后来我才明白了,原来他是喜欢上了皇表姐。我好像听皇姑姑说过,这似乎就叫*的力量。
以前皇姑姑还跟我说过,让我看见哥哥和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要闻弦歌而知雅意,不要做电灯泡。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大概就是让我尽量避免和他们走在一起吧,那个女孩子以后很有可能会做我的嫂嫂。所以当我看见皇表姐的时候,我很识趣地跟哥哥说我想带着小锦去另一条路上走走。哥哥自然是不同意的,我便用了平生从来没有用过的执拗让他同意,皇表姐却看出了门道,对我感激一笑,然后半推半就着把哥哥给拉走了。走时哥哥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诉我半个时辰后在灯会会合。
我拉着小锦向边上那条小路拐了进去,结果那路七拐八拐的,我和小锦绕了好几圈都没有绕出来,却走到了一条我从来没有走到过的路上。我想我是迷路了,心里有一点慌,不断地后悔方才就不该逞那个能,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到时候哥哥找不到我人,又该着急了。
迎面走过来了一个男子,此刻找到路才是最重要,我也顾不得不合规矩了,心里暗暗决定待他走近些我便上前去问他去灯会的路。
我极少见到陌生男子,故而他走近一步,我便紧张一分。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甚至都不敢抬起头看他一眼。我的内心是从来没有过的忐忑,低着头看了他玄色暗纹的袍角良久,怕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方才抬起头问道:“请问公子,灯会的路怎么走。”
我细细瞧着他的眉眼,当他听到我的问话后对我谦和一笑。不似哥哥对我的宠溺的笑,而是和陌生女子之间保留距离的笑,但我总觉得他的笑那么的让我感到舒心,我几乎忘了我本来的目的是什么。
“看到这条路了吗,”听到他的声音,我方回过神看向他手指的方向,“沿着这条路走,看到人多的地方,应该就到了。”
他的声音就好似上次我在宫里皇后姑姑让我喝的“晚香时候”温和软蠕,让我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大概是我楞的太久了,小锦拉了我的胳膊,我方想到我已瞧他良久,便匆忙道了声谢然后带着小锦走了。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何要这般慌张。
我按着他指给我的那条路一直走,脑袋里防空,什么都给忘了,直到有人拽住我。我与哥哥是双生,那种熟悉感即便我不回头,即便我此刻再怎样不清醒,我也知道拽着我的人是他。
对上他一脸的担忧,我笑道:“哥,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不必太过担心了。”
哥哥见我无恙上下打量一番才放心,我便又将他推给了皇表姐。看天色暗了下来,已经有好多灯都亮了,自己带着小锦向灯火处走近。
我见那灯会上各个都持不一样的灯,只兔子灯和莲花灯放的人最多,我见那胖乎乎的兔子甚是可爱,便让小锦去帮我买盏兔子灯,而我一人站在街角等候她。
原谅我犹自想着那个男子,脚下却不听使唤地迈着步子,待我惊觉周围环境变化之时已经晚了,我竟不知不觉间挪到了街心,远处正有一辆马车疾驰而来……
要多肯定是来不及了,若是待车夫发现了我调转车头恐怕我反而伤的更厉害,我站在路中手足无措,此刻心里便是再后悔明明是将门之女,小时却不同哥哥一起练武也为时已晚了。我只求那马车不要把我伤得太重就好,便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只觉天旋地转间我的身子一轻,不过就是短短一瞬的事,待我来得及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已然在路边了,有人救了我!心下一阵感激,眼角却瞥到了熟悉的袍角。
不会那样巧吧,我心里暗想,心中却是好不开心——若真是这么巧,那……真好!
我一阵期待,或许脸上连我自己都不知何时挂上了笑容:“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只听男子说道:“小姐客气了,不过以后出门还是多加小心的好。”
真的是他!不必说这个声音我才听过,就是再隔上一年半载的让我听见我也能分辨的出,那种软蠕温润的声音,我怎么可能忘记。
见他抬脚欲走,我才抬起头道:“公子请留步!”
他回头望我,那一刻我能感觉到心“砰砰”跳的声音,我努力压下心中的悸动,平静微笑以待:“公子,好巧。”
而他又怎可能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将我忘却,对我点了点头,我权当是他的默认了。
我又上前一步说道:“你又帮了我,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好让小女子感谢。”说完我就后悔了,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我连自己做了什么都不敢相信。我长到这么大哪里曾做过这样的事,我一向行得正坐得直,向来只有做中规中矩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只有我那皇表姐做才对,难道我与她相与久了也与她一样嘛。
我想,他哪会告诉我他的名字,他若不告诉我,我以后也不知道他是谁,那便可以不想他了。这样,才是真的我。
“我姓肖。”
他说完这句话便走了。
“小姐……”恰巧此时小锦走了过来,想来她也是寻了我好久的。
我接过她手中拿着的兔子灯,便想将一门心思都投在放灯上,却是怎么着都点不到火。小锦一把接过我手里的火折子麻利地将灯点上,那个小兔子的身体里就似蓄着无数能量一般,热烘烘、亮堂堂的。
小锦说道:“小姐,我方才都看见了,你是喜欢上了那位肖公子了吧。”
我连忙把她的嘴给捂上了让她不许胡说,心里想了良久却还是笑了,一直到回去的路上哥哥说我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才知道我表现得太过于明显了。
这就叫喜欢吧。
小锦也不知哪来的本事,竟然告诉我他就住在洪越客栈里。
我将此生十八年来全部的勇气都用上了,带着小锦和我自己绣的荷包偷偷溜出门去洪越客栈找他。
我想我定是疯了才会这样,说给外人听外人都不会相信花家温文娴静的二小姐居然带着自己的小丫鬟翻墙出门见别的男子。其实我自己又何尝相信我会这样,若是放在十天前,我定是想都不敢想一下,可现在却这样做了。
我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他,也是后来小锦告诉我我才知晓,路线都是她同我们府中打杂的小哥那儿打听好了的。
我顺利地将亲手缝制的荷包送给了他,我的女红好,得到他的一句赞扬亦是理所当然。我虽知晓我们不过第二次见面,我又是打了谢他的幌子来见他,送荷包也是不好的,可我苦思冥想了半日,街上买的东西我一样都不敢送,因为我觉得不诚心;要是送副字画的,若是班门弄斧了可不好,况且我也不想让他觉得我是那种自命清高难以接近的女子,那便只有自己绣的荷包了。
他顺手就将荷包挂在了腰间,我竟是止不住的笑意。
我们聊得很投机,他亦是性情中人,竟有种惺惺相惜之感。临走之时,他竟然对我说希望再次见到我。
后来,我与他的熟络和我的翻墙本领之高息息相关,他也向我坦诚了他的身份,我知道了他叫肖毓,是鲜族的四王子。他说他要走了,问我愿不愿意与他一同前往。
鲜族如此遥远,我舍不得我的母亲、哥哥和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可我更舍不得与他分离,我几乎想都没有再想,直接回答他我愿意。自从皇表姐嫁入了我们家,每日见到哥哥嫂嫂夫妻和睦的样子,我便无数次的想过若是我和肖毓也这样该多好。
我要告诉所有人我要嫁给他,我要嫁到鲜族去。
母亲的反对情理之中,可我万万没有料到皇后姑姑竟然大发雷霆,她一向待我与哥哥若己出,若是为了我想也该颔首同意我远嫁,不过是远了一些,可是哪个嫁出去的女儿不是泼出去的水?就连我的母亲也并非是都城的人,母亲自从离开了她的家乡跟了父亲,只在她出嫁之时见过了自己的母亲,我甚至连外祖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晓。
我告诉肖毓母亲不允,但我无论如何都要跟他走,我甚至想到了私奔。可是他劝住了我,他告诉我他一定会有办法让我嫁给他的。
我相信他定能给我带来好消息,便耐心等待。
在等他的那些天里,我当真是知道了书里“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什么意思,我每天都盼望着他来,每天都希望第二天醒来便可以再次见到他。
终于,小锦给我带来了好消息,他的大哥,也就是鲜族的大皇子亲自来大洛提亲了。我想他可真够是绝的,这哪里是提亲,显然是逼婚来了。母亲被气得半死,我却暗地里高兴着,即便母亲把门都锁了起来,我也知道我一定可以离开这里,与他一同离开。
肖毓的大哥让人捎了话给我,并在他走的那日让人将我从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