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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色_舒长歌-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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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爱听拉倒,她还不爱说呢。
  贱人就是矫情,一个大老爷们,睡了几个女人而已,要生要死的给谁看?
  “我跟你讲,真想不开的时候往外跑,千万别死在我家里头,知道不?”安荞说完就起身,不打算再浪费口水了。
  一扭头就看到雪管家,眼睛瞪得那个大啊,显然听着最后一句话了。
  雪管家觉得自己叫安荞来劝说是件错事,就不该期待这胖妞能好好说话,瞧那一句话说的,像是人话么?
  讲真的,很想掐死这胖妞!
  安荞讪然一笑,说道:“你俩忙,我先走了。”
  说完往门口那堵着的雪管家推了一把,迅速跑了出去。
  雪管家手里头还端着托盘子,托盘上面有一个小砂锅,还有一个小碗一个勺子,被安荞这么一推,差点把托盘给扔了出去。
  “你这人真是……”气得骂人,只是人跑了,赶紧扶了扶托盘,这才朝雪韫走过去:“少爷,喝点粥?”
  嘴里头说着,却没指望少爷会喝,毕竟那胖妞说得难听。
  依着少爷这脾气,肯定更加难受,哪里会有心思吃东西。
  不料雪韫突然挺坐了起来,扭头一脸木然地看着雪管家,眼神是没有焦距的,看起来有点吓人。
  雪管家吓了一跳,赶紧把托盘放到桌上,跑过去问道:“少爷,你怎么样,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
  雪韫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道:“给我盛粥,我要吃粥。”
  有那么一瞬间,雪管家以为自己听错了,愣愣地看着雪韫。
  雪韫仍旧一脸木然,只是眼神有了点焦距,直勾勾地盯着雪管家。
  这眼神……
  雪管家一个激灵,立马回了神,赶紧盛粥去了。
  不知道少爷这是什么毛病,一个个劝他想开一点,千万不要轻生,少爷就死拧着要去死,不是要上吊就是要跳河,甚至想蒙着被子活活憋死。现在没人劝他不要轻生,倒是有人劝他去死,结果呢?
  看着自家少爷把一小锅粥全吃完了,雪管家也是一脸木然,或许就跟胖妞说的,少爷脑子的确有点毛病。
  等把东西拿到厨房去,再回房的时候,就看到自家少爷在床上盘腿坐着。
  “少爷。”雪管家不免疑惑,轻唤了一声。
  雪韫睁开眼睛看了雪管家一眼,表情很是平静,眼神很是平淡,不再是那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问:“有事?”
  雪管家赶紧道:“没事,没事,少爷你忙。”
  雪韫又再闭上眼睛,淡淡地说了一句:“再来一锅粥,本少爷未曾吃饱。”
  雪管家:“……”
  少爷果然很龟毛,好像还很严重的样子,哪路神医快来治治。
  ……
  两种药方横空出世,令人闻风丧胆的瘟疫很快就得到控制,倒是没有死多少人。
  只是天气一直不太好,几乎每日都会下一场雨,很多地方都发了水灾。越来越多的人从丰县涌入蓝月国,而蓝月国也似乎没有拒绝流民的意思,并没有让丰县关闭城门。
  因着丰县只是个边境小县,大多数人都只是路过丰县,并没有留在丰县的意思。
  上河村也来了流民,挨家挨户讨要吃的,累了就随便找个可以避雨的地方歇着。
  杨氏似乎吓得够呛,连门都不敢出,整天大门紧关不说,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时不时会跟安荞打听进村的那些流民是从哪里来的,每每听到蓬莱两个字,表情都会变得僵硬,神色也很是奇怪。
  为此安荞还问了好几次,可杨氏只说是好奇,也问不出什么来。
  瞅着杨氏一点做饭的心思都没有,这几天吃的饭菜折磨人,安荞就打算去县城买人回来,至少先把做饭的婆子买回来。
  与顾惜之商量了一下,跟杨氏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去了县城。
  从医馆那里要了马车,刚出镇子就遇到一行人,这行人衣着光鲜亮丽,只是装扮有些奇特,不太像是蓝月国人。
  一个个表情很是严肃,让人不自觉地就让出一条道来。
  等这行人走远,顾惜之突然低声道:“这是蓬莱人。”

  ☆、那人是谁

  安荞抬头看了过去,这些蓬莱人的个子都不高,至少比起丰县的人来说要小个子一点,大多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有种十分舒适的感觉。
  听说住在海边的人,大多都比较黑,不过这一行人里头也有很白的,所以说有些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安荞对蓬莱人有好奇,看得很是认真,半点要遮掩的意思都没有。
  反正有不少人围观,看的又不止自己一个,才不担心会被发现。
  突然蓬莱一行人中一个手拿权杖的白发女人顿住,扭头看了回来,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扫了几眼,眉头蹙了起来。
  “婆婆,怎么了?”一人开口问道。
  白发女人目光扫过安荞时顿了一下,很快又将视线移开,又来回扫了几圈,这才松开眉头,说道:“没事,继续赶路,争取早些到达京城,好尽快找到公主。”
  又一人赶紧说道:“婆婆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公主的。”
  白发女人却不说话,又扫了人群一眼,这才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等到这行人都消失不见,顾惜之才小声对安荞说道:“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别看好像才三十岁的样子,事实上有一百多岁了。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上一任圣姑,蓬莱公主的神仆。要说蓬莱公主的权利是最大的,那么圣姑的权利就是第二,简直是一人下万人之上。”
  安荞愣了一下,可没想到那白发女子会有一百多岁,看着还真是奇怪。
  又听顾惜之说道:“圣姑是不能成亲的,只有在下一任蓬莱公主出现,才可以卸任。蓬莱公主的寿命也不都能三百的,成年以后样貌会停留在十八岁那一年,一旦成亲生子,就会跟常人那般逐渐衰老。”
  “听人说蓬莱公主最多活到三百岁的,大多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早早就成亲生子。据说失踪的那一任蓬莱公主,就是与人私奔了,当时也不过才刚成年,正要接受传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反正连着蓬莱公主一起失踪的,还有圣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安荞斜眼:“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假的。人家是不建议公主早婚,又不是阻止早婚,有着那么大的权利,还用得着私奔,并且还将权利交给所谓的蓬莱王?”
  顾惜之愣了一下,觉得安荞对男人的意见有点大,可毕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就没有不对权利渴望的,并不认为那蓬莱王篡位有什么不对。
  若真有神鬼之力,那也只能怪上天不公,偌大的蓬莱只能世代交到女子手上。
  犹如天狼族一般,明明雄性的力量最大,却偏偏雌性为王。
  每一个分支的最高执权者是母狼,雄性于每一个分支来说,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地位低下不说,倘若没有强大的体魄,又或者是好样貌,很有可能只能一辈子被奴役,这一生甚至连个配偶都不能有。
  天狼族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人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兽人,由天狼演变而来的兽人。
  生活习性从古至今,一直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少人甚至好食生肉。
  顾惜之虽然不怎么在乎自己蓝月人的身份,可也不想承认自己有着天狼族血脉。从小在蓝月国长大的话,实在无法想象去了天狼族以后,要怎么生存。倘若能力不够,再配上之前那副样貌,定然不会太和谐了。
  一下子想远了的顾惜之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安荞伸手过来揪他的耳朵,这才有了反应。
  “你说啥来着?”顾惜之一脸疑惑。
  安荞没好气道:“我说该走了,你丫的停在这里干啥呢?等天上掉下银子来不成?”
  顾惜之闻言赶紧甩起马鞭来,驱赶马儿上路,等马车走起来,这才说道:“我刚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这些蓬莱人跟咱没关系,咱们看看就行了。你不是要买人么?想好要买几个了没有?”
  安荞就道:“没想好,先看看再说,有合适的就都买回来。”
  顾惜之提醒了一句:“要买你也得买合适的,到时候别看人可怜就买,毕竟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蓝月国对奴隶管制很严,哪怕是奴隶也是要交人头税,女奴隶二十五岁前必须要配婚,否则要加重税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到时候你自己好好想想。”
  安荞哪里想过这些,就想着买几个人回去就行了。
  听顾惜之这么一说,奴隶也不是多了就行了,要真没钱的话,多了的话还会养不起。
  不过安荞也不太担心,反正地下宫有的是金子,就说道:“我就想买几个婆子,年轻的小姑娘我没想过要买,配不配婚这事,倒是不用担心。反正吧,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顾惜之想到安荞家的那一堆金子,也就不担心了,就如安荞说的,只要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真心不是什么大事。
  越往县城去,遇到的流民就越多,进了县城以后就发现满大街的流民随处可见,一个个无精打彩,衣衫破烂脏乱,面显疲惫。
  街上已没有叫卖的小贩,许多商铺大门紧闭,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也大多卖生活用品,卖吃的几乎不见。
  路过粮铺的时候,发现粮铺大门紧闭,竟也不开门了。
  顾惜之见安荞一直看着流民,就对安荞说道:“别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可怜,事实上这才刚开始,在丰县这里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们就会跑到更远的地方去,到时候没吃没喝的,不知会死多少人。”
  安荞‘哦’了一声,说道:“这跟我没关系,赶紧去西园。”
  丰县算不上太穷,可到底是在边境,时不时有来骚扰的,因此丰县的日子也算不上好过。事实就如顾惜之所说,在丰县过不下去,这些人就会往更远的地方去,等到灾情过去,才会返回乡中。
  一路上要面临的不止是饥饿,还有疾病,不是每个人都能抗得过去。
  安荞又不是什么救世主,自然不会可怜这些人,而且也轮不到也来可怜这些人。皇帝老儿敢开门让这些人进来,自然会有着一套处理的法子,自己一个平民老百姓,跟皇帝老儿抢个屁活。
  与往常不太一样,西园里头挤满了人,一些流民实在忍受不了颠沛流离,又或者是遇到了逼不得已的事情,只能自卖自身去西园。
  倘若能遇到个好主子,也算是他们幸运,要遇不上就是命该如此。
  不少是一家人一起自卖自身的,安荞自然是有看到,不过安荞并不打算买那样的回去,毕竟家里头人少,势单力薄。
  谁知道买了同属一家人的回去,会不会鸠占鹊巢,把自家人欺负了去。
  因此进了西园,要挑人的时候,安荞特地跟顾惜之说了一句:“尽量挑单人的,拖家带口的不要。”
  顾惜之点了点头,不用安荞明说,也能想明白其中缘由。
  要几个人顾惜之已经给算好了,一看门一厨娘一粗使丫头,还要一个干杂活跑腿的,至少四个人,多不能超过六个人。
  挑人最主要看的是眼睛,俩人挑了好久才挑了六个人。
  两个四十岁左右的粗使婆子,一个十三四岁粗使丫头,一个十二三跟一个四十左右的杂役,还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看门老头。
  本来那个四十岁左右的杂役安荞是不要的,毕竟是个大老爷们,杨氏那么一个柔弱似水的女人,总归是不太安全。只是顾惜之说,偌大的一个宅院里头,没一个管家不行,那杂役认得字,打得一手好算盘,人看着还算老实,不如买回去先看看。
  若是还行的话,就提为管家,要不行就还是杂役。
  再且安荞家现在是安氏最重要的一系,村里人再是嫉妒也不会由着杨氏母子几个让几个奴隶给欺负了去。
  这就是宗族的力量,自己人欺负自己人无妨,却不能让外人给欺负了去。
  被顾惜之这么一提醒,安荞又想要多买几个回去,只是被顾惜之劝下来了。有六个人就差不多了,毕竟是乡下人家,多了就太显眼了。
  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也要不了那老些人伺候,够使就行了。
  回村之前,安荞去了一趟木坊,见关棚的身体好了许多,便放心了下来。只是杨氏执意要给安铁柱守三年,安荞也不好说什么让关棚等杨氏的话,若是关棚等不急要跟别人成亲,也只能说关棚跟杨氏无缘。
  男人跟女人本就不同,对待感情一事,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不自觉地就盯着顾惜之看,自己也是要闭关三年的,顶多再有两个月就要去闭关了。不知丑男人会不会等自己三年,在这期间又会不会去勾搭别的女人,倘若真的去勾搭了,自己又是否能够接受浪子回头。
  只是光想着丑男人会红杏出墙,这心里头就很是恼火,若真出了这事,自己估计会没法子接受。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顾惜之凑了上去,笑嘻嘻道:“是不是想亲我?来来来,亲这里,使点劲。”
  一边笑着一边指着自己的嘴,半身边子靠了过来。
  安荞一脚踹了过去,没好气道:“发什么骚,好好赶车,别带沟里去了。”
  马车里还有买回来的奴隶呢,还*真不要脸。
  顾惜之摸了摸被踹疼的屁股,笑嘻嘻道:“没事,这马也不是傻的,你想进沟里头,它也不乐意啊。”
  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贱胚子,安荞不由得怀疑起人生来。
  想当初要什么样的美男没有,哪怕是霸道总裁她也要得起,偏偏放着一片森林不要,吊死在这么一棵歪脖子树上。
  趁着还没有成亲,是不是来得及踹掉?
  安静了几天的五行鼎有了动静,往安荞脑袋传递信息。
  主人窝跟你讲,你这种思想很不好,已经丢了一个绝好鼎炉,这一个你不能再跟个傻X似的丢掉,要不然窝会鄙视你的。
  你一天到晚不提鼎炉会死?
  会疯的窝跟你讲!
  怕你不成?
  贱人就是矫情,主人你这样的就是又矫情又傻X,明明双修个几次,用不着三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木之力转化了,你非得去闭个三年的鸟关。
  你想死吗?
  反正都是要成亲的,早睡跟晚睡又有什么区别?矫情个鸟劲。
  你果然想死。
  窝跟你讲,做人要勇于面对自己那颗淫一荡的心,脱了裤子就上吧!这绝品鼎炉浑身都散发着骚劲,就等着你去睡了。
  ……尼玛给窝等着。
  主人你干嘛?
  拆CP!
  五行鼎(⊙o⊙)…,主人你这样很危险的窝跟你讲,轻则半条命,重则粉身碎骨,跌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聒噪!
  就在安荞受不了五行鼎真要拔除五行鼎的时候,金针突然飞了出来,变成小手指般粗的小棍子,一棍子敲到五行鼎上,而那‘聒噪’两个字,正是金针说出来的。
  完了又缩小了回去,变成检绣花针般细小,回到了胸口那里。
  安荞一副活见鬼的样子,脑子一下子活跃了起来,赶紧问金针:“你还能变大一点不?比如跟手腕那么粗?”
  金针酷酷地回了一句:“本针是针,不是棍。”
  安荞:“……”
  这意识就是说不能变得那么大咯?感觉好可惜,若是能变得跟孙猴子那根金箍棒似的,那该神气啊!
  一根棍子打遍天下无敌手,寻找五行之灵一事绝逼不在话下。
  五行鼎鄙夷道:“你真以为那破针是什么好鸟不成?那阴险的家伙,除了会偷袭窝以外,就再也不会别的了。”
  安荞冷哼:“难不成你会别的?”
  五行鼎说道:“窝能变大,你若遇到危险,可以扛窝去砸。”
  安荞:“……”
  一个两百斤的大肥婆扛着一只两千斤的鼎,疯狂地砸着,那画面不要太美。安荞还是觉得要个金箍棒比较好一些,可她家的金针太高冷,之后不管她怎么说怎么问,都不再吭声了。
  不过五行鼎说金针不是高冷,而是小心眼,安荞被说得有点那么点信了。
  安荞无论是跟金针还是五行鼎,都只是在脑子里交流,因此好长一段时间安荞都是闭着眼睛,紧闭着嘴不曾吭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睡着了。
  顾惜之一直盯着安荞的脸看,只觉得安荞这脸色变得,就跟调色盘似的。
  真睡着了?做了什么鬼梦,表情那么丰富。
  马车停了下来,安荞下意识睁开眼睛,一下就对上了顾惜之那双探究的眼神,安荞心头一突,伸爪子往顾惜之脸上一撑:“靠那么近干嘛?”
  顾惜之安荞的手扯了下来,问:“刚睡着了?做梦了?”
  安荞没想说谎,也不打算老实交待,一把甩开了顾惜之的手,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说道:“你去把马车还回去,我带着他们到布庄去买点布去,完了还得去杂货铺买些东西。”
  顾惜之看着安荞稳稳地落在地上,眉头拧了起来,一脸不赞同地说道:“你说你每次都跳那么急做什么?我这个未婚夫是当摆设的不成,下次别那么急,等我来扶你再下马车,省得你一不小心把地面跳出个坑来。”
  听着前面的还好,可听到最后一句,安荞很想揍人。
  医馆门前排了队,一群得了病的人正花钱买汤药喝,一碗汤药七文钱,收的差不多就是药成本的钱,甚至还得倒贴出去一点。
  大牛爹负责汤药,刘芸负责收银子,还算忙活得过来。
  老大夫坐在柜台后面一脸感叹,曾何时起瘟疫竟那么容易医治了。这种瘟疫不是没有发生过,基本上一发生就是大面积传染,到头来被感染了的人,至少得死一半去,很难控制得住。
  最严重的时候还曾封城,不给进也不给出,整整一个城活下来的人连一半都没有。
  不得不说那药方太妙了,看着有种醍醐灌顶之感。
  倘若二十多年前能有这个药方,这天下的格局估计都得改变了。
  安荞往药馆那里看了一眼,还没等继续看下去,就见老大夫看到她眼睛一亮,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安荞扭头就跑,这死老头神烦,才懒得理他。
  “你给我站住!”
  才没有听到!安荞跑得更快,连后头六个奴隶都顾不上了。
  老大夫到底是年纪大了,跑出医馆门口,见安荞跑远了就停了下来,嘴里头直泛嘀咕:“这傻胖儿白长一身肥肉了,竟不见累赘,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正要转身回医馆里头,余光瞥见顾惜之从巷子里走出来,立马开口叫住:“惜小子你给我站住。”
  顾惜之扭头一看,呲牙一笑,在老大夫再次开口之前,脚丫抬了起来,迅速拐了个弯,朝安荞方向飞速跑了去。
  用脚趾头去想都知道这死老头想干啥,不跑留下来被唠叨不成?
  老大夫气得吹胡子瞪眼,没好气地瞪了刘芸一眼,说道:“你瞧你养了个什么玩意,心肝脾肺肾都黑的。”
  刘芸:“……”
  为毛自家老爹就是看惜小子不顺眼呢?明明惜小子就很乖很可爱,有惜小子在,大牛都少吃好多亏。
  说起来也怪,老爹明明就瞅惜小子不顺眼,可惜小子受了伤他比谁都急。
  默默地看了老大夫一眼,刘芸又赶紧转身收银子,本来就亏了本的,要是少收银子,说不准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老大夫无非是想要问安荞还有没有别的好药方,总觉得安荞身上藏了不少东西。都一脚踏进棺材了的人了,这辈子也没啥稀罕的,就稀罕一些稀奇古怪的药方啥的,自然就想从安荞身上掏出来点。
  偏偏安荞跟个滑头似的,好几次想逮也逮不着。
  安荞跑到布庄才想起那六个奴隶来,回头一看,没想这六个人的身体素质还不错,竟然都跟了上来。
  不过她一个人在前头跑,后头追了六个衣衫破烂的,怎么看都像是遇着了不好的事情。路人最怕就是遇到这样的事情,下意识就闪远了去,然后瞪大眼睛看戏。
  谁料那六个人竟然叫安荞大小姐,还真是哔了狗。
  安荞的目标是粗布跟中等棉布,不是给自己买的,而是给这些奴隶买的。完了还给配了针线,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让他们自个做去,总不能主家给做。
  还没买完顾惜之就来了,等买完了又去了一趟杂货店,买一些生活用具。
  等买齐了,就带着这六人,走着回村子。
  等回了家里,安荞就把这六人交给了杨氏处理,自己则当了甩手掌柜。
  转眼七月过去,除了有些地方缺少药物的,大多地方发生的瘟疫都得到了控制,死人是无可避免之事,但比起以前发生瘟疫死的人数,已经少了许多。
  只是瘟疫虽然过去,很多地方却因为受了旱灾跟水灾,收成连过去的三分之一都没有,有些地方甚至颗粒无数。本就青黄不接,勒紧裤头等着秋收过日子,如今粮食产不下来,很多地方都闹了饥荒。
  瘟疫并没有让人口停止流动,反而更多的人涌进了蓝月国。
  这一次灾情,相对来说蓝月国要比其它诸侯国要好许多,灾区的百姓下意识就往蓝月国涌去。
  上河村也来了不少人,安荞家门口时常有人来拍门,不过只人是不认识的,安荞家一率不开门。并且上河村宗族性质很强,并不欢迎有外人来村子,特别是那些想要到村子定居的,都一率被老族长给驱逐出去。
  八月节就是在这种混乱的时候来临,而这个时候安荞竟然接到了南王府的请柬,说是为了感谢她把药方贡献出来,在王府设宴请她。
  蓝天锲也递了请柬,说要请她跟顾惜之去游湖。
  这时候连丰县的流民都那么多,那么成安府城那么繁荣的地方,肯定会有更多的流民。尽管洪水差不多退尽,可大多的流民都还没有回去,这个时候请她去游湖赏月,感觉还真不怎么美好。
  再且王府设宴又是怎么一回事?
  安荞其实不耐烦去应付这些,所谓的宴会,东西看着挺好,就是吃起来太别扭了点。
  可这是成安王府给的请贴,不去行么?
  安荞拿着请贴在手上拍了拍,瞅见顾惜之走过来,兜头就砸了过去,没好气道:“这是咋回事?”
  顾惜之抬手接了过去,拿到跟前看了看,不太在乎地说道:“不想去就甭去,反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安荞冷笑:“对你来说的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对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来说,那是会掉脑袋的事情。”
  顾惜之闻言愣愣地想了一下,说道:“那就去一趟呗,反正你那么胖,就算是掉几块肉,也不见得会瘦。”
  怎么说话的?想死吗?安荞瞪眼。
  顾惜之挨了眼刀子,这才一把搂过安荞,笑眯眯地说道:“你其实不用担心点什么,他们不会拿你怎么样。毕竟你是这一次抗瘟疫的大功臣,那两个药方可是起了大作用。请你吃宴,不过是想看看你这大功臣长什么样子,估计还有点我的原因在里头。不管怎么样,丑媳妇还是要见公婆的不是?”
  “不过你要真不想去,我也可以给你推了。”
  安荞想了想,说道:“去就去吧,听说八月节成安府城挺热闹的,我正好去观赏一下。”
  顾惜之点了点,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安荞说道:“今儿个一早,你爷奶家来了辆马车,把他们家的爷们都接走了。”
  安荞并无意外,说道:“快要秋试了,他们现在走了也很正常,毕竟这八月节一过,他们就得考试了。先去成安府,总比到了日子再去的稳当一些。他们这一次可谓是信心满满,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考上秀才。”
  顾惜之就问:“你希望他们考上不?”
  安荞道:“我希望我爷考上,然后赶紧捐个官,拖家带口滚远一点。”
  顾惜之听轩直抽搐,这胖女人到底是有多讨厌那一家子?却道:“要不要我帮个忙?考试那里不好下手,不过真有考上的,可以在他们捐官的时候动动手脚,把他们派远一点。比如去北面边境那边,到那边都得两个多月的时间,来回就差不多半年。”
  安荞挑眉:“你有这能耐?”
  顾惜之点头:“自然有的,别小看我。”
  安荞翻了个白眼:“真有这能耐,你咋还混得这么惨,好几次卖身给我。”
  顾惜之嘻嘻笑道:“那还不是看上了你,所以才想要赖上你,要不然凭着我的能力,哪能还不起那点银子啊,是不?”
  然而安荞一点都不信,当初扒光了他的全身,可是连半两银子都没找出来。
  说到扒光了,安荞下意识就往丑男人的头上看去,脱口问道:“你那根宝贝簪子呢?”
  顾惜之摸了摸脑袋,从头发那里取下来一根碧绿的簪子,却不是当初的那支白玉簪子,怔怔地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不小心弄丢了,找不到了。你想要?这根给你得了。”
  安荞一点要接过去的意思都没有,一脸嫌弃地说道:“这咱俩都还没有成亲呢,脑袋上就顶了绿,你是多想我给你戴绿帽子?”
  顾惜之:“……”
  这是簪子不是帽子好吗?
  然而嘴里头嘀咕着,簪子拿在手上,却没有要放回脑袋上的意思,眼珠子转了转,笑嘻嘻地对安荞说道:“荣南王世子八月节生的,咱们去赴宴的时候,把这支簪子送给他作礼物,你说好不好?”
  安荞顿了一下,一脸认真地说道:“好极了。”
  听说安荞要去成安王府赴宴,杨氏愣了好一会儿,回过神来后就急慌了,好久才镇定下来,赶紧给安荞量身做衣服,买饰品。
  到头来安荞没多急,倒是把杨氏给急坏了。
  只是时间并不多,亏得杨氏针线好,花了一天一夜就的安荞的衣服做好,也只是一套衣服而已,之后就送安荞跟顾惜之出了门。
  黑丫头也想去成安城玩耍,只是被杨氏拘在了家里头,毕竟安荞不只是去玩,还要去王府应付去,担心黑丫头跟着去会惹事。
  因着杨氏不肯,黑丫头就算是不痛快,也只能听话。
  一如安荞想象中的一般,成安府比丰县要大得多,也热闹许多。
  只是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有些兴致,看多了也就麻木了,毕竟不是真的十三岁的姑娘,都三十好几的人,哪来那么大的童心。
  到了成安府的第二天,安荞就跟着顾惜之一起去王府赴宴。
  刚进门的时候安荞也是有那么点好奇与兴致的,只是被人喝止了一声以后,就失了所有兴趣。
  真当她喜欢到处乱看不成?不过是拿来跟前世看到的遗迹对比罢了。
  这么一比较起来,还真没感觉有什么。
  只是多看了几眼而已,就被人说成没规矩,安荞对这王府就有了几分不喜,可再是不喜这个时候也不好发作。
  顾惜之抓紧安荞的手,怕安荞这个时候犯倔,惹出什么事情来。
  安荞也不傻,在村里头可以当霸王,可在王府的跟前,自己的那道行是不够使的,还是老实一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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