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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医丑妃(蜡米兔)-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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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君晚口中的尊称和她那一拜,让五人立刻闪身,仿佛承受不起似的,罗旭则是连忙上前将她搀扶起来。“使不得,小姐,您这样可是折杀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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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一对一,男女主身心纯洁!
009项君晚的计划
罗旭眼里的神情不似作假,项君晚大大方方地起身,也不再讲那些客套。“落雪,把我准备的礼物拿出来!”
“是,小姐!”落雪又拿了一沓纸分别发给五人。刚才他们的问题,全部在这些纸张里得到了回答。一阵安静,只有五人翻阅手中纸张发出的声音,随后就是连绵不绝的赞叹声。
等看完了纸上的内容,罗旭他们再抬头看项君晚,眼里明显除了惊艳,崇拜,还有一种“理该如此”。仿佛项君晚原本就应该这般聪慧出色,以前只是乌云蔽日,掩去了她的才华,如今风吹云散,项君晚就应该展现出她的风华绝代似的。
“小姐——”
五人齐刷刷地单膝下跪,拜在项君晚面前,项君晚甚至从他们的声音里听到了些许哽咽的意味,这让她有些吃惊。若说这五人的态度转变是因为自己写给他们的改良措施,这还能理解,可他们声音中饱含着激动的哽咽,这种异样情绪又是从何而来?
“罗叔叔,你们快快请起!各位都是跟着我爹爹的老人,是我叔姨辈的人,你们这样岂不是要让我折寿?”
项君晚上前搀扶,罗旭却不肯起来。他是五人中的头头,他不起来,其他四人也依旧跪着不肯起身。
“之前我们对小姐怀有轻视之心,现在看来,小姐不但蕙质兰心、而且才华出众,是我们被流言蜚语迷惑,误会了小姐,所以对小姐多有不敬,我等理该受罚!”
罗旭和李易他们的表现,让项君晚想到了一种人——军人。
从他们标准的跪姿,整齐划一的行动,挺得笔直的脊背,以及严肃认真的表情上,都能看到军人的影子。一个人只要在军营里操练了一番,无论日后从事什么职业,如何掩盖身上的气息,在某些时刻都会暴露出本性来。比如现在,他们定是真的把项君晚当成自己人,才会在她面前袒露他们最真实的一面。
看着这五人坚定的眼,项君晚有些困惑,项治钟到底留给了她一群什么样的人?那个驻守边防,难得回来的爹爹,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请小姐责罚!”
在项君晚沉思的时候,五人又齐声要求项君晚责罚他们。他们这样,似乎铁了心,项君晚不处罚他们,五人就会跪着不起来。
想了想,项君晚回到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下。
“既然五位自愿接受惩罚,这事儿我就先记下。我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把我计划书上的构思做出来,并且推广营业。如果这个月营业额是以前的两倍,惩罚的事情就此作废。如果没有达到,我再重重责罚!你们看如何?”
罗旭等人万万没想到项君晚的处罚是这个,若按照计划书上的那些设计来算,真的推广开来,必定是大赚特赚的,说到最后,项君晚还是放了他们一马。
对项君晚的决定,五人没有异议,随后起身。五人就不懂得问题向项君晚请教了起来,一直等天黑下来,他们还意犹未尽。
“小姐的奇思妙想真是太空前绝后了!主子若是知道小姐这般能干,一定会非常欣慰的!”离开项君晚的屋子,李易感叹了一声。听了他的话,朱承点了点头,“是啊!小姐的确是非常出人意料!我真替主子高兴!”
说道这儿,朱承肥肥的鼻子微红,眼角还有泪花,见另外几个人看着自己,朱承连忙看向天空,衣袖迅速地擦拭了眼角,不让人看到自己的窘样。看他这样,花五娘“噗嗤”一笑,手指使劲地戳了朱承一下,“瞧你个没出息的!小姐转了性子,我们应该高兴才是啊!以前流血断骨也没见你这样,今天倒是怎么了,变得这么脆弱了?”
“五娘,你就别笑三哥了!”站在一旁背着手的赵恒开了腔,“三哥他这是高兴!”
“对!我高兴呢!”朱承连忙接了话。
他们这样说,反倒让花五娘沉默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缓开口,“我原本以为,我们兄妹五人这辈子都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今日见着小姐,我忽然有种预感,跟着小姐,咱们以后的日子也许会精彩绝伦——”
说到这儿,花五娘猛地一转,看向罗旭。雪光下,花五娘原本妩媚的五官变得异常兴奋,那双上挑的凤眼里,燃烧着跃跃欲试的火苗,“大哥,看来我们修生养性的生活要结束了!”
花五娘的话,说道了四个男人心坎里去了,罗旭捋着胡须,缓缓一笑,“按照小姐吩咐的去做吧!从现在起,咱们是‘怡红公子’的人!记住小姐说的,她把铺子卖给了怡红公子,日后那些名誉荣耀,都是属于怡红公子的!”
京城的流言蜚语总是此消彼长的,在燕王妃被休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整个京城人民都盯紧了燕王府和大将军府,有好事者放出风声,说项君晚被休后并没有回将军府,将军府去燕王府要人,反而被公孙长卿的人轰了出去。于是,之前的新闻立刻被翻炒到了高chao。
大家都在猜想项君晚去了哪里?有人猜测她羞愤自杀,有人猜她去了边塞,找项治钟告状,更有人大胆推测是燕王公孙长卿在休了项君晚后,一怒之下杀了她泄愤!
不得不说,百姓的八卦能力是无穷尽的,特别是最后那条猜测,极其符合人们秉承的狗血精神。
一时间,京城人都议论纷纷,在公众舆论下,公孙长卿显然已经成了杀害项君晚的凶手。大家传得有鼻子有眼,好像有人亲眼看见公孙长卿是如何将锋利的匕首刺进可怜的将军嫡女身体里似的。
“混蛋!要是让本王查出来到底是谁造谣生事,本王一定会杀了他!”公孙长卿气色很差,两个半月形的黑眼圈挂在眼睛下面。
这些天因为身体故障,他的脾气变得异常暴躁,外加项君晚的事情,无疑就是火上浇油,公孙长卿气得肺都要炸开了!“那个丑八怪到底躲哪儿去?死女人,都是她害我这样!来人,去给本王把项君晚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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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七夕情人节要到了啊!
010初见成效
公孙长卿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此时正一身白衣,男装打扮,挽着袖子在亨通酒楼的厨房里调制火锅的材料。当香气四溢的味道从沸腾的锅里散发出来,旁边的大厨已经忍不住拿着勺子舀了一勺,来不及吹温,就送进了嘴里。
“如何?”项君晚接过落雪递来的干净毛巾擦了手,微笑地看向大厨。
大厨没说话,反而把用刨花刨出来薄如纸片的羊肉片放进汤里涮了涮,仔细咀嚼了几口后,脸色大变,“美味!人间最美味的食物莫过如此啊!既保留了食物的原味,又有汤汁的鲜香,这火锅简直是太妙了!”
听了大厨的话,朱承也迫不及待地涮了一片熏肉。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朱承热爱美食,所以身材才会这般圆润,他订做好铜火锅后,特地请项君晚过来调制汤底。没想到,这火锅倒真是个好东西!朱承自诩走遍大江南北,吃过很多美食,这会儿也忍不住翘起了大拇指。
“公子,这火锅推出去,一定会让咱们亨通酒楼名声鹊起!”
纵使朱承这样的“吃货”,都对火锅赞不绝口,这让项君晚放了心。想必这火锅,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吧!
“火锅只有两个关键,一、是汤汁,骨汤一定要是用新鲜牛骨熬制成奶白色,这是味美的关键;二,就是食材要好。做到这两点,就成功了一半!”
出了厨房,罗旭等在外面。见到项君晚,罗旭笑着上前,将手里的一本薄薄的册子递给了她。
“公子,按照您的吩咐,《红楼梦》的第一章已经印刷装订成册。我们试卖了一千册,只是两天时间,就全部销售出去,还有好多人上门预定。现在京城里的书生们开口闭口就是《红楼梦》,大家都非常期待下面的故事!另外,画匠也开始给《红楼梦》配画,用不了多久,人物版的《红楼梦》就会问世。”
罗旭带来的消息,让项君晚心情很好。
出书,时间长,收益小,若是以杂志期刊形式售卖,所得利润一定会大幅度提高。等完结之后,再出全套,精装本和简装本都要,这样可以满足高中低档客户的需求,最后的利润自然是可想而知。
“对了公子,赵恒让我转告您,七白面膜和如玉洁面膏已经开始生产,赵恒问您如何定价。”
“价格,自然是千金难求,越贵越好!这里是京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让赵恒请几位大客户太太小姐去做一个免费的试用,相信她们会为我们做最好的宣传。物以稀为贵!这些香膏是我们金粉世家独创,用着好,大家就都会来我们家购买!”
项君晚的经商头脑让罗旭这个在商场摸爬滚打十几年的老人崇拜不已,他这会儿才发现小姐原来还是个商业奇才!虽然现在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初具雏形,可罗旭有预感,无论是金粉世家、金玉满堂,还是其他店铺,在项君晚的带领下,最后会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头羊。
“公子,李易还等着您去教绣娘双面绣和十字绣,还有五娘也捎信,说您编写的那些曲子,楼里的姑娘们都会了,就等着您过去给她们指点了!”
“那先去胭脂锦!”
此时的项君晚,已经用膏药遮去了左脸上的胎记,看上去就是一个清瘦俊逸又温文尔雅的书生。上了马车,落雪放下车帘后,一脸崇拜地看向项君晚,“小姐,您真是太厉害了!”
落雪是个实心眼的人,之前项君晚告诉她,自己做了一个梦,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学会了很多东西,用这个借口来解释自己的改变。没想到项君晚这样说,落雪真信了,她还激动地说一定是观音菩萨点化小姐,这是小姐的造化。
看着眼前和自己一样女扮男装,打扮成小厮模样的落雪,项君晚伸手将她脸颊上不知什么时候蹭的灰尘擦去,“落雪,你想变强么?”
“变强?”落雪开始有些不明白,等对上项君晚清幽的眸子后,落雪突然想起来那天项君晚在虎穴,她却无法保护自家小姐的那一幕。
“小姐,我要变强!”变强了,我就能保护小姐,也就能呆在小姐身边了!
后面的话,落雪没说出来,只是在心里默念着。这些天看到了项君晚的转变,落雪既高兴又害怕,她怕自己没有资格陪在小姐身边,最后被小姐嫌弃。现在项君晚这样说,落雪心里激动不已,立刻跪在她面前。
“从小姐将我救回来那天起,我的命就是小姐的!我想一辈子都伺候小姐,我想变强!”
项君晚打心底喜欢落雪这个单纯又实诚的姑娘,留在她身边的人,除了忠诚,还要有足够的能力。现在落雪的确有些弱了,不过没关系,项君晚已经根据落雪的特点为她量身定制了一套习武计划,就等落雪的这句话了。
一把扶起落雪,项君晚伸手为她抹泪,“傻丫头,怎么又哭了?到时候练功可别哭鼻子哦!”
“小姐,你对落雪简直太好了!”听了项君晚的话,落雪原本忍住的泪,又哗啦啦掉下来,“我爹娘死得早,若不是小姐,我早就被人贩子卖到青楼了,伺候小姐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
落雪还没说完,忽然听得“轰”的一声,一个重物撞在马车上,砸得车顶一晃。
“跑,你跑啊?我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只用耳朵,项君晚就听出了马车周围多出八个人。
“小子,伤成这样,你还这么能跑,看来是要打断你的腿才行啊!”
“有种你们就杀了我!否则,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告诉金源,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我不会放过他和那个贱人的!”金泽躺在地上,大口地咳血,可身上的痛比起心里的仇恨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混蛋,不想活了!”黑大汉上前,一脚踹在金泽胸口,“你他妈真是给脸不要脸!别以为你是大人的亲儿子我们就不敢把你如何,告诉你,来之前郡主已经说了,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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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神秘男子
听到郡主两个字,金泽脸上露出一种绝望的恨意来。今日,他怕是要死在这里了。他死了不要紧,只是母亲的大仇……
金泽痛苦地闭上眼睛,等着黑大汉的利刀割下自己头颅,来宣判他的死刑。就在金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声凄厉惨叫传入他耳中。
一枚晶亮透彻的冰钉从马车中射出,直直扎进黑大汉左眼中,黑大汉抱着头,双膝跪在地上,浓黑的血从他指缝里流了下来,只是片刻,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便僵直不动,成了死人。
“谁?”另外六人看到黑大汉的惨状吓得不行,他们纷纷握紧了手上的武器,眼睛紧盯着面前的马车。
此时,已接近傍晚,这条巷子僻静,没有行人经过。黑大汉突然被杀,定是和这马车里的人有关。“谁?出来!”
项君晚撩开车窗上的布帘,看向地面。那孩子不过十四五岁,虽然五官俊美,却消瘦得没有人形,身上稍显宽大的布衣满是血迹斑斑,luo露出来的手腕和脸颊上,更是布满了猩红的鞭痕。
“如果我救你,你拿什么报答我?”
金泽耳边传来一个冷清的声音,让他意识到这是一根救命稻草,只要抓住,也许还会有活下来,为母亲报仇的机会。抬头,金泽对上了一双幽冷的深潭,那双眼极美,比凤眼略圆,威而不怒,墨色的瞳子没有温度,更没有任何人情味。
“我的命是你的!”
金泽声音有些干哑,被折磨了这么久,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只要能活着,不管眼前这人是谁,是善还是恶,不管活下去要怎样的卑躬屈漆,只要活着,他就可以为冤死的母亲报仇了!
“很好!记住你的话——”
项君晚不相信什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并不是普渡众生的观世音,也没那么多闲暇工夫来当老好人。她要的,只是金泽的这句话。
项君晚挑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站在金泽前面,将他挡在身后。“这个人我要了!”
看着眼前这个清瘦的文弱男子,其余六人笑了。刚才他们没有看清楚对方是如何杀死黑大汉的,心里还存有一丝怯意,这会儿见着对方不过一个单薄的白衣书生,还这般大口气,让人如何不好笑。
“小子,你脑子进屎了吧!我们白虎堂的人你也敢动?”一人上前,手中弯刀银光闪闪,“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上!杀了他!”
六人如狼似虎,猛扑过来。金泽心中颤抖,这些人的能力他见识过,他们这么粗壮,而项君晚却是这般瘦弱,若真是打斗,怕是项君晚会吃亏。
金泽没想到承诺要救自己的人竟是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不忍让无辜人卷入危险当中,想为项君晚挡下麻烦,却被人一脚踢飞。
“这位公子,别管我,你先走——”金泽咳嗽着,差点儿把五脏六腑都咳了出来。
“呵——”看着虎视眈眈扑过来的六人,项君晚美目幽冷,唇角轻寒,不等他们靠近自己,化作一阵白风,卷了过去。
金泽只是见着一道白影,随后看见的便是漫天的血珠。那些鲜红的血,热气腾腾地飞舞着,在空中冷却,后重重地砸在地上,在白净的雪地里开出了一朵朵艳丽的梅花来。
再看,项君晚已经回到了马车边,白衣如雪,唯有手中的匕首上,一颗艳丽的血珠正顺着锋利的刀刃下坠。
“啪!”血珠滴落在地上,凝结成了一颗小巧的花骨朵。
这是个高人!金泽惊呆了。
“扶他上车!”项君晚没有多说,反而上了马车。直到这时,金泽才回过神来,在车夫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谢谢主人相救!”虽然身上的伤口还在撕扯着疼,可金泽并没有忘记自己刚才的誓言。顾不得身上痛,金泽当即拜在项君晚面前,行得是叩拜天地的大礼。
“从今以后,你就叫惊魂。走吧……”扫了眼金泽,项君晚闭上了眼睛。
马车走后没多久,又一辆马车匆匆赶了过来,一少年从车上下来,仔细查探了地上的情形后,来到马车边。
“少主,一人中毒,其余六人皆是一招毙命。金泽失踪,应该是被人救走了。我们晚了一步!”
好久,马车里都没有声响,少年又上前一步,“少主,是不是让属下去查一查金泽的下落?还有,这些人死得离奇,那毒之烈,属下从来没见过,至于另外六人,都是一刀封喉,干净利落,出手的人定是高手。”
“不用了——”
马车里传来的声音,温润如玉,平静如水,滑如丝,贵如绸,单是听声音,就让人忍不住探究,想知道发出这声音的人,该是一位怎样绝色出众的公子。不过,那人被帘子遮住,见不着真人容颜。
“金源为了讨平阳郡主欢心,连自己的结发妻子和亲生儿子都不放过。这样的人竟然被公孙楠重用,封为丞相,君庸,可是亡国之兆。只是,锦城什么时候多出这样的人物来了……”
“少主,还是让属下去查查吧!这里是沧月国,不是咱们盘龙城,若这人是敌人,那不是——”
“不用。这世上能打败我的敌人还没出生呢!”
如玉儒雅的声音,说着这样霸道张狂的话,原本极不和谐,可从这人嘴里说出来却丝毫没有任何不当,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清雅和狂傲,原本是极致的矛盾,同时出现在一人身上,竟然显得那般自然。
听了少主的话,少年憨憨一笑。的确,是他太过敏感了。
“那金泽怎么办?”
“师傅说,这是他的造化,也是救他之人的造化。可惜啊!晚了一步,这样的人物最终不能被我所用……”
救下金泽,就像一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项君晚的生活。金泽被留在金玉满堂疗伤,项君晚依旧每日男装,穿梭在五间铺子里。
胭脂锦的绣娘都是绝顶聪明的,只是稍稍指点,她们就领悟了双面绣和十字绣的窍门。至于百花楼,则是来了一个全新的改装,重新开业的第一天,就赚了金银满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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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仇人相见
不到一个月时间,京城里的话题已经从被休弃后不知所踪的项君晚身上,转移到了流云街五间店铺背后的神秘主人——怡红公子这里。
让怡红公子这么快就被人熟知的重要原因,是来自书生们人手一本的《红楼梦》。
短短一个月,红楼梦出刊四册,虽然内容不多,可已经出来的四册在锦城的读书人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被奉为前无古人的佳作。
与《红楼梦》相匹配的连环画也连载了出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很受小孩子的喜爱。至于火锅、双面绣锦衣、如玉洁面膏等等,也被印刷成广告纸,夹杂在期刊中,推广了出去。
一时间,怡红公子成为锦城里的知名人物,很多人才猜测怡红公子的身份,有人说他是隐族的后裔,有人说他是一国的皇子,还有人说他是世外高人……至于卖店铺给怡红公子的项君晚,则是被京城百姓抛在了脑后,只是没人知道这两人实为一人。
项君晚混得风生水起,公孙长卿却过得并不舒坦。
自从休了项君晚,不知为何,公孙长卿的男性雄风不在,这些天他想尽了法子,用尽了招数都不见好转。
不得已,公孙长卿请来太医,岂料太医最后的诊断结果是燕王以后都不能人道,这让他倍受打击。原本他还对皇位有些非分之想,可不能人道,以后没有子嗣,这对野心勃勃想干出一番事业来的公孙长卿而言完全是毁灭性的打击,直接将他的帝王梦生生给掐断了。
与此同时,外面流传是他杀了项君晚,这明显就是想挑起将军府和燕王府的矛盾,偏生他的人找遍京城都没有寻到项君晚的下落,风言风语更是厉害,连宫里的皇上都被惊动了。
公孙长卿被公孙楠召进宫狠批一顿,勒令他在三日之内必须找到项君晚,将她平平安安地送回将军府,否则他这个王爷也不用当了!
挨骂后的公孙长卿灰头土脸地回到燕王府,一想起项君晚的丑陋面貌,和她带给自己的一系列麻烦,他一脚将凳子踹翻在地上。
“贱人,别让我找到你!”
公孙长卿隐约觉得自己身体上的毛病应该和项君晚有关,他仔细过回忆那天宠幸项君晚的经过,除了欲仙欲死的快乐,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他的的确确是在项君晚走后就不行了。
莫非,他的那活儿被项君晚的丑容吓着,所以才罢工不肯干活?可那天他明明就是前所未有的快乐啊……
“王爷,王爷——”管家笑着进来,将被公孙长卿踢到的椅子扶了起来。燕王府最近有些人心惶惶,王爷脾气暴躁,大家都提着脑袋过活,唯有管家还是一张笑脸,还敢和公孙长卿说话。
“什么事?”公孙长卿恶狠狠地抬头,若不是因为管家跟他多年,还是他母妃亲自帮他挑选的心腹,他一定会飞脚上去踹了管家那张谄媚恶心的笑脸。没看见他正烦着么!
“王爷,京城里的百花楼最近多了一些新鲜玩意儿,王爷可以去瞧瞧!”管家小心翼翼上前,“今天花魁登场,百花楼可是把这个花魁捂了大半个月了,今儿个第一次登台!京城里的贵族公子们都要过去捧场呢!”
“花魁?”公孙长卿摸着下巴,京城里最近的传闻他也听说了一些,百花楼以前就小有名气,如今到了怡红公子手里,短短一个月就成了花街第一楼了。
百花楼的花魁,应该是个国色天香美人吧!他看着府里的女人没有任何冲动的感觉,不知道看到这花魁会不会——
“王爷,百花楼以前可是项君晚的陪嫁,现在到了怡红公子手里,简直就变了个模样。您过去,说不定能遇到怡红公子,也许还能从他那儿知道项君晚的下落……”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公孙长卿在听了管家之后的话,立刻一拍腿,“好!本王今天就去百花楼!”
而百花楼里,落雪一脸担忧地看着项君晚,她不明白小姐为什么愿意去做花魁,正经人家的女孩儿是不会在青楼抛头露面的。
“小姐,您,真的要当花魁么?”看着眼前这张粉面桃花,倾国倾城的脸,落雪有些痴了。
虽然从项君晚十五岁开始,每个月十五的晚上,她左脸的胎记就会消失,恢复本来容貌,落雪也见过许多次,可再次看到小姐的绝色容颜,落雪还是忍不住从心里赞叹。自家小姐就是天仙似的人物,不知道这世上有什么人儿能配上项君晚!
“落雪姑娘似乎对我们有偏见!”旁边的花五娘凤眼上挑,笑得妩媚。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落雪咬着嘴唇,她只是觉得小姐这样出尘脱俗,干净纯洁的人应该被好好呵护,好好藏着。
“落雪,我没事,你放心!”
项君晚刚见到自己的容貌时,着实被吓了一跳。前世的她也是美人胚子,可比起现在的这张脸来,还是差了一些,这张脸,美得太不真实了!
“小姐,今天晚上燕王会过来。”花五娘不再调笑落雪,转而面对着项君晚。
“他?”项君晚对这个王爷前夫没有什么好感,知道他最近过得不好,她很是开心。
这些天,有关公孙长卿的资料被源源不断地送到了她这里,让项君晚对罗旭等人的了解更深了一步。能将一国王爷调查的如此清楚,这背后需要多么强大的情报网!罗旭五人本来就不是寻常之辈,如今更是让她刮目相看,也让项君晚对项治钟留这五人在自己身边的目的更加好奇。
“看来,我们今晚上是要仇人相见了!”
踏入百花楼,公孙长卿就被这里的装饰吸引。新颖,华贵,品味高雅,将一个活色生香的青楼,装饰的像人间仙境一样,可见怡红公子不是寻常百姓,而且财力非同一般!
公孙长卿来到订好的雅间坐下,立刻有人送来点心茶水,还没坐没过多久,就听到悠扬的笛声,一个缠绕着蔓蔓青藤的秋千,从空中垂下,坐在秋千上的白衣女子背对着众人,美妙笛声正从她手中的玉笛中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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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快乐啊!爱你们!
013燕王杀人了!!
笛音很美,不过美的笛音很多,这笛音并不能让人承认白衣女子能力。
公孙长卿喝了口茶,发现这茶入口清香四溢,口感很好,又忍不住多喝了几口,楼下高台上,白衣女子已经缓缓唱了起来。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不同于其他女子的清丽婉转,白衣女子的声音略带着沧桑的沙哑,在安静的百花楼里显得异常突兀。单听,这声音并不算极美,可配合上这样悲凉凄切的词,则多了一份苍茫,更加凸显歌的意境,竟然别有一番风味。
等女子转过来,公孙长卿的心猛地颤了一下。
那女子,没有倾国倾城之绝色,也没有国色天香的端庄,有的,却是动人心魂的魅惑。
她小巧的巴掌脸上有两片细细的柳叶眉,眉心三抹银粉清艳妖娆,红润的唇,小巧精致,长且圆的狐媚眼,眉尾银光闪烁,配上那双含水的黑眸,让人忍不住上前想将她好好呵护。
女子全身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一头乌丝绕在脑后,发间缀着一只白色的狐尾,更加迎合了“白狐”这个造型。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
多么凄美的爱情故事,多么感人的执着情感,公孙长卿从来没有这样动心过,他身体的细胞开始蠢蠢欲动,就连他身上某处,也开始活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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