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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的大秦要亡了-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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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作为此前的最高统治者,不只在儿子胡亥生命中,就是在大秦所有子民的生命中,都是浓墨重彩的存在。
  历史上真正的秦二世继位后,为什么一定要继续修建骊山陵墓和阿旁宫这两项大工程?这两项大工程,只做一样,对于帝国来说,都是极大的负担;更何况两样同时进行。
  其实并不是秦二世无知,只是在他看来,这是先帝的遗愿。
  秦二世继位后,为什么要东巡?也是效仿先帝呐。
  在少年赤诚的心中,凡是父亲能做到的,他也都能做到。而父亲未能做到的,他会比父亲做得更好!
  可惜他的能力,撑不起他的志向而已。
  而又偏偏信错了人。
  毕竟赵高,此前数年作为他的老师,是除了父皇之外,秦二世最信任的人了。
  太医的药果然很有效,胡亥大病一场,一场醒来,却觉得神清气爽,仿佛半年来的疲惫压力一扫而空。
  他拥被而起,望着窗外初冬明净的天空,轻轻摸了下心口。
  难怪之前他下旨停了骊山与阿旁宫的工程之时,会有种心口隐隐作痛的感觉。
  那是属于原主的情感。
  胡亥呆了片刻,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惊,扭头对阿圆道:“朕的儿子呢?”
  这句话一出口,胡亥惊讶地张大了嘴,简直能吞下一颗鸡蛋。
  他……的儿子!!
  他妈的秦二世还有个儿子啊!!!
  是的,秦二世有个儿子的。
  如果胡亥没有算错,这个儿子如今已经五岁了,母亲是服侍原主知晓人事的宫女,阴错阳差竟然怀孕有子。
  那宫女难产而亡,留下一个儿子。
  原主对那宫女没什么感情,得知有儿子的时候,原主也才十六岁,自己还是个宝宝,对这个附带的孩子就更没什么感情了。
  身为帝子,孩子又不用原主自己抚养。
  天长日久,原主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个孩子了。
  胡亥说出“朕的儿子呢”之后,就一直处在一种呆滞状态。
  突然之间,他就从帝国第一黄金单身汉,变成了妻死子存小鳏夫。
  这落差有点大。
  虽说现在忙于解决亡国大计,没有心情也没有条件谈恋爱。
  但是胡亥对于自己将来以帝国第一黄金单身汉的身份,娶一位自己一见钟情的美少女,还是隐约有所期待的。
  可是这一切幻想,都在见到“小团子”的瞬间被现实击得粉碎。
  “小团子”之所以叫“小团子”,是因为原主连个名字都没给他起。
  这个时代,初生的小孩子没有名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这会的婴儿夭折率太高,生三个孩子,能有一个长到成人就算是万幸了。
  可是长到五岁,还没有名字,那就有点夸张了。
  可是小团子能怎么办呢?亲爹忘了他,后爹压根不知道有个他。
  带小团子的嬷嬷吓得发抖,她从小公子落地起就抚养,五年来从来没见过皇帝。
  突然被召见,嬷嬷只当是什么地方出了大问题,一路上抱着小公子来,差点没摔倒。
  胡亥对付朝中大臣很有手腕,可是前世今生加在一块,跟小朋友打交道的经验不超过一天。
  他低头瞅着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儿子,想叫名字,才发现压根没给人起名字,只能一招手,道:“过来!”
  便宜儿子藏在嬷嬷大腿后面,只敢露出半只眼睛偷偷看他,不敢说话,也不敢过去。
  这孩子被养在深宫,五年来几乎没见过外人,这会儿没吓哭已经算是心理素质过硬了。
  “过来,小团子!”胡亥只能先这么称呼自己的便宜儿子,因为小孩子穿着冬装,虽然露出来的脸瘦瘦小小的,可是身体却是圆滚滚的。
  小团子还是不动,用力抓着嬷嬷的腿。
  那嬷嬷却是吓得快哭了,忙低下头去,推着小团子的背,小声道:“小公子,小公子,快去,那是陛下!”
  小团子仰起脸来,黑葡萄般的眼睛瞄一眼胡亥,仍是不动。
  胡亥皱眉,对那嬷嬷道:“你平时也这么推他?”
  那嬷嬷当即跪倒,颤声道:“奴不敢……奴平时待小公子,比对待天上的神仙还要精心!”
  胡亥也不废话了,大步上前,把小团子拎起来。
  小团子猛地扒住他手腕,恶狠狠就咬了一口。
  “嘶!”胡亥坐下,把便宜儿子按倒在膝盖上,抽出手腕来一看,上面一圈小牙印,“哟,你这小牙,比小二郎厉害啊。”
  小团子红着眼眶,惊恐地盯着他,嘴唇紧绷,像是随时要再扑上来咬一口。
  胡亥暂时不知道该拿小孩怎么办,干巴巴道:“看什么看?朕是你爹!从前……咳,从前你还小,所以叫嬷嬷带着你。你现在也五岁了,等朕给你起个正经名字,你也该读书认字干活了。”
  不管他说什么,小团子就是不说话。
  “咳,没事儿了,带小团子下去。”胡亥决定还是把孩子交给专业人士,“叫太医给他看看,别吓着了。”
  虽然这个便宜儿子的存在,重臣李斯、冯去疾等人,近臣赵高等人,都是知道的。
  可是大家也都知道皇帝并不喜欢这个儿子,平时也都是讨论政事,不会有谁突然提起小团子来。
  所以对于李斯等人来说,小团子是一个很稀薄的存在。
  可是对于胡亥来说,就是一夜之间多了个五岁的便宜儿子。
  “朕竟然有儿子!”讨论政务间隙,胡亥忍不住跟李斯感慨。
  李斯抚一抚白胡须,内心腹诽:多稀奇啊!五年了,你是第一天知道吗?
  “朕竟然有个五岁的儿子了!”
  “长得还跟朕挺像的。”
  “得给他起个名字,叫什么合适呢?赢天下?”
  李斯无奈,只能附和道:“若是皇子取名之事,可以让周青臣率领众博士拟几个合适的名字,最后由陛下挑选。”
  “这个办法好!就这么办。”
  胡亥还在想着便宜儿子的事儿。
  李斯却从这个话题发散开去,“陛下,您行了冠礼,也该考虑娶妻一事。况且您身为皇帝,普通人尚且讲究多子多福,更何况是帝王之家呢?您子女多了,是万民之福呐!”
  胡亥知道李斯说的是对的,对于皇帝来说,多生孩子,不是个人选择,而是政治需要。
  一旁右丞相冯去疾忽然道:“左丞相所言极是。如今陈胜已死,陛下也能暂时松口气,考虑后宫之事。陛下心怀天下,已有遣散后宫以利万民之举,然而中宫不能空虚……”他忽然话锋一转,“老臣素来知道,左相长子之长女,秀外慧中,堪为陛下良配,可否先选入宫,择日完婚。”
  其实这种制度早已有之,看好的女孩,还没到年龄,但是先接到宫中来养着,等月信来了之后,再圆房。
  能让家中女儿入主中宫,恐怕是所有做臣子的,一门荣耀的巅峰了。
  毕竟下一任皇帝就有可能带着自家的骨血。
  让孙女李婧做后妃,甚至做皇后——李斯想想都要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这样对他太过有利的提议,却是右丞相冯去疾提出来的。
  李斯抚着白胡须,微微一笑,知道冯去疾并不是好心助他,而是以进为退,要骤然提议,让陛下仓促下亲口否决这种可能,彻底断了李家插手后宫的可能。
  “右相抬举了。”李斯慢悠悠道:“全凭上意。”
  ……不是,胡亥就不明白了,好端端议着政事,怎么就歪到他的婚事上去了。
  胡亥打个哈哈,笑道:“不妥不妥。朕与李卿兄弟相称,若是娶了他的孙女,岂不是平白矮了两辈?朕不能让李卿占这个便宜。”
  冯去疾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李斯:……
  不妨一旁撰写文书的叔孙通,见缝插针,谄媚笑道:“陛下,您要是担心辈分的事儿。小臣有位小姨,生得风姿绰约,年方十三……”
  胡亥一口唾沫差点噎死自己,瞪着叔孙通看了两眼,笑叹道:“你无耻的样子,很有朕的风采。”
  叔孙通嘿嘿一笑,羞赧道:“陛下谬赞。”
  胡亥瞅着下面诡异的氛围,清清嗓子,把话题拉回到正轨上来。
  “过完新年,朕决定再度东巡。”
  在坐诸人都是一惊。
  如今烽烟四起的时候,帝王出巡,实在是……
  “陛下!”李斯与冯去疾齐声道。
  胡亥一摆手,道:“朕意已决。你们要做的,便是规划路线,保障朕的安全。”
  李斯与冯去疾对视一眼,半年来已经熟悉新君的行事风格,他定了的事情,大方向是不会变的。
  两位老臣便只能应声“喏”。
  而叔孙通还在一旁笑着小声道:“陛下,您若要东巡,刚好见见小臣的小姨……”
  胡亥一脚踹在他屁股上,自己也觉得可乐,笑骂道:“滚你小姨的蛋!”


第62章 
  说是新年; 其实秦朝的新年是在十月末; 已经过了。
  腊月这次更像是后世的春节,但是此时被称为“蜡祭”,是年终的大祭祀; 祭鬼神与祖宗。
  按照《礼记》的说法,“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就是说每到周历的十二月; 人就应该把所有对自己有利的东西都找来祭祀。
  至于胡亥,他作为天子,要祭祀的也最多,光神就足有八大类:先啬; 司啬,田畯,邮表畷,猫虎; 坊,水庸; 昆虫。
  可以说这八大类; 每一类都是与农业有关的。
  比如先啬其实就是著名的神农氏,司啬其实就是后稷、也就是传说中教会人们耕田的神,田畯是周代管理民众耕田的官吏,猫抓老鼠、虎吃野猪,坊是蓄水的堤坝、无水不能种庄稼,水庸是排水渠、重要性等同坊; 至于昆虫、其实是祈求昆虫不作、也就是不要危害庄稼。
  通过蜡祭,胡亥深刻意识到,在他治理下的这个帝国,本质上是农业大国。
  能够让绝大多数农民安居乐业,他的天下才能稳固。
  胡亥头戴白鹿皮做的冠,身着素服,腰系葛带,手持榛杖,率领众大臣,于钟鼓乐音中,祝祷道:“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
  这场年终大祭过后,便将是他执政的第二年,若记在历史上,便该是秦二世二年某月某日了。
  平时忙于政务倒还好,蜡祭过后,突然有半日空闲,又是在大热闹之后,胡亥越发觉出咸阳宫的冷清来。
  宫女返乡之事进行了三个月,第一批只有三百人通过考试,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宫女们学习热情高涨,便是原本不会认字的宫女经过两个月勤学后,也能认得《新政语书》上的几百字了。于是第二批返乡的便多达九百人,第三批多达两千人,第四批多达四千人,等到十二月月初的考试后,近万名宫女,凡是想要返乡的,都通过了考试,也都离开了咸阳宫。
  宫中只剩了三百宫女,其中多半已过三十岁,也习惯了在宫中的生活,不愿返乡,自愿留在了宫中。
  不只是宫女几乎全部遣散,赶在新的一年之前,胡亥把众姬妾也都遣散回乡了。
  宫里地方大,给她们白住倒也没什么,但是人不能吃白食。
  胡亥御笔一挥,于是留下来的娇美人成了大秦“纺织女工”,总之人人都要自食其力。
  这正是这种“自食其力”的要求下,数千姬妾才一哄而散。毕竟漂亮的小美人,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在宫廷还是乡间,总是有人愿意白养着她们的。而她们中的大部分,也习惯了做金丝雀的生活。
  忽然来了这么一位“爱财胜过爱色”的皇帝,众小美人个个花容失色,溜之大吉。
  细务还是由叔孙通和刘萤办理的。
  于是宫中只剩了三百宫女,和十数名无家可归的姬妾。
  不只是胡亥觉出冷清来,就是那三百宫女,从前都是数人一起行动,现在却只一二人便要守着一座宫殿,也都觉出空寂来。
  刘萤原本想留下来,等新年开始再离宫。
  胡亥翻阅着全部离宫宫女与姬妾的名册,道:“若论真本事,你该是第一批离宫的宫女,如今多留了你这近半年,已经是朕为朝政耽搁了你。朕还记得第一次见你,问你是否愿意回家,你当时虽然强作镇定,然而难掩激动。现在人虽然留在宫中,只怕心已经飞回家乡了?”
  刘萤望着年轻的皇帝,内心又是感激又是震动,没想到时至今日,皇帝还记得初见时她的细微情态。
  “陛下,奴在宫中能为陛下所用,便是奴最大的荣耀了……”
  胡亥笑道:“这才哪到哪儿啊?你在宫中能帮朕的忙,到了宫外,就能帮朕更大的忙。你要壮起胆子来,将来朕用你,就好比朕用朝臣。唔,你知道夏临渊和李甲?以后啊,你就跟他们一样,出去替朕抚定四境的。”
  皇帝亲封的抱鹤真人和李斯之子,刘萤当然知道。
  整个宫廷都流传着抱鹤真人的传说,关于他是如何三言两语便降服了造反大军的。
  听到皇帝把自己与抱鹤真人相提并论,刘萤面色涨红,胸中热血涌动,虽然声音仍是柔婉,语气却多了一分铿锵,“奴必不辱命!”
  “朕当初说好的,等你回乡,送你一支护卫队。务必让你风风光光回乡。”
  刘萤望着胡亥,因为感动,越发不舍起来。
  胡亥却是挥挥手,笑道:“去去,早些上路,说不定回家还能赶上冬祭。”
  “奴告退。”刘萤最后望了胡亥一眼,低声道:“陛下千金之躯,万望自己保重。”
  这种词儿胡亥听多了。
  他点点头,表示听到了,道:“朕让阿圆送你出宫,就好比朕亲送你了。”
  刘萤给他磕了个头,抱着包袱出了章台宫。
  马车声碌碌,刘萤也踏上了返乡之路。
  胡亥独自在宫中,年节下,也想有点团聚气氛。
  都说有小孩子的地方是最热闹的。
  可是小团子瞅着胡亥就跟阶级敌人似的。
  本来就没有父子感情,胡亥倒没什么感觉,但是怕吓着小孩子。这个时候医疗又不发达,万一不小心把这根独苗给弄折了,他去哪儿再找个继承人?
  好在胡亥还有一条狗。
  “小二郎!”
  听到主人的召唤,二郎神立刻摇着尾巴飞奔而来,“汪!”
  胡亥一弯腰伸手。
  二郎神立刻仰天躺倒,露出肚皮,小尾巴还一个劲儿摇着。
  胡亥笑着把小东西抱起来,摸着狗头,道:“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这个好地方,就是骊山皇陵。
  年终祭祀,也祭奠祖先。
  自然而然的,胡亥想起先帝来。
  不管是他还是原主,都从来没有去过骊山皇陵。
  胡亥召了李斯同行。
  骊山皇陵工程的总负责人是李斯。
  李斯一年就放半天假,还又被皇帝传召了。
  这就是能臣的甜蜜负担呐。
  君臣二人一狗,行走在骊山通往皇陵的路上。
  胡亥已全然拥有原主记忆,回忆着笑道:“朕记得小时候,先帝让你率领七十二万刑徒修筑皇陵。那是……先帝三十七年之时。皇陵修到一半,你给先帝上奏章,说是‘治骊山者,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状。’朕当时在旁听说了,还问先帝‘廷尉李斯果然凿到地底了吗?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先帝笑朕年少无知,给你批复‘旁行三百丈,乃止’。你当时果然往旁边支出三百丈,继续穿凿了吗?”
  李斯微笑道:“先帝御令,老臣自然谨遵奉行。”
  胡亥叹道:“先帝音容宛在,时时入朕梦中。他雄才大略,操控帝国于掌中。朕才德不及先帝,唯有日日谨慎,才能挑起这负重担。”
  李斯道:“先帝胸有气吞八荒之势,乃一代开创雄主。陛下常怀忧国忧民之心,正是守成明君。天地造化,自有规律,陛下又何须过谦呢?”
  李斯到底是多年重臣,拍起马屁来比叔孙通这等人高到不知哪里去了,春风化雨般,毫不谄媚,叫人心里舒服极了。
  胡亥只微微一笑。
  因为陈胜等人造反,带兵杀入了函谷关,胡亥临时调拨骊山刑徒去应战,皇陵修筑工程便搁置下来,至今也没有恢复。
  原本计划中该有五十余丈高的封土,只填了三分之一不到。
  所谓的封土,其实就是帝王陵墓上鼓起的土包,用来保护墓室、标明位置。只不过普通人的叫坟,只是一个小土包。帝王的封土,却是拔地而起一座小山。
  先帝皇陵封土虽然只填了三分之一不到,却也已经有二三十米之高。
  胡亥曾经梦到先帝在九层高台上俯瞰,便是封土内的九层高台。
  胡亥走到封土脚下,仰望,只见未完工的封土呈红褐色,裸露朝天,尚未植树。
  他没打算进皇陵,因为里面用水银做了百川大海。这会儿的人把水银当装饰品或药物,却不知道汞气剧毒。也算阴错阳差,许多盗墓贼不明原因暴毙,便是因为陵墓内存在大量水银之故。
  若是水银可作为战争之用呢?
  胡亥思索着,问道:“墓中所需大量水银,李卿当初从何寻来?”
  李斯欠身道:“此非老臣之功。昔日巴郡寡妇清,从夫家丹穴业,数代积累,至于她乃有大量水银可用。当初是先帝传召,谈及皇陵之事,巴清自愿为皇陵供奉水银。”
  胡亥一点头,道:“是了,朕记起来了。先帝为了表彰她,还建了怀清台。后来朝廷实行‘强干弱枝’之国策,让巴清迁徙来咸阳居住。朕记得她年纪挺大了——如今安在?”
  李斯道:“巴清已故去多年。”
  胡亥叹道:“可惜了。她也是一代奇女子了,朕却无缘一见。”又问道:“她本就是寡妇守着夫家产业,又无子女,她这一去,那采炼丹砂的家业,却是谁接管了呢?”
  李斯是百官之首,职责乃是用好百官,这些细务如今却也不必他去一一记来。
  李斯抚着白胡须,徐徐道:“巴郡丹穴业,先帝时已派朝廷人马监理。至于巴清故去后,她家家业有谁执掌,还需一问巴郡官员或少府萧何。”
  胡亥也是谈到这里了,倒也并非立等回答,因点头道:“你记下,问准了回朕就是。”由此想开去,又问道:“我朝如巴清这等巨贾,你知道的还有谁?”
  李斯微一思索,道:“先帝时,以商人身份,而能与大臣一同进宫朝拜的,除了巴清,还有一位乌氏倮。”
  李斯一提名字,胡亥也想起来。
  “是了,这乌氏倮养马牧牛起家,购买中原奇珍、丝绸,卖给戎王,可得十倍之利。”胡亥心道:这乌氏倮可算是秦朝最大的跨境贸易商,又或者最早的丝路贸易开创者了。
  李斯问道:“陛下提起巴清这等大商人,可是在为财政之事筹谋?”
  胡亥笑道:“岂止财政一项。”
  红顶商人能干的事情,多着呢。
  皇帝不愿多说,李斯便也不再多问。
  “陛下,此前您交待要开启东巡。”李斯虽然知道拦不住,却不能不尽劝导之责,“如今四境不平,盗寇流走,陛下此时出行,白龙鱼服,恐有不测之虞呐。”
  胡亥笑道:“朕就知道,你是一定要劝的。”他顿了顿,反问道:“先帝生前三次东巡,你可知是为了什么?”


第63章 
  先帝东巡; 李斯是伴驾近臣; 又是朝廷重臣; 怎么会不知道先帝用意。
  可是此刻要回答皇帝的问话; 李斯便不能显得自己太过明白了,因一抚胡须; 徐徐道:“先帝之时,四方初定,威加海内,东巡既是示威,亦是安抚。”
  胡亥道:“你这是往简单里回答。”他也不拆穿李斯的为臣之道,绕着封土缓步慢行,一面抚摸着怀中小二郎的狗头; 一面思索着道:“我朝地处西壤; 若不是祖先与鲁国等通婚,又引进百里奚等人才; 如何能有后来的霸业?那百里奚在东方诸国也不过是二流人才罢了; 当初来到我朝,于国力大有益处。可见当时我国文化; 实在落后于东方诸国。后来先帝一统六国,可是俗话说十里风不同; 更何况国与国之间?”
  “先帝东巡,是以皇帝过处之威压; 推行天下一统之大道。”
  “便是今日用兵; 士卒所过驰道; 也多是先帝东巡之时所修筑。如今国库吃紧、人力匮乏,只能暂停驰道修筑,各地奏报驰道多有损毁。道路若不通,两地人民便不能交互往来;往来既少,便生隔阂。隔阂既生,那么六国之后复辟便有了民意基础。这是朕最不愿意看到的。”
  “当初先帝第一次出巡,在二十七年,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走的是从前祖先东进之路。”
  “先帝第二次出巡,在二十八年,所巡者乃六国故地、东方诸郡县,泰山封禅、刻石立碑,天下俯首。”
  “先帝第三次出巡,在二十九年,因遇张良博浪沙刺杀,所以东过定陶、住琅琊而归。时日不长。”
  胡亥道:“先帝自一统天下之后的第二年起,连续三年出巡。这是你所说的,当时天下初定,既是示威,亦是安抚。”
  “在此之后,先帝还有两次出巡。一次是三十二年的北巡,先帝命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尽取河南之地。北击匈奴,修千里直道,调十万大军往榆林戍边。”
  “另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便是三十七年的出巡。先帝在外将近一年,历巡山东、江东诸地。”
  “想先帝一统天下之后,共出巡五次,其中东巡三次,这才真正称得上是‘天子巡狩四方’呐!”
  李斯也感慨道:“先帝为了他一手缔造的帝国,实在是呕心沥血。”
  这个年代的出行,不比后世高铁飞机五星级宾馆的旅游。
  纵然是帝王之尊,也只能坐在马车上摇摇晃晃。即使帝王出行,有特别修筑的驰道,可是在外日久,旅途奔波,就是铁打的人都受不了,更不必还要登上名山大川,留下碑刻铭文。
  这点胡亥深有体会。毕竟原主在继位后立刻东巡了一趟,现在记忆深处还恐惧于当时身体的酸痛。
  可是先帝以两倍于胡亥年纪的高龄,还要数次出巡,足以说明出巡对于维护帝国统治的重要性。
  皇帝巡幸,过处,使得刘邦要感慨“大丈夫当如是”,使得项羽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之”,使得安陆小吏要作为他人生中的重大事件、记一笔“廿八,今过安陆”、流传于两千多年的后世。
  这就是皇权的震慑力。
  而皇帝过境之时,多有优抚政策,又是一种增进皇帝与黔首之间情感的好手段。
  放到后世,就好比一号领导人巡视到你的家乡,于是你们迟迟不能解决的回迁问题突然解决了,你们个个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子。同时如果你能在街边看一眼,甚至拍张照,就是能够跟子孙吹嘘一辈子的东西了。当然了,就好比皇帝巡幸,能在街边迎接的黔首都是筛选过的一样,后世的你也多半没法在街边拍照、最多能在新闻里见到。
  李斯当然很深刻地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然而他不能不劝年轻的皇帝。
  “今时不同往日。先帝在时,虽有宵小,多不成气候。如今……”
  “如今就成气候了?”胡亥一哂,道:“真成气候的你还没见呢。”
  等项羽聚起百万大军,诸侯并起,逼近函谷关的时候,才真叫成了气候呢。
  胡亥摆手,道:“朕知道你担心什么。无非就是先帝在时,有二十多个儿子。如今朕只有一根独苗,还把兄弟都给杀了。万一朕有个闪失,独苗再夭折了,你就是想辅佐个新主,都不知道该推举谁合适,是不是?”
  李斯虽然已经适应了皇帝大胆的说话方式,闻言却还是吓了一跳,颤声道:“陛下天神庇佑,老臣岂敢作此想?”
  “拉倒!”胡亥也知道他不过是在其位、谋其政,因笑道:“出巡是必须要出巡的。这一个个造反的,都是胆子比天大的,如不是亲见了朕,怎么肯诚心归顺?便譬如泗水郡那个刘邦,打着归顺的旗号,做着造反的勾当,打量朕真拿他没办法呢。再者,章邯这仗是越打越顺了,眼看要打到从前齐国的地界去——齐国是当初六国之中最后一个灭国的,几乎是束手就擒,当地民力不曾遭受什么损失,万一反弹,恐怕比楚地还要难办。”
  李斯垂眸静听,知道胡亥只说了一半,另一半,则在章邯、甚至他的长子李由身上。
  便譬如当初灭楚之战,王翦率军六十万,先帝会亲自督战。
  如今章邯执掌士卒数,甚至超过当日王翦,又叫帝王如何安卧?
  话说到这么明白的地步,李斯便不能再劝了。
  李斯道:“还是陛下见得明白。老臣这便着手准备陛下出巡之事。”
  “哎,你也不要死脑筋,咱们知道是朕出巡,你准备之时却不要这么办。”
  “陛下的意思是?”
  “你也知道现在外面想割朕脑袋的人,多如过江之鲫。那干嘛还吆喝是朕要出巡啊?咱们悄悄的,就打个……唔,李斯与公子代朕出行的旗号。咱们每到一地儿,先体察民情,走访一下他们那些造反窝点,等到必要之时,再亮身份。”
  “陛下您这是要微服私访?”
  “也不算。朕就借着……”胡亥一愣,兄弟都给他杀光了,想借个皇亲国戚的名头都不好找人,“就借着子婴长子的名号,朕与他差不多大。”
  微服私访,有利有弊。
  仓促间,李斯也不愿再与陛下辩论究竟是利多,还是弊大,应道:“喏。”
  回宫路上,李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抚着白胡须笑道:“倒是忘了恭喜陛下。”
  胡亥奇道:“朕有什么好恭喜的?”
  李斯看起来,却比他更惊讶,白胡须一抖一抖的,问道:“怎么,难道右相大人还没来得及上报给陛下知晓?”
  “何事需要上报?”
  “那蒙氏子找到了啊。”李斯语气浑然天成,丝毫没有卖了同僚冯去疾的负罪感,反倒是笑道:“对不住右相大人了。他必是想着明日给陛下个惊喜,却叫老臣先道破了。”
  胡亥对于他俩之间的暗涌,只想呵呵,当下顾不及计较,喜道:“那蒙氏子果然寻到了?若不是李卿提起,朕都还不知道。”
  李斯抚着白胡须,老神在在道:“据闻右相大人是已经寻到人了。想必不日便会引荐于陛下。”
  胡亥先是一喜,继而一忧,当初跟王离吹牛逼倒是容易——只要人能找到,便能为朕所用。
  可是一想起宫中蒙氏未亡人那些含怨带恨的眼神,胡亥忍不住在料峭冬风里打了个寒颤。


第64章 
  如果一个人杀了你全族成年男性; 还是以莫须有的罪名,你会不会想杀了这个人?
  胡亥扪心自问。
  答案很明显:想; 太想了!
  只要给他机会; 恨不能把杀人凶手大卸八块啊!
  但问题又来了; 现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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