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如意胭脂铺-第9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按说,发生了这样奇怪的事情,他家那个小公子早就该坐不住了,可眼前这院子里却是静悄悄的。瞅一眼殷元的卧房,也是漆黑一片。李茂心头一沉,抬起手来,捉了一只萤虫,触手竟有些微烫。
正文 第288章 美髯醑(9)
“李茂,是什么?”
“萤虫!回掌柜的,是一些萤虫,但这些虫子似乎有些奇怪。”李茂捏着那只萤虫走回到马车前:“掌柜的你看,这小小的一只虫子竟将小的的手掌给灼伤了。”
或许是因为李茂的话太过于奇怪,就连胡府派遣过来帮忙赶马车的小厮都忍不住往李茂的手中瞧了眼。只见李茂的掌心中央卧着一只小虫子,虫子浑身都像是点着灯的一般,亮闪闪十分可爱。这小厮自小也是在乡下地方长大的,捕捉萤虫也是他小时候最爱玩的一项娱乐活动,但如此漂亮的萤虫他却还是头一次间。
“这萤虫,我能摸一摸吗?小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如此漂亮的萤虫。”
小厮说着,还不能刑如意与李茂发声,他就伸手捏起了那只虫子。跟着,一团火自李茂的掌心燃起,李茂吃了一惊,忙松手,却见那火自萤虫而起,却已经燃到了小厮身上。半夜的街道上,不断传出小厮痛苦的哀鸣。李茂急切的想要救他,甚至不惜运用妖术,只可惜,未能等到他的妖术施展出来,那小厮便被烧的只剩下一团飞灰。
“掌柜的,这萤虫竟能活活的将人给烧死,这到底是什么奇怪的萤虫。”李茂看着地上的那团灰,眼前竟落下一片雪来,跟着那雪越来越大,越来越密,很快就铺天盖地的下起来:“奇怪,今夜这天气,不像是会下雪的呀。”
刑如意一手掀着马车上的布帘,一边看向自己的如意胭脂铺。在大雪飞舞中,那些原本金光闪烁的萤虫,竟一个个变成了蓝色的,远远看去,就像是曾经燃在刑如意指尖的那些幽冥之火。
“这些虫子,应该不是寻常的萤虫,而是有着另外一个更为诡异的名字。”刑如意走下马车,站在雪里:“我曾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是盗墓者写的,在书中曾提到过一种虫子,名为火瓢虫。视之,只觉得无比美丽,一旦触人,则可以瞬间将人烧成粉末,连尸骨都不会给你留下一点。那火瓢虫,倒是与眼前的萤虫更为贴切。只是,那种虫子不该出现在这里才是。”
“这世间竟还有如此厉害的虫子?”李茂抬起手,借着马车上的灯光看向自己的手掌。他虽没有在瞬间被烧成飞灰,但掌心处仍是被落下了一个烧伤的痕迹。李茂心里很清楚,这并非是他的体质与刚刚的那名小厮不同,而是他原本就对这些虫子有所防备,在捕捉的时候,也用了自身的妖法。否则,只怕下场也不会比那名小厮好多少。
想到还在家中的殷元,李茂也越发的着急起来:“掌柜的,小公子还在院中,可是刚刚小的过去查看时,家中并无任何的动静。小公子他该不会也着了这虫子的道吧?”
提及殷元,刑如意的心也跟着悬了起来,可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她,殷元才不会着了这虫子的道。若眼前这些能够烧死人的虫子,真是那本书中所描绘过的火瓢虫,它们绝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自己的胭脂铺中,既不是无缘无故,就一定是有人刻意为之。院中没有生息,不代表着殷元就一定出了事,而是……
“李茂,我们回家看看!”
“掌柜的小心!”见刑如意抬步便走,李茂忙伸手拉了她一把,将她挡在了自己的身后。“掌柜的虽会鬼术,但这虫子也实在是诡异的很,掌柜的还需小心谨慎,以免被这可恶的小虫子给伤到。”
“放心,倘若这些虫子真的就是书中描写过的那种火瓢虫,我想我会没事的。”
刑如意说着,眼睛陡然变了色,浑身上下也散发强烈的鬼气来。那些萤虫,原本都还在围绕着胭脂铺飞舞,此时,却恍若被定了身一般,都停滞在了半空中。
“掌柜的,这虫子……”
“所谓腐草为萤,是指腐草能化为萤火虫,而腐尸为虫,这些看似奇怪的虫子,只生长在某些特定的环境里,而那个特定的环境,指的就是坟墓。坟墓属阴,这些虫子常年盘踞在墓穴中,靠袭击活人为食,却从来不会将墓穴中的棺木或者尸体点燃,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李茂摇摇头:“小的本就是个妖,也没有地方去学这些学问,掌柜刚刚说的这些,小的也都是头一回听说,更别说为什么了。”
“那是因为尸体内有一种火。”刑如意止住脚,转身看了李茂一眼:“这种火,名为磷火,在坟地里尤其多见。你再仔细看看这些虫子身上那团蓝色的火焰与我的幽冥之火是否相似?”
李茂点头。
“这是因为虫子身上的火与我的幽冥之火一样,都来自于同一个地方。我的幽冥之火,也能够在瞬间将一个大活人烧成粉末,而幽冥之火最初的能量便来自于那些磷火,也就是民间老百姓常说的鬼火。”
说到这里,刑如意的眼眸暗沉了下去。那时,她与狐狸被一股奇怪的能量带到了盛唐,她本是孤儿,无父无母无牵挂,身旁又有狐狸陪着,去到哪里倒也无妨。只是,那个地方,让她恍惚间觉得有些眼熟。再后来,狐狸转述他与莫须有之间的对话,刑如意这才知道,她与狐狸刚刚穿越到盛唐时,落脚的地方便是日后被称为天堂明堂的地方。
她是洛阳人,自幼便生在洛阳,长在洛阳。几千年后的洛阳,当然与现在的盛唐无法比拟,甚至整个都市都寻找不到一丝一毫如今盛唐的风貌,只有那些零星的仿古建筑还在告诉着世人,这个地方,曾是古都。
天堂明堂,她自也是去参观过的,虽是仿制,但外形上,总会有那么一丝丝的相似之处,所以她才会觉得熟悉,但却认不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刚刚苏醒过来时,周身那股难受的感觉,就像是被冰火两重天炙烤着。狐狸告诉她,那时的她散发着一股强大的寒意,连瞳眸都是蓝色的。在之后,那股难受的感觉消失后,她就发现自己的手指能够燃出火来,是那种小小的诡异的蓝色火焰。还是狐狸,告诉他,这火便是民间俗称的鬼火,也就是磷火。只不过她指尖燃着的并非寻常的磷火,而是地狱业火,来自于冥界最神秘的力量。
鬼术二字,也就是这么来的。至于她为何会拥有这般神奇的力量,狐狸也解释不清,所以到盛唐的这些日子,他也一直在暗中调查,甚至不惜带着她前往冥府去问冥君甚至是地藏菩萨,只可惜,都没有得到一个完整的解答。
这股强大的力量,起初并没有伤害她的意思,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她可以在盛唐横着走的资本,渐渐的,她也懒得去追究这些力量的来源,与狐狸一日复一日的过着属于自己的小日子,偶尔还能去冥府溜达一圈,与冥君喝喝茶,与崔府君那个冷淡的帅哥聊聊天。
想到冥君,刑如意的嘴角就忍不住向上扯了下。对于这位久居地府的君王,刑如意起初是怕的,毕竟在各种绘画作品以及各种传说中,这个家伙都长得十分可怖。可见了冥君,她只觉得惊艳,那不过就是一个弱质纤纤的俊俏公子,在幽暗的地府中,却喜欢常年的穿着一袭白衣。再后来,又发现这位弱质纤纤的俊俏公子,其实是个隐藏着的逗比。用冥君自己的话说,成千上万年的居住在这地底下,又不能像寻常的小鬼那样,偶尔到地面上透透气,若是自己再不给自己放松放松,找找乐子,只怕会疯掉。也正是因为这位冥君是如此的不靠谱甚至好说话,所以才会随随便便的就给了她一块鬼牌,甚至还将她笼络进了冥府,做了一名挂牌儿的鬼差。
一想到冥君的模样,刑如意的心情难得变得愉悦起来。她理了理思绪,带着李茂走进院子里。院中的萤虫,也与外头的那些一样,都停滞在了半空中。刑如意凝了一眼,便径直朝着殷元的卧房走去。
“殷元,回答娘亲,你还好吗?”
卧房中漆黑一片,也没有任何的声音传来。
“殷元!”刑如意推开房门,殷元的卧房竟一下子亮了起来,而房中也盘踞着许多的萤虫。这些萤虫,显然不像外面的那些有眼力劲儿,还没看清楚来者是谁,就一股脑的扑了过来。
“李茂小心!”
刑如意将正要去床铺前查看的李茂拉了回来,跟着挥出右手,一团幽蓝色的火焰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几十只萤虫簌簌的落了地。青石铺就的地板上,瞬间留下许多的黑色印记来。
剩下的虫子,开始猛烈的扑打着自己的翅膀,还顺带着发出那种奇怪的嗡名声。
“掌柜的,这些虫子是疯了吗?”
“不是疯了,而是在召唤自己的伙伴,或者是自己的主人。”
刑如意说着,又出手,火焰比刚刚的还有大,掌风袭过之处,那些虫子又簌簌的落了大半。尽管剩余的虫子们还在疯狂的扑打翅膀,然而院子外头的那些虫子却始终都保持着观望的态度,没有冒冒失失的就窜进卧房里。
“好奇怪!”李茂有刑如意护着,自然不必担心被虫子烧死,所以他十分轻松的扭头看了眼窗外。然后,纳闷的问了句:“既是同伴,为何院子里的那些虫子不进来,难不成这些虫子也看出掌柜的并不好惹,都是怕死的?”
“它们没有飞进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它们的主人就在附近。没有得到主人的指令,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刑如意灭掉房中最后一只萤虫,走到床前,掀开了那微微隆起的被褥。
正文 第289章 美髯醑(10)
被褥一掀开,刑如意就笑了,原来那被褥地下窝着的是另外一床被褥,还被人精心的给堆捏成了一个人形。这种无聊的事情,大概也只有她的小殷元才能做的出来了。
“掌柜的,小公子他没事吧?”
“没事!”刑如意笑着回过身来。
“当然没事,我堂堂的殷家小公子能有什么事?难不成真要被这些虫子给吓死?”门外传来殷元的声音,抬头望去,只见在满天萤虫的照耀下,殷家小公子一脸没睡醒的样子,站在那里,满脸的不悦。“若我真被这些虫子给吓到了,丢得可是我如意娘亲与狐狸爹爹的脸,至于这照看不周的责任,则要落在你李茂的身上。依着我狐狸爹爹的脾气,大概不会杀你,只会将你打回原形,让你回那深山老林里再修炼个百八十年的。”
“小的胆小,小公子你可不要吓唬我。”李茂瞥瞥眼,见殷元无碍,心中悬着的那口气也终是放了下来。“小公子你不好好的在房中待着,跑到哪里去了?让掌柜的好一番担心。还有,这院中的虫子,该不会是小公子你招惹来的吧?怎么着?这农历新年还没到,小公子就忙活着妆点咱们的院子?”
“去!你才招惹虫子呢。”殷元白了李茂一眼,看着暗处道:“出来吧!再不出来,小爷就把你这些虫子全给灭了你信不信?”
“信!哪能不信呢!”
随着回声,那暗处又走出来一个人,看样子,倒像是个衣着平常的老头,只是周身散发出来的气息,告诉刑如意与李茂,这个老头,就是这满院萤虫的主人。像是为了印证刑如意与李茂的猜测,那些原本还停滞在半空中观望着的萤虫们,此时都雀跃着盘旋到了老头的身旁。老头乐呵呵的笑着,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孩子一般。
“他是谁?好端端的干嘛放这些虫子到我们家,难不成是嫉妒我们家的胭脂做的好,水粉卖的贵?”李茂嘴上虽是说笑着,人却已经做好了随时与这老头缠斗的准备。
“娘亲从胡家回来,大概是已经处理妥当了那个附着在胡大身上的怪物。喏,这个老头,就是往胡大身上放那个东西的人。至于他的来路,恕孩儿无能,刚刚与他纠缠了半天,什么招数都用了,他死活就是不肯说。像这种喂养虫子的家伙,我又不屑于吃掉,只能将他带回来交给娘亲您处理。”
“处理啥呀处理,我又不是个东西,小公子你说话太埋汰人了。”
“哦,原来你不是个东西!”殷元拉长了声音,顺带着从袖口中又掏出了一个用油纸包裹着的鸡腿出来。这一幕,让老头看的直流哈喇子,让刑如意与李茂看的有些无语。
老头默默的吞咽了两口口水,瞪着殷元道:“我本来就不是个东西,我是——”
老头梗住了,大概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好。
“你是一个老头!”殷元用鸡腿点了点老头:“至少,外表看起来如此。”
“对!我是个老头,我本来就是一个老头!”老头有些赌气的说着,很是不舍的看了一眼殷元手中的鸡腿,将目光转到了刑如意的身上,落寞的说了句:“可现在,我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了。我来,是别人叫我来的,至于这些虫儿,也是他让我带来的,至于要做什么,他没有说,我也懒得问,毕竟过了这么些年,我都已经习惯了。”
“你是谁?那个叫你来的人,又是谁?”
“我是谁?”老头抬头,看着满天飞舞的萤虫:“我是谁,我自个儿也都忘记了。最初的时候,我好像是有名字的,不过太长时间没有人叫,慢慢的连我自己都给忘记了。”
“那你是如何变成这个样子的,你总该记得吧?”
“记得!我记得我是个种田的,家里很穷,连个婆娘都娶不起。那是个夏日的傍晚,我做完活儿,扛着锄头,光着脚,踩着稻田旁的路回家。我们那边种的都是旱稻,旱稻距离河滩很近,河滩边儿上还种着许多的荷花。
我们那边的荷花,几乎没人看,又不是城里的人,也没那些个闲情逸致。我们都是吃底下那些莲藕的,偶尔也会剥几个莲子,回家煮汤喝。也怪我那个时候嘴馋,路过那片荷塘时,往里头看了眼,结果就看见同村的老任头在里头坐着。我本想过去跟他打个招呼,谁知他竟回头冲我笑了一下,然后拿起身旁切割莲蓬的镰刀抹到了自己的脖子上。那鲜血一下子就飞溅到了我的脸上,我瞬间就给吓傻了,呆呆的站着,不知道要做什么好。
老任头,就那么用镰刀一下又一下的割着自己的脖子。他跟我一样,都是穷人,家里连个磨刀石都买不起,所以那镰刀很钝,割莲蓬的时候都要划拉好记下,如今用来割脖子,刺啦刺啦的全是那种声音。奇怪的是,他的血都喷溅出来那么多了,他竟像是觉不出一丝的疼来。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叫老任头,还有人在叫我,于是我转了个身,跟着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荷塘里躺着了。那时候,天都黑了,到处飞舞着好看的萤虫,就跟现在一样,一闪一闪的,很是好看。我接着萤虫的光芒,从荷塘里爬了起来,然后一晃一晃的回了家。
经过邻居家时,听见他们在议论,说我死的蹊跷,八成是被鬼给害了,这几日最好先离开家里躲一躲,免得沾染了我的晦气,跟着倒霉。我当时就奇怪,我明明好端端的,这两个人怎么能诅咒我死了呢。可等我看见光影里自己的倒影时,我给吓住了,这哪里还是一个人的倒影,明明就是一副骷髅架子。”
“骷髅架子?”刑如意忽然想到了山鬼锦瑟的弟弟锦与,那个也曾被骷髅架子折磨了许多年的善良孩子。
“对,就是一副骷髅架子。我是乡下的,也听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事情,知道这人死了,若是死的不明不白,就会变成鬼。可鬼是这个样子的吗?怎么跟我听的故事里都是不一样的呢。倘若我是鬼,为什么阎王爷不派那些鬼差来捉我呢?难不成,这地府也跟朝廷的衙门一样,都是看人脸,看钱权的吗?我想不明白,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可变成了那个样子,我又不敢出去找人问,只能躲在家中那个破屋里,静静的等待着。
奇怪的是,我明明趁着天黑已经回到了家里,可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又是从那个荷塘里。不同的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发现从我的骨缝里生出了许多的萤虫。”
“腐草为萤,腐尸为虫,而这些奇怪的萤虫据说是人的灵魂与骨头中的磷集合而成的,也难怪你会觉得这些萤虫是从你自己的骨缝中长出来的。”
“大概是你说的这样吧,反正我也听不懂,我只知道,这些小虫都是我自己的孩子。也是它们在陪着我,保护着我。”老头说着伸出一只手去,那些萤虫立刻像是得到了传唤,全都飞舞着落在了他的手指上,不一会儿的功夫,老头的整只手臂都变得金光闪烁起来。
“那个人呢?刚刚你口中所提到的那个人是谁?他是不是一个道士,长着一双很特别的丹凤眼,跟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露出三分笑意来?”
“那个人啊——”老头想了一想:“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个道士,不过眼睛倒是与你说的差不离。让我仔细想想,我记得我好像在那个荷塘里足足的躺了快一年,日复一日的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天黑了,就从荷塘里爬出来回到家,等天亮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又躺回了荷塘中,然后静静的待在黑漆漆的污泥里,看着这些可爱的小虫子,一只只的钻出来。
偶尔的,我还能听见头顶上有人说话,起初那些说话的人,都是我认识的。说东家长,西家短,虽然很琐碎,但是听起来蛮有趣儿的。若是遇见个不长眼的,我还能感觉到那种被人用脚踩着的感觉。有时候,那脚丫子就落在我的正头顶上,脚臭味儿比荷塘里的烂泥还要熏人,不过好歹我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不是一个人。
那个人出现的时候,也是个傍晚,天还没黑,太阳特别好看的挂在西边儿,远远的还能瞧见山的轮廓。我从水里起身的时候,正好看见两只水鸟从跟前飞过,那个人就蹲在田埂边儿上,一双眼睛就像是这位姑娘刚刚说的那样,冲着我笑。
他好像本事很大,也很厉害,只冲着我勾了勾手,我就身不由己的跟着他走了。他教了我一些本事,还教会了我如何驯化我的这些虫儿。我也是到了那个时候,才知道我的这些虫儿本事那么大。不过,我从来都没有用这些虫儿害过人,我说是来云家集之前。”
老头说着,又看了刑如意一眼,那意思很明白,我来就是冲着你的。
正文 第290章 美髯醑(11)
“那么,到了云家集之后,你都害过谁呢?”
老头的用意,不用他瞥那几眼,刑如意心里也清楚。这云家集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可能赶巧老头与他的萤虫刚刚好就跑到自己的院子里来。至于老头自身的遭遇,如若是假的也就罢了,若是真的,那他也不过是一个被某人给算计了的可怜人。说白了,那幕后之人,不过是利用老头的尸身来养这些害人的虫子罢了。
“不过就胡家的那位大老爷一人而已。”老头说着,又往门外看了眼:“哦,还有刚刚那个倒霉的小伙计。其实,胡家的那位大老爷也并非是被我所害,我不过是受人安排,要了一根他的头发,至于后头的事情,与我也没什么干系。倒是门外的那个小伙计,甭管是不是说我自己愿意的,他倒真是因为我的虫儿而死,这一点,我不分辨。”
“目的呢?那个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让你带着虫儿来寻我,总要有个什么目的才是。”
老头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了一圈,才道:“姑娘是想听实话,还是想听谎话。”
“实话是什么?这谎话又是什么?”
“实话就是老头今夜前来,并没有什么目的,就跟之前向那胡家大老爷索要头发一样,都只是受人所托或者也叫听人安排。谎话嘛,既是谎话,这说与不说的也就没什么意思,小老儿干脆不说好了。”
刑如意笑了,她站在雪地里,看着那些围绕在老头身旁的萤虫,伸出一只手来。幽蓝色的火焰,自指尖绽放,像是冬夜里的蓝色烟火,吸引着那些萤虫纷纷而来。原本金色萤虫,此时又纷纷变作透明的蓝色,在刑如意周围形成一个偌大的圆圈。
“小公子!”
李茂的双手紧紧攥起,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些飞舞的萤虫,当萤虫的身体闯过飞舞的雪花时,那些原本该是冰冷的雪花,竟也瞬间燃了起来。他不明白。好端端的,刑如意为何要再次主动招惹这些萤虫,更不明白,这些将刑如意围绕起来的萤虫们究竟想要做什么。
殷元也在看着那些萤虫,表情是从未有过的严肃,幽深的眼睛里也沉淀着一抹蓝。他是鬼胎魔魂,本没有实体,却因为刑如意的一滴血幻化出了真实的形体,成为了这世间真正的与刑如意有着血脉相连的亲人。当那些萤虫接近刑如意时,他的血脉也感觉到了一丝异样,看着那些萤虫距离刑如意越来越近,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脚下飞快的移动,跟着一个轻身,跃上了屋脊。目光穿过飞舞的雪片,在黑夜中寻找着。终于,他的眼睛找到了那个点,那个矗立在黑夜中,裹着一身风霜的点。
“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殷元问,快速的朝着那个黑点移动。黑点自瞳孔中逐渐的放大,最终变成一个同样站在屋顶上,饮酒赏雪的中年男子。
“吆,被发现了!”莫须有不以为意的笑着,抬起手,晃了晃手中的酒壶:“要喝一杯吗?这可是我从皇城里挖出来的至尊女儿红。据说是当年女皇与先帝在太平公主诞下时,亲手掩埋在那棵桂花树下的。不仅有着专属于女儿红的酒香,更有着被岁月沉淀的桂花香。”
莫须有说着,伸出三根手指来,在半空中晃了晃:“这天下,一共只有三坛,这第一坛,在太平公主16岁下嫁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时便已经开启。只可惜,那坛酒,终究还是欠了些年份,味道不好。这第二坛太平公主本不想开启,因为载初元年的那桩婚事并非是她所愿意的,只是身在皇家,也有皇家的身不由己。新婚之夜,洞房花烛,公主思念的却依然是当初的那个薛郎,只可惜阴阳相隔,纵然女儿红还是埋在桂花树下的那一坛,与之饮酒的却已并非当年托心的那个人。一夜酒醉,这女儿红,公主她自是再不愿开启,于是孤单单就又被埋在那树下多年。直到遇见我这个疯癫道人,才得以重见天日。其实,错在人,又何必苛责了这么一坛子的好酒。”莫须有睁着一双朦胧的醉眼,将酒壶扔了过去。
殷元伸手接过,却只是低头嗅了嗅,便将酒壶给扔了回去。
“皇家的女儿红,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你说的对,皇家的女儿红也不过如此。其实,这女儿红,自古以来喝的都不是酒,而是为人父母对于子女未来幸福婚姻的期许。可这世间,真正能够如意的又有几人?”莫须有张狂的笑着,镶着道符的道袍迎雪而舞:“这民间的儿女,最是羡慕皇家的人,却不知这皇家的儿女,也在羡慕着他们。皇子又如何,公主又如何,也不过是旁人棋盘上的一枚棋子。我又如何,你又如何,我们也不过是一枚棋子。”
“你果真是个疯子,净说一些疯言疯语。”殷元站定,盯着莫须有的那一双醉眼:“你究竟想要对我娘亲做什么?我警告你,若你胆敢伤她一分,不管你背后的是什么东西,我都会叫它陪葬。”
“我信!就算旁人不信,我也信。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知道你是什么,也知道我是什么。所以我相信,你若当真计较起来,倒真是有让这天地变色,乾坤逆转的本事。可是,我不怕,我背后的人也不怕,因为从始至今,我们都没有想过要伤害你的娘亲,甚至是你的狐狸爹爹。相反的,我们一直都在保护他们,尽可能的让他们去过自己想要过的日子。”
莫须有说着,指了指胭脂铺的方向:“你看那些虫,是我为了你娘亲身上的病专门养的,就连那个伺虫人,都是我千挑万选的。为了你娘亲的病,我不惜利用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妖、鬼、怪。所以,你应该相信,我对你的娘亲绝无恶意。”
殷元发出一声冷笑:“难不成你要告诉我,你做的这些,全都是因为你喜欢上了我的如意娘亲?”
“怎么?不可以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喜欢你的如意娘亲又有什么可奇怪的?难不成,是你认为你的如意娘亲不值得被旁人喜欢吗?”
“若非我知道你是谁,当真要被你这一片深情款款的说辞给蒙蔽了。莫须有,你将这个人变成伺虫者的时候,应该还不知道这天下会有我娘亲这么个人吧?还有你做的那些事情,至少苦心经营了数十年,难不成也要说成是为了我娘亲经营的,你骗鬼呢?”
“哈哈……哈哈……”莫须有疯狂的笑着,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一边笑着还一边往口中灌着酒,直灌的呛着自己,这才将手中的酒壶丢到一旁,笑眼看着殷元。
“小子,你知道这时间有句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吗?我在做什么,早就告诉过你的狐狸爹爹与如意娘亲,只不过他们不信罢了。至于我想要救你的如意娘亲,也是真的,因为在通天塔中,我第一次见到她,便觉得她像极了某个人……某个我宁愿付出一切都要去保护,去帮着她实现所有心愿的人。所谓爱物以及,大抵便是如此。
你娘亲的那一身鬼术,是在通天塔中便有的,除了你的狐狸爹爹,我也是目击者之一。我一生都在琢磨这些东西,当我看见你娘亲时,就已经预见到了会有今天。我不否认,我的确想要利用你的狐狸爹爹与如意娘亲帮我做一些事情,但同样的,我也想救她,所以自那个时候起,我便开始有计划的对我之前的安排进行调整。对,就是调整,调整一些东西,总要比重新计划一些东西要容易的多不是吗?”
殷元看着莫须有的眼睛:“你曾讲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殷商时期的苏妲己与纣王。在传闻中,这妖女苏妲己是女娲娘娘座下的狐妖所变,而青丘的九尾狐族正是因为某件事情被女娲娘娘贬到青丘的。”
“没错,九尾狐族之所以被贬青丘,正是因为这狐女不听女娲娘娘的命令,托心与纣王,甚至还想要帮着纣王逆天改命,结果却触怒了女娲娘娘。于是,不管是史书记载,还是野史杜撰,这纣王与狐女都成了十恶不赦之人。但,史书也好,野史也罢,都是胜利者书写的,至于失败者,在白纸黑字间,根本无力挣扎。
好在,人死了就一了百了,前世的好与怀,到了今生今世也都不记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