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老攻有人查水表-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呵,不好意思,吵醒你了。”随轩自然不会信吴晓雨的话了,没办法,吴晓雨刚才喂的时候,那股子迷糊劲,明显就是用意念在接电话的典型,让人想装傻都装不了。其实他也真的没什么事情,只是看着电脑上的留言觉得郁闷了,睡不着觉了,只好打个电话给吴晓雨这个罪魁祸首来解决一下自己的烦闷罢了。
“哎呀!不都是朋友吗,再说了,醒都醒了,有什么事就说吧,婆婆妈妈的像个大姑娘!”吴晓雨吧,刚才说出准备睡了的时候,就已经是他超常发挥的温柔了,这个时候难道要指望他和随轩在,吵醒你了,啊,没有啊,不不不都是我的错之类的,总之这种问题上墨迹半天吗?不好意思,那才是真的高估了他的耐性了。他做不到。
随轩本来也没指望吴晓雨跟他客套,而且吴晓雨这话总是话糙理不糙,的确,醒都醒了。听着吴晓雨的语气,明显是透着被吵醒的那种郁闷,想想自己被吵醒的话心情也不太好。本来还想直接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事的随轩,最后将这半句话咽在了肚子里:“嗯,就是忽然觉得失恋了,想着你长的好,有这么多人喜欢,一定很有经验所以来请教你一下。”说话间,他的手没有空闲,在很自然地拿着数位板的笔打草稿。
要说起草稿这个东西,算是少数看过随轩画画的绥安曾经给出的评价就是,随轩绝对是灵魂稿触!如果能把随轩的草稿给放出去见光的话,类似拍个视频啥的,那铁定能引起比他的漫画更加大的风波。因为随轩能让你见识到,他是怎么把几个线团,完全看不出来是啥东西的一团团变成一幅幅精致的画的。还记得绥安第一次围观随轩涂涂画画的时候,很是尴尬地说:“你这画画,是毛线球教的吗?”这绝对比那个什么象形文字难多了,就是你把眼睛瞪瞎都不会知道他画的是什么。
“失恋?”吴晓雨这个人吧,孩子是个好孩子,就是除了脾气有点暴躁以外,还有一点点的八卦。但是他这个八卦和女生的八卦不同,他只八卦熟人,还是那种关系好的,而且如果让他知道你倒霉了,他能自己想想乐乐想想乐乐就这么一天过去了。当然了,他还是很有原则的,就是你很惨的话,他是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的。就比如……现在:“额,咳咳,怎么回事啊?你怎么就失恋了?我记得你不是没对象呢吗?”要有对象,那买衣服啥的,不就该他对象去了,有自己什么事啊?再说了,如果有对象,还会让人老板娘老板娘的叫?等等!老板娘!他忽然觉得有点细思恐惧:“那个!不会是因为你女票知道咱两的事所以和你吹的吧?”
在吴晓雨看来,这个罪过可大发去了,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就是亏欠着随轩的啊!千万别被说中了。
“没,其实,我还是喜欢男的。”随轩想了想,直接说,他觉得吴晓雨这个人,就是智商不在线的那种典型,也就是说,只要你不说明白了,他绝对不知道你在暗示什么:“但是我喜欢的人,一直以为我喜欢的是女孩子,并且坚定不移地这么相信。”但你说真要一下子说清楚了,那么把人和初中的时候那个样子吓跑了,可就不好了,这个事情就有点太大了。
原本听到随轩说还是喜欢男的的时候,吴晓雨的心忽然被提了起来,但是后面随轩这么一说,他又觉得这说的一定不是自己,然后自然而然地松了一口气,可是觉得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畅快,有点心里堵的慌:“啊?那,那你就直接跟他说啊。”
“你也知道,同性恋不是谁都能接受的。”随轩的语气中透着几分无奈。
“那你这样也不是个事啊。”
……
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好久,等到随轩催促说是太晚了,吴晓雨明天还要上班,快去睡觉的时候,吴晓雨才警觉这都已经十二点多了,他居然可以和随轩聊同性恋聊正在一个多小时,也是厉害了。
其实随轩不知道的是,吴晓雨虽然觉得自己是直男,但是他还真的不太排斥同性恋这个东西。他只是不能想象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他的身上会怎么样罢了。早就说过了,当初吴晓雨的退学和随轩一点关系都没有,完全就是那个时候的时间,地理,人,等等的作祟。
在挂电话的时候,吴晓雨还特地强调了:“你别想太多了,艹,大老爷们的,怕啥,喜欢就去追!小爷我支持你,不就是同性恋吗,你长这么帅,看着也有钱,怕啥,光用脸就迷倒他!不行加个身材,脱光了给他看!再不行就用钱砸晕他,先上车后补票!”
随轩挂了电话,脑子里想的还全是吴晓雨说的话,身材啊,想完,他在他笔下已经初具某样的前任草稿上又加了一个线团人。下面那个前任草稿小人,头上戴着兔子耳朵,屁股上有一个小尾巴,全身没穿衣服,只有一块布的样子遮挡了一下重点部位,嘴巴被堵住了,手上还戴了铁链,头微微向后扬起,眼睛的位置订了眼泪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我失恋了,不管你信不信,哦,宝贝们,我明天不更新~要去浪里个浪,浪新坑的一万存稿!大概是个很痛心的过程~么么哒
第27章 来自吃藕人的嫉妒
本来昨天晚上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睡眠时间的,但是莫名其妙被随轩吵醒后,从来不失眠的吴晓雨居然破天荒的失眠了!
其实吧,随轩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喜欢的人喜不喜欢他,都不是自己可以关心的事情啊?就好像是之前钟立冬或者是莫七七他们和自己聊感情的时候,自己怎么的也就是随口敷衍几句帮忙出出馊主意罢了,哪怕是很气愤钟立冬被渣女给伤害了,也没有出现过失眠这个事情。但是偏偏,明明在和随轩聊天的时候,很想睡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吴晓雨一闭上眼睛,就能幻想出一个没有脸的人,站在随轩的面前,随轩一脸痛苦的表情,然后……
“师傅,你昨天没睡好啊?”陈默每天见到吴晓雨都是感觉师傅和神一样,做东西好吃,人长得帅,每天见他都是那样的朝气蓬勃,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即使是有些时候如同莫七七他们说的那样有点刀子嘴吧,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很好的。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店的生意才会总是这么好的吧。可是今天吴晓雨从到店里的时候就开始不对劲了,浓重的黑眼圈,不用化妆都能去S熊猫了。无精打采的,做蛋糕的时候,还差点把蛋黄当蛋清倒在面粉里。好在自己拦的快,虽说造成不了多大损失,但是总得浪费不少面粉和蛋黄:“你这黑眼圈,跟被女妖精吸了精气一样!”
“你TM□□气是吸黑眼圈的!”吴晓雨说这句话的时候,凭借的完全就是一个本能反应,其实陈默说话的时候,他还在神游,知道还口,但是还真的不知道这人说的是什么:“唉?你胆子大了,什么女妖精,我能被女妖精吸了精气?”
“哦哦哦,男妖精!”吴晓雨反应过来了,但是抓的重点不对啊,顺带着,将陈默的重点也给带偏了。不过大概也是随轩老板娘的形象在他心中太根深蒂固了吧,一开始还没想到,经过吴晓雨的一点,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师傅有师娘啊,那铁定生气是因为性别的问题!之前他要来这边工作还特地做了准备的,去网上看了好多好多关于男男关系的事情,还了解了同性恋的心理,那里面有一句说到过,就是男同性恋中,有一部分人,是真的不能接受男女关系的。所以啊,大概他师傅就是那一类人,那一听说是女妖精,当然生气了哦!
陈默想的是理所当然,反正吴晓雨怎么想的他不知道,吴晓雨也不会跟他说,那他就只好借这万能的网络来填补自己的脑洞了。
吴晓雨简直不想跟这种人说话,以前读书的时候吧,每次看着自己不及格的试卷,他就会觉得,自己真的很笨啊,其实他也挺努力的了,就拿英语来说吧,别人大概一天花十几分钟背那个单词,他能一次花上一个小时去记。因为有人和他说过,勤能补拙。但是偏偏每次到了考试,就是记不住那个单词,因为他花了一个小时,但是听写完了就忘了啊。而且别人有偏科的现象,吴晓雨一点都没有,他每门功课都特别的均匀,因为除了语文,就没有及格的。那个时候他爹妈闹离婚不要他,他就觉得是不是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太笨了,他们能看透说自己没有本事,以后一定没有出息的,于是才不要他的。但是遇到了陈默,他真的觉得,自己原来真的还算可以的了:“什么男妖精!你每天梳头敲脑袋吗?里头是不是有回声?”然后甩手就走,好歹也相处了一段时间了,他已经知道如果自己还在这个地方的话,八成陈默会都不过脑子想想这是在骂他没脑子,然后问自己怎么会有回声呢?
吴晓雨好不容易将今天一天店里大概能卖的东西给准备好了,然后就解下围裙,拿起一盒榴莲千层打算走出店门。
“唉!老板你去哪里?”今天看店的是童亚,本来老板去哪里也不用和她报告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别人都觉得陈默很好,就是她,每次看到这个人都觉得有点尴尬。这吴晓雨要是走了,那不就只能她和陈默两个人在店里了?于是急急忙忙地就问了一声。
童亚之前和他说过陈默的事情,吴晓雨自然知道这时候叫住自己干什么。平常吧,他没事都会在店里面,能帮着缓解缓解尴尬,就缓解缓解,但是昨天随轩和他说的话他很在意啊,刚才他有留意到了,今天的这个订外卖的里头,有随轩的名字:“我去送蛋糕,你们自己好好相处。”挥了挥手,走的很是帅气。
“……”你送蛋糕只送一盒?剩下的这些不还是要等刘成来了送的吗?明知道吴晓雨这个只是一个借口,但是她就是不能多说什么,这种感觉……简直爽歪歪:“什么嘛!借口!”
“童亚,我有一句话,想说很久了……”陈默忽然出现在了童亚的面前,然后认真地看向她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半天才吞吞吐吐的问:“内个,我是不是哪里不好,然后你不喜欢我?”
说实在的,陈默这个人,家境还算是不错,之前在亲戚那边做助手,那也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且他工作的亲戚家的酒店根本就不是那种什么不入流的小饭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傻白甜的王子病。再加上大小儿长的还真不错,被捧着的也多了,忽然出现像是童亚这样的,还真的就觉得不舒服了。这种话吧,也不好直接问,他纠结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个只有他们两的机会问出了口。
“……”这事情怎么说呢?像是陈默这么直接走过来问的,童亚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半天,看着陈默的脸,她憋出了一句:“大概……你长得好看我长的丑,嫉妒吧。”
“……”
“……”
好吧,反正感觉就是很冷,不知道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内个啥,昨天有点浪过头了,然后就过了更新的时间点……怎么也没赶上十二点之前完成更新,你们别怪我啊,我努力了。还有,谢谢“22102378”宝贝的雷雷~破费了,么么哒~
第28章 恭喜玩家收获了只死仓鼠
现在这个时间还早,路上的人来来往往的也不是很多,车子大多都停在车位上或者路旁,所以吴晓雨除了红绿灯需要等一等,几乎是一路顺通的来到了随轩家小区楼下。
吴晓雨之前几次来都没有注意随轩的小区环境,只知道这个小区离大学城那边还是挺近的,走走路穿小路也就十来分钟的样子,很适合骑着小电驴来送蛋糕。可是吴晓雨想着自己毕竟只送这一份,如果把车骑走了,那刘成送别的蛋糕就会被耽搁,于是就傻兮兮地开着他的小车,等了红绿灯。这个小区可以说是离大学城最近的高档小区了,起初没有多想,这时候结合结合随轩买衣服的架势和平常的一些生活,吴晓雨突然就惊觉,这个叫随轩的怕是不简单!
“我就不懂了,明明长得好,又有钱,怎么就总失恋呢?”吴晓雨想着想着,就觉得有点不解,他真的觉得,这么看下来,随轩好像除了喜欢男人以外,别的真的很极品啊,就是那种别人常说的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九分好男人:“呀!”原本在自言自语的吴晓雨,忽然看到自己说的人站在了门前,而面前的大门打开,露出了里面人帅气的脸庞,吓的不由得惊叫出声。
“你怎么来了?”随轩一边把吴晓雨拿拖鞋,一边问:“还有,来就来了,你站在门外为什么不敲门?”
“……”我倒是想敲啊,你给我机会啊!吴晓雨觉得有点委屈。天知道,人吓人吓死人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依据的。不过这话吧,他也不好说,毕竟还真的是自己站在人家随轩的门口不敲门的,怕是随轩一开始开门看到有一个人直杆杆地站在他门口,也被吓到了。再说了,这不是,他刚才还在说随轩吗,说的就算是不是坏话吧,也没和别人讨论,但是怎么着也算是议论别人了,多不好啊,这事还真是他理亏没办法:“你,你怎么就突然开门了?我来给你送千层。”说罢,脚踩进随轩就放在他边上的拖鞋里,还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说谎,迅速将手中的千层,跟扔炸弹一样扔了过去。
“噗,你怎么每次给我送千层,都跟恐怖分子一样?”吴晓雨到他家送了两次千层外卖,两次都是烫手山芋一样的把东西扔给他。好像是这东西就是炸弹一样,特别是第一次,他扔了还跑了,那更像。
吴晓雨听了随轩的话,有些吃惊地看着面前这个人:“什么叫恐怖分子!你家恐怖分子这么好看?走哪哪儿都是发光源,还没爆炸就被发现了!”吴晓雨知道随轩什么意思,但是他就是不喜欢这个比喻,开玩笑,这么帅,为什么要用身体吃饭?然后他鄙视地看着随轩,说:“我说,你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啊,当朋友下次要吃什么打个电话不就好了,还用下单吗?”那个时候看到随轩的外卖单他就想说了。他发现随轩特别喜欢吃千层,还是榴莲千层。这玩意吧,虽说不便宜,但是像是钟立冬来他店里吃东西就从来不付钱。他觉得,像是随轩这种都和他能半夜打电话咨询感情问题的关系,怎么的也不用这么客气啊。
“不是你说,给我打折的吗?”随轩一边将千层拿到了厨房,然后打开盖子,一边拿了两个勺子,转过身问吴晓雨:“一起吃吧?老板,我就订了一个千层。”
吴晓雨家的千层就是寻常意义上的那种千层盒子,用小饭盒装的那种,个头不大,但是味道顶好。一般就配了一个勺子,所以随轩就去拿了两个大铁勺。两个男人就这么的坐在了随轩家的沙发上,分着吃一个千层。像是这种千层,大概一个女生,可以吃了不用吃饭的份量,但不管怎么说,对于男生来说还是太小了一点,再加之随轩拿的是那种略大的铁勺,没几口,就发现……
“咳咳,你吃吧。”吴晓雨自己也喜欢甜食,不然也不会去学什么做蛋糕,更不会开什么甜品店了。之前随轩递给他勺子的时候,他还想着,自己就吃一口,尝尝,不然太不给随轩面子了。没想到吃着吃着,他看着最后一口在的位置,发现应该比随轩吃的还要多,登时有点不好意思了。
随轩好笑地看着吴晓雨,然后也没多说,只是真的一点不客气的将那口千层挖到了自己的勺子上,满满的一口,看着就能想到放到嘴里了以后,那种甜腻中带着丝滑,丝滑中还有绵软的质感了,吴晓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虽说他没有做戏的成分,但是随轩也太不客气了,怎么也不推一推呢?按理来说不是应该你吃,哦不还是你吃这样的套路的吗?还有,你要吃就吃啊,放在嘴边,就是不咬下去干什么,你再看它也不能变成两口啊!啊啊啊啊啊!
“唔!”吴晓雨刚想张口叫随轩吃了,别墨迹了,就被一个勺子堵住了嘴,然后嘴里慢慢划开的奶油带着浓浓的榴莲味道,幸福的使他眼睛都眯了起来:“腻肿么给我次了!”(你怎么给我吃了)吴晓雨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正看着手中勺子出神的随轩,咬字不清地问!
“看你想吃。”随轩微微的笑着。明明说是看你想吃,但是光看着他宠溺的眼神,别问吴晓雨是怎么忽然开窍知道那个眼神是宠溺的眼神的,反正他就是觉得那个是宠溺的眼神!听着如同炸弹在密闭的环境下爆炸的那种低音炮的声音,吴晓雨觉得,让他相信随轩此刻说的是“看你吃就很幸福”他都相信!
当然了,事实证明,他想的一点也没有错。吴晓雨喜欢吃随轩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他故意放慢了自己吃东西的速度,就看着吴晓雨明明一开始很克制,但是一口千层到了嘴里以后,不由自主加快速度的样子。而且吴晓雨吃的时候,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大概觉得吃的太快会让人觉得没礼貌,他每次都偷偷挖一大勺,然后满满的塞到口中,可以让他的腮帮子鼓起来的那种程度。也好在这是蛋糕,里头是奶油,是柔软的食物,否则估计现在自己就能收获一只死了的仓鼠了。嗯,噎死的。
“以后吃东西吃慢点,小口吃,多嚼。”没忍住,随轩伸出了手,摸了摸吴晓雨的头,然后跟他说。之前几次吃饭他就发现了吴晓雨吃饭速度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大概这也是仓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吧,还知道不太好嚼的东西,稍微小口一点放进去:“!”
吴晓雨想也没想,一口咬住了已经从他头上到了嘴角,想给他很自然地擦奶油的手上。这会儿不止吴晓雨瞪眼睛了,随轩的眼睛也瞪了起来:“内个,内个,我不是故意的,下意识行为。还有!我没吃很快!”吴晓雨对于自己咬随轩手这件事情,有点心虚。但是绝对拒绝承认自己吃的很快什么的,这不是变相说他贪吃,害怕随轩和他抢吗:“我,你别看着我,我被你看的都想上厕所了!”
“洗手间笔直右手。”随轩下意识就直接说了,然后就看到吴晓雨远去的背影:“……”有点无奈地看着自己大拇指下那块厚厚的肉的地方,一个清晰的牙印,想了想,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然后立马将手放下来,面上波澜不惊,除了耳尖红了红,什么变化都没有地轻声说了句:“还挺疼。”
作者有话要说:
噗,我跟你们说啊。知邱是浙江人,然后大学在合肥读的书。有一次在食堂盛汤的时候,我叫我室友拿两个勺子……我室友一脸惊悚的看着我,说……你喝汤用勺子?我以为她说的是直接端起来喝,我就特不要脸地说了句,我斯文。然后我室友告诉我,他们家叫勺子的,一般是那种,勺水的大勺子,吃饭喝汤的叫调跟。哦= =我这里说的勺子,就是喝汤用的那种正常的啊。
第29章 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好了!”吴晓雨因为不知道岁轩家的擦手布是那块,所以洗了手以后,就一边甩着手一边往外走:“你干什么呢?”等到了沙发边上,发现随轩居然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少女鹏碗的样子,红着耳朵,神色飘渺,眼神涣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晓雨在随轩的脸上,看出了春心荡漾这个词语!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觉得特别的火大,然后想也没想,直接将还没干的手,塞进了随轩的脖子。
“!”随轩正入神,结果忽然就一个湿,滑,凉的东西,碰到了他脖子上敏感的肌肤,然后整个人下意识直接从沙发上蹦起来。
吴晓雨个子不算矮,但是和随轩这种少有的大高个在一起就很尴尬了。本来塞脖子也只是临时起意,吴晓雨肯定没有做好准备啊,这随轩突然站起来,一下子,吴晓雨的地理位置就从由上而下的绝对优势,变成了几乎是吊在随轩的身上。还因为手太多进入了随轩的脖子,一会儿拔不出来,只能努力踮着脚,然后缩短这个距离。这将会造成的尴尬局面,就是……
随轩好不容易反应过来,还是因为吴晓雨努力踮脚,一个没站稳,直接就砸进了他的怀抱:“你这么快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就这么直接问了。其实吧,不用解释也知道,这里的这么快,肯定就是上厕所的速度快咯。但是随轩自己脑子里刚才在想的就不是什么好的事情,忽然听到了这句话,就下意识觉得自己说错了,然后脸上表情一僵,耳朵更加通红。
“……”艹!这是吴晓雨现在的唯一想法,快你马快!不是他思想龌龊,你想,如果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的速度快的话,那你那个耳朵这么红干什么?身为一个男人,被人问了这样子的话,吴晓雨觉得,那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侮辱了!还有,就算是只是单纯说一个人上厕所速度快也不对啊!身为一个男人,你的速度可以适中,可以慢,但是你快!这就是说你肾不好啊:“你你你!你先把我放下来!”不是所有的拥抱,都和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的拥抱一样美好的,如果你不信,你把手□□一个和你有着很大身高差的人脖子,然后让他站起来,你再扑进去试试,那酸爽,简直就是断手的浪漫!
随轩小心地举着吴晓雨的手问:“疼吗?要上药吗?”他也没想到,吴晓雨看着是个男孩子,但是皮肤这么嫩。刚才把吴晓雨的手从领子解救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吴晓雨手腕上,居然都有一道很深的痕了。
“大老爷们的,哪有这么娇贵?不就是我一个人的重量挂在了你衣服上吗,你还撑了一下呢。”吴晓雨自己当然不在意了。正如他说的,大老爷们的,这又没破皮,又没出血的,怎么了就要上药了?这个痕其实也不深,只不过随轩大惊小怪了罢了,看着就好像是你绑东西绑紧了一样:“对了,我今天来是想看看你怎么样的,你昨天晚上给我打的那个电话,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随轩当然知道吴晓雨是有事才会找他的,但是没想到居然是这个事情。
这叫人怎么说?说他只是临时起意的?还是说,直接曾此机会和吴晓雨摊牌告白好了?这两个都不切实际啊:“哦,没什么。”说这个话的时候,随轩的眼神稍微这么往边上飘了一飘。
“什么了就没什么!我都到你家了你和我说这个?”这和裤子都脱了,你跟人说,走吧,我们去玩你拍一我拍一有什么区别?哦,不,你拍一我拍一好歹还有啪啪呢!只不过是只有声音没行动罢了!
……
“什么?你还没打算去告白?我吴晓雨的哥们,长得帅有钱性格好,最主要是身材好到爆炸!是个人都会喜欢的啊,你担心什么!”吴晓雨现在的样子,就像是一只穿上了战甲的小公鸡,马上就能上场和人打架的那种。说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将自己的手臂撸了两下,如果不是因为天气热,他此刻有袖子的话,那估计现在他的袖子就应该被卷起来了。一副小混混收保护费的即视感,但是偏偏因为做的人是他,就让人觉得可爱,再说了,这个行为也的确挺可爱的。
随轩之前被吴晓雨看的没脾气,只好随便说了一个,自己喜欢一个男生很久了,但是那个男生貌似是喜欢女生的,巴拉巴拉之类的话。最后还说了自己不敢去表白,因为如果表白被拒绝了,那连朋友都没的做了才叫真的悲剧了。
吴晓雨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反正现在他觉得随轩是他的哥们,再说了随轩真的很优秀啊,如果是随轩现在跟他告白,他也会答应啊!所以现在在他看来,随轩除了是男人这一点是硬性条件不可改变的,还真的没有那一点不能比女人强了,再说了,随轩是男人也是他的优点啊,你女人给我变一个男人看看!好吧……这个是有点无理取闹了,但是反正就是吴晓雨觉得随轩这种畏畏缩缩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唉,不是我说。你相信我,你去告白,一定会成功的!”说这话的时候,吴晓雨心里不是滋味极了,其实有一点随轩不知道的是,就连吴晓雨自己都快忘了。那个时候吴晓雨一个人在学校里,虽然长的很好看,但是并不被人接受。小孩子嘛,多多少少会因为家长的影响,觉得这个孩子是单亲,而且连爸爸妈妈都不要了,一定不是个好孩子,而不跟他走的很近。随轩就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和吴晓雨告白的。吴晓雨那个时候没有直接拒绝随轩:“那个时候你和我告白,我都没有直接拒绝你。我觉得,我想想清楚,然后再给你答案。我父母离异,我,我还不是很懂!总之,总之就是你很好,不会有人因为你是男孩子就拒绝你的!”说这个话的时候,吴晓雨的眼睛有一点水光。他现在很确定自己喜欢的是女孩子,因为他都活了两辈子了,也没喜欢过一个男的。但是那个时候他还小,对感情的事情不是很懂,他只知道,自己没有因为随轩的告白,而感到讨厌,甚至是,不想这么直接就将随轩从自己的身边推开的感觉。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退学了,然后就没有了时间想这些事情了。这次如果不是阴差阳错,他也不会再遇到随轩,再和他有交际。
没有人理解,随轩听到吴晓雨说这话的时候的心情。甚至是,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马上能和吴晓雨说,自己喜欢的人是他,一直是他,没有变过。大概就是上天都让他给“可怜”的吴晓雨一个缓冲的机会吧,就在他的话要破口而出的时候,随轩家的门铃响了。
“谁?”吴晓雨此刻的表情,一定很……
随轩想了想,平常除了绥安和收物业费的,好像真没什么人会找上门的。今年的物业费他上个月刚交过,那么是绥安的可能性就很大。而自己一直都瞒着吴晓雨,自己就是随遇而安的事情,特别是,自己之前还骂过吴晓雨,如果是绥安……几乎是没多想,他就直接给吴晓雨指了指楼上说:“唔,可能是工作上的事情,你能去我房间等我吗?我房间有很多随遇而安的东西,你可以随便看。”
吴晓雨当然不会说什么,就往随轩的房间去。想了想还贴心的想要关上门。在他关门的时候,顺眼就看到了,因为随轩开门,已经进入这个家的绥安,然后眼神黯淡了一会儿……绥安长的不算好看,就是那种清秀的小男生吧:“原来是喜欢的人来了啊?就长成这个样子,他在害怕什么?”自言自语地说完了,就顺势把门关上,随轩的房间真的好多好多随遇而安的东西!
“嗯?你楼上有人?”吴晓雨关门的时候发出了声音,绥安当然就听到了。随轩有多宅,他是知道的,不但宅,还不喜欢和人接触。这个时候能在随轩的家中看到人的踪影,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值得人深思的问题。
随轩本来就没想要瞒�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