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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导法则-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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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钉在别人身上,久久不舍得放开。
盯着他看也是有趣的,俞阳有时候见他坐在树荫里发呆,怀里抱着自己的林麝,不知道在想什么,一坐就能坐一整个下午。俞阳还发现阳得意有一个偷拍帅哥的技巧:每当有感兴趣的帅哥路过,阳得意就会立刻掏出手机,装作和自己的林麝自拍,实际上冲着别人的方向狂按快门。
但他从不主动搭讪,所有的兴趣也就止步于欣赏而已。
阳得意认真工作的样子也有些呆,看上去像是什么都没想,脑袋里却不知道正翻腾着什么念头。他忙完了,又弯腰操作底座上的按钮,片刻后那层玻璃罩子再次升起,把人鱼骨架罩在其中。
俞阳抓紧时间又跟他搭话:“我俩名字有一个字是相同的,这是不是注定的缘分?”
“……”阳得意回头看他一眼,半晌想不出话来回答。
要是放在大一,他早就蹦出几百句骚话对付俞阳这种人了。
“人鱼救过我,是我的恩人。”阳得意手里拿着个巴掌大的遥控器,按下按钮后片刻,俞阳便看到人鱼骨架的玻璃罩子显出了变化。
原本只有骨头的躯体,仿佛一分分被血肉填满。人鱼的脸庞和身体开始丰满,闪动蓝绿色光泽的尾部开始摆动,不过十几秒钟,呈现在俞阳面前的已经是一条完整且栩栩如生的人鱼。
“她是一个刚生下小人鱼的母亲,觅食的时候被误卷入渔船的网中,快靠岸才挣脱出来,不过受了很重的伤,最后死在海滩上。”
人鱼的长发是墨绿色的,仿佛在水中缓慢拂动。她浑圆的黑色眼睛凝望着虚空之中的某处,面容端正漂亮,神情安详。
“……这也是展示的一部分?”
“所以说啊,这是屏幕。无论你在正面还是侧面看到的都是复原的人鱼形象,非常真实。”
俞阳确实呆住了。他第一次这样直观地感受到,眼前的骨架曾属于某个美丽灵巧的生物,是她存活于世界上的证明。
“我们国家海岸线很长,目前在南海、东海和渤海都发现了很多个人鱼群落。人鱼是一个层级非常明显的种群,首领位于最高地位,但是不同聚落的首领,他们的生活也不太相同,有的首领喜欢交际,有的首领喜欢开拓领土,有的喜欢搞生产和玩儿。人鱼智力很高,他们可以学习人类的语言和文化,南海海域有一个人鱼首领,他甚至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都一清二楚,还能阅读我们的文字。”阳得意笑道,“当然,这是因为他有一位很好的老师。”
俞阳和他聊了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他笑。
谈论起人鱼的事情,阳得意的话明显变多。
而阳得意也为自己终于成功截断俞阳无聊的搭话而高兴。他对人鱼的发展史和各种八卦小故事烂熟于心,只要俞阳不中途突然打断并开始闲扯,他可以不间断地跟他说上好几个小时。
但实际上只聊了十几分钟,张姨便过来催促他俩离开。
俞阳像个跟屁虫一样,紧紧缀在阳得意身后,跟着他出门,跟着他过马路,跟着他上天桥。
路面车灯不住往前流淌,夜色降临在城市之中,霓虹与街灯已经次第亮起。
阳得意忍不住,回头瞪他:“你有完没完!”
天桥上人来人往,阳得意眼角余光瞥见一个人从旁走过。
那人没有看到阳得意,他戴着鸭舌帽,拄着拐杖,挟在人群中急急忙忙往前去。
阳得意一下呆住了,再回头看时,身后人头攒动,已经看不见那人的身影。
这一瞬间快到连阳得意自己都无法肯定,那是不是姚愿,是不是那个令他在十几岁时坠入深渊的人。
他在这刹那间有一种脱力般的虚无之感,忍不住靠在栏杆上。俞阳见他神色异样,小心询问。
“碰到熟人了?”
“……”
“同学吗?怎么不打招呼?”
“……是……是不想见的人。”阳得意说。
俞阳一脸了然:“仇人是吧?我帮你揍他。”
阳得意:“……你很粗鲁。”
俞阳立刻否认:“不,我是个好人。”
阳得意沉默片刻,转头望向车水马龙的路面。
“其实我朋友帮我揍过那个人。”他说,“不过他没让我知道,他也不知道我已经知道。”
俞阳安静地听着。
那是发生在饶星海从天津匆匆赶回北京之后的事情。
当时阳得意正跟王文思在王文思的公寓里吃全家桶,电视上放着当地新闻台的本地新闻。
两个学生报案,称培训学校的老师被人叫走之后许久不回,两人四处寻找,最后在巷子里看到昏迷不醒的老师,满头满脸的血。那老师在医院醒来后,听见警察那一句“你学生已经把情况跟我们说了”,立刻崩溃,胡言乱语地认错,说了一堆令人吃惊的事儿。
从一件街头被殴打之事,牵扯出了他猥亵培训学校学生这样的大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炎热的一天。
剧团成员循例来找梁导讨工钱,但人去屋空,只留了一张纸条。
“我去前线抗击台风利奇马了。心系包邮区,我不去谁去?我有赤子心,绝不是跑路。”
众人:是跑路吧,绝对是跑路。
饶星海给欧一野打电话,开免提:欧老师,有人利用精神体非法敛财,现在还跑路了。
欧一野大怒:我去捉她!
众人:那太好了!谢谢欧老师!
欧一野:没收非法所得!
众人:……呃?不,不是……别……
第118章 番外:明天,你好(6)
当时王文思还不知道阳得意身上发生过什么; 只是看到阳得意神情有异; 便多问了几句。
阳得意把过去发生的事情告诉王文思之后,王文思气得脸都白了; 立刻哐哐地给自己大表哥打电话; 让他去帮忙打听姚愿被抓之后的事儿。
新闻里有许多细节没有说清楚; 包括姚愿为什么被打。被审讯的时候,姚愿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察:有一个年轻的哨兵; 大学生模样; 莫名其妙就把自己给揍了一顿。他不说是为什么,只说可能是因为培训学校抢了什么人的生意; 最后还补充一句; 那哨兵的精神体是一条很大的蛇。
阳得意没滋没味地喝可乐:所以饶星海才让我……请他吃雪糕?
这事儿原本是饶星海的秘密; 现在反倒成了阳得意和王文思的秘密。饶星海不想让阳得意知道,阳得意和王文思就装作不知道。但他一直记着这事儿,记得自己的朋友曾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教训过欺负他的人渣。
所以之后饶星海退学离开新希望时; 阳得意根本不相信。他知道饶星海不是这样的人; 他再怎么混帐都不可能对系主任出手。
他深知饶星海的温柔,这温柔令阳得意始终坚信他; 从来没怀疑过。
姚愿被逮捕之后,最终判了两年。
听王文思说; 这事情原本可以闹得更大的; 但那学生家里有头有脸,不想张扬。事情似乎也就这样过去了; 但几个月前王文思却神神秘秘找到阳得意,告诉他姚愿已经刑满释放。
但释放之后也没落得什么好:出狱没几天就被一帮子神秘人狠揍一顿,腿都打断了,脸歪眼斜的。神秘人临走前扔下一句话,让他立刻从天津消失,姚愿在医院里好不容易等到腿好了一些,便匆匆从天津跑路了。
在这儿碰到他,是阳得意想都没想过的。
他只拣了些可以让俞阳知道的事儿说,关于自己的过去,仍旧一字不提。
俞阳听完,只晓得阳得意跟某个人有旧怨。他听的时候一直没吭声,修长手指揪着栏杆外侧花坛里的小花,几乎把那两根枝子上的叶片都扯光了。
“为什么他不让你知道?”俞阳问,“当雷锋?这时代还有这样的人?”
阳得意白他一眼:“不是什么当不当雷锋……他不想让我再想起以前的事儿而已。”
俞阳:“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阳得意:“俞阳同学……”
俞阳:“什么同学,叫师兄。下半年你也是人才规划局的研究生,对吧?”
他咧出一口大白牙冲阳得意笑,阳得意只能在心里暗骂姐姐嘴巴不牢。
“总之我的事情和你没关系。搭讪不是你这样搭的,你这样,分分钟让人气到想把你扔下天桥。当然我没这个力气也没这个胆子,但我很不喜欢被人追着问这问那。”
“没有人追过你吗?”
阳得意一愣。
还真没有。从没人正儿八经地追过他。大学这几年,因为大一时太闹腾太出格了,他身上萦绕着许多流言蜚语,遇过烦人的苍蝇,但还没碰上什么真心实意要靠近自己的人。
他脸色一下就阴沉了。
“你还真他妈黏乎。”阳得意忍不住骂了一句,“你完全不是我的那杯茶,无论外形还是性格……我是外貌协会,你懂吧?”
俞阳:“我长得可以啊,国际关系学院院草前五。”
阳得意又打量他一眼。确实长得可以,算得上端正帅气。但阳得意这四年几乎是天天看着饶星海和屈舞过来的,他自问对男性外形的审美已经登上了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就连现在瘦了下来的周是非,感觉也比俞阳顺眼三百倍。
“我不喜欢。”阳得意示意他停下,“我最讨厌你这种黏人精。”
俞阳一下就笑了:“我精神体是猫科动物嘛,当然黏人。”
阳得意一愣,一阵恶寒从背脊上窜起,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大吼:“东北虎?!”
他的恐惧和厌恶如此明显,俞阳不由得怔住了。
“……不是。”他放松了表情,脸上的嬉笑态度完全消失,很诚恳认真地盯着阳得意的眼睛,“它是一只猫。”
他脚下涌起一片浓雾,一只蓝眼睛的瘦削小猫从雾中款步走出,仰头看着阳得意。
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暹罗猫。
阳得意一下就卸了浑身绷紧的警惕劲儿。小猫用尾巴绕着他的脚踝,小脑袋在他光裸的小腿上蹭来蹭去,娇滴滴地轻声叫着,蓝眼睛一眨不眨地瞅他,又是好奇,又是亲昵。
阳得意忍住了想出手摸摸它的冲动。
“那……那我也不喜欢猫。”他说,“我警告你别缠着我。我精神体是大象,一脚下去能把你这四脚兽踩死二十个。”
俞阳:“哦?”
他从背包中掏出博物馆的套票冲阳得意甩了甩:“有套票,可以选择讲解员,对吧?”
阳得意:“……”
“我明天会去找你的。”俞阳笑道,“请一定要跟我多说说人鱼的故事。”
阳得意:“……为什么找我?”
俞阳把手揣回口袋里:“想多了解了解你啊。”
阳得意匆匆跑走了。他快步下了天桥,回头再看时,俞阳正站在上面目送他,见他回头,又咧出一口白牙愉快地挥手。
阳得意觉得他实在太古怪了。
他往地铁站走去,掏出手机在宿舍群里发信息。
【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帅哥,可能是变态。】
【比我帅吗?】
第一个在宿舍群里看到讯息的是周是非。
他迅速回问了一句,阳得意发来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周是非盯着漆黑的玻璃门。学院的门在这样的夜里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他的全身。
入学时候肥敦敦的身材消失了,但肌肉还没成型;双下巴不见了,脸部轮廓终于变得清晰。他非常感激这一年辛苦备考的经历,虽然没考上心仪的学校,但无心插柳地完成了他的减肥愿望。
乔芳酒从楼上走下来,冲他摊开手:“表格全部交上去了。”
阳云也自从开始在人才规划局学习第二专业便辞去了副班长的职务,副班长换由乔芳酒担任。乔芳酒四年间换了好几个发型,临毕业时又把头发剪短,和入学时一模一样。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履行班长和副班长的工作吧?”周是非和她一块儿走出院系办公楼。
“拍毕业照和吃散伙饭的时候还得统计呢。”乔芳酒笑道,“不过不需要再写什么材料啊报告了,可真烦。也只有你能坚持下来,四年的班长,我太佩服你了。”
“你去哪儿?”周是非问,“回宿舍吗?”
“唐楹在篮球场打球,我去接她。”
两人往体育场的方向走去,路过礼堂旁边的小桥,发现那儿围满了人。有一对情侣正在桥上求婚,周围全是给他们欢呼鼓掌的同学朋友陌生人。两人站在一旁围观,乔芳酒忙不迭地鼓掌,周是非扭头看到她的笑,和入学时完全没有变化。
“乔芳酒。”他忽然说,“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乔芳酒停了动作,扭头看周是非。
周是非以为太嘈杂了,他的勇气正在迅速消散,随着这夜炽热的晚风一起。为了保留住这一刻的冲动,他迅速又重复了一次:“你知道我……”
“谢谢你,”乔芳酒忽然说,“班长。”
勇气果真完全消失了。但周是非没有沮丧。班上所有人都晓得乔芳酒和唐楹在一块儿,她们毕业之后会离开北京前往深圳,在一个科技园区里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工作。她们会一块儿生活,甚至可能成为伴侣——每次一想到这些,周是非就会很诧异。
他不觉得难过,也不觉得不甘。数年的时间磨平了他对乔芳酒从一见钟情开始的恋慕之情,他想看到乔芳酒幸福。
“我大一就喜欢你了。你是我的女神。”周是非开开心心地说,“是真的,你别笑。”
“你知道我脾气其实不太好吧?”乔芳酒问,“连宫商都跟我吵过架,你晓得伐?”
“这有什么。”周是非笑了,“我跟阳得意以前也常常吵。”
求婚仪式达到高潮,两个情侣的精神体同时跃上了天空,白鸽子和灰鸽子像云朵一样四散开来。
“……如果我更优秀一些,如果我……以前没那么胖,更善解人意,和现在一样成熟,你会不会……”周是非小心斟酌着自己的词句,“会吗?”
乔芳酒的目光凝注在他脸上。被她这样看着,周是非仍觉得心头涌过火热的情绪。
水生精神体在人群中游来游去吐泡泡,鸽子还在飞舞,羽毛落到人们肩头,化成了闪闪发亮的烟雾。
“班长,你一直很优秀。”她注视着周是非的双眼,“但是即便没有唐楹,我也会选择别的女孩。”
周是非点点头。他感到轻松,但总有一丝涩意萦绕心头。他喜欢乔芳酒,即便此时此刻,他也确定自己是喜欢她的——但这是一场从开始就注定会失败的初恋。
“那算了。”他笑着说,“我可不想当女孩。女孩太痛了。”
乔芳酒也笑了:“唐楹如果听到这句话,她会打你的。”
桥上的恋人终于拥吻在一起。无星的天幕下是越来越高涨的欢呼。周是非看见唐楹正从人群另一头艰难穿过,朝着乔芳酒走来。他与乔芳酒道别,转身离开了。
“……周是非说他终于表白了。”饶星海躺在石头上,正盯着手机,“但是同时也彻底失恋了。”
“原来他一直没跟乔芳酒表白?”沈春澜大吃一惊,“我以为……”
“班长很害羞的。”饶星海一边回复信息,一边笑着说,“你别看他敢在学生代表会议上跟校长书记对杠,实际上逢年过节给乔芳酒发个祝福短信,都要伪装成群发。”
“那他会给你们发吗?”
“不会,那是乔芳酒专供。”
沈春澜放声大笑。
剑江河边上的烧烤摊仍在,弹吉他卖唱的人也还在,音响似乎也没换,仍是高中低音混在一起嘶嘶呀呀的声音。俩人买了一堆串,坐在河边的石头上边吃边聊。
饶星海说他记得这地方,他在这儿给沈春澜洗过书包。
沈春澜想起和他在一起的这几年,饶星海特别热衷于做家务,洗洗擦擦,从来不让自己动手。“沈老师是做学问的人,粗活我来。”他总这样说。
“洗东西是不是你的兴趣?”
“为沈老师服务,是我的人生意义。”饶星海说。
沈春澜嗤之以鼻:“好土啊。”
饶星海:“但你喜欢听。”
俩人又相对傻笑。
这晚上的一切都彷如昨日,但两人年纪心境已经大不相同。
谁都没想到,多年前一场偶遇会蔓延出这样多的故事。没买到上好佳水果硬糖,饶星海在河边捡了一堆石子,一个个垒起来:“你都不知道你当时多凶,拳打浩南哥,脚踢饶星海。”
沈春澜:“是吗?那你怎么不怕我?”
饶星海:“怕是怕的,可是你太帅了。”
石子垒成了一个小塔。饶星海蹲在河滩上,看着眼前的小石堆。天竺鼠爬了几次没爬上去,黄金蟒托着它屁股把它拱到高位,它一脚就把最顶端的那颗小石头踢了下来。
饶星海迅速接住。
当日在这儿,沈春澜对他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从沈春澜手里掉落到他掌心之中的所有祝愿,他如今也正一一实现着。
他冲沈春澜举起那颗小石子。
“沈老师,这个是我最大的梦想。”饶星海说,“做你男朋友,和你生活在一起。”
“……这算什么梦想。”沈春澜毫不客气,“换一个。”
“不换。”
“换一个。”沈春澜坐在他身边,“这个梦想你已经实现了。”
饶星海噌一下挨到他身旁,炯炯的眼睛离他极近。沈春澜仿佛又看到他眼底蕴藏的火光。
“我可以吻你吗?”饶星海喃喃说,“就现……”
没等他说完,沈春澜便凑过来亲了他。
这突如其来的主动让饶星海愣了一会儿,随即立刻反应过来,攥紧了沈春澜的手。
“我爱你。”在热吻的间隙,沈春澜低声说。
声音又轻又弱,像纠缠的气息一样令人恍惚。
饶星海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沈春澜又重复了一次。他的手指发颤,亲吻沈春澜鼻尖的嘴唇也在抖,整个人像是陷入了过分的激动之中。
“怎么了?”
“……我害怕。”饶星海抱着他,模糊不清地在他耳边说话,“我太高兴了,可是我又怕……我……我怕这是假的。”
沈春澜强迫他直视自己。
“你傻了吗?”他笑着说,“我是真的,饶星海。我爱你也是真的。”
饶星海又吻他,鼻子一抽一抽的,把他紧紧抱在怀里。
他感觉自己又从沈春澜身上学到了一课:他懂得什么是幸福了,幸福原来是令人快乐,又令人恐惧的东西。
“……拍毕业照的时候你会来吗?”饶星海问,“还有毕业典礼,我也想见到你。”
“当然去啊。”沈春澜轻拍饶星海的背,他其实挺喜欢饶星海这种依恋自己的姿态,他们密不可分,无论□□、灵魂还是命运。
天竺鼠和黑曼巴蛇早就将石子堆弄得乱七八糟,一个用爪子,一个用蛇尾,互相比试怎样才能扔得更远。黄金蟒不断把石子捡回来,也不堆好,只胡乱扔在两只小兽身边,供它们随意取用。
饶星海看着小蛇,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如果Adam也能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就好了。”
深夜,姑婆山。漆黑的山路上传来隐约的说话声,莹莹绿光在浓墨一样的夜里微微发亮。
Adam走在前方。他比两年前要壮实了一些,背更直了,但头发凌乱,下巴上尽是没剃好的胡茬。
宫商走在他身后,正比对着经纬仪和指南针测算位置。
“就在两公里以外的山坳里。”她眯起眼睛,“我们速度要快,天亮了就找不到他了,他总在夜里出来活动。”
她抬手要揉眼睛,Adam抓住她手腕制止了她的动作,从口袋里掏出纸巾:“脏手别揉。”
宫商看起来比他要整齐一些,马尾辫已经剪成了齐耳短发,几只半透明的红晕绡眼蝶围绕在她周围。
这是远星社的一次搜索活动。两个月前,一个特殊人类婴儿诞生在这里。他背上有深红色的毛发和斑纹,瞳孔红得发紫,长辈害怕,偷偷把他丢在山里自生自灭。孩子的父母进山找了许久,连尸骨都没看见。遗弃和失踪的案子上报到华南地区危机办,最后被远星社的人收到了风声。
远星社已经在这儿搜索了一个月。据山民所见,最后看见婴儿出现的地方,就在姑婆山的一个山坳里。婴儿至今仍活着,哭声嘹亮,且行动速度极快。
“照这个生长速度来看,可能真的是中国野人。”宫商和Adam坐在道旁休息,和另外两个方向的搜寻人员联系,“深红色毛发和斑纹,明显的中国野人特征。如果被我们找到,那就是第一次在广西境内发现野人。”
“但野人怎么会有红色的瞳孔?”Adam不同意,“我觉得这是某种动物基因的特征。他可能是狼人。”
“姑婆山从来没发现过狼人。而且狼人出生的特征不是这样的。”
“猴子人?”Adam开始乱猜,“老虎人?猩猩人?什么动物有红色眼珠子?”
宫商捏他脸:“又胡说八道。”
Adam:“这是合理猜测。”
萤火虫和红晕绡眼蝶玩在了一起,它映得小蝴蝶身上似乎也散出了荧荧红光,是这无星之夜的唯一光源。
“那小婴儿畏光……什么动物是畏光的?”宫商忍不住说。
这回换Adam捏她脸:“你也胡说八道。”
他现在是新希望学院的大三学生,入学时间比饶星海迟一年,路上见到屈舞和饶星海,他会恭恭敬敬笑着喊一声“师兄”。
再次加入远星社,完全是因为薄晚的大力拉拢。Adam原本对自己全无信心,但是和远星社的伙伴们行动次数越来越多,他渐渐变得开朗起来。
最显著的变化是,他的萤火虫已经能够在白天显形——不再是没用的向导,他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和喜欢的人牵手踏遍深山和峡谷,这些全都让他感觉,自己仿佛重生了一次。
他还拥有了一个弟弟,一个哥哥,还有许多新的朋友。而偶尔,他也会想起远星社的人,比如聂采,比如柳玉山和关黎。他们现在还不允许探视,Adam等待着再见面的那一天。他又很多问题想问,还有一些想对关黎说的话,全都放在心里,没跟任何人谈过。
“对了,毕业照我们是赶不上了。”宫商算了算时间,“但你哥的毕业典礼,你肯定能参加。”
“那也是你的毕业典礼。”Adam说。
休息够了,两人整理好背包的物品,再次出发。Adam拿着自己的身份标牌,不知是戴还是不戴:“那小孩子又看不懂标牌上的图案和文字,不戴了吧?”
他手里是远星社的徽章,银色的星辰和浮凸于星辰之上的RS字母。在星辰下方,是他小小的名字:饶星舟。
这是他大哥起的,翻足三天字典,最后总算敲定。
“戴上吧,这是规则。” 宫商给他别好了标牌。
夜路难走,两人手牵着手。
“毕业典礼的时候,我也会给你送花的。”Adam突然说,“你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结束之后,我就捧着花上台。”
“太可怕了,别。”宫商脸色发白,“好尴尬!”
“那……那我准备一条横幅,写‘祝贺宫商毕业’,举在你可以看到的地方……”
宫商:“你要是敢这样做我们立刻分手。”
“好吧,我再想想。”Adam只好继续苦想。他发现饶星海给自己出的建议没一个是能用的,不禁开始怀疑哥哥是怎么追到的沈老师。
夜最深的时刻已经过去了。山头泛白,夜色褪入西方,晨雾从林子里涌出。
萤火虫和红晕绡眼蝶围绕在他们身边,照亮了脚下的踽踽光明。
他们走入山林深处。
(番外一·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番外到此结束,他们的故事也到此为止啦。
下一个番外是吸血鬼、狼人和泉奴的故事,大家可以把它当做一个基于本文/本系列世界观的独立小故事,这会是一个很可爱也很带感的短篇。(王婆顽强地说明:我写短篇也不错的!
在这个番外里,我让阳得意知晓了饶星海曾经为他做的事情。
而在这整个故事里,我让一个同样拥有蛇类精神体的哨兵在面对选择的时候,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爱人和朋友的身边。
这两点算是对非正常海域和逆向旅行里某些人物关系的一点点呼应,但,不是弥补遗憾。无论哪一个故事里,他们都没有因自己的选择后悔过。
第119章 番外:爱人逾期(1)
地铁隧道是黑魆魆的; 镜面一样的玻璃上映出余今的脸; 他半天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趟车上。
——因为某种愚蠢至极的行为。
末班车的最后一个车厢,除他之外还有两个人。
狼人早就注意到了他。他们曾在王都区有过一面之缘; 但余今很不喜欢他身上的气味。狼人是一个很好的玩伴; 他们上过床; 余今知道狼人对自己充满兴趣,但他永远对毛绒绒的东西敬谢不敏。
吸血鬼的嗅觉在不必要的时候总是过分灵敏。余今不久前已经吸过血; 他很满足; 甚至有些犯困,身上还萦绕着一种特殊的气味; 像干草被烈日晒过了头; 热烘烘的。但他仍旧有嗅闻新鲜血气的余裕。
一个金发的青年坐在狼人身边。他抬着头跟自己的护卫者说话; 用一口漂亮的英文。他的手肘上有伤,包裹几层纱布,让余今兴奋的气味正从那处散发出来。
余今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为任何人的血液而兴奋,这感觉陌生又熟悉。他就像回到了很久之前——比如他在母亲指导下开始狩猎人类的时候。
他总是很难控制自己; 一点儿血腥气都能让他露出獠牙; 发狂,甚至伤害别人。
而撕咬血肉的感觉; 此刻回忆起来反倒令他恶心。他为自己习性的改变而难过,转头再看那青年时; 目光被狼人挡住了。
“修泽尔?”狼人喊出他的本名; “你剪头发了。”
“……是的。”余今彬彬有礼,“小安; 你好。”
狼人打量他,眼睛微微眯起:“我喜欢你长发的样子,你的眼睛会更漂亮。对了,你的中文名叫什么?”
“那是谁?你在担任他的保镖?”余今岔开话题,“危机办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事情了?”
狼人哑然失笑,余今腰上忽然一紧,是被他紧紧揽住了。
“露出獠牙乱说话的时候也很可爱。”狼人的手指在他冒出来的尖齿上轻轻抹过,随即压低声音,用耳语般的气息回答,“他是泉奴。”
室内弥漫着令余今憎厌的气味,是酒精。
他过去也曾迷恋酒精,甚至还是品酒的行家。但最近几年,酒精给他带来的总是喉咙与胃部的灼痛。他清晰地认知到自己在衰老——或者说,他在衰败,在腐烂,从身体的内部。
“弗朗西斯科!!!”余今大吼。
年轻的吸血鬼从房间里跑出来,衣衫不整,尴尬又紧张:“修泽尔叔叔。”
“我警告过你,不能在我家里喝酒,不能把任何人带回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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