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汉帝国雄风录-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阿度拉听到此话最后的底线终于崩溃,他整整身上的衣着,对李云用大草原上的礼节,深深的一鞠躬道:“今日阿度拉得蒙先生开解,指引,这才从迷雾中恍然惊醒,若日后阿度拉有幸带着我大月氏的子民重新回到故土,这一切都是先生今日的指点之功!”

李云这才将心脏放回肚子中,暗自拍拍胸膛,多亏了刚刚那一把赌对了,事实刚才他也只有死硬到底,他刚才若是迫于刀剑改口,恐怕现在已是一具死尸。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五节 金蝉脱壳

阿度拉将跟着李云一起被俘的三十多名汉人全部释放,以示自己的诚意,但是匈奴战士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他们的生命虽然得到了安全的保证,但是却必须永远留在月氏的部落中,以防止消息的外泄。

李云却没有再和阿度拉说接下去的两步,阿度拉也未再问,李云不说是因为接下来的两步计划,他甚至想都没想,对于大汉来说一个敌视着匈奴的强大民族是有利的,但是这个民族却也不能太过强大,以至于超出大汉所能制衡的范围。而阿度拉则是因为第一步计划,他自己也无成功的把握,他想等第一步计划成功了再说也不迟。

李云在月氏部落住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中,李云命令幸存的汉军全力学习月氏人擅长的射术,大月氏能在草原上生存下来,并曾繁荣昌盛,这其中必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转瞬就到了五月,太阳逐渐的火辣起来,算算时间,李云已出塞近三月,脸上也长满了厚厚的胡子,每日在马背上奔波更是让他身上也逐渐充斥起马膻味。

五月十五,是月氏人传统的祭天节,在那日月氏几乎所有的士兵,子民都会乘着那个美丽夜晚尽情欢呼。

阿度拉已决定在那日之前返回月氏现在王庭的所在,趁着这个大家都松懈的机会,一举发动政变将反对他的人统统送到死亡中去。

他与李云早已推演过许多次,每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在推演的预测中,每有种可能的意外都被两人尽量想到,这个计划结合月氏人的实际情况,基本上已是万无一失。

阿度拉与李云相处久了,自然而然的兴起了招徕他的心,并向李云暗示了几次,但每一次李云都装傻充楞。阿度拉火了,无论李云怎么请求,都坚持不派人送李云离开(奇*书*网。整*理*提*供),在他看来似李云这般的人只须好言相待,到得他阿度拉手握大权的时候,再给予他优厚的地位和巨大的权利,再辅美女与黄金,自然有软化的一天。

他不限制李云等汉军骑的自由,每日随他们在这草原上游荡,因为他所选择的这块牧场不仅仅远离大汉,也远离匈奴,寻常人若不识路,懵撞的想要独自出这大草原,想要找到回大汉的路,那简直就是妄想。

。。。。。。。。。。。。。。。。。。。。。。。。。。。。。。。。。

两名负责看着李云的大月氏斥候躺在草丛中远远的看着那三十多名汉人,他们正在一遍又一遍的练习着射箭之术,这几日这些汉人天天在练习,他们的忍耐力即使是身为游牧民族,每日在马上骑射的月氏人也是惊诧不已,他们仿佛不知疲倦,每日一练就是大半天,直到他们再无力气拉开手中的弓,才会罢手,回营帐休息。

赤则将头露出草丛仔细的盯着远处的汉人,认真的数起了人数“。。。31。。32。。。哎?还有一个那里去了?”

赤刀是赤则的哥哥,他兄弟奉王子的命令监视汉人,这任务在他看来实在是无聊的紧,听到弟弟的惊诧,随口回了一句“大概是去方便了吧!你看看那个手中拿着那奇怪的棍子的家伙在不,只要他在就行拉!”复又躺下去,将头埋在草丛中,酣酣大睡起来。

赤则仔细的看了看,在草原的远处,那个汉人的头头,依然拿着那奇怪的棍子,背向他的眼睛,骑着战马在那里哩!便不再理会,将头埋进草丛中,与他哥哥般睡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在梦乡中甜蜜的做着春梦的两兄弟,只觉得身子好像被人提起来,“啪!”两个耳光将他二人从睡梦中惊醒。

正要张口怒骂,睁开眼睛却是见到王子阿度拉正怒气冲冲的看着他二人,眼神中净是吃人的火光。

“汉使哩?汉使那里去了?”阿度拉咆哮着怒吼。

赤则顾不得脸上的疼痛,指着草原哭丧着道:“不是在那里吗?我刚刚还看见汉使拿着他的棍子在那里射箭!”

阿度拉双眼喷出怒火,一脚就将这个不开眼的家伙给踹出好几十步。“混蛋!”阿度拉怒道。

又转过头对身上穿着李云衣服,很显然是冒充李云的汉人用汉话问道:“你告诉我,我对你们的使者大人如何?为什么他要不辞而别?”

那人从怀中掏出李云留给阿度拉的信件——一个用羊皮写成的信卷。不卑不亢的道:“王子殿下,鄙国使者李云大人出塞已经近三个月,李大人日夜思念着鄙国的皇帝陛下,以及鄙国的土地,这次不辞而别他也深感抱歉,希望殿下能看在汉月两国的美好未来的份上原谅李大人。”

阿度拉接过羊皮,看着上面的汉字,脸色阴晴不定,在信上李云用他那难看的文字,向阿度拉道歉,然后又是请求他派人将这剩下的汉人送回大汉。

阿度拉楞了好一阵,权衡利弊之后,才无奈的对左右道:“明日就派人将这些尊贵的客人送回去吧!”

。。。。。。。。。。。。。。。。。

李云骑着战马,绕过月氏斥候的警戒线,顺着河流一口气奔了好几十里,在确定了无人会跟上自己后,才找到一个背阴的地方,将战马牵在河边,好好的休息起来。

他现在已可想象到阿度拉惊诧的嘴脸,并可肯定明天他就不得不派人将跟着他的汉骑全部送回去,因为他李云已逃了出来,再留下或者虐待其余的汉人,只会令汉人不满,从而破坏他的计划。

李云将头探到这清澈的河水中,美美的喝上一口从未被污染过的甜甜清水,事实上阿度拉早就有了想要夺回他王位的想法,他李云所起的作用不过是催化剂,将他心中的恶魔提前释放,仅次而已。

夕阳从草原的地平线照射过来,大草原上的这一刻显示着它最美丽的一面,如同温柔的女子般让李云不觉间痴呆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六节 初到乌孙

太阳从东方升起来,大草原上的牧民开始赶着自己心爱的牛羊,惬意的在这长生天赐予他们的宽广牧场放牧,今年的雨水较往年更为充足,水草也格外的肥美。

塔吉是乌孙一个小部落中出了名的勇士,他的父亲曾参加了昆莫领导的对月氏人的复仇战争,而他本人更是以勇武著称,无论力气还是射术,在这方圆数百里的数个乌孙部落中,他塔吉认第二,再不会有人敢称第一。

塔吉扬起手中的鞭子,一边驱赶着他家的牛羊,一边幻想着三日后的篝火宴会,那是祭祀这草原上唯一的神邸——至高无上的长生天的重要节日,那天不仅仅是乌孙人的盛宴,更是整个草原的盛宴,介时信仰着长生天的人们将各自举行盛大的宴会,来自各个部落的姑娘也会一个个走到篝火边,向着她们看上的勇士,毫不吝啬的献出她们动人的笑容,甚至有可能还可一亲芳泽,一想到那些温暖的肉体,塔吉身上就只觉得火热。

顺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塔吉赶着牛羊来到了他早就选定好的牧场,这是一片水草最为丰盛的地方,孕育着乌孙民族的河流从圣洁的圣山蜿蜒流淌到这里,然后绕了一个大湾,继续向前,这个地方是塔吉去年就盯上的,然后他按照乌孙人的习惯,在这块牧场上立下了他的标记,这就意味着在没有得到他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敢于将他的牛羊赶到这里放牧,那么他就必须做好接受他攻击的准备——乌孙人的传统,凡是做了标记的地方,那就意味着那里属于私人所有,其他人若是想要在那放牧,那么就必须得到主人的同意,又或者在决斗中击败那地方原来的主人。

这套规则已被草原上的人所广泛接受,即使是强大的匈奴人,也不得不在乌孙强大的军队面前接受这个传统。

因为现在的乌孙可不是几十年前,被狡猾而凶残的月氏人差点歼灭的乌孙,在长生天赐予乌孙族的王者,伟大的昆莫猎骄靡的领导下,逐渐强大起来的乌孙军队在十几年前一举击败了曾经给予他们耻辱的月氏,用月氏王的鲜血洗刷了乌孙先王的耻辱,到现在拥有三十多万铁骑的乌孙国已是草原上仅次于匈奴的强大部族。

当然这一切都得感谢长生天赐予了乌孙人一个完美的王者,无所不能的勇士——昆莫猎骄靡。

提起伟大的昆莫,塔吉想着就格外的激动,据说昆莫出生的那日,伟大的长生天给予了当时匈奴人的王,大单于冒顿以明确的指示,于是冒顿单于连夜挥军赶到月氏人攻陷乌孙最后一个据点之前,解救了当时还在襁褓中的猎骄靡,并将他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教他骑射,行军之术,更令他的儿子,后来继承了单于之位的老上单于全力辅佐。

终于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准备后,伟大的昆莫带着他训练出来的勇士一举从月氏人的手中夺回了属于乌孙的牧场,夺回了乌孙祖先安息的圣洁王庭,更从月氏手中抢来了大片牧场和无数的牛羊,奴隶。凭借这一战,乌孙人奠定了这大草原上霸者的地位,环顾四周除了匈奴和最东边的中原帝国,就再无敌手。

在塔吉看来大草原上没有永远不变的霸主,匈奴人风光的够久了,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就像草原上的狼一般,再勇猛的狼也有老去的一天,匈奴人现在再也没有当初在冒顿和老上两位大单于领导的时候,那种如骄阳般不畏惧一切的勇气,他们拥有了太多的牧场,太多的牛羊以及太多的奴隶,这些都使得他们行动再无以前般无所畏惧,他们锋利的爪子已被富足的生活所磨钝。

而反观乌孙,却是一个朝气勃勃的部落,乌孙人勇敢,不畏惧死亡,更有着长生天赐予他们的王,迟早有一日乌孙将取代匈奴成为这草原上的共主。

塔吉知道现在昆莫之所以不向匈奴人发起挑战,是因为昆莫还惦记着冒顿与老上两位单于的养育和照顾之恩。

昆莫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草原上有恩必报,昆莫当然不会忍心对恩人挥出武器,这一点塔吉十分赞同,可是在大草原上一个部族的崛起从来都是伴随着鲜血与屠杀,在部落的利益面前,昆莫应该先把个人的感情放到一边,全力争取属于乌孙人的霸权!

在乌孙的各个部落,有着和塔吉相同想法的不止一个,而是一大群一大群,甚至昆莫身边的许多大当户,大将,千户等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向匈奴人挑战!这已逐渐成为乌孙人共同的声音,塔吉相信昆莫迟早有一天也会生出这样的想法,到那时候战争的号角必定在这大草原上再次吹响,而他塔吉也一定会吻别部落的美丽的少女,跨上大家为他准备好的战马,跟着昆莫的战旗,进攻!进攻!再进攻!

将牛羊驱赶到那片水草丰盛的牧场中,塔吉轻轻的吹了个呼哨,头马立刻奔到他面前,塔吉从怀中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精料塞到头马的嘴中,再轻轻的拍拍它的头。

吃到主人奖赏给它的美味精料,头马欢呼的低鸣一声,带着马群奔到一处草场,悠闲的嚼起嘴下的绿草。

塔吉再按照同样的办法,将牛群和羊群分别放牧好,他自己则跳下马背,跃入河流中美美的洗上一个澡。

等塔吉洗完澡上来,却远远的发现有一个男人骑着马正向他这边走来。

他想干什么?塔吉握紧了手中的武器,乌孙人一直就信奉着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武器这句草原上千古不变的明理。所以另一边塔吉也骑上爱马,冲着那人微笑的用草原上常用的匈奴话喊起来“喂!朋友,你来这干什么?”

那人见到塔吉,嘴角露出灿烂的笑容,满腮的胡子显得他的脸型较为粗旷,此时塔吉才发现那人的长相与草原上的民族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他穿着羊皮编织的衣服,尽管他的马是匈奴人常骑的战马,可是塔吉却感觉他不是草原上的人。

那人整理了一下衣着,极有礼貌的用不是很熟练的匈奴问道:“朋友,请问这里是那里?”

塔吉笑了,他果然没有猜错,这人肯定是迷路哩!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一个人单独行走是很容易迷路的。

“朋友这里是乌孙族的地方,你来自那里,要去那里?”塔吉骑着马走到那人面前回答道。

那人托着下巴看了塔吉好一阵,才道:“我是中原人,在这草原上迷路了,请问朋友,这里离中原有多远?”

草原上的民族都是很好客的,听到这人来自这在传说中听过的中原帝国,塔吉的心肠一下子火热起来,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塔吉拍拍他的肩膀热情的道:“中原?很远的地方,离我们这大概有半个月的路程,而且路上很危险,你一个人不行!”

接着又道:“这样吧,你先到我这住下,等过几天我带你去王庭那里,在王庭经常会有商队去匈奴,你就可以顺道和他们一起回中原!”

那人感激的看了看塔吉,道:“谢谢你了,我叫李云,不知道你朋友你叫什么?”

塔吉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憨厚的笑道:“我叫塔吉成,你叫我塔吉就好了!”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七节 圣女

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李云跟着塔吉返回他所在的部落。

这是一个纯朴的小部落,人口不到三千,牛羊却足有十余万头,另有优质战马上万匹,李云看着都有些乍舌,这些牛羊和战马若是拉到大汉足可换上无数的黄金和粮食,可是在这遍地牛羊的大草原,这些牲畜却仅仅只能维持着乌孙人日常的生活用度,属于极为廉价的东西,李云想若是有人从中原拉上大量的陶瓷,布料以及盐等大汉普遍存在的生活物资来这大草原上以物易物,一个来回至少就可获得数十倍的暴利。

部落中的人都十分的好客,见到来了客人,部落的首领,有千户官职的一名乌孙老者,更是亲自接见了李云,摆下宴席款待乌孙历史上宴请的第一位来自中原的客人。

三日后,月圆之夜,这个夜晚是乌孙乃至整个草原的重要节日,传说草原上唯一的神邸,至高无上的长生天就是在这个夜晚降临圣洁的圣山,点化当时依然过着游荡生活的草原人民,长生天赐予了人们强健的身体,这使得他们可以勇敢的挑战一切草原上的猛兽,更教会了人们放牧牛羊,使得大家可以吃牲畜的肉,而不再需要去冒着危险猎捕野兽,使得大家有暖和的皮衣御寒,而不再有人在那寒冷的冬季被严寒冻死。

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草原上的人们便在每年的这个月圆之夜,人人围着篝火,大口吃肉,大口饮着马奶酒,少女则在篝火边上跳起了她们最拿手的舞蹈。

大家用这种方式纪念长生天,缅怀自己的祖先,而据说在所有草原民族的圣洁圣山,有着天山之称的祁连山上,匈奴单于还将举行更加隆重的祭天仪式。

李云就跟着塔吉部落的人静静的坐在篝火边欣赏起这些美丽的少女跳着的古老舞蹈。

明日他便会在塔吉的陪伴下,踏上去乌孙王庭的道路,这次到大草原上,他可说是收获很多,不仅仅和月氏人取得了联系,更到得了草原上仅次于匈奴的第二大霸主,强大的乌孙部落,若有机会可与乌孙昆莫相见,那么。。。。。。。

李云摸摸紧紧的收藏在怀中的国书,这是他身份的证明,假如他想的话,他就可拿着这国书直接找到乌孙昆莫,可是他现在却无把握肯定乌孙人是否真的对匈奴有所不满,乌孙昆莫的态度又是如何?

所以国书不到万不得已,李云是绝不会拿出来见人的。

不过即使无法与乌孙昆莫见面,有两样东西若是找到,李云此行也可说是大大的成功,这两样东西,一为棉花,一为西域各国的地图。

棉花关系到民生的问题,而西域各国的地图更是会使得大汉对这个陌生的草原以及他的环境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可在将来对匈奴人的战争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云已问过塔吉和他的族人,他们都没有见过那种叫棉花的东西,不过在据他们说,在王庭附近确实有人种植这种神奇的植物,至于地图李云想在乌孙王庭应该会有的。

篝火忽然间明亮起来,整个宴会上无论男女老少,在这时全部站起来,将眼睛望向中央。

塔吉拉着李云站起来,在他耳边道:“这下你有眼福拉!草原上最美丽动人的花朵,我们乌孙昆莫的七公主来哩!”

李云跟着站起身来,将眼睛望向中央,问道:“七公主怎么会来这里?”

塔吉兴奋的道:“前月七公主到康居去哩,回来的时候,恰好就赶上今天,所以。。。嘿嘿,明日我和你可以跟着公主一起去王庭拉!”

康居是草原上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虽然无论实力还是军力都远远不及匈奴以及乌孙,月氏等强大部族,但是再怎么说人家也是拥有“控铉之士十余万”的大国,自保足足有余,再加之它处在草原的最西边,毗邻着大夏和月氏,可说是乌孙人监控死敌月氏的前哨,所以乌孙和康居的关系现在可说十分的好。

李云点点头,在草原上度过的这些日子,已使得他对草原上的基本力量构成有了大概的认识。

匈奴人在草原上实行的是类似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后期的管理模式,西域三十六国共尊匈奴为主,每年必须交纳足够的贡品,而匈奴人则不发兵去骚扰这些弱小的部落。

而乌孙则因为强大的实力以及由于乌孙现在的昆莫猎骄靡和匈奴大单于军臣有着亲密的关系,而处在这金字塔的第二层。不过据李云的发现,乌孙人中有着取匈奴而代之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对于大汉来说,不缔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昆莫猎骄靡老了,迟早有一天他和他代表的亲匈奴政权将进入坟墓,而新兴的年轻人并未和匈奴有太亲密的关系,到那时随着利益的冲突,乌孙与匈奴这两个强者间将难免一战。

在李云看来,大汉直接出兵和匈奴人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实在是太不划算了,不单单后勤会将帝国拖跨,更为严重的是汉人对草原了解的太少了。

与其自己直接出兵,不若学那米国人,在草原上扶植起代理人,进行一场代理人战争,而大汉就可乘草原上打的你死我活的时候,忽然出兵夺回河套地区,甚至有可能还可将草原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

介时,真正的民族大融合将提前到来,不同于外族主动融合,这次汉民族将担当起主角。

正彷徨的时候,李云只觉得鼻子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香味似是芳草的香味,又似是鲜花的香味,当真是诱惑至极!

一旁的塔吉则是兴奋的叫道:“没错,传说是真的!呼伦靡公主真的是受到长生天祝福的圣女,天生就带着大草原上最香诱的味道!”

李云稍一回头,就只见一个身上穿着即使是在这大草原上也是极为罕见的雪貂衣服的少女,从自己的右手边走过,那香味居然是从她的身上传出来的!

李云不敢相信的望着这个美丽的少女,在一身雪白的貂衣之下,她就宛如是这大草原上最耀眼的明珠,李云不是没见过美女,本来他以为似卓文君那般天生丽质的美人,在这世上生出一个,已是老天的破例,却不料在这草原上又见到另外一位可与卓文君相媲美的美人,犹为难得的是,这个美人身上居然有着天生的香味,看来香妃之说并非夸大,而是真有其人!

她便是乌孙大昆莫猎骄靡的爱女,是猎骄靡最宠爱的妃子所生,她出生的那日正巧是乌孙人击败月氏,夺回祖先王庭的时候,正凯旋归来的昆莫得知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他的爱妃居然为他诞下爱女,而且这个女儿一出生就带着满室的香气,除了伟大的长生天,谁还会将如此的神迹降临到乌孙人的头上?

因此她被取名为呼伦,在乌孙话的意思中呼伦是神奇,天赐的意思,更由于她身上带着天然的香气,符合了匈奴人传说中关于长生天在人间的圣女的记载,因此当时的老上单于听说后,将之收为义女,赐公主之号。因此呼伦靡公主无论是在乌孙还是匈奴都有着超然的地位。

她走到人群的最中央,轻轻的眺望着在这的周围数个部落上万的子民,极有仪态的将双手放在她那饱满动人的胸脯上,令李云看的心脏直直的乱跳。

“窈窕淑女,君子好俅!”李云以此来掩盖自己的色狼本质。

卷三 出使匈奴 

第十八节 遭遇袭击

呼伦靡将双手环在胸脯上,用着乌孙族的礼仪,向在场的所有牧民用李云听不懂的乌孙话说了好一大堆。

而牧民们则个个是一个激动的样子,在篝火边一边拜着一边口中还念念有词。

塔吉见李云傻傻的楞在那,忙一边拖着他也拜下去,另一边在他耳边道:“朋友,公主在向长生天为我们祈祷哩,多拜拜,长生天就会多保佑你的!”

“哦!”李云明白过来了。原来这是一种宗教仪式,所谓入乡随俗,尊重其他民族的信仰和传统,这个基本的道理李云还是知道的,忙也跟着装模做样的拜起来。

礼毕,早就准备好迎接公主到来的几名看样子是贵族的男子,恭敬的带着他的奴隶拜到那美丽的公主面前,几人说了好一阵,那公主好象答应了,带着他们进入一间毡房中不知是商量什么事情去了。

等公主离开,篝火盛会进入到了最高潮,无数美丽的乌孙少女在篝火边上尽情的跳起了乌孙族传统的舞蹈,此时乌孙男子可自由的选择他看重的女子,并向她邀舞,若那女子同意,那么今日晚上他便有福了。

塔吉向李云解释完这乌孙人的传统,并揣动李云去找一名美丽的乌孙少女,可惜李云对于一夜情这东西实在不是很喜欢,而假如要他娶一名乌孙女子,这在感情上也无法接受。就婉转的拒绝了。

塔吉对这楞楞的中原人实在不是很了解,在他看来,大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多找女人,女人越多,那么这名勇士的后代也就越多,像他塔吉自成年以来在这篝火盛会上至少已带了七名妻子回家,这即是他勇士身份的象征,更是一个草原男子汉应该具备的本色。

塔吉摇摇头,便不再管李云,自个兴冲冲的围着篝火边的少女,仔细的寻觅起来,见着心仪的人儿,立刻冲上去,向她发出邀请,不得不承认,在这大草原上塔吉强壮的身体和他身上穿着的代表勇士身份的衣服,成了他最大的本钱,不多时便有一名少女接受了他的邀请,两人绕着这美丽的篝火跳起了暧昧的舞蹈。

今晚的大草原注定是一个激情的夜晚!

李云走出篝火的人群,独自一人走到一处宁静的地方,躺了下来,仰望漫天的星辰,大草原虽然美丽,可李云却总觉得风景还是大汉的好。

阵阵凉风吹过,李云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一早,李云爬起来的时候,就见塔吉从一个临时搭建的毡房中走出来,脸上还带着得意的满足笑容,想必昨天晚上他的妻子至少又增加了一个。

草原上就是这样,有能力的勇士即使娶上一百个妻子,也决不会有人说他半句,相反还会夸赞他的勇猛,可是一个人若连一个妻子也没有,那么这人只会招来他人的白眼。

塔吉见着李云,得意的拍着李云的肩膀,用匈奴话道:“李,你昨天晚上亏大拉,你是不知道,我们乌孙族的女人,那不仅是个个都长美丽,而且在床上可令你尝到那最消魂的滋味!”

李云尴尬的笑了笑,道:“我们中原习俗不同。。。。。。”

塔吉伸了伸懒腰,冲李云道:“好拉,吃过早餐我们便要走拉!”

。。。。。。。。。。。。。。。

乌孙王庭赤谷城位于伊塞克湖南岸,毗邻草原上最圣洁的神圣天山,是全乌孙最大的军事要塞和政治文化中心。

李云和塔吉收拾好干粮,等塔吉将家中的事情交代给他的奴隶以及妻子后,便紧紧跟上呼伦靡的护卫队伍,顺着在现代应是被称为伊犁河的河流一直向西走。

一路上,跟上公主车队庇佑的人越来越多,到三日后已有数百人之多,大家都想借着有强大的骑兵保护的时候安全的走过这段有着危险潜伏的路程。

原因就在于乌孙的邻国莎车最近局势很不太平,据说莎车王被他的大将杀掉了,而莎车又与乌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纽带,被杀的莎车王还在名义上是乌孙昆莫的侄子,因此为了乌孙人的威信,昆莫猎骄靡已经派出了由右大将率领的数万铁骑进入莎车,要重新确立莎车王的正统,恢复乌孙对莎车国的领导。

而篡夺了莎车国的那名大将自然不会坐等死亡,因此他也派遣了大量的游骑潜入乌孙人的牧场,四处骚扰,这是草原民族惯用的以弱敌强的手法。

因此最近这月余,乌孙骑兵和莎车游骑之间的战斗经常发生,更有不少乌孙商队在去王庭的路上被莎车人追上,全部杀绝。

相比商队自己那微薄的实力,毫无疑问跟着公主那有着上千精锐骑兵的护卫队,安全至少可得到保证,因为莎车人的游骑没那个胆子进攻有着强大骑兵保护的公主车驾,即使有他们也绝不可能在援军到来前,尽屠这支千骑骑兵,更何况七公主呼伦不单单是乌孙人的公主,她更有着匈奴先单于老上所封的公主号,动了她不就是等于向匈奴宣战?

匈奴数十万无敌铁骑可不是摆在那里给人看的,乌孙人进攻车莎,多少还会顾及到同宗同源的感情,不会赶尽杀绝,顶多只是剪除首恶,重新确定新的车莎王,可是一旦换上匈奴人,那可是会将身高高过车轮的人统统杀掉,见村屠村,见城屠城的恐怖存在。

除非现在的莎车人都疯了!否则绝不会有人会如此大胆的冒天下之大不讳,悍然向草原上最强大的两个存在发起挑战!绝不会!

所有的人都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紧紧的跟在公主殿下的后面,公主的车队停他们也停,始终保持着一段适当的距离。而呼伦靡似乎也并不介意她的子民借着她的保护,前往王庭。

这日中午,呼伦靡的车队再次停靠在一个背阴的地方,数十名骑士呼啸着朝着四周散去,作为保护公主的亲卫队,他们有着神圣的责任,他们必须确保公主不会有丝毫的闪失,否则昆莫的怒火不是他们可以承受的。

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停下,他们总会派出斥候将前面数里的地形以及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给摸透,这几日来李云早已熟悉了这种乌孙人的谨慎。

李云和塔吉找了个比较好的位置,升起火来惬意的烤着肉干,有了公主的强大武力保护,他二人自然不怕在野外生火可能会招来危险了。

大概敢在这么强大的骑兵面前挑战的强盗团还不存在吧!

李云学着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