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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汉也有春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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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懒汉也有春天
作者:宅女爱财
文案:
安逸是个名副其实的懒人,且,懒得人神共愤!
然而,就在周围的人们都坚信他永远都嫁不出去的时候,一位从外乡来的黄金单身汉,居然上门求婚,甚至不惜入赘……
安逸:我是个懒人你造吧。
某人:知道。
安逸:所以成亲这种麻烦事,你觉得我会同意吗?
某人:没事,你只需要坐着轿子到我家就行,其他一切都不需要你担心。
安逸:……不是说你入赘吗?
某人: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你跟我成亲,以后就没人会逼你成亲,而且,咱们家里的活儿也都归我,再也不用你动手。
安逸(果决):行,咱们成亲!
(围观的安老爹:喂喂,说好的入赘呢?儿子,你又哪里不对了啊!)
CP:硬汉忠犬攻*懒人厨子受,1VS1,主受。
内容标签:乡村爱情 铁汉柔情 美食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逸 ┃ 配角:王猛 ┃ 其它: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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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望山村
安逸意识清醒的时候,特别不想睁开眼睛,更别说是起床了。往常这个时候,哪怕已经清醒,他也绝对会赖床到底,赖到有人来喊他吃午饭的。奈何,今日情况特殊,他不得不立即起床,去处理那件特别有时限要求的任务——做饭。
又挣扎了几分钟,安逸才勉强克服了来自懒虫的诱惑,带着精神上的困顿起了床。
晕晕乎乎的下了床,他随手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耐脏的灰色麻布衣衫穿上,磨磨唧唧的刷完牙洗完脸之后,他那满是困顿的脸这才勉强有了几分清醒的模样。
擦完脸上的水渍,他打了个哈欠,无意识的又对着盆中的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发了几分钟的呆,这才有精神把他那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梳起,弄了个马尾一样的简单发型,随性的束在脑后。
“每天起床,都好麻烦啊。话说,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生理需求?就不能只有睡觉这一项吗……”安逸甩甩头,确定马尾辫很稳固后,忍不住不满的嘀咕了一句,拖着沉重的脚步,端着盛有洗脸水的脸盆,走出了卧室,踏进院子。
安逸现在所在的这个院子,是个典型的农家院,坐北朝南,占地大约有一亩左右,中间是五间大瓦房,是他们这一家人的居住。虽然安家在望山村是个大家族,但安逸的父亲安成伟因为是小儿子的缘故,不用跟父母住在一起,所以这五间房对于安家来说,也是富富有余了。
小院的前院略小些,种着果树,可纳凉,还养着一只土黄色的半大土狗,阿土;而后院几乎有整个院子的一半儿大,则是菜园和家禽。
这五间房,从西边开始,依次是一整间的主卧,是安逸父母的卧室;偏南两个半间合成的一整间是堂屋,一般待客都在这里,当然安家平时吃饭或者闲聊时也会在这里;偏北两个半间则是安达和安逸两兄弟的卧室;最后两间分割成的四个半间,则分别是厨房,客厅,库房和杂物间。
可以说,安逸的卧室是离厨房最近的,就隔一面墙。而且家里的水井,就在后院,距离安逸卧室和厨房门口不远的地方,对于安逸这种懒人来说,简直不要太便利!
打开门,安逸并没有直接去厨房,而是先去把盆里用过的脏水倒在后院果树的根部,放下空了的盆子后,就近去菜地摘了几把青菜,这才施施然往回走。然而,还没等他走几步,闻声而来的阿土就已经一个飞扑,十分干净利落的四爪离地,紧紧的攀在他的腿上,就像个仿若天生的腿部挂件。
安逸黑线:“…………”这蠢狗!
幸好阿土现在才四个月大,还属于幼龄,体重偏轻,要不然安逸还真不一定能承受它的重量。
“呵~,你这家伙……你主人我已经是望山村有名的懒人了,没想到你居然比我还懒?”安逸好气又好笑的抖了抖腿,发现对方抓的还挺牢靠,完全没有要掉下来的迹象。
话说,是带着走,费点儿力气,还是上手把他拽下来呢?安逸有点犹豫,刚想挠头,却发现自己双手捧着刚摘的青菜。
看来只能带着走了啊,不然还得先把菜放下,把狗扒拉掉,再把菜捡起来……想想都好麻烦啊。最重要的是,他也不能保证扒拉掉后,这蠢狗不会在扒上来啊。
直视主人的眼睛,土狗阿土仿若知道主人的嫌弃一般,瞪着它那双湿漉漉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楚楚的望着他,呜呜的叫着,尾巴还一甩一甩的,样子特别的讨好。
阿土的讨好对于安逸来说完全就是无用功,但是再次衡量了一下带着这个腿部挂件所承担的重量,和扒拉掉再黏上来再扒拉掉……(无限循环)的麻烦程度后,懒散成性的安逸不得不妥协,除了不忿的“啧”了一声,心里道一声麻烦,并送了阿土一个不满而夹杂嫌弃的眼神,就只能任由它抓着自己的裤腿,被带着走动起来。
是的,安逸就是这么一个讨厌麻烦,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绝对不坐着的极品懒汉。虽然该他干的事情绝不推脱,而且速度奇快,但是不该他干的,也绝对找不到他就是了。
去时是直线,回来依旧是直线。安逸没走几步,就到了水井边,旁边还有他刚刚放在这里的洗脸盆呢。安逸手脚麻利的从水井里打出一桶水,把青菜洗干净,用另一个放置再次的菜盆装好,再把脏水倒掉,这才端着菜盆进了厨房。
乡下就是这点儿好,想吃菜就在自家菜园子里摘,想吃肉不是去自家鸡鸭栏里抓了现宰,就是去专门养殖家畜的人家那里购买,完全不需要进城采购,简直不要太方便哟!
在城里上过私塾的安逸表示:果然还是乡下最舒适,最适合他这种懒人生活啊……
现在已经是临近正午的时候了。在不准备午饭,就该过吃饭的点了。
按说现在准备午饭其实已经有些迟了,旁的人家做饭都好一会儿,但是安逸却明显一点儿都不急,一是他本身就是慢性子人,常日里鲜少有能让他急起来的事情;另一个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省体力(偷懒?),他干活从来只重速度和效率,完全没有别人的拖拉。以至于他往往能用别人一半甚至更少的时间,完成与别人一样的工作量,让别人无话可说。
时下正是炎炎夏日,为了不影响食欲,安逸准备的午饭都是奔着清凉爽口去的。一份糖醋排骨,一份鸡丝拉皮,一份凉拌西红柿,再来一份凉拌青菜和鸡蛋紫菜汤,搭配几个大馒头,真是丰盛又营养啊。
安逸这人对任何事物的容忍度都很高,唯独伙食和住所的舒适度要求特别高。以至于,他的厨艺别说这个小山村,就是在大城市里,也是屈指可数的。
奈何他惰性严重,在他逐步把自己的母亲周氏的厨艺指点好后,他已经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了。耸肩。要不是现在正值夏收,全家都在忙,这个做饭的活,还真轮不上他。
安逸手脚麻利的忙碌着。其他的几样菜都很好弄,很快就完工了,然而排骨炖制的时间却稍长了一些。趁着等待的功夫,安逸给后院的家禽和他腿上攀附着的土狗阿土喂完了食。
就这样,安逸该喂的喂,该收拾的收拾,等一切准备就绪,排骨也顺利出锅,他用大海碗把饭菜都按人口分盛好,留下阿土看家,提着装着午餐的大篮子就出门了。
进入六月,天气渐渐炎热,太阳也开始毒辣起来,走在去田间的小路上,路边大片金黄色的麦田,阵阵干燥的风吹过来,麦浪起伏着沙沙作响。饱满的麦穗儿压弯了杆儿,好像弯着腰恭敬谦卑的等待收割那一刻,此时远处已经依稀已经能看到人们弯腰驼背,辛勤收获的身影了。
从小生长在村里,这幅农田丰收图对其他的城里人也许很新奇,但是对于安逸而言,却是司空见惯的。只见他脚步不停,却步伐懒散的向着自家的田里走去。
“哟~逸哥儿来了啊,是要给你爹娘和哥哥送饭吗?”道路边,靠近田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抬头率先发现了他,热情的打着招呼。
虽然安逸在村内的名声“显著”,以至于他临近成年还无人问津,但这仅限于提亲,日常交流,他温文尔雅的气质和包容的性格,还是很受大家欢迎的。
“是啊。”安逸笑了笑,“黄哥没吃饭啊?嫂子还没来吗?”
“是啊,她又有喜了,刚两个月大,月份还不稳当呢,动作也不敢太大,可不就慢了一些嘛。”那个被叫黄哥的人咧着嘴,脸上一脸的喜气。
这个被称之为黄哥的男子,名叫黄丰茂,村里人都称他为黄大郎,是村长黄文星的独子。虽然黄家这一只一直世袭村长之位,但是到他这一代,其实已经单传五代了。因此,黄大郎虽然才二十多岁,却已经有了两个健康的儿子,还即将迎来第三个,哪怕这一胎不是男孩儿,也足够他们家欣喜若狂了。
要知道,大庆朝千百年以来都是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的,可以说哪儿哪儿都好,奈何唯独在繁衍上是个短板。百姓还好些,身强力壮的大多都能有两到三个孩子,一般的也能单传下来。然而富裕人家,甚至皇亲国戚,哪怕姬妾成群,得到孩子的几率也是屈指可数的。
可想而知,孩子在大庆朝人的心里的重要性。
“真的啊,那可是好事儿啊,恭喜你啊黄哥!”安逸听了这话,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他当然明白对方的心思,有了这三个孩子,他不但使得自己这一支脱离了单传的命运,对于以后的发展也是大大的有利呢。
☆、第二章
第二章麒麟哥儿
在大庆朝,虽然地广物博,风调雨顺,百姓生活安逸,但是人丁却过于稀少,国内能利用的上的土地,还不到良田总面积一半。因此,别说男孩儿,就是女孩儿,只要能开垦,国家都是支持的。
甚至大庆朝还有一条基本国策:农民除了自己家里私有的田产外,每个新生儿还可以额外享有两亩地的荒地开垦权。待该新生儿长大有能力开肯后,头三年免所有赋税不说,第四年即可正式过户,享有个人私产的一切待遇。
当然,除了每个人都有的两亩开垦权限,如果还有人想要开垦土地,国家也是支持的,依旧是头三年免赋税,但是为了防止胡乱开垦,如果第四年亩产份额低于最低限度,交不出应有的赋税,不但开肯后的土地要被回收,还会有一定额度的罚款呢。
历史上就有那贪心的人,一次性开垦了十几亩地出来,却因为人手有限,分身乏术,以至于田地的收成都很不好,最后土地被回收,又被发了一大笔罚款,落得个倾家荡产的结果,让人不胜唏嘘。
所以,开垦需谨慎啊……
安逸心里天马行空的想着,跟那位黄哥拉了几句家常后,继续向前走。
现在已经是午饭时间了,田里的人们除了注定要晚到的黄嫂外,都已经各自寻找阴凉的地方吃饭兼休息去了,而且安家的土地距离村子还比较近,因此,安逸之后没再遇到什么人不说,很快就到了自家田地的地头上。
“爹,娘,大哥,吃饭了——!”安逸冲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几个熟悉而忙碌的身影大喊着。
“来了来了,好饿啊,终于能吃饭了!”安家大哥安达最先响应,把手头上的麦子一割,直起身提着镰刀就三步两步的快步走了过来,“阿逸今儿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啊?有肉吗?”
安达是个无肉不欢的,兼之自家弟弟手艺绝佳,又鲜少下厨,他劳累了一上午,唯一的念想可不就是午饭这个时刻嘛。
“有,给你做了排骨呢,糖醋的。快来吃……”安逸笑了,揭开盖着一层薄薄的保温棉被的篮子,让他自己取饭。
“你这个家伙,干活磨叽,吃饭倒是跑得贼快啊!”已经走近的安父正巧听到他们俩这句话,对着安达就嗔怪了一句,转头就给安逸出坏点,“阿逸啊,你就不该给他准备排骨,直接给几根萝卜青菜打发了得了,多浪费啊。”
知道自家老爹是开玩笑的,安逸也不吭声,只笑了笑表示知道了。
安逸不当真,那边被说的安达却信以为真了,还以为之后几天真的没有肉吃了,急的火燎火燎的,“爹你咋这样呢,我啥时候干活磨叽了?你可不能冤枉我!”
“阿逸,你可别听爹的,你哥我现在干活比爹都快呢,可辛苦了!正需要吃肉补补呢,你可不能断肉啊。”
安逸笑着点了点头,表示相信了他的话,转头喊了声娘,算是把这个话头躲了过去。
“来啦。你午饭吃了没?”安母周氏走到近前,喘了口粗气,又用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把汗,这才接过安逸递过来的碗筷准备吃饭。即便是多年来干惯了农活的农村妇女,周氏毕竟年纪不小了,而且今天还是第一天麦收,猛地一下子忙上来,她还真有些不适应呢。
“没呢,正准备跟你们一起吃。”
安母刚夹了口菜放嘴里,听到这话,往篮子里一看,还真多出一个人的饭菜出来,立刻心疼起他来,“你这孩子,在家吃多好,家里多凉快点,我和你爸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儿的,这地里多晒的慌啊。”
安家老爹一听,立马点头表示赞同,并用谴责的目光看着安逸。
安家大哥:“…………”
“没事儿的娘,这儿也没多热。而且你们也知道我也不耐烦自己在家吃,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啊。”安逸笑了。这还真是大实话,即便再懒,他也实在无法忍受一个人孤寂的感觉。往常他虽然总是一个人在屋子里躲懒,但是那是建立在家里人都在的情况下的。
“那也不行!你知不知道你这身子多不禁晒啊!一个人吃饭再无聊,也不比你晒出毛病强?”周氏眼一瞪,嗔怪了他一句。这么大的一个小伙子,她不指示着干活,还自己忙死忙活的,为了什么?不就是担心他的身子受不住吗。结果可倒好,他自己先不在意了。真是……
“娘~。”一看周氏要发火,安逸急忙笑着讨饶,好话说尽这才让安母同意以后跟大家一起吃饭。
解决了这个重大的内部矛盾,安逸这才有功夫放下篮子,跟着大家一起吃饭。此时除了他自己,安父安母包括安达都已经快吃完了。他端着自己的碗筷,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耳边听着安母絮絮叨叨的唠叨,不由的有些食不知味。
说来他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虽未成年,但也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在这农忙的时刻,本来就该他下地干活,而不是让年纪不小的老母亲相替,自己躲在家里做饭偷闲……
看着母亲累的满头是汗,背脊都有些微驼,连吃饭的这会儿功夫还忍不住要捶背捶腿的,安逸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儿。虽然他是个麒麟哥儿,体力上比不上男儿,却也比女子强出不少,要不是当初阴差阳错遭遇了“那件事”……
麒麟哥儿?
是的,大庆朝除了男人和女人外,还有一种人,名为麒麟哥儿。身为男身,在眉心却有颗红志,直到婚后才会开花或者消退。
这种人可嫁可娶。若娶,与女子生育子嗣,眉心红痣就会褪去,除了体力稍差些,其他与男子无异;若嫁,却也能为男子怀胎,此时,眉心红痣就会根据自身的体质和性格,像种子一般发芽开花,如胎记一般变成各种各样的花草图形,端是漂亮异常。
除此之外,身为男身的麒麟哥儿不但普遍的俊秀美貌,才智无双,哪怕数量上最为稀少,约千人中才勉强有一个。但是他们孕育的后代,却能继承来自父母双方的所有智慧,是孕育天才的最佳途径。以至于哪怕是个很普通的麒麟哥儿,也依旧是让众人趋之若鹜的存在。
然而就是这种仿若天之宠儿一般的麒麟哥儿,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们虽然能够自由选择是娶是嫁,但是一旦决定,就再也无法更改。而且无论是让女人怀胎还是为男人孕育后代,他们都没有男人和女人直接结合来的容易,甚至堪称艰难。
而安逸,就是之上所述的麒麟哥儿,也是望山村内唯三的麒麟哥儿。
可惜,相较于另外两位那样被众人吹捧追逐,他却“懒”名在外,也从没表现出麒麟哥儿特有的聪明才智,以至于众人均以为他是老天爷一时失手而造就的残次品,是麒麟哥儿内少有的异类。他虽然还没到人人避之如蛇蝎的地步,但也是一提婚嫁就能让人纷纷逃窜,避之惟恐不及的存在啊……
吃完午饭,又略微坐了会儿,安逸就被父母和哥哥撵回家去了。
虽然理由是这里用不着他了,让他回家呆着别在这里碍事。但是安逸知道,根源还是在于“那件事”。“那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之久,他自己都十九岁即将成年,村里人甚至大多都忘了他这个懒汉还曾经有离开村子外出求学的经历,他的父母和哥哥却还是心有余悸,记忆犹新,唯恐一个不甚再次导致他缠绵病榻……
算了。安逸苦笑不得的暗叹了一下。反正他本来就懒,“那件事”更是给了他光明正大偷懒的借口,索性就不负家人的美意了。摊手~。
回到家,安逸歪在卧室的软塌上,随手拿了一本未看完的书看了起来。他看书翻页很慢,倒不是看的慢,而是习惯于边看书边思考,细细体悟书里的含义,以至于若有人看到他目前的状态,就会明白,他不是在阅读或者学习,反而是在享受,享受这种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的感觉。
很快,安逸把书册看了一小半之后,天色渐暗,外出干活的家人快回来了,让他不得不放下自己的爱书,去给自己劳累了一天的家人做晚饭。
晚饭不适合大鱼大肉的吃,一是怕积食,不利于养生;另一个就是劳累了一天,身心俱乏,根本就没那个体力享受细嚼慢咽的过程。所以,安逸直接打了肉卤子,一人给下了一大碗面条,带汤水的那种。
安家父母和长子回来后,先去院子里另盖的浴室洗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尘土和疲累,随后捧了个海碗吸溜吸溜的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相较于中午有说有笑又唠叨,晚饭的时候可以说是鸦雀无声。三人都累得连说话的*都没有了,快速的吃完面条,一抹嘴碗也不收,就梦游一般各回各屋,睡觉去了。
安逸:“…………”
看来,除了午饭和晚饭,下午还得加上一餐下午茶啊……
☆、第三章
第三章王猛
安逸家所在的望山村,背靠大山,面朝平原,故而得了望山之名。
望山村虽名为山村,其实距离城镇玉柳镇并不远,步行过去也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相较于临近的,位于山上的坡上村,和位于平原内的坡下村,跟玉柳镇同一水平面的望山村,可以说是距离玉柳镇最近的一个村子了。
而玉柳镇在安阳城境内也算是比较富裕的几个镇子之一,安阳城更是在全大庆国内名列前茅,不但地处大庆朝的腹地,也是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
不过这些消息,还是安逸以前求学时搜集来的消息,现在对他来说已经是毫无用武之地的了。
也许以后还有用的着的一天?啧,谁知道呢。
如果之前安逸还能偷个闲,看个书什么的,然而到了夏收的第三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这个闲情逸致了。
新收的庄稼还比较湿润,不能久放,阴凉地儿仅仅两到三天的时间,这些粮食就会发潮发霉,必须经过反复的晾晒,直至干透并且脱粒成为大米后,这些粮食才是能装袋收起来的。然而在这个没有机械的年代,一切都得靠人干,人割、人捆、人运、人碾……
光凭想象就特别的辛苦啊有木有。
也幸好,安家虽然因为安逸少了个劳力,多了个累赘,但多年的积累在村内也属于少有的富户,还有能力购置了一辆牛车,不但播种,就是运输也很是给安家众人省了大力气。
而安逸这个体力只有负五的渣渣,在家人忙的脚不沾地的时候,也实在没脸干看着,只能在家里人一遍又一遍的强调量力而为后,去地里捡捡麦穗儿,赶赶牛车,搞搞后勤,晒晒该晾晒的粮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大家搞好后勤。
也幸好,安家的院子没在村内,地理位置比较偏,而且院门的外面一大片都是平坦的空地,很适合晾晒粮食。别说只有安家一家,就是再加上一户人家,也是能晾得开,让他不至于必须跑到村里最中央众人共用的大打谷场,要不然就他这个小体格,连运送麦子过去都很艰难啊有木有。
这天,安逸早早起床,趁着天还没大热,赶着牛车去地里接父母和兄长已经收割好的麦子,却见本来应该很忙碌的安母周氏,正在跟一个衣着光鲜,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年轻男子有说有笑,还上手教起人家怎样割麦来了。
“娘。”一大早的,他娘的画风怎么这么清奇?安逸心里犯了嘀咕。而且这人看着有点眼熟不说,刚刚看到他时眼神好像飘过一丝惊喜?是他的错觉吗?“这位是……”
那人对着安逸笑了,笑的特别憨厚。还没等他说些什么,热情好客的周氏已经抢过了话茬,给自己儿子介绍了起来。
“哦,阿逸来了啊。猛子来,这就是我刚跟你说的我家的二小子安逸。阿逸啊,这是你大姨夫家那个外嫁到安阳城里的阿姨家的外甥,猛子……”
“说来你猛子哥还比你大个两岁呢,这次也是专程过来看你大姨夫的。不过坡上村路比较绕,还是在山里,他头一回上门,还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去肯定很难摸的到门儿,就先按照早年他母亲在世时给的提示来了咱们家了……”
是的,在世时。猛子母亲去世的消息,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传回了坡上村余家,也就是安逸亲大姨大周氏的夫家。而作为跟余家比较近的亲戚,安家当然也知道这个消息。只是她没想到,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当年那个骤然失母,年仅七岁的孩子,成年后居然还能凭着早年母亲在世时的只言片语,孤身找上门来,让人不由心生唏嘘的同时,也很是令人感动啊有木有。
心里想着,周氏更是愧疚了。按理说哪怕仅仅是远房的亲戚家的孩子找上门来,只是让给带个路,也是个合情合理的请求啊。而且人家也没说非得让她自己去,她没空不是还有孩子吗?找个能带路的人能有什么难事?但是谁让现下还在夏收,安家本来就人手紧缺,家里一个多余的劳力都没有,而唯一闲着的那个还是个被迫休息的……
安母心想,哪怕找个外人也不会派他去啊。没得他人还没给送到,到把自己给累到在半路指着别人搭救。
“猛子啊,你看这事儿弄得,我们家现在也倒不开手,村里其他的人家,也都在抢收,连给你带个路的人都找不着……”
“没事儿的安姨,”那人,也就是猛子,眼神隐晦的从安逸身上飘过,本来到了嘴边的推辞立刻变了立场,“反正我这趟来也是打算在这里定居的,不耽误这一时半刻的。而且现在在你们家能帮上一点儿忙不说,要是能学会怎么收麦,以后也能给我省下大事呢不是。就是不知道你们家还有我住的地方没有……不过安姨你放心,我这人好对付,没有床,睡地上也成的!”
猛子拍胸脯保证的样子逗乐的周氏,“你这孩子,家里哪儿会没有你睡觉的地方啊。你放心给安姨家住着,等忙过这一茬,我让阿达亲自送你到家。”
说是学习收麦,猛子最终还是跟着安逸,帮着一起把已经装满一车麦子的牛车运送回去。
路上,安逸时不时的瞟向他的脸,真是越看越不对劲儿。这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到底在哪儿见过呢……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被人光明正大的盯了好一会儿,再迟钝也会有感觉的,更何况出身特殊的猛子。他略微不自在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是他哪里露出了破绽,让人家察觉了?
“没有,就是觉得你的长相挺眼熟的。”偷瞄(?)被识破,安逸索性光明正大的打量,“你之前是在安阳城是吧。我以前也在那里带过一段时间,不知道咱们见过吗?”
“……没有吧,我很少出门的。”猛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却发现鼻尖居然紧张的冒出了丝丝冷汗。他小心的把汗渍擦掉,随后故作镇定的放下手,“也许我长得像我舅舅?不是都说外甥肖舅嘛。”
“也许。”安逸手一顿,不再吭声,默认了他的解释,心里却越发觉得自己之前见过这个人,只是当时的印象不大深而已。虽然这个叫猛子的确实长得跟他大姨夫有三四分相像,但是他身上传来的那种熟悉感可不是这么回事。
而且,没见过就没见过,心虚什么?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现实版本啊有木有。
“光听我娘叫你猛子了,你全名是什么?有字吗?”安逸眼睛一转,故作好奇的问。
这话里的“字”就是安逸对他的隐藏性试探。这人看着略显成熟,年纪还比自己大两岁,至少也得有二十一了吧。
在大庆朝,女子十五及笄,可以由父辈或者嫁人后的夫家给取字;而男子,包括麒麟哥儿,都是满二十岁后,由长辈和师长取字。当然,作为社会底层的平头老百姓和商人是没有这个资格的,能取字的,都是自认为读过书的知识分子。
安逸,曾经就有资格得到自己的字,在他外出求学那段时间。可惜……
这人身上的布料虽然猛地一看像是普通货,但是那质地,骗的了别人却骗不了去过安阳城跟达官显贵接触过的安逸。懂得“低调的奢华”这个词的真谛的,绝对不可能是暴发户,也不可能是平民和商户,而且不是世袭的世家,就是有名师教导,都是有资格取字的人。
然而,就在自以为算计好了一切的安逸,静静的等待对方“暴露”的时候,却得到了一个十分出乎意料的结果。
“我姓王,王猛。字的话……我也就识得几个字,并没有正经读过书。”王猛面色羞愧的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
安逸:“…………”
他现在只想说一个字:草!
居然没有字?这年头还有富家子弟没有字?就连商人都会故作风雅的给自家孩子取字了,这人居然告诉自己,他没、有、字?!
难道真是自己理解错了,自己真的没有见过他?
想不出个所以然的安逸只能无奈妥协,放过这个处处都是漏洞,就差在脑门上明确的标明“神秘”这两个大字的某人。
然而,等到后来安逸知道这人的真实身份,才恍然自己犯了个多么愚蠢的错误,还是自己钻进了自己设置好的陷阱那种,当时他脑海里真的是除了“卧槽”就是“懵圈”了,简直恨不能穿越过来锤过去的自己一顿啊有木有。
*!谁说的只有商户和贫民没字?明明武将也是不需要字的存在啊好伐!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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