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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农庄-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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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过,已经买完了。”
  季煜几年前在国外找了代孕,生了一男一女,但是季煜本人,经常忙的的晕头转向的没时间,这孩子倒是他照顾的相对要多一些,也许是对方的基因太强。
  两个孩子长得都很像生父,经常会让他看着孩子的脸,一不小心就愣住了……
  “难得遇上,又到了吃饭的点,怎么样,能不能赏脸一起去吃个饭。”陆贻林笑着问,他对这位温文尔雅的医生,印象相当好,郁悦那个臭小子,居然还能有这么素质的朋友!
  “有人请客自然是好,我也正好饿了,你儿子现在有三岁了吧,好像是叫跳跳?他现在怎么样?”
  陆贻林笑了笑,“小名是叫跳跳,兴许是名字没取好的缘故,调皮的很,还在读幼儿园呢。”
  两个人边走边说,找了一家,环境相对安静的餐厅坐了下来。
  郁悦和顾淮一直有联系,几个月前,两个人还见了一面,郁悦和他领回家的便宜儿子的那份假的亲子鉴定,就是找顾淮弄的。
  当时两个人碰面,郁悦还把陆贻林的情况大致的和顾淮说了下,以吐槽外加说相声的方式。
  郁悦一直觉得,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一夜情的对象,四年后居然狗血的重逢了,而除了顾淮,他也没有可以吐诉的对象。
  顾淮不算外人,当时若不是两个人找到顾淮,对方又那么仗义,他和陆贻林就真不知道怎么办了,简直就走投无路。
  而顾淮知道后的淡定,反倒是被衬托的有点不正常了,郁悦当时想,是不是自己太大惊小怪了些。
  好吧,也许对方见惯生死,自然是淡泊风云……
  陆贻林心情很好,觉得和对方说话,真是如沐春风啊,那个时候,顾医生真是没少开导自己,甚至还连带着开导郁悦,给不知所措的两个人做心理建设。
  他一直是承对方这份情的。
  “顾医生怎么买了这么多,都是买给亲戚的孩子?”
  他看到对方的时候,对方手里有大概有七八个袋子,数量不可谓不惊人。
  顾淮随手拨弄了下放在身边的袋子,“朋友的孩子,他没时间,我把一次性都买齐了,省得再麻烦事。”
  “这样啊,但是买衣服不带孩子来试,不会不合身吗?”
  “不会,我都清楚尺寸的,而且,不合适的话,也可以过来换。”
  他一个医生,对人体还是很熟悉的,买衣服基本上不会有错,毕竟那两个小鬼,天天在他的眼皮子底下。
  另外,顾淮衣服搭配的也好看,眼睛毒,一进童装店,不要十分钟就出来了,让店员把选好打包,直接带走,不费时间。
  当然,后面这点和职业没关系,完全是一个人的审美。
  最简单的一件医生的白袍,顾淮都能穿得潇洒自如,衬得人一表人才。
  两个人的心情不错,反正消磨时间,边吃边聊,这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到顾淮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才被终止。
  顾淮接了电话之后,多数时候是听那边的人说,偶尔会应一声,大多是单音节字母,潦草敷衍。
  最后不知道在电话里,对方说了什么话,顾淮皱了皱眉,拔高了声音,终于有了情绪起伏,“季煜你他妈就是个混蛋。 ”
  话说完,顾淮就切断了电话。
  陆贻林心里正疑惑,哪知道顾先生再抬起头,已经是一脸和气了,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不好意思,我有事,我先回去了。”
  “嗯。”这么安静的空间,电话那边的声音又大,他虽然不是每个字都听得清楚,但是也不小心……听了个大概。
  顾医生爆发前,电话那端好像说了句:你和我说话,就要死不活的样子,你和那个野男人吃饭,就能笑得这么开心,话也这么多。
  好吧……他就是那个野男人……
  陆贻林想了想说,斟酌道:“要不要,我去解释一下?”
  “不用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倒是让你看笑话了。”顾淮说得云淡风轻,“哎,今天心情本来挺好的。”
  陆贻林他早就知道顾医生的性取向,所以在对方面前,才会这么自如,因为是同类。
  还知道顾医生已经有了伴侣,两个人感情一直不错,都四五年了吧,虽然相处的模式,似乎有些奇怪。
  “真的没事吗?”
  “嗯,没事。”
  顾淮真觉得没什么,反正日子都是这样过,好与不好都一样。
  前几天,季煜还问他,想不想要个自己孩子,可以去找人代孕。
  他看着季煜的那一双儿女都费力,那里有精力再多照顾一个孩子。
  而且他自己都不开心,孩子跟着他,又能好到哪儿去?他多子嗣方面,不强求。
  两个人相处的这几年,季煜什么都插手,大到顾家的医院,小到他的衣食住行,会给人一种“无微不至”的错觉。
  顾家的医院,现在运转的很好,比以前还要出色,没有他也不受影响。
  顾淮倒是不介意,这样,他反而乐得个清闲自在,毕竟他现在……算是被包养。
  以色侍人的话,不需要脑子。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笑了笑,季煜让人盯着自己,哪天他和别人多接触,多说几句话,回到家,季煜都会去追问。
  他琢磨着,原来自己在季煜心里就是这样的,谁都可以,差不多到了人尽可夫的地步了,所以要盯着,防着。
  这样想着,也难为对方不嫌弃自己。
  两个人,曾经也有很好的一段时间,一直到……季煜先放开手,还有发生的那些事……
  他真的做不到,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哪怕知道,这样两个人会轻松很多。
  两个人矛盾不断,很每次都在床上和谐了,久而久之,他也就麻木了。
  他期待,季煜有天会看上别人,或者对他厌烦了,那么他就自由了。
  ………
  陆贻林和赵世承离开,已经是两周之后了。
  跳跳和老爷子的关系越来越好,小家伙在对方面前,已经完全没了忌惮,什么都说,经常把老爷子逗得忍不住开怀大笑,让一众的护士提心吊胆。
  很久之后,还有人说,赵世承能接手,还是沾了儿子的光,谁让老爷子偏生就宝贝赵世承的儿子了。
  再怎么奋斗,还不如生一个靠谱的儿子……
  当然,这都是后话,那段时间在医院结下的缘分,跳跳陪着老人,度过了最后的一段时光。
  很多年后,赵希坐上了父亲的位子,执掌大权,那些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别人说老爷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都只是听听。
  因为对方给他最深的印象,是一个慈祥的老人。
  当然,赵希也知道,有很大可能,全家就他自己一个人这么想,如果说出来,绝对会让他的叔伯,和同辈的兄妹下巴都掉下来,所以一直放在心里。
  出国之前,一家三口先回了趟杉市。
  赶工了半年,农庄已然进入了最后的收尾阶段,虽然原定的一栋竹楼,和一些观赏性的设施没有完成,但是并没有大的影响。
  开农庄,本来就不能一触而就,很多都得后面慢慢的添加,不断的完善,比如说,现在也有很多的绿植和蔬菜,也不到播种的季节。
  剧组在后天会过来,陆贻林一直不太理解,难道明星种菜,和农民伯伯有什么不同吗?不都得吃喝拉撒,不就是比一般人长得漂亮的,这样还录成节目在电视上播放。
  反正他是觉得,光是听起来就很疯狂。
  陆贻林现在当然不知道,节目播出后收视率一路飙升,连着他的农庄都上了热搜,差点变成景点。
  这次玩大了,让他到了进退为难的地步,没有老板不希望客源不断,但是人太多,也是个问题。
  除了闻风而至的民众,还有媒体,说好的世外桃源,提前养老呢?这节奏完全不对啊,每天接待这么多人,这是累死的节奏啊,生生的把农庄开成了主题乐园……
  更有人,拍到了跳跳伸手去喂,已经在湖边安家的那头傻麂子的一组照片,让跳跳受到了很大的关注,跳跳和那头傻麂子,小孩加上动物,简直成了农庄的代言人了。
  最后,还是在赵世承的干预下,出面把跳跳的照片都删了,才平定了下来。
  反正发展的方向,完全和他当初,休闲观光型农庄的设定,大相径庭。
  热度没下去之前,他不得不限制客流,陆贻林意外之余,甚至有些后悔,当初答应节目组过来拍摄。
  这宣传效果也太好了些吧。
  除此之外,随着节目的火爆,各种真人秀的节目,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的冒了出来,可见大众对明星私下的生活,那是十分的感兴趣。
  陆贻林这才知道,他自己才是不合时宜的那个……
  杉市的那套房子,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去住了,当初是为了自己上班方便,跳跳上学方便,才租了下来的。
  两室一厅的格局,虽然户型小了些,但是住着还是挺舒服的。
  赵世承不知道怎么找到了房子的主人,把买了下来,直到把房产证交到他手里,陆贻林才知道。
  赵世承说跳跳过两年,回市里面读小学,也得要有地方可以去,所以才把房子值班下来,反正之前两个人换了套家具,搬来搬去也懒得麻烦了。
  而且住在这里,也习惯了。
  
  第102章 橘子
  
  那套还好没买贵,房东是个厚道人,没有坐地起价。
  郁悦笑着说,赵世承有的是钱,赵先生要是喜欢,把一栋楼买下来都玩似的,陆贻林着急干嘛,像个管家婆似的。
  陆贻林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说,他的人,当然不能让人坑了。
  被秀了一脸恩爱,郁悦良久无语。
  陆贻林推开门走了出去,深呼吸了口气,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还是自己家舒服。
  跳跳去幼儿园了,再请假下去,老师该有意见了,两个人准备等跳跳把这周课上完,再走。
  下周就是国庆了,有个小长假。
  赵世承刚好散步回来,站在楼下,仰头看着二楼走廊上的人。
  “早啊。”陆贻林露出了两排牙齿。
  “早。”
  陆贻林走了下去,今天他一觉醒来,都快十点了,其实这个时间一点都不早,也难为赵先生肯配合他。
  陆贻林心情好了起来,快步的走了下去,昨天晚上下了场雨,今天难得不像是以往那么燥热,“我待会儿去市里,你要一去去吗?”
  “可以。”今天,他也没什么事情。
  “那你等我,我马上搞好,然后我们就出发。”陆贻林笑了起来,瞧着周围没有人,快速的凑过去,啃了下对方的嘴角,然后满脸都是得意,还不忘嘴上占人得便宜,“秀色可餐。”
  他回头往楼上走,赵世承随后跟了上来,关上门就亲了上去。
  太阳越来越大,白菜从地上爬了起来,等了半天主人都没下来,摇了摇尾巴走了。
  两个人好久没有独自行动了,要么有跳跳,要么有其他的人,让赵世承陪着他去买农庄的材料,应该也算是约会的一种?
  赵世承开车,陆贻林在副驾驶眯着眼睛休息,赵燃有提醒过他赵世承的生日快到了。
  说真的,他不知道,应该送对方什么礼物的好。
  两个人在一起后,对方的第一个生日,虽然说,他自己的生日总是囫囵过的。
  嗯,算着时间,恰好是在旅游的途中,所以得提前准备好才行。
  基本上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在了农庄上,陆贻林手头上还挺拮据的,虽然说赵世承的公司,有他多少的股份,但是那不是现钱啊,对他来说是虚的。
  赵世承曾经打趣说,那是他两个老爸,和老哥,给他的嫁妆,听了这话,陆贻林当时就不乐意了,什么叫做嫁妆,明明就是彩礼!给赵世承下聘用的!
  赵世承可真是他的天价新娘!
  赵世承点了下头,眯着眼睛笑着说,对啊,还得加上个跳跳,娶了我,你要一直对我负责啊。
  陆贻林听着就不对了,听着他怎么这么亏啊?怎么都是赵世承赚大了的感觉。
  果然是奸商,一般人不能比。
  不过看着对方顺眼的份上,他就大方点,不去计较那么多。
  说到底,陆贻林还是想用自己钱,给赵世承挑选一份礼物,那就话怎么说来着,礼轻情意重啊!好吧,他现在也就只能这么想了。
  心里拨着小算盘,陆贻林估量着最大的上限值。
  外面太热,陆贻林心疼赵世承,对方细皮嫩肉的,不像他在农庄晒了几个月,早就习惯了,糙人一个。
  他打算一个人去。
  “你在这里等着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不要我和你一起去吗?”赵世承抬了抬眼。
  “不啦,外面快四十度了,车里有空调要舒服点,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从有空调的车里才下来,陆贻林有些不适应,松了松衣领,说的理所应当。
  赵世承认真得看着陆贻林,对方的鼻尖已经有了微微的汗,“好。”
  一直到人消失在视线里,赵世承才收回视线,他从小就被教育,要独立坚强,这样不动声色的照顾,连着父母都没有过,哪怕是在幼时。
  他摸着胸口,不自觉得勾起了嘴角,都到了这个年纪,居然遇到了一个事事都照顾他的人。
  这种感觉,真是从所未有的好,整颗心都不自觉,变得柔软了起来。
  那个人,是唯一的,对他来说,也是最重要。
  陆贻林买好东西,放到了后备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他自己买了瓶饮料,还顺带给赵世承捎带了瓶水。
  赵世承从来不喝瓶装的饮料,嘴挑得很,不太好养活。
  陆贻林陆续去了几个地方,等到买好东西,已经是下午,说好两人独处的约会,未免有些太不靠谱了,变成了赵世承给他当死机了。
  不过能和赵世承在一起,干什么他都觉得不错。
  回来的路上,陆贻林看到马路边上有人卖橙子,黄灿灿的摆在竹篓里,十分的诱人,现在正是橙子成熟的季节,陆贻林让赵世承把车子靠边停了,他要下车买点橙子,这里的比超市的新鲜,而且个头还大,跳跳很喜欢吃橙子,能一口气吃上三个。
  老板是一对夫妻,说是上午刚从自己家果园摘的,价钱也还公道,还热情得开了一个,让陆贻林来试。
  陆贻林敲开车窗,把手伸了过去,笑着说,“小赵,试一下这个甜不甜。”
  赵世承怔了下,还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小赵?挺新颖和有创意的。
  吃橙子的时候,不知有意无意,舔了下陆贻林的手指,让对方条件反射立刻缩回了手。
  赵世承笑了笑,“果然很甜。”
  陆贻林有些不好意思,他不知道老板看见了没有,心虚,也就不敢多逗留。
  既然赵世承说甜,那他也就没再试了,他一口气买了五十斤,让老板帮忙放到车子的后备厢。
  反正橙子能放很长的时间,而且家里人多,买再多,也不怕积货。
  老板见陆贻林买这么多,还送了他们几斤。
  两个人可谓满载而归,陆贻林一路心情都不错。
  到了家,卸车的时候,赵琴看着一地的橙子愣了下,“三儿,你怎么买了这么多。”
  “我在路上看到有人卖,好吃还不贵,反正有车也方便,就买了五十斤。”陆贻林笑嘻嘻的回答。
  赵琴直觉不好,连忙问道:“是不是一个老头子卖的?前几天,老吴就在路边和一个老头买了很多橙子,说便宜又好吃,结果回到家才发现,酸的不得了,简直不能吃,明显是被人中途给掉包了,被人骗了。”
  “不会吧……虽然我是在回来的路上买的,但是老板是一对夫妻,不是老头。”
  赵琴忙拿了两个,去厨房切了,她自己先尝了一小片,马上就发现不对了,快把她的牙齿都给酸掉了,“贻林,你们被骗了!”
  陆贻林没想到还能这样,不是说是个老头吗?感情是一家人出来作案……
  那个老板拿给他试吃的橘子,明明是从一堆里,很随意的挑一个。而且他看着那个老板,帮他装上车的,这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赵世承再怎么精明,也没有察觉到这里面的猫腻,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陆贻林叹了口气,原来他家的奸商……也有犯傻的时候。
  估计这是为数不多的一次,得记在心里。
  他上前拿起了一瓣尝了下,是有点酸,但其实……还不错,没有想的那么糟糕,夏天吃点酸的还挺开胃。
  用糖渍一下,酸酸甜甜的,口味应该会好很多。
  他最近就没什么食欲,吃着这个倒是挺好,酸是酸了点,但是这个橙子没有苦味,不然他就吃不下去了。
  尝过的人纷纷表示不愿意再碰,目瞪口呆得看着陆贻林把开得另一个橘子,就这么吃完了……
  赵钱忍不住开口说,“这么难吃,老三你不要勉强,回头我把都扔了,虽然钱是去了,但是吃不下去就算了。”
  “别,我真的觉得挺好,千万别扔,这个我要吃的,说不定,跳跳也喜欢。”
  陆贻林走过去,又切了一个,证实了自己的话。
  他最近嘴里淡而无味,这个刚好。
  跳跳晚上回来,陆贻林给儿子切了个,招呼人,“我买了橙子,很好吃。”
  跳跳兴高采烈的跑过去,咬了一大口,小脸立马皱成一团,表情变化多端,吐了吐舌头。
  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老爸,小家伙有那么点委屈。
  “不喜欢吗?”
  “好酸。”跳跳嘟起了嘴巴。
  “是有那么点,但是我觉得还挺好吃的。不是吗?”
  跳跳坚定了摇了摇头。
  陆贻林摸了摸鼻子,奇了怪了,怎么都不喜欢吃,“那好吧,我自己吃。”
  父子俩,以前口味不是挺和谐的吗?小孩真是嘴巴越来越挑。
  李钱摇了摇,看着坑了儿子的某位,旁人看到了,得怀疑到底是不是亲爹了,他回头给跳跳找了蜜饯,含在嘴里。
  李钱是要很大的毅力,才能不去扔掉那些酸橙子,三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节省了,这么难吃的橙子,也难为他了。
  那一堆橙子,最后就只有陆贻林一个人吃,他每天吃几个,到了十一,出国临走之前,那堆橙子还被他消灭了一个角。
  陆贻林吃上瘾了,还拿着袋子装了点,带在路上吃,他怕路上买不到,那么合乎心意的橘子……
  
  第103章
  
  一家人从北京出发,旅途长达三十个小时,跳跳年纪还小,陆贻林担心小家伙一直在飞机上,会觉得累或者是无聊,出来玩又不赶时间,就故意放慢了步调。
  在转机的城市停留了一天,休息够了,然后才飞往阿根廷的首都,闻名的艺术之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这还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两个人要去的世位于门多萨的红酒旅店,那是两个人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现在想来,也算是一种缘分。
  当初陆贻林一身狼狈匆匆回国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会和在旅店里共度一夜的男人,再次踏足这里。
  那家旅店对他们三个人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
  在往后的岁月,几乎每过几年,赵世承和陆贻林都会去一次,去品尝这里的葡萄酒,小住一段时间,不过陆贻林很注意,再没有喝醉过,当然,也就再没走错房间。大概是他已经找到了最对的那个人。
  他们开始还带着跳跳,随着跳跳一天天长大,两个爹就不带着儿子玩了,去过自己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最终目的地,这个城市,却也值得让人花上几天时间去游览,两个人办得是工作签证,时间很长,所以很悠闲。
  陆贻林个人很崇拜圣马丁,所以先去了总统府,长命不灭的火焰,仪仗队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卫兵守卫下的将军灵柩庄严肃穆。
  接下来的两天,一家人又零碎的去了些景区,还在市区逛了一路,买了不少的有特色的东西。
  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会说英文。
  赵世承会一点基础的西班牙语,但他久居国外,英文说得相当地道,所以沟通起来完全无障碍,特别的顺利。
  陆贻林虽然知道对方是学霸,还是被震惊了,他决定以后出国旅游,一定要抱紧赵先生的大腿……
  读大学的时候,他勉强过了四级,但是这么些年,本来就学得马马虎虎的英语,也差不多都忘了……
  看着赵世承,陆贻林突然有了决心,要把英语再捡起来,当然,他不能保证是不是一时的兴起,至少这一刻,他确实下了决心的。
  迥异于中国的风土人情,路上有打扮时髦的老头拉中提琴,或者丰腴的妇女表演。
  而这天刚好是周日,集市上居然有人跳探戈,舞者的年纪约在四五十岁,其实并不年轻,但是氛围却相当的好。
  这种舞蹈是阿根廷的国粹,所以出现得频率不低。
  旋转,离合,飞舞的裙角,奔放洒脱的舞姿,有种与年龄外貌等一切外在无关的性感,让观赏者不由被感染,变得雀跃起来。
  最开心的要数跳跳了,小孩子天生就喜欢颜色艳丽的东西,这里无论是建筑的风格,还是小店的装修,都别具一格,甚至是地摊上摆放的商品,都颜色跳脱,引人眼球。
  陆贻林还在街头,买了两杯冰啤酒,和赵世承干杯,跳跳掰着手也要喝,陆贻林把杯子递了过去,让小家伙闻了一口,然后把剩下的都喝光了。
  这个酒才八度而已,所以喝上一杯问题不大。
  酒店的房间是套间,跳跳在隔壁,这次旅行可以算是蜜月,两个人都很情浓,要做就只能乘现在,因为陆贻林要保留体力,他过几天准备去爬山。
  陆贻林坐在赵世承的身上,拿着自己的手,放到自己的腹部,“先生,你可真狠心,我感觉你顶到我这里来了。”
  赵世承眼神暗了暗,摸着对方柔软的腹部。
  他经常会觉得自己被劈成了两瓣,一边的想要好好地对这个人,不让他受半点委屈,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
  另一边,想要狠狠的欺负这个人,暴戾的情绪被激发了出来。
  陆贻林按住对方的肩膀,压制住了对方的暴动,“配合点,不准动,我自己动。”
  等没了力气,他趴在对方的肩膀上,咬着对方的耳朵,笑着说,“我喜欢你。”
  万年淡定,外加厚脸皮的赵先生,终于意外的耳朵全红了,陆贻林看了十分稀奇,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次他终于占了上风。
  赵世承绝对不予理会,这个人这么恶劣,他决定把惩罚付诸于行动,堵住了对方的罪,翻身压住了人。
  陆贻林第二天,睡了整整一个上午,再次被几次叫人不醒的跳跳,冠上了“懒虫”的称号。
  三天后,一家人到了最终的目的地,当初的那家红酒旅店。
  入住之后,陆贻林兴奋的找出了登山鞋,他还给赵世承也准备了,两个人可以一起去,十分有意义的活动不是吗?
  赵世承不比他弱,两个人到时候可以和其他的登山者一起结伴去爬山。
  至于跳跳,就先送往赵世承的一个朋友家里,对方就住在门多萨,是一对华裔的夫妻,两个人事先就和跳跳说好了,小家伙完全没意见。
  他上次就准备去徒步这座最高的死火山—阿空加瓜,这次终于又有了机会。
  知道要来这里,陆贻林就有了这个打算,为此他每天都有进行体能训练,200个俯卧撑以及100个深蹲,在忙也没间断。
  效果还是挺好,赵世承都夸他,体能和耐力进步了不少……虽然说,每次夸的时间和地点有些不太对。
  在淡季,徒步的费用也不低,外国人更是要贵上四倍,一点都不友好。
  安顿好了跳跳,两个人轻装去了汽车站,坐上了开往阿空加瓜峰山脚下的车,沿路的风景相当不错,让人毫无倦意。
  一直到傍晚,车子才到达目的地,这里每年有超过七千人申请徒步,所以山下的小店住着有不少的驴友,刚好有一对人,是从北京来的登山队,异国他乡遇到了同胞,陆贻林就和他们结了伴,这样也有个照应。
  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登顶,不过量力而为,不用去勉强,感觉不行的时候他就果断撤退。
  刚刚他看赵世承填写申请书的时候,才知道,对方居然是个攀登能手,在多次的业余攀登大赛上拿了奖。
  二十五岁那年,登顶了珠峰……
  啧,难怪腰力和耐力那么好。
  他想了下自己二十四岁在干吗……对,跳跳……
  好吧,不能这么想,人和人之间,难免有差距。
  陆贻林之前觉得自己读书挺早的来着,毕竟自己比同班的小了两岁,不少人曾经夸他……早慧。
  但是当他知道赵世承同样二十岁,已经在名列前茅的知名学府,拿到了两门不同专业的硕士学位的时候,瞬间没话了。
  简直就不给人活路。
  比如现在,陆贻林突然觉得,他并不怎么了解对方。
  很多时候,赵先生都会让他大吃一惊。
  陆贻林盯着赵世承的头,视线太过热烈,让当事人也不由侧目。
  “怎么呢?”
  陆贻林纠结了下,担忧的说,“我在想你等年纪大了,会不会秃顶。”
  “什么?”
  “没什么……”
  陆贻林在心里默默腹议,太过聪明,或者想得太多的人,总会有这个危险。
  不过赵先生,哪怕是秃顶了,应该也是个美人的,就比如说唐僧,就算是没头发,那么多女妖怪照样贴上来。
  他想赵世承披着件袈裟坐在那里,也能让不少的男女施主凡心大动,多赚不少的香油钱……
  陆贻林正在各种脑补,就听见对方一本正经说,“我家,没有秃顶的基因,也没有先例。”
  “那就好。”
  第二天起了个早,一行人走到了山脚下,陆贻林还接到了跳跳打来鼓气的电话。
  入口检票的不远处,有个特殊的邮局,可以在这里买风景的明星片,盖上特别的戳,然后寄出去。
  很多人都停下来,给亲朋好友写明信片,陆贻林也给游戏公会里关系好的几位,寄了明信片。
  他曾经告诉别人,他要和伴侣,去爬这座山。
  走了差不多四个小时,到了中途的过渡营地,这里可以租帐篷,休息了两个小时,两个人又随着大部队往前走。
  依照这个速度,天黑之前就能到达峰顶。
  这支登山队也是业余的,陆贻林的体力这几个月来,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也能勉强跟得上,再加上沿路的湖光山色,十分的壮阔,很大的鼓舞了他的士气。
  他好奇自己再往前面走,还能看到什么。
  至于赵世承,体力比他好上很大,所以半路上,就提出要负重了他的部分东西,陆贻林本来不愿意的,但是见对方脸不红气不喘,而且脚步轻快,也就没话了。
  而且远往上走,他越感觉到了不适,脚步沉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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