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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岁岁有余-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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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友谊赛,但校方似乎很重视,而且根据小道消息,这些社会人士里面不乏精英模范,所以其他学校的妹子挤破了头也想进去看看,英樱的表哥是学生会的,占两个位置自然不在话下。
t大向南是第一次来,学校无疑是很大的,建筑也是仿明末清初的风格,整个给人的感觉十分复古富有历史韵味。两人穿过t大宏伟的大门,首先看见的是一片绿茵足球场,有两队人马正在激烈的角逐,赛场边上围着三三两两的人,这个时候学校都放假了,能有人捧场已经很不错了。
见向南望着足球场,英樱轻轻扯了扯他的袖子,“向南,篮球赛在室内体育场。”
向南忙点点头,跟着英樱往校园深处走。
路过的林荫小道,花园小径上有很多情侣,成双成对的你侬我侬。向南看了一眼身侧的英樱,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这么轻易的跟这女孩子来看比赛,会不会让她误会什么?还没来得及细想,英樱突然转过头来,一双明亮的眼睛笑成了月牙的形状,“你今天能陪我来看比赛,我很开心。”
向南不知道说什么好。
对于那些向他示好的女孩子,向南是感激的,感激之余却又存着许多的力不从心,就如此刻,他应该说两句客套话,但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又说不出来,生生憋出了一身汗。英樱对他的沉默似乎并不在意,继续笑着说:“我表哥说今天的友谊赛有好几个从t大毕业的大师兄都会来呢,好兴奋!”
女孩子对于优秀英俊的男子总会心存爱慕,这是人之常情,所以向南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又走了十来分钟,英樱指着不远处的一幢建筑,“这就是室内体育馆,建得好看吧?”
向南老实的点头,“好看。”
英樱便立刻如数家珍的说道:“这是封厉捐的,你知道封厉吗?就是那个16岁就收购博阳实业的天才,他虽然没在t大念过书,但他是这所学校的股东。”
当你刻意想要远离某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却偏偏无处不在。
向南稍微有点纠结,一是纠结于封厉的名气太大,二是纠结自己最近运气似乎有点儿背。
面对着英樱望过来的目光,他干巴巴的笑道:“不认识,他很出名吗?”问题刚一出口他又立刻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叫你多嘴!
英樱听罢,果不其然的继续数家珍:“很出名啊,最近一次全国杰出青年评选,他荣登前五啊,这是多么大的殊荣,连咱们市也连带着长了脸,而且啊,据说这人身价已经超过了这个数了。”说着朝向南比划了几根手指,“虽然吧,我没见过他,但是从几次媒体偷拍到的侧脸来看,这绝对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男人,你想啊,一个人若是连侧脸都漂亮得不似人类,那正脸肯定更加不同凡响了。”
向南虽然对文字造诣不深,但也知道不同凡响不是这么用的。
但他自然不会去纠正英樱的错误,只是佯装惊讶,“那真是很厉害的一个人。”
英樱十分认同的重重的点一点头,满脸的雀跃,“如果等下能见到他,一定要找他要签名!”
向南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他没料到陪女孩子看个篮球赛,也有可能会遇见封厉。若一早知道封厉会来,他说什么也会拒绝英樱的邀请,但现在他们已经进了t大,向南已经是骑虎难下。
在体育馆的门口向南见到了英樱的表哥,是个高高瘦瘦的青年,鼻梁上架一副黑框眼镜,话不多,典型的理工男。
理工男表哥淡淡的瞟了向南一眼,面对自己的表妹时表情也是极淡的,把手里的两张印着座位号码的入场券给她,“进去吧,我还要去接人。”
英樱似乎对表哥的性格已经习以为常,喜孜孜的接过后就招呼向南进去。
经过理工男表哥的时候,对方突然叫住了向南,冷冰冰的问:“你喜欢她?”
向南一时有点懵,然后在他略显不耐的表情中说,“不喜欢。”
表哥皱起眉头,“不喜欢就别给她无谓的希望。”
向南望着他半晌,笑了笑,“我知道了,谢谢。”然后在表哥充满敌意的表情中追上了前面的英樱。
两人穿过一条不算长的走廊,然后来到了学校临时搭建起来的检票口,才刚走到门口,便听见了喧闹声,这绝不是吵架的分贝可以比拟的,反而更像屋子里有几千只麻雀,叽叽喳喳的叫欢着。
人多的地方是非多。
向南在心里微一皱眉,正看见英樱把入场券递到检票的学生手里,还边转过头来对他说:“今天好多人啊,看来大师兄们的魅力丝毫不减当年啊!”看得出来她是真的高兴,所以一不留神就差点被脚边的置物箱绊倒,好在她摔下去之前被向南眼疾手快的一把扶住才不致于跌倒受伤。
人在危急的情况之下,是很难把握一些细节之处的。总之等向南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右手正扣在英樱的腰上。一个女人最私|密的地方除了脚,便是腰了,向南心里一阵尴尬,然后快速的将手抽回来。
英樱红着一张脸,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望着向南的眼睛更亮了,“谢谢。”
检票口的人越来越多了,密密麻麻的,将向南他们的身影很快冲淡了。直到确定两人是真的走远了,站在拐角处穿着8号球衣的曹京云才慢条斯理的掏出手机,打算做一回多事的人。
电话很快接通了,曹京云对那头说,“我现在在t大,你过不过来?”
封厉那边似乎正在忙,身边还有无数的杂音,闻言立刻道:“我一早就拒绝他们的邀请了,你玩得开心点。”
曹京云理了理额前有点散乱的头发,一句话说得又轻又慢,“其实你来不来于我倒没什么干系,不过我今天才发现你不仅是要防男人,还得防女人。啧啧,情敌可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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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厉来得很快,曹京云估摸着他大概是坐火箭来的。否则怎么从市区到t大只花了那么短的时间,明显不科学嘛。
这次t大举行的这场友谊赛最开始纯粹是曹京云这一伙人闲得发慌了,让t大组织的,校方起先并未参与,后来不知是从哪里知道来的人都是给学校捐过钱捐过楼的大咖,校方这才警醒起来。为了表示他们非常重视这群对学校做过贡献的人,校方这次邀请过来的都是职业球手,曹京云得知后,弯了弯嘴角,心想这也忒看得起他们了。
校方的邀请函提前半个月就送到了封厉手上。做为学校的股东之一,又刚给学校捐了一幢楼,若是不请这个人校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会做人,但封厉那边却拒绝得很干脆,几乎没有考虑。
所以校方高层突然收到封厉来了的消息之后,匆忙带着属下前来“接驾”。
封厉平时就最烦这一套,再加上此刻心思全副放在了向南带着疑似“女朋友”出现这修的事,对于一干前来献殷勤的高层们自然没什么好脸色,曹京云在一旁看着,好心的给对方递了个眼色,对方会意过来,又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快速的带着属下遁走之。
“今天来看比赛的人还挺多的,据我目测没有三千也有两千五,”曹京云笑得十分的欢快,然后在封厉射过来的冰冷目光中吞了吞口水,将三句话缩成一句话:“他们坐在c区6排中间的位置。”
封厉此刻倒不那么急着去找人了,端了面前刚刚送上来的热茶喝了两口,才轻声道:“给我准备一套球衣,我要上场。”
曹京云撑着脑袋,斜斜的看了他一眼,心想这人为了追回向南也是蛮拼的,果然是真爱啊。
第49章 你滚可好
这个由封厉捐赠的篮球馆建得很好,而且面积很大。
观众席至少可以同时容纳五千到六千人左右,整个场馆分两层,一楼除了一个篮球场外,四周都是围得密密实实的观众席,观众席对应上来的二楼还是观众席,但二楼的视野明显比一楼好很多,向南和英樱的位置就靠近栅栏,对于下面的场球一目了然。
虽然观众席并未坐满,但基本上好位置都被占了,托英樱表哥的福,接下来他们可以享受一场篮球盛宴。
向南从一进场就没说过话,并不是他懒得开口,而是大家一言我一句也真是够吵的,往往他的声音一出口便被冲散了,就连坐在身边的英樱有时候也未必听得见,所以他觉得应该省点口水,于是干脆闭上了嘴巴。
此刻英樱跟身边坐着的女孩子已经聊开了。
向南无所事事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基本上都是学生,这些学生里大半是女生,她们脸上的表情都是雀跃而欢腾的,与身旁的英樱如出一辙。
没过多久,篮球宝贝进场了。
在球场中心跳了几分钟,然后拿着两个大大的彩球退了出去。
现场动感的音乐点燃了观众的热情,或许不需要点燃,因为他们由始自终都很嗨。
接着进场的是球员。
主队代表t大,客队是本市的一支专业篮球队伍。
封厉的脸十分好认,清俊的身影也让他比其他人更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所以即使中间隔着一段不算短的距离,向南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他。今天封厉穿得很正式,西装领带皮鞋,看着倒不像是来打球的,而是从某个谈判桌上匆匆赶过来的。
从前大概因为不好意思,向南其实并没有好好看过封厉,只知道他身材修长,抱着挺结实,属于那种经常去健身的人。向南看见他边脱掉外套边往场馆的更衣室走去,再出来时身上已经是跟曹京云身着相同的球衣了。
封厉本就是那种隽美英气的人,白色的球衣将他整个人衬得愈发英姿勃发,裸|露在外的是健身房里练就的结实手臂,手臂弯曲时,出现在向南视线里的便是强健的肱二头肌。从一个男人的眼光来看,向南亦十分欣赏且羡慕封厉的身材,穿衣显瘦,脱衣显肉,这是最完美的衣架子。
场馆内的气温比室外要高出许多,这不仅要归功于暖气,另一部分功劳是现场热情无比的粉丝的。封厉换了球衣刚进场,观众席立刻沸腾了起来,甚至有豪放的妹子直接站起身来对着球场吹口哨,向南默默的想,现在的女孩子胆子好大。
封厉正在跟曹京云说话,然后曹京云不知道回了什么,封厉突然弯起嘴角笑了一下。这对现场的女观众来说真的不是一星半点的刺激,向南就听见席上有人叫封厉的名字,那声音最开始很小,很快因为其他声音的加入终于汇成了一条雄壮的河流,震得整个场馆上方透明的穹顶似乎都在发颤。
英樱激动的抓住他的衣袖,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那个16号就是封厉?噢买噶!他还敢不敢长得再帅点!尼玛!世界上怎么会有长这么好看的男人!”
向南任她抓着,视线还停留在封厉的脸上,正准备抽回,原本在跟曹京云说话的封厉却突然毫无征兆的转过头,向二楼的观众席看来,他的目光在观众席上巡视了一圈,然后像是终于找到了自己想找的那个方向一样,他的目光停了下来,堪堪停在向南的脸上,虽然距离这么远,但封厉的眼神却像是带着质感一般,让向南切切实实的感觉到封厉是在看他。
封厉的目光在他脸上停顿了几秒钟,然后转回头去,继续跟曹京云继续刚才那个未完的话题。
随着对方带着实质性的目光的抽离,向南终于缓缓的舒了口气。
英樱已经不抓他的衣袖了,正在跟隔壁的女生兴致勃勃的讨论。
“封厉好帅!”
“对啊!太帅了!又有钱!而且看起来还很温柔的样子!”
“好想要这样的男票!”
“我也是!”
其实严格上来说,这不算讨论,只是两个女生在自我陶醉而已。
基本的热身之后,球赛开始了,封厉做为首发出场。
向南以前上学那会儿也很喜欢篮球,但是因为个子不高力气又不大,所以常常只能沦为后补。篮球是一项很好看的运动,时时刻刻扣人心弦的激烈场面足以让这项运动成为大多数人心中最渴望的战场。
封厉在球场上无疑是最抢眼的一个,不仅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强大的名气,还有那动静之间的强大气场。
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一动一静之间,脸上眼中皆是指点江山的惊人气势,向南从来不知道篮球运动还能与优雅这种气韵划上等号,球场上的封厉像个挥毫泼墨的顶级大师,举手投足间,是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翩翩风度。
这跟向南记忆中的任何一个封厉都不一样。
封厉时常是温柔的,体贴的,深情的,缱绻的。而场球上的这个人是如此的霸气外露,锋利的眼神中皆是无可比拟的锐不可铛,仿佛向南记忆中的是一个人,此刻活跃在场上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落差如此大,让向南一时有点怔怔的。又想起昨晚那个抱着他说请求他不要躲避自己的男人,这种心理上的差别简直有如云泥之别。
当强势果敢的男人不经意的示弱时,会让人不由自主的觉得难受。
因为知道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有时候要让他低头比让他流血还要困难,然而这个人却如此轻易的频繁的在自己面前拿出了卑微的姿态。
昨晚向南只是有那么一点难受,然而现在,这种难受的感觉却像被放大了数千倍,蹭蹭地占据了他的心脏。
有时候,你可以原谅一个人对你的恶意,却不能忍受他对你的温声细语。
因为在意是相互的,别人不在意你你亦不需要在意别人,而当这个别人用一种近乎乞求的姿势想要得到你的原谅,让你忍受不了的并不是原谅本身,而是这个人这样格格不入的让人心疼的低姿态。
向南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狠心了,昨晚才能在封厉请求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在他出神的这趟功夫,观众席上突然曝出一阵喧闹声,向南定睛一看,只看见封厉倒在了场外护栏边上,护栏上的标志牌被撞翻,无辜的倒在了地上。向南下意识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观众席上的很多人都站了起来,正引颈望着场上。
“封厉受伤了。”身边的英樱说,语气无限心疼。
向南脑子嗡嗡嗡的叫了起来,思绪瞬间一片空白,这时候他想不起任何事,身体依着本能的条件反射冲下了观众席。耳边的风尚算温和,向南在这阵风里似乎看到封厉略显卑微的表情,听到他轻声说:我等得起。
封厉受伤,整个球场上乱成了一团,队员、裁判、对手全都围了过来,向南跑到场上的时候,曹京云已经先一步跑到了封厉身边,运动时受了伤,一般都不敢轻易去移动。向南跑过去拔拉开周围的几个人挤进去蹲在曹京云身边,跟他一起看封厉的伤势,由于刚才的碰撞是在奔跑中发生的,力道自然比平时要大许多,封厉的手臂有几处擦伤,头部也受了伤,血很快流了出来,延着地板晕成了一条小河沟。
向南看着地板上的血,连呼吸都变慢了。
封厉并没有昏眯,看见他的时候,还能温和的微笑,反过来轻声安慰他,“没事,只是受了点轻伤。”
向南说:“你不要说话,队医马上就来了。”
封厉却不理,依旧顾我,“向南,我很高兴你还在意我。”或许因为受伤的缘故,他的声音听在向南耳朵里似乎比平时还要温和几分,眼中的希翼和期盼亦无处藏身。向南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旁的曹京云便清咳了两声,心里骂封厉这个惟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么一句话到底几个意思啊?难道不怕明天就上头条嘛?
恰逢队医来了,给封厉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后,几个人把封厉抬上单架,然后浩浩荡荡的出了场馆。
向南觉得封厉大概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所以并没打算跟着去,不料却被曹京云一把抓住手臂给强行拖走了,曹京云的理由很充分:“封厉伤的是头,万一有脑震荡啊什么的怎么办?你不去看着他他能好得了吗?”
医生做了一系列检查后,说封厉受得并不严重,只是有点轻微的脑震荡。
曹京云一副“你看我说得没错吧”的表情望着向南,向南低头看着病床上的封厉,医生刚刚给他的头部缝了针,还只能侧躺着,他的脸色有点苍白,对着向南的笑却依旧是熟悉的温柔,“我没事。”
向南点点头,说,“既然你没事我就回去了。”
闻言,封厉的笑容里浮出些失落来,“是因为有人在等你吗?”
向南一时无言以对,过了片刻才道:“嗯,是我们班的同学。”向南知道封厉会误会,但他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因为他不需要做出一些幼稚的举动来让封厉觉得他是个十分抢手的人,更没必要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谎。
从打算跟封厉摊牌的那一刻起,向南似乎就抱着不会再与封厉再重新在一起的打算,他向来迟缓温吞,但是面对这件事时却表现出了惊人的果断和决心,所以即使依旧喜欢封厉,对于封厉的受伤也会心疼,但他的想法依旧没有改变。
他们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就该用成年人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向南知道自己对那个消失的少年的愧疚占着绝大一部分的原因,但他亦不否认自己其实是有点气封厉的。这种生气被他隐藏得很好,向南大多时候也不愿承认有着这种想法的自己。他时常想起与封厉摊牌的那天,封厉将他压在沙发上,眼底阴戾的神色以及那句“把他还给我”。
这世上或许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圣母,因为人的欲|念注定他们看待任何事情都会掺杂着个人想法。向南虽然总被人贴上好人的标签,但面对感情这回事,他依旧与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会患得患失,会钻牛角尖,会嫉妒,会羡慕,当然也会自私和难过。
向南在被封厉暴戾的压住的时候,一颗热腾腾的心几乎凉透,他向来温润惯了,周围的朋友也都是那种温和友善的人,所以这对向南来说是个不多的被伤害的体验,身体上被压制并不算什么,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受伤。向南其实并不太能形容那一刻自己的感受,只是觉得心脏的地方一抽一抽的疼,喉咙火辣辣的,一股名为钝痛的感觉从四肢百骇钻进身体,然后延着血管和脉络直达每一处神经末梢。这种感觉,与押在校场即将被枪毙的人没有太大区别,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会死,而他不会死,只是感到绝望而已。
他的确不怪封厉,他只是气他而已。
封厉昨晚说爱的是他,向南当时的心情有点复杂,一边有点高兴,一边又产生了质疑。
那个将他压在身下一脸戾气的男人这么快就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原来的那个向南而是他,这样的转变让向南觉得怪异,同时又觉得封厉会这样草率的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因为白天被宋臣的故意给刺激了,或许封厉的确是有点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被外界突然闯入的力量明里一挑,足以让封厉这样精明的人丧失理智。
再则,强势的男人的占有欲比一般人要强太多,向南并不是没有遇见过强势的男人,所以他才怀疑封厉突然的再次告白里有多少可信的成分。诚如封厉说的,他相不相信,会不会回头,亦或者还有没有重新接受,都是个未知数,因为连向南自己,也不敢定论。
再退一万步说,封厉如果爱的真的是他,那对那个消失的少年来说就太不公平。在解开这个心结之前,向南清楚的知道自己不可能再次接受封厉的感情。
从前喜欢看一部电影,于是便翻来覆去的看,看得多了,最初那些没有看明白的东西自然就明白了。我对你的爱大概始于你的不屑一顾,然后又在你的重视与离不开中悄然离去。这就是赤|裸的报复。不过是被精致昂贵的糖衣包裹其中,教人轻易无法识破罢了。
封厉的立场和态度让他不可能去报复,他也不是那种睚眦必报的人。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生活平淡,小富即安。
“向南,你是不是在怪我?”封厉望着他有些走神的表情,轻声问道。
病房里很安静,曹京云早就识趣的退出了房间,所以封厉的声音在这片寂静中响起的时候,让向南成功的抽回了思绪,他看着病床上躺着的封厉,大方的承认了,“我并不怪你,我只是有些生气。但这种情绪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所以你不用介怀。”
封厉一口气被堵在嗓子眼,想去拉向南的手,伸到半道又缩了回来。
活了快三十年,他从未这样怕过。
怕自己就算用尽了方法也再也得不到这个人的爱,再无法将他重新拥入怀中,也再看不到对方脸上那温和得如同能包容世间所有不平的笑容。封厉此刻十分怀念那个靠在他怀里的向南,羞涩的、无奈的、腼腆的。
他觉得自己的嗓子有点发干,从口中滑出的声音亦是干巴巴的,“对不起。”
向南摇摇头,嘴角边上甚至还有一丝浅浅的笑容,坦然得仿佛两人真的只是普通朋友,从容得仿佛封厉做的那件对不起他的事只是偷吃了他碗里的一颗土豆而已,“没关系。”他轻声回道。
空气一时静默。
他躺在床上,他站在床边,相对无言。
沉默的尴尬一路漫延,直到曹京云推门进来,打破了这股诡异的气氛,“外面来了很多记者,向南,你先不要出来,我去处理一下。”
向南怔忡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封厉是全城的名人,刚刚在球场上受伤被那么多双眼睛看到了,媒体向来闻风而动,此刻若是不出现才会显得很奇怪。等曹京云出去了,房门重新关上,向南才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见封厉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稍微感到有点窘迫。然后他在封厉的注视下拿起一旁的水果刀削苹果。
这水果据说是院方的人送来的,一个个鲜艳欲滴的,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上赶着巴结封厉。
向南看着手里的苹果,心想他跟封厉的距离还真的不是一点点远,所以他更加不明白像封厉这样的成功人士为什么要对他这么一个平凡的人死缠烂打,而且看着他的眼神是这么的真切诚恳,仿佛离开了他就活不下去了,正想得出神,突然听见封厉说:“小心手。”
向南手指一顿,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指果真再偏一分就要撞到刀口上了,他忙收起心思,专心致志的削苹果。
等苹果削完了,再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同水果一并送来的小碟子里,向南将碟子递到封厉面前,“吃一点水果吧。”
封厉的视线在面前的小碟子上停留了片刻,然后抬起头来望着他,表情颇无辜,“我手受伤了,有点疼。”
向南明知他有耍赖的嫌疑,但本着病人为大的原则,还是用牙签串了一块喂到他嘴边,封厉一口将苹果块咬下,心满意足的表情怎么藏都藏不住。
向南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人……还真是无赖得很啊。
封厉在向南的服侍下吃掉了大半个苹果,然后把一小半留给了向南,向南本来不想吃,却架不住封厉老拿巴巴的眼神看他,最后一咬牙把碟子里剩下的几块苹果吃了。
以前他们呆在一处的时候,封厉就喜欢看向南吃东西。
他吃东西的时候表情总是很专注,仿佛吃进嘴里的不是食物而是什么心爱的东西一般,认真且满足。食物占满口腔,腮帮子跟着咀嚼的动作上下伏动着,两只大而黑的眼睛还炯炯有神的望着面前的碗,那模样在封厉眼里别提有多可爱。如今封厉知道住在这个少年的身体里的是个比自己还要大上几个月的人,所以在他看来,这种可爱似乎被无限延伸了,令封厉的眼神变得越加的明亮,仿佛随时都会控制不住自己扑过去把人拆吃入腹。
向南被他直勾勾的眼神看得发毛,快速的解决掉苹果块,然后将空碟子拿到病房连着的洗手间里洗了。
封厉这种人但凡受伤,无论大小,都会受到非同一般的待遇,所以住的病房自然也是最高级的。
向南看着对面镶嵌在墙上的一块大镜子,里面的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双手上沾着水渍,呆呆的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看着有点傻。他从前面对封厉时多少会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没有底气,现在想来,大概是他内心一早就对封厉的感情有所感知,因为不确定所以才没了底气,如今知道封厉喜欢的人其实不是他,再跟封厉呆在一起,他反而是那个比较自在的人。
这感觉就像别人送给你一件玩具,你爱不释手,但是每每抱在怀里又觉得心是悬着的,害怕总有一天那个送你的人会来把它要回去,所以你每次玩的时候都觉得心不在焉的,老是有些害怕。然后有一天,对方终于如你想象那般把玩具要回去了,你会伤心难过是自然的,但是日子久了,这种感觉也就渐渐淡了。
向南在洗手间里呆了几分钟,就在封厉以为他掉进马桶的时候他才推门出来。
再次追回向南的这条路注定不会太顺利,这是封厉一早就知道的,毕竟要让向南短时间内相信他爱的人的的确确是他似乎也不太现实,对此他已经制定了一个长远的计划,所以他并不是很着急。他目前着急的是,在他还没成功追回向南的时候,向南的身边或许已经有其他的男人或者女人了。比如今天跟他坐在一起看球赛的那个女人,对封厉来说就非常碍眼,而且恼火。
但是重新追人就要有追人的诚意,他自然不可能去质问向南,没立场,更没资格。
所以封厉把上午看到的那个女人暗暗记下了,只要她不再来招惹向南,他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转眼间,向南已经走到了床边,封厉见他把空碟子放回柜子上,抽了一张面纸把满手的水渍擦干净,然后对他说:“曹先生应该把那些记者打发掉了,我也该走了,你好好休息。”
封厉想挽留,张了张嘴,终于什么也没说。
向南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身往门口走去。
封厉在他拉开房门的时候突然说:“你上次留在我家的手机,什么时候拿回去?”
“那本来就是你的。”向南转过身来,望着病床上微微笑着的男子,即使到了这个时候,向南依旧觉得封厉的笑容是个让人无法抵抗的杀伤性武器,这个男人不笑的时候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神态,当他嘴角上扬的时候,这种威势就自然而然的分崩离析,出现在视野里的,是和暖如春风的笑容,眼角还有淡淡的笑纹叠起,让这种神情愈发迷人而优雅。
闻言,这个笑容迷人又优雅的男人依旧微笑着,嗓音轻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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