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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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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哥哥不穿军训服的话,还要不要哥哥?”
连燕面色烫红,他在九月份埋在被子里,呼吸不畅,偏偏自得其乐,“要哥哥,要的。”
他咬了咬嘴唇,又重复了一遍,像撒娇一般:“要你呀。”
只要沈平格每天这么和他说几句话,连燕确定自己能够痊愈,或者慢性从难熬的思念里解脱出来。那点伤心的情绪很容易消泯,沈平格主动和他发语音,开视频,都会让他心情变得很好,他那点灰暗重新点燃起来,但热度有限,燃烧得快,扑灭得也快,经常让连燕怀疑那点火苗是否真的燃烧过。
除了沈平格,他真的没有什么人可以交流了,有些话他只想和沈平格说,之前他还可以同沈逸明交流,沈逸明也懂手语,可沈逸明现在几乎与他形同陌路,他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
对沈平格那点思念原本以为并无大碍,后来却真实影响到了他的生活,体育课跑步,连燕边跑边走神,踩着了圆滚的石子,崴了脚,疼得冷汗都冒出来了,下意识地想找哥哥,诉苦的话又生生咽下去。庞年搀扶着他去医务室看,又抹了药,疼痛彻底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老师让他联系监护人,他只得发了短信给了沈逸明,心里忐忑沈逸明或许会厌烦,可沈逸明只是沉默了会儿,说:“你在那儿等着我。”
没半小时就到了,沈逸明替他请了假,连燕试探般看着他,所幸他没有流露出什么不耐烦的神色,又任由他把自己抱进车里,眼神却都不知道该朝哪儿放,一边顾忌疼痛,一边又要顾忌不安。
把他放在后座,绕过车进了主驾驶座,问他:“我还在开会,就听着说你脚崴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连燕纠结着手指,局促地“嗯”了声。
“我带你去医院看看,”沈逸明开了车,窗外景物慢慢朝后挪移,“给你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你就在家好好养着就行。”
连燕忙去扯他的袖子,很轻的力度,沈逸明侧目看他一眼,连燕摇头,比划说:医务室看过了。
“学校的医务室就那么点个地方,有什么大毛病也查不出来,”沈逸明转过头去专心开车,“好歹得去医院看看,省得落下什么病。”
这让连燕感到受宠若惊,甚至眼眶都发热酸涩,如果放在之前——一年前?沈逸明对他那些好不过也稀疏平常,现在却确切地让连燕感激。他“嗯”了声,让自己乖乖的,避免惹沈逸明对他再度厌弃。
在医院捯饬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查完了,的确没什么严重的,连燕扶着沈逸明的手,一蹦一跳的,显得有些笨拙,沈逸明倒是被他惹笑了,说:”你这样还挺有意思。“
连燕不好意思地笑笑。
沈逸明在家里请了保姆,方便照顾他。于是之后的一个月,他都待在家里,最初的那一点疼痛只是下马威,半夜疼起来才露出真正的颜色,疼痛让连燕睡不着觉,疼得受不了,他特别怕疼,打字的时候手一直在抖,给他说:哥哥,我好疼啊。
凌晨二点了,沈平格估计也睡了。没有回复他,连燕盯着消息框,强烈的光刺得眼睛酸疼,他突然想,这到底有什么意思?他是在和手机谈恋爱吗?可心又软了下来,沈平格这时候应该刚军训完,应该在应对新学校里新的生活,肯定比他要累吧。
他以为纠结很久,其实两分钟都不到,消息还可以撤回,消息框里还是上次的通话记录。
第二天沈平格问他:你昨晚给我发了什么?我那个时候睡了。
连燕有一肚子的怨怼,有满腔的思念,他甚至想穿过屏幕去咬沈平格的肩膀,让他知道疼痛是什么样子的,可他又答应过沈平格不要胡乱发脾气,况且……况且,沈平格什么也没做错。
连燕回复他:晚上做噩梦了,就想给哥哥发消息。
又说:哥哥十一要回来的吧,我好想见哥哥。
过了会儿,沈平格回复说:十一好像回不去,我们要做一个社会实践调查,要去附近的郊区。
询问般说:过段时间回去,好不好?
不好。
不好不好!
连燕把手机扔在一边,蹦蹦跶跶地去洗脸,又差点立不住脚,只能一只手撑着盥洗台,一只手洗脸,水温调到最低,现在九月底了,天气转凉了,冷又让他清醒。
可这个时候清醒是最无用物,还不如昏天暗地地睡一觉。
他不回复沈平格的消息,等反悔了,要和沈平格打电话,电话却过了几下才被接通,声音低低的,沈平格用的气音,说:”我在上课,先挂了。“
电话突兀挂掉了,那头传来忙音,连燕好久都没反应过来,看了眼时间,早上9:43,的确是该上课的时间。他没挑好时间,这不怪沈平格,他是闲人,可沈平格又没有请假休息。
理性的去思考这些事情费脑子,连燕试图给这些都找好借口,又茫然的想,可我疼啊。
之前他和沈平格做/爱的时候,沈平格会怕他疼,会温柔的抚摸他,从肩膀到锁骨,去亲吻他的文身,如同接吻,还会吻掉他的眼泪,尽管眼泪又咸又涩,那个时候连燕觉得自己是宝贝。如果沈平格知道他受伤了,肯定会很心疼吧,他说过的!——他永远都不让连燕疼。
永远?连燕突然想,如果沈逸明不反对他们了,他们就能走到永远?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只觉得他会永远爱沈平格,不是天造地设又怎么样,他不介意把自己塞进那个特定的轮廓里。而现在他才离开了沈平格不到一个月,他难过伤心地要死掉了。
但连燕还是没有说出自己受伤的事实,与其让沈平格平白担心,不如他自己把疼痛吃掉,打电话的时候他还在笑,反正他没有哭,眼神是清明的,模糊的像素总归不会看出里面的感情,沈平格举着手机说:“你要不要看看我们学校,带你转转。”
看过了呀!可连燕还是点头,要的。
沈平格今天穿的深蓝色的牛仔外套,有些变黑了,沈平格有些恼,说,过段日子会白回来,又自相矛盾地说,黑一点显得爷们。但笑起来还是很好看,今天还是个晴天,风很大,他的头发都被吹起来,声音却还是很清晰,连燕调大了音量,尽管这让他耳朵有些疼。
声音懒洋洋的,只是介绍从教室到宿舍路上的景物,说那些古树,说那些湖水,掉下的叶子,连燕觉得脚没那么痛了,快到宿舍的时候,沈平格忽然想到了什么,说:“你今天怎么没上课?”
连燕比划说:今天不舒服。
“怎么不舒服?”沈平格笑意忽然没了,皱起眉来,说,“是发烧了,还是感冒了,晚上空调温度开低了?”
连燕乐于享受沈平格这样的猜测,这让他觉得沈平格仍在爱自己,连燕等他说完,才说:只是头疼。
“你好好照顾自己,”沈平格叹了口气,隔着屏幕,好像眼神温热地汇聚,莫名让连燕脸颊发烫,“就该找根小绳,把你拴在我身上,省得担心你。”
连燕心里充满了甜蜜,笑得眼睛都看不见,成了弯弯的弧度。
沈平格带给他的甜蜜赏味期有限,很快连燕又陷入沉闷的焦灼里,他每天都要听沈平格的声音,可沈平格并非每天都有空,于是将无课时间表发给他,连燕觉得这个不公平。
他是人,他不是机器,怎么能按照特定时间去想念。要是不想念的时候去打电话,那是不是就等同于欺骗了?
崴脚恢复得太慢了,上厕所都困难,要让保姆扶着他,可连燕觉得羞臊,不肯让保姆跟着他去厕所,自己只能艰难地一只脚站立,扶着墙解裤子,好不容易上完,蹦跳着出去的时候却又摔倒了,磕得尾椎骨疼。
保姆撞见他的窘迫,他的尴尬,那些原本只想被沈平格看见的时刻,都暴露在天光之下了,可他不能对一个保姆发火,回了房间,保姆说要看看他的伤,他不要。
估计摔得青紫了,那么疼,这下好了,他在摇摇欲坠的破碎边缘,但还维系着一点自尊,等保姆离开了,他却又成了无赖,给沈平格发消息,
——你不知道我多疼!
委屈得要死,说:你不关心我。
说:我那么喜欢你,可以称之为爱了吧,你没有那么喜欢我,我不想再喜欢你了。
说:我难受,你回来见见我吧,求你了。
明明是他自己在诉苦,可他又不接沈平格的电话,沈平格肯定生气了,连燕懊恼自己,他想,他或许不适合和沈平格谈恋爱,他不适合和任何人谈恋爱,没人可以忍受这样的占有欲。
他庸俗、自私、自利,他就是最平凡的人了,如果他可以像书里的主角那样理性又勇敢,或许一切都不一样,可他不是主角,他只是很想要沈平格爱他。
沈平格给他回复了消息,好像说了很多,但连燕一个字都不敢看。捂住上面的信息,给他说:哥哥,对不起,对不起,我太冲动了,我很喜欢你,我不那样说话了,你别生我气。
沈平格回复了,只有一个字:“嗯。”
崴脚在十月底终于好了,剧烈的动作仍会带来疼痛,尾椎骨的疼痛也消了,他好像还是完完整整的,连燕盼着伤好的那一天,他订了票,问沈平格:“哥哥,我能去找你吗?”
沈平格和他说过,不要让他过分担心,那次去广州沈平格特别生气,连燕不想让他再那么生气,可又怕他拒绝,他想好了,如果沈平格拒绝,他就去偷偷看他一眼,他总归知道学校在哪里,只要看一眼就好。
沈平格大抵过了十分钟回复他,仍是只有一个字,说。
“好。”
·
总归假条里的截止日期不到,剩下的时间都要由沈平格定义,连燕买了当天下午的票,这显得他急不可耐,可事实也的确如此。从凌晨开始坐车,外面的景物由黯淡到明亮,再回归到黯淡里,在七点多的时候,他到了北京。
沈平格在车站里等他,连燕怔怔看着他,很想哭,他换了身衣服,很薄的一件黑色长袖,上面印着LOGO,北京的风很大,吹得脸都发疼,沈平格似乎并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现出热烈的情绪,只是拉着他的手,尽管别人会投过来目光。
他的行李少得可怜,只是一个书包,里面装着一条内裤,一些钱,一盒套子,还有润/滑/液,还有手机的充电器。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连燕跟着他,他们去吃了饭,就在车站附近的面馆,可连燕什么都吃不下,只是看着沈平格的脸,他觉得自己在做梦,可不敢逾矩去摸一摸沈平格的脸颊,沈平格只是静静地看着他,说:“不想吃饭?”
连燕“嗯”了声。
“那好,”沈平格站起身来,影子半笼住他,声音不大,足够让他听得到,“我们去开/房。”
酒店是沈平格订的,比他们以前住的那个要好很多,灯光也很亮,金黄色的灯光,门口铺着软软的地毯,窗户外是北京的夜色,昏黄色与黑色胶合在一起,连燕的手心出了汗,他想看着沈平格,可沈平格把灯关掉了,把他抵在冰凉的墙面上,扣住他的后脑勺,离他近了些。
连燕理所当然搂住他的腰,心里奇妙的满足了,扬起头,和沈平格接吻。
温度是真实的,和在手机里不一样,连燕心跳剧烈起来,带着很强烈的疼,书包挤着背脊,润滑液的瓶子又硌着他,他闷哼一声。
手又摸到他的屁股那儿,伸进裤子里,隔着内裤薄薄的布料揉捏他柔软的臀肉,下身互相磨蹭着,吐息在黑暗里带了潮湿的附赠品,他很快勃起了。
“来这儿干什么?”沈平格在黑暗里低声开口,声音有些哑,又掀起他的上衣,抚摸脖颈,每一寸皮肤都摩挲得发烫、发热,“就为了和我做爱?”
肌肤是热的,可手指低温,连燕小声抽泣起来,他以往只在做爱的时候哭,可现在沈平格只是抚摸他,他就开始哭了。沈平格揉他的乳尖,都要捏肿了吧,那么用力,可他的的确确感受到了快感,喘息剧烈,好像犯了哮喘,又软软靠在沈平格怀里,乖巧又听话。
他摇摇头。
“不是说不要再喜欢我了吗?既然要和我分手,又说要来找我,”沈平格让他叼着衣角,牙齿要咬得很紧,才能不掉下来,眼泪水汪汪的、委屈地看着他,“连燕,你怎么这么善变。”
他说不出话,摇头都吃力,甚至没法儿控制自己生理的本能,流出的口水弄湿了咬住的衣角,弄湿了,咬不住,可他不能再让沈平格生气。
他们摔在白色的床上,陷在被子里,铺好的床铺起了褶皱,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倒在云里——这让连燕想起他之前做的那个梦,他们在云端,泡在白色的水蒸气里,可沈平格丢下他,一个人掉到人间去了,成了泡沫一样的雨。
连燕害怕沈平格再丢了,声音含糊又央求地搂紧他,他们脱掉了裤子,裤子没有全脱下,只是坠在脚踝那儿,扣子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阴茎并在一起撸动——至少他们在温度上都是炙热的。他听见沈平格漫不经心地开口:“我以为我够没心没肺了,说到底,你比我狠。”
连燕无力地摇头,沈平格支起身子,去拿他的书包,似乎料到他的书包里会有关于性爱的东西,润滑液倒在手心里,稀薄一点月光照得润滑液透明起来,连肮脏都明洁起来。
他把润滑液挤在会阴处,湿淋淋,又黏糊,穴口冷得收缩,指腹揉着穴口,沈平格在他耳边说,循循善诱般,“别这么紧张,放松点。”
手指挤进去的时候,连燕没出息地射了,抽抽搭搭地哭,精液弄脏了沈平格的衣服,浑身都敏感得战栗,手指偏偏又要挤压敏感的软肉,浑身无力,衣角也咬不住了,掉下来垂到肚皮上,随着腹部的起伏而起伏,成了一片软软的红。
“你就是这么喜欢别人和谈恋爱的吗?”沈平格盯着他的眼睛,尽管他的眼神迷离,聚不了焦,“连燕,你到底是想要一个人依靠着,还是非我不可呢。”
“其实挺累的,对不对?”
不要责怪他了,连燕哭得眼睛疼,嗓子也疼,好像刚痊愈的脚踝也疼起来,他很想和沈平格说我爱你,说是非你不可,可他好像真的不懂怎么爱他,他是疼,可他非得要沈平格和他一起疼。他有罪的。
沈平格捞起连燕的腰,他浑身汗湿,眼睛也是湿的,在晦暗的光底下泛着莹润的光,连燕大口呼吸着,坐在沈平格的怀里,很快又被推离,趴在床上,放浪地撅着屁股被插入,湿热的软肉紧紧吸着阴茎,沈平格似乎对他缺失了一部分耐心,或者说是生气,他感觉到了疼痛,可被填满的快乐又把疼痛取代了。
连燕只能“嗯啊”地呻吟,夹杂着可怜的哭腔。
沈平格是心疼他的,连燕确定这件事情,不然不会捂着他的头,防止他磕到床头,可阴茎却一次比一次更深入,连燕分不清床单上的湿润是口水还是泪水,他胡乱去摸自己的阴茎,脚趾蜷缩起来,又被沈平格抓住了手,钳制在身后。
黑暗能放大任何感受,听觉也是,噗嗤的水声,“啪啪”的肉体拍打声,沈平格没有说话,又将连燕翻过身来,亲着他的嘴唇,舌尖纠缠在一起,耳朵里尽是液体黏腻的声音,捏着他柔软的后颈,将他转过身来,揽着他细软的腰,连燕只能张着腿,沉浮于欲望里,睫毛轻颤,凸起的蝴蝶骨紧紧贴着沈平格的胸膛。
“如果我说我不爱你了,”沈平格拿了避孕套,拆开了,套在阴茎上,又重新慢慢操进去,“你会死掉吗?”
那点惶恐的情绪要淹没他了,可连燕看不到沈平格的眼睛,因而无法确定沈平格这个时候是否依然爱他,他眼睛是看得见的,至少满窗的灯火是看得见的,可他觉得自己是瞎子,好像那些光都成了流淌滚动的火焰,烧得他浑身灼热,又带来濒死的冷。
他抓紧了沈平格的手,弄出红色的月牙痕迹,却又昏沉里到了高潮,阴茎酸胀,精液弄得床单脏的不得了。
连燕含着眼泪点头,确信自己会死掉。这种含义深重的词在他那里轻飘飘的,带着莽撞的理想主义,既野蛮又原始,又带着偏执的虔诚。
“相信吗?”沈平格贴近他的脸颊,他发热的耳朵尖儿,“我也这样爱你。”
他们做爱的时间大概很久,那么长时间没见,这点时间也不算什么,避孕套用掉了好几个,扎紧了扔在垃圾桶里,最后湿淋淋的站在浴室里,热气蒸腾,连燕累地抬不起胳膊,迷迷糊糊地撒娇,轻蹭他的下巴。
沈平格给他洗澡,弄掉一身的黏腻汗湿,说:“你要是一直这么乖就好了。”
连燕从困意中挣扎出来,在他手心里写。
…那我乖乖的,你不要丢下我。
“你不能总是依赖着我。”沈平格低声说。
可除了他,连燕还有谁呢?
问题没有答案,连燕实在太困了,搂着他的手都软而无力,在他怀里睡着了,进入反复的梦境里,那个他做过很多次的梦——昏暗的云堆里,潮湿又失重地坠落。
作者有话说:
想写点真实的恋爱过程,主角不是完美的,因而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攻受都有问题,这大概算分手炮了?分手前车没了。
第110章
连燕清晰感受到自己心里有个……怪兽?黑漆漆的,但张开的嘴是血红色的,明明狰狞又可怕,却微弱又怯怯地说爱呀情呀,但现在怪兽平息下来了,俯首趴在沈平格面前了。
他们这样算是和好了吧,说不准。即便沈平格依然温柔地亲吻他,给他买早餐,但他还是觉得他们之前有条横不过的深渊,至少他现在没有能力跳过那个深渊,也承受不了粉身碎骨的后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一条黑色横亘在他们面前。
他是睡着了,可梦里也不安,沈平格随便翻身,他就醒了,又赤脚下床,固执地要钻进沈平格怀里。
第二天沈平格白天有课,连燕知道自己呆在这儿或许只有这么一天,也没有继续任性的理由了,润滑液带的是小瓶,昨天晚上都挤没了,套子还剩着,但带回去干嘛呢?没有必要。
所以他只带了干瘪的书包,过夜的衣服,睡觉时脸颊压出的红痕,两手空空。
但沈平格没让他走,看他板板正正地收拾,声音懒懒地说:“要去哪儿啊。”
连燕茫然地看看他,听他说:“走吧,带你去上课。”
意外之喜吧——带着他去了他们学校,总归教室座位不是固定的,他们坐在最后一排听公开课,连燕听不懂,只是和沈平格牵着手,在桌子底下。好像回到了他们还在高中的时候。
偷偷摸摸,甜蜜浪漫。
他还遇到了荀珠,荀珠眼尖儿地瞅着了他,认出来,说:“哟,你怎么来了?”
“听课,”沈平格撑着下巴,眼睛看着PPT,“老师看你了。”
连燕手心里都发热,沈平格同他手扣得很紧,好像很怕他丢了,课程与他无关,困意也没赖侵扰他,连燕犹豫了下,在沈平格课本上,用自动铅笔写。
…哥哥,疼。
“哪里疼?”沈平格低声道。
连燕写:就是那里那里。
沈平格看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说:“疼得厉害?”
连燕不说话,只是笑。沈平格最了解他,说:“没那么疼,是不是?”
不否认。但他能说“疼”的机会也不多,他乐于在沈平格面前说这种话,要沈平格心疼他,沈平格却一眼看出他的心思,在他耳边说:“昨晚是你一直缠着我,我说不做了,你还要亲我。”
好吧,疼也是他要的,诉苦也是他说的,可沈平格也无法抽离出去,这个事实既定。
上完课,他又跟着沈平格到处走,没人的时候会拉着手,有人的时候就松开,巨大的倒计时挂在眼前,连燕格外珍惜在这儿的每分每秒,他和沈平格一起走了好久,一直走到中午,在食堂坐下的时候,脚踝才开始犯疼,但也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点了份牛排饭,还给他买了杯巧克力,沈平格只是吃了个卷饼,没什么胃口。
“等会儿我去开个钟点房,陪你在那儿睡个午觉,”沈平格吃得很慢,他好像做什么都是不紧不慢的样子,“然后就回去吧,别耽误你上课了。”
看来沈平格不仅能控制他的情绪,还能控制他饭菜的味道,连燕食如嚼蜡,摇摇头,放下勺子,比划说:我订好票了,下午一点就走。
沈平格愣了下,似乎有些意外:“那我送你去车站。”
连燕又摇头,低下眼,沉默地把酱汁和米饭搅和在一起,送进嘴巴里,一刻也没停,也不知道在逃避什么,忽然手背一重,沈平格轻压住了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问他:“连燕,你说我们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他难得露出些纠结的模样,松开了他的手,垂下眼睫,自言自语般:“肯定不止是你的原因,我也有错,可我错在哪儿呢?”
“你知道吗?我现在觉得你是一块快要碎掉的玻璃,但我不知道怎么把裂痕修补掉,让你继续完整,生命周期长一些,”沈平格的声音在食堂的嘈杂里并不清晰,连燕要很努力才能听清他在说什么,“我是不是之前就和你说过你是玻璃?你看,你把自己交给我,我也没有把完整留给你。”
连燕眨眨眼,勺子陷入黏糊的白米饭里。
“我有点强迫症,凡事都得追求个完美,但很多时候我都做不到完美,但在和你这件事情上,我想试试着完美,或许我们可以,”沈平格笑起来,轻声说,“给我点时间,让我找找我们之间的问题,我去改掉我的错误,你也改掉你的错误,我们一起慢慢修补,好不好?”
连燕忽然很想哭,他使劲点头,不想吃饭了,他们离开了食堂,在后面的小树林里抱了很久,他觉得沈平格好像又高了些,他把头枕在沈平格的肩窝里,觉得舒服又安全。他喜欢那种拥抱的感觉,很用力,好像要被嵌进骨肉里,谁也离不开谁。
树叶还在朝下掉,风吹的,自然落下的,可连燕听不见呼呼的风声和叶子降解的声音,他在脑中模拟出枪响,假装子弹贯穿胸膛——所以他们至死也是拥抱着的。
这也足够。
·
车站是沈平格送他去的,尽管他上车是孤身一人,车窗里也只有一个影子,但书包不是干瘪的了,沈平格给他买了好多糖和巧克力,怕他饿了犯低血糖,还跟他说:“下次来不要再带避/孕/套/了。”
他有些无奈:“做哥哥的,每次还得让你买避/孕/套,多没面子。”
尽管那条深渊还在他们面前,但连燕选择了忽视,只要此刻热烈的喜欢,他答应了沈平格,把剩下的套子扔进了车站的垃圾桶里,并且开始期盼着下次做/爱。
这次去北京,说来不过一天,尽管他们把二十四个小时都拆解开来,利用每秒接吻,但时间仍是很短。在车上,连燕才敢看上次沈平格给他发的那条很长的消息。
沈平格一直都似乎是冷静的模样,那条信息却慌张,问他为什么,问他怎么了,又理性的分析他爱他的理由,但在那条很长的信息后面,却还是说,如果你觉得不想继续,也要来见他,当面和他说答案。
所以沈平格答应他来,只是当他来给出答案的吗?可他又闭口不提,他们都假装无事发生。
这些字看起来都疼,连燕却又反复看了好多遍,一直到手机还剩一半的电,才放下了手机。
回到了老地方,天气是阴天。沈逸明没有发现他的离开——他也没理由发现。整日地待在公司里,忙得像……连燕想到那个幼稚的比喻,像陀螺,哪儿还有空理会他是不是私会去了。
转来转去,没个休息日,连燕常常担心他的身体状况,他好像白头发比以前多了,在银白色的灯光底下特别明显。他们之间仍进行着马拉松般持久的僵持,即便心软,却也没法儿给沈逸明一个松懈下来的理由。
周三的时候,沈逸明回来了趟,问他:“脚好了没?”
好得差不多了。那次去完北京,连燕用冰袋敷了敷,也算是勉强消肿了,现在基本看不出来有伤口了。他不知道对沈平格隐瞒这件事是否算正常,但伤口既然痊愈,这一切也就不再重要了。
转眼十一月到了,听闻北京十一月多大风,干燥又疼,他们这儿倒是风没那么大,可降温很快,连燕理直气壮穿沈平格的衣服,可他骨架又小,穿起来难免滑稽,围上黑色的围巾,缠一圈圈,有点像米其林轮胎。
这又有什么呢,是沈平格的,这一点就比其他都要重要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虐点了…预警一下吧,在存稿,所以这章字数不多…
第111章
快到沈平格生日了,连燕不知道该准备什么,上次准备了小房子,那这次呢?情书干巴巴又不值钱,况且写过好多了!钱他是有的一些的,可上帝没告诉他该给爱人什么是最佳选择。
离十一月十号近了,连燕路过奢侈品店的时候,忽的看到了里面的戒指。由戒指联想到婚礼,再联想到白色的西装,他壮着胆子进去看了。可能是穿着校服的原因,或者看起来显小,没有人来问他要买什么款式,把他理所当然晾在一边,连燕趴在玻璃台那儿看,这让他乐得自在。
铂金指环看起来很漂亮,带钻石的他买不起,过于花哨的沈平格大概也不会喜欢。沈平格的手指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连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戴上指环肯定漂亮——指环也并不一定非得戴在手指上,系个黑绳,挂在脖颈那儿也会很好看。
在十一月的第一天,连燕花了他这辈子花过最多的钱,花了一千多块买了个铂金指环。尽管这个钱花得冲动而草率,而且他只是凭着记忆选了指环的尺寸,想着,如果大了就让沈平格戴在大拇指吧,总归得戴着!
那个指环怎么就可以那么贵,小小的,揣在兜里怕掉了,拿在手心里又怕从指缝里掉出去,在送给沈平格之前,连燕只得先把这个指环拴了小绳子,挂在脖子上——这是他给十九岁的沈平格的。
日历也查看过了,十一月十号那天是星期五,沈平格下午没有课,他可以上午坐火车去,下午如果太阳很好,他们或许在树影里接吻,他将戒指给沈平格,尽管这看起来滑稽得像求婚——两个男人在夏日尾巴里的婚礼。然后晚上去开房,每次找他都是开房这档子事,他像个不折不扣的色胚子。
下了晚自习已经是九点,买完指环是九点半,天黑得厉害,别墅里也黑漆漆的,没点烟火气儿,沈逸明今晚大概也不回来,连燕兴奋劲儿仍没过去,把绳儿从怀里掏出来,指环还带着体温的热度,他靠在沙发垫上,控制不住地想笑,可惜他也不能发出笑声,摸摸脸都烫了。
突然听着了音乐声,在空静的别墅里格外明显,连燕茫然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他最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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